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密封放射源仪表岗位的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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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密封放射源仪表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1、放射源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2、操作密封放射源,必须遵循“缩短受照时间,增大离源距离、设置适当屏蔽”三原则。

3、对放射源屏蔽容器进行开,关操作时,应避免身体部位进入放射线束射孔的照射范围以内。尽量缩短操作时间,操作完毕立即离开。

4、操作密度计、核子秤、水分仪、品位仪等核仪表所用放射源时,操作人员应距离放射源半米以外,使用镊子或其它长柄夹具进行操作。距离要求不能满足时,应采用有机玻璃、铅玻璃、石蜡等进行屏蔽,切忌用手直接接触放射源。

5、不准用尖硬的物体碰划源窗表面,以避免密封层损坏。 6、不允许将放射源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放置在一起。

7、放射源不用时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容器外表面贴上醒目的标志,由专人负责保管,以防止丢失。 8、要定期检查放射源周围有无放射性污染,如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并防止污染转移。 9、没有使用价值的放射源,应按规定做报废处理。

10、 发现放射源装置损坏时,应将放射源装置拆下放入源库妥善处理并立即通知放射源生产厂家维修。 11、 尽量避免在距放射源装置1米范围内长期滞留。

12、 严禁对放射源容器进行拆卸,避免放射源芯体从屏蔽容器中掉出造成事故。 13、 意外情况下,需要对裸露的放射源进行操作时,应穿防护服并佩带个人剂量笔。 14、 源库管理人员对放射源出入源库情况要有详细记录。 15、 消除对放射源的恐惧心理,避免因慌乱造成意外。

丹东东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2012年06月14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w4s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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