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成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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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修订版)

一、总则:

1.目的:为明确各单位和部门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切实推进全集团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促进企业稳步、健康的发展,结合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特修订并颁发本办法。

2.原则:根据本办法制订的《工程施工任务招投标实施细则》、《工程施工签证管理实施细则》和《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管理考评实施细则》与本办法配套实施,具有与本办法相同的管理效力。

3.适用范围:集团所辖各地产公司 二、分则: 1.组织机构及职责

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及合同、工程签证、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管理等,其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1.1地产公司

1.1.1 工程副总经理(或委托工程总监,下同):在总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成本管理。

1.1.2 成本控制部(或合同预算部,下同):负责组织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招标文书的商务标、审查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方面的条款;参加工程现场收方、审核工程进度价款、办理工程结算等。

1.1.3 工程部:负责编制工程招标文书的技术标;审查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方面的内容;组织工程现场收方签证、办理工程设计修改、技术核定(洽商)签证、审核工程质量和形象进度。

1.2.集团总部

1.2.1 工程管理部:负责制订和修改本办法,对集团各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成本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负责建立并维护《合格工程承包商数据库》、编制《招标文书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 1.2.2 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各类工程合同范本,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1.2.3 审计监察部:负责工程成本控制全过程的审计和监察。 2.施工图预算及材料计划 2.1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

2.1.1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标准图集。 2.1.2 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

2.1.3 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2.1.4 人工、材料、机械预算价格及调价规定。

2.1.5 工程招标文书、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2.2施工图预算及材料计划完成时限:

2.2.1 施工图预算是工程招标和成本控制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应在工程发包之前完成。当算量集中人手不足时,可以委托造价事务所编制。

2.2.2 因出图时间影响,工程发包之前未能完成预算的,在施工图收齐后下列时间内完成:

(1)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 下同)3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预算。

(2) 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 下同)4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预算。

2.2.3 地产公司应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后3日内,向采购中心提交该单位工程的甲供及甲方定厂定价的工程材料及设备的详细汇总计划;在《物质采购计划管理制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准确的工程物质采购、定厂定价及核价计划。

2.3施工图预算审批

2.3.1 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成本控制部经理审核后,必须报经工程副总经理审批方能生效;500万元以上的单位工程再增加总经理批准方能生效。

2.3.2 凡经审批生效的施工图预算,一律由地产公司成本控制部统一编号存档。

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 3.工程招投标 3.1招标工程范围

3.1.1 集团各建设项目中,无论是按单位工程发包的工程,还是按分部分项发包的工程,凡具备招标条件的都必须进行招标,分期分批建设的工程分期分批招标。

3.1.2垄断性行业工程及因客观条件限制确实难以进行招标的工程,可以不进行招标。但有关建设单位必须出具书面报告并经总经理签字后,再报送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审批及审计监察部备案。

3.2招标方式及入围承包商家数

3.2.1合同估价在100万元(不含甲供材料和设备款)以上的安装工程、合同估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其它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最少由5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

3.2.2 合同估价在50-100万元(不含甲供材料和设备款)的安装工程、合同估价在50-200万元的其它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最少由3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

3.2.3 合同估价在10-50万元的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最少由2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

3.2.4 合同估价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采用议标,最少由2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议标。

3.2.5 合格承包商的家数不多于以上最少家数的2倍时,应由全部合格承包商入围竞标或议标;合格承包商家数多于以上最少家数的2倍时,可在其中抽签选择最少家数2倍的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

3.3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集团所有工程施工任务招标,均由各地产公司常设的工程招标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委员会)组织招标、由即时随机组建的评标小组评标并推荐中标人、再由本章第14条所规定的领导批准后生效。

各地产公司必须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和纪律,保守本企业和投标人秘密,切实维护金科集团的信誉和利益。

3.3.1 招标委员会

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 各地产公司成立工程招标委员会,由工程副总经理担任负责人,成本控制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及经办文员组成。招标委员会负责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投标报名、组织对报名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和考察;负责组织编制和发放招标文书,组织招标、答疑、开标、评标、议标等会议。

3.3.2 评标小组

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工程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人担任评标组长,负责主持评标会议,但不参与评标打分。评标小组的其他成员由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和审计监察部于开标前一天,在集团《工程专家库》内抽签选出不少于3名造价专业人员和不少于3名工程专业人员(对于专业工程师极少的特殊专业,确实不能满足以上评标最少人数要求的,由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报经总裁同意外聘专家参加评标)组成,负责评标和推荐中标单位。

