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乡镇机构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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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延市办发[2010]34号(2010年12月2日)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陕为发[2010]10号)和《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延市发[2010]29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加快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改革发展需要,推进乡镇职能转变,建立符合适应新农村建设基层政权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构,科学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按照枣树一致的原则,明晰县乡政府职责权限及事权关系,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

3、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政交通。 4、统筹兼顾,平稳推进,从实际出发,配套推进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1、明确乡镇职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乡镇的主要职能是: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优抚安

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详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乡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理顺管理体制。推行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理顺管理体制,明确事权范围、职责权限、增强乡镇政府的自主性,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乡镇功能。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不能转嫁给乡镇;需要乡镇配合推动的工作,县级政府部门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依法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完善考核办法,对乡镇的考核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不属于本《意见》规定的乡镇职能的事项,不得列入考核范围。探索建立以农民等服务对象意见为主的机关报的考核机制。严格控制对乡镇工作和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事项,继续清理和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3、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改进经济工作方式。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二是创新工作机制。 推动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建立完善矛盾排除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二)科学设置乡镇机构

1、统筹乡镇党政机构设置。根据不同类型乡镇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乡镇机构设置形式和数额。具体设置要求为:2万人以上的重点镇可以设置党建办公室、宣传文化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1万至2万人的乡镇,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也可以不设综合性办公室,只设综合性岗位。万人以下的乡镇不设综合性办公室,只设综合性岗位。乡镇纪检、监察和人民武装部等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交叉任职,职数控制在7名以内。辖区办口超过5

万人的,可增配1—2名副镇长。

2、改革和综合设置乡镇事业站所。按照事例资源,加强公共服务的要求,对乡镇事业机构进行调整规范,归并相近职能,因地制宜综合设置乡镇事业机构。乡镇一般设置四个事业单位,即农业综合服务站、文化综合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社会保障事务所。也可对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资源进行整合试点。

3、创新加强农村公益服务事业。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服务组织和农村专业合作社,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和经济实体。农村公益服务项目可以由公益性事业机构承担,也可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向经营实体或社会服务组织购买服务。探索新的农村公益经费投入机制。

(三)推进撤乡并镇工作

率先实现统筹城乡发展,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缩短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加快推进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延安的必由之路。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使全市建制镇和街道办保留在120个左右的要求,结合全省乡镇机构改革会议精神,就撤乡并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和原则:

1、总体要求。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和加快城镇化建设这一战略决策,按照调整乡镇经济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的客观要求,适度减少数量,扩大乡镇规模,完善城镇体系,加快推进我市统筹城乡发展步伐。

2、基本原则。坚持立足长远、科学规划、实事示是、因地制宜、积极慎重、确保稳定的原则。立足于乡镇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既符合乡镇机构设置要求,体现转变政府职能,又有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城镇化建设。

3、撤并方案。按照全省乡镇机构改革会议提出的平原乡镇撤并30%、山区乡镇撤并25%的要求,我市实行整建制调整和撤并。对于人口少,居住分散,基础设施差,经济总量不足,一般人口为1万人以下的乡镇予以撤并;对于区域面积较小,管辖范围不大,驻地距离较近的乡镇予以合并。根据以上要求,我市按25%以上的比例共撤并42个乡镇(具体任务详见附表)。

这次撤掉的乡镇,可以利用原有的设施和资源设立农村中心服务社区,派驻工作人员或建立便民服务点,协调指导群众生产、生活,为群众服务。严禁成立管委会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机构,绝不允许出现“翻牌”现象,并对原撤乡并镇变相成立的“管委会”、“管理处”等机构一并撤销。学校、卫生院可根据中小学布局和区域卫生规划设置。同时要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县区政府所在地的镇和重点镇可以因地制宜对村组进行整合,集聚建设若干农村社区,加快农民向新型社区居民转移。

4、奖励政策。实行财政奖励政策。对撤并的乡镇在省财政奖励25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配套奖励50万元,共计75万元用于撤乡并镇的人员安置、体制划转和公共设施建设。

(四)严格人员编制管理

一是乡镇机构改革后,县区在乡镇行政编制总量内,综合考虑每个乡镇人口、面积、区位特点、经济发展状况及城镇水平等因素,重新核定乡镇编制,实现编制资源优化配置。二是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做到编制、岗位、人员相对应。乡镇机关要按照重新核定的编制和岗位要求,实行公开竞争,择优上岗。三是乡镇事业单位和实行全员聘用制,要多渠道安置富余人员。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实行乡镇干部岗位津贴,提高乡镇干部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行。各县区党委、政府是这次机构改革的责任主体,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新自抓,纪检、组织、编制、民政、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动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积极推进,按期完成

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县区要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基础上,抓紧制定上报方案。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于12月15日前以县区委、县区政府文件上报市编办,撤乡并镇意见以县区政府文件上报市民政局。市上在12月底前将方案和意见批复后,各县区要按照批复要求,抓紧实施,确保在2011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各县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机构改革司和撤乡并镇工作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市上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严明工作纪律。

乡镇机构改革期间,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超编进人或超职数配备领导;严禁借机转移国有资产,挥霍财物。要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干部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要正确处理改革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表:延安市县区撤乡并镇任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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