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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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

前言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实现病有所医的理想,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在中国这个有着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医疗卫生关系亿万人民健康,是一个重大民生问题。

中国高度重视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宪法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保护人民健康。围绕宪法,中国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多年来,中国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努力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事业。经过不懈努力,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日益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改善。

为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保障每个居民都能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国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 一、卫生基本状况

居民健康状况不断改善。从反映国民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看,中国居民的健康水平已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2010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8岁,其中男性72.4岁,女性77.4岁(见图1)。孕产妇死亡率从2002年的51.3/10万下降到2011年的26.1/10万(见图2)。婴儿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婴儿死亡率从2002年的29.2‰下降到2011年的12.1‰(见图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02年的34.9‰下降到2011年的15.6‰(见图4),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体系。一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应急、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以及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是医疗服务体系。在农村建立起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城市建立起各级各类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协作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是医疗保障体系。这个体系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分别覆盖城镇就

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四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包括药品的生产、流通、价格管理、采购、配送、使用。近期重点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卫生筹资结构不断优化。卫生筹资来源包括政府一般税收、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居民自费等多种渠道。2011年,中国卫生总费用达24345.91亿元人民币,同期人均卫生总费用为1806.95元人民币,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1%(见图5)。按可比价格计算,1978—2011年,中国卫生总费用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1.32%。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由2002年的57.7%下降到2011年的34.8%(见图6),卫生筹资系统的风险保护水平和再分配作用不断提高。2011年,医院、门诊机构费用为18089.4亿元人民币,公共卫生机构费用为2040.67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卫生总费用的71.74%和8.09%。医院费用中,城市医院、县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费用分别占64.13%、21.28%、5.17%、9.3%。

卫生资源持续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达95.4万个(所),与2003年比较,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4.8万个(所)。执业(助理)医师246.6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由2002年的1.5人增加到1.8人。注册护士224.4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由2002年的1人增加到1.7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516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02年的2.5张提高到3.8张。

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状况显著改善。2011年,全国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由2002年的21.5亿人次增加到62.7亿人次,住院人数由2002年的5991万人增加到1.5亿人。中国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年均就诊4.6次,每百居民住院11.3人,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8.5%,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0.3天。居民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可及性显著提高。15分钟内可到达医疗机构住户比例,由2003年的80.7%提高到2011年的83.3%,其中农村地区为80.8%。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建立无偿献血制度,血液安全得到保障。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卫生事业取得显著发展成就,但与公众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特别是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原有医疗保障体系发生很大变化,如何使广大公众享有

更好、更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成为中国政府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并在2003年抗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取得重大胜利后加快推进。2009年3月,中国公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面启动新一轮医改。改革的基本理念,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从制度上保证每个居民不分地域、民族、年龄、性别、职业、收入水平,都能公平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 医改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的发展中国家,深化医改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任务。三年多来,中国政府大力推进医药卫生服务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破解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通过艰苦努力,中国的新一轮医改取得积极进展。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截至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超过13亿,覆盖面从2008年的87%提高到2011年的95%以上,中国已构建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从最初的人均20元人民币,提高到2011

年的200元人民币,受益人次数从2008年的5.85亿人次提高到2011年的13.15亿人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左右,保障范围由住院延伸到门诊。推行医药费用即时结算报销,居民就医结算更为便捷。开展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约束、控费和促进作用逐步显现。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障,截至2011年,23万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儿童白血病等疾病的患者享受到重大疾病补偿,实际补偿水平约65%。2012年,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种大病也被纳入农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大病保险资金,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实施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对基本医疗保障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有效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救助对象覆盖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并逐步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2011年全国城乡医疗救助8090万人次。

——基本药物制度从无到有。初步形成了基本药物遴选、生产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的体系。2011年,基本

药物制度实现基层全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了以药补医机制。制定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基层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建立基本药物采购新机制,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销售价格比改革前平均下降了30%。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有序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向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步伐加快,药品供应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2009—2011年,中央财政投资471.5亿元人民币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优惠政策,为农村和社区培养、培训、引进卫生人才。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组织实施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2009—2011年,1100余家城市三级医院支援了955个县级医院,中西部地区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支援3600多所乡镇卫生院,提高了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转变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在乡镇卫生院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在市辖区推行社区全科医生团队、家庭签约

医生制度,实行防治结合,保障居民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使常见病、多发病等绝大多数疾病的诊疗在基层可以得到解决。经过努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强化,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服务设施落后、服务能力薄弱的状况明显改变,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数量、学历、知识结构出现向好趋势。2011年,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91.8万个,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6万个、乡镇卫生院3.8万所、村卫生室66.3万个,床位123.4万张。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免费向全体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II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0类41项服务。针对特殊疾病、重点人群和特殊地区,国家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由政府组织进行直接干预。2011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总体达到90%以上,全国住院分娩率达到98.7%,其中农村住院分娩率达到98.1%,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呈逐步下降趋势

