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线路设备维护实施细则2

更新时间:2023-07-18 17:23: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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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安全生产

维护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和规章制度。

1.进入人(手)孔进行作业之前,进行通风,查实是否缺氧、是否有毒有害气体,是否有腐蚀性的污水、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如管道煤气、天然气和地下水的侵入。发现如下问题应积极协助有关单位追寻其来源,并设法消除其危害,并注意自身安全。

2. 严格遵守光缆储运、挖沟、布放及杆上作业等安全操作规定。

3. 在市区或水面作业时,应遵守市区或水面作业的安全操作规定,设立有关的各种信号标志,确保作业和人身安全。

4. 防范各种伤亡事故(如电击、灼伤、中毒、倒杆或坠落至伤等)的发生。

5. 严禁在架空光缆线路附近和桥洞、涵洞内长途线路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现后及时处理。

第八节 线路的防护

光缆线路与其他建筑物、树木等的间隔应满足隔距要求。光缆的防雷设施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测试和检修,保证其性能良好,对曾遭受雷击的地段,应认真分析,采取有效的防雷措施。

1.地面上装设的各种防雷接地装置应在每次雷雨后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测试其接地电阻。当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处理、整治。

2.地下防雷装置应根据土壤腐蚀情况,每年开挖,检查其腐蚀的程度。当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凡挖掘、更动直埋线路时,都应同时记录光缆外护层完整性情况;发现有白蚁、老鼠危害直埋线路的迹象时,应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第九节 障碍处理和程序

光缆线路障碍分为一般障碍、逾限障碍、全阻障碍和重大障碍。

障碍查修时间(海缆和水线除外)不超过以下时限为一般障碍。代维单位抢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出发,到达故障地点时限一般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抢代通时限48芯及以下为12小时;48芯及以上为24小时。

超过一般障碍所规定时限的为逾限障碍。

在用系统全部阻断或同一光缆线路中备用系统的倒通时间超过10分钟的为全阻障碍。同一光缆线路中备用系统的倒通时间或利用备纤调通一个及以上在用系统的时间在10分钟以内不作为全阻障碍。

在执行重要通信任务期间发生全阻障碍,影响重要通信任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为重大障碍。

当光缆线路发生障碍时,应及时通知线路代维单位进行查修,若机务部门不能判明故障是设备或线路障碍时,机线双方应同时出查,当省界或地区界发生障碍时,相关维护单位应同时出发进行抢修。障碍抢修原则为

a)障碍抢修应遵循 “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不分白天黑夜、不分天气好坏、不分维护界限,用最快的方法临时抢通高比特率的传输系统,然后再尽快修复,障碍排除之前,查修不得中止。 b)同沟多缆有两条一级干线时,顺序抢通担负重要通信任务和国际电路业务的干线。

c)建立完善的抢修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抢修调度预案。仪表、机具保持性能良好,材料、资料齐全。 d)维护单位应在30分钟内集合人员,携带工具仪表、联络工具迅速出发。

e)障碍抢修过程中,应随时与机务部门和各市分公司保持联络,及时汇报抢通系统情况,并做好记录。 f)障碍排除并经机务部门严格测试,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g) 障碍排除后,维护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填写“障碍登记表”上报各市分公司主管部门,并对障碍原因进行分析,整理技术资料,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h) 一级和二级线路发生全阻障碍后,应在1小时内通知省移动分公司,全阻障碍排除后,应在24小时内报市分公司,一周内向省移动分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为尽快排除障碍,维护单位具有不同网络的24小时热线电话2部(一部固定电话、一部移动电话)以上,作为抢修值班电话,各种联络工具应随时畅通、良好。

处理障碍中所介入或更换的光缆,其长度一般应不小于200米,尽可能采用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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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注意的是G.655光纤的光缆和G.652光纤的光缆不可互用,单模光纤的平均接头损耗应不大于0.2dB/个,迁改工程中和更换光缆接头盒时单模光纤的平均接头损耗应不大于0.1dB/个,障碍处理后和迁改后光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15倍缆径。光缆发生障碍时的抢修程序如下图所示。

光缆抢修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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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光缆割接管理

严格控制光缆割接次数,保持传输网的相对稳定,对于采取就地加固或平移等即能达到保护光缆目的,原则不采取割接。

光缆割接前必须制定周密可行的割接方案,建立严密的组织机构,确保万无一失。

一级干线光缆割接表应由省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提前两周提交北方事业部;一、二级光缆割接各市分公司要提前三周将《干线光缆割接方案请示》报河北省移动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本地网缆割接要提前将《干线光缆割接方案请示》报各地市移动分公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光缆割接前需同各相关业务部门联系,确认各相关单位、专业已针对光缆干线割接做出相应调整。割接时必须严格按批复的时间进行,不得超出规定时限。

光缆割接完成后,需经机务人员测试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并按规定增设标石,及时修改维护图、路由图、中继段衰耗等技术资料,更新光纤通道测试原始存盘曲线。

光缆割接管理及流程:

