射阳县城总体规划(2008 —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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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城总体规划(2008 — 2030)
成果
项目号:城总297
院
长
顾 浩 陈伟明 张 勇 张 勇
总规划师 所
长
项目负责人
[建]城规编 甲级081049 工程设计证书号 甲级120116-sj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9年8月
射阳县城总体规划(2008-2030年)
项目审定人 顾 浩 项目负责人 张 勇 专业审核人
丁 元 赵 萍 袁继良 王敏烨 专业负责人 张 勇 项目参加人
张 勇
严云祥 吴文鑫 于 敬 蒋丽丽 郝新宇 胡锡栋
沈亚光
协编单位:射阳县规划建设局成院长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 给排水 电气 燃气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 给排水 电气 燃气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高级城市规划师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城市规划师 高级城市规划师 高级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师 助理城市规划师
注册设备工程师
注册设备工程师
果
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 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 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 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 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 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总则 ........................................................................ 1 县域发展战略 ................................................................ 2 县域空间管制 ................................................................ 3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 5 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 10 规划实施措施和建议 ......................................................... 16 城市发展规划 ............................................................... 16 城市总体布局 ............................................................... 18 城市建设用地布局 ........................................................... 20 城市绿地系统与空间景观规划 ................................................. 27
第十一章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 29 第十二章 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 34 第十三章 城市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 35 第十四章 燃气供热工程规划 ........................................................... 37 第十五章 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 38 第十六章 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 41 第十七章 分期建设规划 ............................................................... 45
第三条 规划期限
第一章 总则
近期:2008~2015年; 中期:2016~2020年;
第一条 规划的必要性
第二条
为促进射阳县城市建设有序、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强化城市特色,整合产业空间,合理确定城乡空间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盐城市沿海发展战略》、《射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射阳县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其它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2、相关规划
(1)《射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2006年); (2)《射阳县城总体规划》(2002年);
(3)《射阳县沿海经济发展战略规划》(2006年); (4)《射阳县沿海开发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06年); (5)《射阳县旅游业发展规划》(2001年)。
第四条 第五条 远期:2021~2030年;
远景:2030年以后,未来30~50年。
城市规划范围
1、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遵循预留城市远景发展可能使用的土地,保持行政界限完整性等原则,统筹安排县城及周边城镇整体协调发展,确定规划区范围为:射阳县行政管辖范围,共有镇区17个,总面积2776km2。
2、总体规划用地范围
东至射阳河,南到建设大道,西到凤鸣大沟,北至北环路,总面积63.05km2。
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
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执行本规划。文本中底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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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镇建设方面
第二章 县域发展战略
集中紧凑,重点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优化空间组织,加快城市建设;强化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和休闲宜居城市。
第六条 基本思路
新时期下,射阳县发展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调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第十条 空间发展战略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2
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
具体思路包括:优先环境保护、统筹城乡发展、集约城镇化。
县域发展定位
总体定位为:江苏省重要的海洋开发基地,沿海地区生态休闲旅游之城,新型港口城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射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为:到2015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达到盐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的具体要求;力争到2030年基本建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城乡协调的现代化滨海城市;之后,通过30至50年时间巩固提高,争取完全实现现代化,将射阳县建设成为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县,进入国内先进县(市区)行列。
总体发展战略
1、社会经济方面
全面接轨,体制创新。全面深化各项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协调发展科教事业,推进科技兴县、人才强县;坚持富民优先,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产业发展方面
做大做强,集群发展。以工兴县,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培植新的经济增长极;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本将区域定位的内容归结到具体的县域空间发展策略为:北部提升发展、中部集聚融合、南部调整崛起、海域优先保护。
北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升城镇功能; 中部:整合空间资源,提升拓展中心城区功能;
南部:调整城镇布局,适应区域发展需求; 海域:重点开发港区,强化生态保护。
第三章 县域空间管制
第十一条 空间管制原则
高效配置、资源永续利用;优化布局,提高空间效率;体现公正,关注弱势群体;生态优先,坚持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 空间管制分区与措施
1、禁建区
(1)水体保护控制区(蓝线)
指规划区内除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外的其它主要水体及其一定范围的陆域地区,包括射阳河、黄沙港、新洋港等主要江河水体,以及面积大于6.5hm2的水域等其它水体,作为保护区的控制线。
陆域保护范围根据河流宽度、等级进行控制,原则上40m以下宽度河流两侧各控制20~30m,40~80m宽度的河流两侧各控制40~100m,80m以上宽度的河流两侧各控制100~120m。一般水库的陆域按水库周边100m范围作为陆域保护范围;作为饮用水源的水库的陆域保护范围划定及其它控制要求见“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定和相关要求。
(2)饮用水源保护区
射阳河(明湖)为射阳县内的主要水源地。位于取水点上游1000m、下游100m及其河岸两侧100m以内的陆域,划为水源一级保护区,从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下游1000m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200m以内的陆域划为二级保护区。
控制水污染源,开展生态清淤和冲淤工程。严禁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场或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沿岸农田不得灌溉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施用持久性或剧毒农药。保护区内禁止开发建设行为,只容许进行山林维护、保育活动。位于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现有村庄应逐步搬迁,鼓励迁出村民到城镇和平原地区中心村居住;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严格控制现有村庄建设规模,加强村庄环境整治,鼓励村民搬迁。
(3)珍禽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核心保护区:北以新洋港出海河南岸为界,南以射阳大丰县界为界,西以1950
年代老海堤向东2km为界,东以海水-3m为界,面积1000hm2。
禁止一切生产、开发及任何人为干扰活动,保持自然湿地生态系统的原始状态及
其生态完整性和整体性,保证主要保护对象丹顶鹤等珍稀动物的安全和种群数量的持续增长。
缓冲区:南以新洋港出海河北岸为界,北以省射阳盐场北界为界,西以50年代老海堤为界,东以海水-3m为界,面积30439hm2。
区内人类活动不宜太频繁,适度控制人流量。靠近核心保护区的地段,各类活动
须处于半自然状态,不宜有人工建筑,远离核心区的地段可适当建设生态工程示范区,根据生态学原理,按照丹顶鹤等越冬栖息水鸟所需环境,建立不同模式的生态恢复区,为水鸟栖息、生存提供良好的人造自然环境及充足的食物,以吸引更多的鸟类来此中转、越冬、栖息、繁衍,成为露天自然博物馆。
2、限建区
(1)建设用地预留区
主要是指规划远期建设用地之外的弹性用地。在远期建设用地开发完毕并调整相应规划之前,应严格控制基础设施、社会设施投放量,禁止房地产项目和产业园区开发项目,以控制为主。区内不设中心村,现有村庄应控制规模。尤其是作为产业园区备用地内应少设保留基层村,鼓励外迁。
(2)风景名胜区(不含生态保育区)
主要指《射阳县旅游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射阳岛风景区,以及中心城区各组团间的生态廊道。此类区域以生态自然保护为主导,可按风景区规划、生态旅游区规划,展开与功能适应的适度的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建设量与开发强度,防止对景观资源、自然资源的破坏。游人集中的游览区或核心景区内,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及休养、疗养机构;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上,只许可建设必须的保护和附属设施。
严格限制其它用途,现存零星建设用地不得扩建规模。区内限制中心村的设置数量,现有村庄应控制规模。加强对村庄面貌的整治,营造有地域特色的良好的环境。
(3)珍禽自然保护区(试验区)
珍禽自然保护区的试验区分南北2个实验区,面积36201hm2。南实验区北以西潮河出海口为界,南以射阳大丰县界为界,西以西潮河东岸为界,东以50年代老海堤为界。北实验区北以扁担港口为界,南以射阳盐场北界为界,西以1950年代老海堤为界,东以海水负3m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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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托原有珍禽驯养基地,建成现代化的动物繁育、研究和驯养中心,成为科普宣传、科研实验、人员培训、学术交流的场所。在远离核心区与缓冲区的地方可集约开发建设生态旅游中心服务区、度假区、康乐健身区、娱乐区等,提升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功能,增加经济收入。
(4)滩涂湿地保护区
在珍禽自然保护区外的滩涂湿地均属于限制开发区,为了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栖息地,禁止开垦和排放湿地水资源;严禁擅自采沙、取土、放牧、烧荒、砍伐林木、采集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禁止非法猎捕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捡拾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禁止向湿地内排放未达标污水、倾倒危害水体和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或固体废弃物。
(5)基础设施廊道(黄线)
基础设施廊道用地(黄线)主要是交通、供电等基础设施廊道。主要包括:高压线廊道、沿海高速公路、射阳港高速公路、连盐铁路、射阳钢铁路支线、其他主要公路、内河航道等。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的集约性以及发展空间的弹性控制,县域廊道设置应强调综合性,在互不干扰的前提下,主要基础设施应按规划综合廊道统一布置,并在县域、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中予以落实。
