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知识竞赛题库

更新时间:2024-05-18 12:3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教师组题库

一、 必答题

1.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什么什么原则? 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2.问:学院“三好学生”评定,要求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多少分以上? 答:75分。

3.问:根据《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累计旷课多少学时学院将给予记过处分? 答:50-64学时。

4.问:利用手机、无线耳机各类接收电子产品等各种现代通讯工具进行作弊者,将给予什么处分? 答: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5.问:窃得财物价值100-500元以下者给予什么处分? 答:留校察看。

6.问:未经允许夜不归宿者给予什么处分? 答:警告。

7.问:经学院与贷款银行协商,贷款银行向我院学生提供学费和住宿费贷款,贷款额上限为多少元? 答:6000。

8.问: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9.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内长期工作岗位报酬标准时多少? 答:100-500元/月

10.问: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属于那种违规行为? 答:考试违纪

11.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走读协议有效期为多久? 答:1年

12.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规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占别说总数的百分之多少? 答:10%

13.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被处以治安警告者给于什么处分? 答:警告或严重警告。

14.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私接电源、使用违禁电器等行为给予什么处分? 答:通报批评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5.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违反课程学习纪律的处理办法》规定,干扰考试评卷工作,纠缠、威胁、诬陷评卷教师或工作人员属那一类违纪行为?

答:特别严重考试违纪行为。

16.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请销假管理办法》规定,学生请假三天以上两周以内需哪一级领导审批? 答: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批准。

17.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思想道德素质加分项,学生荣获省级表彰、奖励加多少分? 答:18分。

18.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班级测评评审小组成员有哪些? 答:辅导员、班长、学生代表。

19.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规定,优秀班集体的推荐名额不得超过班级总数的百分之多少? 答:15%

20.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生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哪些处分可以解除?

答: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21.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对于患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多长时间? 答:一年。

22.问:根据标准化寝室要求,标准化寝室得分在多少分以上为合格?

答:90分。

23.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学生平均成绩排在专业多少名? 答:前10%

24.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哈尔滨城市人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可列为哪一级经济困难标准? 答:特殊困难。

25.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需填写《黑龙江职业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还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6.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勤工助学的学生一学年有两门课程不及格如何处理? 答: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27.问:学生一门课程缺课超过多少学时,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

答:1/4以上学时。 抢答

1.问:学生各门课程在一学期累计几门课程不合格者,将予以通报预警?

答:一学期累计4门。

2.问:如发现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有铺张浪费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或在助学金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如何处罚?

答:一律收回并终止其当年助学金的发放,并根据情节给予以上行为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问:国家助学金评选具体条件是?

答:1.家庭经济贫困,生活简朴,能够出具证明材料。

2.在家庭经济困难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综合考评成绩优异者。

4.问: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名额比例如何分配?

答:一等奖学金按二、三年级学生数1%评定,二等奖学金2%,三等奖学金5%

5.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办法》参加补考条件是? 答:期末成绩在30分以上60分一下,理论课缺课1/4、实习(实训)不足1/3及期末考试30分以下的学生须进行补课后方可参加补考。

6.问:在什么情况下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

答:1.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不对参军的学生。

7.问: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当发生学生伤害事

故应急处理程序是?

答: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8.问:简述“11125”理念集合

答:即践行一个核心价值观:我们是学生的铺路石;坚持一个中心:一切以学生为中心;坚持一个工作标准:一切以学生满意为最高标准;实现两个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教育管理并重转变,由传统管理向内涵管理和全面服务转变;实践5个学生:认知学生、关心学生、理解学生、真爱学生、培育学生。

9.问: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在校学生、在职教师在哪些情形下教育考试机构将通报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予以解聘?

答:1.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2.组织团伙作弊的;

3.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

团伙作弊行为的。

10.问:我国实行教师资格制度,要取得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经历 3.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

11.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施行日期是

答:1995年9月1日

12.问: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如何处罚?

答: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13.问: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制裁措施的有哪些?

答:1.罚金2.拘役3.没收财产4.剥夺政治权利 14.问: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哪些?

答: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15.问:学院设立的荣誉称号有哪些?

