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省的农业产业政策引导

更新时间:2024-06-24 07:0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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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国家和省的农业产业政策引导,产业资源充分利用 国家:

1.、国家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投入

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优化结构,进一步增加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三农”投资规模达到936.6亿元。重点支持两个方面:一是农村“水电路气房”等民生工程495亿元,包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电网、农村公路、农村沼气工程等。二是农业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等441.6亿元,具体包括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等。

2、完善农业补贴制度

目前,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简称为“四补贴”。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立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

3、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

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国家调节粮食供求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农民种粮的有效政策。

4、适时采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

实行临时收储政策,是国家调控玉米、大豆、油菜籽等农产品市场的重要手段。

5、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

自国家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以来,农业保险的投入不断加大、品种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为有效化解农业灾害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从四个方面完善现行农业保险政策:

一是积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范围。今后,中央还将继续增加农业保险试点区域,增加农业保险试点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使更多的农民能享受到农业保险的保障。

二是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要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降低地方财政分摊保费补贴的比例,以减少中西部地区的资金压力,鼓励地方发展农业保险。

三是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中央鼓励地方继续开展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业务,并将这些保险纳入保费补贴范围。

四是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公司

参与农业再保险,今后还将加强财政支持,通过设立巨灾风险准备金等方式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6、增加产粮大县奖励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一方面逐年加大奖励力度,一方面不断完善奖励机制。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奖励办法,稳步提高粮食主产区财力水平,调动其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7、建设高标准农田

通过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能够大幅增加全国高产稳产农田比例,改善我国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提高土、肥、水资源利用率和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缓解耕地与水资源短缺压力,有效提升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8、扶持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

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是从根本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提出“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 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规模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集中创建一批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产品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组织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标准化示范基地,通过标准化示范园(场)的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制修订450项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快构建统一、科学、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组织各地制定配套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鼓励农业企业、生产基地和有条件的协会、专业合作社,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技术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经营或行业自律的依据。

三是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今年计划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1万个,登记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200个。通过这项工作,认定、培育一批优质名牌农产品,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9、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为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减少鲜活农产品损失、保障城镇鲜活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通部、农业部、公安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实现省际间互通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有关文件。

10、支持优势农产品生产和特色农业发展

加快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手段。 11、支持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

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

农民就业增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积极推动乡镇企业转型提升。加大农产品加工业创新发展力度。积极发展休闲农业。 12、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农业产业化。目前,支持农业产业化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政支持。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进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农民培训、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 二是税收支持。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所得税减免、出口退税、增值税抵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是投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把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作为支持“三农”发展的重点,不断改善金融服务,缓解龙头企业融资难题。 四是贸易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国际竞争力。对符合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条件的龙头企业出口项目融资予以贴息。降低重点龙头企业成立进出口公司的资格,适当放宽其经营范围。 辽宁省:

坚持“一主三化”方针,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以发展县域经济和振兴老工业基地为契机,以资源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以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以观念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不断拓展产业化链条为主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

产业化经营,带动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全省形成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高效运行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 1、

建设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园

区;建成一批沿高速公路两侧的绿色高效农业产业带,使之成为联结沿海和腹地、关内和关外的精品农业展示带、优质农产品出口带、商贸流通带、农业观光旅游带、绿色生态林带。 2、

建成各具特色的5大农业产业化分区基地:东部山区主要建成

林特产业基地,辽西主要建成干果、草畜及杂粮基地,辽北主要建成粮牧综合利用基地,中部地区主要建成设施农业和精品农业基地,辽南及沿海主要建成“两水一牧”和创汇农业基地。 3、

发展一批农产品物流中心,完善省内15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

场。形成以物流中心为主导、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以众多农产品交易市场为基础,设施配套、结构合理、城乡统筹、有序竞争、高效周转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

要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一是多管齐下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是培育一大批精深加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加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

在5大产业分区的格局下,围绕优势产品、优势产业开展优质基地建设。重点是搞好设施配套,优化结构布局,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品种质量,把握产品安全,强化品牌标识,抓好农户培训,扩大订单覆盖面,促进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契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中介服务组织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大力发展农民合作服务组织。二是大力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三是大力开展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四)加强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建设

要以发展和完善合同订单模式为重点,推进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一是大力倡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二是发展规范的订单农业。三是逐步深化利益联结机制。 (五)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一是实施好农业科技产业化重点工程。二是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三是建设农业科技产业化体系。四是深化农业科技体制的改革。五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基地的标准、安全、优质生产。六是利用科技促进农业产业化信息工程建设。 (六)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领导

农业产业化经营贯穿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涵盖农、林、牧、渔各产业,涉及诸多部门,范围广、环节多、运行复杂,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统筹力度。建立和完善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农业产业化工作进行研究,作出部署。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ht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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