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认定的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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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认定的历史演变 孙宅巍
近年来,日本一部分顽固坚持军国主义立场的右翼势力,为了否定南京大屠杀暴行,制造了种种奇谈怪论,竭尽颠倒黑白之能事。其中,认为中国方面关于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随意变化”,便成了他们进行翻案活动的重要依据。1984年,日本拓殖大学讲师田中正明在《“南京大屠杀”之虚构》一书中,一口气列举了中国大陆和台湾、香港等地区15种书报、资料中30万人、42万人、20万人、几十万人、10万人、30~40万人等6种不同的数字,认为它们“如同恶性肿瘤般地不断出现,而且开始不受约束,随意变化”(注:[日]田中正明著、中国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译:《“南京大屠杀”之虚构》,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第44~45页。)。1998年,日本亚细亚大学东中野修道教授在《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一书中,专门列出一章,列举中外军事法庭在不同阶段、不同场合提出过的不完全相同的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指责法庭“判决的内容”“不停地变化”,“不管其(按,指南京大屠杀遇难者)具体数字多少,只要能够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刑,也就达到他们的目的”(注:[日]东中野修道著、严欣群译:《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260~261页。)。同年,日本退休职员松村俊夫在《南京大屠杀大疑问》一书中,也列举中国方面关于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曾经出现过10万人、20万人、30万人、40万人和50万人等不同说法,诬称其为“将死亡人数进行夸大”,“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使得“有疑问的文件全都成了判决的根据”(注:[日]松村俊夫著、赵博源等译:《南京大屠杀大疑问》,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284、212页。)。上述日本右翼势力代表人物的谬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均抓住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的认定问题,大做文章,将事实诬陷为“谎言”,将谎言捏造为“事实”。
本文拟通过全面回顾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认定的历史过程,论述其在各个历史阶段的表现特点,以维护史实,戳穿谎言,正确地总结历史经验。 30年代:各自叙述,原始认定
自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前后,攻击南京的日军便在南京及其近郊开始了有计划、有预谋的大规模屠杀。这种屠杀,少至一二人、三五人、十余人,多至数千人、数万人。南京一时血流成河,尸塞街巷。差不多与日军屠杀暴行同步,其暴行的消息以及被屠杀的人数,便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到国内外,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与震惊。其中,对于被屠杀人数的估计,不外三种情况:
一是曾经避难于南京城内的难民和放下武器的军人根据自己耳闻目睹的事实,作出的估计。某文化机关职员李克痕,在沦陷后的南京住了5个月,于1938年6月逃出南京后,发表《沦京五月记》,内称:“据统计,到五月初,由红十字会掩埋尸身二十七万”(按,此说可能是将所有埋尸活动都记在了“红十字会”项下)(注:李克痕:《沦京五月记》,汉口《大公报》1938年7月连载。);军医蒋公谷在南京城陷后,逗留城内两个半月,有《陷京三月记》之作,文曰:至1938年2月13日,被日军惨杀难民尸体,为慈善团体埋葬“编号登记的已有十二万具了”(注:蒋公谷:《陷京三月记》,1938年8月武汉出版。);原南京守军营长郭歧,曾于城陷后躲入难民区3个月之久,他逃离南京后,将见闻写成《陷都血泪录》,在1938年8月连载于西安《西京平报》,文中慨叹:“十余万可怜的同胞皆作了机枪下的鬼”(注:郭歧:《陷都血泪录》,《西京平报》1938年8月连载。)。
二是中国新闻记者根据寻访所得资料,作出的估计。其中,中央社记者经向1938年2月初逃离南京的难民寻访,报道“两阅月间,我市民被屠杀者约有八万人之多”中央社讯:《陷后南京惨象》,武汉《大公报》1938年2月20日。)。据记者范式之估计,南京自失陷三月以来,“被屠杀者,至少在十万以上”(注:范式之:《敌蹂躏下的南京》,见《侵华(注:
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25页。)。另一位中央社记者根据1938年5月对难民的寻访,也作出与范氏大致相同的估计。该记者在报道中称:“计自去年十二月十三日起,至今年三月底离南京时止,留京同胞之被惨杀者不下十万人。”(注:中央社讯:《南京同胞惨遭蹂躏》,见中央档案馆等合编《南京大屠杀》,中华书局1995
