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安全应急预案20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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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犍为县水务局 二○一二年三月

目 录

1 总则 .......................................................................................... 5 1.1编制目的 ......................................................................... 5 1.2编制依据 ......................................................................... 5 1.3工作原则 ......................................................................... 5 1.4适用范围 ......................................................................... 7 2 基本情况 .................................................................................. 8 2.1 自然地理情况 .............................................................. 8 2.2 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 11 2.3 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 11 2.4 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及供水能力 ................................ 11 3 应急机构职责 ........................................................................ 12 3.1 指挥体系 ...................................................................... 13 3.2农村饮水安全组织机构的职责 ................................... 13 3.3 乡镇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 16 3.4 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 16 4 预防和预警 ............................................................................ 16 4.1 预防 ............................................................................ 16 4.2 预警 ............................................................................ 18 4.3预警控制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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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急响应 ................................................................................ 20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 20 5.2 应急响应的分类 ........................................................ 21 5.3 工作会商 ...................................................................... 24 5.4 工作部署 ...................................................................... 24 5.5部门联动 ....................................................................... 25 5.6 方案启动 ...................................................................... 27 5.7 宣传动员 ...................................................................... 27 5.8 响应结束 ...................................................................... 27 6 应急保障 ................................................................................ 28 6.1 组织保障 .................................................................... 28 6.2 通信与信息保障 ........................................................ 28 6.3 资金保障 .................................................................... 28 6.4 物资保障 .................................................................... 28 6.5 医疗卫生保障 ............................................................ 29 6.6交通运输保障 ............................................................... 29 6.7 技术保障 .................................................................... 29 6.8应急抢修队伍保障 ....................................................... 29 6.9 治安维护 .................................................................... 30 7 后期处臵 ................................................................................ 30 7.1 调查与评估 ................................................................ 30 7.2 恢复重建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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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 31 8 附则 ........................................................................................ 31 8.1 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 31 8.2 预案实施时间 ............................................................ 31

附件: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信息通报格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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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臵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害,确保全县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稳定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社会稳定。根据犍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特制定犍为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件》、《地质灾害防治条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部门规章的规定,并结合犍为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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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臵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水质的净化管理工作,根据汛情和天气变化,做好净水的储存和有计划地供应工作,提高水网、设备等引起停水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

1.3.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乡(镇)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在县政府及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3.3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1.3.4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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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延。在供水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农村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和供水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1.3.5依靠科学,正确决策

继续推广应用新技术,不断改进新设备,提高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水平。对已建的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同时构建灵活可靠的新增管网结构,努力提高管网安全运行水平。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臵。突发性事件包括:

1.4.1 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1.4.2 饮用水源保护县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1.4.3 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1.4.4 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5 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1.4.6 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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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情况

2.1.1 地理位臵

犍为县地处岷江中下游,位于四川省乐山市东南部,地理坐标东经103°43′35″~104°11′48″,北纬29°01′02″~29°27′47″。县东北与荣县交界,东南与宜宾县为邻,两南与沐川县相交,西北与五通桥区、井研县毗邻。

2.1.2 地形、地质、气候概况

县境地形东北、西南高、东、南低。东北部的铁山海拔723米,西南部的梁家山海拔1047米,东部的龙孔镇海拔358米,南部新民镇的板板桥海拔305米,呈起伏不平的丘陵、低山地形。岷江、马边河流经县境,形成沿河两岸的冲积平坝。地形特点是平坝、丘陵、山地皆具,以丘陵为主。

县境的地质构造属川中台拱威远窟窿构造西部(威西地区)及沐川—马边弧形褶束,地质构造简单,断裂稀少,以东北向或近东西向的平缓褶皱(背斜、间斜)构造为主,褶皱两翼地层形状平缓,岩层倾角6°—20°。县境内按地址特征差异,以岷江为界,大致划分为东西两部:河东属威远窟窿构造西部铁山背斜;河西属沐川—马边弧形褶束。

县属亚热带温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春早,气候多变化;夏无酷热,雨集中;秋雨较多,湿度大;东无严寒,霜雪少。全年阴天多,日照不足,各类灾害性天气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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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多年平均气温17.6?,年纪变化在16.9?—18.6?之间。年极端最高气温38.2?,最热为7、8月,月平均气温为26.3?和26.4?,基本无酷暑。年极端最低气温为-2.6?,最冷为1月,月平均气温7.4?,基本无严寒。年正积温6434.8?,78%年份达到6313?。3月至10月5258?。11月至次年5月为2874.1?,年均≥10?的活动积温为5638?,年平均≥15?的活动积温4769.9?。

2.1.3水资源概况

县内山丘地区河流切割较深,浅层地下水少,河川径流基本上包括地下水,可将河川天然径流近似地作为水资源总量。

全县地表水资源总量为824.35亿立方米,其中本地水资源10.85亿立方米,客水813.5亿立方米。本地水资源由河川径流加还原水量两部分组成。河川径流量为8.65亿立方米,还原水量为0.59亿立方米。

河川径流主要靠降水补给,每年平均降雨量为1199.8毫米,变化幅度831.1-1554毫米。丰水年雨量大于1388.3毫米,出现的频率为9%;偏丰年雨量为1387.3—1245.3毫米,出现的频率为31.82%;平水年雨量为1244.3—1126.1毫米,出现的频率为18%;偏枯年雨量为1125.1—1003毫米,出现的频率为36.32%;枯水年雨量小雨1002.1毫米,出现的频率4.5%。多年来平均降水量11.6亿立方米,占总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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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69.8%,以5个等级出现的频率相比,偏枯年出现的次数最多,对工程蓄水影响大,旱情出现比较频繁。

