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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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地扬尘是施工期最主要的环境空气污染源,针对扬尘的来源,环评要求建

设单位同工程施工单位明确环境管理责任,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在施工中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根据《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3号,2013年8月1日)和《鞍山市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0年)》等相关环保要求,施工中应采取如下必要的控制措施:

(1) 采取封闭式施工方法,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标准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米)。建筑材料的堆场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工程脚手架外侧应使用密闭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 使用商业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可大大减少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同时还可以避免搅拌机的作业噪声影响。

(3)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应尽可能回填。不能回填的渣土及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运出施工场地。运输车辆不能超载,被运渣土及建筑垃圾不能含水太多,造成沿途泥浆滴漏,从而影响工业园区及县区道路清洁,运输时应按照指定的运输线路行驶。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4) 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并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5) 对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应进行路面硬化并设置清洗设施,施工期间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减缓车速。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施工工地各出入口应设置除车轮泥土设施,以保障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

(6) 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

超负荷工作,减少烟气和颗粒物排放。

(7)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水泥、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中抛撒的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2)施工现场内要设置畅通和良好的排水系统和沉淀池,施工现场内污水未经沉淀池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园区排水管网设施,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可作为冲洗用水或场地抑尘洒水,以减轻了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施工场地应加强管理,注意土方的合理堆放,距下水道保持一定距离,尽量避免流入下水道,减少水土流失对园区管网和河道的影响。

(5)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定期维护并及时检修施工设备,避免施工中的意外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一般影响大多发生在施工初期的挖掘、推土等过程。施工后期的装修作业由于大部分工作在室内进行,因此,其影响将对较轻。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重视施工噪声防治,夜间22:00-次日6:00之间严禁施工。

(2)选用低声级的建筑机械。

(3)注意设备操作方法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对推土机、挖掘机、电锯、电刨等高噪音设备,应合理布局,并安装必要的临时性减振、降噪措施,加设隔声罩、隔声墙等,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施工人员在高噪音环境下,每人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6h,同时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应尽可能回用于其他建筑工地的填方,不能利用的应严格按《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排放许可证并排放到指定地点。同时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制定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计划,明确建筑垃圾的运输方式、使用方向等。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可随意堆放影响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生活卫生环境。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喷丸工序粉尘

本项目喷丸在气力回收式喷砂房内进行,每天工作4h,喷丸室尺寸为15m×6 m×4 m,为保证喷砂房内的能见度,通风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0次,设计处理风量为30000m3/h。气力回收式喷砂房主要由房体、喷砂设备、磨料回收装置、通风除尘装置、磨料分选装置和电控装置组成。为了简化设备,将磨料回收和通风除尘两部分合并。喷砂房室体内部在风力的作用下形成自室体顶部由上而下的空气气流层,粉尘整个工作过程密闭,风机通过蜂窝地板将磨料、粉尘、气流全部吸到磨料集中过滤器。含粉尘的气体经过滤器过滤,粉尘附着在过滤器外壁,干净气体则穿过过滤器一部分排出到厂房外,一部分循环到喷砂房内。磨料及重的粉尘继续经过磨料槽到分选器。分选器为一内外锥体结构,内外锥体之间有一可以调节的通道。通过调节芯体,可以改变气流通道截面,从而调节分离比例。分离过程为:当磨料和粉尘通过通道时,由于重力的作用,粉尘和气体向上通过锥体之间的缝隙出来,而磨料与粗颗粒则掉到锥体下面的振动筛。振动筛进一步将磨料和粗颗粒分离,分离出来的纯净磨料通过筛孔进入指定料斗到喷砂罐再循环使用。通过分选器的粉尘与气体再经过一个过滤器过滤,干净的气体排出厂房外,粉尘则落入废料斗。

表7-1 喷砂房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1 项目 弹丸循环系统 部件名称 喷砂机 型号 喷丸量 指标 MP6220 2000kg/h 抛射速度 耗氧量 提升量 提升机 数量 功率 分离量 分离器 截流颗粒 分离风速 储存量 储存料斗 控丸数量 耗气量 风机型号 风机 2 除尘系统 除尘器 功率 总风量 型号 过滤面积 清灰形式 200m/s 4.5—6m3/min 30t/h 1台 7.5kW 30t/h ≤2mm 4-5m/s 20T 1套 0.1-0.2m3/min 4-72No5A 30kW 30000m3/h DEC 800m2 脉冲 本项目喷丸粉尘产生量为37kg/h,除尘效率为99%,设计处理风量为30000m3/h,净化后的废气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的排放浓度为12.3mg/m3、排放量约为0.37kg/h,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规定的粉尘二级排放标准。

