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坚持堵疏结合,破解流动摊贩管理难题

更新时间:2023-11-15 20:4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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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坚持堵疏结合,破解流动摊贩管理难题

经城管以及其他单位努力下,海安呈现整洁、亮丽、有序、规范的市容市貌,但在人流较多的主要街道出现的一批经营规模小、流动性强的摊贩,成为海安街头不和谐的一景,并且成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高城市品位、接轨国际城市的绊脚石。

一、城市摊贩现状的分析

海安城区存在的摊贩,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基本上属于自然自发地生存状态。摊贩群体人员变化多、流动快,主要由无业下岗或待业人员、外来流动人员、部分退休人员、本地居民等组成。他们经营内容品种多、门类齐,以日常生活用品、蔬菜水果、快餐食品、特色小吃、衣服饰物等为主。经营工具多以流动小车、各类三轮车等,许多摊贩直接在公共道路两旁占地经营。主要分布于人员密集、人流较多的道路和广场、学校、医院的周围。流动摊贩对市场的需求变化反应迅速,及时调整经营内容,抢占经营位置,极力迎合消费者的需求。

有利可图是流动摊贩产生且屡禁不止的最直接的原因。由于流动摊贩投资少、成本低、风险小、见效快,因此成为低收入家庭和人员特别是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外来人员等改善家庭经济状况的第一选择,而且由于流动摊贩的适应市场的能力强、经营内容调整容易。如海安街头常有郊区农民将自家自产蔬菜进行售卖,获取一些经济补贴。

市场是调节供需关系的枢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需求是全方面、多层次的。而城市中的商业、服务网点无论从商品供应、商业布局、服务质量、适应市场的能力,都无法也不可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市场需求,而流动摊贩却以其商品价廉、经营方式灵活、购买方便而正好弥补市场需求的不足,满足了一定的消费群体的实际需求,因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地。以夏天海安街头西瓜售卖为例,每年夏季西瓜上市期间,仅仅依靠各大超市、社区超市满足不了我县市民的需求,也不方便市民的购买,需要依靠流动摊贩补充来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

二、流动摊贩治理困难的原因

城市流动摊贩产生根源在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企业改制等原因导致的劳动力富余和就业形势严峻的客观现实。海安城市化进程较快,但社区市场建设相对滞后不少居民生活区配套服务设施缺乏,流动摊贩正好能够满足这部分需求。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和农民大量涌入城市,使摊贩生意成为弱势群体的获利途径。摊贩生意有投资少、风险小、收效快的特点,成为了低收入家庭和外来流动人员的谋生首选。

城市流动摊贩治理难的主要原因:一是城市流动摊贩无长期、规范的治理办法。城市摊贩没有合法的经营者身份,摊贩老板已熟悉我局执法队员的清理路数,大多采取打游击的方式应对。二是城市的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尚不能满足需求。我局采取的清理整顿行动,也因为商贩没有更好的摊位可去,使得执法行动无法解决实际问题。三

是摊贩管理制度尚不完善。近年以来,政府对摊贩管理日益重视,也出台一些的管理模式以及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但针对性还不够强。

我县流动摊点所带来的污染环境、影响形象等负面因素会日益突出。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城市摊贩得到规范化的引导和治理也成为其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多措并举整治流动摊贩

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摊贩问题,疏导为主、治理为辅、堵疏结合的方针是重点,并逐步对摊贩进行合法化引导,完善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标本兼治,齐抓共管,使城市摊贩既方便市民生活,又不影响市容、环境。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治理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流动摊贩知法守法,自觉服从城市管理。虽看似表面文章,但只要彻底坚决得做,一定有效果!