年版,第181页。)
三是留在南京的外国传教士和外侨根据自己的见闻作出的估计。美国《每日电讯报》于1月下旬报道称:“一位传教士估计南京一地被杀害的人数达2万”(注:朱成山主编:《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外籍人士证言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26页。)。英国《曼彻斯特卫报》记者田伯烈,则在其名著《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一书中,引用一位外侨于1938年1月10日写成的书信资料称:“实则据掩埋的统计,尸体共达四万具”(注:[澳]田伯烈编著、杨明译:《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国民出版社1938年版,第58页。)。 纵观30年代中外人士对南京大屠杀死难人数的认定,多来自留城难民与外侨的个人叙述,对死难人数的计算带有原始的、直观的性质。其特点是:数字多样,差距悬殊,渠道多元。其估算人数少至2万人,多至27万人,中有4万人、8万人、10万、12万人等多种表述。应当承认,这些来自不同身份、不同国别的人士所叙述的情况,都出自其自身的所见所闻,都反映了南京大屠杀现场某一局部或某些局部的真实状况。这些对于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的各不相同的估计,为日后的科学估算提供了珍贵的前期信息。但同样也应当承认,上述的人数认定,由于时间紧靠南京大屠杀事件,人们还来不及对源于多种渠道的消息加以分析、消化和整理,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有自身的局限性,都不能单独成为对南京大屠杀全貌的完整的科学评估。
40年代:官方调查,依法判定
40年代前期,由于抗日战争仍在继续进行,中国官方既无力对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从容进行核查,学术界亦复无条件就此进行深入研究,因而对于遇难人数的表述,也只能是在30年代报道的基础上适当选择引用,并无新的突破与进展。国民党高级将领何应钦、陈诚发表于1946年的看法,正是这种状况的体现。何应钦称:在南京失陷后,“我民众及妇孺被蹂躏及惨杀而死者统计在十万人以上。”(注:何应钦:《八年抗战之经过》,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20页。)陈诚亦有与其大致相同的提法(注:陈诚:《八年抗战经过概要》,国民政府1946年印刷。)。
随着1945年抗日战争的胜利,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提到了中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的议事日程上。南京大屠杀暴行作为日本战犯的重要罪行,被中国政府列为重点调查的日本战犯案件。在调查期间,对于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曾出现过数种过程性的数字。南京市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迄至1946年4月10日,统计此项人数为295525人(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24页。);同年7月1日,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时公布,在前统计有29.5万余人遇难的基础上,又加上救济总署在救济死难者家属过程中统计出的96260人,称:“共计已有三十九万余人”,“据一般估计被害人至少在五十万人以上”(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38页。);同年12月31日,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检察官在对战犯谷寿夫的起诉书中,使用了“旷古惨劫之南京大屠杀,被害达数十万人之众”的模糊提法;(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90页。)至1947年3月10日,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谷寿夫战犯案件判决书》中,则郑重判定,在南京大屠杀暴行中,“我被俘军民遭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亭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604页。)。
在中国方面提供的证人、证言及统计数字的基础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于1948年11月4日开始宣判的《判决书》中称:“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二十万人以上”。这一估计,虽与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最后判定的“30万人以上”相差了10万人,但是它将这“20万人以上”限定于“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并补充说明,“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或以其它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判决书》还就“20万人以上”的判定进一步指出:“这种估计并不夸张,这由掩埋队及其他团体所埋尸体达十五万五千人的事实就可以证明了。”