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来信的答复

更新时间:2023-05-06 01:23: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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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来信的答复

署名“桃溪小学教师”的群众来信,反映桃溪小学在实施2009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一些问题。经我局调查,发现来信所言与事实不符。其原因,一是来信人错误或者说是片面理解所致,二是来信人故意歪曲事实。

现将相关情况分四个方面汇报如下:

一、关于桃溪小学实施本次绩效工资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该校在实施过程中程序规范,做法妥当。严格按上级要求,抓好了六个关键环节:

一是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行政、工青团队及教师代表共14人组成,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二是全面宣传发动。先后召开教师会四次,通读市委市政府文件并做好解读工作,努力使每位教师都了解上级精神。召开专题讨论会五次,与五种类型的教师进行座谈交流,进一步搞好个别沟通。

三是深入征求意见。经反复推敲,形成《桃溪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讨论稿),附带一张《意见征集表》分别下发到每个年级、每个学科组,每位教代会代表与考核小组成员也人手一份,请大家广泛讨论,提出意见建议。随后召开教师代表大会与考核小组会议,对汇总的意见建议进行逐条研究,修改完善考核方案,五易其稿,随后召开全体教师大会,通过自愿举手表决通过了考核方案,形成了《桃溪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稿)。

四是依据方案计算出考核分配名册,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公示。

五是将考核方案及奖金分配名册送镇与市教育局进行了审批。

六是校长在公示期间认真做好教师来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做好了沟通。在寒假期间又与十几位教师通过面谈、电话交流、网络交流等方式,继续进行真诚的探讨与沟通,进一步达成共识。

二、关于行政人员的考核

来信反映“学校领导一批人比周边任何校领导都高”。实际情况是:该校校长室与教导处所有成员均为市级骨干教师,剔除骨干考核奖,考核奖励居学区末位。

来信中所谓“中层领导与普通教师考核结果相差3000—15000元之多”,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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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值——校长的考核奖励,与最低值——两位已到退休年龄每周只上两三节课的教师进行了片面的比较,偷换了概念,背离了事实。实际上该校规模较大,有30个班级,而局管干部只有6人,每人身兼多职,在教学管理、德育工作、教科研、后勤保障、少先队及安全管理等方面,承担着大量的职能工作,其责任、压力与工作量远远超过了一个班主任。而且除校长与总务主任外,副校长与中层干部全部担任语数学科的教学任务。该校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为体现奉献精神,行政人员既不享受课时补贴,也不享受教师们的值班、加班补贴等,除校长外的所有领导均比学校年级组长低,与班主任差不多,只比非班主任教师高一两千元。工会主席与会计的考核,该校也无特殊之处,是在镇校长会议统一意见后统一执行的。不担任行政职务的一名支委是从总务主任退居二线的原张渚镇第二小学校长,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全年给予1000元考核奖励也在情理之中。

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按照文件规定操作,全镇统一,没有任何不当之处。

三、关于骨干教师的考核。

近几年来,桃溪小学在提高师资素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拥有的11名骨干教师,大部分是近几年培养的,他们注重自身专业提升,且不遗余力地示范引领与热心指导,使校级骨干梯队逐步形成。因此学校的骨干教师必将越来越多,这是好事。向骨干教师倾斜,给予骨干教师一定的奖励,是市委市政府文件的明确规定,也是实施绩效工资的目的之一。其中校长蒋菊妹,担任心理及经典诵读课,协理员史佩英,不在一线,按照张渚镇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主持召开的实施绩效工资校长会议精神,这两位同志可享受2009年骨干考核。但为便于今后工作的开展,今年开学初校长蒋菊妹已将骨干考核款退回到了学校公用经费账户。

四、其他情况

1、该校将教师的“岗点值班、看护、加班和食堂值班”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完全符合文件精神。来信人认为这些都应从“小金库”(实际上这是她对“学校公用经费”的错误理解)支出,是不符合文件规定的。经查证,桃溪小学不存在所谓的“小金库”。

总之,从今年开学以来的情况看,实施绩效工资后,桃溪小学绝大多数教师工作积极性都很高,继续保持原先的良好精神面貌与工作习惯,并没有在待遇问题上、工作问题上斤斤计较。至于极少数教师还有这样那样的想法,我们与学校将进一步做好教育与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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