高压通道应与综合廊道、组团间隔离绿带相结合,尽量避免穿越风景区,禁止穿越核心景区(现状已存在的设施予以严格控制),禁止斜穿规划建设区,顺道路、综合廊道走向进行布线。与城市建设矛盾不大的现状高压廊道予以保留,并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控制宽度和建设要求控制;与城市建设矛盾较大的,应予以调整,改走综合廊道。控制预留的高压通道禁止其它建设活动。
高压走廊控制宽度(GB/50293-1999)
电压等级 35KV 66KV、110KV 220KV 330KV 500KV 宽度(m) 12-20 15-25 30-40 35-45 60-75
沿海高速公路、规划射阳港高速公路两侧各控制150m,单条交通线廊道单侧控制在150m以内。铁路设站总宽度控制在400m以内;高速公路互通立交总宽度控制在500m以内;两条相交的高等级公路换向枢纽总宽度控制在1000m以内。
规划和新建建筑群外缘与公路用地界外最小间距:国道、省道不少于200m,县道不少于100m,乡道不少于50m,并应当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
4
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m、省道不少于15m、县道不少于10m、乡道不少于5m的区域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在上述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m,高路堤等特殊路段两侧200m,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m,公路两侧100m范围内,禁止挖砂、采石、采矿、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前述桥梁、渡口、高路堤、隧道、洞口的范围内和公路两侧20m范围内禁止取土。
在航道、航道边坡、边坡外侧10m以及航标周围20m的范围内,禁止设置影响助航、导航、交通安全的标志、标牌和其他设施。
(6)耕地保护区和其它农用地保护区
主要指除市域城镇空间发展战略中所确定的远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及现状城镇(村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农田区域。控制要点如下:
建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划定在已建区、适建区外,并避让限建区中的预留区以及中心城区有明确休闲功能和其它功能安排的组团间绿带用地;在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能落实的情况下,宜安排在明确控制的基础设施综合廊道外。
严格保护该区域内基本农田和优质园地,原则上不得改变其原有用地形态,不得减少用地面积。严格控制基本农田转变用途。禁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城乡居民点建设、工业小区和工矿企业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擅自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不得建设除农业附属设施以外的任何其它建(构)筑物。
本区域用地类型的变更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审批程序。规划建设用地应尽量避开标准农田。对于确需占用少量标准农田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严格审批后调补占用。
3、适建区
主要指现状建设用地之外、规划远期城乡建设用地内范围,包括:旅游度假区、水域,周边村庄,以及周边划为有条件建设的区域。
区内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遵循和服从规划,各项建设应依法办理“一书两证”,不得乱占乱建。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期内的城市(镇)开发建设活动不得越出该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强调集中紧凑。各类改扩建、新建项目,不得随意越过绿线控制范围。
4、已建区
已建区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和各个建制镇城镇用地城镇建设用地,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以及村庄建设用地等,总用地面积5000hm2左右。
鼓励进行原地改造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须符合规划要求。应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在确保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土地利用率。鼓励本区内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开发和改造活动。
第十三条 用地增长边界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分别为中心城区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远期建设用地范围,除重大基础设施外,建设项目不得超出相应边界进行建设。其余城镇用地增长边界分别为各城镇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远期建设用地范围。具体可划分为:
220kv高压线40m走廊,110kv高压线为25m走廊。
铁路、高速公路及快速路两侧各150m,省道两侧各100m,其他公路两侧各50m。射阳河、黄沙港、新洋港两侧各120m,一般河流20-50m,为水体保护区。 取水点上游1000m、下游100m及其河岸两侧100m以内的陆域,划为水源一级保护区。
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北以新洋港出海河南岸为界,南以射阳大丰县界为界,西以50年代老海堤向东2km为界,东以海水负3m为界。
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南以新洋港出海河北岸为界,北以省射阳盐场北界为界,西以50年代老海堤为界,东以海水-3m为界。
其他滩涂湿地(包括南北试验区)以规划快速路为边界,局部可依据现状建设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四条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县域总人口预测:近期(2015年)为100万人;中期(2020年)为102万人;远期为(2030年)为105万人。
城镇化发展水平预测:近期(2015年)为58%;中期(2020年)达到64%;远期(2030年)达到70%。
城镇人口预测:近期(2015年)为58万人;中期(2020年)为65万人;远期(2030年)为74万人。
第十五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规划县域各镇的镇区的人口规模和在县域中的地位,分三个等级确定城镇等级规
模结构,即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形成“一主两次十五镇”的城镇等级结构。1、第一等级:中心城区
即合德镇,远期(2030年)人口规模控制在42万人。 2、第二等级:中心镇
包括北部中心镇临海镇和南部中心镇盘括湾镇,远期(2030年)镇区人口规模在3—7万人。
3、第三等级:一般镇
可分为两类:中心城区周边镇和外围镇两类。
中心城区周边镇包括:陈洋镇、耦耕镇、海通镇、黄沙港镇、兴桥镇。 外围镇包括:特庸镇、新坍镇、阜余镇、四明镇、千秋镇、海河镇、通洋镇、洋马镇、长荡镇。远期(2030年)镇区人口规模在0.5—3万人。同时,建议远期长荡镇与盘湾镇、洋马镇可与特庸镇分别组成组合型城镇,扩大镇区人口规模和产业规模,最大限度的利用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5
第十六条 县域城镇空间结构
在较为均质的用地条件特征下,规划以合理引导人口、产业的相对集聚为城乡空间发展的主要战略,确定县域城镇空间结构模式为:“一核、两轴、一带”。
“一核”指中心城市,包括由陈洋镇、省级经济开发区、射阳县城(合德镇)、射阳岛、海通镇(包括射阳港临港产业区)所组成的东西向带状组团结构城镇带和外围耦耕、兴桥、黄沙港三镇。规划重点突出射阳中心城区(合德镇)的建设,构建一个以中心城区为主体,带动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区和周边城镇共同发展的射阳大城区空间结构。
“两轴”分别为东西向的“道口——港口”发展轴线,南北向的机场路发展轴线。东西向的“道口——港口”发展轴主要连接中心城市各组成部分,并联动道口经济和港口经济,促进射阳县域核心区的快速发展。在南北向的机场路发展轴线上以临海、盘湾两个重点中心镇为主体,建设功能较为齐全,结构相对合理的,分布于县域南北两级的片区中心。引导县域的主要产业、人口向轴线上的城镇集中,扩大城镇规模,强化城镇功能,增强轴线对整个县域的辐射影响力。
“一带”指滨海生态资源带,聚集了以丹顶鹤自然保护区、河口湿地、沿海滩涂、港口等各类资源。滨海地区是生态较为敏感的地带,同时也是射阳有内陆城市向沿海开放城市迈进的主要战略空间。规划滨海生态资源带的建设,应突出不同地区的资源优势,分段开发、有效利用。南部地区应以丹顶鹤自然保护区为核心,坚持保护为主,适当、适量的建设科研、观光等项目。中部地区应结合港口优势,为城市发展提供战略空间。北部地区则应为以后发展留有余地。
第十七条 城镇建设标准
1、城镇建设用地
规划近期(2015年)全县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7500hm2,人均建设用地130m2/人;中期(2020年)全县城镇建设用地为8200hm2,人均建设用地126m2/人;远期(2030年)全县城镇建设用地为8600hm2,人均建设用地120m2/人。
2、村庄建设用地
人均建设用地:规划近期(2015年)为110m2/人;中期(2020年)为102m2/人;远期(2030年)为90m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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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模式:全面推行联体、公寓房屋形式,多层公寓房的比例应占总户数的20%以上,联体式住宅应占总户数的80%左右。积极推动农村用地的流转,和宅基地复耕。
村庄建设用地:规划近期(2015年)为4600m2;中期(2020年)为3800km2;远期(2030年)为2800hm2。
第十八条 重点城镇建设引导
1、临海镇
(1)发展定位:以商贸为主导,特色农业产业化基地,农副产品集散地,县域北部经济区增长极。
(2)用地规模:近期(2015年)城镇人口5.3万人,用地规模660hm2,人均用地125m2;远期(2030年)城镇人口6.5万人,用地规模780hm2,人均用地119m2。
(3)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临海镇区在现状基础上以向南发展为主,合理布局、紧凑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空间准备,带动北部区域的整体发展。原则上城镇建设不得跨越主要交通干线(S226),并严格遵守规划中关于“空间管制措施”和“用地增长边界”所确定的内容。
2、盘湾镇
(1)发展定位:以工贸为主导,特色纺织业基地,农副产品集散地,县域南部经济区增长极。
(2)用地规模:近期(2015年)城镇人口2.5万人,用地规模315hm2,人均用地125m2;远期(2030年)城镇人口3.5万人,用地规模420hm2,人均用地118m2。
(3)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盘湾镇区在现状基础上将原公路北移,城镇以向西发展为主,各类功能空间尽可能紧凑布局,成为带动县域南部区域发展的主要动力。城镇建设不得跨越沿海高速公路,并严格遵守规划中关于“空间管制措施”和“用地增长边界”所确定的内容。
射阳县域乡镇职能、等级结构规划表
城镇规模(万人) 主要职能/产业 近期 32.0 5.3 2.5 1.2 1.2 1.9 2.5 0.8 1.0 2.4 0.9 1.3 1.9 1.0 1.0 0.5 0.6 58 远期 41.5 6.55 3.55 1.55 1.55 3.25 2.75 1.15 1.15 2.5 1.1 1.4 2.05 1.25 1.2 0.7 0.8 74 射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服务业中心,商贸物流,江苏省沿海休闲旅游度假产业。 商贸为主导,特色农业产业化基地,农副产品集散地,县域北部经济区增长极。 工贸为主导,特色纺织业基地,农副产品集散地,县域南部经济区增长极。 发展道口经济,以交通商贸为主导,加强物流园区建设;努力培植花卉、水产、果蔬、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集散地。 商贸、旅游为主导,突出羊肉品牌,积极发展农家乐、市民农园等功能;做活木材市场,做大做强做优蔬菜、棉花、禽蛋产业。 旅游、商贸为主导,大力提升旅游业等三产发展水平;大力培植电子汽配等产业;打造十里绿色长廊、银色长廊;形成与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的综合型城镇。临港产业区,发展海洋经济,引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项目,重点实施石油化工、天然纤维加工等产业。 发展以渔业和旅游业为主的渔业经济区,以及海洋精细化工、造纸等产业。 工贸为主导,打造服装、茧丝绸、机械等产业集群;建设梨果、甜瓜、南美白对虾等农副产品加工集散地。 以交通商贸为主,培育建材、丝绸、机械、纺织产业;打造全国优质桑苗基地和集散地。 坚持发展麻纺、电子、木业加工等产业;推进豆制品、家畜养殖、林木栽培等特色农业产业化。 做大做强棉花加工、稻米生产等优势产业;培植生猪饲养、食用菌栽培等特色农业的产业化,建设农副产品加工集散地。 加快棉花种植、畜禽养殖等农业产业化,建成农副产品加工集散地;立足优势,打造链条产业。 扶植香料、麦芽、稻米加工冶炼等优势产业;推进棉花、稻米、大蒜、啤麦优势农业产业化,建设农副产品集散地。 依托良好的铁路、公路等交通条件,形成以物流为主导,发展以特色产业为支撑的道口经济和物流中心。 着重建设食用菌、绿色大米、水产品等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棉纺织基地,板材加工基地,棉壳集散流通基地。 建设中药材产业基地和产品集散地;围绕优势培植业,推进麦芽、油脂、药材加工的产业化进程。 加快纺织、机械、玩具等产业发展;依托特色农业,培育长毛兔加工、水产冷冻、脱水蔬菜等农产品深加工产业。 城(集)镇等级 中心城区 中心镇 数量(个) 1 2 名称 中心城区 北部副中心 南部副中心 所含 区域 合德镇 临海镇 盘湾镇 陈洋镇 耦耕镇 中心城区 周边镇 海通镇 黄沙港镇 兴桥镇 特庸镇 一般镇 15 新坍镇 阜余镇 四明镇 外围镇 千秋镇 海河镇 通洋镇 洋马镇 长荡镇 总计
18 —— —— 7
第十九条 社会服务设施规划体系
规划构筑区域一体化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立“县城——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五级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完善区域城镇服务体系。
其中,各村庄应配置行政管理、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社会公益型公共设施,按每千人1000~2000m2建筑面积计算。商业服务型公共建筑建设规模大于600m2/个。
第二十条 教育设施规划
1、规划目标
近期(2015年)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达95%,远期(2030年)全部实现标准化学校;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同时提升高中普及率,近期(2015年)高中(含职高)普及率达到90%,远期(2030年)普及率达到95%。
2、规划措施
近期以学校布局调整及标准化学校建设为重点,中远期强化教育园区建设。按照“小学向集镇靠拢,初中向中心集镇集聚,高中向城区发展”的原则进行布局调整,提高资源利用率。
小学布点以镇为单位配置,集中布置在镇区或中心村,中心村以下级别的乡村原则上不设小学。现状小学以整合为主,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学校,原有学校规模亦不再扩大。
初中要求办学规模在24班以上,以镇为单位配置,并集中布置在镇区。12班以下的现有初中均要求撤除,或与小学合并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普通高中应适度扩大办学规模,职业高中应重点加强规范化办学,提高办学质量。高中要求办学规模在24班以上,且集中设置在中心城区和规模较大的镇区,其他镇区原则上不设高中。