3.3.3 工程议标

工程议标由地产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议标小组的其他成员由工程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和成本控制部经理,以及至少2名工程专业人员和至少1名造价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议标。

3.3.4 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必须参加公开招标工程的开标及评标会议,并可酌情参加邀请招标工程的开标和评标会议。但除因随机抽选成为评标小组的成员而外,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人员只能以视察员的身份参加招标工程的开标及评标会议,而不参加评标打分。

3.4招标信息发布

3.4.1 公开招标的工程必须在大众媒体的醒目位置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建议在集团整版销售广告下排版或在报眼上刊登广告),并且邀请由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和招标单位在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内,共同认定符合当次招标条件(下同)的承包商参加竞标。

3.4.2 邀请招标或议标的工程,被邀请承包商必须是已经进入或现经考评准许进入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内的承包商。此外还应向全集团发布招标信息,以便接受更多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参加。

3.4.3招标信息发布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和以诚信为本的原则。投标报名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尽量广泛接受投标人报名。除资料押金外不得收取招标文件工

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 本费。各种招标信息发布后,招标单位在3日内将相应的媒体广告或招标邀请函报送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备案。

3.5招标文书

3.5.1 招标文书应根据集团制订的《招标文书示范文本》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和补充进行编制,必须包含招投标纪律、招投标条件、开标、评标程序、评分标准和中标原则等重要内容对所有投标人公开。

3.5.2 公开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书,报送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审批,通过后再发布;邀请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书,报送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备案。

3.6.投标人资格审查

3.6.1 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招标委员会应该先对报名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再对通过资格预审但尚未与本集团合作过的承包商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并报集团领导批准的承包商,即可进入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取得竞标资格;已经进入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且合作良好的承包商,报名后即可取得竞标资格。

3.6.2 招标单位不得任意提高承包商资质和其项目经理资格等级要求,并且尽量避免和减少一般承包商难以接受的附加条件,鼓励合格承包商积极参与投标。

3.6.3 招标单位应分别进行对投标人的考察、组织投标人到现场踏勘(有条件可用多媒体展示替代)及答疑(尽量采用一对一传真或书面方式)等活动,以保守投标人信息,避免其相互串通。

3.7.招投标计价

3.7.1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市场发展的趋势,新建工程应该进行以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尝试。鉴于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尚未为广泛采用,仍然可以采用传统定额计价的方式进行招标。

3.7.2 招标单位应该参考已订同类工程合同价款对定额计价的下浮比例,设置投标最高报价限制,并按照合同估价(不含甲供材料和设备款)5-10%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以防止投标人抬标并增加其围标难度和违规风险。

3.8评标

3.8.1 投标人实际资格不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作废;投标人串标、围标、抬标或以行贿手段及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违规操作的投标作废。

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 3.附件

3.1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汇总表 见附表 007 3.2金科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见附表008 3.3金科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费用增加表 见附表009 3.4金科集团建设工程形象进度月报表 见附表010 3.5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月报审核确认书 3.6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月报审批意见表

见附表011 见附表012

工程施工任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任务招投标实施细则

一、总则

1.目的:为更好地指导集团各建设单位开展建设工程施工任务招标工作,依照《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集团所辖各地产公司。 二、分则 1.招标工程范围

1.1 集团各建设项目中,无论是按单位工程发包的工程,还是按分部分项发包的工程,凡具备招标条件的都必须进行招标,分期分批建设的工程分期分批招标;以安装施工为主的铝合金门窗、屋面防水 、栏杆、等也必须进行施工招标。

1.2下列工程可以不进行招标。但有关建设单位必须出具书面报告并经总经理签字后,再报送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审批及审计监察部备案。

1.2.1 垄断性行业所涉及的工程。 1.2.2 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

1.2.3 如工程不进行招标而发包,可使集团从其他方面获得巨大利益的工程。 1.2.4 经集团付董事长以上级别领导批准交给集团自有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 1.2.5 其他因客观条件限制确实难以进行招标的工程。 2.招标方式及入围承包商家数

2.1 不含甲供材料和设备款合同估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安装工程、合同估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其它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最少由5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

2.2 不含甲供材料和设备款合同估价在50-100万元的安装工程、合同估价在50-200万元的其它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最少由3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

2.3 不含甲供材料和设备款合同估价在10-50万元的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最少由2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

工程施工任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2.4 合同估价1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采用议标,最少由2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议标。