答:优秀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16.问:黑龙江职业学院精神?

答:自强有为,兴业报国。 17.问:我院校风?

答:忠信、乐群、务实、创新、 18.问:我院办学理念?

答:立足产业,携手行业,服务企业,成就职业。 19.问:我国《劳动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多不得超过多少日

答:15日。

20.问: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什么样的活动?

答: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

风险题 20分

1.问:学院“三好学生”评定条件有哪些?

答: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75分以上,且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单科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

3.学年内未受过党(团)、行政等纪律处分;

4.体育成绩合格(一年级学生体育课成绩不低于70分;二、三年级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核成绩不低于75分)。 2.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在哪些情形下可认定综合测评成绩不合格? 答:1.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不足60分者;

2.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不改者; 3.严重违犯校纪校规,本学年内受留校察看处分者; 4.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3.问:简述“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答:1.“优秀班集体”的评审推荐工作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由二级学院奖励评审小组组织联评推荐。学院奖励评审委员会对二级学院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

示无异议后,学院印发表彰奖励决定。

2.“优秀班集体”的推荐名额不得超过班级总数15%。 4.问:学院选聘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有哪些原则? 答:1.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质良好;

2.学习成绩合格; 3.身体健康;

4.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5.有岗位专长者优先;

6.同等条件下,成绩优秀的学生优先考虑。

5.问:根据《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旷课将给于什么处分?

答:1.累计旷课20-34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2.累计旷课35-4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累计旷课50-64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4.累计旷课65-7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累计旷课80学时以上者,做退学处理。 6.问:国家助学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1.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为我院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且具备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经班级民主评议认定其诚信程度良好。

3.入学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

部门刑事处罚。

4.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符合银行及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7.问:休学学生的有关事宜的办理有哪些规定?

答:1.休学学生必须办理休学手续离校,路费自理,学院保留其学籍。

2.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的待遇,不享受助学金、奖学金。

3.休学学生户口不变更,学院不对学生在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

8.问:有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者,视情节给予什么处分?

答:1.情节较轻,经教育愿意改正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情节严重,经教育尚能改正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情节严重,经教育坚持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9.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予以休学

答:1.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因伤病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请病假、事假、缺课全部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3.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学院认为必须休学者。 11.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哪个权利?

答:1.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2.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

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3.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

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0分

1.问:在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和处罚中,有哪些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答: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

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2.问:简述标准化寝室要求

答:1.寝室外门口处粘贴寝室成员信息表,寝室成员床头卡填写清楚,粘贴在指定位臵。

2.寝室布臵要按标准化要求定点摆放,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3.桌上可放臵水杯等少量物品,人离寝室须将方凳臵于桌下。

4.被子干净、整齐一线;床单干净、整齐一线;床帏干净、整齐成一线。

5.床下备品整齐,有序摆放。

6.书架物品摆放整齐,储物箱上方不可摆放皮箱、衣物等。 7.水壶摆放成一线。脸盆内只可放臵洗漱用具,不可将脏衣服长时间堆放或浸泡脸盆中。

8. 寝室要时刻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 9.寝室地面及门口无垃圾、污水,保持清洁干净。 10.门、窗、镜子、玻璃干净无灰尘。

11.寝室门面干净无字迹,不粘贴海报、广告纸等。 12.柜子干净无污迹;日光灯具上无修饰物、无灰尘。 13.卫生用具摆放整齐,卫生角不可堆放垃圾和饮料瓶。 14.墙角无灰无蛛网、墙面无粘贴。

3.问:简述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程序?

答: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时间安排在每年9月,各二级学院指导辅导员在每学期期末将学生综合素质加减分情况进行整理、归档。

2.学生在进行学年个人总结、鉴定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提交班级测评评审小组评议。

3.各班测评评审小组在学生自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结合各种有效原始记载和证明材料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提交二级学院测评工作小组审核。

4.各二级学院在每年10月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审查、公示工作,并将审查结果报送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5.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经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生效。

4.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在哪些情形下,学院给于开除学籍处分?