规划中心城区应创造条件办好3-5所高等专业学校和各类中等专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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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建标准
合理学校规模,优化资源利用。发挥办学规模效应,小学原则上均在12个以上班,;初中原则上为一镇一校,人口较多的乡镇应控制在2所初中,规模应在24个班以上,;普高、职高不少于24个班。班级规模按小学45人/每班、初中、高中50人/每班的标准进行建设。
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设施
1、规划目标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建立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镇乡卫生
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疾病防控网络。
近期(2015年)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达到50个,总床数达到5000个,每万人拥有医生数达到40人,拥有执业医师数4000人;远期(2030年)县域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达到60个,总床数达到6180个,每万人拥有医生数达到50个,拥有执业医师数5150人。
2、规划措施
规划建立并健全县级、镇(乡)级、村(居)级三级疾病监测、预防、保健网络。 规划在中心城市建设县医疗、预防、保健中心,形成由综合性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中心血库、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组成的完整的医卫体系。规划在各镇区设中心卫生院;在居委会设社区服务站,在中心村、基层村设卫生室。城乡社区形成完整的卫生服务网络。
第二十二条 文化体育设施
1、规划目标
按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集镇——中心村建立文体网络,丰富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2、规划措施
按城乡居民点等级建立文体网络,规划在中心城区建设县域文体中心,重点建好文化活动中心、博物馆、展览馆、影剧院、标准体育场、游泳馆等。
规划在重点镇建设地区综合性文体活动中心,包括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电影院、体育场、体育馆等。规划在其它镇区建设文化站、社区阅览室和体育场,在中心村建设文化宫。
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远期(2030年)全县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规划在中心城区建设电视演播中心,全县普及有线电视,有线电视入户率达80%。
(3)配建标准
规划选取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B级城市的建设标准,大型广场文化年活动次数大于4次;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大于总人口的40%。
公共图书馆:县域有面向社会的三级以上图书馆,馆内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100%。
老年人公共文化设施:市(地区)级老年学校(大学)为必建项目、居住区(镇)级可根据情况选建;老年活动中心分为市(地区)级、居住区(镇)级、小区级三级设置。
档案馆:县域档案馆为为党委、政府指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场所,达到国家三级或省一级馆标准。县级档案馆一类馆藏档案数量10万卷以上,辖区人口数量40万以上。
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县域文化馆(群众艺术馆)为国家二级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馆舍面积必须达到2000m2。
社区文化活动阵地: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面积每万人>500m2;无侵占、挪用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现象。各镇建成区内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能在社区方便地参加文化活动。
第二十三条 社会福利设施
1、规划目标
加快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建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覆盖城乡的社会
保障体系。完善“双低”保障制度,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额度。
2、规划措施
老年福利设施建设规划:规划以镇区为单位,保留现有老年人供养中心和福利院。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县域内现有一所聋哑学校。规划在中心城区建一所盲人学校,并配备适当的医疗、康复设施。福利中心:规划在中心城区建设一个福利中心。
第二十四条 旅游规划
1、发展目标与定位
将射阳县旅游发展战略定位为江苏省东部沿海富有浓郁海涂风光特色的旅游强县、生态品质优良的全国优秀旅游城市。
2、总体布局
规划确定射阳县旅游布局构架为“一个中心、三大板块”,即以射阳县城旅游服务功能为中心,以丹顶鹤保护区、射阳河口旅游风景区和滨海湿地康体旅游区为板块的总体布局框架。
(1)射阳县城旅游服务中心
射阳县旅游服务中心是区域性旅游集散与换乘服务;区域性旅游信息与咨询服务;旅游观光休闲购物、商务会务。
射阳县旅游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涵盖四个方面:旅游换乘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游客接待服务、旅游商品集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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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中心位于射阳县城,利用射阳县城的区位和交通条件,通过旅游集散中心和信息中心等功能设施的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射阳县城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产业要素配置,发挥县城在旅游景区网络中的核心服务作用。
(2)丹顶鹤自然保护区
丹顶鹤保护区具有原生态型特点,主体功能为观光、休闲、游览。
本区位于射阳境内的盐城珍禽自然保护区,严格按照核心保护区、缓冲区、开发区的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在严格保护环境的前提下,以丹顶鹤为品牌,力争将保护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观光、休闲景区。
(3)黄沙港渔文化休闲娱乐区
黄海港是国家一级渔港,渔业资源丰富,渔文化深厚,主要功能为渔文化主题游览、海洋美食。 依仗国家一级渔港优势,设置华东地区一流的海洋美食街,招徕海内外游客。渔迅期间,千帆竞发,开展海洋美食节活动;休渔季节,港区舟楫林立,开展渔文化会船活动。
(4)射阳河口旅游风景区
射阳河口旅游风景区要凸现地方特色,功能定位为:生态体验特征的观光、休闲、度假场所;苏北地区重要的宗教朝圣文化旅游区。
以海通镇为重点,沿射阳河布局,涵盖射阳岛公园、大闸游览区、射阳瘦东湖休闲区、海通森林度假区、射阳港观光区、息心寺宗教文化区、射阳河岸线观景带等七个板块。在瘦东湖休闲区中,可以适度开发高挡的会员制度假村项目。
该区域要充分发掘人文积淀,结合自然优势,将射阳河建成射阳县核心旅游板块,作为启动市场的优先发展项目。
鉴于建设盐城湿地生态国家公园的有关要求和关于湿地公园的建设指标,需要在开发过程中加强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在上述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国家相关湿地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规定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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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第二十五条 交通规划
1、公路网规划
(1)对外交通主干路网规划:主要依靠“四横四纵”公路网络主骨架,形成等级较高、运输便捷、四通八达的格局。
“四横”包括:S328、S329、S233,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宁靖盐高速公路射阳港延伸段,按高速公路标准预留,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四纵”分别为:沿海高速公路射阳段;S226、沿海快速路,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以及海堤公路,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县域内部道路交通规划:各镇区间均有一般等级公路相连,且结合旅游规划,连接重要旅游节点,构筑旅游交通网络。公路规划建设要合理引导城镇用地发展方向及功能布局。
2、主要客货枢纽
(1)射阳客运总站:保留中心城区西侧,解放路(S329)与机场路(S226)交叉口西南角
的新建射阳客运总站,为射阳县域提供对外交通出行的综合性场站功能。
(2)射阳货运站:规划在沿海高速公路陈洋出口东侧,S329南侧新建射阳货运站,为射阳城区生产生活用品提供配送和小批量货物运输服务。
(3)物流基地:新建射阳港物流中心,提供大宗散货及国际集装箱中转、铁路、公路、水路联运功能。在陈洋镇区以东与开发区西区之间规划一处以公路运输为主的物流基地。
(4)城镇客运站:规划在临海镇、四明镇、千秋镇、黄沙港镇、兴桥镇、盘湾镇新改建6处城镇客运站,为地区提供短途客运功能。
3、港口规划
射阳港定为产业港、配套港、园区服务港,充分利用沿海资源优势,创新“港产联动”的开发模式,重点发展新型能源、重型机械、大型石化、粮油加工、高档造纸和海产加工六大产业,“以港带电,以港兴城”。
4、内河航道交通规划
全力构建河海联运体系,规划以三条东西向内河主要航道,分别为新洋港、黄沙港和射阳河。疏浚县域内内河航道,提高航道通行能力。以运棉河、新民河为中心城区外环,以利民河、西潮河、通洋港、潭洋河、串通河等其他航道为重要补充。同时,将城区内的小洋河、战备河进行整理,作为景观航道,与射阳岛的旅游相结合。
射阳县规划主要内河航道
序号 航道名称 起讫点 等级 1 射阳河 双港—射阳闸 四级预留 2 黄沙港 上冈—黄沙港闸 四级 3 新洋港 北洋—新洋港闸 五级 4 “明湖”河海联运水道 射阳河闸——黄沙港 四级预留、五级实施
5、铁路交通规划
规划在海河镇内东侧,S329的南侧建设连盐铁路射阳站场,满足县域铁路运输需求。同时,建设连盐铁路射阳港支线,作为射阳港疏港铁路专用线,提高港口运输能力,扩大对外贸易。规划疏港铁路专用线海河镇北侧引出,经陈洋、耦耕、海通,至射阳港,线路全长约40km。
第二十六条 给水工程规划
1、规划原则与目标
实施区域供水。对原供水格局由于行政区划局限造成不合理的一些问题进行调整,在现状供
水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供水网络。逐步形成安全、合理、经济的城镇联网供水系统。
结合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即要考虑近期建设的可行性,又要坚持远期供水系统的合理性,尽可能使规划具有较大的弹性。
根据县域水资源分布情况,结合各镇发展实际,综合协调供水系统布局,合理选择水源,确立供水分区和水厂位置。
完善供水设施,充分利用现有水厂及供水设施,新建区域供水设施。至2015年中心城市和重点中心镇区供水普及率达到100%,一般建制镇区供水普及率达到80%,农村供水普及率达到50%。至2030年所有乡镇区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农村供水普及率达到90%。
提高供水安全性。居民生活用水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规划用水量
射阳县县域需水量为近期(2015年)21.3万吨/日,远期(2030年)41.9万吨/日。 3、区域供水规划
根据射阳县各乡镇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结合前一轮总体规划,射阳县区域供水采用分区集中供水原则,供水分区划分为以下片区。
北部集中供水分区,供水范围包括合德镇、陈洋镇、耦耕镇、海通镇、黄沙港镇、兴桥镇、临海镇、千秋镇、通洋镇、四明镇、阜余镇、海河镇、新坍镇以及滨海工业区。近期总供水规模为21万吨/日,远期总供水规模为40万吨/日。水源为射阳河。
南部集中供水分区以盘湾镇为中心,供水范围包括盘湾镇、长荡镇、特庸镇、洋马镇。近期总供水规模为1万吨/日,远期总供水规模为2万吨/日。水源为黄沙港。
农村供水有条件的依托附近城镇,偏远地区自建净水设施解决。 4、水源规划
作为自来水厂水源,要求水量充足,卫生条件好,便于卫生防护;原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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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的要求;取水、输送设施安全经济,具备施工条件。城镇给水水源主要以地表水为主,其枯水期的保证率不得低于90%~97%,重要城镇要有备用水源。水源一级保护区为禁止建设区,水源二级保护区为限制建设区。
射阳县域内河网密布,水量充沛,作为城市供水水源,在水量上可以满足供水需求。射阳河已规划作为江苏沿海战略中确定的平原水库,远期的水质水量将有较大改善,作为城市供水水源比较合适。
5、水厂规划
射阳县自来水厂现有规模为5万吨/日,近期扩建至15万吨/日。新建射阳县第二水厂,远期规划规模为25万吨/日。射阳县第二水厂厂址建议选在幸福大道以南,射阳河边。
第二十七条 排水工程规划
1、规划原则与目标
根据规划用地布局,各镇地形,受纳水体环境容量、排水设施的规模效应,合理确定排污系统布局、污水处理厂位置及规模。加强对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的治理,最大限度地减轻污水对受纳水体的污染。含特殊成分的工业废水,必须自行处理,达到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才能排入城镇污水管道。农村生活废水可采用沼气池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或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附近水体或作农肥。
至2015年,先期在县城及规模较大的城镇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40%,至2030年普遍建成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率达到90%。
2、排水体制
中心城市及重点中心镇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一般乡镇可采用不完全分流制,即只建污水系统,不建雨水系统,雨水沿天然地面、街道边沟、水渠等排泄,待城镇进一步发展后再逐步修建雨水排水系统,使之成为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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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污水量
射阳县规划总污水量近期为11.75万吨/日,远期为30.64万吨/日。 4、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污水处理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地形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采用集中处理。中心城市和重点中心镇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一般乡镇建设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或一体化处理设施。农村和村民聚居点污水可采用沼气化粪池或生物塘等简易处理后用于灌溉。
第二十八条 电力通信工程规划
1、电力工程
