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档案室建设要求

更新时间:2024-07-03 13:5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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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档案室建设要求

一 、管理体制

1、将档案工作纳入镇(办)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明确分管领导,列入工作考核,保障工作经费。

2、设立乡镇档案工作服务站,配备专兼职档案员,负责镇及村级档案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二、 基础设施 1、库房与装具

(1)库房:设立档案专用库房,要求面积能容纳辖区内村(居)代管档案并留有余地。库房需具备防水、防火、防盗、防虫、防高温、防潮、防强光、防尘、防鼠“九防”设施(如去湿机、灭火器、防盗门窗、除虫剂、空调、遮光窗帘、吸尘器、温湿度计、消毒灭菌机)。

(2)档案橱:统一使用五格一体橱(铁皮厚度以≥0.8mm为宜),有条件的可配备密集架,特殊载体使用特殊装具(如防磁橱)。档案橱统一编号,档案室设存放位置索引。(橱子与密集架见彩图)

(3)档案用品:统一使用无酸纸制造的档案卷盒,式样规格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阅览室:

(1)设立专门阅览室,供查阅使用。

(2)阅览室布局:档案制度(参照临淄区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档案分类大纲、档案网络图上墙;配备完善检索工具(纸质与电子版各一套);查阅服务设施健全(电脑、查阅登记本、效果反馈本等)其他查阅用品。 三、业务建设

1、每年的3至5月份,以镇为单位,开展村级档案集中整理活动。各乡镇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参照临淄区村级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各门类各载体档案收集齐全(如文书、基建、会计、党员、保险、计生、林改、土管、照片、荣誉等),积极收集村史、族谱、家谱等能反映本村历史变迁、人物风貌的特色档案。保管期限划分正确,档案整理规范,永久档案归镇(办)代管,定期档案由村(居)自行管理,全部档案均需编制目录。

2、及时对档案的收进 、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登记,交接手续齐全完整,编制档案工作年报,建立统计台账。

3、严格库房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到期档案按规定向区档案馆移交。

四、开发利用

1、将档案管理纳入本单位办公自动化或文档一体化管理系

统,利用档案开展编研工作,以村为单位编制全宗介绍。

2、乡镇专兼职档案员要业务熟练、保持稳定,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热情耐心的接待查档人员,为基层政权建设及新农村工作服务。

3、提倡建立家庭档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z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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