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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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规划目标与期限 性质与人口发展规模 用地布局规划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绿地系统规划 市政工程规划 综合防灾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 环境卫生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 实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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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荆州开发区建设,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以下条目。 第二条 规划范围

根据荆州开发区管辖的联合乡、沙市农场范围,以及周边岑河农场、岑河镇实际情况,结合本次总体规划修编所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指导,确定本次荆州开发区规划在下列范围内进行总体布局,分阶段实施:北至豉湖渠和荆岳铁路规划线,西南角至锅底渊路,南至长江及江北农场,东至沙市区岑河镇,西至豉湖路、三湾路,总面积约为55.07km2

(不含发展备用地)。其中中心城区部分39km2

,沙市农场集镇部分11.97km2

,联合乡部分4.1km2

。 第三条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 )2002年版 8、《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995年)

9、《荆州市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

10、《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25) 11、《荆州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15) 12、《荆州开发区联合乡及国营沙市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3-2010)》 13、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四条 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说明及附件三部分。 第五条 法定效力

文本是荆州市开发区的法定指导性文件,自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都应服从文本提出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并应符合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准则。下一层次的规划也应依据本规划进行编制。

第六条 规划实施

本细则经荆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需修改调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经批准后的解释权归荆州市城市规划局。

第七条 规划编制原则 1、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 2、与总体规划修编相协调的原则; 3、以工业产业发展为重点的原则; 4、实现资源与设施共享的原则; 5、塑造地域特色的原则; 6、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期限

第八条 规划目标

根据荆州市的经济社会现状、发展趋势和城市总体发展要求,结合开发区自身的优势和条件,因地制宜,近远结合,科学合理地确定园区发展目标和建设目标,通过用地布局、结构优化、居民点改造、市政设施配套和园区景观形象塑造,实现荆州开发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把荆州开发区建设成为荆州现代工业的聚集区,荆州科技创新的示范区,荆州城市发展的功能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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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分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限近期为2010年至2015年,远期为2016年至2020年。

第三章 性质与人口发展规模

第十条 性质

是荆州市以工业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综合区。积极发展机电、纺织、生物医药、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六大产业,主要承担产业中心、工业基地、港口运输与物流等工业产业和对外交通专业职能等功能。 第十一条 人口发展规模

至2020年规划期末,荆州开发区人口规模为:居住人口约32万人。

第四章 用地布局规划

第十二条 规划布局结构

荆州开发区在功能布局结构上通过绿化水系和道路分为六大园区,在此基础上细分为多片功能区,整体形成“一心、两轴、六园区”的规划结构。

1、一心:综合服务中心。

荆州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区域良好的自然环境和区位优势,围绕区内范家渊处布置公共绿地,形成新区的生态绿化核心区,以高起点、新思路及发展的眼光构筑荆州城东片区的行政办公、金融服务、文化娱乐、教育卫生及商业、居住中心,营造荆州开发区投资新环境,为荆州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规划在荆东大道北端豉湖渠以南布置生活服务中心,主要为企业及周边居民提供生活服务设施配套。

2、两轴:横向荆沙大道+纵向东方大道交通景观、产业发展轴。

3、六园区:规划区内的主要功能用地分区,(不包括下河线以西综合工业区) 。六园区从北至南为:农副产品工业园、电子工业园、生物医药工业园、机械工业园、纺织印染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建材工业园。

第十三条 工业用地布局

考虑到开发区的建设分期和各类产业功能用地的特点,规划将同一产业链或者类似的产业实行集中式布局。从减少污染、对港口的利用、产业链的联系及现状基础角度出发由北至南依次布局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2095.85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8.15%。其中一类工业用地605.19hm2,二类工业用地942.25hm2,三类工业用地548.41hm2。

第十四条 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1081.85hm2,区内的居住用地主要作为产业工人的配套宿舍区、为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配套的中高级住宅区及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区。居

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的形式并配套一定的公共绿地和居住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形成相对独立,配套相对完善的生活区。 第十五条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公共设施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体育用地、文化娱乐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等。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264.1hm2。 第十六条 其他用地的布局

1、绿地规划

规划区内绿地总面积为831.29hm2,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5.09%,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242.59hm2 (包括玉桥公园公共绿地、范家渊公园、西干渠滨水公共绿地以及规划的居住区公园等),防护绿地面积为588.7hm2。

2、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120.98hm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2%,主要包括供应设施用地、邮电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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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3、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区内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790.16hm2,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34%。

4、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在沙市农场内沙洪公路以西设置物流、仓储用地,以便与港区建设相衔接,用地面积约277.40hm2。

5、预留发展用地

规划开发区两处预留发展用地,一处为规划区南端化港河北侧,荆监一级公路东侧,纺织工业园南侧布置了预留发展用地,用地面积约158.54hm2。另一处为规划区北端,农副产品工业园西南布置了预留发展用地,用地面积约264.72hm2。 第十七条 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号 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 (hm2) 1 R2 二类居住用地 1081.85 19.64 2 C 公共设施用地 264.1 5.01 C1 行政办公用地 26.85 C2 商业金融用地 160.14 其 C3 文化娱乐用地 14.67 C4 体育用地 5.57 C5 医疗卫生用地 11.79 C6 教育科研用地 39.69 中 C7 文物古迹用地 2.80 C9 其它用地 2.59 3 M 工业用地 2095.85 38.15