(1)县域电力电量预测:采用人均综合用电水平进行电力电量预测,射阳全县年用电量和年最大负荷:近期为32亿kWh,71万kW;远期为63亿kWh,132万kW。
(2)电源规划:射阳港电厂装机容量为530MW,计划开工建设射阳港电厂三期,新建2
台600MV发电机组,采用500kV电压接入500kV盐北变。统一热电厂装机为2×15MW,以110kV电压接入海通变,东南热电厂装机容量为2×15MW,以110kV电压接入黄尖变。
新能源电厂主要有国能生物发电厂和规划沿海滩涂风电厂。国能电厂设计规模为2×25MW,现状装机为25MW;风电设计发电规模为200MW,规划在2010年以前建成。
(3)220kV电网规划:射阳县近期220kV电网约需要变电容量为128万kVA,远期为197万kVA。
在现状220kV振阳变的基础上,近期规划新建耦耕变、港城变等2座220kV变电所,并对现状振阳变进行增容改造,使其主变容量达到2×180MVA。远期规划对220kV港城变进行扩容改造,在县域南面黄沙港附近新建220kV花洲变。远期形成4座220kV变电所对射阳电网提供支撑,220kV电网总容量达到192MVA。
220kV电网可靠性要求高,其电网结构应形成环网或双环网结构。
2、通信工程
(1)通信规模预测:预测全县近期固定电话用户、移动电话用户分别为40万部和50万部,远期固定电话用户、移动电话用户分别为52.5万部和63万部。
(2)实施撤点并网策略,建设每局10万门以上的区域大容量交换局,简化本地网的网络结构,远期射阳形成2个大容量的交换母局。
(3)电信业务加速向综合化、宽带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大力开展多媒体通信等宽带业务。 (4)加大光缆线路的使用以提高线路容量,县域内主干通信线路基本实现光缆管道敷设。
第二十九条 燃气工程规划
1、气源规划
近期射阳县县城燃气主气源以压缩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临海镇、盘湾镇等可采用瓶组汽化方式发展管道燃气;远期在县城南部新建一座天然气接收门站,同时建设一南北向贯穿县域的次高压天然气管道系统,天然气由该管道系统供应县城和县域大部分城镇及其周边地区,实现管道供气一体化。
县域次高压天然气管道系统不能到达的城镇及农村燃气气源采用液化石油气。 2、用气发展规划
射阳县用气规模为近期天然气1500万m3/年,液化石油气37000吨/年;远期天然气6500万m3/年,液化石油气35000吨/年。
第三十条 防洪工程规划
1、县域防洪标准确定
根据国标《防洪标准》(GB50201-94),确定县域防洪标准为:县城和临港产业区的防洪(潮)
标准应达到50年一遇,乡、镇的防洪(潮)标准应达到20年一遇的标准。
2、县域防洪工程措施
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建设和完善县域防洪工程,具体工程措施如下:
(1)沿海修筑高标准堤防,提高挡潮能力,避免海潮侵袭。
(2)按县城和海通镇的临港工业区50年一遇、乡镇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加固沿河堤防,在县城外围建设两道防洪圈。
(3)建设和完善沿海挡潮防洪水闸(泵站),提高排水能力;局部地区在防护堤外水位升到区内雨水无法自排时,须关闭排水口闸门,并启用泵站进行抽排。
(4)疏浚河道、沟渠,提高引洪和滞蓄能力,降低内涝淹没损失。城区周边所有内部相通
河口均建函闸控制,抵御洪水倒灌城区。
(5)“建管并重”,使县域防洪排涝工程常处于良好状态,达到设计标准的防台御潮能力。 3、县域防洪非工程措施
(1)建立、完善防汛防旱信息网络,做好汛期预测、预报工作。
(2)加强流域内水土流失的治理,提倡植树造林,增加植被,扩大雨水调蓄能力,减少雨水渲泄量,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充分发挥“绿色水库”对洪水的调蓄能力。
第三十一条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环卫公共设施设置标准 县城、各乡集镇区及各产业功能区公共厕所按2500人设置一座的标准进行设置。在公共设施用地按间距300~500m、设置密度4~11座/km2设置公共厕所;在居住区按间距500~800m、设置密度3~5座/km2设置公共厕所;在工业仓储区按间距800~1000m、设置密度1~2座/km2设置公共厕所;其它类城市用地沿路设置的公共厕所间距可按:主干道、次干道、有辅道的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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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为500~800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为800~1000m进行设置。商业区、市场、客运交通枢纽、体育文化场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公园及风景名胜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其他城市用地也应按需求设置相应等级和数量的公共厕所。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生活垃圾收集点可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市场、交通客运枢纽及其他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设施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在道路两侧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废物箱。设置在道路两侧的废物箱,其间距按道路功能划分:商业、金融业街道:50~100m;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200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
2、县域生活垃圾的收集与处理
规划县域近、远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80%、100%。
规划县域生活垃圾收集方式从袋装收集逐步向袋装分类收集转化。规划在县城按照每座中转站按服务面积3~4km2,服务人口3~4万人设置1座压缩式垃圾中站,县城压缩式垃圾中转站近期达到8座、远期达到12座;各乡镇及产业功能区根据规模大小设置不同规模的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配置密封压缩式垃圾转运车以及相应的环卫设施。规划县域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为主,逐步发展为焚烧及其它先进的处理方式(如循环式处理),将生活垃圾中有用物质经分拣、科学处理后转换为有用的资源。
3、县域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规划
在射阳县域的中部、北部和南部分别设立一处含有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对县城东部沿海现有的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扩建,并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厂;在县域北部的临海镇和县域南部的盘湾镇分别设置一处垃圾卫生填埋场和一座垃圾焚烧厂,县域中部、北部和南部区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中转站收集后分别就近在县域中部、北部和南部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经过分拣、焚烧后进行卫生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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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县域特种垃圾的处理
医院垃圾的处理:医院垃圾必须单独密封收运、集中焚烧处理。近期要求县城和各乡镇卫生院及卫生所定期收集医院垃圾,集中进行焚烧;远期可在县城东部沿海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内建设一座一定规模的医院垃圾焚烧炉进行集中焚烧处理。
粪便处理:近期县域城镇粪便由机械清淘粪井和化粪池的粪便,再由吸粪车运往粪便处理场或农用;新建居民厕所和公共厕所按规定配建规范的栅格化粪池,原有的公厕和居住区厕所应逐步改造。远期城镇粪便经净化池后出水,排入地下污水管道,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到粪便排放管道化及粪便100%无害化处理的目标。
第三十二条 消防规划
1、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合理布点”的原则,统一规划消防站、消防用水、消防通道和消防通信网,各类建筑必须符合相关消防要求。
(1)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消防车接警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内边缘为原则,为此每个消防站服务范围为4~7km2。
(2)市政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市政消防栓的间隔应严格按照小于或等于120m的要求设置。
(3)在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和有害气体的地区,消防站应设置在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其边界距液化石油气罐区、煤气站、氧气站等单位不宜小于200m。
2、规划方案
(1)消防安全布局:生产、储存、利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应设于城镇边缘独立安全地区,且置于城市下风向;装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必须布置在城镇的独立安全地段。
(2)消防站布局:根据各地区的人口和服务半径,规划在中心城区设普通标准型消防站8个,在临海镇区设普通标准型消防站2个,其他镇区各设立普通标准型消防站1个。
根据特种消防需要,分别在射阳港和黄沙港各设立一个水上消防站,并配置海上消防队,配备消防专用码头和消防艇。
(3)消防通道规划:随着城镇道路的建设和改造,城镇道路均要满足消防通道要求。规划消防专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净高不应小于4m;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面积为15m×15m的回车场地,高层建筑尽端回车场地面积为18m×18m。
(4)消防水源规划:县域消防水源以城镇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并积极利用河道、湖泊、池塘等天然水源;最小市政给水管管径不小于DN150mm。
(5)消防通讯规划:逐步建成现代化的二、三级电子消防通讯网,达到多功能、多渠道报警要求;同时,应建立消防通讯调度指挥中心,以实现县域范围内的消防统一调度。
(6)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兵役制消防队伍和地方民间消防力量,完善消防站装备。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在业务训练、灭火作战等方面应受公安消防机关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消防队伍除承担防火监督和灭火任务外,还要积极参加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
第三十三条 人防工程
县域人防工程建设应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各镇区为主要组成部分。中心城区应按城市标准设防,各镇区参照城市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设防。
1、战时中心城区人口疏散比例为30%,人防专业队伍按留城人数的8%计。空袭时留城人员全部进入人防工程。防设施面积按1m2/人计算,远期需要人防工程设施面积12万m2。
2、县城用地布局应控制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容积率、道路宽度和广场、绿地等指标,以保障紧急情况下人员与物资的疏散。充分利用城镇绿地和广场,作为人防避难疏散场所。
3、在县城东部滨河新区内的射阳县行政中心规划建设射阳县人防指挥中心,负责人民防空救灾的指挥与联络工作。
4、规划以县城各片区的中心医院为骨干构成中心城区医疗急救网络;各中心医院应设有符合人防要求的地下医疗急救所,保证战时医疗急救需要。
5、规划将临港产业区,黄沙港渔业经济区以及临海、盘湾两镇区作为人防重点区(镇),结合实际情况,依照相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6、对供水、供电、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等设施和重要的工矿企业、科研机构所在地,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抢险抢修方案。
7、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基地建设,及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进行控制管理。
第三十四条 抗震防灾规划
区内工程建设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
充分利用城镇绿地、广场作为震时紧急避震疏散场地和固定避震疏散场地。紧急避震疏散场
所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步行大约10分钟之内可以到达;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宜为2~3km,步行大约1小时可以到达。紧急避震疏散场地的用地规模不宜小于0.1hm2,固定避震疏散场地不宜小于1hm2。并在射阳城郊设置一处不小于50hm2的中心避震疏散场地。
第三十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在县域东部沿海区域,由于成陆时间较短,地基承载力较差,在建筑设计时应采取工程措施,防止建筑物不均匀沉降。在城镇建设中尽量减少高切坡。城镇各种建、构筑物施工前均需要进行地基工程地质钻探勘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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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规划实施措施和建议 第三十六条 规划实施措施和建议
1、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县域城镇的发展应做到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层层落实,明确责任。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乡村中的非农用地的扩展,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乡村建设应重视发挥地方特色。
2、加快中心城区和中心镇的培育
充分发挥政府作用,提高政府效率。从土地、资金、政策等多方面,确保中心城区和中心镇的发展空间。改变观念,锐意创新,提高市民素质,形成人才优势,促进中心城市发展。
3、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完善其他规划编制
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工作,完成以行政办公中心为中心的滨河新区概念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城区各专业规划;推进城乡一体化,做好建制镇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加快现代化信息技术,在城市规划管理领域的应用,促进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4、维护规划的法律性效力
要大力宣传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的法制建设;加强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力度,发展、规范市场经济;完善和严格城乡规划的审批和规划管理。
5、协调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期发展规划关系
