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世存、刘柠 等:人格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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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世存、刘柠 等:人格的力量

发布时间:2012-10-25 09:20 作者:余世存、刘柠、十年砍柴 等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647次

人格的力量——“现代文明人格丛书”分享会

2012年9月28日 北京大学

主持人(赵国君):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作者,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感谢北京大学的未名讲坛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场地和空间来举办这个活动,今天下午的活动是“人格的力量——现代文明人格丛书分享会”。简单的说,就是我们这套丛书的一些编委、作者,就大家看到的这些出版的新书进行一个交流。参加今天这个活动的嘉宾有:编委余世存老师,王俊秀先生,张健老师,还有丛书作者刘柠、十年砍柴、黄秀丽、纪彭。按照既定的程序,第一个单元,请我们的编委和嘉宾,为今天的活动做一个简短的致辞。首先有请的是执行编委余世存老师,大家欢迎。

余世存:没想到我会第一个发言。如果大家关注我的微博的话,最近这段时间,关于这套丛书我会时不时地写一条微博,将我的意见都写在里面。当然,讲到这套书,还是特别有感慨,非常多,可能我讲的很杂乱,请大家原谅。

首先是对最近我们社会发生的事件做一个联系。“9·15”的时候,很多城市都出现了一些打、砸、抢,这样很“失格”的现象。恰好8月底我做了一个关于“失格”的演讲,我说我们整个社会,整个中国人都已经到了失格的境地,没有人格。大家说话都很出格,用网络语言说就是很雷人,大家都很出位,很出格。这是什么原因呢,我当时在“一席”那个讲座,可能也有人听过。去年我出版了我编写的一本书叫《非常道II》,是20世纪世界人物的言行录,我当时的主旨是希望给现代的中国人培育和提供一些比较好的思想资源,让大家分享,在这个现代社会里面作为一个人应该具有的世界眼光和人类情怀。但是很可惜,我们看到我们这里出现这样一个心胸狭窄的,如此内讧的,完全是无理性的行动,“9·15”当天有很多人跟我讲,余老师这是怎么回事啊?我们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开车上街都担心。所以我觉得我们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时刻。其实这个东西,不是说最近才表现出来,而是说它已经很早就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潜伏下来了,只不过是到了某个日子就会集中大爆发。

作为一个对社会还有感知,或者还有责任的人,我们自己应该做点什么,应该避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像我们这样的读书人,只能用我们的思考、我们的图书产品来回报社会,来给这个社会提供一个较为健康的力。或者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想的问题或者是在做的事情,基本上围绕这个来展开。这是我的一个小小的开场白。

具体说到这一套丛书也特别有感慨,它的缘起也很简单,也是因为我的一个idea,前几年我就有过很多这种想法。我从云南回北京以后,找过很多人,都没有这个机会,后来找到了这套丛书的编辑李黎明先生,当时他听明白了我的意思,他说可以考虑来做这套书。当然我个人的能力也有限,后来我也是跟他说,要找到合适的人选,后来就找到了王俊秀老师。王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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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对这个想法也是非常赞同,他也非常认可这套丛书的宗旨和理念,然后,我们就开始做这套书。当然这套书其实也面临一个很大的问题,什么问题呢,我们要找作者是很难的。一是很多成名的作者已经没有工夫来写这类书了,为什么说这个书他们不愿意写呢,这又是另一个话题了。

事实上有很多无名的作者,就散布在我们社会上,因为我们的渠道有限,经历也有限,跟他们的接触不多。当然好在,由于我们在做这个工作的时候,还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找到很多人,我们大概找了二三十位年轻的作者。我当时开玩笑说,我们应该做收割机的工作,这么多70后、80后等几代人散布在社会上,没有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是非常可惜的事。他们已经阅读思考十多年了,他们应该对社会发言,应该对历史发言了,我们应该听听他们的。所以我们找到二三十位作者,不断地和他们交流,这套丛书应该怎么写。大家可以注意到这套丛书的体例跟通常的传记体例是有差别的,这也是王俊秀老师他们的一个贡献,对这套书做了独特的设计。然后我就是做一个编委,就是做催稿的工作。大家也知道,除了自己的事很忙以外,其实我们每个作者每个读者也陷入了一个自我救赎的境地,这也是我们今天面临的一个话题。我们平时见面的时候总说,没有时间,工作太多,任务太多,包括社会上的诱惑那么多。我们每天都要看微博的话,得花上四五个小时,甚至一天的时间都不够。没有人静下心来认真的读书,认真的思考,然后再把自己的思考,能够以普便传达的方式提供给大家。

所以这套书比我们当初预想的要艰难的多。王俊秀老师说过,我们这套书是要向八十年代几大丛书致敬的书。但是在我看来很难,相对八十年代的前辈来说,我们是非常惭愧的,八十年代是一套一套丛书出来,而且动辄是几十本几十本的出,那时候无论是说他们的热情也好,投入也好,专注也好,都能够专心的做好这个事,而当下是很难的。所以我说,这套丛书对作者、对我们编委也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进步。

王俊秀老师读完这套丛书所有的书稿后,也是特别的感慨,他本来认为这套丛书是我们给社会的年轻读者受教育的,其实我们自己也受教育了。因为,王俊秀老师说这套丛书的传主——目前提供出来十一位传主,每位传主的人格力量不是说从道德上的评价,而是说从人格的角度来评价,他们为什么能做出很大的成绩?是因为他找到了自己与社会发生关系的方式,这个是很有意思的。这个发生关系的方式其实是充分个人化、充分个体化的方式。我们社会基本上没有一个个体,很少人以个体的方式与社会发生关系,我们都愿意钻个圈子,进入体制,考一个公务员等,以这些方式,很时尚的方式与社会发生关系。我们很少以一个孤独的个体,一个大写的整体人格的方式来与社会发生关系,所以我觉得王俊秀老师对这套书的观感是非常有启发的,这也是我觉得我们还有信心来把这套丛书做好,而且希望继续做好。这是我讲的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我讲一下当下的阅读。刚才我说了,我们的价值观、与社会的关系是很异化的,是非常有问题的。其实阅读也是,像我们很多青年学生,一直是以读教材、教辅为主的,等他走上社会以后,把这些书放下来了,他跟社会发生关系还是以教科书上的角度,那种思维方式;还有一种阅读方式,就是我们现在流行的一种阅读,我记得有做出版的人跟我讲过,有时尚阅读、小资阅读、趣味阅读。我曾说过,我们这个社会进行市场经济这么多年,我们没有出现“公共的阅读”、“公共的知识产品”。什么叫“公知产品”,就是我们一再说的通识教育、通识类的产品。当你发现,一个亿万富翁,他突然去读科耶夫、斯米特、哈耶克、斯特劳斯,你就会觉得这个事情很古怪。当你发现一个年轻的小孩,去读一个大学教授都不会去读的非常生僻的书的时候,你也会觉得这个事情很古怪。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阅读也存在着变异,我们没有去读作为一个社会人格应该读的一个产品,这是我想表达的。其实我们这么多年,我们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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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市场,我们的出版行业,在这一块做的是非常糟糕的。所以为什么像房龙的书,还有贡布里奇的书,包括去年盐野七生《罗马人的故事》出来以后,很多出版人忽然觉得这个书很有意思,当然像房龙的书,他影响了中国几代人。但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学家,我们一流的学者、作者,到现在为止还是写不出这样的书来。因为我们的体制内的学者作家,还是学院式的写作,还是学院式的灌输办法,他们没有提供这样一种东西。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给大家提供的《现代文明人格丛书》,也是希望在这个方面做一些尝试,给大家提供一个健康的阅读,或者是我们这个社会最需要的阅读。就是我们作为一个公民,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或者是有社会人格意识的人,我们的常识、我们的通识从哪来?我想就是应该从公共产品上获得,而目前我们这方面的书确实是做的太少太少。所以我很乐意,也非常高兴,能和王俊秀老师、李黎明参与这一套书,把这套书奉献给大家。而且我也很高兴,前一阵还去参加了《百年文萃》的新书发布会。那是梁由之先生和他的助手们做的,这也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它和《现代文明人格丛书》一起,构成了我们当下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是什么现象呢?用梁由之的话说是中生代——用我的话来说还是年轻作者,年轻作家还是有一些有志向、有理想的青年,他们愿意对社会发言,说出自己真正的心里话,就是通过《现代文明人格丛书》来体现,或者是通过梁由之们的《百年文萃》来体现——它那部书的内容是把1911年到2011年这一百年间,中国人写的文章,他认为有代表性的文章汇集起来,大概是170万字,我觉得这也很了不起。在目前,大家都用很狭隘很短浅的目光,去看微博上一个即时性的消息、即时性的新闻的时候,却有人在两三年的时间,把一百年中国历史天空中的闪烁的文星能够捕获下来,汇编成册,我觉得这个很有意思。

所以我当时开玩笑说,这部书和我们的《现代文明人格丛书》是一个新的启示,就说明这个时代,这些年轻人,不甘于在物质文明诱惑面前去迷失自我,他们确实是在对物质主义在说不了,他们应该说出自己的声音。从我的角度来说,任何一个时代,年轻人的理想,年轻人的抱负,还有年轻人的阅读,都是值得关注的。所以我曾经讲过,我们不仅仅应该听那些成名人物的话,看他们的作品,而是更应该关注年轻人的作品。因为成名人物的话,或已经名就的作者,其实是大家都很熟悉了,面孔很熟悉,他的观念大家也很熟悉了,甚至他的思维方式,它所占有的材料,我们也都很熟悉。但是,年轻的朋友正在阅读,正在思考的,却是我们闻所未闻的,是新的东西。所以我刚才说这才是福音,要听这些人的声音,这才是有意义的,是我们社会最有意义的。我们社会目前太缺少这个了,就是因为我们对青年朋友的新知关注的太少了。

所以我讲过,我们现在整个社会进入空前的娱乐化时代,大家都去听中国好声音,都在看超女,或者只是读一些励志书,读一些趣味书的时候,我们却能推出这样一套书来,我觉得这是有益于世道人心的。我经常开玩笑说,基督徒说传播上帝的话叫传播福音,儒教徒传播孔子的话其实也叫传播福音。任何一个时代的信徒,他传播伟大经典都叫传播福音的话,其实我们关注的话,耶稣30多岁就死掉了,《论语》里的很多话都是孔子30多岁的时候说的。一切伟大的经典,其实都是一个人年轻时代的梦想组成的,是年轻的产物。所以倾听这些年轻人的话,传播他们的话也是在传播福音。所以我开玩笑说,《现代文明人格丛书》这样的传记,看似在市面上很多,但实际上它是一个新的东西,既有传主的人格成就,其实更多的有作者的东西。包括黄秀丽、赵婕的书,我读了都有收获。我以为我已经看到了整个世界,但是从赵婕的眼光里发现还是有新的天地。我自己都可以从这套书里得到启发,我想诸位肯定也会在这套书里面得到启发。

还补充一点,就是讲这套书的设计,当时王俊秀和李黎明在设计这套书的时候,我说要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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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在两三个小时之内能读完一本书,而且获得他应该获得的常识性的东西,我觉得这套书基本上实现了这个梦想。

我先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北大老校友的新见解,感谢世存先生!紧接着,欢迎我们北大的年轻老师张健老师,他也是我们这套丛书的编委,大家欢迎他讲几句。

张健:这套书理论上我顶多算是参与者,我也不是作者,十一本书我没有全读,前几天《新京报》的记者给我打电话采访,问这套书的意思,我也是胡诌了一些。我想跟各位分享一下,我为什么觉得这套书应该看,觉得蛮好的,而且我也愿意参与到中间去了,虽然我自己一个字都没写。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和刚才世存讲的有点相交,我一直觉得中国人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面想做的几件事,我自己在给北大同学上另一门课的时候说,如果用三四个主题来概括过去一百多年,中国人都在干什么的话,一个大概是民族主义,一个是关于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问题,还有一个我认为是现代化的问题。当然我们知道国人把现代化分成好多的层次,对中国人来说最出名的层次是器物、制度、文化等等,但是我觉得最难的是最后一个,即人的现代化问题。人的现代化有人把它叫做第五个现代化,我觉得意思都差不多。在座的诸位,如果稍微年纪长一点,或者是愿意探究那个时代的话,作为人的现代化这个问题,在三十多年前就有人提,一直遭倒霉为止,但这个事情一直没有完成。我们现在看在北京也好,上海也好,比如说前段时间还有很多城市发生过很多有趣的事,比如说青岛、西安、长沙,这绝对是最为现代化的城市,非常多的基础设施,非常多的基础条件,已经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我们要去看这些人的话,我的感觉是仍然和现代保持非常远的距离,我们回去看过去一百多年里面,我们中国人自己这么多名人里面,有几个能真的称的上是现代人的?恐怕真的是屈指可数。当然我们这儿有几个,蔡锷我做的研究不多,梁启超恐怕还不能算是现代人的概念,虽然他很了不起,我还有疑问。我甚至觉得费孝通先生都有点问题。还比如说胡适校长,或者说蔡元培先生等等。