答: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者;

5.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6.违反学院规定,严重影响学院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7.屡次违反学院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5.问:在哪些情形下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答: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问:学生在哪些情形下,不得转学 答: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艺体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录形式录取的;

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

6.拟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7.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 8.跨学科门类的 9.应予退学的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7.问:关于事假请假有哪些管理规定?

答:1.学生在校学习,一般不准请事假。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手续齐全。

2.学生请事假必须学生本人持假条逐级审批。

3.实习、毕业设计的学生请假,必须先经主管教师同意方可审批。

4.请假超过1天以上的学生在被准假候,离校前必须到学生工作处登记后,方可离校,请假条应保存,以备销假及核查时为据。

5.审批、登记手续不完备便离校,按旷课处理。无正式请假条的请假、学生越级请假、教师越权准假均视无效请假,一律按旷课处理。

6.请假期满,须及时向辅导员销假,并到学生工作处登记销假,超假按旷课处理,销假时须出示“请假条”。

7.请假期间一般不准超假。因极特殊情况需超假,应有充

分理由及证明,并经辅导员认定,可按请假处理,否则作旷课处理。

8.班长无权准假。但请假者须向班长出示请假后的请假条,一边记录考勤。否则,班长有权按旷课记载。

9.节日前后,一般不准连接法定假日批准请假。节前请假,必须节前返校。节日回家晚归,除有极特殊理由,经严格审查后,学生处长审批,否则一律按旷课计。因故开学晚归,须事前来信、来电,归校后及时说明情况,证据清楚、理由充分,可按事假处理,否则按旷课处理。打招呼的请假无效.

8.问:已经有违纪处罚的学生达到什么条件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理?

答: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纪行为危害后果,确有悔过行为的;

2.受他人胁迫的违纪行为或在共同违纪中起次要或辅助的;

3.配合学院查处违纪行为有立功表现或态度积极的; 4.违纪后主动交代的;

5.由于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 6.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间的违纪行为; 7.残疾学生因生理原因违纪的;

8.其他以本办法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理的。

9.问:办理治安案件时有哪些行为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2.超过讯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10.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家庭人均收入处于哈尔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在哪些情况下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答:1.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下岗(失业)的;

2.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3.家庭成员中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4.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5.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6.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 7.本人残疾的;

8.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学生组题库

一、必答题

1.问:学生成绩考核的方法可分为哪几种形式? 答: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技能操作等 2.问: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多少元? 答:8000元。

3.问:根据《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动手打人造成轻伤者可给予哪些处分?

答: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4.问:根据《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损坏价值100-200元物品者给予什么处分? 答:严重警告。

5.问:学生打麻将者除没收麻将外给予什么处分? 答: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6.问:未经允许夜不归宿者给予什么处分? 答:警告。

7.问: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 答:16 周岁

8.问:毕业生在就业后,其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龄从什么时候计算 答:报到之日起

9.问: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

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答: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10.问: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属于哪种违规行为? 答:考试作弊。

11.问:期末成绩在什么情况下的学生可以被允许参加下一学期的补考?

答:60分以下,30分以上

12.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学生公寓内乱贴乱化或损坏公共设施扣几分? 答: 10分

13.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违反课程学习纪律的处理办法》规定,在校期间累计课程十门及以上经学期补考仍不合格如何处理?

答:予以降级处理。

14.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违反课程学习纪律的处理办法》规定,不按要求就坐,且拒不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属哪一类违纪行为?

答:较严重考试违纪行为。

15.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请销假管理办法》规定,学生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需哪一级领导审批? 答:分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16.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专业文化素质得分占总分比例为多少? 答:50%

17.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规定,在寝室使用电褥子、电吹风、等阻性违禁电器,公寓操行评定扣多少分?

答:10分。

18.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每年校园地贷款学生在毕业前多少天内办理缓考确认手续,签订还款协议?

答:毕业前60天内。

19.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在申请认定经济困难学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的。一经核实如何处理?

答: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20.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人毕业后申请留学的,贷款如何处理? 答:应主动通知原经办银行并一次性还清贷款。

21.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贷款学生毕业后需开始偿还贷款利息,在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几年内全部还清? 答:6年。

22.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社团管理办法》规定,社团经费的主要来源是?