以县城为重点,加速培育城镇体系等级结构层次,实行有重点、有倾斜的差别发展战略。按照经济增长规律和城市发展规律,实事求是地制定城镇发展的时序,做好城市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协调工作。协调各个部门的利益进行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实现规划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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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城市发展规划
第三十七条 城市发展目标
在规划期内将射阳县城建设成为景观优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现代开放的沿海新兴港口城市。
1、由传统内陆城市向海港城市迈进
近几年射阳城市的发展主要依赖“道口经济”,与港口联系较少,是典型的传统内陆城市。随着射阳港深水航道整治工程的开工,未来“港口经济”将成为城市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港城一体”的发展格局将促使射阳向海港城市迈进。
2、由国家园林县城向国家生态城市迈进
随着中心城区不断发展及对滨海生态特色的进一步挖掘,其城市也应逐渐向地方甚至是全国生态城市迈进。
3、由单中心城市向多中心城市迈进
原城市中心以商业服务、商务办公等功能为主,大型公共设施主要沿振阳路呈南北向分布,随着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在滨河新区将形成集商业金融、行政及商务办公、文化会展、宾馆、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城市副中心,原城市中心(老城中心)进一步强化商业服务功能,形成以商业、金融服务、文化功能为主的城市主中心,形成“一主一副”的双中心城市格局。
4、由工业城市向宜居宜业城市迈进
过去的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城市目标是企业选择城市,人口追随企业,城市提供就业,因而决定企业与城市的关键是区位(关注成本优势),未来的城市是以宜居宜业化为导向的城市目标,人口选择城市,企业追随人口,城市创造就业,决定人口与城市的关键是质量(关注整个生活)。
5、逐渐由小城市向中等城市迈进
中心城区未来将形成中等城市框架,城市发展紧紧围绕“沿海”与“开放”,将有可能在2030年后成为具有中等城市功能和规模的沿海新兴城市。
第三十八条 城市定位与性质
1、功能定位 (1)生态旅游功能区
中心城区东部拥有射阳岛生态休闲度假区、射阳河口湿地滩涂游览区等丰富的旅游资源,在江苏滨海地带具有一定的独特性。
(2)临海产业集聚地
中心城区东依射阳港,西接沿海高速,随着经济开发区的进一步发展及临港工业的兴起,凭借河海联运的天然交通优势,在苏北沿海地区具有成为新型制造业基地和港口物流节点的潜力。
(3)水绿特色宜居城
作为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必然吸引周边城镇人口的不断集聚。挖掘城市历史与内涵,能够带给城市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助于建立更加和谐的城市社会。因此,着重塑造景观优美、配套完善、富有特色的人居环境成为中心城区的主要任务之一。
2、形象定位
结合射阳县城东依射阳河,小洋河穿城而过的优越生态环境,以及河网纵横、依水沿路造绿的景观特征,规划塑造如下城市形象定位:“渔帆鹤影,水绿新城”。
“渔”:以渔业和旅游业为主的渔业经济区;
“鹤”:盐城国家级珍禽(丹顶鹤)自然保护区的主要组成部分; “水”:地势平坦,水网纵横;
“绿”:优美宜人的滨河绿地景观。
3、城市性质
射阳县城城市性质确定为:江苏滨海休闲度假胜地;苏北沿海新型制造业基地,港口物流节点;生态宜居城市。
第三十九条 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现状(2007年)19.59万人;规划近期(2015年)32万人;中期(2020年)36万人;远期
(2030年)42万人。
2、用地规模
规划近期人均用地指标122.01m2/人,建设用地3904.50万m2;中期人均用地指标119.74m2/
人,建设用地4310.64万m2;远期人均用地指标116.65m2/人,建设用地4899.34万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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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城市总体布局
第四十条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因此本次规划确定:射阳县城区空间发展方向为向东为主、完善西部,适度南北。
第四十一条 城市形态与结构
1、城市形态
本次规划确定城市发展的空间形态为“带形组团城市”。 2、规划结构
射阳城区规划空间结构为“一轴、两心、四片区、绿色网络”。
“一轴”:为东西向发展轴线,随着射阳城区人民路、解放路和幸福大道的向东延伸,以人民路与幸福大道之间为空间主体,形成一条东西向发展轴线。
“两心”: 为城市中部的公建主中心和城市东部滨河公建副中心。公建主中心以商业服务为主要功能,东部滨河公建副中心以现代商务、行政、文化、及休闲服务为主要功能。
“四片区”:以小洋河、战备河及大兴河为界,形成北片区、南片区、西片区和东片区等四大功能片区。
“绿色网络”:强化河道水系及城市道路绿化,串连城市公园、街头绿地、单位绿地及社区绿地,形成绿色网络,体现国家园林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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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各片区职能及用地布局引导
1、北片区
规划远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158.44hm2,居住人口8~10万人。主要职能为居住和工业职能,并有部分公共服务设施职能。
(1)居住用地以振阳路为界分为两个大型社区。
(2)公共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红旗路与振阳路沿线,保留完善现有医疗、体育等公共设施,通过对县政府的搬迁改造,增加宾馆、商业服务设施,促进城市商业服务中心沿振阳路向北片区延伸。在红旗路、双山路及机场路沿线集中安排专业市场用地,在片区北部北环路与双拥路交叉口的东南部规划一处专业市场用地,并在机场路西侧的北部入城口附近规划一处物流配送中心。
(3)工业用地分为东部的射阳经济开发区东区和西北部的合德镇工业创业园区两部分,开发区东区用地在现有基础上向北、向东适当扩展,并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以食品、饮料产业为主的现代工业园区。西北部工业用地在合德镇工业创业园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注重为射阳经济开发区的产业配套、并发展无污染的先进制造业。
2、南片区
规划远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496.617hm2,居住人口18~20万人。主要职能为商业服务、居住、医疗卫生和体育等,并有部分工业及行政办公职能。
(1)居住用地以振阳路、黄海路和幸福大道为界,分为4个大、中型居住社区。 (2)加快旧城商业中心的改造,形成以振阳路与朝阳街之间中心地带为核心、以商业服务
为主要职能的城市公建主中心。
(3)保留近年新建的部分行政办公机构,在南片区的西南部幸福大道的北侧及战备河的东侧规划为合德镇政府办公用地,在南片区东部的华阳路以东幸福大道北侧布置一处行政办公用地。在南片区的东部幸福大道北侧靠近滨河新区的地段布置大型医疗卫生和体育用地,建成射阳县医疗卫生和体育中心。
(4)工业用地位于南片区东北部,为射阳经济开发区东区小洋河以南工业区块。规划整合现有工业用地,加快工业用地的调整,搬迁农药厂、磷肥厂等污染企业,形成良好的工业园区环境。
3、西片区
规划远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230.48hm2,居住人口为2~3万人。主要职能为工业,有部分配套居住生活职能;此外,有城市中心公园及对外交通站场的职能。
(1)居住用地位于片区的东南部,围绕后羿公园布置,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中型居住社区,居住人口为2~3万人。
(2)保留并完善现有的后羿公园及长途汽车站,并在解放路南侧及凤凰路西侧规划开发区行政管理中心。
(3)工业用地位于本区的西部和东北部,以战备河及小洋河沿线绿带为界,划分为4个工业组团。
4、东片区(滨河新区)
规划远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013.81hm2,居住人口为8~10万人。以居住、商务职能为主,兼有行政、文化、会展、教育、医疗卫生等多项职能。
(1)在片区中部规划一条约100m宽绿带(含有休闲设施、广场以及社区公共设施等用地)作为片区南北向中轴线,以规划的新城商务中心及新城公园作为滨河新区南北向轴线的南端节点、并在北部规划一处大型绿化环岛作为南北向中轴线的北端节点,形成以环状加方格网道路系统以及南北中轴对称为特征的滨河新区规划布局形态。
(2)居住用地以沿河东路为界分为南北两个社区,在南部社区布置一处完中。幼儿园、菜市场、便利店等社区公共设施用地可安排在南北向中轴线内。
(3)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布置在幸福大道北侧,安排商业金融、行政及商务办公、文化会展、宾馆、休闲娱乐等大、中型公共设施,共同形成滨河新区综合公建中心——城市公建副中心。在片区北部充分利用优美的射阳河滨河景观,规划宾馆、教育科研和中小型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用
地,此外,在片区南北轴线两侧以及北部环岛的周边布置小型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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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市建设用地布局
第四十三条 居住用地规划
1、规划目标
发挥国家园林城市优势,充分利用射阳城区内外独特优美的自然景观资源,建设户型结构合理、集约经济、高质量的住宅生活区,完善社区配套公共设施,全面提高居住生活设施的综合品质,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建设宜居城市。
2、居住用地指标
规划期内应通过提高居住用地的开发强度,逐步降低人均居住用地水平。规划居住用地近期(2015年)达到1095.01hm2,人均居住用地为34.22m2/人,远期(2030年)达到1381.85hm2,人均居住用地为32.90m2/人。
3、用地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划分为北片区、南片区、西片区、东片区(滨河新区)等四大片。 (1)北片区
加强对片区内现有旧居民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搬迁与居住区混杂干扰的污染企业,完善社区配套设施,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片区居住用地以振阳路为界分为两个大型社区,并在双山路沿线和黄海路沿线分别布置社区服务中心,规划远期片区居住用地面积为365.14hm2,居住人口为8~10万人。
(2)南片区
现有居住用地公建中心区为核心,主要分布在机场路与兴阳路之间呈东西向带状分布。规划居住用地主要向东发展、向西填平补齐、适当向南发展,为公建中心区及开发区西区、东区提供配套服务。搬迁开发区东区内化肥厂、农药厂等污染企业以及片区内与居住区相混杂、有干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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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加强旧城及城中村改造,增加绿地、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将南片区规划成为高品质的
城市中心居住片区。片区居住用地以振阳路、黄海路和幸福大道为界,分为4个大、中型居住社区,并分别在解放路与双山路、解放路与黄海路、解放路与海都路交叉口周边以及幸福大道以南
的振阳路周边布置社区服务中心。规划远期片区居住用地面积为556.48hm2,居住人口为18~20万人。
(3)西片区
将后羿公园西部和北部的部分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在片区的东部和东南部围绕后羿公园形成一处为开发区西区配套服务的居住社区,并在后羿公园的西北部规划社区服务中心。规划远期片区居住用地面积为115.85hm2,居住人口为2~3万人。
(4)东片区
居住用地主要布置在幸福大道公建带以北区域,以沿河东路为界分为南北两个居住社区,在中轴线的南北两端分别布置各社区服务中心,规划远期片区居住用地面积为344.38hm2,居住人口为8~10万人。
射阳城区规划居住片区一览表
居住片区 居住用地面积(hm2) 居住人口(万人) 大中型社区(个) 北片区 365.14 8-10 2 南片区 556.48 18-20 5 西片区 115.85 2-3 1 东片区 344.38 8-10 3 注:社区规模按居住人口划分:大型社区为3万人以上,中型社区为1-3万人,小型社区为1万人以下。
4、居住用地开发建设
(1)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同步进行,适度提高居住用地开发强度
(2)高度重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设,合理确定各类住房建设标准。
近期(2015年)末,射阳城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占城区住房总需求的三分之一左右,远期(2030年)将根据射阳城区市民收入及居住水平合理确定政策性保障住房占城区住房总量的比例。
住房建设标准:近期(2015年),商品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的新建住房建筑面积比重必须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60m2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含旧城改造中的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m2以内。远期(2030年)可根据射阳城区居住水平和国家相关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3)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和江苏省及地方有关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定,配套建设社区公共设施。
(4)充分利用城区内外河网水系组织居住区绿地系统和空间景观,营造最佳人居环境。 5、配套设施建设
(1)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大中型社区公共设施以服务半径500~1000m内的2~5万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居民提供较为综合、全面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公建设施应布置在居住片区中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尽可能与邻近的公交站点结合布置,与居住片区公共绿地共同形成边界明晰的居住片区中心。基本实现居民在步行5~10分钟、自行车3~5分钟以内可达。
居住片区中心应集中布局形成中心用地,总用地规模控制在4~6hm2,其中公共设施用地2~4hm2,绿地2~3hm2。
居住片区中心中的公共设施以综合体的形式集中布置为宜,包括文化娱乐、体育、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社会福利、医疗卫生、商业金融服务、邮电等设施。
(2)中小学配建
高中:在完善现有2所高中、1所完中的基础上,在滨河新区西南部的大兴河以东和解放路以南增加1所完中。
初中:在完善城区现有4所初中,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基础上,在南片区的西部增加1所初中。
小学:城区现有10所小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部分小学规模偏小,应进行兼并整合,在尽量满足小学服务半径的基础上实现规模化办学要求。规划城区小学20处(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现有小学整合调整的基础上增加7处。城市新区一般应按1.5~2.5万人/处进行配建。