我的意思是说,这套书有什么好处呢,就是说编者和作者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努力的中心,就是想用一个一个活生生的人,放在这儿,一本一本书是立体的,我们读了之后,我们能进入到他的世界当中去,能够向我们展示一下什么样是一个现代人,当然说了,我们如果用社会科学的方法来解析什么叫现代人的话,这个是无穷无尽的,你可以列出非常多的元素,比如说基本的礼仪,基本的习惯,什么遵守时间、宽容啊,这个东西你可以抽象化出来的东西,但是我们既然讲的是人格,我们就说那些我们能够抽象出来的因素,都一定是要由人才能够体现出来的,是活出来的,而不仅仅是社会科学家用来测量的东西,数量化,做回归,不是这样的一套东西,所以这套书,我觉得编者和作者都有明确的东西,他在写的时候,包括选的这些人。当然我个人的意见并不见得怎么样,在选人的时候,在写的时候,都想说,什么是作者,最主要还是选书的作者认为的一个现代人是什么样的。我甚至觉得,我们这套书如果做得好的话,将来能够出第二辑、第三辑,慢慢出下去的话,不妨找一些不是这样一些大名鼎鼎,谁都认识的人,我们可以看很多小的,可能你看不到的人,有很多,我自己看到过的,1982级中文系的一个女生叫张曼菱,如果大家知道她的话,她自己写她的家庭的历史,叫《中国布衣》,我在昆明有幸跟她见过一两面,她送我一本书,我看过以后觉得非常好,就是讲她家的故事,他父亲的故事等等,很有意思。讲1949年之前,昆明地区一个银行职员的生活,你会发觉,读来很有沧桑之感,沧桑之感在什么,我恍惚觉得,那个时候的中国,20年代、30年代、40年代的人,比现在要现代多了,这听起来蛮吊诡,但是真的是这样的,我们看1905年的时候,中国也发生过被有些历史学者认为是第一个抵制某某国货,1905年抵制的是美国货,因为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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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通过了一个排华法案,在中国就抵制美国货。

来源: 共识网 | 来源日期:2012-10-25 | 责任编辑:王科力

余世存、刘柠 等:人格的力量(2)

发布时间:2012-10-25 09:20 作者:余世存、刘柠、十年砍柴 等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649次

然后我们也知道,一直到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的时候,中国有很多所谓抵制日货的行动,基本上中国只要和某个国家有什么问题的话,就会有一轮,多多少少大大小小抵制某某货的问题,抵制某货可以商榷,但是好像我在有限的阅读里面,从来没有见到20年代到40年代,甚至我们说1905年就可以说,中国人在抵制某某货的时候,把用了某某货的中国人也打成脑残,打成残废什么样。

从这一个纬度上你可以说,几十年以来我们真的是在现代化吗,还是在反现代化。我以前跟别人在聊另外一个问题时说,我们进行所谓的城市化,在很多研究的视角当中城市化都被认为是现代化最核心的要素之一。我就在讲,我们其实并没有真正的城市化,现在我也愿意说,我们过去几十年当中没有发生真正的现代化,我把它叫做拟现代化,用英文说是Quasi,叫做半现代化,是什么意思呢,我们有了新的地铁,新的建筑物,新的任何东西,但是人其实是没有现代化的。我在谈城市化的时候,和别人谈城市化的时候,我也在说,过去我们几十年,尤其是在九十年代初之前,1992年之后新的移民进程的环境还不太一样,在我们过去几十年里面,我们也没有发生真正的城市化,我们有的仅仅是拟城市化,拟城市化是什么呢,你把人都移到一个空间堆起来,用一些现代的楼房也好,水电设施也好,把他们聚在那儿,这个不叫真正的城市化,我们去看在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化,应该是一种精神的东西,我们说在欧洲中世纪开始,把中世纪晚期以来,慢慢发展出来的,关于城市是一种自由的,城市是一种探索的,城市是一种宽容的这些东西,恰恰在过去的几十年中,都被回笼去了,我们过去几十年的城市恰恰变的越来越不宽容,不让人来,城乡分割也好,对农民工,我们知道农民工这个概念本身都包含了歧视性的东西了。我们过去是一种反城市化,城市的精神和真正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城市恰恰是相反的。

我愿意把这个比喻或者这种类比搬到更广义的现代化中间,过去几十年里,我们有很多拟现代化,好像看上去是现代化,但是过去几十年真正的在精神层面,在意识层面,文化层面,乃至于制度层面,我们做的是反现代化。我们是把人往回去推的,变得更加的残忍,变得更加的不能够和人相处等等,这个没有时间展开来讲。我们所发生的都只是拟,而不是真正的现代化、城市化,用真正的现代化、城市化的标准去衡量,我们发生的是反现代化,我非常希望有更多的朋友愿意翻一翻这些书,前面编辑的心血,那种找作者,一起挑选、讨论的过程,我是见证的,我相信有它是有一个基本的水准,大家可以看一看,在世界上,或者是在中国过去一百年当中,这些出色的人,他们是以怎么样一种现代性的方式去生活的。我觉得不去读传记,我们是非常难以真正理解的,像现代性、现代人格这些被高度抽象的东西,可以被高度抽象,但是我们恐怕大多数的人是非常难以不通过传记的形式来真正把握现代人格和现代性的这样一个现象。我就讲这些。谢谢!

主持人:感谢张健老师,应该说刚才的两位老师把我们这套丛书整个的立意,它生产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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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包括它期许的目标都告诉我们大家了,尤其是余世存先生,结合着现有的情况,大家可以看到近来的世界不太平,确切的说在我们眼皮子底下并没有停下来的样子,中日之间引发的国民之间的反应,包括居然出现了教授打人的事件,让人感到极为震惊,甚至说使当代很多人文学者一直在议论这个问题,现代文明人格的问题、公民人格的问题等等。张健老师的视野更为宏阔,他几乎回顾了整个现代化的过程,来反思什么是真正的现代性的问题。

应该说在一百余年来的现代化进程当中来,异彩纷呈地出现了各种各样,非常中性或者是事实判断性的事件,但是我们的关键词是什么?文明,现代文明人格丛书,文明的力量可能是物理学家,可能是政治家等等,这些所谓的知识英雄,知识精英,给我们带来的现实的利益和成果,这个自然不必提,但是最为重要的真的不是这些,知识是力量,但是知识并不一定是一种正向的力量。确切的说他是正向的力量吗,他是反向的力量吗,他是野蛮的力量吗?这也是我们在丛书的序言,我们的执行编委余世存先生所引用的爱因斯坦的名言,一流的人物在历史上的意义,不仅仅是他的成就和才干,肯定涉及到道德品质,所以说,我想首先大家要特别注意的是,现代文明人格丛书,最主要的是文明二字是很好的关键词。

最后一句话是来自于钱钟书的,大家知道钱先生在著名的小文章《魔鬼夜访钱钟书》当中,以他一贯的幽默深刻,甚至略带讽刺的说:现在是新传记文学时代,写传记也是自我表现之一种。钱先生讲了很多,一个精辟的结论是,自传与他传。确切的说,在作者和传主之间,他们之间都有爱的成分,钟爱的成分、敬慕的成分,佩服的成分,爱,有人说爱,你爱别人,或者是爱传主,他首先就是爱的是另一个自己,所以说我们下一个单元自然就引出来了,我们要和这个著作的作者发生联系,这个单元就由我们这套丛书的作者和大家进行交流,他们是十年砍柴、纪彭、黄秀丽、刘柠,还有我。请到台上来,坐到这儿。

主持人:这样吧,实际上这个单元实际上是一个自由谈,十年砍柴的书是第二辑要出,还有刘柠老师都是大家了,都很有名。第一辑是秀丽和纪彭,还有我的一本书,咱们还是女士优先,秀丽来谈一谈,秀丽是一个战斗在一线的记者,搞的那么法律的事,那么正直的事,她写的荣格,让我非常的震惊和诧异。

黄秀丽:我以前是《南方周末》的记者,写这本书也是一个必然性,做调查记者会有非常大的精神压力。在写这本书之前就经常读荣格的作品,我知道这个丛书的写作之后,我自己选的写荣格,刚才听到世存老师讲的,纯粹是我的心声,也是我写作的原因,我觉得这本书对我来说有一个救赎的意义。荣格是弗洛伊德的弟子,弗洛伊德大家应该很清楚,但是我没有选弗洛伊德,而是选荣格写,荣格有一个很大的特点,我觉得也是这本书的一个特点,他把他西方心理学的研究,刚刚兴起不久的研究,他把他的这只脚伸到了东方的智慧,包括中国的《易经》,他认为东方智慧里面的整体性,这个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是西方的文明里面缺乏的东西。我觉得我这本书里面就强调了这个观点,以及他自己非常有名的一本书叫《心理类型》,他把我们通用的人的性格的内向和外向,人的性格的八种类型,思维、情感、直觉、知觉就是从他来的,他是完全用中国的易经,一种概念来阐释发展类型的。

我觉得还有一个亮点,我觉得荣格和纳粹的关系,在很多的传记研究里面是多的,基本上是比较对立的,我读他很多的作品里面感觉到,他自身的研究,那种情结的东西,跟纳粹的关系里面没有很大的投射,他希望看到纳粹这个运动有一些积极的因素,这个有时是很可怕的,但是他觉得国家也许能够让德意志的灵魂——阴暗的东西爆发出来,从而有一个更新。这是他的初衷,但他是一个知识分子,是非常幼稚的。所以他跟纳粹的关系是很暧昧不清的。我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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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这本书里面把这个分寸把握的很好,是说的比较清楚的。还有一个,我非常感兴趣的是荣格这个人,他非常有意思,跟他太太终身恩爱,他还有一个终身情人,这是我特别感兴趣的,他为什么会这样呢?我发现,他的心理学,他向本源探求都是有关系,看我最后一篇,我们开放式的一个讨论,为什么三角恋啊,其实是可以不讲的。但通过他的作品我觉得我可以看到两极的对立,像阴阳的对立,怎么去融合的。我就把它写到开放式的讨论里。

主持人:你自己还有一个心理小组吗。关于关怀人们心理的一个小组?

黄秀丽:我一直是对身心灵这个领域感兴趣,其实荣格还有一个忘了讲,就是从美国六十年末兴起的新觉醒运动,荣格其实是先驱,最大的特点是他发现了东方智慧,东方智慧的直觉性的思维方式,在西方是缺乏的,荣格在五十年前就已经看过这一点,现在我们翻译很多书出来,像超个人心理学啊以及各种类型的书,其实荣格是先驱,他早就接触了那些东西,他早就看到了。

主持人:好,秀丽刚才讲的非常好,她本身从自己一个职业角度,职业的精神压力角度出发,探索荣格的世界,去写荣格。并且她自己还身体力行的在做,生活中她有一个心理学分享会式的小组活动。我觉得非常好!

