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

更新时间:2023-12-02 03:2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和救助工作的意

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京办发[2004]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2.26 【实施日期】2004.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浪

乞讨人员管理和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京办发[2004]8号)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和救助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1 / 2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 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和救助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 ),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依法查处流浪乞讨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首都良好的社会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在市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下,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共同对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和救助工作进行了研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民政、城管、公安、卫生等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和协调,各区县要充分调动和发挥街道、社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dvt.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