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应提交的材料

更新时间:2023-09-03 05:0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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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

变更法定代表人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变更的事项、变更的理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的申请书的,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理由的文件。

2、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会依照章程规定程序决定变更的会议纪要。

3、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事项审查同意的审批文件及执业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根据变更事项一事一表)。

5、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财务审计报告。

7、变更后的章程草案。

8、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9、行政许可申请书。

注:所有申请材料及表格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除本人签字外还需加盖个人印章或按手印。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lr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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