主持人:好,紧接着,我们请十年砍柴来谈谈他的

十年砍柴:不好意思,因为我的书在第二辑,现在才写了三分之二。我先讲讲这个缘起,这个有点像乱点鸳鸯谱,突然有一天我接到俊秀的一个电话,说他的一个创意,我觉得很好。他说,曼德拉你来写吧。我当时一懵。大家看我的书就知道,我对中国的东西更感兴趣,知识面停留在这个地方更多一点,如果我要写中国的像梁启超、蔡锷这样的人物,我可能就不用了解那么多的大背景了,因为是在我的知识范围之内。我写曼德拉,就要把南非300多年的东西都过一遍,所以写得比较慢。

但是后来我发现这是很幸福的一个乱点鸳鸯谱,我写的过程是一个自我净化而且感动的过程,其实我们写这套书的二十多个人,我们回顾过去的一百多年,这个地球上出现的牛人、伟人、狠人、狂人非常多。从通俗的功业来说,他们也不算最伟大的,就说同样的政治人物,曼德拉才当了几年总统,他比不上罗斯福,也比不上斯大林,但是为什么把他们归入到文明人格?我就想,在这二十多个人里面,无论他是政治家,是律师,是艺术家,还是士大夫出身的像梁启超,他们一个共同点就是,首先他们是比较真实的,他要把人往文明的方向上去带。同样搞政治,我们知道搞政治需要一些手段,包括选战,美国的选战也有一些很龌龊的东西,包括台湾,但是你看丘吉尔也好,看梁启超也好,看蔡锷也好,看曼德拉也好,他跟寻常的成功的政治人物相比,我觉得他不一样,他们是以尊重最普通人的生命、健康、未来为前提,来搞政治,包括曼德拉。

我就说他是一个屌丝,一个乡下孩子,是一个被英国殖民统治者罢黜职位的酋长的儿子,7岁的时候他父亲死了,被一个王爷(摄政王)抚养长大,因为逃婚就逃到约翰内斯堡。当时他的梦想就是,我去南非最繁华的城市,找一个体面的工作,养活自己的妈妈。这个其实跟我们很多人、现在的北漂完全是一样的想法,没有那么伟大,但是到了他的故乡,就像我现在回到湖南的乡村,反而感觉不到那种种族歧视,那种等级,因为南非在二战是一个兵工基地,很多黑人过来打工,使得人口膨胀,然后黑人白人住在一起。人为什么天生不是平等的,这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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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天问。作为一个黑人的精英他读了大学,后来取得了文学学位,后来又考了律师,他考了律师的时候他就想,我好好挣点钱,专门买块地,他说我作为一个男人,总要在故乡买一块土地,建一座宅子,这个跟很多中国人的想法一样。但是后来他感觉到,有一次他回去看他母亲的时候,看他母亲过着贫穷的生活,他就内疚:难道我为了别人的幸福,而推卸作为儿子的责任吗?这种在纠结,所以直到最后,从一开始到非国大的时候,他就确立一步一步逼到武装斗争,他原来是想搞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但是白人的政策是无孔不入的。

但是他从一开始讲附属权利,他从一开始搞自由宪章的时候,他就邀请白人参与,我们的斗争不是黑人和白人的斗争,我们赢得的不是黑人翻身,而是赢得白人和黑人平等的生活的权利。所以从一开始,非国大以曼德拉为主的高层就坚持了这一观念。这种观念是什么呢,这就是文明。不是说你欺负我两百多年了,黑人占70%多,不是说等我们赢了以后,就要把你们赶到大西洋去,黑人要翻身。就像斗地主一样,你欺负我们几十年,解放了我要斗你,这样的话,这个民族、南非这个国家就永无宁日,所以没有夺得政权之前搞了一个民主宪章,开宗明义,南非是南非人的南非,包括白人、黑人,所以我说他们的和解不是后来建立的,是一开始就有。在二十世纪有很多的弱小民族被殖民过都得到了解放,在解放的过程当中也诞生了很多的伟人,比如说埃及的穆巴拉克,甚至包括伊拉克的萨达姆,他们曾经也很伟大,曾经是民族英雄,但是为什么这些人最后走向文明的反向。我们就说这个问题,为什么曼德拉从一开始就在警惕自己,关在监狱里时他有两点担忧,这两点担忧很有意思,第一个担忧是我怕人民忘了我,因为十几年的时间,没有我的任何信息,这样我出去以后怎么办,这是人之常情,曼德拉也是人,谁都不答理你了,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了怎么办?

第二个担忧,因为我被囚禁,被神圣化,把我变成圣人,这也是我承担不起的。这是两个担忧,其实要有正常的文明人格,才能想到这一点。我很高兴在这里,其实已经出的这些书,包括李普曼、梁启超、丁文江、李叔同、蔡锷等等,其实他们身上都具有这一点。刚才张健老师说了,从我们现在看来,梁启超是一个过渡人物,应该是一个士大夫迈向近现代的人。在他身上艰难的转型,传统的士大夫向知识分子转型,完没完成我们不好说,但是他开启来了很多,无论是心理学也好,历史学也好,他是为中国人,一代又一代人走现代化他开开启了一个渠道,这个我们不能否认。包括同样是军人的蔡锷,那么多的牛人打仗很厉害,其实他打的仗很有限,但是他说了,军人要中立,军人不能参政,军人不能有党派,这就是现代军人的概念。很多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包括高僧李叔同。

我把这本书讲完,再回到张健和世存讲过的,这些天听说的一些事,我当时发了一个微博就说,我就很痛苦的想这件事,一百多年以前,义和团的那些师兄弟们,他们的错误我可以理解,因为哪些人是华北农村的农民,他们确实不懂,愚昧,所以看到戴眼镜的都要杀。

我说到今天,信息这么发达,大家都容易上网,我想大都是受了九年义务教育,因为我看到西安打砸人的那个狰狞的面貌,这些砸的人,哪怕是民工二代,也是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为什么还会教育成这个样子,所以就说到了,我们的教育是反现代的,还是正向的。我又回到了曼德拉,1953年颁布了一个教育法,就是隔离教育,要把黑人培养成白人,专门给他量身订作一种教育,告诉你念到初中就够了,在约翰内斯堡当个金矿的矿工就够了,以前在英国殖民地留下的很多教会学校,要勒令关闭,不交给政府就关闭,政府要控制教育,当时非国大有黑人的第一个法学学士,马修斯教授,他说了一句著名的话,他说这样的教育不如没有教育,也就是说,如果教育跟人民反着来,还不如没有教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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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风俗比较纯厚的农村,也不会教育出,看你用日货我就砸你。举个例子,很多老人没读过书的,像我爸我妈一看也觉得不可理解,他说人家做生意,跟日本人有什么关系。没有受过教育最纯粹的人也有一种理解,做生意和这个要分开。也许我们这些年的教育就像张健老师说的,可能是文明的反向,所以这也是我写曼德拉中思考的一个问题,也就是说我们评价过去的一百年,不能停留在在功业上,所谓的功业就是挣多少钱,统治多少臣民,占多大的疆土来评价。他们的声音,他们的视野,在传达什么样的价值观,是引导人民往前走,同样的政策是怎样对待你的选民,是玩权术,把你的政敌杀掉,还是在一种公平竞争中胜出。这就是我对这套书的理解。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好,谢谢十年砍柴,我们也期待您的新作《曼德拉传》。下面请《丁文江传》的作者纪彭来说一下。

来源: 共识网 | 来源日期:2012-10-25 | 责任编辑:王科力

余世存、刘柠 等:人格的力量(3)

发布时间:2012-10-25 09:20 作者:余世存、刘柠、十年砍柴 等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651次

纪彭:每个作者都要讲自己是怎么写的,我先说一下,有一天也是王俊秀老师给我打电话,让我选一个人写,我想了想,我觉得现代的人格就应该跟世界接轨,因为我是研究中国近代史的,我一定要写一个中国人,而不是写一个外国人,我就在想哪些人呢,当时给王俊秀老师备了三个题,一个是搞外交的顾维钧,第二个是搞教育的蔡元培,第三个是也不知道是搞什么的丁文江。后来俊秀老师说有蔡元培、梁漱溟、晏阳初那么多搞教育的,你别写搞教育的了,搞外交的也给毙了,我忘了是什么理由,我就只好写丁文江了。之前我看过胡适的丁文江传,我一算,胡适去世整整五十年了,“不抄白不抄”,所以利用已经出版的年谱,传记,还查了一些关于丁文江的论文,然后写了这本书。我回应一下世存老师所讲的,我作为一个80后,1982年出生的人,我上中学的时候,读了两个人的书,基本上奠定了我思想的底色,叫东读南怀瑾,西读房龙。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我上中学的时候读南怀瑾,可能我现在对中国一些传统文化的认识是一个很差的水平,南怀瑾的《论语新说》《老子他说》,我觉得写的特别好,而且深入浅出,特别有用。包括西方,就是房龙,就是一个公共阅读,没有想到十来年了,我也会参与写类似的这样一套书,我觉得诚惶诚恐。

我想提一句,刚才张健老师讲到义和团以后,好像我们中国人在抵制某某货的时候,好像没有什么太多的暴力行为,其实我觉得不是这样的,只是那个历史的细节没有被看到,文学有表现,当然不是抵制什么货的时候,是抵制某个东西的时候,我们看鲁迅的《阿Q正传》,咱把娘娘庙皇帝万岁的赐匾给砸了吧,于是就砸了,然后顺便把那个宣德炉拿走了。我们大家都在初中课本里读过的一段,其实我觉得砸那个匾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是看中那个宣德炉了。这是我回应一下张健老师刚才说的一些想法。

最后我谈丁文江这个人,刚才我说了,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因为最早他是学地质矿物的,回来之后搞的是地质研究所;搞地质研究所之后,发现挖煤矿很好,又曲线救国,去搞煤矿;搞完煤矿之后,办过杂志;办了杂志之后,参与了“科学与人生观”的讨论,成了李开复那样的青年导师。我在这本书里强调,办煤矿在今天看来,煤老板直接挖煤就行了是吧,可是在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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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我们的整个工业化水平基本属于前现代的时候,挖媒就跟现在搞互联网一样,绝对是高科技,可以跟李开复相比,跑回来给人们普及什么是网站,什么是电子商务,没人听得懂,然后自己搞,自己挖媒,然后跟人探讨问题成了青年导师,引起很多年轻人去崇拜,把他科学的人生观的理念能够普及了,这样的一个过程。后来呢,他又从政,被孙传芳,当时的一个军阀——我们知道北伐军打了三个敌人:张作霖、孙传芳、吴佩孚,孙传芳请他做上海市的总办,类似于现在的市长。以前上海是上海县这一小块地方,他去了以后规划,通过财政的区划,划到今天大上海市这个地方,在上海做了很多的基础建设工作。比较有趣的是,他跟着孙传芳,在上海还打过北伐军,打过共产党,做过很多这样的事情。但是他发现孙传芳是一个不值得信任的人,后来孙传芳要和张作霖合作的时候,他毅然就辞去了高官,像旋转门一样又回到了学界,去做他的地质工作,后来当了中研院的总干事。

这样的一个人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但是总体而言,我觉得丁文江这个人可以用两句很俗的话概括,就是该干嘛干嘛,能干嘛干嘛。在丁文江所处的时代里,没有一天是好日子,没有一天像我们这样,还挺安定团结的。就是在打仗,政治气氛也不好,你方唱罢我登台,但是在这个过程之中,丁文江做了这么多事情,而且每件事情做的都是有头有尾的,而且还那么靠谱。有些人吧,说要修二十万公里铁路,不靠谱。丁文江拿学位回来以后,煤矿产量要达到多少吨,都是有数的,都超额完成了。无论怎么说,挖出煤来,对我国的工业还是有正向的作用。

十年砍柴:我来插一句:我感兴趣的是,丁文江这个人,当时文化界两大牛人,梁启超和胡适就特别佩服他,推崇他,这是很有意思的。

纪彭:对,丁文江和梁启超应该是亦师亦友。刚才说到丁文江该干嘛干嘛,能干嘛干嘛,这个心态是非常重要的,在任何一个高高的世道,你总是能干点事情,而且事情总是在能力所及,规划得当的情况下,能干出一种成绩来,要不然会觉得自己很薄。因为工业党就是这么说的,但是丁文江又不是一个工业党,因为他在“政治正确”的问题上从来没有含糊过,比如说在地矿所工作的时候,他听说袁世凯要称帝,当时就准备把这些地方矿都要毁掉,不能为他所用;比如说孙传芳彻底军阀化,成为张作霖的盟军的时候,他就毅然辞职。在该干嘛干嘛,能干嘛干嘛,在工业党干事的基础上,要保持你政治上的独立和所谓的政治正确,我觉得在这一点上丁文江做到了。

胡适说丁文江有点寒酸,因为他不是很富裕的家庭出身,罗文干就笑他,说打牌的时候,经常是一有好牌手里就出汗。但是胡适想,这正是丁文江谨慎的地方,他的花销从来不超过他的收入,尽量的降低自己的这些欲望的开支,所以终身不欠债,终身不缺钱,所以终身不用求人,所以才能保持他的政治和人格上的两重的独立和自由。所以我觉得今天的人,面对这么多的诱惑,经济上的事情一定要做到,在这个基础上,保持你的政治正确,保持你的自由,同时去做很多事情。很多事情你不做,你这个年轻段不做或者是你现在不做就永远做不了了。

最后做个广告。为什么说做广告呢,我是新知沙龙的创始人,我在2007年创立新知沙龙的时候,我觉得北京没有什么沙龙,我创立的这个沙龙到现在为止已经做了一百多场了,梁晓燕老师,还有余世存老师都到我们那儿去讲过,涉及文史政经各个方面。这件事情如果当初不做的话,现在做的话已经没有力气再做了,但是当初做的时候,做到现在,还是小小有点成绩,所以我最后还是以我那句俗话,在当今的一个世道,可能你有诸多不满意,约束条件很多,但是丁文江在那个环境下可以做出那么多的事情来,我们在现在这个环境下,照样可以做出很多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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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谢谢!刚才纪彭做了发言,纪彭是我们这些作者里最小的吧?