干线光缆割接技术管理是一项重要、复杂的工作。为保证干线光缆信道畅通,减少光缆割接工作中人为阻断历时,信息产业部相继下发了一系列干线光缆割接管理办法,要求限时割接,并做到迅速、准确。下面将介绍干线光缆割接技术管理工作及流程。

(1)全面验收迁改线路

依据光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对迁改或大幅度改造的光缆线路进行全面验收,确保新建线路设备优良,光纤的光特性合格

(2)光缆割接方案请示

新建线路验收合格后,应及时上报光缆割接方案。割接方案内容包括干线名称、中继段名、割接原因、割接地点、割按时间、现场指挥人及联系电话、割接联络方式、机务配合人、是否有军队光缆或系统、是否有国际电路、新旧光缆芯数及厂家型号、割接前中继段衰耗值、割接后光缆长度增减情况以及是否中断电路等。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应严格按照批复时间开展割接工作。

(3)割接准备

选择割接点

割接点的选择应首先考虑传输技术要求,即两割接点之间、割接点与原光缆线路临近接头之间的距离应避开盲区,并估算割接后中继段衰耗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将割接点选择在靠近原线路的接头处。其次,割接点所处位置的地势应平缓.便于仪器的摆放和操作。

·确定联络手段

在确定割接点之后,需调查割接地点的通信联络现状,确保割接工作有两种以上安全可靠的通信联络方式,需要注意的是,为防止意外,光话机和海事电话是必备的通信联络工具。

收集并整理线路原始资料

原始技术资料对割接工作起着指导性作用,因此,在进行光缆割接时,应将收集的光缆线路原始竣工资料和各类线路维护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如:线历本、路由图、电路开放图、标石(杆号)与纤长对照表以及线路变更登记表等。

·备用纤测试

干线光缆割接一般采用瞬间中断方式,即先割接备用纤,然后按约定时间将在用电路倒换至备用纤,再割接主用纤.最后将电路恢复至备用纤上。因此,调查原光缆线路备用纤的阻通情况尤为重要,备用纤的阻通情况要通过测试来判断。通过测试,一方面可了解备用纤的阻通情况,对不良光纤及时整治;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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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通过对ODF架板面的调查测试,使两端机房ODF架板面纤序对应准确,杜绝鸳鸯纤序或错号现象的发生,确保割接调纤工作顺利进行。

制定割接工作方案

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制定现场割接方案,内容包括:

a)割接的具体时间;

b)割接人员的组织安排,一般包括现场指挥人员、接续小组成员、测试小组成员、供应及交通服务人员;

c)通信联络方式;

d)电路割接方法及调纤预案;

e)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割接方案形成后应以书面形式下发各割接小组,并在割接工作开始前召开会议,使每个小组成员充分掌握割接方法,领会割接方案意图。

准备割按工器具,检查其性能状况

为了防止工器具漏带现象发生,接续、测试常用工器具及辅助工具应在仪表室详细列单,在出发前要逐一检查和清点,确保所带工器具齐全且性能状况良好。

接续点现场准备

干线光缆割接一般安排在凌晨1:00~6:00进行,因此,在正点割接之前,接头坑开挖、仪表摆放和光缆预留等准备工作必须到位,保证准点开缆接续。

(4)光缆的割接

在正式割接前,应事先通知相关的传输部门或区域监控中心,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所割接光缆线路备用纤数量的富余度,可将光缆线路分为足量备用纤线路和欠量备用纤线路,足量备用纤线路指光缆内备用纤数量等于或大于在用纤数量,欠量备用纤线路是指光缆内备用纤数量小于在用纤数量。本文以足量备用纤光缆 线路的割接为例,简要介绍光缆割接的步骤。

a)在正式割接之前,按照光缆接续规范开剥新缆,并固定在接头盒一端。

b)现场指挥人员发出正式割接命令之后,采用开天窗方法开剥出原光缆裸纤。

c)依据预定方案,遵循色谱及纤号顺序,割接全部备用纤。

d)两端机房跟踪测试并记录相关数据,确保每根光纤熔接质量良好,防止错管、错纤现象的发生。 e)依据预定方察,将在用电路倒换至相应备用纤上。

f)割接原在用纤,同时进行跟踪测试。

g)恢复电路至原始位置。

h)盘纤,固定监测尾缆,临时封闭接头盒,告知监测人员进行最后全面测试,确认无误后正式固定接头盒。

i)通知相关机务人员进行电路监控测试,确认电路运行正常。

j)登记接头两端光缆缆码值,清点工器具,收拾现场,割接结束。

对于欠量备用纤线路的割接步骤同上,但需要分步割接、分步倒换。

(5)收集并整理现场资料

光缆割接结束后,要及时收集现场资料,内容包括:迁改线路图、光缆割接介入长度、光纤接续衰耗值、中继段光纤衰减曲线、熔接点对应的纤长和接头两端的缆码值等, 对其进行整理、分析并存档。