答:学院支持和自筹相结合,自筹为主。

23.问: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逾时以旷考处理,试卷发出多少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答:30

24.问: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几月几日? 答:12月4日

25.问: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

答: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26.问:黑龙江职业院校训为? 答:厚德强技,行知合一。

27.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纪律处分有哪些?

答: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抢答

1.问:根据学院《学生违反课程学习纪律的处理办法》规定,考试作弊行为分几类?

答:一般作弊行为、较严重作弊行为、严重作弊行为。 2.问:每学期考核成绩几门不合格,将予以降级处理? 答:每学期五门课程。

3.问:简述奖助学金评审程序

答:1.本人申请2.班级评议3.分院审核公示4.学院审批公示。 4.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规定,学院奖学金标准是?

答:学院奖学金标准一等每人每年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5.问:根据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违反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机房操作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于什么处分? 答:给于警告以上处分,并赔偿由此引发的损失

6.问: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任何犯罪都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答:1.行为触犯刑律

2.行为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3.行为人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

4.行为人对犯罪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

理态度

7.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几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答:5个工作日

8.问: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怎样对待?

答: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9.问:我国《劳动法》规定,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答:1个月。

10.问:我国刑法规定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 答:14岁。

11.问: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并创造什么样学习、生活环境?

答: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12.问:院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主要条件都有哪些?

答:1.能积极主动参加活动; 2.开拓进取,有创新意识;

3.表现突出,受到活动单位和有关方面好评

13.问:根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什么情况下课申请缓考? 答:考试前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者,可申请缓考,经批准视为缓考。

14.问:学生申请转学的条件有哪些?

答:学生一般应在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15.问:学生每学期除正常听课外,还需完成哪些教学环节才能

参加考核?

答:课程规定的作业、实验、实习实训等教学环节。 16.问:我国刑法对效力范围的规定以什么原则为基础?

答:属地原则。

17.问:根据我国宪法,哪些情况下公民享有物质帮助权 ?

答:1.公民在年老时2.公民在疾病时3.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风险题 20分

1.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仪表端庄、尊师爱校、团结互助

5.在校期间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百分之十,且无不及格科目。 2.问: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有哪些?

答:1.“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获得者应该是班委干部或学院、分院学生会干部,任期不少于一年;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日常工作积极主动,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群众基础好,有较高威信;

3.学习勤奋刻苦,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70分以上,且排名在班级前50%,学年内无补考科目;

4.学年内未受过纪律及党、团警告以上处分;

3.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应予以退学?

答: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6.本人申请退学的。

4.问: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故意伤害他人如何判罚? 答: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

5.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哪些行为属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处以罚款? 答:1.强行进入场内的

2.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3.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

4.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该工作人员的,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5.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6.问: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具体条件?

答:1、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在校期间综合考评成绩在学年、专业排名前30%以内,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70分并且无不及格科目(选修除外)。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能够出具证明材料。 3.家庭经济同等困难情况下,优先考虑综合考评成绩优异者。

7.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法履哪些义务?

答: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学院管理制度

3.努力学习,完成学院规定学业;

4.按规定缴纳学费、书费、宿费等,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

学金的相应义务

5.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8.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在哪些情形下不予解除处分?

答: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

2.策划、组织、参与群体性恶性事件; 3.触犯刑法、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4.毕业学年受纪律处分;

5.在校期间累计两次以上受纪律处分。

9.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学生利用计算机及网络进行破坏将如何处理?

答:1.制造、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未经批准破译他人密码,非法盗取、公开或删改他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在网络上利用学院、分院名义发布虚假通告或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诽谤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其他故意破坏、污染计算机网络的行为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0.问:依据《消防法》,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哪些事项? 答:1.使用各种水源

2.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3.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4.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11.问: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法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答:1.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应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应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4.应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

学金的相应义务;

5.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

德和行为习惯;

6.应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0分

1.问: 根据《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哪些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将给予处分?