纪彭:不是,有一个叫吕峥,比我还小。

主持人:有请刘柠老师!刘柠老师是我们下一辑的作者,是一个特别资深的作者。

刘柠:今天我还以为是叫我来谈整个丛书的情况,我来的时候还想从八十年代,对我们影响很大的几个丛书的一些事情或者是对个人的影响什么,我还在脑子里想了一下,结果实际上要我谈我写的这个。刚才世存的发言和张健教授的发言,对我有很大的触动,世存因为前些日子,一个关于失格问题的演讲在网上广为流传,我自己也看了两遍,我本来以为失格是日文呢,因为太宰治有一个著名的小说叫《人间失格》,听完世存的演讲,我觉得这个确实是一个中文,我觉得世存用“失格”这个词诠释当下各种各样的现象非常的贴切,让这个词汇重新复活到祖国语言的辞典当中,这是我们应该感谢世存的。

我自己正在写作的传记,传主叫梅棹忠夫,可能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还是非常陌生的。梅棹忠夫是日本的一个文明学者,民俗学者,他早期的研究,有一点像费孝通先生,做了很多民俗学方面的研究。他是去年去世的,他去世的时候,我个人感到很大的震动,他去世的时候,我给《南方都市报》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对他的思想什么的,展开几乎是不可能的。梅棹忠夫是理工科出身,物理学家,他曾经在京都大学获得理学博士,但是短暂在大学执教之后,就踏入到民俗学研究的领域,对于包括中国的一些少数民族包括蒙古族在内,都有过实地的考察、田野调查,并且对于人类历史上,一些淹没的文明,比如说古埃及、巴比伦,印度文明等等,他都去考察过,并且实地的收集了很多资料,并且有很多著述。1985年,他在蒙古做野外考察的时候感染了一种病菌,这种病菌使他回国以后,几个月内,视力急剧的减弱,变成了弱视,最后双眼失明,所以他后来三十多年的时间里是个盲人,当然他有他的学术助手,他后来的著作都是口述的形式留下来的。

梅棹忠夫作为一个文明学者,他的成就是非常广泛的,他在七十年代初期有一本非常有名的著作,叫做《信息社会学》,日文叫《情报社会学》。他在这本书里,第一次提到了信息社会的概念,这个对于信息社会的预言,比对信息社会做出过预言的加拿大的麦克卢汉还要早几年。梅棹忠夫不但提出了信息社会的概念,他还精确的预言了以太网等等,他对于在那样的一个,还是工业化时代,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化时代,就从文明学者非常具有前瞻性的视野,预言到信息社会,二十年乃至三十年之后才到来的信息社会的来临,以及信息社会非常明显的特征,都做了一些非常精确的,具有前瞻性的大胆预言。回过头来看,其实都一一实现了。

梅棹忠夫去世以后,在日本掀起了对他一系列的悼念活动,NHK也拍了几个小时的电视片来缅怀他,为什么呢?因为这中间日本经历了3·11大地震,就是在他去世以后两个月,3·11对于日本的影响大家有目共睹,最主要的核电站的影响,所以现在日本在全国也是每到中午就会有大规模的游行,都是反核的游行,这种光景在和谐社会的日本,可以说从赤军——七十年代极端左翼运动以来已经是绝迹了,现在重新开始。这种广泛的抗议活动,实际上都是针对核电站,主要诉求就是要废核。废核也是梅棹忠夫的一贯的主张,因为他是一个科学家出身的文明学者,他认为人类的技术本身,一是要有界限,这种界限会使他蕴含非常大的风险,而这种风险呢,人类只能从技术上加以应对。从技术上应对一个风险,本身就是一个技术的问题,所以他认为,从文明学的观点来说,核的风险完全不可控,所以日本不应该有核。这是他早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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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而且当时他跟日本拥有核电站的大公司如东店公司都有过一些电视辩论,但当时由于那时候的形势,梅棹忠夫的声音都被淹没了。现在经过了3·11大地震之后,整个社会的生命财产受到这样大的一个损失,整个国土甚至地貌都被改变了,所以说这样的一种惨痛的代价,使得日本国民重新把目光投向了刚刚去世不久的梅棹忠夫,发现了他的很多具有真知灼见的思想。

所以说,今天日本的文化经过3·11这样的契机,实际上已经在开始进行一场静悄悄的文化革命,当然了文化革命这是我个人的一个观察,一种评价,能不能称文化革命另当别论,但是我敢说,比如说再过五年十年的时间,一定跟很多国家拉开巨大的距离,为什么呢,因为日本人觉得,他们的文化此前是由于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经济高增长带动的,在经济高增长的情况下,形成了像美国那样的高消费,那样的一种消费方式,实际上是与日本传统文化中的一些价值观是背道而驰的,但是由于前面有美国,并且经济一直在持续增长,所以就一路下来了,但是经过3·11地震以后,大家看到了经济发展模式以及以日本经济发展模式为依托的文化,不靠谱,以及不可持续性,所以在地震初期,全国的核电站都已经停了,因为日本的核电站承担了国家至少20%-30%电量,全国的核电站关了以后,过去24小时灯火通明的711便利店,在当地都变暗了,很多电梯过去是24小时开机的,现在可能是5部电梯,只开其中的两部等等,采取了这样的一些措施,总而言之,日本变得安静了,变得黑暗了。尤其是东京这样的城市,甚至人们第一次发现,抬头可以看见星星,所以说国家的一些文化人,一些作家又开始发思古之幽情,觉得我们夜里难道不是应该黑暗的吗,本身不就是举头可以望见星星的吗?

所以经过3·11这场巨大的自然灾害,以及他所带来的社会灾难,使人们重新思考这种高增长的文化,它的可持续性带给人这样的一个信息,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是坏事变成了好事,在这种契机下,我觉得日本静悄悄的文化革命实际上已经开始了,与之相对,今天我们是什么样的文化,大家可想而知。其实日本文化坦率的说,模拟美国的那种倾向,就是高消费点多,实际上它的价值观当中,很多完全是不同于美国的,跟我们也不一样。他们的个人生活实际上还是非常的低熵低能耗的,其实这种倾向观原来就是有的,比如说我们十几年前在日本工作的,办公室复印机的纸张全部都是再生纸,就是回收过来的纸重新利用,但是回到北京以后,我一看那种成包成包的复印纸,洁白的,而且超厚的,我当时就觉得,难道我们的国家已经富裕到这种程度了吗?在日本那样的发达国家,他们都要考虑一些节能的措施,难道可以被我们无视吗?那个国家本来就有良性的要素的成分,现在这种东西又由于一种新的反思,实际上更加普及了,每个人都在考虑节能这方面的问题,甚至这种东西很快改变了人的价值观,从而改变社会文化。

比如说在东京,两个80后刚刚结婚,选择置业,肯定是租房子,没的说。因为两个人都是上班族的话,不会去买车的,因为车在那个国家已经成为了一种负面的标志,比如说开着法拉力的跑车,在新宿的街头飙车,那种风景是难以想象的,那种风景是八十年代暴发户的,在那个时候也是很糟糕的,现在更是完全绝迹了。所以说年轻人,如果想炫耀自己的身份等等,他会用其他的方式。像车啊,大房子这样的东西,不会成为年轻人的炫耀,甚至说一些知识分子等等,会觉得这样的东西放在自己身上会有一种羞耻感。我说的毫不夸张,我跟日本的知识分子深入探讨过这方面的一些问题。

这样的一些文明差异,等等,它是如何发生的,哪些是它固有文化中的要素,哪些是外来的,就是对于这些问题的一些关注,使我的视野回到梅棹忠夫以及他的著作当中,所以说我觉得我找到一个比较好的对象,一个好的传主。一开始俊秀问我,有没有合适的传主写,想让我写一写其他的人,比如福泽谕吉等等。福泽谕吉呢,一方面他是广为人知,另一方面从文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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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来看,福泽是有些问题的人,包括他对一些所谓的三流国家,三等国、四等国的蔑视,实际上从文明的标准而言,作为一个思想家来说是有问题的。出于个人对这方面的一些反省,我觉得梅棹忠夫确实是一个非常伟大的文明学者,而且他本身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明学者,跟我们的文化、人格丛书的地位是非常的契合。

所以说我现在正在努力的写作,非常遗憾,我第一辑没有赶上,我争取赶上第二辑,但是最近个人生活中遭遇了一些问题,家仇国恨都赶在了一起,这方面也耽误了不少时间,而且梅棹忠夫的那些著作非常多,他的主要著作我个人都有,但都是日文本,一本中文翻译都没有,虽然我读日文没有问题,但是比读中文要慢,所以说我还在一边研读,一边写作之中,在这里算是做一个软性广告,请大家期待。

主持人:感谢,感谢刘柠!

剩下就是我自己了,我是杜尚传的作者。说起杜尚来,如果搞艺术的大体知道,但是也比较诧异。为什么要写杜尚?几乎所有人都说起码写塞尚、毕加索等等,杜尚太奇异了,奇异到什么程度呢?不是由于我对他的喜爱,杜尚是一个活脱脱的减法。他既不是爱因斯坦也不是梁启超这样柏林意义上的积极自由,他是消极得不能再消极的所谓的消极自由的捍卫者。简单的介绍一下杜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出生在一个艺术世家,两个哥哥和妹妹,兄妹6人四个是艺术家,他并不出新也不出奇,他跟着哥哥在巴黎的艺术社区悠悠荡荡,但是多少在1912年他25岁的时候,他就成为了能把画卖出去,并且卖个好价钱的成功的社会型的艺术家,可是一个非常小的偶然事件,在别人看来不应该特别注意的一个事件,他小题大作的完全改变了人生。

他参加了一次画展,他的画被拒绝了。他回到家里,突然醒悟的发现了,原来人类号称的解放啊,自由啊,前卫啊,先锋啊,这些都是自我的划地为牢,一开始的时候都很解放,等走着走着就走向了僵化的反面,从此之后,杜尚就再也不以艺术家的身份生活了,杜尚从此以后就去做图书管理员,做家庭教师等等。但是杜尚为什么这么重要呢?去年《泰晤士报》评选二十世纪一百位全球伟大的艺术家,杜尚排在第五,按投票来的,第一个是毕加索。但是我在评价他的时候说,他是和其他199位都不一样的人。因为他是反艺术的,他是不承认艺术的东西。如果我们以往的教科书当中说,艺术来源于生活,艺术高于生活。杜尚一句话:艺术等于生活,生活就是艺术。杜尚的名言说,“我最好的作品是我的生活”,所以他一生中行云流水,都是性之所至的做东西,自己根本不以为意。比如说他在男人的小便器上签上他的名字,给蒙娜丽莎画上小胡子。我们当代艺术界很多人学他就错了,因为杜尚自己那就是神来之笔。当你给大卫雕像穿上牛仔裤,那已经是在模仿了,没有意义了,实际上杜尚有一个什么东西呢,杜尚不是反艺术,如果你要说艺术的话,是非艺术。我在书里对他的评价比较重,我说他是自由王国里的我佛如来,现代艺术中的六祖慧能式的人物,他一生没有接触过中国的禅宗,但是他的生活是个活脱脱的禅宗。