(见图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72.1%和69.2%。2009年启动“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截至2011年,由政府提供补助为109万多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

——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从2010年起,在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37个省级试点地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2012年,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带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能力提升,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目前已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00多个县参与试点。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臵,加强

薄弱区域和薄弱领域能力建设。区域医学中心临床重点专科和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正在探索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快推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和非营利医疗机构。截至2011年,全国社会资本共举办医疗机构16.5万个,其中民营医院8437个,占全国医院总数的38%。在全国普遍推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优质护理等便民惠民措施。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控制,按可比价格计算,在过去三年间,公立医院门诊次均医药费用和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增长率逐年下降,2011年比2009年均下降了8个百分点,公立医院费用控制初见成效。

新一轮医改给中国城乡居民带来了很大实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显著提高,城乡和地区间卫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服务设施落后、服务能力薄弱的状况明显改善,公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逐步减少。

三、传染病防治与卫生应急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不断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通过开展预防接种和爱国卫生运动等防控措施,降低了传染病发病率,有效控制了传

染病的流行和蔓延。自20世纪50年代起,基本控制了鼠疫、霍乱、黑热病、麻风病等疾病的流行。2011年甲类和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41.4/10万的较低水平,有力保障了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免疫规划工作是中国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20世纪60年代初,中国通过接种牛痘消灭了天花,较世界卫生组织1980年宣布全球根除天花早了十几年。2000年,中国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2002年,中国决定将新生儿乙肝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由接种4种疫苗预防6种传染病,扩大到接种5种疫苗预防7种传染病。2007年,国家决定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增加到14种,预防15种传染病,免疫规划人群也从儿童扩展到成人。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国家免疫规划内容不断扩大,对于减少传染病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多数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

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麻风病、疟疾等重大及重点传染病患者获得免费药物治疗。截至2011年,中国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为78万人,远低于将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150万以内的目标。传染性肺结核患病率降至66/10万,

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定的结核病控制指标。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实现疫情控制目标,血吸虫病病人控制在32.6万。率先在全球83个丝虫病流行国家和地区中消除了丝虫病。提升以监测为核心的流感防控能力,2010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流感中心被正式命名为全球第五个流感参比和研究中心。稳步推进地方病防治工作,在国家层面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大骨节病、克山病和氟中毒等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发病患者显著减少。

爱国卫生运动卓有成效。爱国卫生运动是中国公众广泛参与、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的社会公益事业,迄今已开展60年。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开展除害灭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农村改水改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降低了传染病危害,提高了居民健康水平,形成了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中国累计命名153个国家卫生城市、32个国家卫生区和456个国家卫生镇(县城),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国家健康城市(镇)创建工作。

卫生应急水平全面提高。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传染病防治法,推动卫生应急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医疗体系为基础,初步建成统一指挥、

培训卫生人力资源。中国援外医疗队通过带教、讲座、培训等方式,将医疗技术传授给当地医护人员,提高受援国卫生技术水平。中国政府支持卫生技术机构在华为发展中国家举办卫生技术研修和培训,截至2011年,共举办培训班400多期,培训15000余人,涉及卫生管理、紧急救援管理、食品卫生、传统医药、传染病防控、实验室检测、卫生检疫和护理技术等。为帮助发展中国家培养高层次医学卫生人才,中国政府还向在华学习医学和中医药学的发展中国家学生提供政府奖学金。

开展国际紧急救援。2004年,印度洋地震和海啸在东南亚和南亚地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中国及时派出卫生救援队赴泰国、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开展救援,并通过世界卫生组织向受灾国家捐助医疗仪器设备和美元现汇。近五年来,中国政府累计开展卫生紧急救援近200次,包括向发生疫情、自然灾害的几内亚比绍、马达加斯加、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海地等国家派遣卫生救援队、提供物资或现汇紧急援助等。中国还派出救援队赴黎巴嫩、刚果(金)等国际维和任务区实施人道主义医学援助,派遣“和平方舟号”医院船赴亚非五国、拉美四国开展巡回医疗服务。 结束语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居民健康面临着传染病和慢性病的双重威胁,公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提高。与此同时,中国卫生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短缺、分布不均衡的矛盾依然存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中国政府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此,中国将继续深入推进改革,全面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更好地维护、保障和增进全体居民的健康。中国也将继续积极参与全球卫生事务,与各方共同携手,为改善全球健康作出更大努力。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in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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