(6)修改原始资料

根据现场收集来的资料,对原始技术资料进行及时修改,修改内容包括线路图、标石与纤长对照表以及线路变更记事登记等。

(7)总结

适时对光缆割接过程中获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能有效地促进干线光缆割接管理工作,提高割接水平,确保干线通信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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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步骤如下:

a)割接方案(倒电路、中断电路或带电路)制定、报批。

b)确定割接方案(原则上倒电路瞬断割接)。

c)器材、机具、仪表、车辆等检查准备。

d)建立两套或两种通信联络系统。

e)核对纤芯类型、数量及一切相关原始资料,保证准确无误。

f)布放新缆、开剥旧缆、安装接头盒。

g)机房倒出重要电路,通知割接开始并配合割接调纤。

h)逐束管、逐系统倒电路割接光缆,OTDR实时监测。

i)完成光纤接续、测试、数据存盘、封装接头盒、机房恢复电路。

j)机务部门确认电路正常后向主管部门汇报、清理现场、离开现场。

k)增设标石标志、修改资料。

第十一节 线路的大修改造

光缆线路的大修、改造工程是光缆线路技术维护工作的延续和补充。光缆线路的大修是为了恢复光缆线路设备固有的机械强度和正常的传输性能而进行的较大规模的周期性的修理工作;光缆线路的改造是为了增强光缆线路的机械强度,改善和提高线路的传输性能以及设备质量而进行的技术和设备的改造工程。 光缆线路的大修、改造工程应纳入计划管理。同沟(同缆)和附挂在一、二级干线线路设备上(含在干线光缆中的纤芯)的其他线路设备应与干线光缆线路同时进行大修、改造;干线光缆中的代维纤芯及线路设备也应同时进行大修、改造,工程中所需要的全部材料和费用,应由租挂单位和产权所有单位共同承担。

光缆线路的大修、改造工程项目经上报批准后,严格按照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决算程序进行。

光缆线路的大修、改造工程,经过周密的勘测设计,作为一个单项工程,由河北省移动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施工量较大的和技术含量较高的光缆线路大修、改造工程,如果线路维护部门无力承担时,可委托外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其费用可按《通信工程建设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及省移动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光缆线路具有下列内容及范围之一者,可列为大修工程

a)在一个中继段内,光缆线路多段更换、迁改累计长度达1-3公里的;

b)更换架空吊线及附件长度在10公里以上的,或换杆的数量在100根以上的;

c)进局管道整治修理和更换管道光缆长度在500米以上的;

d)在一个中继段内,更换、增加光缆接头盒(含更换密封胶条、整修纤芯)和附属设备在10个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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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在一个中继段内,架空光缆加邦桩、整修拉线数量在20%以上的;

f)在一个中继段内维护上难以解决的较大量的线路沟、坎加固等工作,其工作量在200-300立方米以上的;

g)管道整治和修理在100米-500米的;

h)在光缆线路自动监测设备中更换和修理WDM的数量在5个及以上,滤光器的数量在10个及以上的; i)20芯以上的光缆线路大修工程,按上述规定的量核减20%。

长途光缆线路具有下列内容及范围之一者,可列为改造工程:

a)在一个中继段内,多段迁改光缆线路路由以及更换光缆长度累计达3公里以上的;

b)更换水线或登陆海缆以及敷设备用水线(含较大河流的过桥)长度达1公里以上的;

c)改变光缆线路的敷设方式和光缆程式型号长度累计达1公里以上的;

d)在一个中继段内更换光缆不良接头盒(含更换密封胶条、整修纤芯)和附属设备的数量占其总数达50%或以上的,或同一光缆线路中更换接头盒的数量在20个或以上的;

e)同一架空光缆线路中,换杆及加邦桩、整修拉线数量在200根以上的,以及更换吊线和附属设备的累计长度在20公里或以上的;

f)20芯以上的光缆线路改造工程,上述规定长度核减30%;

g)更换光缆线路自动监测设备中的OTDR模块、光开关模块、2个服务器或1台工作站,以及版本的升级和硬件更换;

h)整修、更换管道(含简易管道、地下通道用塑料管道)的长度在500米及以上;

i)“三防”措施的实施数量在10公里或以上的;

j)因台风、洪水、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的影响,其损失程度和范围已达大修、改造标准,按特殊情况列本年度计划项目解决。

各市分公司应在每年八月底前上报下年度光缆线路及设备大修、改造工程计划的建议项目,经省分公司审核、汇总后上报北方事业部审批。涉及到合缆的情况,应由代维方上报下年度光缆线路及设备大修、改造工程计划的建议项目,经双方共同协商认定可行后,经省分公司审核、汇总后上报北方事业部审批。

各市分公司上报项目前应首先进行细致的调查论证,所报项目应符合光缆线路大修、改造工程规定的内容和范围要求,所提出的大修、改造方案应切实可行,能够明显改善光缆及设备现状,提高通信质量。

项目确定后应认真填写《移动干线线路大修(改造)工程建议项目表》,上报省分公司。各市分公司上报内容应完整详细,能够正确反映光缆存在问题,上报工作量及费用应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虚报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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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

业经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或省移动分公司)审批下达的计划项目,由省移动公司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工程勘测和编制设计文件工作。工程一般采用一阶段设计。