因为杜尚的内容太多了,大家可以去看书,大家多少可以了解这个人了,第二句话我就想说,杜尚与现在这么火爆,这么世俗,这么一个热热闹闹的后现代世界有什么关系呢?他太遥远了吧,不是的,恰恰我的书的名字原来叫《我的自由你永远不懂》,实际上我在探讨自由的边界。自由在杜尚的意义上来说是彻底放下了,毫不为意,所以说这就变成了第二句话,我写这本书真正的背景是一句话:我面对的我们异化的时代,我们被权力,被资本,被流俗的偏见,被消费主义、大众化异化了,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所以我写杜尚的意义,就是对于这样一句话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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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想要表达的是,我本人是一个很不杜尚的人物,写杜尚也是,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自己2003年到北京来做了很多事情,但是也没有职业,也没有单位,也没有固定的收入。唯一可以跟杜尚套上磁的,用他的话说,我从不把自己的自由卖给任何一个职业,所以说杜尚是我的情人,但不是我的爱人,所以说杜尚死的时候,毕加索嘟嘟哝哝的说:他是不对的,他是不对的。形象的比喻,毕加索是有关部门命名的德艺双馨的艺术家,而杜尚多少是宋庄旁边的一个流浪汉,可是他有一个最了不起的地方,他的反对绝对不是怒目贲张的,他规规矩矩,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不着一言,绝不争论。我也想告诉大家,真正的反对者应该是什么样的,非常的规矩,活脱脱的一个贵族,安静之极,二十年下象棋,不理朝政,带着牙刷去旅行。有人说,你的作品真好;他说,我喜欢呼吸胜于工作。有人说,杜尚啊,你是达达的领袖,我们正在搞回顾画展,给我们来点你的作品吧,离开你受不了。杜尚发个电报:给你个球。

但是我要特别提醒大家一点,杜尚并不是完全陷入了虚无主义,他是一个脚踩大地的人物,他把自己人生中每一分钟都捏碎了在过,绝不含糊的捏碎了在过。他知道自己要什么,我在开放式讨论里有一节特别谈到了这点,杜尚可以说不爱钱。我告诉大家他为什么不爱钱,他真正的东西在哪里?他为什么要活着。他真的不在乎名声吗,他可能真的像评论家所说的,死后就可以看到别人是怎么评价自己的,所以我想告诉杜尚给大家的意义,是一种温润的春风,是一剂清凉剂,所以我们那本书的开篇提到一点,他反对艺术,蔑视权威,嘲讽和捍卫着人类理性的法相庄严,他的反对给我们带来了晴天霹雳的变化,但他温润优雅,脚踩大地,行云流水般的潇洒风流,像清风一样度过了一生,他,给我们提供了自由的最高标准。

感谢大家!

来源: 共识网 | 来源日期:2012-10-25 | 责任编辑:王科力

王嘎:历史的解读与事实的重塑

(12-09-02 09:33)

金雁老师是我心目中值得尊敬的学者和思想者。这里主要谈论的是其新著《从“东欧”到“新欧洲”:20年转轨再回首》,印象与感悟,同时也来自于作者以往的著述。

这是一部“慢速度”的作品,因为作者近年来的观察与思考集结于此。去年五月,在小范围的首发会上,与会几位发言者分别提到,原苏联东欧国家转轨二十年来,国内学术界和舆论界颇有一些悖于实情的判断。归结起来,无非是这么几点:其一,民主派引发了苏联东欧前所未有之变局,造成大规模的社会政治灾难;其二,剧变后的苏东地区,经济停滞,政治动荡,公平与效率失衡,民生一派凋敝;其三,苏东剧变的惨状反衬出“风景这边独好”。庆幸之余,须汲取教训,居安思危,提防“祸水西来,寒潮南下”,侵蚀改革开放的稳定大局。

上述论调俨然成为主流,自有其复杂的根由。对这些论调的辩驳在作者这部《从“东欧”到“新欧洲”》及以往作品中都不难找到,尽管立论之要务首先不在于辩驳,而在于处理一个学者所能够发现的真问题。以观念和定见为先导的研究,则无视现象世界中彼此交缠的诸多关联,按照布罗茨基的说法,这意味着“用语言解剖经验”,使思想失去“直觉可能带来的优点”。事实上,面对原苏联东欧地区这样一个“破碎的地带”,一个转轨的历史背景、现实起点、价值诉求乃至可评判的后果各不相同的地区,人们试图通过终极答案的寻求,营造出具有决定性和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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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高浓缩的思想,其难度显然超乎想象之外,遑论一厢情愿地为苏东转轨国家开出所谓“疗治创伤”的药方来。

信息的冗余与观念的重复,制造着看似丰富实则贫乏的知识幻象。对于“被构建”的原苏东国家及其转轨,我们需要更为完整、客观和理性的认知。金雁的苏东转轨研究“三部曲”——从其《新饿乡纪程》到《十年沧桑》再到现今的《从“东欧”到“新欧洲”》,无疑是某种强有力的存在。相对“唱衰东欧”的论调,我更愿意接受这样一个从纷纭的现象中推知出来的基本判断:即中东欧国家尽管各有差别,但经过二十年波折,各国均基本完成了通过“民主分家”建立公正的产权结构并维持稳定的过程,这一过程中得以确立的起点公正、代理公正和协商公正,同时与中国改革之奇迹形成鲜明的反差。[1]

从问题的延续与思想的演进当中,不难提取出几个贯穿始终的关键词:经济转轨、私有化、公平与效率、民主化、知识分子,当然还有作者向来钟爱的波兰。正像卡尔维诺所说,第一本书就是某种最初的姿态,随后所做的一切都是由那第一次冲击而生发。前两部著作中所揭橥的转轨问题,在今天这部《《从“东欧”到“新欧洲”》》中得到了更清晰的回答——在经历了巨变的原苏东地区,“民生、民主、多元、宪政”的政治经济平台在不同国家已经不同程度地搭建起来。这当中的“优等生”是与斯洛伐克“文明离婚”后的捷克,因为奉行克劳斯式的“社会民主主义”,加之民主观念的积淀,该国的国有资产分配最为平等,民众普遍成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受益者;原东德与西德合并之后,得到了后者在财政上的大规模“输血”,成为原苏东国家中转轨代价最小、复苏最快的国家,而昔日“共产主义”的东德则一去不返;即使在效率与公正严重失衡、寡头经济尾大不掉的俄罗斯,关键也不是民主化进程的有无,而是民主化程度的高低。

“三部曲”的共同特点在于学术与思想的结合。有时候,行文的形式甚至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对“新欧洲”的回眸从看似散淡的游历开始切入,但接下来,读者会看到,新旧问题的提出与解答总是围绕着事实的重塑而展开。游历自有引人入胜之处,更具吸引力的则是思辨的佳境。

历史的纵深感在《从“东欧”到“新欧洲”》中也一如既往,这种纵深感反映在历史研究的跨度与深度上,以及对于零散头绪的驾驭和梳理上;在作者笔下,史料仿佛“自动地”从各个角落汇集而来,共同服务于核心的主题。作者学术上的“主业”从俄国古代史延伸到近现代,并辐射波兰及其它中东欧国家。以往的一个印象是:俄国历史中的许多问题,经由作者揭示与论述,往往会产生颇具颠覆性的效应。譬如通过内在的逻辑,将俄国村社精神、民粹主义、布尔什维主义及斯托雷平改革加以贯通,勾勒出俄国前现代社会的主脉与政治变革的渊源,继而得出布尔什维克革命是对马克思主义“逆向式操作”的结论来。就个人目力所及,我认为这是对俄国十月革命最到位的一个解读,尽管看起来有些超乎常规,甚至会刺痛那些笃信政治神话的人们敏感的神经。

《从“东欧”到“新欧洲”》中有四篇文章分别研究了波兰、前南斯拉夫及乌克兰的民族历史,而研究的价值则在于揭开现实中某些观念上的迷误。以南斯拉夫问题为例:如同看待苏联解体一样,许多人提及前南国家的四分五裂,似乎总有一种锥心之痛,并把祸端归于西方阴谋与霸权,甚至联系到“帝国主义不死之心”,而前南领导人米洛舍维奇则被塑造成捍卫联盟国家乃至捍卫社会主义的反西方勇士。然而,事实的研究表明,导致铁托体制瓦解的原因固然有千丝万缕,但其中最关键的恰恰是米洛舍维奇所掀起的大塞尔维亚极端民族主义。历史终究不能任人装扮,历史时常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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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还有一个“题外话”。2008年末,在波兰港口格但斯克,法国总统萨科奇会见了同期“窜访”至此的一位恶名昭著的中国宗教人士。一时间,国内舆情激昂,抵制法国、抵制波兰的呼声传遍网络。但随后却意识到,抵制法国容易,抵制波兰却是难上加难,因为找不到家乐福这样的明确目标。网上有好事者云:那就干脆抵制萧邦,抵制菠菜吧!也就在稍早时,在现代波兰独立90周年之际,作者写下《“欧洲不死的勇士”:历经磨难的波兰独立之路》一文,还原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所盛赞的波兰民族近代以来为民主与尊严而战的艰难历程。读罢此文,我又“不恰当地”想到此前高呼抵制而不得门径的爱国者。如果这篇文章完成得“再及时些”,或许抵制运动就会从中找到切实的历史依据,不至陷入尴尬。当然,更有可能的是,当了解到波兰民族在反抗民族压迫与弘扬普世价值中所展现的可敬一面,抵制者会默然熄灭心头的怨怼和怒气。

此外,作者的新著对俄国(以及东欧)知识分子的研究同样值得关注。一个略显模糊的说法是:一个民族的史籍可读性越强,其苦难就越深重。就此意义而言,中国与俄国无疑拥有最具“可读性”的历史,这也是两个传统不同、气质迥异但均又推崇“文以载道”的民族自二十世纪以来最大的相似之处。

谈论中俄两国知识分子问题,脱不开近百年来两国共有的极权之阴影。现代极权得以超越专制,是因为施加于全社会的控制和压抑,乃至将人的非自由从异态固化为常态。而作为知识分子,即便不开口说话,对于极权的直接与间接体验都具有一种本能的敏感。

然而,当知识分子遇到政治,论者的选择与判断,便不可避免地建立在一般经验的基础上,譬如从具体的历史事件或者人物活动中寻找佐证。面对极权的一般表象——权力、压抑、非自由、非道德、谎言、腐败、恐惧等等,需要做出相应的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悖谬之处就在于:同样的素材可能造就出大相径庭的表述,而表述自身则难以呈现出逻辑的和自洽的样貌。

在此种特殊语境下,论者在提出问题的同时,一只脚可能就已跨出学术,一个思想的命题就此转化为申斥与说教。倘若缺乏足够的智识和道德感召力,那么论者自己可能首先就是自己的敌人,或者是那个律他不律己的道德警察。更大的误区在于,把责任从自己肩上卸去,把良心安在他人身上,把罪过加在其实与你我别无二致的同胞头上。到头来则又是一个讽刺,如柏拉图所说,“知识分子不能自愿地做任何实际的事情,而是在自己活着的时候自己离开这个世界进入乐园了。”

当今中国知识界和思想界时常对俄国知识分子不吝美誉,这样的美誉大都离不开先验的认知,并附带着居高不下的道德期望值(也折射出对极权的谴责)。在人们通常的印象中,仿佛自恰达耶夫时代起,俄国知识分子便成为一个独立不屈、直面强权、精神纯粹的整体;而备受颂扬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似乎在俄国同行那里才真正得到了体现,尤其令人艳羡的是,这种情况居然发生在一个同样饱受非自由摧折的国度。相形之下,一盘散沙、一派犬儒化的中国知识分子该当何等汗颜!