第四十四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规划目标
按现代化中等城市公共设施标准配置,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增强区域服务功能,促进射阳社会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
2、用地指标
规划远期公共设施用地为570.17hm2,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1.64%,人均用地为13.58m2。
3、公建中心结构
城市公建中心分为三级结构。
一级中心为城市公建主中心和城市公建副中心,主要由市级公共设施构成,为全县域服务。
以老城区振阳路与朝阳街之间商业步行街为核心,结合周边商业设施,规划一处以商业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公建主中心;在滨河新区幸福大道北侧,规划一处融现代商务、行政中心、文化会展、宾馆及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副中心。
二级中心为片区公建中心,主要为各片区的综合性公建中心,由为本片区服务的公共设施构成,规划设置4处片区公建中心。
三级中心为大、中型社区公共中心,主要为居住社区提供便利服务。规划设置9处大、中型21
社区公共中心。
4、各类公共设施规划布局
(1)行政办公:规划远期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68.72hm2。对城区内近年新建的行政办公设施予以保留完善,在滨河新区东南部幸福大道的北侧增加行政办公用地;在南片区西南部的解放路南侧及战备河东侧布置合德镇政府综合办公用地,在南片区东部的华阳路以东幸福大道北侧布置一处小型办公用地;在西片区的南部的解放路南侧及凤凰路西侧布置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
(2)商业金融:规划远期商业金融用地面积为251.46hm2。集中紧凑建设主要商业金融设施,尽快形成各级商业中心。
在南片区和北片区,规划进一步实施旧城人民路、振阳路、朝阳街商业设施的改造,强化老城商业中心的格局,建设和完善商业购物中心、百货商店、专业店、宾馆饭店等大、中型现代化的商业服务设施,并将振阳路、朝阳街、人民路、红旗路规划作为城市的主要商业街道;西片区商业服务设施主要围绕长途汽车站和后羿公园布置;东片区(滨河新区)商业设施主要布置在南北向纵轴线的南端及幸福大道北侧地带,并形成滨河新区现代商务中心。
宾馆、金融设施主要结合城市公建主中心、公建副中心以及滨水区布置。
为区域服务的大型专业市场、物流基地在城区外围以西与陈洋镇区之间的区域布置。为城市居民消费服务的中小型专业市场布置在北片区的西南部双山路、红旗路、机场路沿线,结合现有专业市场进一步扩建、改造和完善;在北环路与双拥路交叉口的东南部规划一处专业市场用地,并在机场路西侧的北部入城口附近规划一处物流配送中心。
(3)文化娱乐:规划远期文化娱乐用地面积为48.98hm2。结合旧城改造,保留并完善现有文化设施,扩建现有文化馆,建设文化馆二期工程,作为综合类艺术培训中心。在拆除原文化剧场的同时,兴建一座综合性影剧院。在滨河新区幸福大道的北侧,规划商务中心和行政办公用地的周边布置图书馆、科技馆、文化宫、博物馆(如:海盐博物馆)、会展中心等文化设施,成为射阳县城新文化中心。
(4)体育用地:规划远期体育用地面积为29.56hm2。保留原红旗路400m标准跑道运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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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游泳馆等体育设施,并进行改造更新。在南片区的东部及幸福大道北侧规划新的体育中心,建设三馆一场等完备的设施,包括2万座看台的标准体育场、5000~8000座的体育馆、游泳馆、训练馆等,要求能够承接县级综合性运动会。在体育中心的周边安排较大面积绿地,形成体育公园。
(5)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远期医疗卫生用地为56.88hm2。保留并完善北片区和南片区内现有医疗卫生设施,在南片区的东部幸福大道北侧规划一处大型综合医院,在滨河新区的西北部规划一处专科医院,在西片区规划一处开发区综合医院。同时建设或完善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6)教育科研
规划远期教育科研用地99.74hm2。结合旧城改造对现有教育设施进行功能调整完善,在滨河新区的西北部规划一处教育科研用地。
(7)社会福利用地
规划远期社会福利用地为14.83hm2。保留并扩建现有福利院,增建福利院综合楼、老年公寓、老年康复医院的福利设施。在西片区的南部规划一处社会福利院。加快福利事业社会化进程,尽快形成以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它多种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网络。
第四十五条 工业用地规划
1、城区产业发展引导
(1)限制发展的产业:高能耗、高水耗以及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工业。对开发区东区现有的农药、化肥、化工等企业应进行搬迁或着结构调整,
(2)鼓励发展的传统支柱产业:纺织、食品深加工和机电装备制造业。
(3)积极培育的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及其它高效、节能、环保、新型的先进制造业。
2、用地指标
将老城区内现有对居住生活有干扰的零星工业搬迁至工业开发区。调整完善开发区东区,加快发展开发区西区,合理引导合德镇工业创业园区。规划远期工业用地规模为1036.42hm2,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15%,人均工业用地为24.68m2。
3、用地布局
规划分为开发区东区、开发区西区、合德镇工业创业园区等3片工业用地。
开发区东区以小洋河为界分为南北两个工业组团,治理、调整现有污染企业,使其达到环保要求。工业北组团靠近水质优良的射阳河,以啤酒、饮料、食品深加工为主,发展都市型食品工业,南组团位于南片区与滨河新区之间,发展为市民服务、无污染的都市型工业。
开发区西区以小洋河与凤凰大沟为界分为4个工业组团,形成等若干特色鲜明的产业园区,如:高端纺织服装园区、机电装备制造园区、电子信息以及其它高效、节能、环保、新型的先进制造业产业区。
合德镇工业创业园区与开发区西区紧密相连,应注重为开发区大型企业配套服务,与开发区西区协调发展,避免恶性竞争,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与开发区西区共建共享。
第四十六条 仓储用地规划
1、规划目标
充分利用区位交通优势,特色产业优势,建立现代化的储运体系,使储运业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
2、用地指标
规划仓储用地84.56hm2,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3%,人均用地2.01m2。
3、规划布局
(1)城市规划建成区外围仓储用地规划布局引导:在西片区与陈洋镇区之间的区域布置依托公路运输的大型物流仓储用地,在射阳港区布置大型物流仓储用地。大型石油库可在射阳港区相对独立布置,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规定要求。
(2)规划建成区仓储用地规划布局:布置西北部、西部和东部3处仓储用地。为周边乡镇服务的中转仓库布置在西北部的机场路西侧,为开发区西区服务的仓储用地布置在凤凰路以西的小洋河北侧,为开发区东区服务的仓储用地布置在小洋河北侧的热电厂附近。
第四十七条 旧城改造与更新规划
1、调整旧城部分功能,进一步提升商业服务设施水平
将射阳行政中心搬迁至滨河新区,原址改造成为宾馆及商业社施;完善旧城现有的文化、体育设施;进一步建设、改造和完善旧城区以商业步行街为核心的商业设施,提升商业服务设施水平,突出旧城区作为城市商业中心的职能。
2、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基础设施
对旧城区内现有未改造的低层民房实施成片改造,适当降低建筑密度、提高建筑层数,增
加居住区绿地,完善道路、给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
3、注重环境塑造,体现特色风貌
注重环境设计,精心设计旧城区商业中心广场、步行街、街头游园等公共活动空间,加强对旧城区地方传统文化及历史建筑的研究,注重天际轮廓线的变化,体现城市特色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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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村庄改造和建设引导
1、城市已建区范围内的村庄改造和建设
城市已建区范围内的村庄属于“城中村”,应纳入城市改造体系,按照城市居住区标准进行公寓式改造。原则上以原地整体改造为主,功能与城市总体规划矛盾的村庄实施异地改造。争取在近期、中期内完成旧村改造,部分因资金、土地等问题确实难以在近中期内实现改造的,先规划控制,并进行环境整治,通过不断创造条件,争取在远期内完成改造。房屋破旧、村民改造要求迫切的村庄,以及位于城市中心区、重要工业区、城市重要景观区等城市重点建设地段的村庄,建议优先改造。
2、城市适建区范围内的村庄改造和建设
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不含已建区)内的村庄,将村庄纳入城镇建设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原则上要求与城镇开发同步进行村庄改造;中远期改造的村庄,以规划控制为主,近期可实施环境整治,有条件的村庄鼓励优先改造。按照城市居住区标准进行旧村改造和建设。位于居住生活区内的村庄,在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实施原地改造;位于工业发展区内的村庄原则要求搬迁到城市生活居住区内集中安置。
3、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其它村庄改造和建设 (1)位于城市建设用地预留区内的村庄
建议首先对建设用地预留区编制起控制和引导作用的规划,根据规划指导村庄布局调整和改造建设;对于与规划功能不符或位于工业区范围内的村庄,禁止在原址随意扩建;严格控制村庄建设规模,逐步实行公寓式安置;村庄改造以相对集中为原则,鼓励有条件的村庄优先按照城市型社区进行改造。
(2)位于城市组团绿地或生态空间范围内的村庄
严格控制村庄规模,禁止村庄随意扩建,原则上“只减不增”;新增村民住宅尽量引导至组团绿地或生态空间之外集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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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心村
对于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规划的中心村应优先实施改造,促进社会设施、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农业人口的集聚。
(4)其它村庄
除上述村庄以外的其它现状村庄,应严格控制村庄建设规模,结合农田标准化建设,加强村庄集中、集约建设步伐。对部分规模小、配套设施少、发展余地小的村庄进行异地改造。鼓励建设联排式或公寓式住宅,不宜建设独户独院式住宅。近期以环境整治为主,远期逐步实施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实施整体改造。
第四十九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1、平面布局规划
城市地下空间的构成形态概括为:点状地下空间,线状地下空间。
(1)点状空间:点状地下空间设施可分布于城市街区,城市节点以及城市的其它用地中,结合城市发展需求,点状地下空间偏重分布在城市中心区、站前广场、集会广场、公共建筑集中区、居住区等聚合点。
(2)线状空间:线状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构成了城市地下空间形态的基本骨架,线状的地下空间主要包括各种地下通道,地下管线综合管沟(共同沟)等。
2、重点开发地区 在城市重要节点如城市行政中心区、金融中心区、商业密集区、城市交通枢纽、文化娱乐中心等地区是地下公共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重点片区。
3、开发利用内容
(1)地下交通设施,包括地下人行交通设施和地下停车设施。
(2)地下公共设施,包括地下商业、地下文化娱乐设施、地下医疗救护设施、地下文物古迹等公共设施。
(3)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和地下管线综合管廊。 (4)地下仓储设施。 (5)地下防灾设施。 4、开发利用的对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控制在距地表以下10m的浅层和地表以下20m的次浅层,对距地表20m以下的深层地下空间资源,实行保护控制。
5、法规和政策保障措施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立法工作必须先行,立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所有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使用权,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各类地下建筑,设施的开发和利用的形式,地下建筑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建筑规范,地下空间的安全法规,明确地下。
6、领导机构
成立一个统一领导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机构,负责地下空间的综合协调管理和建设。
第五十条 空间管制分区及其措施
1、空间管制分区 (1)适建区
包括城市现状建城区和城市近、远期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控制要点如下:
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遵循和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各项建设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选
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乱占乱建。
不断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在确保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尤其应提高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远期(2030年)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7m2以内。
鼓励本区内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活动。 (2)限建区
主要包括规划预留区、村庄及村庄连绵区,旅游度假区内可建设用地。控制要点如下:
规划预留区:主要指规划远景发展预留用地以及在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预留的独立工矿发展用地。在规划预留区内的现状村庄范围不得扩大,并逐步按照村庄布点规划迁出规划预留区,规划预留区用地以控制为主,必要的建设活动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村庄及村庄连绵区:在村庄规划确定之前,严格控制基础设施、社会设施投放量,禁止房地产项目和产业园区开发项目,以控制为主。村庄并点完成后,按新农村建设标准完善和发展一部分建设用地。
旅游度假区内可建设用地主要指射阳岛及其周边旅游度假区内的可建设用地。区域内以生态自然保护为主导,可按风景区规划、生态旅游区规划,展开与功能适应的适度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建设量与开发强度,防止对景观资源、自然资源的破坏。游人集中的游览区或核心景区内,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及休养、疗养机构;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上,只许可建设必须的保护和附属设施。
(3)禁建区
包括规划远期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旅游度假区的生态保育区与其它生态用地保护控制区、廊道等。
