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警徽、心系百姓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马凯华

更新时间:2023-04-13 17:4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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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警徽,心系百姓

——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人民警察人民警察,最根本的是人民,公安的工作也是植根于群众之中的,警察与人民的关系就是鱼与水的关系,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支持,公安工作才能有效地顺利开展。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警民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据公安部统计,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民警在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遭受暴力袭警的人数居高不下,警民冲突已成为导致民警伤亡的重要原因,警察的执法权威也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警察正面临着严重的信任危机。并且由于市场经济的趋利因素,使明哲保身观念深入一些人的人心,经常见诸报端的如“警察被打无一援手”,冷漠的背后是人际关系的疏离;执法中被人辱骂、围攻、殴打甚至诬告等等。

众多的社会矛盾,使警察始终处于风口浪尖之上。在如此特殊的社会环境下,如何避免与群众发生矛盾冲突,合理的开展基层警务工作,如何正确处理警民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加强作风建设,公平公正执法

警察与人民群众之间之所以会矛盾冲突不断,公安机关内部原因也不可忽视。警察队伍之中少数败类违法乱纪,仗势欺人,自恃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的暴力机器,就欺压百姓,招致人民群众的反感。另外,在拜金主义、特权主义的影响下,一些警察丧失了警察应有的宗旨与原则,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面对群众,对上门求助的群众敷衍了事,极不负责,以至于出现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

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更有甚者与社会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贪赃枉法,极大地败坏了警风警纪。这不仅在人民群众心中留下了极坏的印象,而且导致人民群众对警察的信任度降低,更不用说满意了。

要做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警察,首先要做的就是在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要知道自己的每一个举动都会影响一个或者几个家庭的幸福,都会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整个公安机关的整体印象。树立群众重要性的观念,认识到人民的主人翁的地位,民警的公仆身份,严于律己以正人,只有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更好的在社会中充当管理者的形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心中应该时刻装着百姓,明白自己也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从百姓的角度出发看问题,切实为人民群众着想;警察之间应该弘扬社会正义,打击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放平心态,摆正自己的位置;在执法活动当中则应该严格按着法律规定的程序,避免部分警察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另外,我们还应该强调责任意识和权利意识。警察承担了与其本身不相符的过多职能,所以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要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属于自己职权之内的事,要毅然决然、绝不拖泥带水;不属于自己的职权范畴的事,断不能越俎代庖、大包大揽。清晰地明白自己是一支特殊的职业化、专业化的队伍,只有认识到这点,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发挥出自己的光和热。

加强作风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只是树立警察良好形象的开始,取信于民,执法为民,公平公正的行政裁决才能服众,让人民群众理

解并且接受公安机关的决定或处罚,只有这样才能减少警民之间的矛盾,为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奠定基础。

提高专业素养,增加百姓安全感造成警民关系不稳定的原因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公安机关破案率低,人民生活没有安全感。警察破不了案,老百姓还要你干什么,甚至有些群众认为靠警察还不如自己解决,警察就是一个摆设。

其实人民所追求的不过是一个幸福生活而已,再多的荣华富贵他们也不贪图,再多的权力欲望他们也不强求,他们只是希望在这和平的年代一切正义能得到伸张,一切邪恶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另外基于“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服务公众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落在警察身上,政府及其它职能部门常常会出于“维护稳定”的考虑,要求警察参与任何一项“经济促进计划”,连计划生育、收税等都要警察参与,警察权力在“维护稳定”的要求下被无限放大,或者说是权力“扩张。警察职能泛化,导致警察的专业性不突出,需要警察出面的事情多,但是警察并不能完全处理好,会让人民群众误以为警察不作为,或者警察无能,警察权力的“扩张”遭受民众的质疑并引起极大的不满。

所以,要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人民警察必须注重培养自己的专业技能。与其说是专业素质,不如说是警察自己的本职工作,要把自己吃饭的本事锻炼到家,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侦查知识,仔细研读案件信息,分析犯罪缘由、动机,深入搜集犯罪证据,科学论证,仔细排查,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切实提高破案率,同时还应该加强辖区

内的治安巡逻和安全防控,预防犯罪现象发生,减少不必要的犯罪和损失的发生,降低发案率,给人民群众提供踏实安全保护,增加人民群众自身的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

人民警察的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当然,也只有在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得以保证的前提之下,人们才能对警察的工作作出公正的评判。

拉近警民之间距离,做老百姓的贴心人要做人民群众满意的警察,除了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规范自己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以外,我们应该加强服务意识,扎根基层,多与人民群众交流,而不应该固步自封、妄自尊大。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与人民群众相依相存的关系,要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全局观,和人民群众亲如一家。这既是我们重新获取民心支持的关键所在,也是正确处理警民关系的最基本的一环。

据调查,如今我国的警察人数为190万,与公民的比例约为为1:6842,警力严重不足,加之社会刑事治安形势严峻,繁重的警务活动造成如今的警察社区进的少了,同人民沟通的也少了,相关的基层工作做的不够,以至于造成了这样的一种状况:警察不了解民众,民众也不了解警察的苦衷。公安机关难以听取群众呼声,无法进行情感交流,不能从正面影响和引导群众。

只有扎根基层,和人民群众在一起,才能真正体会到人民群众的艰辛,在以后的执法活动中才能既合乎法律又不失人情,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要想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警察还真就得掺和辖区

内群众的家务事,因为只有这样,老百姓才能把你当成他们的一份子,才能真正融入到百姓中。同社区里的群众保持良好的关系会对自己的工作产生很大的帮助,基层警务工作也会更加方便的开展,另外,自己还可以得到第一手的资料和信息,一旦发生违法犯罪事件,自己可以尽快知晓,尽早地介入,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天天和老百姓呆在一起,对辖区内的人和事情了如指掌,工作自然好开展,其实百姓看中的并不是我们做了多么大的好事,破获了多么大的案子,他们看中的是我们的态度,只要我们耐下心来,结实的扎根在基层,自然会得到老百姓的好口碑。

其次,我们应该强调主体意识,自觉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积极发挥自己在社区中的重要作用。当仁不让,勇于担当。该是自己出面就应该挺身而出,绝不畏葸徘徊,让群众寒心、让人民侧目。

我们是人民警察,人民群众这个基础不能丢,要坚持为人民服务,执法的时候多想想头顶的警徽,执法才能公正,多想想人民,执法才能合情,合情合理才会被人民接受,要谨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取信于民,始终坚持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才称得上让人民满意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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