(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编:《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80~581页。)仔细分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与中国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死难人数的判定,不难发现,它们对于南京大屠杀暴行及其规模的认定,基本是一致的,并无实质性的分歧。思考。 50年代:沿用前说,重加肯定 1949年10月,中国的政局发生重大变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由于战后的日本政府,在美国的操纵下,与台湾当局非法签订“和约”,执行敌视新中国的政策,这就不能不引起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高度警觉。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作为前车之鉴,时时成为新闻舆论的热点。
因此,进入50年代后,中国方面仍然不断提起关于南京大屠杀死难人数的问题。归纳起来,这一时期对于死难人数的表述,大体是接受了中外军事法庭判定的数字,以“30万人”为主,也有“20万人”的说法。例如:1951年2月20日,《新华日报》以“南京人民行动起来/坚决反对美帝重新武装日本”为题,发表社论,内称:“南京人民没有忘记十三年前悲惨绝顶的南京大屠杀,中华门外血流成渠,雨花路边尸体如山,三十万以上的善良人民遭受了杀戮”(注:《新华日报》,1951年2月20日。)。该报在另一篇以“本报记者”名义发表的文章中,也提及在南京大屠杀中,“三十万人民剖肠裂腹,死于非命”(注:《新华日报》,1951年2月26日。)。3月11日,南京市第二届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南京分会及各人民团体还联合召开大会,“纪念在‘南京大屠杀’中惨遭日本军国主义屠杀的30万同胞,反对美帝国主义武装日本”(注:南京市档案馆编:《半个世纪的足迹》,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25页。)。《人民日报》于同年4月8日发表署名文章写道:“人们怎么能够设想可以叫南京人民忘记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开始达一月之久的三十万人的大屠杀?”(注:《人民日报》,1951年4月8日。)与上述提法稍有不同的是,1950年2月10日《新华日报》的资料研究室在一篇回顾南京大屠杀的文章中,则认为“统计被害人口总数在二十万人以上”(注:《新华日报》,1950年2月10日。)。
笔者认为,中国方面在50年代初对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的认定,基本上沿用了中国和远东两个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案的判定数字。这一阶段对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的认定,体现了以下的特点:第一,由于政权的更迭和当时的国际形势,回避了认定人数的文件依据。如上所述,“30万人”说与“20万人”说,分别出自前述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但这两个法庭一系被推翻的国民党政权所主持,一系由美国所操纵。在美蒋联手与新中国为敌,中国人民正在抗美援朝的情况下,当然不可能直接引述这两个军事法庭的有关判词。第二,由于新中国刚刚建立,百废待兴,并未对遇难人数开展新的调查和求证。这一时期,报刊上所出现的证人、证言,大多在两个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时已经出庭、出示过,如崇善堂堂长周一渔、与日军抗争的巾帼女杰李秀英,以及亲眼目睹日军在草鞋峡集体屠杀被俘军民5万余名的幸存者鲁sū@①等人的证词。第三,基本认定遇害人数为30万人,经过了慎重的权衡和选择。当时放在新生的人民政权面前,可供选择的遇难数字很多,少至数万人,多至50万人,都在报刊、文件中屡屡出现。人民政府不避忌讳,
大胆使用了政治上的宿敌国民党政权主持的军事法庭判定的数字。应当说,这是一种明智的、经过权衡的郑重选择。
80年代:深入研究,科学界定
作为50年代至80年代之间的过渡,在60年代和70年代,学术界开始对南京大屠杀暴行重新取证,并对大屠杀的遇难数字重新作出估计。1960年,南京大学历史系日本史小组的4位教师,组织7名学生,对南京大屠杀事件“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收集了许多难得的照片和资料,1963年写成了《日本帝国主义在南京的大屠杀》一书”(注:南京大学历史系编著:《日本帝国主义在南京的大屠杀》,1979年内部印刷,第1页。)。其内容先后在1963年和1978年南京大学校庆科学报告会上作了报告,于1979年3月作为内部刊物印刷交流。该书在列举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20万人”之说与中国方面“30万余人”、“39万余人”、“50万人”等种种说法之后认为:“由于三十万的数字比较具体,常为一般人所引用”,“据我们已经得到的材料,南京被害人数决不止此”,“总计被日寇屠杀,而有案可考的达四十万人左右”(注:南京大学历史系编著:《日本帝国主义在南京的大屠杀》,1979年内部印刷,第69、85页。)。南京大学师生在高兴祖先生的带领下,认真调查,悉心研究,对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作出了新的认定,为日后进一步深入进行南京大屠杀研究奠定了基础,作出了可贵的贡献。
