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6-07 01:29: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平安创建

汤河乡平安创建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推动平安农村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乡综治委决定在全乡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县平安建设工作要求,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使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农村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加快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村创建活动,力争2011年平安村达到80%以上;2012年以后 “平安村”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以小平安促大平安,不断提升全乡平安建设整体水平。

三、创建标准

平安标准:

本年度:1、无刑事案件;2、无被刑事处罚的人员;3、无越级集体上访和个人非正常上访;4、无邪教活动;5、无“黄赌毒’’现象;6、无群体性事件。

四、评选办法

“平安村”的评选按照“公正公开、民主透明、严格程序、

平安创建

统一标准、加强监督、优胜劣汰’’的原则,采取内部考核评比与社会公开评选相结合、自下而上评选推荐、逐级命名表彰的办法进行。

(一)实行星级评定。按照创建标准,乡每半年对各行政村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复查验收,全部合格为六个星,有一项不合格减少一个星。

(二)公示评选结果。乡通过设置固定板面或墙报等形式及时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每季度公示一次。

(三)命名表彰。被评为“平安村”的由乡政府命名表彰,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验收。

(四)进行动态管理。坚持谁命名、谁考核,谁表彰、谁负责的原则,对命名表彰的“平安村”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复查。对出现问题或不符合标准的,视其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命名等处理。

五、组织实施

(一)平安创建活动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由乡综治委具体组织,各行政村具体实施。村党支部书记为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

(二)村综治办负责建立村级社情档案、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治安乱点排查整治、信息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平安创建工作由村综治办具体组织实施,站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工作站下设治安、调解、信息、宣传四个小组,组长由村民组长或其它村干部担任。各村民小组可结合实际,根据工作需要,设治安、调解、信息、宣传四个委员,分别由党员、村民代表担任,在各组组长带领下组织本组村民开展平

平安创建

安创建工作。村警务室与村综治办等基层组织要形成创建合力,齐抓共管。

六、工作要求

开展农村平安创建活动是落实全县平安建设会议精神和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动全乡平安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加强督查指导。乡综治委把平安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责任目标和考核中,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采取督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总结和推广开展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经常到所联系的村督查指导,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严格评选标准。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群众认可、社会公认,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公开考评,认真筛选,严格审核,确保质量,优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采取群众满意度测评方式,检验创建工作成果。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不仅要撤销命名,取消本年度评选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创建的宣传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平安创建工作,开辟专版(专栏)进行集中报道,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本村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

平安创建

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乡综治部门要选择一批不同类型的试点,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推进创建活动。各村要通过设置固定板面、墙报、召开村民代表会等形式进行宣传。

(四)强化基层基础。各行政村要认真落实基层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综合治理等基层基础工作。重点抓好村治保、民调组织、专兼职治安巡逻队伍、技防设施建设,作好治安防范、民事调解、安置帮教、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反邪教、反非法宗教、远离毒品教育活动,禁止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五)严格兑现奖惩。乡综治委将把平安村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平安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被评为 “平安村”的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基层综治办组织制度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好的行政村,取消“平安村”评选资格;对工作落后、治安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村,严格责任追究,并对有关负责联系的综治委成员、包村干部等视情况给予警示、黄牌警告、戒免谈话、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资格、通报批评、重点管理、一票否决警示、一票否决等处罚。

中共汤河乡委员会

2011年3月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aj1.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