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填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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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送《董箐水电站大坝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

中水十二局董箐施工局、江南公司董箐施工项目部:

为规范各方履约行为,明确监理机构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对合同目标控制提出的要求,促使工程承建单位按合同文件规定履行其对合同目标保证的义务,促使工程承建合同目标更优的实现,长科董箐水电站监理部在业主授予的监理职责和监理权限范围内,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制了《董箐水电站大坝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现发送贵单位。

附件:《董箐水电站大坝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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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箐水电站大坝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总 则

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款》(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DL/T5128.2001)、《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I223-199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88)》以及其它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编写旨在规范各方履约行为,明确监理机构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对合同目标控制提出的要求,促使工程承建单位按合同文件规定履行其对合同目标保证的义务,促使工程承建合同目标更优的实现。

1.3本细则适用于董箐水电站大坝填筑工程施工监理。

2 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2.1 大坝填筑施工21天前,承建单位应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

计文件要求完成现场生产性碾压试验。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模拟实际施工条件,通过碾压试验调整、优化和确定主要填筑区的碾压参数和碾压施工工艺。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将碾压生产性试验成果及碾压设备的详细资料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2.2试验成果应包括以下内容:

(1)碾压参数:垫层料、过渡料、排水堆石料、堆石料试验,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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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相应的碾压参数。碾压试验拟定的分层碾压参数(包括:压实机具、行车速度、铺筑厚度、碾压方式及遍数、洒水量等);

(2)作业工序:卸料、铺料及碾压方式,岸坡和分区接头、接缝与结合面等特殊部位处理,边角部位的铺填、压实方法与机械设备、压实层间结合处理措施;

(3)坝体填筑各分区所选用的碾压设备及碾压参数均应有相应碾压试验资料。

2.3在各填筑料大坝填筑开工14天前,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质量控制的试验方法。

2.4承建单位应在大坝填筑工程开工的7天前,根据碾压生产性试验成果和监理机构的审批意见与技术规范要求,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应将碾压生产性填筑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其内容包括:

(1) 工程概况;

(2) 施工布置、运输方式及场内外道路规划; (3) 分区填筑料及供料平衡计划;

(4) 施工程序(包括填筑区、段划分及护坡工程等施工作业程序); (5) 通过碾压试验拟定的分层碾压参数(包括:压实机具、行车速

度、铺筑厚度、碾压方式及遍数、洒水量等);

(6) 施工进度(包括:工期安排、典型作业循环时间、分期填筑形

象、填筑强度与分区累积填筑工程量等);

(7) 施工方法(包括:卸料、铺料及碾压方式,岸坡和分区接头、

接缝与结合面等特殊部位处理,边角部位的铺填、压实方法与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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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层间结合处理措施,必要时还应报送特殊条件下的填筑措施);

(8) 填筑质量检测计划;

(9) 施工机械的配置与劳动力组合; (10) 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措施。

2.5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监理(或

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机构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二份。审签意见包括“同意”、“不同意”、“按审查意见修改后再报(见附言)”、及“基本同意,按批复意见执行(见附言)”四种。

2.6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批复意见为“不同意”、“按审查意见修改后再报(见附言)”,否则承建单位可及时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机构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7监理机构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合同责任。

2.8承建单位应按合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数量和方法进行取样检测。

每一规定时段(通常为每月),承建单位或其试验室应一式四份向检测监理机构提交书面试验报告。

除业主管理部门或试验检测机构另有规定外,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 (1)所用的各种填筑料试验数据的详细描述; (2)试验方法、程序及试验仪器设备情况; (3)试验过程的陈述。 (5)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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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监理机构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2.10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机构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机构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

3 施工过程控制

3.1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与整理,随时提供监理机构审查。

需根据试验或试验性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原材料等,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经监理机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3.2单元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前一道工序经“三检”合格并经监理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3 大坝填筑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做好测量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 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对填筑区域进行测量放线,在施

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大坝填筑横断面;

(2) 测绘和收集地形、断面资料以及用来计算大坝填筑方量的控制

网点资料;

(3) 按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它测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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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大坝填筑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建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和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3.5大坝填筑必须在基础清理(开挖)以及隐蔽工程完成、经质量检验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认证后进行。填筑第一层时对局部的低洼处,要按技术规范和碾压试验的要求进行处理和补平。

