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承包责任制(初稿)

更新时间:2024-03-29 12:1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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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经 理 承 包 责 任 制

为充分调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分清各自的责任,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使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收入达到合理水平,根据公司经济承包责任制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工程施工项目承包。 二、项目承包的原则:

1、项目承包实行项目部集体承包的原则。公司对拟发包的项目实行内部竞标与领导指派相结合的机制,确定拟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承包责任人,有权选择本项目施工的主要管理人员。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必须把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名单报公司领导批准。

2、项目承包实行签订合同的原则。为分清各自的责任,凡公司所承接的工程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在施工前项目部都必须与公司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并报公司备案,否则,不得施工。如开工前对本项目盈亏情况难以预测,可在《项目承包合同》有关上缴比例条款中暂定,待明朗时再正式确定。待定期间,不影响《项目承包合同》其他条款的执行。

3、项目承包实行质量安全履约风险金抵押的原则。每个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将风险金打入公司指定帐户,其中:项目经理占20%-30%,项目部其它成员占70%-80%。风险金抵押的具体标准为:

1) 工程造价在100(含)万元以下者风险金为1万元

2) 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1000(含)万元以下者风险金为2万元 3) 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者风险金为5万元

风险金抵押期间不计利息,在工程竣工、和甲方结算完毕、已形成债权债务且确有盈利的情况下即可返还,以便在承包下一个工程时用作风险抵押;如不能及时返还,则按当期贷款计算利息。

4、项目承包实行严格监管的原则。风险抵押金的金额不足以抵御整个工程的风险,因此,公司对项目承包必须进行过程监控,以防范法律风险和劳资纠纷。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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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包必须制定成本控制的实施细则,不得“以包代管”。

三、项目承包的内容: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良好的服务态度、包成本控制、包项目人员补助、福利和各项经济指标的实现。

1、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满足与业主所签工程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争创优质工程。

2、安全生产:项目施工主体及其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应符合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项目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的规范化、管理的程序化、场容场貌和现场防护的标准化,争创文明工地,保障安全生产,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3、工 期:达到业主所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一次交验合格。

4、服务态度:服务态度良好,顾客满意度达到95%以上,使业主、监理以及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都满意。

5、经济指标:

(1)包费用上缴:各项目部按工程决算造价的一定比例上缴给公司费用,具体上缴比例由公司评标小组确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公司可根据不同市场、不同工程类型确定项目部上缴不同的百分比。

(2)包成本控制:各项目部按工程决算造价的一定比例上缴给公司费用后,剰余部分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自负。

四、项目承包的方式: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施工现场管理费包干使用。

1、人工费:生产工人按照公司“操作人员实行定额计件工资总额包干(含计时工资、加班工资、工龄津贴、流动施工津贴、超定额计件工资、职工福利费)”的原则执行。如采用劳务分包的形式,其劳务队伍的选择,必须在经评审合格的分承包方进行。劳务分包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协议书》。

2、材料费:材料由项目部采购,公司负责价格和材料质量的监督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主材按定额用量包干使用,副材控制使用,不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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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械使用费:用于项目部向公司租赁设备的费用;现场机管人员工资、奖金和其它费用;机械设备及小型机具的维修费用;低值易耗品。如劳务分包,则由分包单位自带机具设备。

4、其他直接费:用于工程临时设施以及工程所需的水、电、汽等有助于形成工程实体的其他辅料。

5、施工现场管理费:用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支付土建单位的分包管理费以及其他相关协调等一切费用。

五、双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如无原则问题,甲方不得随意调动承包人的工作岗位。如乙方对合同履行不力,管理混乱,不能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严重失误,营私舞弊,影响到公司的声誉和利益,甲方有权对项目部成员进行适当调整,直至调换承包人。

(2)保证乙方施工、技术力量的基本稳定,并有计划地组织技术培训。 (3)负责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控制等各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负责考核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按月与项目部核对本月所发生的工程成本,保证奖惩兑现。

2、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按承包人权限范围行使职权,组织好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经营,确保所签合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2)负责合同范围内的质量、安全、工期、收款、结算、成本控制等各项管理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按规定每月及时向甲方报送有关资料,达到公司所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3)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负责考核本项目部全体成员的工作实绩,工资、奖金及节余分配报公司领导审批备案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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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超支自负,节约归己。 六、项目承包合同的兑现: 1、项目承包合同兑现的条件:

(1)按项目承包合同规定的工作量全部完成,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且保修期已满,收款、结帐工作已全部完毕。平时可视具体情况采取预支的形式发放。

(2)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其他指标达到项目承包合同规定的要求。 (3)在扣除规定上缴的比例后,成本控制良好,减去平时预支部分确有盈余后方可兑现;如为亏损,则用风险金抵冲,如不足以抵冲,则由项目部补足。

七、各项目部可根据此方案制定细则报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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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包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严格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明确公司与项目部责、权、利,特制定本细则。 一、项目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经授权组建项目部,确定项目部的组织机构,选择聘用管理人员,根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确定管理人员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3.负责在本项目内贯彻落实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总体目标,主持制定项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4.负责对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组织制定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5.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和与公司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进行阶段性目标控制,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6.负责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办理工程设计变更、概预算调整、索赔等有关基础工作,配合公司做好验工计价工作。

7.负责对施工项目的人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8.严格财务制度,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分析与核算。 9.积极开展市场调查,主动收集工程建设信息,参与项目追踪、公关、进行区域性市场开发和本项目后续工程的滚动开发工作。

10.强化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 11.做好项目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协助公司完成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13.负责协调处理项目部的内部与外部事项。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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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部人员组成

项目经理经授权组建项目部,人员组成由项目经理或承包人自主挑选,多少自定,项目部人员工资、补助等由项目部承担。

1) 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下:项目部组成人员为1-2人;

2) 合同金额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项目部组成人员为2-3人; 3) 合同金额10000万元以上:项目部组成人员为3-5人;

三、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费

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费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标准为:公司在编在职人员为每人每月1000元,聘用人员为每人每月600元。由项目经理参照公司各类管理制度,整合使用,用于发放项目部人员施工补助、生活补贴、职级补贴、车辆维护(根据车辆情况而定)、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及相关协调等。

四、工期管理

按照合同工期确定相应工期。由于业主或自然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时相应顺延工期,由于项目部组织不利,造成工期拖延的,延期内项目部管理经费公司停发。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和损失的,扣除相应风险金;后果严重的,项目经理两年内不得再承揽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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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gn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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