通过阅读《从“东欧”到“新欧洲”》中的俄国知识分子研究,我们或许会得出与上述看法有所不同的认识。首先,俄国知识分子未必可说是一个完整的阶层,知识分子精神其实大多附着在少数一些文学化的思想代表身上,经由释读而逐级放大的语义表述,“满载着道德判断,阅读它们的过程成了确认现实对应物的过程”(布罗茨基:《一座被更名的城市的指南》);其次,物质凌驾于精神之上的“面包时代”比极权主义的时代更漫长,“为稻粱谋”而舍弃精神自由,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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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中国文人独有的风骨;再次,俄国知识分子同政治的关系也并非清澈到底。脱身于政权抑或与之保持合谋,向来是知识分子的两难之境。作者曾经说,在体制面前,俄国知识分子同样防卫能力单薄,同样不堪一击。这个说法令人印象深刻,与章诒和先生所云中国文人知识分子是“易碎品”可谓异曲同工。

除了相关篇章之外,作者未收入本书的《“红色文豪”高尔基的崛起》一文也发人深省。文章以高尔基这一个案,揭示了在强权威迫下知识分子人格底线的溃退与丧失。苏维埃政权建立前后以思想“不合时宜”著称的高尔基,到了30年代却一跃成为斯大林钦点的“文化主帅”。在其主持下,苏联建国后阵容最庞大的一个写作班子,投入到多卷本的《苏联国内战争史》的写作中去,苏俄文化史上“小说家主编历史”的奇观就此开场。

相对于某些声称俄国是自己“精神麦加”的浪漫主义者,作者对俄国知识分子的思想挖掘则要客观得多,冷静得多。客观与冷静之外,又透出一个历史学家应有的底气。道德的说教与虚无的检省更多地让位于情境、事实与铺叙中自然透散出来的异域思想的吉光片羽。因而在我看来,《从“东欧”到“新欧洲”》一书下篇中的论述,不失为窥察俄国知识分子精神世界的一扇窗口。作者似乎无意于春秋笔法、微言大义之类的旧套——当话语的言说回归到本位,意义自然会衍生意义。

真正的知识分子,最具独立个性,却不自外于历史变迁与民族进程;他对时代向来抱有必要的“同情”,又不乏情感、理性与良知的相融;他忠实于良知,才会让思想从学术的制成品中逸出,让准确的判断洞穿平庸的意见。遗憾的是,这样的知识分子,无论在俄国还是中国,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终究少之又少。

拿到金雁老师这部散发着翰墨馨香的新著,我正致力于诗人帕斯捷尔纳克的翻译和研究,我愿意借用这位俄国知识分子杰出代表的诗行,来表达对作者的祝贺:当一棵松树死去的劈裂之声/传遍树林,被腐殖土掩埋,/历史,你就像砍不倒的/另一些树的密林伫立我面前(帕斯捷尔纳克:《当一棵松树死去的劈裂之声……》,1927)。

在这个以高速度为荣耀的时代,一部慢速写就的论著会让人放缓阅读,将目光暂留在域外的景致,在展卷细读中“对越来越少的事情知道得越来越多”。苏东转轨二十年,也是一段不可磨灭的历史。

(本文作于2011年6月)

魏宏:《权力制约与监督法律制度研究》摘要

发布时间:2012-10-25 10:06 作者:魏宏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81次

注:

1、该文发表于魏礼群主编:《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国家行政学院国家课题研究成果选编》,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9年9月版,第379-400页。

2、该研究最终以专著的形式,以《权力论——权力制约与监督法律制度研究》为题,于2011年3月由上海三联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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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制约与监督法律制度研究》摘要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 魏宏

《权力制约与监督法律制度研究》共分四篇共十四章。其中,第一篇,导论,分别探讨了权力的概念、本性与治理三个问题;第二篇,国家权力之间的制约与监督,分别探讨了我国国家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下的分权体制、立法权的制约与监督、行政权的制约与监督、司法权的制约与监督、以及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五个问题;第三篇,民主监督的体制基础,分别讨论了人民与国家的关系、选举制度的重构、政党制度的完善三个问题;第四章,社会监督制度的塑造,分别讨论了社会团体的培育、公共舆论的监督、以及听证、举报和财产申报等几种具体的监督制度。各篇的内容,其核心与要点如下:

一、导论

(一)权力的概念。

权利与权力都含有一个“权”字。它在法律意义上指行为的一种名分、主体资格和正当性条件。所不同的仅在于,权利之“权”代表了一种属于自身的名分、主体性资格和正当性条件,而权力之“权”则意味着一种被授予的名分、主体资格和正当性条件。

另外,相对于权利而言,权力的突出特点在于一个“力”字,即可以展示为一种控制、支配和强制的力量。然而,力是一个功能词,它需要载体。权力之力的载体就是社会组织的系统及其辅助设施。从这个意义上讲,古汉语中的“权柄”,其实最能准确地表达权力概念的实体性内涵。

有了被授予的名分、主体资格和行为的正当性条件,加上以组织系统及其辅助设施为载体的力量,对于掌权者来讲,权力就成为其掌握公共资源、决定公共事务、支配他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即,一种公法上的权利。

所以,什么是权力?其实质就是反映人与人之间的支配与服从关系。在一方面,它是一种被赋予的代表公共利益的名分、主体资格和行为的正当性条件;在另一方面,它是一种以组织系统及其辅助设施为载体的、可以展示为控制、支配和强制的力量;对于掌权人来讲,它又是其掌握公共资源、决定公共事务、支配他人行为的一种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权力的本性

权力是一个工具,它没有灵性、没有欲望、没有私利,是一个道德中性的概念,其本身没有腐败不腐败的问题。

不过,作为一种名分、主体资格和正当性条件,由于权力是被赋予的,不具有天然属于自身的性质;其所涉及的事、所指向的利益是他人的、公共的,而掌权人作为自然人、又有自身的利益需要。这样,权力就为掌权人假公济私、利用公权牟取私利提供了方便,对他们的行为道德具有天然的腐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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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由于权力是一种以组织系统及其辅助设施为载体的、可以展示为控制、支配和强制的力量,而掌权人作为自然人,其欲望的实现总是受到其天赋生理和智力条件的限制。这样,权力就为掌权人实现其自由意志、滥用公权提供了条件,对他们的个人欲望和非理性冲动具有一种天然的扩张作用。

但另一方面,人又是社会性的。而社会要存在、要发展,公共资源就需要权力来管理、公共事务就需要权力来处理、公共秩序也需要权力来维持、公共正义更需要权力来调整。因而,权力又是一个社会存在和发展最起码的条件。

可知,权力既内含诱发恶的基因,也具有维护善的功能。这表明,尽管绝对的权力倾向于腐败,但规范的权力则会给社会带来好处;尽管权力容易被滥用,但如果建立起有效的治理机制,这种被滥用的可能性就会减少到最低程度。一句话,权力是祸、还是福,关键就在于如何去对待它。

(三)权力的治理

权力的治理是多方位的。其中,教育、惩罚和制度是三个基本的途径。我国现行官德教育效果不佳,其原因在于:一是理念上本末倒置,没有处理好道德标准与政治标准的关系;二是目标设定上出现偏差,过分强调公仆理念,忽视官员道德人格的培养;三是内容上走独木桥,只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而忽视我国传统道德的继承和国外伦理的借鉴;四是体制上存在封闭、单向垂直、以及道德教育者与掌权人角色混同的缺陷;五是在方法上存在脱离客观实际、轻视伦理体系建设、忽视宗教的道德教化作用等一系列问题。

惩罚作为一种法律责任,在规范权力运行中,主要有这样几个问题需要纠正:一是将执政党的党纪与国家的法律相混同,二是惩罚手段的运用不规范、常常受情绪化的影响,三是政治上的考量往往代替法律内在的逻辑,四是重刑事处罚、轻行政处分,五是过于重视死刑的威慑作用,而忽视从制度根源上解决问题。

就主要功能来看,教育解决“不愿为”问题,惩罚解决“不敢为”问题,而制度则解决“不能为”问题。在规范权力、防止腐败和滥用方面,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制约,即,将公共权力划分成不同的权能,分别交给不同的机关去行使,使这些机关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牵制的链条和平衡的机制,以防止集权所带来的专制;二是监督,即,将掌管某一类型(或具体事项)的公共权力,交给某个特定机关、部门或者个人独立去行使,再设定一个专门机关,或者建立一些必要的机制,让其他机关、媒体和普通百姓,来观察其是否按照授权的既定目的、精神和具体规定合法、合规、合理地在履行着其职责。显然,分权是制约的前提,也是监督有效性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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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宏:《权力制约与监督法律制度研究》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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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机关之间的制约与监督

(一)国家机关的分权体制

分权体制就是将政体职能划分为几种基本形式、分别赋予不同的机关去行使,以防止权力过于集中所导致的权力腐败。由于历史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分权体制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同样是分权政治体制,可以侧重于分,也可以侧重于制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于人大代表不可能直接行使国家的日常治理权,也由于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人事上不能相互兼任、职能上相互分开,因而并非学界主流观点所认为的那样、是“议行合一”的体制,而是人民代表大会之下的立法、行政、审判和检察司权分离和制约体制。所不同的是,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定位还不十分清楚。故建议,将人民代表大会定位为人民行使主权的机关,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定位为行使国家日常治理权的机关,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分权制约体制完善起来。

(二)立法权的制约与监督

立法权的制约与监督不为人们所关注。其实,它是权力治理问题的一个源头。在这方面,主要应解决这样几个问题:

其一、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宪法和基本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都是由全国人大来行使。这样,制宪主体与立法主体就混同在一起了。为此,建议要么将国家层面的所有立法权都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行使,要么提高制宪的门槛,比如在全国人大通过修宪案之后,增加一个全国政协的参与机制,或者增加一个由地方人大会议审议的机制,再或者增加一个全民公决的机制。当然,就现实国情来讲,全民公决成本太高,而其他机制则具有现实的可选择性。

其二、现行宪法中关于基本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概念不清,在立法实践中难以区别。为此建议:一是根据下级机关不能给上级机关设定职权与职责的法理原则,凡宪法规定全国人大职权范围的立法事项,只能由全国人大制定;二是根据自己不能给自己授权的法理原则,凡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的法律,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三是根据同级机关不得相互制定法律的法理原则,再按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四权分立制衡体制,凡涉及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法律,就只能由全国人大制定。此外,应全部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即,将宪法性法律交全国人大制定,将非宪法性法律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其三、立法议案的提出、审议和签署。具体包括:一是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作为临时机构、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作为内部议事协调机构、全国人大各专业委员会作为内部业务机构都不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故建议修改《立法法》,取消其立法提案权;二是全国政协由各方面的代表人物组成,不赋予其立法参与权,确实是资源的巨大浪费。故建议在全国和省级这两个层级上、在人大常委会立法的范围之内、在涉及民族宗教问题、以及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对外事务的立法方面,赋予人民政协一定程度的立法审议权。三是法案签署是法律生效的必要条件。为保持签署文本与表决文本之间的绝对一致性,并避免签署环节的纯仪式化,建议:对于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应由国家主席当场签署生效;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则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当场签名后、交国家主席签署,并赋予国家主席有限度的否决权。省级和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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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也应分别照此进行规定。

(三)行政权的制约与监督

什么是行政权?相对于人民主权而言,它是国家的一种治理权;相对于国家的议事权而言,它是国家的一种管理权;相对于国家的立法权而言,它是国家的一种执法权;相对于国家的决策权而言,它是国家的一种执行权。

在这样的法律定位之下,建议如下:一是用“政府立规”代替“行政立法”来统称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以维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独享国家立法权的宪政地位;二是修改《立法法》,删除其赋予国务院在法律之外依职权立法的规定,以维护行政法规只能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宪政原则;三是修改《立法法》,明确赋予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上位法制定行政规章的职权,以改变现在的无序状态、使其规范化。

此外,就重大事项的决策而言,赋予人民政府参与性、执行性和应急性的决策权,是很必要的。然而,由于宪法和法律上的漏洞,在实践中,这种决策参与权却变成了决策享有权,执行性决策权变成了创制性决策权,应急性决策权成了终极性决策权,进而使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实际决策权旁落,而人民政府则成为实际上的决策机关。比如,各级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在未经人大常委会预审的条件下,就直接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而人民代表大会由于人数多、会期短、以及代表兼职等特征、又不可能对这些议案进行实质性的深入审议。故建议修改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上述议案应在提交本级人大审议之前,先提交本级人大常委会预审,并规定人民政府的其他日常重大决策事项也应提交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之后再执行。

(四)司法权的制约和监督

相对于立法权和行政权而言,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结构中较弱的一个分支。由于历史和现实国情的不同,司法权的概念也不尽相同。在我国,从内涵上看,它是贯穿于解决具体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中的国家权力;从外延上看,它以审判权为中心,以审判权和检察权为主体,向两端扩展到侦查权和司法执行权,从而构成司法权的完整链条;在价值目标上,它是在立法机关的造法、行政机关的执法(管理性)职能之外,设定的一个以守护法律为己任的国家职能,以维护社会的正义。