80年代初,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辑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专辑》一书,其中收入了学术界对南京大屠杀事件的最新研究成果。该书的重要价值在于,作为新中国建立后介绍南京大屠杀的书籍,首次较为客观完整地介绍了中外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案的审判,同时重新恢复了关于“30余万人”惨死于南京大屠杀中的认定。(注: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史料选辑》代第4辑,1983年印刷,第5页。) 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之后,中国社会开始出现宽松研究民国历史的学术氛围。加之,自80年代初,由于日本少数右翼分子加紧了对历史上发动侵略战争和制造南京大屠杀等暴行的否定,理所当然地激起了中国人民的义愤。这些情况都促进了中国社会对南京大屠杀事件的深入研究。自1983年底起,由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政府直接负责,建立“南京大屠杀”编史、建馆、立碑领导小组和“南京大屠杀”史料编辑委员会。经过4年的努力,终于建成了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设立了13处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出版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稿》、《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和《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等配套书籍。这一巨大的系统工程,向全世界宣告了中国官方、公众和学术界经过认真的
、深入的调查和研究,所形成的一个具有全新内涵的共识,即: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在30万人以上。
“30万人以上”的重新确认,来之不易。一是广泛地发动了群众。经过全市各区县、街道和乡村普遍发动、认真搜寻,共发现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幸存者、目击者1756人,逐个登记造册,留下证言,为准确地估算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提供了大量可靠的信息。二是深入地挖掘了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以及北京、上海、南京、武汉、西安、重庆等地的图书馆等单位收藏的有关历史档案和报刊资料。据此,最大限度地汇集了前人的工作成果,为新的研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严密地进行了论证。来自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历时4年,反复讨论,反复推敲,终于得出了在现有条件下最有说服力的数字界定。
“30万人以上”的重新确认,有着全新的内涵:其一,将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界定
在“30万人”这样一个规模之上,基本上否定了或者不主张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10万人、20万人、40万人、50万人等过低、过高的估计。其二,贯彻了宜粗不宜细的原则,运用“30万人以上”这一稍带模糊的表述,不刻意追求并不现实的精确。其三,为日后的进一步研究和定论,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30
万人以上的重新确认,不是对40年代军事法庭判定数字的简单重复,而是
一种认识上的螺旋式的上升。首先,这是历史记录与现实努力的结合。自30年代起,人们已经为死难人数留下大量的口述资料与档案资料,此次工作中有许多新的发现,如:中国红十字会南京分会掩埋尸体22683具的按月逐日统计表,日军战俘太田寿男供认参与日军部队处理15万具尸体的供词等。这类新鲜资料的运用,使对遇难人数的估算,更加接近历史的实际。其次,这是官方调查与学术研究的结合。官方调查具有行政管理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它有力地保证了寻找幸存者工作的普及和彻底。高层次专家、学者的介入,使数字的认定具有学术研究的理论性和权威性。这两者的结合,保证了重新确认的数字更加真实和更加科学。再次,这也是具体统计与宏观把握的结合。此次的结论,对集体屠杀的遇难人数与尸体的掩埋、处理情况,都作了过细的统计与分析。同时,又对当时包括常住居民、滞留军人和流动人口在内的六七十万人口作了宏观的考察。事实
南京大屠杀的悲剧距今已经60多年,可以说,人们对于大屠杀中的遇难人数也探索了60多年,争论了60多年,中国人民对这一人数也调查、研究、修正了60多年。60多年中,遇难者的人数从10多万人,变化到50多万人、30多万人、40多万人,最后又回归到30多万人。为什么会不断变化?我们从这种变化中又体会到了什么?我认为,它至少给了我们三个方面的启示:
(二)关于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人数