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进行勘察设计配合工作。在设计人员到达前,应沿线路路由徒步进行勘察,认真收集和听取维护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查明线路维护现状,仔细统计线路需要大修、改造的段落、内容和数量。对于改迁的线路,要认真选择路由,提供两个以上可行方案,供设计人员参考。设计文件应做到内容齐全,方案合理,叙述清晰明确,取费合理,计算正确,图纸详细清楚。

光缆线路大修、改造工程预算的编制工作,应严格按《长途光缆线路大修、改造工程管理规定》执行。各项费率的计算和取定,以《长途光缆线路大修、改造工程管理规定》为准。《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是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工程项目有定额的一律采用定额编制,无定额或无规定的,可套用相近的工程项目定额,并加以说明。

主要材料价格以省分公司供应部门提供的价格为准,当地购买的材料价格应以省分公司供应部门提供的价格为参考,上下浮动不得超过10%。工程中,仍有使用价值的原有线路设备,应作拆旧回收,并适当折价冲抵工程投资。

光缆线路大修和改造工程的技术设计文件经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审批下达后,由省分公司负责管理,工程施工任务具体由线路所辖维护单位或指定施工单位承担。技术设计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改变设计的主要内容,如确需改变,应逐级上报,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在施工中应认真按照批准后的预算执行,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节约使用。

承担施工的单位,对于下达的每项工程,都要指定领导具体负责,成立相应的施工队伍,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施工队伍应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度:

a)施工队伍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每一个施工人员都应该熟悉建筑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严格施工顺序,保证线路施工质量,对于线路设备的机械强度和传输特性的指标都应达到规范要求。

3)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违章操作。

4)加强工程器材和仪表的管理,开工前,应对所有的器材认真地进行清点和检验,合理分屯。对于不合格的器材,绝不准使用,未经计量单位计量的仪表,也不准使用。

5)施工前,应了解原线路设备的传输特性和机械强度,把其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质量分析的重要依据。

6)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合理组织劳力,防止劳力的浪费和窝工,妥善安排施工工序,掌握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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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认真编制竣工资料,力求内容完整,详细准确,实事求是。资料对维护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8)重视施工人员的技术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施工能力和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开展以改革施工工具和操作方法为中心的技术革新活动,鼓励发明创造,减轻重体力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

9)认真总结和交流施工经验,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b)施工队伍要有“质量就是生命”的思想,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其步骤和要求如下:

1)自检:

在施工的每一个环节中,施工人员都对所完成的工作,按照质量标准进行自检,不合格的部分立即返修,决不马马虎虎,得过且过。

2)工序间的检查:

前道工序要为后道工序创造良好条件,后道工序要认真检查前道工序的质量,层层把关,确保工程的整体合格。

3)随工检查:

维护单位应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选派有经验的人员参加随工检查和验收。随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随工的段落作好详细记录,并认真填写随工检查记录和随工检查验收单。工程中,包线员要积极协助施工单位工作,为施工提供应有的服务。

c)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把安全问题放在首要工作上来抓,防患于未然,其要求如下:

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施工队伍中应设有专(兼)职安全检查员,经常检查,对于施工中发现的违反操作规定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指出,限期纠正,不留隐患。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队领导应对施工机具、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等要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对地势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如:立过河飞线杆或布放水线;雷管、炸药的保管以及工程爆破;交越铁路和电力线等),都要专门制定出安全施工方案,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d)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每项工程施工任务后,立即组织全体人员针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认真总结施工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写出书面报告报各市分公司,较大的工程项目,报省移动分公司主管部门。

e) 施工队伍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广泛发动群众,积极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或引起的通信中断或传输质量劣化的线路障碍。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原邮电部颁发的《移动通信指挥调度制度》,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作业。当操作比较复杂时,应事先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和预防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实施前,需与沿线相关的机务部门联系,并落实作业时间;实施时,单位技术主管要亲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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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实施后,进行详细的检查和妥善处理,并经机务部门对光缆线路的传输质量予以验证合格后,方可撤离现场。发现因工程施工影响和危及通信时,应迅速查找原因,全力处理,消除隐患。对于野蛮施工和不重视防止工障措施,而造成严重影响通信的人员应给予必要的处罚。

f)严格执行工程费用计划和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施工单位主管应建立工程分户帐(即每个工程应单独建帐),施工队也应建立相应的帐目,并按要求做好各项工程费用的分类和汇总,随时掌握和分析工程费用的支出情况,请注意堵塞漏洞,及时办理财务来往结算,清理悬记帐目,降低工程投资。

g)加强拆旧材料的管理,充分利用可用器材,能回收的应尽可能的回收,清点列单并保管。对能在本工程中继续使用的拆旧料,要适当作价冲减工程投资,严禁丢失、损坏和浪费。

h)光缆线路大修、改造工程必须实行工程进度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应将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及区段及时电告省分公司,并及时填写工程开、竣工报告书面报省分公司。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情况、进度、质量等按规定及时填报工程月报表,报省分公司。

第十三节 工程验收管理

工程验收是大修、改造工程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质量成果、检验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搞好竣工验收工作。