2.5 合格承包商的家数不多于以上最少家数的2倍时,应由全部合格承包商入围竞标或议标;合格承包商家数多于以上最少家数的2倍时,可在其中抽签选择最少家数2倍的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由招标委员会组织抽签,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派员参与,审计监察部派员到场监督。采用议标的,由招标委员会组织抽签,审计监察部派员到场监督。

3.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集团所有工程施工任务招标,均由各建设单位常设的工程招标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委员会)组织招标、由即时随机组建的评标小组评标并推荐中标人、由本细则第11条所规定级别的领导批准生效。

各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和纪律,保守本企业和投标人秘密,切实维护金科集团的信誉和利益。

3.1 招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其职能

各建设单位成立工程招标委员会,由工程副总经理担任负责人,成本控制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及经办文员组成。其职能包括以下决策和日常事物性工作。

3.1.1 决策

决策性工作包括以下事项:

(1)确定工程施工任务的发包范围。

(2)确定承包形式和承包内容,决定采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或是约定的其他价格确定方式的合同。

(3)确定是全部包工包料还是部分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等。 (4)确定发包手段,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或议标。 (5)确定成本控制最高限价。 3.1.2 日常事务

招标的日常事务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施工任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1)发布招标及资格预审通告或投标邀请函。 (2)接受承包商报名。

(3)组织对投标者资格进行预审及考察。 (4)编制和发送招标文件。

(5)组织入围合格承包商现场考察和投标答疑。 (6)组织编制成本控制最高限价。 (7)接受并保管投标文件和函件。 (8)组织开标及评标。 (9)写出招标工作综合报告。

3.1.3招标委员会中的经办文员主要负责接受投标承包商的报名登记、收发文件、资料整理及保管等工作,应选派法制观念较强、素质较高、具备建筑方面常识的人担任。

3.2 评标小组的组成及其职能

3.2.1 实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评标小组

由招标委员会负责人担任评标组长,负责主持评标会议、作评标总结并形成评标报告,但不参与评标打分。评标小组的其他成员由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审计监察部于开标前一天,在集团《工程专家库》内抽选最少3名造价专业人员和最少3名工程专业人员(在集团《工程专家库》内确实不足以上最少人数的特殊专业人员,由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报经总裁批准外聘专家补足)组成,负责分别评定经济标及技术标并推荐中标人。

由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负责通知被抽选出的评标小组成员所在单位负责人,使其作出安排并通知评标人。有关人员在开标会前必须保守评标小组成员名单秘密。

3.2.2 实行议标的评标小组

由地产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议标小组的其他成员由工程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和成本控制部经理,以及至少2名工程专业人员和至少1名造价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议标。

工程施工任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3.3 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必须参加公开招标工程的开标及评标会议,并可酌情参加邀请招标工程的开标和评标会议。但除因随机抽选成为评标小组的成员而外,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人员只能以视察员的身份参加招标工程的开标及评标会议,而不参加评标打分。

3.4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应派员参加所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议标的开标及评标会议。并当场向各投标人公布受理投诉的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

3.5下列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3.5.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5.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5.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5.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6 评标小组专家守则:

3.6.1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3.6.2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6.3必须客观公正履行职责。

3.6.4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评标活动的。 4.招标计划书

招标计划书由建设单位的工程招标委员会提出,必须提前一周报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以便安排工作日程。招标计划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4.1 计划招标的工程概况。 4.2 已具备的招标条件。 4.3 拟采用的招标方式。 4.4 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4.5 招标工作的进度计划。 5.招标工程的信息发布和接受报名

工程施工任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招标计划书经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后,应尽快对外发布招标信息。以便留出充足的报名时间。

5.1 公开招标的工程必须在大众媒体的醒目位置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建议在集团整版销售广告下排版或在报眼上刊登广告),并且邀请由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和招标单位在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内,共同认定符合当次招标条件(下同)的承包商参加竞标。

5.2 邀请招标或议标的工程,被邀请承包商必须是已经进入或现经考评准许进入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内的承包商。此外还应向全集团发布招标信息,以便接受更多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参加。

5.3 所有招标信息发布后,招标单位在3日内将相应的媒体广告或招标邀请函报送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备案。

5.4 工程招标信息应包含的内容如下:

5.4.1 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

5.4.2工程情况简介,包括项目名称、建筑规模、工程地点、结构类型、装修标准、质量要求、工期要求。

5.4.3 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及应提供的有关文件。 5.4.4 招标日程安排。 5.4.5 招标文件的获取办法。 5.4.6 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5.5 接受报名,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后,招标委员会应及时向本单位全体人员通报。在承包商前来咨询、联系报名事宜时,该单位全体人员均有责任热忱接待,并指引报名地点及接受报名人员。如因接待不周或故意刁难而引起投诉,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有权按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应少于15个工作日。

6.对报名承包商资格审查

对报名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的目的在于了解报名承包商的资信和实力及项目经理的管理能力,限制不符合条件的单位盲目参加投标,使招标获得比较理想的结果。

工程施工任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6.1在承包商报名结束后,招标委员会应该先对报名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再对通过资格预审但尚未与本集团合作过的承包商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并报集团领导批准的承包商,即可进入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取得竞标资格;已经进入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且合作良好的承包商,报名后即可取得竞标资格。

6.2对报名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由招标委员会对所有报名承包商发出“招标资格预审通知书”和“承包商报名暨资格预审表”(附表1) 报名承包商按要求填报“承包商报名暨格预审表”并提交有关资料,按时送达指定地点,接受招标委员会审查。招标委员会主要是核对其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招标所要求的条件。在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已报名登记,或者审查原件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证照串用,一经查实,应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对在资格预审中被淘汰的报名承包商,招标委员会应书面阐明理由报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备案。

6.3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承包商中尚未进入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的,招标委员会应按《工程承包商考评办法》的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考评。

6.3.1 考评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应少于7人,确有困难时,也不得少于4人。如考评小组成员只有4人,则采用一票否决制;考评小组成员有5人及以上,则采用二票否决制。

6.3.2 考评前,应提前将《工程承包商考评办法》中(工程承包商考察评估表一)发给被考评的承包商,请各被考评的承包商据实填写并加盖鲜章;招标委员会在收到填好的表一后,再将考察时间通知被考察承包商,以便承包商通知其拟推荐的项目经理到场接受考察。

6.4 考评程序及重点:先对被考察的承包商填写的(工程承包商考察评估表一)的内容逐项核实,再对其项目经理进行全面考核。并且对被考察的承包商拟推荐的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工程进行现场考察。招标委员会在考察完后必须尽快按《工程承包商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并据实填写工程承包商考察评估表(二)报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审核。

6.5招标委员会应按照本细则第2条招标方式及入围合格承包家数和对报名承包商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入围合格承包商为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招标文件的编制必须做到系统、完整、准确、明了,既提出要求的目标明确,使投标人一目了然。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和原则如下:

工程施工任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7.1应公正、合理地处理招标人投标人的关系,保护双方的利益。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恰当地过多将风险转移给投标人一方,势必迫使投标人加大风险费用,提高投标报价,而最终还是招标人一方增加支出。

7.2招标文件应正确、详尽地反映项目的客观真实情况,这样才能使投标者建立在客观可靠的基础上投标,减少签约、履约的争议。

7.3招标文件各部分的内容必须统一。这一原则是为了避免备份文件之间的矛盾。招标文件涉及投标者须知、合同条件、规范、工程量表等多项内容。如果文件各部分之间矛盾多,就会给投标工作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带来许多争端,甚至影响工程的施工。

7.4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工程,从发放招标文书之日到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10天,以便应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书应根据集团制订的《招标文书示范文本》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和补充进行编制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8.1 工程综合说明, 目的在于帮助投标单位了解工程的概况。其主要内容为: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占地范围、建筑面积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要求开工竣工时间、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8.2 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目的在于使投标单位了解工程的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能据此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施工图已具备时,则应提供全部施工图纸。不具备施工图时,应提供总平面图、个体平面、立面、剖面图和主要结构图以及装修、设备的说明。技术说明书应满足下列要求。

8.3 明确招标工程适用的施工验收技术规范,保修期及保险期内承包单位应负的责任。

8.4 明确承包单位应提供的其他服务,诸如安全保护措施,防止自然灾害的特别保护措施,对发包人有利的工作或为防止任何意外责任风险的措施给予支持,以及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构配件的检验等。

8.5 有关特殊产品、专门施工方法及指定材料产地或来源以及等效用品的说明。 8.6 有关施工机械设备、脚手架、临时设施、现场清理及其他特殊要求的说明。

工程施工任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8.7 投标须知

8.7.1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任意提高承包商资质和其项目经理资格等级要求,并且尽量避免和减少一般承包商难以接受的附加条件,鼓励合格承包商积极参与投标。