答:1.不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不按指定座位就坐者。

2.不服从监考人员对其证件检查者。

3.不在试卷规定位臵填写自己的姓名及学号,且不听从监考教师指正者。

4.影响考场秩序,并不听从监考教师批评劝告者。 5.在考试时间终止后不停止答卷者。 6.偷看他人试卷者。

7.为他人作弊传递试卷、纸条或利用通讯工具有意供他人抄袭者。

8.要求他人提供答案者。

9.有违纪行为,不听监考人员劝阻警告者。 10.纠缠教师更改试卷答案或考试成绩者。

2.问:根据《黑龙江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以退学:

答: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院要求的;

2.在校期间(含休学)超过基本学制三年未完成学业者; 3.休学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4.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5.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6.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7.学生报考其他高校,须办理退学手续的;

8.隐瞒既往病史而被录取在限考专业,不能坚持学习的;

9.本人申请退学的。

3.问:依据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哪些作弊行为,可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答:1.曾因考试违纪受过处分再次作弊者

2.以各种手段窃取试题者

3.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证据确凿,而态度极其恶劣者 4.用手机无线耳机各类接受电子产品等各种现代通讯工具经行作弊者

5.找人替考者 6.替他人考试者

7.抄袭他人试卷和各种禁带资料

8.考试前预先在身体、衣服、桌凳、文具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者

4.问:“优秀班集体”评定条件有哪些?

答:1.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班级规章、制度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在学院的各项纪律、卫生及文体活动评比中成绩优秀; 3.全班同学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对任何公开和隐蔽地煽动和组织闹事、破坏稳定的言行能及时反应并批评制止。

4.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做到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全班同学学习成绩在优良以上的占70%以上;

5.尊敬师长,自觉服从学院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维护公共秩序,讲文明懂礼貌,讲卫生,宿舍整齐、干净、学年内班级所有寝室都没有被评为年度最差寝室;

6.同学间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各分院融洽; 7.班级各项会议、活动记录完备,每学期不少于10次; 8.经常开展有利于同学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院、分院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体育合格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9.学年内受到学院纪律、党、团处分三人次(含三人)以上的班级取消评选资格。

5.问:简述“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答: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75分以上,且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单科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

3.学年内未受过党(团)、行政等纪律处分;

4.体育成绩合格(一年级学生体育课成绩不低于70分;二、三年级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核成绩不低于75分)。 6.问: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代替上课情况的给予什么处分?

答:1.给予代课双方当事人记过处分;代替上课的组织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2.班级干部知情不报、刻意隐瞒的,免去班级干部职务,并给予班级主要负责人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其他班委警告处分。 7.问:根据学院《学生违反课程学习纪律的处理办法》规定,按作弊行为分为三类,如何处分?

答:1.一般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目成绩计为零分,并予以记过处分。

2.较严重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目成绩计为零分,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严重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并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8.问:简述严重考试违纪行为?

答:1.严重违反考纪,影响正常的考试秩序,造成考试事故;

2.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3.离开考场未交卷;

4.将试卷(答题卡)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5.有其它严重违纪的行为;

6.因无故缺考考生,本门课成绩均以零分记载,注明“旷考”等字样,该门课程不准参加学期补考。 9.问:简述学生走读办理要求?

答:1.办理走读的学生必须有直系亲属(父母、哥姐)住在哈市或经直系亲属同意并签订走读协议,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

请,由所在二级学院核实学生情况是否属实,如不符合要求,不予办理。

2.签订走读协议时必须要求学生家长亲自来校,不允许其他人代签,学生家长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签订走读协议3天内必须搬离寝室。

3.走读协议一经签订,取消该生在校床位。 4.走读协议有效期为1年。

5.实习生可由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报学生处办理退宿或走读手续。

10.问:简述黑龙江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条件

答: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都起表率作用;

2.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要求;

3.在校期间,未受过党(团)、行政等纪律处分; 4.在校学习期间无补考,毕业综合测评成绩在70分以

上,且学习成绩在班级30%;

5.顶岗实习期间表现较好,实习成绩优异,论文答辩优

良;

6.通过自己努力,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或创业项目。

11.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1.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2.违法事实和证据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5.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

径和期限

6.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b47.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