验收工作分随工验收和交工验收两部分。随工验收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并由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尤其是对隐蔽工程部分,要做到及时检查及时验收。 随工验收应着重检查线路的建筑质量规格,是否满足规程规定和设计要求,确认后签署《隐蔽工程检查证》。交工验收除检查线路及其施工建筑外,应着重检查传输特性质量是否保持和提高,然后作出全面的鉴定。

光缆线路大修、改造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一级光缆线路及20万元以上的光缆线路工程,由省移动分公司组织验收,其它的光缆线路工程由各市分公司组织验收。一级光缆线路工程的验收情况,由省移动分公司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其余光缆线路工程的验收情况,由各市分公司汇总后报省移动分公司。

光缆线路验收由施工单位、设计人员、随工人员及相关部门等参加。验收前,要求施工单位在10天内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竣工技术资料,经验收组检查工程量是否按设计全部完成,资料是否齐全,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指标与设计要求;验收时,应严格检查工程质量,审查竣工资料;验收合格后,维护单位签发验收证书,办理移交手续。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责任单位落实解决。

随工验收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应边施工边验收。在竣工验收时,一般不再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查。随工人员随工时应认真履行职责,作好详细记录,对随工的段落,要有随工签证。随工记录和签证应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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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验收依据

a)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b) 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报告、批复文件或设计任务书;

c) 工程追加、追减和项目变更的请示及批准文件;

d) 工程前有关线路传输特性测试记录和原有竣工图纸和记录资料;

e) 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文件和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f) 随工检查验收报告;

g) 施工中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协议文件。

二、 竣工验收内容及要求

a) 直埋光缆线路质量检查项目:

1) 检查项目:

光缆路由和位置;

光缆埋深和保护;

光缆的三防措施;

光缆接续和接头保护;

路由标石和标志;

过河光缆的敷设;

中继段光纤的衰减;

光缆护套对地绝缘;

竣工资料。

2) 质量要求:

光缆的敷设位置及接头点环境安全可靠,便于施工和维护。光缆与树木、建筑物和与其它设施的距离符合规范要求规定。按抽验50%光缆的路由和位置,以实查结果进行评定验收质量。

光缆的埋深应符合规定。光缆的沟底和回填土应符合要求(包括光缆的防机械损伤措施)。抽验面不少于10%。

对光缆的防雷、防电和防白蚁、防鼠的保护措施,应符合工程设计规定,施工安装应符合设计施工图或有关防雷、防电和防白蚁的装置规定。抽验面不少于50%。

接头盒型号适合光纤的装置和与光缆连接的密闭。光纤接头损耗在规定指标内。接头盒进线孔若采用自粘胶带密封,缠绕应符合安装要求;采用热可缩套管,加热应均匀无烧焦现象。可抽测光缆接头损耗10%。

光缆线路标石和标志的埋设应符合有关要求。可抽查50%的路由标石和标志,检查图实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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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经过水底敷设要求:设计选定的过河地点应符合安全可靠、维护方便的原则;设计选定敷设方式和施工图纸应符合现场实际条件;水底光缆的施工埋深和保护应达到设计要求;光缆在河滩或过堤部分的加固达到设计要求;水线标志牌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光缆过河采用桥挂敷设时,其附挂方式和保护措施的设计和施工应满足安全可靠、维护方便的原则。

中继段光纤衰减应符合工程设计指标。可抽验5-10%。

光缆敷设后,对光缆的金属护套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2MΩ/盘;接头盒内电极间绝缘电阻应大于5MΩ。可按100%进行抽验。

竣工资料要求:内容完整齐全,竣工图纸图实相符,测试记录数据准确。案卷分类清楚合理,文件排列符合逻辑和整体符合基本归档要求。

b) 架空光缆线路质量检查项目:

1)立杆:

电杆的位置和洞深;

电杆的垂直度;

杆根的加固;

接杆接合装置;

号杆。

2) 拉线:

拉线规格程式;

拉线的上部及中部安装质量;

拉线的地锚、洞深和出土;

撑杆的规格和接合处的安装。

3) 吊线:

吊线规格;

吊线终端的安装;

吊线的接续;

吊线的垂度;

吊线的接地电阻。

4) 挂缆:

光缆的规格程式;

挂钩的规格与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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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的布放与固定;

光缆的接续(包括光缆的预留);

光缆的引上装置。

以上各项质量要求应符合《长途架空明线通信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内容要求。

c) 管道光缆及管线质量检查项目:

1) 检查项目

管孔与子管;

光缆的敷设;

人孔内的安装和保护。

2)质量要求:

占用子管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塑料子管规格和性能符合设计;子管在人孔中的留长及标志符合设计;子管的布放质量符合验收要求。

管道用光缆的规格性能符合设计;光缆的布放质量符合验收要求;管口堵塞情况良好。

光缆走向及安装应符合要求;光缆人孔中的预留盘放、光缆的光纤接续损耗、光缆的接头安装与保护措施符合设计。

验收时,按应抽查的人孔数的10%以上的人孔查验,检查光缆的安装质量、保护措施、预留盘放、管口堵塞和标志等。

d) 隐蔽工程的重点检查内容:

