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地税局认真做好财务收支内审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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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地税局

关于财务专项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铁岭市地税局:

2011年8月,根据省党组安排,省局委托中介结构(辽宁华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局2010年度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内部审计。在肯定调兵山市地税局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会计基础工作、经费收支管理、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个人所得税问题、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不严格、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

我局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高度重视,局领导作出明确批示,主持召开了专门会议,就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按照责任明确逐一纠正的原则,安排部署了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认真整改问题,严明征管纪律。就本单位2010年以来,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项,我们及时足额地进行了补缴。并已经将补缴税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我局公章后报给了铁岭市地税局。

二是及时采纳建议,健全完善制度。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我局逐条逐项认真研究,有制度的强调今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没有制度的抓紧制定相关的内控制度或措施和办法。针对往来款管理工作的问题,我们严格控制暂付款和暂存款的规模,当年发生的往来款项在当年进行清理结算,不长期挂账。并于11月20日前对账龄时间比较长的进行了清理。

我局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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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支出把握“向基层、向一线倾斜”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

三是重视审计意见,规范建设程序。对审计指出的白条子入账和不合理列支问题,我们也已经进行了整改。并要求财会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严格执行《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做到日清月结,执行现金库存额规定,杜绝支付大额现金、白条抵库行为。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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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地税局

认真做好财务收支内审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2011年10月18日,铁岭市地税局下发了《关于调兵山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度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指出我局2010年度财务制度建设、责任落实、预算编制及执行、基本建设管理、政府采购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存在如下问题:一、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二,大额现金支付费用违反规定;三、未按规定设置账簿;四、其他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五、固定资产不规定;六、“三代”手续费管理不规范,对以上六个问题提出了处理决定。

针对本次审计存在的问题,调兵山市地税局认真对待,按照“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内审整改落实。对审计决定中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内部审计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规定进行纠正,补正。切实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使审计整改工作真正收到实效,促进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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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8x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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