流动摊贩现象易反弹,因而仅靠城管部门单一的管理是不够的,还需要流动摊贩的配合支持和辖区广大群众的参与监督。我们将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始终,努力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城乡清洁工程”的重大意义、内容和要求,提高知晓率,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城乡清洁工程”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明确共同的目标,从而在群众中形成强大的内动力。广泛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公共行为道德素质,教育引导摊贩依法经营。深入宣传政府为流动摊贩服务的内容和程序,使他们懂得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政策及获得公共服务的程序,逐步从不依法经营到

依法经营,从被动接受管理到主动参与管理,自觉维护城市容貌和秩序。

(二)集中力量下重手。在城市主要道路和重点地段加强巡查,坚持发现一摊,取缔一摊,决不手软,确保城区主要道路、重点地段没有流动摊贩,对于关系户、打招呼的流动摊贩一刀切,坚决铲除。

持续保持高压政策。流动摊贩反复性很强,因此稍有松懈,就会回潮、反弹。基于这一点,为巩固专项整治,综合整治的结果,必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集中整治,综合整治对流动摊贩具有最直接、威慑力最强的手段。一定要加强综合执法,形成合力。譬如,针对学校周边各类食品摊,应该会同公安、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综合执法,查三无产品、查卫生状况。在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下,对屡教不改者,加大处罚力度,对这些影响学生身体健康的流动摊贩的坚决予以取缔,决不手软。又如对以汽车作为经营工具的经营水果为主的流动摊贩(简称水果车),要联合交警综合执法,对未在进行经营的违章停车的水果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从重处罚。

在落实长效管理方面:一方面在法队员加强巡逻次数,动态管理执法队员也加强巡查,贯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巩固集中综合整治效果;另一方面可采取协管员承包路段的方法,实行“定人、定时、定位、定标准”的“四定”原则,强化路面静态管理。同时,根据季节的变化调整工作时间,实行错时工作制,重点时间重点路段重点管,不给流动摊贩有摆摊设点机会。改变城管内部考核制度。城管执法人

员在现有的考核制度下,执法人员往往只注重高效率地完成任务。因此,要改善城管内部考核制度,将以惩罚为主的考核方式向以激励为主的考核方式转变,包括鼓励文明执法、保障城管人员的经济收入、提供必要的发展空间等方面进行激励。

(三)对摊贩多重交叉分流管理。

分种类管理:对流动摊贩进行区别对待、科学管理。如对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纳入社区服务的范畴,由社区进行管理;对社区便民、利民设施不足(比如农贸市场)的区域,可由规范化管理的流动摊贩来提供;而饮食、烧烤之类的摊贩容对环境卫生影响较大,从严管理,鸡蛋饼、肉串摊点除了规定区域,零散点必须清除。

分区域管理:主要是对县城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管理标准。重点地段实施一级管理,禁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对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区域,可以允许个别流动摊贩存在。但对摊位的规模、摆摊的时间和经营范围有所限制,执法人员可根据上述要求,调整执法力度。对城市外围的空地、车辆较少的道路、传统市场周边的道路等,在不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默许流动摊贩或农产品直销点在这些地方设摊经营。

分时间管理。按不同的时间段进行管理能有效避免按区域管理带来的难操作的不足。如对中心的农贸市场周边,可按不同时间段灵活处理。早上在市民上班或交通高峰来临之前以规范为主,过了时限执法部门再严格管理,形成大众认可的“潜规则”。对于城市一些特

色小吃或传统商业活动,可设立周末跳蚤市场或不定期组织的集市贸易进行疏导。

(四)强化有证摊贩管理和服务。不断完善可操作的摊贩管理办法,有力打击非法经营摊贩,对摊贩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食品安全、商品质量、环境污染、公平交易、不法经营等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同时搞好有证摊贩经营中遇到的基础设施、摊位、保洁等方面的服务,以服务赢得更有效地管理。引导建立摊贩管理自治组织,通过引导、奖惩等方式,提高小摊贩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

(五)建立网格化的立体化管理体系,即不再仅由城管单方负责管理,而是引入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等多方共同参与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框架。

从过去由城管单一管理转变为由街道、社区干部和城管队员共同管理,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格局。辖区企业、学校联手,成立流动摊贩义务劝导队,加强了流动摊贩管理的力量;增加群总基础,变以往的少数人管理多数人为现在的多数人管少数人,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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