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机制的意见

更新时间:2023-11-24 15:5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机制的意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鹤政[2009]19号 【发布部门】鹤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6.01 【实施日期】2009.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机制的意见

(鹤政〔2009〕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两个构建”、实现“两保”目标,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确保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按时开工,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就我市建立重点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联审联批范围和事项

联审联批主要范围为:市重点项目、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列入省“8511”投资促进计划项目和省重大工业结构调整项目(以下简称四类项目)。联审联批事项要达到项目开工所需的基本手续,需上级部门审批或办理的事项应做好初审及上报工作,主要内容包 1 / 2

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备案项目的审查意见;项目用

地预审意见、项目先行用地审批或用地审批;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书;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审批;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等。 二、建立联审联批机制

根据省政府要求,为做好与省联席会议的衔接,市、县区分别建立联审联批机制,即联席会议制度。两级联席会议要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召开3次,县区联席会议一般每月1日、10日、20日召开,市联席会议一般每月5日、15日、25日召开。

市联席会议由市大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召集,负责听取四类项目开工情况和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规划、建设、人防等部门项目审批办理情况汇报,安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azt.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