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既要进行必要的现场监督,又要抽查随工人员的随工验收签证。现场监督抽查的概率不少于工程量的10%,抽查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的概率不少于工程量的60%。

隐蔽工程重点监督验收以下几个环节:

1) 光缆入沟前沟底的处理及光缆沟深(含水线埋深),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抽查。

2) 敷设光缆时应确保光缆曲率半径满足规范要求。

3) 防雷排流线必须保证位于光缆上方,与光缆的间距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4) 同沟敷设的光缆不得有交叉。

5) 回填土要杜绝大的冻土或石块砸在光缆上。

6) 光纤必须严格按纤序接续,不得有交叉。

7) 在接头盒内的光纤收容板上的盘绕及曲率半径达到规范要求。

8) 光缆接头盒的密封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处理。

e) 交工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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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光缆线路地面部分及设备安装应逐段检查;

2) 对签署合格的隐蔽工程一般不再重验。

3) 传输特性抽测。一般不小于总纤数的25%;

4) 技术资料;

5) 工余料清单;

6) 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和责任单位。

f) 以下地段要深入现场实施重点监督:

1) 光缆爬坡(坡度大于20度)或过大堤地段;

2) 光缆穿越冲刷较大的山涧溪流地段;

3) 光缆穿越通航河流、桥梁、公路、铁路;

4) 光缆通过石质沟地段或沿路肩敷设地段;

5) 架空光缆的长杆档、飞线等特殊地段、装置及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

g) 对以下各项光缆保护和防护措施进行必要的抽查:

1) 对直埋光缆接头盒外保护的检查应大于10%;

2) 各种沟坎、护坡的保护的检查应大于10%;

3) 光缆过桥或部分架空时两端的处理、引上光缆的保护要求100%检查;

4) 穿越沟塘、机耕路、农村大道或易动土地段的保护要求100%检查;

5) 光缆穿越白蚁滋生地段或鼠害地区采取的防护措施的检查应大于10%;

6) 架空光缆的防雷、防强电措施的检查应大于30%;

7) 光缆对地绝缘监测装置的处理的检查应大于10%;

8) 石质沟的封沟保护的检查应大于10%;

9) 管道光缆重点检查子管的处理、管口堵塞、光缆在人孔内的预留(光缆不得直线通过人井)、接头盒及标志牌的安装,抽查概率不少于工程量的10%;

10) 入局光缆重点抽查光缆在进线室的预留、盘放,光缆终端的保护、接地以及尾纤的盘放等;

11) 光缆光特性的优劣应做为重点项目检查,要求100%的进行检查,其中:现场监督抽查概率不少于工程量的25%,其余均调阅该项指标的施工测试记录;

光缆光特性主要有以下几项:光纤平均接头损耗;中继段光纤线路衰减;后向散射信号曲线。

12) 直埋光缆金属护套对地绝缘电阻,竣工验收时单盘光缆不低于2MΩ。对此要求100%调阅该项指标的施工测试记录,有条件时,在验收前进行现场100%抽测。

h) 检查工程器材、费用、折旧料的使用和处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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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验收中对不合格项目的处理:

a) 验收中发现不合格项目,应查明原因,限期由施工单位返修;返修项目的复验由维护单位负责进行; b) 验收中发现有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待批复处理。

四、 验收报告

验收后应认真填写验收报告,并上报各市分公司一份。其主要内容如下:

a) 工程名称和起讫地点、杆号、距离、中继站;

b) 参加工程验收的单位、人员、时间、组织方式;

c) 设计文件和批准文号;

d) 开工和竣工日期;

e) 工程内容概述;

f) 说明各项工程内容是否与审批的设计相符;

g) 施工中对影响通信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和结果;

h) 结论(包括对质量和工程的评语及维护部门接维情况等);

i) 附件及其它。

五、 大修、改造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并上报各市分公司一份。竣工资料内容如下:

a) 竣工说明;

b) 线路示意图(即路由详图);

c) 市区线路图、机务站进线图;

d) 通信线路与输电线路的相对位置图;

e) 特殊建筑及其他图(过河飞线杆、线路装置表、特殊杆结构图、过河水线断面和河床纵断面以及桥墩支架装置图和终端设备图);

f) 管道光缆占位竣工图;

g) 光纤传输特性测试记录;

h) 监测系统装置图;

i) 配盘图;

j) 对地绝缘测试记录;

k) 接续损耗测试记录。

各种资料均要求准确完整,能够正确反映线路实际情况。

第44条 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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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由省分公司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并上报。竣工决算要求内容完整,数据计算准确。