在南京大屠杀的研究中,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人数争论最为激烈。在中国,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人数也经过了一个不断求证和确认的过程。在战后国民政府所进行的各种社会调查过程中,对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有29.5万、39万、50万等多种过程性的数字。(30)1947年南京国防部战犯军事法庭在《军事法庭对战犯谷寿犬的判决书及附件》中判定:“我被俘军民被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亭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31)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南京的暴行》的判决书中称日军在南京屠杀20万人以上。(32)而同一法庭在对松井石根的判决书中则称有10万人以亡被屠杀。(33)80年代以来,在人数问题上,中国学者基本上依据南京军事法庭的判决书,同时辅以新发现的资料进行论证研究。其计数方法有两种:一是将集体屠杀的遇难人数195000人和分散屠杀的77000余人相加,再考虑到其他未统计的数字,遇难人数已达30万人左右,二是根据慈善机构、私人、伪政权和日军掩埋的尸体数,得出遇难人数在30万人以上。(34)中国方面认为30万这个数字既是一个约数,又是一定意义上的确数。不过近几年来,中国学者对南京大屠杀死亡人数问题上的认识也出现了变化。如孙宅巍在其论著中多次指出:“重要的问题在于尊重历史事实,即:一要尊重和承认侵华日军任意屠杀南京同胞的事实;二要尊重侵华日军的这种屠杀还是‘大规模’的这一事实。在这样的前提下,具体的数字,是30万再多一些,还是30万再少一些,应当是可以讨论的。”(35)最近,在中日历史共同研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中方主席步平也明确表示,只要承认南京大屠杀的事实,牺牲者的人数不会成为共同研究的障碍。(36)
在日本,对于南京大屠杀的死亡人数却有不同的看法。据2001年日本《诸君》杂志2
月号对大屠杀派、中间派和虚构派的问卷调查,(37)在接受调查的23人中,认为死亡人数无限接近于零或因史料不足无法回答者有11人,这些人都是一直否认南京大屠杀的虚构派的重要成员,如渡部升一原刚认为死亡人数在2-3万人。此5人同上述11人有一定的区别,他们承认日军在攻占南京期间,曾、铃木明、阿罗健一、田中正明、松村俊夫、藤冈信胜、本正己等。中村粲、冈崎久彦、田边敏雄、樱井等4人认为死亡人数在1万人左右,发生过小规模屠杀中国平民和放下武器的俘虏。中间派代表人物秦郁彦没有参加这次问卷调查,但他一般认为死亡人数在4万人左右。
参加问卷调查的大屠杀派代表人物如藤原彰、江口圭一、井上久士、姬田光义、笠原十九司、吉田裕、高崎隆治等都承认南京大屠杀的事实,但对死亡人数也有不同的选择,除井上久士选择30万人以上(但作了补充说明称至少10多万),其他人大多认定在10多万人到20万人之间。不过笠原十九司回答尚留有余地,笠原说:“从现有的研究和资料能推测是十几万到二十万人前后(上下),随着今后资料的发掘、公开和研究的进展,被屠杀者数有可能增加。”(38)笠原的这一观点在他的《南京事件》和《南京事件与日本人》等书中一直都非常明确,其表述前后没有发生过变化。(39)不过笠原十九司认为,中国官方一直强调30万以上数字的绝对性反而为日本否定派所利用,导致大多数日本国民认为南京大屠杀是中国方面的虚构和夸张。(40)南京大屠杀死亡人数从无限接近于零到10多万、20万、30万人以上,其数字悬殊如此巨大,这在历史学研究中可能是前所未有的。造成这种奇特现象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第一手历史资料的欠缺,大部分资料均为战后调查的证人证言或战犯口供。其次是在讨论死亡人数问题时,对于处死被俘士兵是否合法有不同的观点。日本虚构派认为日军攻占南京城后,大量便衣兵藏匿在难民区,失去了交战资格,逮捕和处死这些便衣兵是合法的战斗行为,不能将这一数字计算在大屠杀死亡的人数中。(41)而肯定派和中国学者则认为,不经过审判程序、屠杀放下武器且丧失战斗力的中国俘虏是违反国际法的,而且日本兵在搜捕俘虏的过程中,只是根据外貌、口音等进行甄别,导致许多普通百姓也被当作俘虏处死。(42)
(30)参见孙宅巍:《澄清历史——南京大屠杀研究与思考》,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58页。
(31)参见胡菊蓉:《南京大屠杀史料集:南京审判》,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89页。
(32)杨夏鸣:《南京大屠杀史料:东京审判》,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07-608页。原文为:“在日军占领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城内和附近地区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的总数超过20万。这一估计并不夸大其词,而是可以通过埋尸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证据加以证实的。这些组织掩埋的人数多达155000人。他们还报告说,大多数死难者都是双手被反捆着的。而且,这一统计数字还不包括那些被焚烧的、被扔进长江的以及被日军以其他方式处理的尸体。”但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一数字尚不包括那些被焚烧的、被扔进长江的以及被日军以其他方式处理的 (33)判决书称:“在长达6~7周的时间里,数以千计的妇女被强奸,10万人以上被屠杀,难以计数的财产被抢劫和焚毁。”(杨夏鸣:《南京大屠杀史料:东京审判》,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10页) (34)参见孙宅巍:《南京大屠杀》,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436-440页。 (35)参见孙宅巍:《澄清历史——南京大屠杀研究与思考》,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74-275页。 (36)参见隽宁:《中日共同历史研究:大屠杀必须承认,牺牲人数不是障碍》,《青年参考》2007年1月2日。 (37)参见程兆奇:《南京大屠杀研究——日本虚构派批判》,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版,
