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解读第10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04

更新时间:2023-05-24 14:0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七单元公司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解释1】公司境外国有资产,是指中央公司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公司(如下简称“各级子公司”)在境外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国有权益。

【解释2】中央公司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如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

【考点1】境外投资管理(P420)

1.列入中央公司年度境外投资筹划主业重点投资项目,国资委实行备案。未列入中央公司年度境外投资筹划,需要追加主业重点投资项目,中央公司应在履行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后报送国资委备案。

2.中央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有特殊因素确需投资,应当经国资委核准。

3.在重点投资项目实行过程中,浮现项目内容发生实质变化、投资额重大调节和投资对象股权构造重大变化等重要状况时,中央公司应当及时报告国资委。

【考点2】境外产权管理(P422)

1.产权登记

中央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发生如下事项时,应当由中央公司统从来国资委申办产权登记:

(1)以投资、分立、合并等方式新设境外公司,或者以收购、投资入股等方式初次获得境外公司产权;

(2)境外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范畴等公司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或者因公司出资人、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变化导致境外公司产权状况发生变化;

(3)境外公司解散、破产,或者因产权转让、减资等因素不再保存国有产权;

(4)其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情形。

2.资产评估

(1)中央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以其拥有境内国有产权向境外公司注资或者转让,或者以

其拥有境外国有产权向境内公司注资或者转让,应当聘请具备相应资质“境内评估机构”对标物进行评估,并办理评估备案或者核准。

(2)中央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独资或者控股境外公司在境外发生转让或者受让产权、以非货币资产出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经济行为时,应当聘请具备相应资质、专业经验和良好信誉专业机构对标物进行评估或者估值,评估项目或者估值状况应当由中央公司备案;

涉及中央公司重要子公司由国有独资转为绝对控股、绝对控股转为相对控股或者失去控股地位等经济行为,评估项目或者估值状况应当报国资委备案或者核准。

【考点3】境外公司重大事项管理(P423)

1.境外公司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中央公司核准:

(1)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或者变更公司组织形式;

(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发行公司债券或者股票等融资活动;

(4)收购、股权投资、理财业务以及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5)对外担保、对外捐赠事项;

(6)重要资产处置、产权转让;

(7)开立、变更、撤并银行账户;

(8)公司章程规定其她事项。

2.境外公司转让国有资产,导致中央公司重要子公司由国有独资转为绝对控股、绝对控股转为相对控股或者失去控股地位,应当按照关于规定报国资委审核批准。(单选题)【有关链接】中央公司重要子公司由国有独资转为绝对控股、绝对控股转为相对控股或者失去控股地位等经济行为,评估项目或者估值状况应当报国资委备案或者核准。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是乙中央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乙公司重要子公司。依照公司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规定,下列情形中,需报国资委审核批准是()。()

A.甲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B.甲公司为其她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C.甲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D.乙公司将其所持甲公司30%股权转让给法国商人丙

【答案】D

【解析】由于乙公司转让国有资产,导致甲公司(中央公司重要子公司)由国有独资转为绝对控股,应当按照关于规定报国资委审核批准。

3.境外公司发生如下有重大影响突发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中央公司;影响特别重大,应当通过中央公司在24小时内向国资委报告:

(1)银行账户或者境外款项被冻结;

(2)开户银行或者存款所在金融机构破产;

(3)重大资产损失;

(4)发生战争、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危及人身或者财产安全重大突发事件;

(5)受到所在国(地区)监管部门惩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6)其她有重大影响事件。

【例题·多选题】依照公司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规定,中央公司所属境外公司发生某些有重大影响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报告中央公司,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事件有()。()

A.境外公司开户银行破产

B.境外公司发生重大资产损失

C.境外公司受到所在地监管部门惩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D.境外公司所在地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答案】ABCD

第八单元金融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考点1】金融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P424)

1.金融公司,是指在国内境内依法设立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以及都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伙银行、信用社等。

2.财政部门是金融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单选题)

【有关链接】非金融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机关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例题·单选题】依照公司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履行金融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是()。()

A.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

C.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D.财政部

【答案】D

【考点2】金融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P424)

1.应当评估情形

金融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1)整体或者某些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3)合并、分立、清算;

(4)非上市金融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5)产权转让;

(6)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7)债权转股权;

(8)债务重组;

(9)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抵押或者质押;

(10)处置不良资产;

(11)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债或者接受抵债;

(12)收购非国有单位资产;

(13)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

(14)拟定涉讼资产价值;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评估其她情形。

2.评估范畴

金融公司浮现上述经济行为时,应按下列规定拟定评估范畴:

(1)整体或者某些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产权转让,应对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2)对子公司增资扩股时,因吸取新股东入股或者公司原股东未按照原有出资比例追加投资等,导致原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化,需要对子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估;以非货币性资产增资或者出资,还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

(3)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应对接受非国有资产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估,还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

(4)以债权转股权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应对拟转股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5)收购非国有单位股权,应对被收购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估;以非货币性资产收购,还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

(6)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接受非货币资产抵押或者质押,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债或者接受抵债,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

(7)收购非国有单位非股权类资产,处置不良资产,拟定涉讼资产价值,或者进行资产转让、置换和拍卖,应对所涉及资产进行评估。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624.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