水源保护区:指区内各类水库及周边保护范围内的区域。控制要点如下:严格保护该区域内水域,原则上不得改变其原有的水域形态,不得减少水域面积;在本区域内的陆域范围内不得建设除防洪排涝得等水利设施以外的任何其他建(构)筑物;现状建设对水域环境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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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村庄等应控制建设,并逐步改造或迁出。
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指除城市(镇)远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农田区域。控制要点如下:严格保护该区域内基本农田和优质园地,原则上不得改变其原有用地形态,不得减少用地面积;在本区域内不得建设除农业附属设施以外的任何其他建(构)筑物;本区域用地类型的变更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审批程序。
旅游度假区的生态保育区与其它生态用地保护控制区:主要指射阳岛及其周边旅游度假区内的生态保育区、滨海湿地等生态空间。控制要点如下:本区域主要包括园地、林地、湿地以及专门划定的各级风景区;本区域以生态自然保护为主导,可适度的、有选择的进行一定的建设活动;应对本区域进行具体的适建用地划分,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指标以约束建设活动的地点和规模。
2、分区开发强度控制
对适建区内主要用地开发强度做出如下规定。限建区内项目开发强度应根据具体建设项目性质及对环境影响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由规划管理部门来确定。
3、用地增长边界
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分别为城市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远期建设用地范围,除重大基础设施外,近期(至2015年)、远期(至2030年)城市建设项目不得超出相应边界进行建设。
4、用地兼容
在确保城市总体布局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兼容性提出以下基本原则。 (1)禁止兼容的用地
各种功能绿化(绿线)、规划道路用地(红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黄线)及医院、学校等公益性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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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条件兼容的用地
各类用地的兼容或互换,需在确保各类用地的总量基本平衡的前提下进行,避免城市用地结构的失调。
有条件兼容的用地有: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四大类。用地的具体兼容条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进一步明确。
适建区内主要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用地性质 建筑密度建筑高度(%) (m) 容积率 绿地率(%) 人口密度(人/hm2) 主、副中高层建筑 28 100 3.0-6.0 30 商心区建业筑 多层建筑 35 24 2.0-3.0 20 办高层建筑 30 75 2.0-4.5 25 公 片区中心建筑 多层建筑 40 24 1.5-2.5 20 中心区附高层+中高层 24 36-54 2.0-3.0 30 450~550 居近小区 多层+中高层 26 18-36 1.6-2.5 30 400~450 住 多层+中高层 26 18-36 1.2-2.0 30 300~400 外围小区 多层 28 18 1.0-1.5 25 250~300 工多层(一类、二类) 45 24 1.0-1.2 20 80~120 业 高层(一类、二类) 50 36 1.5-2.5 20 100~150 注:1、商业办公建筑高度控制未包括有高度要求的标志性建筑。
2、工业区人口密度指就业职工人口。 3、建筑密度指最大建筑密度。 4、建筑高度指最大限度。 5、绿地率指最小绿地率。
6、医院、学校、文化等公共设施应接相关规范要求控制。
7、工业区高度控制一般为厂房高度,未包括对高度有特殊要求的发电厂及厂区内办公等设施。
第十章 城市绿地系统与空间景观规划
第五十一条 绿地系统规划
1、总体结构
规划绿地系统形成“一带、四廊、八园”的空间结构。
“一带”:中心城区东端沿射阳河形成滨河休闲绿带;“四廊”:沿小洋河、幸福大道、凤凰大沟与大兴河形成的四条绿色廊道;“八园”:指着中心城区内的八处城市公园;另外还有多处沿路或沿河分布的街头绿地。
2、规划布局
规划绿地面积695.70万m2,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20%,人均绿地面积16.56m2,其中公共绿地面积517.16万m2,人均面积12.31m2。
(1)公共绿地
公园绿地:利用现状滨水绿化及规划休闲设施在中心城区形成八个分散布局的绿化公园,其中三处面积较小的公园位于老城区,五处面积较大的公园则位于经济开发区西区、东区及滨河新区,是中心城区主要的绿化节点,总面积98.71万m2。主要的公园绿地包括:
位于老城区北部,三星路以北、双拥路以西的城北公园,面积为4.96万m2; 位于老城区中部、体育馆以南,正在建设的城中公园,面积为2.98万m2; 位于老城区南部、结合居住用地布置的城南公园,面积为5.54万m2; 位于中心城区以东,结合体育中心规划一处体育公园,面积为14.34万m2;
位于经济开发区西区,解放路以北、机场路以西的已建成的后羿公园,面积为37.34万m2;
位于经济开发区东区,结合小洋河滨水绿化在红旗路与海都路交叉口形成滨水绿化公园海
都公园,面积为10.34万m2;
位于滨河新区,与休闲服务中心结合布置一处新城公园,面积为11.22万m2;
位于滨河新区东部,规划城东公园一处,面积为11.98万m2。
街头绿地:结合滨水绿带和主要街道两侧的绿化廊道适量布置公共服务设施,形成为居民提供休闲游憩场所的街头绿地,总面积418.45万m2。主要的街头绿地包括:
沿德发路南侧河流部分地段两侧绿带,面积为20.10万m2; 沿小洋河两侧绿带,面积为84.93万m2;
沿解放路北侧河流部分地段两侧绿带,面积为29.92万m2; 沿幸福大道两侧绿带,面积为37.92万m2; 沿机场路西侧绿带,面积为26.58万m2;
沿交通路南段及晨光路东侧绿带,面积为5.57万m2;
沿黄海路西侧除德发路与解放路之间路段外形成街头绿地,面积为15.13万m2; 沿兴阳路西侧沿河路至幸福大道一段形成街头绿地,面积为16.54万m2; 沿射阳河形成滨河绿带,面积为181.76万m2。 (2)生产防护绿地
沿凤凰大沟及滨河新区以西大兴河两侧形成生产防护绿地绿地,总面积为178.54万m2。
第五十二条 空间景观规划
1、规划目标
依托水网及河道绿化,突出“水”、“绿”景观特征,打造滨海生态城镇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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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布局
中心城区整体景观空间结构以“景观轴、城市功能景观区、特色景观风貌区、自然绿色网络、重要景观建筑、交通节点”为要素构成。
(1)“景观轴”
东西向形成沿幸福大道穿过中心城区的景观廊道,是老城区与滨河新区的沟通纽带;南北向为沿振阳路分布的商贸景观轴线和滨河新区内的休闲景观轴线。
幸福大道景观轴线:幸福大道西连经济开发区西区,穿过老城区东接滨河新区,并继续向东延伸进入射阳岛生态休闲度假区,是串联整个中心城区的重要的发展轴线。幸福大道沿线以公共服务设施为主,道路两侧各形成8m宽绿化带,兼具绿化、步行与停车功能,绿带与建筑之间可根据建筑的用途布置餐饮、休闲活动场地或设施,形成贯穿中心城区的林荫大道。幸福大道不再是仅具有交通性的功能单一的城市干道,而是极具公共性与生活性,居民能够参与其中的城市休闲场所。
振阳路商贸景观轴线:以振阳路与朝阳街围合形成的步行街为中心向南北延伸,凭借连续的商业空间界面形成以商贸服务功能为主的城市中心区景观轴线。
滨河新区休闲景观轴线:位于滨河新区中心,由两条南北向支路将其北端的交通景观节点与南端的新城公园连接起来,支路间形成120m宽的公共休闲景观带,其中布置商业、幼儿园、绿地、广场等公共休闲设施,形成南北向景观长廊。
(2)“城市功能景观区”
包括尺度宜人的居住街坊、现代住区、滨水住区及工业景观。
尺度宜人的居住街坊:重新梳理老城区原有的景观风貌,包括空间格局、历史文脉的继承等,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景观资源,创造尺度宜人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老城区的人气和活力。
现代住区:指配套完善的新建居住区,拥有多样化的住宅类型和高质量的公共交通服务,延续原有住区的历史文脉、特色和传统,在体现现代景观特色的同时与传统住区景观特色有机结合,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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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水住区:充分利用滨水景观资源,保证住区与滨水空间的通达性,提倡城市与自然的充分融合和多样化景观的塑造,为居民创造景观宜人的公共活动空间。
工业景观:提高工业区绿化覆盖率,对工业区进行环境整治和公园化建设,适当发展居住及配套服务功能,塑造功能混合、环境优美的现代工业景观。
(3)“特色景观风貌区”
指西部的交通集散、城市入口景观区,中部的传统商业休闲景观区,东部的现代滨水新城景观区。
交通集散、城市入口景观区:机场路与解放路、幸福大道相交于此,依托客运中心的建设形成中心城区交通集散中心。位于机场路与解放路交叉口的大型城市公园——后羿公园构成了城市入口景观的要素之一,结合幸福大道北侧开发区管委会、合德镇政府等标志性建筑的建设形成城市入口景观区。
传统商业休闲景观区:振阳路及朝阳街围合的城市空间是射阳老城区传统的商业中心,采用街坊布局形式,结合“太阳城”商业广场的建设,将朝阳街改造为步行街,从整体上形成一个由街道开放空间和沿街建筑物构成的完整步行体系。并以此为中心向北延伸至县政府所在地块,向南延伸至幸福大道南侧,形成尺度适宜的以传统商业及休闲功能为主的商业休闲景观区。
现代滨水新城景观区:沿幸福大道布置医院、公园、广场、绿地、宾馆等一系列公共服务设施,依托优美的滨水环境及完善的公共设施塑造现代滨水生态城市景观,
(4)“自然绿色网络”
由主要道路及水系两侧绿化廊道形成中心城区自然绿色网络。
自然生态型河湖景观林带:指凤凰大沟与射阳河沿岸景观林带,保护水面面积、水体形态,丰富物种等,采用生态型建设方式,形成自然生态型景观林带。
休闲滨水绿带:主要指小洋河滨水绿带,把握与城市总体功能、交通的关系,与周边城市用地功能互动,形成连续的公共活动链,体现滨水场所特征,为居民提供公共开敞的休闲游憩场所。
交通绿廊:沿机场路与黄海路形成纵贯中心城区的两条交通绿廊。
大型城市公园:包括后羿公园与体育公园,适当布置体育与休闲设施,体现集中的绿化景观。建筑高度以不破坏自然风貌为原则,建筑造型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5)标志性景观节点 共形成三处标志性景观节点:
在公建主中心的北部结合原行政中心改造形成一处标志性景观节点;在公建主中心的南部及幸福大道北侧形成一处标志性景观节点;在滨河新区商务中心形成一处标志性景观节点。
(6)“重要景观建筑”
指沿三条景观轴线分布的行政、商业、文化、体育、医疗等建筑景观节点,是城市标志性景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7)“交通节点”
道路交叉口以转盘形式设置的交通景观节点。
第十一章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第五十三条 城市对外交通
1、规划原则
(1)以高标准建立与周边地区,包括快捷高效的交通联系;
(2)对外交通设施布置与未来中心城区功能布局密切配合,既方便城区使用,又尽量减少对城区的干扰。
2、规划措施
(1)公路规划
规划形成“三横两纵”对外交通干线:东西向的北环路、解放路、幸福大道和南北向的机场路与黄海路形成的交通骨架,保证了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高效、便捷的联系,以适应中心城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对区际联系的要求。穿越城区内的路段按照城市道路建设,并采取措施在进入城区前即要求限速行驶。
中心城区规划对外交通干道一览表 道路名称 红线宽度(m) 北环路 42、73 解放路 50 幸福大道 70 机场路 50 黄海路 50
规划建设完成幸福大道南半幅,并向东延伸穿过射阳岛中部通往射阳港,加强中心城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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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港的联系。
规划建设黄海路南延伸线,经新洋农场至黄尖,按二级公路标准修建。 汽车站位于中心城区西部,机场路入城处。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19.24万m2,占总建设用地的0.39%。
(2)内河航道规划
在经济开发区东区与西区规划预留仓储用地,加强港口码头与中心城区道路的联系,实现水陆联运。规划疏浚和拓宽新民河、沿铁路专用线东侧新开挖小洋河复线,小洋河的水路运输由小洋河复线,经过新民河,通向射阳河。
射阳县城区规划主要内河航道
序号 航道名称 起讫点 等级 1 小洋河 陈洋—耦耕 六级 2 新民河 耦耕—射阳河 六级 第五十四条 城市道路与广场
1、规划原则
(1)道路网结构应与城市功能发展相符合;
(2)建立结构等级明确、路网(特别是支路)密度和公共停车场设施配套的组团内部城市道路网系统;
(3)道路规划应结合现状,做到近远期相结合。 2、规划措施
(1)道路分级、道路间距和红线宽度
规划将中心城区道路分为三级,即城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主干道间距1000m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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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干道间距400~600m左右。中心城区主干道红线宽度为40~50m,断面形式为两块板和三块板,新规划的主干道红线宽度不低于40m;次干道红线宽度24~30m,断面形式为一块板、两块板和三块板,新规划的次干道红线宽度不低于24m;支路断面形式以一块板为主。
(2)道路网布局规划
根据射阳县中心城区发展形态和河网布局,城区道路网络规划采用方格网的布局形式。城
区主干道网由“四横五纵一环”构成。四条东西向主干道从北往南依次为:北环路、德发路、解放路、幸福大道;五条南北向主干道从西往东依次为:机场路、振阳路、黄海路、海都路、大兴路;一环是中心城区射阜淮线。主干道网和次干道网相互配合,形成中心城区干道网络。规划在城区中心区加密支路,干支结合,方便居民出行。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814..29万m2,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6.62%,人均用地19.39m2。规划道路总长度298.33km(只含部分支路),其中干道长度181.72km,干道密度3.9km/km2。
规划道路路辐形式一览表