1、审判权。审判权作为一种在具体案件的争议中居中判断是非的权力,决定了法官只能服从法律、案件事实和自己的职业良知,而不能受其他非法律、非理性因素的干扰。因此,恢复1954年宪法关于“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的规定、确立审判权独立的原则就非常必要。具体地说,审判权的独立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人民法院相对于其他国家机关、尤其是行政机关的独立。为此,应将法院的财政权由同级政府转交同级人大来决定。二是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的独立。为此,应禁止上级法院在任何具体案件审理终结之前、对下级法院提供任何有关该案如何判决的意见。三是法官本人的独立。为此,应保障法官的职业身份,即,除非因违反法律或职业道德之外,不得因为法官对案件认知的不同而给法官任何处分。与此同时,尽管每一个案件都应以多数法官的意见作出判决,但应将少数法官的不同意见记录在案,并在判决书中写明对判决意见赞成和反对的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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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审判权的独立不意味不要制约与监督。但应注意四个问题:一是要规范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权,建立对审判解释涉嫌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有效的审查启动机制;二是应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不得将人大机关的监督变成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委员个人的监督;三是应完善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制度,而不是轻易否定其合理性、进而取消它;四是应将审判权与司法执行权相分离,将后者交由司法行政部门去行使。

此外,在审判体制改革问题上,学界关于建立法院系统内部的垂直领导体制、建立与行政管辖区相分离的司法管辖区、以及建立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的设想,都是得不偿失的。作为替代方案,可考虑在现有司法管辖体制基础上,按照由对争议双方所在地均有管辖权的法院来受理二审案件的原则确定一审法院的级别;或者由最高法院派出审判庭受理跨省区的除死刑复核之外的普通案件;再或者按照方便双方当事人诉讼的原则,制定与争议双方距离大体接近的第三地法院来受理,以克服审判中的地方保护主义。

2、检察权。检察权,是一种专门的法律监督权,即,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作为主体所享有的、依据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追究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具有司法性质的一种公权力。由于检察的对象是公权力,因而检察权地位的独立性就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这同时又表明,学界一些人关于取消检察机关独立设置、将其职能纳入到司法行政部门之内的设想,就是肤浅的、有害的、不应当采纳的。不仅如此,检察权的独立性和职能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比如,应对同级人大负责,但不对同级人大常委会负责;执行上级检察机关督办案件的指令,但不执行上级检察机关不让承办某一案件的禁令;建立主检检察官独立办案的制度,服从检察长的行政领导,但不服从其业务干涉;强化对行政案件的抗诉职能;建立代表公益诉讼的制度等。

检察权不是司法环节链条的终端,其检察结论要提交法院审理后、才能有定论,因而其扩张性滥用的可能性相对来讲较小。尽管如此,在防止刑讯逼供、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权,防止包庇犯罪、为嫌疑人开脱罪责,防止滥用监督权、侵犯其他国家的职权方面,也需要在制度上作一些具体的防范。

(五)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建立并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追究“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确保我国整个法律制度的根基不被动摇,对于维护国家的政治生活秩序,规范国家权力的规则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这方面,尽管宪法授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但由于全国人大每年只召开一次会议,且违宪审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具体的承办机构、专业人员和操作程序来保障,作为民意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实际上是力不从心的。由于此种原因,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还处于事实上的探索阶段,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根据我国的国情,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之下,借鉴国外违宪审查的长处,建议取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实施的法律监督权,但保留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实施的政治监督权,并保留上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权。在此基础上,授予各级人民法院以宪法判案的职权,并授予人民检察院宪法实施的法律监督权。这样,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就是一种将违宪审查与违法审查相结合、将专门审查与正式审查相结合、将各级人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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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的政治性民意审查、各级政府的行政性工作审查、各级法院的个案随附审查和各级检察机关的专门性法律审查结合在一起的多元、多级的立体型、网络型的体系。它的好处在于,既坚守了违宪审查的专业性,又照顾到了它的政治性,具有普通法院、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和人民代表机构审查的综合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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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宏:《权力制约与监督法律制度研究》摘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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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监督的体制基础

(一)人民与国家的关系

人民是一个曾长期被扭曲的概念,即,将政治上的敌人排除在外。由于这种原因,许多人主张用公民概念代替人民概念,以防止“阶级斗争”与“阶级专政”理念进入法律领域。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从法律上看,人民是集合概念,公民是单体概念;人民是公民的集合,而公民则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因此而享有国民特权的自然人;人民对应主权的归属,而公民则对应权利的享有。因此,人民与公民不是两个相互排斥的概念,而是两个相互依赖的具有包含关系的概念。

国家包括国土、国民和政权三个要素。当它们三位一体的时候,国家就是在国际法上的一个主体,而当它们变成一体三位的时候,国家就缩变成国内法上的概念,专指行使国家治理权的机器了。所以,要划清人民与国家的关系,并不是从国际法的角度将人民从国家概念中分离出去,而是从国内法的角度来看:人民与国家权力之间究竟有着一种怎样的关系。

国家对应着国际法上的主权,人民对应着国内法上的主权。这表明,主权有对外与对内两个方面:前者代表的是一个国家在与其它国家的关系中所享有的那种独立、平等、不受其他国家干涉内政的国家主权,而后者则是指在国内事务中究竟谁享有原始的、最高的和最终的权力。尽管国内法上的主权在现代民主国家属于人民,但人民不可能直接行使对国家的治理,而必须通过政府来实际行使对国家的治理。因此,治理权就是国内法意义上派生于人民主权的一种政府权力。

讨论主权问题回避不了人权问题,即主权与人权,究竟哪个大?在国内法上,基于人民对应主权归属、公民对应权利享有的法理逻辑,主权与人权的关系就是人民全体与公民个体的关系。谁大?关键要看所涉及的事是公事还是私事?若公事,在尽可能尊重个体人权的基础上,人民主权无疑要大;若私事,在不违反社会基本道德底线的前提下,个体人权自然要大。类似地,在国际法上,当一个国家内部人权状况堕落到整个国际社会道德忍耐底线之下的时候,比如德国法西斯对犹太人的屠杀,那人权就应高于主权——即国际社会应当干预;但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权状态只是一般不佳,那主权就应当高于人权——即国际社会应当通过对话而不是对抗机制、来改善所在国的人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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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共和是现代文明国家的两块基石。前者是在国体、即国家主权归属于人民——这个立国之本上讲的;后者则是在政体、即国家治理权的组建形式是分权制衡而不是独裁专制体制——这个建政之基上讲的。所以,民主与共和的关系反映的是人民主权与国家治理权的关系,也即人民与国家的关系。

(二)选举制度的重构

民主监督依赖于民主体制,而民主体制的基石就是民主选举。我国的选举制度虽然在形式上已经比较完备,但由于在选举原则、人民代表选举、政务类公务员选举等方面所存在的一些实质性问题还没有解决。因而,需要通过重构、才能完善起来。

1、选举原则。虽然选举原则可有不同归类,但最重要的是平等性、竞争性和公正性三个原则。其中,平等性是一个前提。它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两个方面,并具体展现为选举资格、选举票数和选举票价三个层面。在这方面,我国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公民不能自荐争取成为候选人,从而使公民的被选举权普遍受到限制;二是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上亿流动人口、特别是在异地打工的农民工的选举权不能落实;三是由于人民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在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中的差距,使得农民的选举票价降低,构成了选举上的歧视。故建议通过修改《选举法》予以改正。

竞争性是选举的本质。没有竞争,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选举。为此建议:一是应向具有被选举权的所有人开放参选登记,即,除推荐之外,允许个人自由报名;二是无论人大代表、还是常委会委员、再或者行政首长,应一律实行差额选举;三是解除不许拉票的禁令,允许自我宣传,并组织候选人就竞选纲领进行介绍和辩论。

公正性是选举的目标。所有选举制度设计的价值目标最终都是为了选举的公正。但,选举中的公正是指选举过程的公正,不是指选举结果的公正;是以选举程序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有利于选举人自由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是否有利于参选人之间的平等竞争为标准,而不是以哪一个德才兼备的人是否当选为标准。为此需要着重解决权力的不当干预和候选人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两个方面的问题。

2、人民代表的选举。许多人对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形式多有微词,他们将其与外国的议会相比较,认为代表人数太多、文化素质不高、没有职业化。殊不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主权的制度化形式之一,是介于全民公决与西方议会之间的一种过渡形式:一方面代替全民公决,行使制宪权、选举权;另方面代表人民诉求、监督政府。因而,不具一定规模就不具合法性;不具平民性,就难以准确代表人民、特别是底层民众的意愿;不保持非职业化,就会脱离选民、形成特殊的利益群体。

在人民代表名额的分配中,如何处理地域之间和社会界别之间的关系是个很复杂的问题。相对而言,由于不具界别之间那种较多的利益连带性,地域间的不同利益诉求,只有各地自己的代表才能表达;也由于不像界别之间的矛盾那样容易化解,地域间的不同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时,对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更容易变为现实;更由于政协会议就是不同社会界别表达心声的场所,而地域间的不同利益诉求只有依赖人大这样一个制度化的平台。因此,我国在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中,实行以地域为主、以社会界别为辅的做法,在原则上没有太大的问题。但不可避免带来的问题则是,代表候选人的权力操作。为此建议:社会界别的划分应按照性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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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身份,各社会界别名额之间的平衡应在各界别人口实际比例的基础上按照保底限高的原则确定,并在正式选举的基础上通过逐级复选进行淘汰和补选的办法来自动解决。

3、政务类公务员的选举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没有政务类公务员的概念。与此相近的提法,是《公务员法》中所提出的“领导职务”类公务员。但是,领导职务类公务员的外延很宽泛,而政务类公务员则是专指那些通过选举或者通过民意机关决定任命的官员。因此,讨论选举问题,使用政务类公务员的概念就比较准确。在我国现阶段,这包括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法院正副院长与各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

(1)虽然可以将人大常委会定位为行使国家治理权的机关,但它毕竟是建立在人民代表大会基础上的常设性民意机关。因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之间就应当是平等的民意代表,其名额的分配就应当照顾地域之间的平衡,且由各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说,应当改变现在这种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正副委员长(或正副主任)、秘书长、委员三个不同类别,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方式;而代之以:将本级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名额,全部作为无差别的委员名额,按照地域之间平衡的原则分配到各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其在选举出席本级人大会议代表时一并选出,以避免在本级人大会议直接选举时、因候选人太多、人大代表对其难以了解而投糊涂票的问题。

(2)在我国现行的宪政体制中,国家元首与中央人民政府首长是分开的。前者由全国人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后者也是在同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由国家主席提名、经人大会议决定的。由于每次全国人大会期就那么半个月左右,要求国家主席在自己还没当选之前或者刚刚当选之后,就考虑好谁是合适的总理人选,显然是不现实的。故建议,国家正副主席的选举应当在上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持下,由各省级人大会议在选举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时一并选出。这样,不仅为考虑总理人选提供了必要的时间差,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国家正副元首的民意合法性。

我们国家是一个大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加上没有民主的历史传统,如果盲目照搬西方那种由国民直选国家元首的做法,一些不测因素所导致的选举争议,就有可能使国家陷入内乱,进而将老百姓裹挟进去,成为盲目的牺牲品。但这种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国家正副元首的方式,就有利于形成一种有序的、分级的、理性的民主制度,防止民粹主义所带来的危害。按照此种理由,省级人民政府正副首长的选举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比如由县区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来选举。至于县级人民政府正副首长,则应当逐步向直选的方向过渡。

(3)与以上不同,人民法院正副院长、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需要将政治性(获得民意的尊重)、行政性(优秀的管理才能)和专业性(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结合起来。故,现行关于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直接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规定,由于忽视了候选人的行政和专业素质,就是很不妥当的。建议采取以下方式产生:一是分别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正副院长和各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基本的专业技术资格,以确保其专业性标准;二是仿照竞争上岗的模式,采取由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组织专家委员会答辩、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名(其中检察长要通过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查认可)的方式确定候选名单,以确保其行政素质;三是提交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正职候选人名单应是差额的,以确保其政治上的民意性;四是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正职提名、提交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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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和检察院的副职人员名单,应保留现有的等额制度。如被否决,可以另提他人。

(三)政党制度的完善

在现代社会,民主政治大都表现为政党政治:但反过来讲,政党政治则不见得一定就是民主政治,有时候甚至恰恰相反。这涉及到以下三个问题:

