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617法学基础(法理学、宪法学)之宪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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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617法学基础(法理学、宪法学)之宪法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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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页,共 44 页 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617法学基础(法理学、宪法学)之宪法考研强化五套模

拟题(一)

说明:根据本校该考试科目历年考研命题规律,结合出题侧重点和难度,精心整理编写。考研强化检测使用。共五套强化模拟题,均含有详细答案解析,考研强化复习必备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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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题

1. 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

【答案】(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是随着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和变化的。但一般说来,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大类型。

(2)政权组织形式是指一定国家的人民,为实现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建立的不同类型的国家机关,以及由此形成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就本质而言,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试图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建立分权制衡关系,以约束公共权力及公共官员,以保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性质得以实现。

(3)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的关系在十: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是在国家权力归属已定的情况下,国家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采取的国家形式,实质上是一种国家权力的行使权,主要表现为公共权力在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一种横向权力划分,对国家权力行使权从性质上进行划分。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整体和部分的纵向权力划分关系。

2. 名义宪法与语义宪法

【答案】名义宪法是指宪法规范只是作为法的形式起作用,政治过程则不受宪法规范的制约即缺乏现实适应性的宪法。语义宪法是指在政治生活中可能得以运用,但往往被作为掌握权力的一种宣言手段或点缀物的宪法。

3. 宪法结构

【答案】宪法结构是指构筑宪法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有机组合和有序排列。首先,在一个国家里,各种不同的法律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宪法高居于各种法律之上,成为法律体系金字塔的顶点。其次,事实上,宪法结构指的是宪法形式的内部结构,而拥有较为精细内部结构的宪法形式只能是成文宪法典。从总体上来看,成文宪法的结构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为成文宪法的内容结构,即各种性质不同的宪法规范的排列次序;二为成文宪法的形式结构,亦即成文宪法的体例。

4. 宪法实现

【答案】宪法实现即宪法规范和宪法价值的落实,是指宪法的规范要求转化为主体的行为。从而形成现实宪法关系的状态。作为一个过程,则指现实宪法经过观念宪法的抽象,通过一定的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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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页,共 44 页 程序上升为成文宪法,然后成文宪法再经过观念宪法的评价作用来调节现实宪法的一个循环过程。

二、简答题

5. 简述休息权受侵犯时的救济程序。

【答案】(1)休息权的保障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体息的权利。”同时规定:“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体假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目前,我国劳动者的体息时间主要有:工作日中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用于休息和用膳的间歇时间;公休假日;法定休假节日;年休假;探亲假等。

(2)休息权受侵犯时的救济程序

①工会组织的救济。行业工会组织在维护劳动者休息权的职能,应当保障工会可以公正的开展活动,避免工会被企业操控的弊端,从而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得以实现。

②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防止发生侵害劳动者休息权的违法行为,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司法部门有义务、有责仟深入基层,定期、定时到劳动者身边进行维护劳动休息权的普法宣传活动。

6. 简述居民委员会与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关系。

【答案】二者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2)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3)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工作,应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

(4)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7. 简要阐述和评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关于公民财产权的保障规定。

【答案】修正案根据各国对私有财产保护的经验,按照三重结构的原理,即不受侵犯条款、征收征用条款、合理补偿条款,对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作出了规定,体现了保护体系和保护机构的完整性。

(1)将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

(2)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3)增加了对私有财产征收征用条款。

(4)增加了对私有财产征收征用的补偿条款。

8. 我国现行宪法涉及诉讼程序的相关规范有哪些?

【答案】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其规定的内容是国家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和制度。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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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页,共 44 页 讼程序制度作为基本的法律制度之一,宪法中当然应有涉及诉讼程序的规范存在。现行宪法中涉及诉讼程序的规范如下:

(1)宪法确立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是诉讼法程序的重要原则。

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诉讼中应当遵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宪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该条规定了逮捕的一般原则,而逮捕是刑事诉讼的重要强制措施。

(3)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是对于审判机关的规定。审判机关是审判权的载体,诉讼程序的主要参与者之一。

(4)宪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该条规定了公开审判制度和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的制度。这是为了更好保护诉讼的公正性而作的制度安排。

(5)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该条确立了人民法院进行独立审判的原则,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

(6)宪法第12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该条是对我国审判组织体系的规定。审判组织体系是确立审级和上诉制度的前提,法院的组织体制的完整性是整个诉讼制度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

(7)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该条规定确立了检察院的宪法地位,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也是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

(8)宪法第13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9)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对检察院组织体制和检察院职权独立的规定,是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

(10)宪法第134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该条是对诉讼中诉讼参与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权利的规定,同时还明确了保障这一权利实现的具体要求,如翻译的聘请和诉讼文书的语言要求。

(11)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是对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关系的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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