图7-1 气力回收式喷砂房组成

2.焊接烟尘

本项目产生焊接烟尘的焊接工位主要在EF跨6柱至11柱之间,共24台焊

机,主要采用手工焊、氩弧焊、埋弧焊,手工焊采用钛钙型焊条,氩弧焊、埋弧焊采用实芯焊丝,根据《焊接车间环境污染及控制技术进展》所提供的相关数据结合本项目的焊接方法,本项目手工电弧焊使用低氢型焊条20t,使用钛钙型焊条5t,氩弧焊使用焊丝45t,埋弧焊使用焊丝10t,经计算,本项目焊接烟尘产生量为588kg/a,焊机最大同时作业率约为62.5%(10台手工焊机、5台氩弧焊机同时作业),手工电弧焊施焊时发尘量为0.027kg/h,氩弧焊施焊时发尘量为0.012kg/h,埋弧焊施焊时发尘量为0.0024kg/h,根据不同焊接方法施焊时发尘量计算确定焊接烟尘的最大产生量为0.33kg/h,针对焊接烟尘,共配置15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采用活动臂管单臂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每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风量为1700m3/h,按照焊接烟尘的收集效率80%计算,收集后的焊接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效率可达99%以上,焊接烟尘直接排放在车间内,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出,无组织总排放量为122.304kg/a(0.069kg/h),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后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为0.127mg/m3,根据预测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其排放浓度也可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规定的焊接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4mg/m3,可以车间内就地排放,净化后焊接烟尘对车间内的职工操作环境和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根据《焊接技术手册》(王文瀚主编)介绍,焊接工序的主要有害因素是焊接烟尘,焊烟中的主要有害物质是MnO2。

根据《焊接、气割安全技术问答》介绍,焊接材料中含的锰将进入焊烟。根据以上资料估算本项目焊接时MnO2一般占烟尘总量的7.7%,产生量为45.276kg/a,焊接时产生的MnO2利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MnO2的排放量分别为9.42kg/a(0.005kg/h)。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后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为0.0098mg/m3,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二氧化锰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0.15 mg/m3的限值,净化后气体直接经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3.喷漆废气

本项目拟采用伸缩移动喷漆房完成工件喷漆、烘干作业。本项目喷漆件最长为21m,最宽为5m,最高为2.2m,喷漆室工作操作区最大尺寸为30m×9m×4.5m,喷漆室尺寸能满足大件产品要求,环评要求喷漆必须在喷漆室内进行,不允许露

天喷涂作业。

喷漆工序和烘干过程将产生一定量的漆雾和有机废气(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喷漆在干式喷漆室内进行,选用优质漆雾过滤棉作为喷漆漆雾处理装置,活性炭废气净化器作为喷漆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对应设置一套内径尺寸为:30m×9m×4.5m的伸缩移动前室作为工作操作区(喷漆室)。喷漆作业时,可确保每小时通风次数不小于70次,设计处理风量为90000m3/h(两台排风机同时开启,单台风机风量为45000m3/h)。使喷漆工作区产生一定的断面风速,能够使喷漆产生的漆雾及时有效地排除。漆雾经过优质漆雾过滤棉将颗粒漆雾处理后通过排风地沟进入活性炭废气净化器,经活性炭废气过滤器对有机废气吸附后达标排放;烘干作业时,电动卷帘门关闭,形成封闭空间,送风机组和电加热器启动,回风口电动密闭阀自动开启,循环热风对工件进行加热,加快漆膜固化。采用上送下排热风循环加热方式,烘干温度:40℃,温差±5℃ 。当烘干室内废气浓度达到一定浓度即排风,通风次数为每小时37次,设计处理风量为45000m3/h(开启1台排风机)。排出废气通过活性炭废气净化器对其中的有害物质进行吸附净化达标后高空排放。

图7-2 伸缩移动喷漆烘干房工作流程

图7-3 伸缩移动喷漆烘干房方案布局图

喷漆在干式喷漆室内进行,每天工作4h,在喷漆过程中,油漆在器物身上的附着率约80%,散失率约20%,挥发性有机废气约占油漆、稀释剂中挥发性组分的70%,项目喷漆过程中漆雾产生量为4.1kg/h(4.07t/a),二甲苯产生量为9.02kg/h(9.051714t/a),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2.94kg/h(12.989725/a)。喷漆室内产生的污染物采用纤维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拟采用2台活性炭废气净化器,每台风机处理风量为45000m3/h,总风量为2×45000m3/h,处理后的废气经1个20m高排气筒排放。漆雾纤维过滤棉用以过滤空气中的漆雾,设计净化效率在90%以上,漆雾排放速率为0.41kg/h,排放浓度为4.56mg/m3;采用活性炭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率90%计算,喷漆过程二甲苯排放速率为0.9kg/h,排放浓度为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为1.29kg/h,排放浓度为14.33mg/m3。漆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的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烘干工序在干式喷漆室内进行,烘干废气排放时间为2h,烘干过程只开启1台排风机,总风量为45000m3/h,烘干过程挥发性有机废气约占油漆、稀释剂中挥发性组分的30%,二甲苯产生量为7.72kg/h(3.879306t/a),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1.00.419kg/h(5.567025t/a)。采用活性炭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率90%计算,烘干过程二甲苯排放速率为0.772kg/h,排放浓度为17.2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为1.109kg/h,排放浓度为24.64mg/m3。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排放