横断面尺寸(m) 序号 路辐 红线宽度 形式 (m) 人行道 非机动车道 隔离带 机动车道 中央分隔带 河流 1 A-A 50 4.5×2 4.5×2 4.0×2 12.0×2 2 - 2 B-B 40 4.5×2 5.0×2 3.0×2 15 - - 3 C-C 42 10.0×2 - - 22.0 - - 4 D-D 73 20.0×2 - - 11.5×2 10.0 - 5 E-E 30 5.0×2 - - 20.0 - - 6 F-F 50 6.0×2 5.0×2 - - 14.0,6.0 - 8.0 7 G-G 40 4.5×2 3.0×2 10.0 15.0 - - 8 H-H 20 3.0,8.0 - - 9.0 - - 9 I-I 40 6.0×2 4.5×2 2.0×2 15.0 - - 10 J-J 40 6.0×2 6.5×2 1.5×2 12 - - 11 K-K 40 10.0×2 - - 20.0 - - 12 L-L 50 4.0×2 5.5×2 4.5×2 22 - - 13 M-M 50 10.0×2 6.0×2 1.5×2 15.0 - - 14 N-N 70 4.0×2 5.0×2 3.0×2,8.0×2 30 - - 15 O-O 24 6.0,3.0 - - 15.0 - - 16 P-P 30 3.0×2 1.5 3.0×2 15.0 - - 17 Q-Q 24 4.5×2 - - 15.0 - - 18 R-R 30 5.0 - - 25.0 - - 19 S-S 30 7.5×2 - - 15.0 - - 20 T-T 33 9.0×2 - - 15.0 - - 21 U-U 33 6.5×2 - - 20.0 - - 22 V-V 32 6.0×2 - - 20.0 - - 23 W-W 28 7.0×2 - - 14.0 - - 24 X-X 24 6.0×2 - - 12.0 - - 25 Y-Y 50 5.0×2 6.0×2 6.5×2 15.0 - - 26 Z-Z 70 4.0×2 6.0×2 6.0×2,8.0 12.0×2 6.0 - 中心城区规划道路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起讫点 道路性质 长度(m) 宽度(m) 断面形式 1 外环路 A8-A1-B2-L3-M7 交通主干道 33641 50 A-A 2 北苑路 B1-B12 次干道 10474 40 B-B C1-C10 5781 42 C-C 3 北环路 交通主干道 C10-C14 3923 73 D-D 4 三星路 D1-D14 次干道 9673 30 E-E 5 德发路 E1-E14 交通主干道 9679 50 F-F 6 红旗路 F1-F14 次干道 9217 40 G-G 7 沿河路 G2-G20 支路 8913 20 H-H H1-H6 3916 40 I-I H6-H10 2187 40 J-J 8 人民路 次干道 H10-H14 1955 40 K-K H14-H24 4896 50 L-L 9 解放路 I1-I30 交通主干道 13329 50 M-M 10 幸福大道 J1-J27 交通主干道 14590 70 N-N 11 建设大道 L1-L23 次干道 14887 30 P-P 12 凤鸣路 B1-M1 次干道 3755 50 A-A 13 凤兴路 C2-M2 次干道 4285 40 B-B 14 大成路 B3-L4 次干道 4255 50 M-M B4-F4、J5-L5 2541 24 Q-Q 15 后羿路 支路 G1-J5 1543 40 B-B 16 机场路 A1-I7、I6-M1 交通主干道 7785 50 A-A 17 兴业路 B6-F6 支路 2089 24 Q-Q 18 双山路 B7-L7 次干道 4709 50 M-M 19 明光路 I11-L8 支路 1031 24 Q-Q 20 交通路 C9-I13 支路 1504 28 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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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序号 道路名称 起讫点 道路性质 长度(m) 宽度(m) 断面形式 21 晨光路 F8-I13 支路 1107 30 R-R 22 发展路 I12-L9 支路 1058 24 Q-Q 23 发鸿街 A2-F9 生活主干道 4278 30 S-S 24 振阳路 G7-I14 生活主干道 1113 33 T-T 25 达阳路 I14-M2 生活主干道 2415 33 U-U 26 朝阳街 F10-L11 支路 2670 24 Q-Q C11-F11 次干道 1428 32 V-V 27 双拥路 G9-L12 次干道 2403 24 X-X 28 黄海路 A3-M3 交通主干道 7793 50 M-M 29 兴阳路 A4-L14 次干道 4203 50 Y-Y 30 海都路 A5-L16 交通主干道 3832 50 M-M 31 华阳路 G12-L15 支路 2153 24 Q-Q 32 兴海路 L19-N2-Q2-L22 次干道 8265 40 K-K 33 滨湖大道 O3-P3-Q3-M7 次干道 17183 40 K-K 34 大兴路 A7-O3-M4 交通主干道 8403 30 Z-Z 35 K1-K8 支路 3967 18 O-O 36 G3-J7 支路 1555 24 Q-Q 37 G4-J8 支路 1555 24 Q-Q 38 I11-L8 支路 1551 24 Q-Q 39 I12-L9 支路 1551 24 Q-Q 40 A6-F14 支路 4897 18 Q-Q 41 S1-N4 支路 1339 18 Q-Q 42 S2-L17 支路 3246 18 Q-Q 43 N1-N3 支路 806 18 Q-Q 44 O1-O3 支路 544 18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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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序号 道路名称 起讫点 道路性质 长度(m) 宽度(m) 断面形式 45 P1-P3 支路 1103 18 Q-Q 46 Q1-Q3 支路 676 18 Q-Q 47 Q3-A8 次干道 4670 18 Q-Q 48 I29-M5 交通主干道 1892 24 Q-Q 49 T1-T7 次干道 2147 24 Q-Q 50 N1-I24 支路 2072 18 Q-Q 51 Q1-I24 支路 2064 18 Q-Q 52 I24-L20 支路 1493 18 Q-Q 53 I27-L21 支路 1504 18 Q-Q 54 U1-U7 支路 2500 18 Q-Q 55 V1-M7 支路 3617 18 Q-Q 56 U6-V7 支路 639 18 Q-Q
(3)道路交叉口用地控制规划
平面交叉口处道路缘石和红线转弯半径,主干道分别按25m、20m进行控制,次干道分别按20m、15m进行控制。不同等级的道路相交,按等级高的道路控制。有主干道的平面交叉口,其主干道在长100m的范围内单侧红线宽度应增加3.5m。交叉口用地范围按红线转弯半径和停车视距三角形控制。主干道停车视距为60m,次干道停车视距为40m。
(4)停车场和广场规划
公共停车场主要位于城区出入口及中心城区内,中心城区内停车场多结合广场或道路两侧休闲绿带布置。
城区规划广场6处。其中2处位于老城区,4处位于滨河新区。 (5)公共交通规划
为适应现代化客运交通的要求,应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规划的公交线路应以方便乘客,提高公交在居民出行方式中的比重为前提,将汽车站及主要的公共设施、居住区、工业区沟通,形成城区公共交通网络。
规划在长途汽车站附近设公交总站场,作为公交公司办公之用。规划在机场路与北苑路东南交叉口布置公交保养场,作为公交车辆停放、检修、保养等用,占地面积4万m2左右。公交各线路均须在线路的起终点预留始末车站用地,为公交车辆停车和乘客候车服务,公交首末站控制用地1200~1500m2/个。对公交沿线重要的中间站也应预留空间,新建及改建道路建设港湾式站台。
规划公交线路共9条,线路总长度84.4km,公交线路密度应为3.0km/km2。规划公交线网长度68.3km,线网密度为2.5km/km2,公交线路重复系数为1.24。
规划公交标台数为250标台,其中228标台配置给各条线路,另22标台作为备用车。规划万人标台数为10标台/万人。
规划城区出租车400辆,万人拥有出租车为10辆/万人。
城区规划公交线路一览表
序号 线路名称 途径道路名称 线路长度 配置车辆数 (km) (标台) 1 一号线 汽车站—机场路—人民路—府西路—府东路—双山路—晨光路—振阳路—双拥路—黄海路—兴阳路—华阳路—海都路 7.5 20 汽车站—机场路—幸福大道—城南路—双山路—明光路—发2 二号线 展路—振阳路—幸福大道—解放路—人民路—红旗路—德发7.7 21 路—三庆路—北环路 北环路—交通路—双山路—三庆路—德发路—红旗路—人民3 三号线 路—解放路—明光路—发展路—振阳路—双拥路—黄海路—9.5 25 兴阳路—华阳路—海都路—人民路 汽车站—机场路—双山路—幸福大道—明光路—发展路—振4 四号线 阳路—朝阳街—双拥路—黄海路—兴阳路—华阳路—解放路8.5 23 —人民路—海都路 城西路—后羿路—机场路—兴业路—双山路—交通路—德发5 五号线 路—振阳路—双拥路—黄海路—红旗路—人民路—解放路—9.1 24 幸福大道—城南路—南苑路 汽车站—人民路—机场路—红旗路—兴业路—德发路—三庆6 六号线 路—双山路—交通路—振阳路—双拥路—德发路—红旗路—10.5 28 人民路—解放路—幸福大道—城南路—黄海路—南苑路 汽车站—城西路—人民路—红旗路—后羿路—机场路—兴业7 七号线 路—双山路—交通路—振阳路—双拥路—黄海路—兴阳路—11.2 30 人民路—解放路—幸福大道—黄海路—城南路—南苑路 南苑路—城南路—幸福大道—解放路—机场路—后羿路—人8 八号线 民路—红旗路—德发路—机场路—兴业路—双山路—交通路11.8 31 —振阳路—双拥路—黄海路—兴阳路—海都路—人民路 北环路—三庆路—双拥路—黄海路—兴阳路—德发路—红旗9 九号线 路—人民路—解放路—黄海路—双拥路—振阳路—幸福大道9.8 26 —城南路—南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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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第五十五条 给水规划
1、规划原则与目标
结合区域供水,对城区现状供水网络进行优化,形成安全、合理、经济的区域供水系统。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即要考虑近期建设的可行性,又要坚持远期供水系统的合理性,尽可能使规划具有较大的弹性。
根据县域水资源分布情况,合理选择水源,确立供水分区和水厂位置。
在充分利用现有水厂及供水设施的基础上完善供水设施,规划至2015年中心城区供水普及率达到100%。
提高供水安全性。居民生活用水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中心城区需水量
推荐中心城区2015年规划供水规模为13万吨/日,2030年规划供水规模为25.2万吨/日。 3、水源规划
作为自来水厂水源,要求水量充足,卫生条件好,便于卫生防护;原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的要求;取水、输送设施安全经济,具备施工条件。射阳河水量充沛,河水水质除石油类和非离子氨超标外,其余项目达到地面水Ⅱ类标准,规划作为江苏沿海战略中确定的平原水库,远期的水质水量将有较大改善,可作为城市供水水源。
4、水厂规划
根据用水量预测,推荐中心城区近期2015年规划供水规模为13万吨/日,远期2030年规划
34
供水规模为26万吨/日。同时考虑中心城区供水的需要,规划近期射阳县自来水厂在现有规模为
5万吨/日的基础上扩建至15万吨/日;规划新建射阳县第二水厂,规模为25万吨/日,射阳县第二水厂厂址建议选址在幸福大道以南,射阳河边,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40亩。两座水厂均采用射阳河作为供水水源。
5、供水管网规划
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按远期规划用水量设计,在现状供水管网的基础上,完善规划区内供水干管规划,根据中心城区规划路网,将规划区范围内的供水干管连接成环状,同时结合中心城市区域供水需求,部分规划供水管径考虑区域供水的转输水量适当放大,并预留管道连接点。
第五十六条 排水工程规划
1、规划原则与目标
根据规划用地布局,合理确定排污系统布局、污水处理厂位置及规模。
加强对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的治理,最大限度地减轻污水对受纳水体的污染。含特殊成分的工业废水,必须自行处理,达到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才能排入城镇污水管道。
至2015年,中心城区建成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完善污水处理厂建设。 2、排水体制
中心城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3、规划污水量预测
中心城区规划污水量2015年为5.12万吨/日,2030年为12.96万吨/日。 4、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1)污水处理厂规划:扩建现状射阳污水处理厂,规划近期污水处理规模为5.0万吨/日,远期扩建至10.0万吨/日,规划用地约120亩。
规划新建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远期处理规模为4.0万吨/日,规划用地约80亩。
(2)污水干管规划:中心城区中部现状污水管道干管系统基本形成,根据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战备河西侧污水收集方向为由东向西,在规划区主要道路上设置两纵一横污水收集干管,进入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规划管径为D300~D1000。原射阳县城区东侧规划用地的污水收集方向为由东向西,依据规划道路的布局设置污水干管,进入射阳污水处理厂,规划管径为D300~D1000。污水干管管径按远期污水规模设计,干管起端覆土深度为1.5~2.0m。污水管道穿越河道采用倒虹管形势。
(3)污水提升泵站:规划干管系统中设置污水提升泵站4座,其中1#和2#为已建污水提升泵站,规划新建3#和4#污水提升泵站,分别设置在原射阳城区东西两侧的新规划区内。
5、雨水规划
城镇雨水系统规划要与城镇防洪、排涝系统的规划相协调。
第十三章 城市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第五十七条 电力工程规划
1、负荷预测
中心城区预测用电负荷约为43.96万kW,年总用电量为21.1亿kWh,平均负荷密度为86.8kW/hm2,人均综合用电量为5000kWh/年。
2、城区电源规划
射阳城区采用以网供电源为主,地方电厂作为补充电源。220KV变电站将是射阳城区电网的主要电力馈入点,增加220KV电网变电容量是城区供电的基本保证。
近期规划对振阳变进行增容改造,在中心城区北面新建220kV耦耕变,近期在中心城区外
围形成“一南一北”2座220kV变电所对中心城区电网提供电源支撑。远期在城区东南面再新建一座220kV花洲变,由3座220kV变电所对城区电网提供电源支撑,形成220kV双环网结构。
3、高压配电网电网规划
35kV~110kV高压配电网建议采用终端供电的方式,110kV变电所应深入其供电负荷中心。 中心城区35kV~110kV电网远期需要773.4MVA变电容量。近期规划新建凤鸣变、南郊变、西北变、新城变等4座110kV变电所。远期规划再新建1座110kV变电所,并将35kV城北变和开发区变异地升压改造为110kV变电所。规划新建的110kV变电所建议设置2台主变、单台主变容量为40~50MVA。
4、高压走廊规划
高压走廊布置应根据地形、地貌特点,沿河渠、绿化带、道路架设,路径选择宜短捷、顺直,减少同水渠、道路的交叉,尽可能沿高压走廊集中架设。高压走廊布置见《电力电信规划图》。
35
架空线路走廊控制指标宜符合下表规定。
架空线路走廊控制指标表
线路电压等级 220kV 110kV 35kV 走廊宽度(m) 30~40 15~25 12~20 边导线防护距离(m) 15 10 8 第五十八条 通信工程规划
1、规划目标
加速射阳电信网向数字化、宽带化、智能化和个人化信息网方向发展,及时实现电信基础网的整体升级。
采用普及率法对射阳城区通信用户进行预测,远期城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用户分别为21万户、29.4万部和12.6万户。
2、固定电话网规划 (1)局所规划
按照“少母局、大容量、多模块”的原则进行规划,规划对现状朝阳局和兴北局进行扩容改造,2座电信母局的交换容量均达到10万门;在电信用户集中区块加大电信模块机房的建设,模块机房应深入用户中心。
(2)电信网络规划
核心网建设向下一代通信网络演进,完成由传统电路交换为基础的电信网向分组化的数据网的平滑过渡。
近期接入网采用多种技术(xDSL、HFC等)共存互补,竞争发展策略,远期实现FTTH(光纤到户)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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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网应完全实现光纤化,积极采用DWDN光通信技术,提高网络传输容量。 3、移动通信网规划 (1)规划原则
近期实现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3G)发展的发展目标;下一代电信网络可通过不同的设备接入核心网,实现用户所需的各种业务,在技术上实现固定和移动通信等不同业务的相互融合。
(2)移动通信基站规划
做好移动通信基站合理布点;宜按每座基站1.0~2.0km的覆盖半径设置。
规划通信工程一览表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宽带网用户 预测人口(万人) 42 普及率(部/百人) 50 70 30 预测用户数 21万 29.4万 12.6万 交换机总容量 24万门 4、综合通信管道建设
中心城区通信线路原则上全部采用管道敷设,现有通信架空线路宜逐步改造成管道敷设。管道建设应推行“综合通信管道”的模式。
综合通信管道宜设置在道路的西面和北面,综合通信管道的管孔数应满足各家通信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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