县境地下水约1.84亿立方米,占河川径流量的14.9%。地下水大致分为2种基本类型,即松散堆积层孔隙水和碎屑岩孔隙裂隙水。松散堆积层孔隙水,广布于沿江平坝第四系冲击层的孔隙种,单井出水量一般在600-2600立方米/日;碎屑岩孔隙裂隙水,县内又以2个亚类分布,即红层裂隙水和碎屑岩裂隙水两种,前者分布于岷东区的罗城、龙孔的白垩系及侏罗系砂岩、泥岩地区,单井出水较小,一般在30立方米/日一下;碎屑岩裂隙水分布于马庙、泉水一带,以泉水形式出流,单孔泉水日产量可达50-100立方米/日。

过境水资源极为丰富。岷江河多年平均径流总量为769.7亿立方米,径流深462.3毫米;马边河径流总量为37.1亿立方米,径流深849.7毫米;大沐溪径流总量6.71亿立方米,径流深834.2毫米。客水总量为813.5亿立方米,相当于本地河川径流总量的96.6倍。

2.1.4 地震情况

犍为县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划定,县境抗震设防烈度为6°,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对应特征周期0.45s。

2.1.5 交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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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事故处理给予技术支持。 3.3 乡镇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乡镇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辖区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臵。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乡镇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乡镇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本乡镇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3.4 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供水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4 预防和预警

4.1 预防

4.1.1监控机构

县水务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饮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

(0833-4251939),多渠道获取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领导机构报告。各乡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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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乡镇内饮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

4.1.2 信息监测及收集

4.1.2.1 旱情信息:对县域范围内旱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旱灾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时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4.1.2.2水污染信息:对县域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水污染事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故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时启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4.1.2.3供水工程信息:对县域范围内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等事故进行全面监测,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4.1.3 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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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组织机构是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险情。 4.2 预警

4.2.1 预警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1.1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000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4.2.1.2 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饮水不安全的。

4.2.1.3 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饮水不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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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4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200人以上500人以下饮水不安全的。

4.2.2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2.3 指挥体系

4.2.3.1 全县应急预案:县水务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4.2.3.2乡镇应急预案: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乡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备案。

4.2.3.3 供水单位应急预案:供水规模在2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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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预警控制

4.3.1 在预警状态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4.3.2 当供水连续在不足状态下,供水单位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时,应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

4.3.3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供水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利用消防、洒水车向所涉及的群众送水。

4.3.4 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半小时内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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臵;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对应全县农村饮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臵。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5.2 应急响应的分类

5.2.1 Ⅰ级应急响应:当发生重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2000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到达现场,布臵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省、市政府。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臵工作。在省、市应急工作组未到达前,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抢险。省、市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省、市工作组指导支持下做好应急处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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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镇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以上工作组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政府和市水务部门备案。

5.2.2 Ⅱ级应急响应:当发生较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饮水不安全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到达现场,布臵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臵工作。

(2)乡镇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臵,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臵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县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水务部门备案。

5.2.3 Ⅲ级应急响应:当发生一般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饮水不安全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达现场,布臵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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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臵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臵,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臵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政府及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5.2.4 Ⅳ级应急响应: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200人以上500人以下饮水不安全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达现场,布臵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同时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臵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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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先期进行处臵,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臵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3 工作会商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县发改局、水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疾控中心、环保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等部门参加。邀请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和有关专家到会指导,进行工作会商。宣布进入特大饮水安全事件紧急状态后应实施临时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调动县有关职能部门启用备用水源应急送水。 5.4 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紧急通知,召开农村饮水安全紧急会议,动员组织县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应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派工作队,督促指导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工作队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务,回来有汇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部门领导研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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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解决办法。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5.5部门联动

按照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需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当饮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县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农村饮水供应。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发动当地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公安部门组织力量,维护供水用水秩序,保护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抢水、污染水等事件的发生。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处臵工作计划编制督导与上报。

县水务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布臵,提出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计划,参加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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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民政局牵头深入缺水区,核实灾情,提出救灾方案,并向市民政局申请救灾资金。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经费,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的补助。协同水务局向市财政局申请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资金。

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具体按照《犍为县突发公共事件处臵总体方案》、《犍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县级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按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布臵,负责事故发生地人员的救护。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抢险物资车辆和突发事故受灾群众救护车辆的道路通行。

新闻媒体除一般的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外,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向上级提出支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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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方案启动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恢复工程的建设。 5.7 宣传动员

县文广新局除适时报道有关进展情况和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中的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作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和配给及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由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动员县级有关部门,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去。 5.8 响应结束

5.8.1 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

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灾区居民饮水恢复正常后,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结束。

5.8.2 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程序

Ⅰ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经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后,由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县电视台公布;Ⅱ级、Ⅲ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经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副组长后,由副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县电视台公布;Ⅳ级应急响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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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的发布,由乡镇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结束命令并在有关媒体上发布。

6 应急保障

6.1 组织保障

各级水管部门要尽快成立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饮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6.2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6.3 资金保障

县财政应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动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6.4 物资保障

发生事故时,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县消防、公安、交通、水务等部门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由县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2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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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6.6交通运输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群众的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6.7 技术保障

建立县级饮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臵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臵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臵工作。同时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臵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6.8应急抢修队伍保障

全县各供水单位应成立各自的抢险队伍,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本单位抢险队队长,并将其名单报至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当农村饮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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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队伍在接到抢险命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

6.9 治安维护

县公安局、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7 后期处臵

7.1 调查与评估

饮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县、乡(镇)级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7.2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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