8.7.2 投标报价的具体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市场发展的趋势,新建工程应该进行以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尝试。鉴于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尚未为广泛采用,仍然可以采用传统定额计价的方式进行招标;但各成本控制部应加强学习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招标的方法。为今后全面推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招标作好准备。

8.7.3 设置投标最高报价限制

建设单位应该参考已订同类工程合同价款对定额计价的下浮比例,设置投标最高报价限制。

8.7.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估计合同总价5-10%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以防止投标人抬标并增加其围标难度和违规风险。

(1)投标保证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100万元)时,必须以现金、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的形式交付;投标保证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时,超出1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交付。开标时以集团总部或地产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为有效。

(2)投标保证金的没收,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采用弄虚作假、串通结盟、抬标、压标、围标、串标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正式确定工程承包商应在开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工程承包商正式确定后,应及时退还未中标承包商所交付的投标保证金。对已中标的承包商,则将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施工履约保证金。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开标后的15个工作日内正式确定工程承包商,则应及时退还不可能中标承包商所交付的投标保证金。对尚有可能中标的承包商,应对延后退还其所交付的投标保证金作出解释。

8.7.5 开标的时间、地点。

工程施工任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8.7.6 投标书的修改与撤回的规定。 8.7.7 评标的标准及程序。 8.7.8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8 合同主要条款。

8.8.1 工程内容(附工程项目一览表)。

8.8.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或约定的其他价格确定方式的合同等)。

8.8.3 材料供应及价款结算办法。 8.8.4 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8.8.5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8.8.6 工程变更。

8.8.7 停工及窝工损失的处理办法。 8.8.8 提前竣工奖励及拖延工期罚款。 8.8.9 竣工验收与最终结算。 8.8.10 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修期。 8.8.11 争端的处理。 8.9 投标文件的密封

8.9.1投标人的所有投标函和拟派项目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证件复印件,资质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均应加盖报标人公章,装入由市招标办统一印制的投标函袋中密封即可,袋上不作任何印记。

8.9.2 含有主观评分内容的技术标面页使用市招标办统一印制的《施工方案》面页;在面页右下角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在密封线内折三叠密封(双面胶粘贴)。面页及整个技术标不得显示投标人企业名称、人员名单或隐含企业名称及承担过的工程的内容和字样、不得有页码出现;否则为废标。

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资料保管规定 工程结算资料保管规定

一、总则:

1.目的:为规范工程结算资料管理,防止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根据我集团工程结算资料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集团所辖各地产公司 二、分则: 1.基本规定

1.1 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采购中心、地产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成本控制部、工程部必须制定保管工程结算资料的保密制度、保管职责和工作程序,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1.2. 资料保管专员必须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编码和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不得外借;未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同意他人调阅,以防止发生资料遗失、增补、替换或篡改的情况;

1.3 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定期检查工程结算资料保管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

2.结算资料保管规定

详见各单位保存工程结算资料规定一览表

附表目录 三、附则:

1.说明事项:本规定要求保管的结算资料中,包含部分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但不包含竣工资料所需要的份数。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和组卷归档,仍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附件一:各单位保存工程结算资料规定一览表 3.本规定自2005年9月24日起执行

附 表 目 录

附表001 《项目工程月度工作计划与完成情况对照表》附表002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点检验评分标准》 附表003 《单位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 附表00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分表》 附表005 《单位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附表006 《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评分汇总表》 附表007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汇总表

见附表 026 附表目录 附表008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附表009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费用增加表 附表010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形象进度月报表 附表011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月报审核确认书 附表012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月报审批意见表 附表013 附表014 附表015 附表016 附表017 附表018 附表019 附表020 附表021 附表022 附表023 附表024 附表025 附表026 承包商报名暨资格预审表 技术标评分表 经济标评分表 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表

工程变更会签及实施结果核查表 挖孔桩收方记录表 一般坑(槽)收方记录表 现场收方签证单 变更签证单

工程承包商考察评估表(一)、(二) 工程承包商履约情况评价表(三) 工程成本控制工作检验评分标准表 工程成本控制工作检查评分表 各单位保存工程结算资料规定一览表

附表目录 附表-001

项目工程200 年 月度计划与完成情况对照表

序号 房屋类单位工程名称 型及总层数 建筑 面积m2 计划 实际 计划 开工 日期 开盘 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物管接房日期 业主接房日期 形象进度 实际 计划 实际 计划 实际 计划 实际 计划 实际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ld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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