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镇2012年新农合医疗资金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5-17 14:13: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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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员会:

现将《xx乡镇2012年新农合医疗资金征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xx乡镇2012年新农合医疗基金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工作,确保2012年新农合医疗基金征收任务圆满完成,真正让广大群众享受国家惠民政策和改革发展成果,降低广大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和机率。根据县农医局办公室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宣传和动员广大农村居民参合,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参合率和保障水平,努力使全镇新农合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参合率应保持和超过上年参合水平。积极动员和引导全村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农村居民应以户为单位参合。农村居民中的中小学生要严格按照户籍的划分,确定参合对象,要与其家庭成员一并参加新农合。各村农村居民参合率均应达到100%,参合人数不得低于2011年,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参合率应达到100%。

三、缴费标准

个人缴纳参合资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

四、参合对象

凡户口在xx乡镇的农业户籍人员,按年度以户为单位(以户口本为基准)全员参加(含外出务工人员、农户籍学生、外嫁人员未迁户口、农村籍现役军人等其他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2012年新农合医疗基金征收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镇人民政府镇长xx同志为组长,副镇长xx同志为副组长,镇党政办、农医所、卫生院、财政所、民政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的新农合基金征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基金征收等相关工作。同时将基金征收任务分解到村,确保基金征收工作如期完成。

(二)强化舆论宣传。镇农医所、镇卫生院、文广站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典型案例,积极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政策变化情况,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防病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努力营造浓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舆论氛围。

(三)全力组织征收(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基金征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对外出打工人员参合缴费时间可延至2012年2月20日。

1、准备阶段

(1)镇农医所将2011年参合信息表导出整理好,以此作为基础信息底表,发放给村干部,以便及时征收。

(2)镇民政所将全镇所有民政救助对象(五保户、低保户)名单统计,交给镇农医所备份,以便进行登记、录入和核对。

2、征收阶段

(1)查验身份。农村居民缴纳参合基金时,必须凭户口簿进行登记,并将身份证号码准确采集登记在相应栏内,凡原参合信息登记有误的在登记时一并更正,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新生儿可以先交纳参合基金,但新生儿必须迅速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将登记姓名报镇农医所进行登记。

(2)登记造册。各村委会干部将参合缴费名单及民政救助名单与户口簿核对无误后,

根据参合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在参合信息表上直接进行修改、增加、删减,如属民政代缴对象,须在表内注明救助性质。操作中做到不重、不漏、不错,书写要工整,标注要醒目,信息要完整。

(3)基金征收。参合农户以户为单位按每人50元的标准缴纳参合费,村干部要及时开具缴费发票以做凭证。

(4)各村2012年任务数及应缴款额。见附件一,各村要认真抓紧时间收缴参合资金,确保100%完成任务。

六、严格奖惩

奖励执行标准为: 12月15日完成95%以上的村执行奖励2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e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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