六 竣工决算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a) 竣工决算主要包括文字说明、工程投资决算表、工程量决算表、器材决算表等;

b) 决算项目应与设计预算项目统一,每个项目按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工作量及金额),超支或节约进行分析比较;

c) 核实工程量、落实器材收支节余数,清理往来帐目及折旧料的使用和处理情况,决算中的各项帐务数字,必须以工程会计帐面数字为准,不得估列虚报,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

d) 不能把工余料和可以回收押金的单据及其他悬帐作为工程支出列入决算,设计预算中计价冲抵工程费的折旧器材,应按实际回收数计价冲抵;

e) 因故有少量收尾工作或独立项目(如巡房、终端房、加固工程),不能按期施工以及某些维护机具、设备因故未购进时,可按预算金额预留预列包干,仍可办理竣工决算;

f) 工程返工费应分析原因,分别处理,如属规模、方案、技术标准变动引起的,由工程列支,如属器材、设备、施工等质量不良原因,应根据情况,分别由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负担。

七、 竣工决算的审核上报

一、二级干线线路的大修、改造工程的决算应经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上报。其中较大的工程决算应由省移动分公司负责组织计划、财务、设计、供应、施工和维护等单位进行会审,按规定填写工程决算报表,其中一级干线的竣工决算由省移动分公司审核后一式二份报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核备。

线路大修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并交维护后,应根据工程中设备变动增减情况,及时修改原有维护图表和固定资产卡片,并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清理。

第十四节 光缆外力影响管理

一、 外力影响实行分类统计上报:

a) 一类外力影响包括:

1) 直接在一、二级光缆线路上动土施工.

2) 在安全范围内有机械(挖掘机、推土机)施工的.

3) 较大型的外力影响项目,如公路、水利、市政等.

4) 机动性较强的外力影响项目。

b) 二类外力影响包括:

1) 在安全范围以外施工.

2) 对光缆没有直接危险影响的外力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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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力影响汇报实行“四级汇报制”, 即:包线员-代维单位-各市分公司-省分公司。包线员发现外力影响情况要及时上报代维单位;各代维单位将每日新增外力汇总后报至各市分公司;各市分公司每周一向省分公司汇报上周的外力影响情况,其中严重的外力影响突出显示。汇报内容:本维护范围内的外力详情,包括正在进行和尚未开始的所有外力影响。各级主管人员将汇报内容填入<<外力影响情况登记表>>并妥善保存。省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负责全省外力情况的汇总,省分公司、各市分公司不定期对外力影响点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代维单位的代维费挂钩。

外力影响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技术资料(包括路由图、包线员手图)做相应的修改。在较复杂的外力点备有受影响段落线路的动态位深图(顺线长度比例为1:100、光缆深度比例为1:10),探位点间隔不大于1米(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包线员应十分熟悉影响段落线路的线位、埋深。

三、 外力现场管理:

1.对于一类外力影响,必须24小时现场看护,有条件的看护点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

2.在下列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时,严禁外力施工方擅自开工。

a) 双方未签定安全协议。

b) 我方配合、看护人员未在现场。

c) 光缆线路未采取保护措施。

d) 施工人员不了解光缆线路位深。

3. 现场看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并佩带写有“光缆线路看护员”及单位名称的胸卡,以便于外力施工方与我方接洽联系。

4. 看护人员业务素质应具备以下几点;

a) 有丰富的外力看护经验,防障意识、责任心较强。

b) 动态掌握光缆位深(指直埋线路),对于架空线路须清楚穿越车辆的限高。

c) 认真执行“三盯”和交接班制度,必须与外力施工单位的作息时间保持同步。

d) 熟记本单位的值班电话号码,遇有紧急情况时须及时与单位联系。

e) 看护员的选择:尽量选用接受过有看护经验的临时工。

5. 外力施工涉及光缆线路的地段,现场要有以下标志:

a) 沿直埋线路两侧2米位置埋设宣传牌,其间隔为5米(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调整),并穿插宣传彩旗,使外力现场光缆路由明显化。

b) 路由两侧各3米要撒上区别于外力施工作业线的线路标志线。

c) 架空线路的杆身贴有护线宣传标语;线路下方有车辆通过时,其吊线上应吊挂宣传牌。 d) 宣传牌和宣传标语上标有代维单位的值班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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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直埋线路两侧5米内严禁机械化动土施工;架空线路两侧10米内严禁吊车、挖掘机作业。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此隔距,但事先必须采取严密防范措施。不得有翻斗车、挖掘机等有可能危及光缆安全的车辆从架空线路下方通过。

7.外力现场的“三机”等有可能危及光缆安全的车辆,车身要贴有护线宣传标语。看护人员须对“三机”机手讲明光缆线路的重要性及线路的位置和深度等常识。

8. 遇有危险情况时,现场人员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光缆安全。

9.外力施工撤消后,及时将受其影响的线路设施恢复到标准状态,并适当增加宣传标志。

第十五节 线路升落迁改管理

代维单位发现需要升落迁改的情况负责向各市分公司维护中心汇报光缆需升落、迁改情况;各市分公司和代维单位经过现场勘察后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分公司维护中心负责向各省分公司运行维护部上报《光缆升落(迁改)申请表》,并具体组织实施。省分公司运行维护部负责批复各局的《光缆升落(迁改)申请表》。

各市分公司维护中心根据省分公司批复的意见,指导代维单位进行光缆升落迁改,光缆升落迁改之前应在两端机房安排测试人员。动迁完毕后应将线路恢复到标准状态。线路维护中心、分局应及时修改有关技术资料。