3.6对于基础内的地质缺陷,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用适当的填筑料覆盖;或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将其挖除后进行回填处理;或另行报业主、设计单位研究决定。

3.7在基础排水、清理及适当处理前和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前,不得进行该部位的填筑。在最终开挖线以下的所有勘探坑槽、钻孔及平洞都要按图纸要求进行回填及灌浆处理。

3.8填筑质量控制应以工序控制为主要手段,重点控制以下项目:

(1) 各填筑部位的填料质量:包括填筑料参数及含水量; (2) 铺料厚度,碾压遍数,洒水量和表面平整度; (3) 碾压机规格、重量等; (4) 有无漏碾、欠碾或过碾现象;

(5) 各部位接头及纵横向接缝的处理与结合部位质量; (6) 填筑断面控制情况; (7) 坡面平整度;

(8) 填筑料的颗粒级配与施工断面控制。

铺料应分层平行摊铺,层面如出现明显的凹凸不平整,必须进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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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才允许进行碾压。构造边角部位或碾压不到的地方,应通过碾压试验采用其他有效压实机具压实。

3.9填筑料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允许进入施工作业面。对于已运至填筑地点的不合格料,承建单位必须挖除并运出施工作业面,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3.10 施工中应严格按碾压试验成果或设计要求,控制填筑层厚度。卸料前应有层厚标尺,以控制铺料厚度,每一填层碾压后,应按20m×20m方格布网进行高程测量每一填筑层不少于20点,据此检查填筑厚度,并作为质量、计量认证依据的附件。

3.11 对于含水量低于最优含水量范围的填料,应按设计要求对填料加水,填筑中的加水必须充足均匀,并随碾压作业保持连续不间断。承建单位应配备能进行现场含水量快速测定的设备,以便进行填筑的过程控制。

3.12 碾压宜采用进退错距法,在进退方向上一次延伸至整个单元,错距不应大于碾轮宽除以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分段碾压时,相临两段交接带碾迹应彼此搭接,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及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应不小于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文件未明确规定的,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不小于0.3~0.5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不小于1.0~1.5m。相临各层的填筑,原则上应均衡上升,当不能均衡上升时,相临各层的填筑高差应严格按设计文件执行,并应采取放坡搭接措施。

3.13 承建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程、规范,以及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监理机构批准的检测计划进行自检,并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对填筑区域进行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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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抽检不合格时(如:块石集中、填筑面凸凹超标、漏碾、含泥量及干密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等),监理工程师将提出处理意见,内容包括:

(1) 扩大抽检范围;

(2) 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 (3) 对抽检范围内的填筑工程全部返工; (4) 其它处理措施。

承建单位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

任,监理工程师的抽检均在承建单位三级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但并不减轻承建单位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3.14大坝填筑质量控制应符合如下要求:

(1) 填筑施工参数应与碾压试验参数相符; (2) 压实质量检测的容积应采用灌水法测试;

(3) 取样部位应具有代表性,且应在填筑面上均匀分布,不得随意

挑选,特殊情况下取样须加注明;

(4) 应在压实层厚的下部1/3处取样;

(5) 每次检测的施工作业面不宜过小,不宜小于600m2; (6) 每层取样数量:自检时按设计要求进行,监理抽检量可为自检

量的20~30%;

(7) 因施工原因,形成的缺口处,按监理机构要求进行取样; 3.15上游压实后垫层坡面乳化沥青坡面保护施工作业14天前,承建单位应沥青乳剂、配比、喷洒层数、碾压方式和遍数等试验,并将试验成果及坡面保护施工专项施工组织措施报经监理部审批,经监理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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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承建单位对外委托的检测单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合格,且具有产品质量检验的资格。

3.17凡涉及隐蔽工程或仪埋工程的填筑作业,在施工前和施工后,均应报经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计量认证。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将对施工过程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承建单位应在施工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3.18 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承建单位质检原始记录和施工原始记录,当认为承建单位提出的质检资料及测试成果不充分或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承建单位作出补充、解释、甚至返工。

3.19 大坝填筑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若出现以下情况时,监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