1、执政党与国家机关的关系。执政党掌握着国家权力,但它本身又不是国家机关。这样,如果不理清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机制,就容易发生以党代国、以党代政、以党代法的问题。在这方面,由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是1949年在国民党“以党治国”模式的影响还未消尽的条件下建立的,同时又盲目借鉴了苏联的党政制度模式,因而,尽管几代社会主义的领导者进行了曲折的探索,但执政党与国家机关的关系还是一个有待继续讨论的话题。

为此,需要从理念上首先区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其“执政地位”这两个概念的适用对象。依据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主要体现在多党合作制度和统一战线之中,而不是对国家机关的直接领导;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虽然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其在多党合作制中的领导地位已逻辑地表明了它的执政地位。

拥有执政地位,又不能直接领导,其解决的法理思路就是通过在国家机关中的党员来实现党的执政地位。换句话说,所谓执政党并非党的机关直接掌握国家权力,而是国家权力由其党的党员掌握着。基于此种理由,由于宪法已经规定了全国人大“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也规定了人民政府对同级人大负责和报告工作的义务,更规定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职责,因而为避免许多不能自圆其说的逻辑悖论,建议不宜再简单地提执政党对人大、政府和司法那种外在的直接领导了。作为替代方案,执政党可借鉴国外有些国家的议会党团形式,通过人大内部的党组织来实现党的主张。对于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选举机制,确保其领导权由执政党的党员来担任。

2、执政党与其他政党的关系。政党,只要称之为政党,那就姓党而不姓国,那就优先代表支持它的那些社会群体的利益和愿望,而不可能不偏不倚的代表全民的利益和愿望。否则,政党本身也就归于消亡了。因此,要平衡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防止执政党走向专权、走向极端、走向腐败,政党之间的监督就是必不可少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多党政治就是民主政治发展之需要。

根据宪法,我国实行的是多党合作制度。就是说,我国的政党制度也是一种多党制。所不同的是,它是一种多党合作制,不是多党竞争制。应当说,合作的理念对于政党政治的良性发展是有益的,它可以避免内耗,防止政党恶斗带来的危害。但也正是如此,我国的政党制度还存在着有待改进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空间。这表现在,更多地强调合作的一面,而回避竞争的一面;更多地看重参政党的建言与献策,而不是其对执政党的批评和监督;更多地强调执政党的领导地位,而忽视参政党自身的独立性;更多地注意政党结构的稳定性,而忽视政党本身也有一个因应社会需要而新陈代谢、自生自灭的过程。一句话,更多地体现统战的思维、而不是监督的理念。

为此,建议制定政党法,从法律上确认政党的地位、政党之间的关系、政党与国家的关系、政党的行为准则,执政、参政和监督的途径、方式等。其中,有两个问题尤其重要:一是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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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法律地位上的独立性,既是政党存在的前提,也是政党之间监督的前提,更是政党之间竞争与合作的前提,需要切实加以保障;二是为保障宪法所确认的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制度中的领导地位,可以通过立法确立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数在各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占多数比例;在此基础上,通过修宪规定所有党派提出的议案都应首先经过政协会议的讨论、并表决通过之后,再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

3、政党内部的事务本不在法律讨论的范围之内,但由于中国共产党长期处在执政地位,权力腐败与滥用现象也就主要发生在党员干部身上。因而,抓好了作为执政党内的权力监督,我国权力监督问题也就会较好地得到解决。为此,应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1)尊重党员权利。尽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统一,但这种统一在不同的时代环境中则应当有不同的特征。战争时期,由于随时面临着牺牲,以誓约为特征、乃至以生命为担当的义务就是必要的;而在和平年代,这样一些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就不仅是无的放矢、没有太大意义的,而且在有些方面还是有害的。换言之,随着历史环境的转变,随着执政地位的确立,普通党员在党内的地位就应当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这样,就可以增加党组织的活力,增加对社会的吸引力,也有利于对掌握实权的党内干部的监督。为此,建议修改党章和相关党内文件,删除战争年代对党员所提出的一些要求的痕迹,并赋予普通党员较多的发表见解、批评时弊、向党组织建言献策的权利。

(2)拓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权利,就要建立起以党员为本位的民主的党内权力的产生、运行和监督机制,即党内权力的民主授予、党内决策的民主参与、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具体地说,一是要完善竞争选举和竞争上岗的制度,从根本上消除用人制度上的腐败现象;二是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每次党代会的文件,在正式作出决策或决定之前应在党内先行公布,组织党员进行讨论;三是修改党内有关文件,删除对党员行使批评权的一些不当限制,赋予党员更为充分的、多种形式的、且有保障的监督途径。

(3)健全党内法治。

尊重党员权利、拓展党内民主,需要通过健全党内法治来保障。因此,党内法治的价值目标是,保护党员权利,给他们营造一个自由的政治上的精神环境;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而不是普通党员。这就需要:规范党内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其腐败和滥用。

1、建立党内权力的分立与制约机制。这有两个问题: A、关于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问题。这,十七大报告关于“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新提法,已经为党代会常任制的试行提供了可能。无疑,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有利于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但问题在于,在我国民主机制还不健全、执政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清之前,如果仓促实行党代会常任制,那党代会就很可能在实质上替代人代会,从而使每年一次的人代会变成党代会的橡皮图章。因此,要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就必须将其议题严格限定在党自身的事务上,放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宏观问题上,不可以讨论每年由政府向人大提出的报告。B、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独立性问题。既然党内法治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与领导干部,那纪检委必须独立于同级党委,才能有效履行其职责。故建议修改党章,规定由党的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并规定党委会和纪检委两套班子互不隶属、人员互不兼职、业务互不混同,并分别对党代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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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党内文件制定与修改的章法与程序。党内法治,就是依党章、党规和党纪来治党。因而,确立制定和修改党章、党规、党纪和党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主体资格、基本原则和必要程序,就是十分重要的。为此,建议修改党章,将全国和各级党代会、党委会、常委会和纪检委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权力边界界定清楚,并就制定原则、程序、以及冲突解决机制作以规范。这样,就可以明确相应文件的效力阶位,有利于化解文件之间的冲突,并提高党内文件在党员心目中的严肃性,有利于增进贯彻执行的实际效力。

3、修订党纪处分的职权界限与程序规范。党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而是党员的精神家园,因而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应当以爱为前提。但同时,党员也是公民,党组织不应当成为其党员逃避违法或犯罪责任的庇护所。因此建议:A、取消以行政纪律监察为名,由纪检委责令涉嫌违纪的党员到“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这种变相拘禁的强制措施;B、避免党政处分一体化,既不能用党内处分代替行政、甚至刑事处分,也不宜将党内处分往往作为影响其行政业绩考评和行政晋级的依据;C、在处分权限、规则与程序的设定方面,应着重防止上级领导指示处分、违反规则处分、以及违反程序处分这三种情况。

四、社会监督制度的塑造

(一)社会团体的培育

社会团体,作为其成员自愿组成、并以服务其成员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由于较高的组织化水平,在信息占有上的较大优势,在整合成员个体诉求上的较强能力,决定了其在代表本社团成员与政府进行平等协商、理性对话、寻找合作共赢局面方面,在争取参与政府决策、制约政府权力、监督政府行为方面,都处在较优的地位,拥有较强的实力,是社会监督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

根据我国现行社团制度的现实,从监督国家权力的角度来考虑,社会团体的培育,应首先从取消官办社会团体入手,使其民间化,以恢复社会团体作为自治性组织的本来面目。为此建议:一是取消部分社会团体不登记的特权;二是取消同一地区已有类似社会团体就不予登记的限制、打破已有社团的垄断地位;三是取消筹备申请程序、将其与正式登记程序合二为一,四是应区分合法社团、非法社团和违法社团之间的差别,对未登记虽非法但不违法的社团的限制,只能以其活动本身是否违法为限度。

在此基础上,建议,一是业务主管部门对申请登记的前置性审查应当有明确的规则;二是登记审查应着重关注申请社团其宗旨、章程、或者教义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冲击社会伦理底线的内容;三是审查该社会团体的内部机构是否真正按照民主原则和程序建立起来;四是审查社会团体的会计帐目是否完整、公开、透明,重点是接受社会捐款的程序、其款项使用的途径和监督机制。

(二)公共舆论的监督

公共舆论监督,是指通过大众媒体——这种公共平台所形成、传播和表达的社会舆论监督。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共舆论监督的主体是社会大众、而不是媒体人。换言之,媒体人的职责是忠于事实真相,尽可能以典型、客观、公正、准确的方式报道事实、反映民意;对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对争议焦点的价值判断,则不应预设任何立场,尽可能地保持超脱的中性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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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舆论监督的有效性,需要这样三点:一是要切实落实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的宪法权利,建立独立、多元的媒体理念,依法规范和培育非官方媒体的发展;二是在揭露腐败、监督权力滥用问题上,取消任何形式的事前审查,给媒体提供一个宽松、自由和开放的空间;三是记者的采访权是一项公益性的社会权利,对其人身权的侵犯不仅是对个人的侵害,也是对社会的侵害。因而,其侵害者,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建议修改有关法律,情节较重者,按破坏新闻采访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刑事处罚。

任何权力都可能被滥用,公共舆论监督也不例外。为此,一是需要通过立法明确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责任与边界;二是媒体人对以极端、暴力、污秽等形式表现出来的非理性舆论情绪应担当疏导的社会责任,以维护媒体的伦理底线;三是应通过立法禁止有偿新闻,维护社会对媒体良知信赖,提高媒体人自身的职业伦理。

(三)几项具体的监督制度

这里讨论听证、官员财产申报和举报三项制度。

1、听证。听证的价值目标在于,通过听取公民对国家立法、公共决策或行政决定的意见,弄清相关事项所涉及的问题脉络,平衡相关社会群体或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以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误用和瞎用。所以,是一种防患于未然的事前监督制度。

要完善听证制度,建议:一是将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关于公共决策听证范围的精神、原则和一些具体要求提升到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中来;二是扩大听证事项的范围,即除上位法规定应当听证、相关国家机关自愿组织听证的事项之外,凡某些社会群体认为该项决策涉及到他们的利益,有参与听证的强烈要求,也应当举行听证;三是通过相关社团选派、通过临时性组织联盟、通过网络民意汇集等方式,让真正有代表性的人参加听证;四是凡涉及到公共利益的听证事项,应利用电视、网络等形式将听证会整个过程向社会公开;五是决策作出之的理由告知制度也应完善。

2、举报制度。举报制度在揭露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上发挥着任何其他方式都难以替代的巨大作用。然而,举报人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累遭残酷打击、无情报复、乃至丧失生命的恶性案件却不断发生,使得抓紧制定和出台《举报法》,切实保护举报人的权益、特别是人身安全的任务,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为此建议:一是要将保护举报人作为举报法的首要价值,在受理实名举报同时,举报受理机关应当向社会提供既有利于查清案情、又可以彻底隐藏举报人身份的匿名举报方式;二是应把奖励举报人作为举报法的重要内容,制订详细的规则,按其给国家和社会挽回的损失大小,以高比例的奖金公开或秘密重奖举报人,允许他们通过举报获利、发财、乃至发大财;三是将划清错告、误告和诬告的界限作为举报法的关键环节,即不应以举报人与被举报人有过结、存在诬告企图作为标准,而应当以是否有证据确实证明举报人是在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为标准。

3、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该制度的意义:一是通过申报给申报人以心理上的警觉,促使他们分清合法的正当收入、非法的灰色收入和违法的黑色收入之间的界限,以便洁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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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自己的行为;二是通过申报为申报受理机关提供官员的财产信息,以便查证是否有灰色或黑色的财产来源;三是通过申报将官员的合法财产公之于众,让社会仰起头来,监督其所申报之财产与实际财产之间是否存在明显的差距,是否有故意隐瞒的地方,以便通过举报来检举和揭发。

根据我国现在的实际,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健全应当注意这样几点:一是申报主体不应当根据官员的行政级别、而应当根据是否掌握足以谋取私利的实权来确定;二是申报范围应当是家庭所有成员的财产,包括独立生活的父母和子女的财产;三是申报的总原则是,所有财产都应申报,其中大额逐项申报,小额估价集合申报;四是公示环节应有两个区别:政务类公务员向社会公示,业务类公务员在本单位公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财产公示,独立生活的父母与子女的财产只申报而不公示——以维护其作为普通公民的隐私权。

来源: 共识网 | 责任编辑:向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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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hw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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