第十六节 质量管理通则

各级光缆线路维护单位应加强维护工作的质量管理,加强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按本标准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质量的检查和上报各种统计报表。统计报表和原始资料应正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七节 质量监督检查

一、 长途线路的维护质量检查,包括由代维单位组织的包线员之间的相互检查,各级领导对所属各代维单位、包线员的检查,以及包线员在维修工作过程中的自检,并应以后者为主。

二、 由省分公司组织各市分公司技术人员、领导干部对辖区的线路设备进行联合检查,每年一次。通过联合检查,了解线路设备质量及各项维护制度的执行情况,提高线路设备的维护质量。

三、各级领导对基层的检查:

1. 代维单位维护负责人对各包线员的检查每季至少一次、检查线路设备量不少于25%;徒步检查各包线员所维护的线路设备每年一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通知包线员限期修复。

2. 各市分公司对各代维单位的检查每季一次,对各包线员的检查每年一次,对线路设备的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3. 省分公司应不定期到各市分公司、各代维单位、包线员处进行检查工作。

四、 建立维护质量督查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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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省分公司、各市分公司、线路代维单位三级维护督查制,成员为线路维护负责人、兼职督查人员及其他维护管理、技术人员,督查结果作为本年度代维单位考评维护质量工作的主要内容。

督查人员职责:

a)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进行督查工作,正确、公平的评价被检单位的维护成绩。

b) 各级督查人员采取随机、灵活的方式进行检查,原则上不通知被检单位,随机抽查,但检查结果须及时通知其责任人和负责人。

c) 督查人员对检查的情况详细记入《检查工作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填写《维护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收到整改情况汇报之后对其进行复查,对于多次维护不力的单位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或中止维护合同。

d) 各市分公司每月底对本月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写出《督查报告》,并将主要内容附在《线路维护工作质量分析》,内容包括:本月完成的检查工作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和处理方案、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值得推广的技术革新、维护经验等等。

e) 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f) 各市分公司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维护督查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

五、督查内容:

1)对线路质量的督查:

各市分公司督查人员每年对所有包线员检查一遍,内容包括直埋、架空、进局光缆线路;检查量:每个包线员的直埋、架空线路各不少于2公里;进局部分:每条线路检查3个人孔,进线室、机房设备检查全局总数的1/2。对关键部位如跨越杆、水线、桥挂、城乡结合部和易动土地段等,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2)对外力影响管理质量的督查:

各市分公司督查人员每月对本局所有外力点至少检查一遍,对一、二级干线的外力可适当增加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包括一类外力的抢修调度预案落实情况、外力现场宣传标志、光缆保护情况、看护人员业务素质、核实汇报制度落实情况等。

代维单位维护负责人对直接危及光缆安全的外力现场要每天检查一次,必要时在现场盯守;每周对所辖所有外力现场检查一遍,重点是现场看护人的业务素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施工单位主要人员对光缆线路设备重要性的认识和对光缆设备位深了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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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光缆线路维护质量联合检查内容及办法

光缆线路维护质量抽查内容及办法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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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光 缆线路

随机检查 x 公里

1、吊线断股 2、拉线严 重松弛、漏作或断股 3、 杆身倾斜 4、跨路隔距 不足 5、光缆附近有易 燃物 6、接头盒、预留 架固定松弛或丢失 7、 三线保护管不全

每发现一个 2.5 不合格扣 0.2 分

进局管 道线路

进局管道线路 曲率半径小于 15 倍外 径 2、光缆未靠壁 3、 人孔、进线室中光缆 未固定或挂牌 4、人孔 未编号 5、引上管严重 锈蚀或固定不牢 6、 ODF 架尾纤标识不清

每发现一个 2 不合格扣 0.2 分

维护管理质量 核查外力登记 1、未按规定登记上报 外力影 分 响管理 表 2 未按规定修改资料 检查外力现场 1、看护人不清楚光缆 管理 埋深、线位和联系电话 2、现场无人或擅离职守 3、在安全范围机械化施 工 4、危险外力未 24 小 时看护 5、现场缺少应 有标志 抢修管理 随机检查抢修 1、抢修预案不周密 2、 预案、抢修用 抢修用品不全仪表机具 品性能完好 状态不良 3、仪表未计量 大修改 造工程 管理

每发现一个 6 不合格扣 0.2 分 每发现一个 不合格扣 0.5 分

每发现一个 3 不合格扣 0.2 分

检查工程质量 1、报表资料迟报、数据 每发现一个 3 及其管理 不全 2、漏报 3、工程结 不合格扣 束后未及时修改相关资料 0.2 分 工程质量不合格,未完成 每项次扣 设计工作量 1分

监督检 1、维护制度落实情况 1、督察人员未完成检查工 每项次扣 查制度 作计划落实情况作量 2、无缘因大的不按 0.2 分 落

实情况 照工作计划执行 3、未按 照规定着装的 各单位 各种日常管理报表 未按规定要求上报 1、 线路报表 2、上报数据不准确、 虚报、瞒报 3、漏报 每项次扣 0.1 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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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ep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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