第511-553页。
(38)参见程兆奇:《南京大屠杀研究——日本虚构派批判》,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版,第546页。
(39)参见笠原十九司:《南京事件》,岩波新书1997年版,第228页。 (40)参见笠原十九司:《南京事件与日本人》,柏书房2002年版,第222页。 (41)参见东中野修道:《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严欣群译,新华出版社(内部版)2000年版,第129-131页。
(42)有关从国际法角度来批驳日本否定派的论著请参见李恩涵的《日本军战争暴行之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新美隆的《从国际法看南京大屠杀》(《抗日战争研究》1997年第4期)、吉田裕的《南京事件论争与国际法》(收录在笠原十九司、吉田裕编《现代历史学与南京事件》,柏书房2006年版)。
(一)关于南京大屠杀中死亡人数问题的研究
南京大屠杀中遇难同胞死亡人数问题是南京大屠杀课题研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同时也是日本右派否定南京大屠杀的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孙宅巍在这方面曾进行过较为深入的研究,其先后发表的相关论文有:《30万同胞被屠杀的史实岂容否定》(《抗日战争研究》1991年第2 期)、《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中究竟有多少军人》(《抗日战争研究》1997年第4期)、 《关于南京大屠杀尸体处理的研究》(《南京社会科学》1991年第4期)等多篇论文。孙宅巍考证认为, 在南京大屠杀事件中,共有22.7万余具尸体分别为慈善团体、私人和伪政权收埋;在15万具被日军焚烧、投江的尸体中,扣除其与收埋数字重复交叉的部分,应有数万具尸体被焚尸灭迹;另有相当数量的尸体,由于种种原因,未被列入统计;还应在已统计的尸体数字中,酌量扣除数千具在战斗中阵亡的中国军人数字,这样,完全可以确认被害人数当在30万以上。(注:孙宅巍:《关于南京大屠杀尸体处理的研究》,《南京社会科学》1991年第4期。)针对日本右派否定南京大屠杀的活动,孙宅巍认为, 遇难同胞人数问题不是不可以讨论,但必须有一个前提,即承认南京大屠杀的基本史实,在这个前提下,遇难人数的讨论才具有学术性,否则,就不存在讨论的基础。(注:孙宅巍:《论南京大屠杀称谓、规模和地域的争议》,《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成果交流会论文集》,安徽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除了从宏观上研讨南京大屠杀死亡人
数外,近几年来,学术界还发表了一些通过具体个案来探讨屠杀真相的文章,如高兴祖通过对日军第十六师团在中山门外屠杀俘虏的考察,确认第十六师团在占领南京的最初几天中,大规模的扫荡有二次:一次是12月14日,地点在仙鹤门、尧化门附近,扫荡了7200人;一次是12月16日、17日,地点在马群、麒麟门与销石之间,扫荡了7000人。(注:高兴祖:《日本第十六师团南京中山门外屠杀真相》,《历史研究》1995年第4期。)刘萍、 章伯锋在《南京大屠杀中日军第十三、十六等师团杀俘问题的事实考证》中,根据现已发现的中日文材料,特别是参与南京大屠杀的原日军官兵的日记,对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杀害中国俘虏的事实及被害中国俘虏的下限人数做了进一步考证。作者认为“日军各师团屠杀俘虏人数为58000 名左右”(注:《安徽史学》1998年第1期。)。此外,朱成山、 段月萍等人的《初论日军在南京江东门一带的屠杀与遇难者尸骨的掩埋及其发掘》,对日军在江东门的屠杀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据中国方面史料,蒋介石说过:“我军在南京战死六千人”。这是战死的人数。当然,即使是战死者,也是由于日本侵略的结果,如果没有日本的侵略,这些人本来是不会死的。至于被屠杀人数,蒋说:“象这样地不管战斗员、非战斗员和不问老幼男女的大屠杀,达两个月之久,有说是屠杀三十万,有说是四十万,直至今天都还未能明了其确数”(46) (46)台湾
《蒋总统秘录》第十一册,第67页。
。日军屠杀后,据南京慈善团体红十会和崇善堂掩埋尸体的统计表,仅这两个团体就掩埋了十五万五千三百九十具尸体。每次掩埋,都有收尸日期,收尸地点,掩埋地点和尸数等记录,是日军屠杀中国军民的铁证。此外还有中国红十字会南京分会掩埋二万二千五百七十一具,日伪南京督办高冠吾丛葬无主尸体三千余具。居住上新河的湖南木材商盛世征等自费雇工,掩埋二万八千余具。市民芮芳缘等掩埋七千余具等等。全部合计共掩埋二十二万具。加上前述日军销毁尸体十五万具,扣除其间可能出现的一些重复和交叉,可以肯定,1947年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这一案件判决中认定的“被害总数三十万以上”(47) 《朝日新闻》,1987年7月7日的数字,是有根据的。 板仓认为:推定南京周围遗尸约五万具,其中出于日军不法行为而致死的约“一万二三千人”(41)。秦郁彦则认为被屠杀者为三万八千人至四万二千人。(42) (41)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
