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宝胜村蕉坑、犁坑自然村旧村复垦项目旧房屋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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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宝胜村蕉坑、犁坑自然村旧村复垦项目旧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

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称: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宝胜村蕉坑、犁坑自然村

旧村复垦项目旧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工程

招 标 编 号:

招 标 人: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宝胜村民委员会 (盖单位章)

发出日期:2013年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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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项目概要 二、现场勘察

三、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四、投标须知 五、开标

六、评标、定标办法 七、其它要求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房屋拆除概况 二、拆除期限及延误责任 三、质量要求

四、合同价款确定及付款方式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七、附则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5、投标辅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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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项目概要

1、招标单位: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宝胜村民委员会

2、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宝胜村蕉坑、犁坑自然村旧村复垦项目旧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工程

3、项目地点:荔城区新度镇宝胜村

4、拆除面积:拆除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复垦项目签约面积为准)。

5、招标项目范围:宝胜村蕉坑、犁坑自然村旧房拆除及拆除后建筑垃圾清运(旧房拆除由中标单位承担);旧房材料归原旧房主所有。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投标企业资质要求:莆田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拆除工程专业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8、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8月12日15时30分。 9、项目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旧房开始拆除指令次日起20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房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毕。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元。

10、质量要求:各类房屋应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构筑物、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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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整平及垃圾和渣土外运。

11、施工要求:

11.1中标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中标单位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11.2招标人按旧房屋的现状交付房屋,中标人对已交房屋的物品自行保管。

11.3房屋拆除须拆至建筑物地基与基础以下,保障今后复垦项目的实施,可回收材料必须用人工拆除并堆放在空杂地上,留由原旧房主回收。

11.4中标人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应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房屋拆除应由中标人组织相应施工资质的本企业班组实施,投标人对本合同实施期间所有安全负全责(包括房屋拆除、清理、运输等及其他相关人员、车辆、机械等所有过程)并承担事故引起的所有费用。

11.5中标人应负责自行协调拆迁作业环境,处理好四周道路及建筑物等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对其安全负全责,并负责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1.6 中标人按现状的施工环境施工,招标人不另行提供其他的施工条件(如:道路、电力等)。

12、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以单位面积(㎡)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投标报价(即单位价格)最低的为中标人,并以其投标报价作为工程合同价款(中标单价×旧房拆除面积)。 二、现场勘察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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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3、招标文件除本文件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三、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可在 2013年8月10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2、招标人将在2013 年8月12日12:00前,在荔城区新度镇人民政府网和荔城区公共资源配臵中心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四、投标须知

1、招标程序

(1)招标人网上发布招标信息。

(2)投标人认为必要,可自行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4)书面澄清答疑、通知(若有)。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的资格申报资料。 (5)开标会后进行“中标公示”三天。

(6)“中标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签发“中标通知书”。 2、投标文件内容 (1) 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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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5) 投标辅助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c、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工程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指投标人收取招标人的旧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费用。被拆除的房屋所有可回收材料归原旧房主所有,房屋拆除、残渣清运以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A、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若用数字表示数额与用文字表示数据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B、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 本项目设有单位面积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最高限价 50 元/平方米(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标。 4、投标文件的填报要求和递交

(1)投标文件内容以A4纸张编制并按顺序钉成壹册,装入标函袋内,袋外两头加纸封口,并于接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文件内容应按要求填报,并在指定签署处加盖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文件可使用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全部使用中文,文字应通顺清晰,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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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报价表应按要求填写和盖章。

(5)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需在截标前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须用信封袋密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若投标人在截标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拆除施工合同后7天内退还。

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及2万元旧房拆除安全保证金的;

(5)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6) 投标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开标

开标会于2013年8月12日15时30分在荔城区新度镇人民政府三层会议室举行,所有投标文件应在2013年8月12日15时30分前送至荔城区新度镇人民政府三层会议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至截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投标人的身份证明及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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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程序为:

1、 宣布开标会纪律;

2、 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六、评标、定标办法

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年检的;

(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的; (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4)未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提供的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6)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的;

(7)投标报价高于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费用的最高限价; 2、本办法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的招标人负责; 3、本办法评标定标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 投标文件澄清(如招标人认为必要);

(2) 招标人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3)招标人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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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人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依据本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提出中标人; (5) 招标人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4、投标文件的澄清原则: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评标原则和确定中标人 (1)投标工期:

投标书中约定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或未报工期的,均视为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项目质量:

无质量安全承诺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者,均视为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企业注册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废标。 (4)投标方投入的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需要,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专业配套。

(5)招标人负责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和质量安全承诺等三项内容评审,评审后再汇总。

(6)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的标准和方法,是事先提供的招标文件中已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7)中标人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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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招标人完成评标后,按招标文件既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推荐合格的中标人。

B、本项目采用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最低价者中标的定标办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采用最低报价中标的评审方法,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若出现两家单位最低价相同时,招标人在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中采用第二轮投标报价,第二轮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6、中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公示三天。 7、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后,若无出现异议,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8、合同签订:

中标人必须于开标后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次性向招标人缴交旧房拆除2万元旧房拆除履约保证金后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拆除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因中标人原因逾期未签定合同或未缴交旧房拆除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取消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上报有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一次,并重新组织招标。

9、招标人应在签订拆除合同后15日内将拆除合同原件提交新度镇招标办备案。

七、其它要求:

1、交房时间:以交房通知为准,交房通知下达后,招标人将项目范围内的旧房交给中标单位,并由中标单位签证保管,不得任由旧房主自行拆除。

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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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其合同,并没收其安全保证金,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3、中标人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将旧房全部拆除完毕并完成场地清理及整平工作。

4、本项目施工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所有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无关。

5、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旧房的拆除工作,特别在招标人需强制拆除时,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机械,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强制拆除,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其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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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房屋拆除承包合同

发包方: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宝胜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宝胜村蕉坑、犁坑自然村旧村复垦项目旧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施工安全、有序、如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以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房屋拆除过程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特订立本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房屋拆除概况

l、拆除地点:新度镇宝胜村

2、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拆除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复垦项目签约面积为准)。

3、工程承包范围: 宝胜村蕉坑、犁坑自然村旧房拆除及拆除后建筑垃圾清运(旧房拆除由中标单位承担);旧房材料归原旧房主所有。 二、拆除期限及延误责任

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0日历天内将旧房全部拆除完毕并完成场地清理及整平工作。

2、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日降雨量超过50mm)经甲方签证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外,其余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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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元。

三、质量要求:各类房屋应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构筑物、场地清理、整平及垃圾和渣土外运。

四、合同价款确定及付款方式:

I、合同价款确定:甲方必须按 元/m2(含税)的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费用向乙方支付,拆除工作由乙方承担,拆除后可回收材料归原旧房主所有。

2、付款时间及方式为: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中标价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费用。

3、旧房拆除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乙方应一次性缴纳2万元旧房拆除履约保证金。旧房拆除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旧房拆除工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退还。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l、乙方在进行房屋拆除时应严格按有关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为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及第三者购买工伤、人身意外等安全保险,所需费用乙方已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与甲方无关。

3、甲方按旧房屋的现状交付房屋, 乙方对已交房屋的物品自行保管。不得任由旧房主自行拆除。

4、房屋拆除须拆至建筑物地基与基础以下,保障今后复垦项目的实施,可回收材料必须用人工拆除并堆放在空杂地上,留由原旧房主回收。

5、乙方应负责自行协调拆迁作业环境,处理好四周道路及建筑物等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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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的保护工作,对其安全负全责,并负责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房屋拆除过程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乙方专职安全人员和拆除技术人员必须管理到位,不得擅自离岗,并向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督促拆除人员按章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乙方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务必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除按拆除方案执行外,特别要注意危险房屋拆除的安全措施,严禁违章操作,确保房屋安全拆除。

8、乙方应保护拆迁区及周围地上地下的电力、通讯(网络)、给排水、文物、国防设施,严禁擅自处理或破坏,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房屋拆除过程必须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甲方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有权终止合同或采取处罚措施。

10、乙方在房屋拆除过程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含意外风险事故)以及因事故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旧房的拆除工作,特别在甲方需强制拆除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机械,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强制拆除,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其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六、违约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对剩余的、未拆除的地面物自行处理并要求中标单位退出场地。由于乙方造成的原因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已上交的旧房折除履约保证金,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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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订即日起生效,房屋拆除完成无遗留问题,款项结清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 代表(签章): 第 15 页 共 22 页乙方:(公章) 代表:(签章)

年 日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明: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必填写本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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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辅助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c、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注:1、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未提供原件的复印件为无效。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和原件或复印件和原件提供不全的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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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m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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