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

更新时间:2023-11-25 11:5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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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二号黑体)

一、课程基本信息(小四号黑体)

1030014/ 1030183/ 2030024/ 2030033/ 2030042/ 课程代码 课程性质 必修课/限选课 课程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总学时数 学 分 开课单位 适用专业 64/48/32 4/3/2 经济法 ECONOMIC LAW 周4/3/2 学 时 讲课学时 60/45/30 实验学时 上机学时 习题课学 时 经济法学院 法学与非法学 先修课程 法理学、民法学 选用教材 《经济法教程》,顾功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主要教学 参考书 《经济法》,杨紫煊,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考核方式 开卷 本课程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法学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是法科学生必修课,对于学生构建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必不可少。 本课程在 专业课程 体系中的 地位和作用

二、教学安排及方式

总学时 64 /48/32 学时,讲课 60/45/30 学时,实验 4/3/2 学时。

学时分配表:

教学环节 教学时数 课程内容 第一编 第二编 第三编 第四编 第五编 第六编 第七编 总 计 讲 课 10/12/6 4/0/0 10/12/8 20/12/16 6/18/0 2/0/0 8/0/0 实 验 习 题 课 讨 论 课 上 机 参观 或看 录像 小 计

三、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第一编 总论

教学目的与要求:

1、 掌握经济法学基本知识及基本理论 2、 掌握经济法学研究方法

3、 运用经济法学基本理论分析、解决具体问题 4、 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 5、 理论联系实际

教学重点和难点:

1、 重点,经济法调整对象 2、 难点,经济法概念

教学方法和手段:

传统教学与多媒体结合。 教学内容:

第一章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第一节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一、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

概念——部门法的概念作为其所有研究的逻辑起点。 要素——概念都是由不同的内在要素构成。

在研究经济法的概念之前应该首先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旦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明确,经济法的概念就不言而喻。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的重要意义

只有准确界定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才能准确定义该部门法的概念,并同时勾勒出该

部门法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基本框架,从而奠定本部门法研究的理论基石。

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这是外部论争的主要焦点;

经济法的体系——经济法有哪些具体的调整对象,这是内部论争的主要对象。

第二节 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问题

――兼论经济法的地位

一、关于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的两种不同观点

否定说:否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否

定说有:1、综合经济法论;2、学科经济法论;3、经济行政法论。

肯定说: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20世纪80年代,主要有:1、纵横说;2、

密切联系说。第二个时期是1992年以后,主要有:1、经济协调关系说;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说;4、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5、社会公共性说。

二、论争的症结

传统法理学的一般观点: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同时还应

适当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

前苏联法学界的观点

我们认为:所谓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对象问题的论争实际上早已被异化,沦为一场

理论上论证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方法与实践上概括经济法现象的共性这两者各执一端的“游戏”,论争失去统一的焦点。

三、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与超越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调整对象说”,但“调整对象”不再是受“调整方法”异化

的调整对象。

四、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经济法与民商法之间的关系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 经济法具体调整对象问题

――兼论经济法的体系

一、观点的评述

关于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较为流行的学说有:

1、 经济协调关系说。①企业组织管理关系;②市场管理关系;③宏观调控关系;

④社会保障关系。

2、 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①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包括国家对经济组织的调控及经

济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②市场调控关系;③宏观经济调控关系;④社会分配关系。

3、 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①国家经济管理关系;②市场运行关系;③组织

内部经济关系;④涉外经济关系。

4、 社会公共性说。①市场管理关系;②宏观经济管理关系;③对外经济管理关系。 5、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①市场规制关系;②国家投资经营关系;③宏观调控关

系。

6、 国家管理经济领域说。①经济管理关系;②维护公平竞争关系;③组织管理性

的流转与协作关系。

7、 经济行政法论的观点。①宏观调控法;②市场管理法;③国土资源、国有资产

管理法。

二、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 1、宏观调控关系。 2、微观规制关系。 3、国有参与关系。 4、涉外管制关系。 5、市场监管关系。

思考题:

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2. 部门法的划分标准如何确定?

阅读书目:

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李昌麒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史际春、邓峰著:《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版。

第二章 经济法的概念

教学内容: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5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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