(42)花山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 (43)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
近10年发表的很多。经过研究和考证,进一步弄清了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屠杀的人数。有的著作指出,在南京大屠杀中,慈善机构共收埋尸体18.5万余具,市民私人自动组织掩埋同胞尸体3.6万余具,伪政权出面雇工收尸7400余具,日军动用部队掩埋和处理尸体15万具。将上述数字相加,再扣除收埋统计中可能交叉的数字,以及约1万名在战场阵亡的军人数,认定有30万人以上遇难应当是没有疑问的(66)。另外,日军还在南京周边各县残杀了无辜居民4.08万余人。在扩大占领南京周边地区过程中,又残杀无辜1.6万余人(67)。 有学者针对日本一些人否认当时南京城内有30万人的说法,指出1937年6月,南京市的常住人口为101.545万人,日本驻沪领事冈本在1937年10月27日给广田外相的密函中也曾说:“南京市内公务员和军人眷属均已避难,人口剧减。据警察厅调查,现有人口53万余”。加上守城的军人及难民,总数远超30万(68)。(66)孙宅巍主编:《南京大屠杀》,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438—440页。 (67)孙宅巍:《论南京大屠杀的准备、实施和延伸》,《江海学刊》2000年第5期。 (68)许华安、许书宏:《档案资料与南京大屠杀的研究》,《档案与建设》2000年第8期、《历史档案》2001年第1期。
孙宅巍主编的关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事件的最新学术专著《南京大屠杀》。该书由北京出版社出版,全书共分10章45节,计50余万字。著者运用来自国内和世界各地丰富的历史档案和口碑资料,论述了30万南京同胞惨遭日军屠杀的确凿史实,有力驳斥了极少数日本右翼分子翻历史定案的谬论,论述了南京大屠杀的背景、范畴、内容和历史影响
战犯军事法庭作出的“被害总数达30万人以上”的认定。其两种方法:一是举出千人以上的屠杀10起,遇害人数为19.5万人;3个较大慈善团体在上述10 起集体屠杀地点之外共收埋分散屠杀尸体7.7万具。以上两项合计已达27.2万人。 二是对分类人员埋尸的数字进行统计、归纳,共有慈善团体收尸18.5万余具,市民私人收埋3.5万余具,伪政权收尸7400余具,日军焚尸灭迹15万具, 简单相加为37.7万余具(实际应扣除交叉部分)。对于遇难同胞人数的讨论,著者以冷静、客观的态度写道:
死难同胞的人数,受到各种档案资料记载、当时的环境条件,尤其是南京沦陷前夕人口数的制约,把它估计少了或者估计多了,都会出现逻辑上的混乱和矛盾。重要的问题在于尊重历史事实,即:一要尊重和承认侵华日军任意屠杀南京同胞的事实;二要尊重和承认侵华日军大规模地屠杀南京同胞的事实。在这样的前提下,具体的数字,是30万再多一些,还
是30万再少一些,当然是可以讨论的。(该书第9—10页)
关于屠杀前的南京人口。日本少数右翼分子,为了推翻30万南京同胞惨遭屠杀的事实,在屠杀前的南京人口问题上大作文章,甚至不惜歪曲史实,将当时的南京人口缩小为25万人。以往有关论著在论及沦陷时的南京人口时,多将目光只集中于常住人口的变化上,而忽略了其他的人口因素。 该书根据当时南京市政府的人口统计资料和国民政府的军史资料,采用新的统计办法,将沦陷前的南京人口分为常住人口、滞留军人和流动人口三部分。著者写:当时南京除大批逃难者外,常住人口仍有50余万人,守城军人除战死及安全撤离者外,还滞留有9万人左右,此外, 还有逃难滞留至此的流动人口数万人,总数应在60万人以上。这使日本侵略军完全有可能在南京这片土地上,对30万以上无辜人民进行罪恶屠杀。该书对沦陷前夕南京人口的分析和论断,较为科学和准确地向人们揭示了南京的人口状况,也更加有力地戳
穿了少数日本右翼分子在南京人口问题上制造的谎言
其内容为英国《曼彻斯特卫报》记者田伯烈所拟的一篇“特别消息”,因而电文的内容应为田伯烈当时的所见所闻。同时,该电文中提及的30万平民被日军屠杀的时空范围,与南京大屠杀并不完全吻合,因而不能直接作为南京大屠杀有30万平民遇难的证明 有的将电文中对30万遇难者的统计,直接理解成为对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统计,称其为“中外有关记载中,最早提到南京大屠杀死亡人数逾30万的原始档案文件”。(注:祖立:《南京大屠杀又有新证》,《光明日报》2000年2月3日。)本文拟对此类讹误一一加以澄清。
“遇难者300000”的黑色大字,旱已用中、英、日三国文字醒目地镌刻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入口墙壁上。但是,镌刻的数字,并不等于终极的结论。同任何一个历史事件一样,人们对它的认识,始终处于不断深化的过程之中。
一、“30万人以上”遇难是目前最科学的认定对于南京大屠杀之谜,人们在认识上经历了若干不同的阶段,主要有:
第一,上20世纪30年代末,暴行真相的早期传播阶段。自1937年12月南京大屠杀事件发生起,至1938年春夏间,英美记者发出了最早的快讯,中国报刊发表了对难民的独家采访,驻宁外侨对日军暴行作出了强烈的抗议,国共两党进行了无情的揭露。通过这些渠道,南京大屠杀的真相被揭露无遗,但对遇难者人数的认定是原始的和多元的,存在着少至2万人、多至27万人的多种表述。
第二,抗战胜利后,审判战犯阶段。经过大规模的搜寻罪证和调查统计,最终将遇难人数界定为“30万人以上”。