其 M1 一类工业用地 605.19 M2 二类工业用地 942.25 中 M3 三类工业用地 548.41 4 W 仓储用地 277.41 5.04 5 T 对外交通用地 45.69 0.83 6 S 道路广场用地 790.16 14.34 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20.98 2.2 8 G 绿地 831.29 15.09 其 G1 公共绿地 242.59 中 G2 防护绿地 588.70 9 合 计 5507.33 100

第五章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第十八条 荆州城东片区的规则路网由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组成。不同层次的路网尽量减少交叉特别是要减少对城市干道的影响。

第十九条 整个规划区区域范围内,由城市主干道和部分城市次干道基本形成了联系开发区、主城区和外部交通的“七纵七横”的主要道路结构。“七纵”指豉湖路、三湾路、月堤路、王家港路、东方大道、新东方大道、外东环路;“七横”指豉湖渠路、功能一路、沙岑路、荆沙大道、江津东路、北京东路、外东环接港区路。

第二十条 道路的等级划分

1、城市快速路

纵贯南北的东方大道、东西向的荆沙大道,双向6车道,红线控制宽度为60m。 2、城市主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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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内部的主干道包括七纵七横,红线控制宽度为不小于40m。 3、城市次干道

城市次干道主要为开发区内部各功能区的连接道路,红线控制宽度为20m-40m。

4、城市支路

红线控制宽度为15m-20m。

第六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二十一条 规划的绿地系统由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其中公共绿地包括规划的公园和绿化走廊。

1、公共绿地布局

绿化公园:在规划区的中部结合现状范家渊水系规划建设一处中央生态绿化公园。

绿化走廊:以东西向的西干渠、豉湖渠水系及荆岳铁路规划线为依托,结合南北向的铁路下河线、高压走廊,通过局部改造,形成纵横交错的绿化走廊。

2、防护绿地布局

为了道路的美化、满足工业区生产安全防护要求和降低工业对生活居住区的污染,规划在新区主、次干道两侧都设置了一定宽度的防护隔离带。为了体现规划的生态性,规划在重点在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设置宽达50-200m的防护绿带,以求将工业对居住的干扰降至最低。

第七章 市政工程规划

第二十二条 规划供水规模为50.02m3/d。规划给水管网成环网布置,输入干管沿区内道路布置,管径在DN200—DN1400,管网末稍压力应不小于0.25Mpa。规划

在柳林水厂下流约4500m外新建一座水厂,规模:远期50万m3/d。 第二十三条 规划区内的排水体制严格按雨、污分流制。

第二十四条 污水量按总用水量的80%计,约40万m3/d。污水经管道收集,并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西干渠、豉湖渠及化北港渠。

第二十五条 区内排水格局:沙岑路以北区域内的雨水就近排入豉湖渠。东方大道以西豉湖渠以南区域雨水就近排入王家港渠。荆江大堤南侧区域内的雨水排入长江。铁路以南区域雨水管网已形成,均排入豉湖渠,维持现状。

第二十六条 水系整治及雨水泵站:

1、疏挖整治西干渠、豉湖路、化北港渠等水系排渠,保障排水畅通和调蓄库容。 2、四湖总干渠处于暴雨洪峰流量时,豉湖渠、西干革命渠洲洪将受顶托,为保证沙市城区和开发区排涝,在豉湖渠上建设节制闸和雨水泵站,规模30 m3/s。 3、为增加城市排水能力,规划拟打通西干渠,为减少区内污水对下流的污染,在沙市区和开发区工业新区之间的西干渠上建节制闸,洪水时开闸排涝,枯水时由豉湖渠排水。

第二十七条 规划区远期用电负荷约为80万KW,规划兴建220KV常湾变电站,容量为2X240MVA。规划兴建荆州火电厂,容量为4X300MVA。规划建设110KV杨厂变,容量为3X63MVA。规划升压改造锣场变,容量为3X63MVA。升压改造观音当变,容量为2X63MVA。配套同步建设各变电站、电厂的220KV、110KV、10KV线路。

第二十八条 规划区总固定电话用户约为10万门、总因特网约为10万端口、总有线电视用户约为10万户。规划建设开发区电信一支局、二支局、杨厂局,近期建设规模固定电话和因特网为5门和5万端口,远期为10万门和10万端口。

扩容三湾局,近期规模达到固定电话和因特网为5万门和5万端口,远期达到为10万门和10万端口。规划沿城市主干道建设12孔弱电骨干通讯地下管网,沿次干道和分支道路建设6孔弱电分支通讯地下管网。同步建设接入网和光纤传输网。规划在城东区建设50个移动通信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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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63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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