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的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因此,此法处理喷漆废气是合理可行的。

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为卧式,规格为4.5m*1.5m*0.70m(2套),填充量为700kg/次/套,年更换30次,年使用量为42t/a;干式漆雾纤维过滤棉的填充量为8.0kg/次,年更换约33次,年用量约为0.264t/a。 喷漆废气 漆雾、 有机废气 有机 废气 达标排放 过滤棉 活性炭吸附箱

图7-4 喷漆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有机废气 风机 活性炭吸附箱 达标排放 烘干废气 图7-5 烘干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干式漆雾纤维过滤棉是八十年代以来欧美国家替代水洗式漆雾过滤器材的专用材料,是由玻璃纤维丝特殊处理后在电脑程序控制下粘合成型,成型时每层密度有一定的梯度,消除漆雾在过滤材料表面堵塞现象,漆雾沿各层纤维空隙内均匀累积,使整个材料空间得到充分利用,是净化漆雾的理想材料,可广泛用于大型喷漆车间,喷涂生产线和中、小型喷漆柜上。

干式漆雾过滤材料具有以下优点: ① 净化效率高;

② 阻燃,无粉尘爆炸和着火之忧; ③ 阻力低,耗电少;

④ 材料可多次回用,使用寿命长(40-70天),节省费用; ⑤ 使用简单、方便,易于维护;

⑥ 无腐蚀,不需用水,无二次污染,无水泵,运行费用低。 玻璃纤维过滤棉技术指标: 纤维过滤棉重量:250g/m2 容尘量:3550g/m2 厚度:50mm

最高工作温度:350℃

活性炭是具有大比表面积,微孔结构,高吸附容量产品,在空气污染治理领域中普遍应用选用活性炭吸附法,即废气与具有大表面的多孔性的活性炭接触,废气中的污染物被吸附,使其与气体混合物分离而起到净化作用。活性炭可不同程度去除多种污染物,其中包括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活性炭可以安装在活性炭床里,该装置可广泛应用于汽车等多种行业的喷漆、涂装车间或生产线的有机废气净化。

蜂窝活性炭技术指标: 主要成份: 优质活性炭

规格( mm ): 50×50×100 ,100×100×100 孔密度(孔 /in2 ) 50-300 体密度( g/ml ): 0.3-0.55 脱附温度(℃): < 120 空塔风速( m/s ): 床厚 600mm 阻力 490Pa 0.8

正抗压强度( MPa ): 0.8 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处理后,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水压试验废水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后排入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入运粮河。

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由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承办建设的,占地200000平方米,位于鞍山市千山西路109号,设计日处理能力30万吨。于2002年7月启动试运行,现主要接纳处理鞍山市中、南部地区的城市污水约12万t/d,污水处理厂采用MBR处理工艺(即膜生物反应器),其是高效膜分离技术与活性污泥法相结合的新型污水处理技术,处理效果好。

1.水量

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30万t/d,实际处理能力为10万

t/d,目前主要接纳处理鞍山市中、南部地区的城市污水约5万t/d,剩余处理能力5万t/d,本项目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及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排入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为15.6m3/d。所以,其可接纳本项目产生的污水量。

2.水质

本项目产生污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CODcr≤260mg/L、SS≤300mg/L、NH3-N≤20mg/L。而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水质要求为:CODcr 300mg/L、SS 300mg/L、NH3-N 30mg/L。所以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满足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水质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排入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可行。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防治原则

按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提出的“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结合本项目工程类型及污染源分布,提出以下防治原则:

⑴主动控制原则

主动控制,即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贮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和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⑵被动控制原则

被动控制,即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项目区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进行处理;

⑶坚持“可视化”原则

坚持“可视化”原则,在满足工程和防渗层结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在地表面实施防渗措施,便于泄漏物质就地收集和及时发现破损的防渗层;

⑷工程措施与污染监控相结合的原则

采用先进的防渗材料、技术和实施手段,最大限度的强化防渗防污能力;同时实施覆盖生产区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报告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漏检测分析仪器设备,科学合理布设地下水污染监控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k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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