第三,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早期学术研究阶段。这一阶段,开始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进行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的调查、取证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受国际形势与国内政治气候的影响,较多地打上了时代与政治的烙印。其具有代表性的研究结论是,遇难人数在40万人以上。 第四,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科学界定阶段。这一时期,学术氛围较为宽松,学术界对遇难人数进行了完整、系统、深入的研究,更多地强调了以史为鉴、正确总结历史经验的指导思想和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重新作出了“30万人以上”遇难的认定。不过,有关的理念与实证方法,尚需与时俱进、更臻完善。
经过60多年的艰难探索与求证,对于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问题,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价值。从总体来说,关于“30万人以上”遇难的认定和论证,是到目前为止,历史上最为科学和前沿的,也是最经得起检验与查证的。 二、认识方面需走出三个误区
纵观60年来对遇难人数探索、认识的历程,尚需勇敢地走出三个误区:
其一,求精。翻开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有关遇难者的数字,有称草鞋峡一处遇难人数为57418人的,有将总遇难人数定为34万人的。这样过于精确的人数表述,表面看来是精确了,实际上却更增加了实证的难度。历史不是数学,有时适当的模糊与笼统,保留一定的伸缩空间,倒更为可取。
其二,求多。对于遇难者的人数,过去曾经出现过40万人、50万人的说法;在大陆学术界基本认定为“30万人以上”之后,仍不断出现34万人、35万人等类的说法,并有攀升的趋势。上述各种说法,虽然都各有其相关的资料支持,但我个人以为,要注意克服求多、求高的心态。冷静、理智的态度,更有利于把这项研究做扎实,也更有利于得到各方面的理解和认可。 其三,求恒。恒者,不变也。把在一个时期中各方面较为一致的认定和提法绝对化,不愿意再听到不同的声音,不允许再有讨论的余地,即是这种求恒心态的表现。我认为,这种心态不利于学术研究的创新的深入。要有勇气承认,我们的学术探求是没有止境的,我们对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的认识也同样是没有止境的。 三、实证方面需完善的三个问题
一是,时空范围有待进一步界定。时间、空间一变,人口的基数和遇难人数的多少就自然地跟着变化了。而时间与空间又是密切相联的。时间愈向前推,则地域就必然跟着向外沿扩大。比较传统的说法,是以当时南京市管辖的12个行政区为范围。但是,很早人们就把江宁、六合的大屠杀暴行作为南京大屠杀的组成部分了。因此,要不要将既定的时空范围作适当延伸,以及如何科学地延伸?这些便成了我们面临的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是,尸体处理的交叉统计有待进一步理清。在迄今不止的尸体掩埋和处理的统计中,可能发生交叉的情况有:焚尸、抛尸入江与掩埋的交叉,初始掩埋与二次掩埋的交叉,一般掩埋队与市民群体以红字会或红十字会的名义掩埋同红字会、红十字会本身掩埋之间的交叉,伪政权掩埋与红字会掩埋的交叉,伪政权掩埋与其他慈善机构掩埋的交叉,国际委员会掩埋与红十字会掩埋的交叉等。我并不认为所有上列可能发生的交叉,全都重复统计了。但这种种可能发生的交叉情况,究竟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和改变现有的统计数字,这仍然是一个待解之谜。 三是,前期资料有待进一步挖掘。档案资料中的前期资料有着特别重要的价值,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实。在目前我们用来论证遇难人数的资料中,有的主要依靠后期资料,如崇善堂埋尸统计;有的不仅是后期资料,而且是孤证,如太田寿男关于日军处理15万具尸体的供词。对于这类情况,我认为,在没有有力的相反资料发现的情况下,它们的证明仍应得到认可;但与此同时,为了对历史负责,为了推动学术研究的深入,认真搜寻相关的前期资料,应是当务之急。 四、应当努力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实事求是,说起来容易,真正做到却不容易。古往今来,凡研究历史者,恐怕没有人敢于公开地讲,可以不要依据事实说话。
为何对于遇难人数的认定,特别需要强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为这是一个情况非常特殊、非常不利于收取精确证据的重大历史事件。不正视这种非常特殊的情况,不充分估计到这种非常不利于收取精确证据的事实,一味去追求精确的、过高的遇难人数,或者希望遇难人数一经认定就不再发生变化,这种心态,这种理念,本身就是不实事求是。如果我们认真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应当理解在遇难人数问题上曾经出现过的反复和波动,就应当有今后还会出现反复和波动的充分心理准备。总之,实事求是将指导我们一步步地接近历史的真实;反之,将会使我们自觉、不自觉地偏离历史的真实。
文章出处: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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