(1)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 (3)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 (4)其它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

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

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4.1除非合同或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各种填料质量控制应满足下列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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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料 名称 施工参数 最大粒径 D<0.075 cm mm 铺填厚度 cm 含水量 % 孔隙率 % 碾压遍数 干密度 遍 t/m3 取样频率一组 备 注 垫层区 特殊垫层区 过渡区 砂泥岩堆石区 灰岩排水堆石区 岸坡过渡区 8cm 4cm 30cm 80cm 80cm 30cm 3~8% 3~8% 0~4% 0~4% 0~4% 0~4% 40cm 40㎝ 40㎝ 80㎝ 80㎝ 80㎝ 15 15 20 15 15 15 17.34 17.34 19.16 19.41 19.46 19.46 6 6 6 10 10 10 2.25 2.25 2.20 2.192 2.192 2.192 上游面,宽3m 0.15万m3 0.15万m3 0.5万m3 2.5万m3 2.5万m3 1.5万m3 紧邻垫层区,宽4m 宽2m 1.当填筑层方量小于表中对应填料方量时应保证取样一组; 备注 2.碾重为26t; 3.垫层区做10次渗透试验(103~10cm/s)。 --4 4.2 公差

碾压后,坝体内的填筑料侵占相邻区域的范围不能超过下面所允许

的公差,除3AA区平行坝轴线方向的填筑宽度不小于设计图纸所示的最小宽度,其余指平面上垂直于坝轴线方向,按设计图纸所示或调整后的各料区的分界线来测量公差。

(1)坝轴线上下游各分区的界线。

分区界线 1A和1B区 2A和2B区、2A和3A 3A和3F区 3F和3B区 2A区上游坡面(采用挤压边 向上游 300 0 0 1000 150 向下游 0 200 500 1000 0 墙保护前) 3B和3C区 P区下游坡面 150 250 150 250 (2)2A、2B、3A、3AA、3B及3F区填筑宽度的公差为±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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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分区之间的界线不允许有突变,并加强界线部位的碾压;同时各分区界线部位,应剔除不符合相邻区域的大块石。

(4)坝体各分区的填筑宜均衡上升,压实后,在相邻分区之间的界线

各区间的高差允许在下列范围内:

部位 1A区高出1B区 3A区高出2A区 3B、3F区高出3A区 范围 0~300 0 0~800 3B、3F、3C及各区之间或分区内的高差不作限制,但填筑的平均坡度不得陡于1:1.5。

4.3 坝体铺料顺序及要求

(1)2A区垫层料应水平连续铺填在图中所示的料区内,铺料要近似水平并防止分离或形成空隙,要求的每层铺料厚度为400mm。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每层铺料的厚度和宽度。

(2)在清除3A区上游面所有大于100mm的已经分离的石料前,不得填筑2A区料。

(3)当填筑2A区料时,2A区料卸料摊铺后,应和3A区顶面高程相同,以便和3A区同时碾压。

(4)除非监理工程师认为需要纠正因填筑和摊铺引起的分离,而作拌和外,不允许在坝上进行垫层料的二次拌和。

(5)2B区料的铺料厚度为200mm,可用平板式振动设备进行压实。 (6)填筑期间或填筑后,如在垫层料内混有粘土、有机物等杂质或其它原因受到污染,承建单位则应清除这些被污染的料。

(7)垫层料的填筑顺序为先铺3A区,再铺2A区。 4.4 上坝料质量控制及超径石、块石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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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填筑过程中发现超径石时应及时剔除或进行相关处理; (2)在填筑过程中发现块石集中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分散处理; (3) 对来料质量不合格或有疑问时,应进行处理,同时,及时查清源头、及时整改。 4.5 填料过程控制

(1)填筑过程中同一高程坝体的不同填料区,尤其是两端岸坡边连接段,力求均衡上升,不留缺口,避免过多接缝。

(2) 填筑作业应分层平行摊铺,铺填层面必须平整,如出现明显的不平整现象时,经平整后才允许碾压。

(3)一个填筑层辅筑前,对不同填料分区界线作出标示,保证坝体分区填料的设计宽度(厚度)不受影响。

(4)在接合段(含岸坡)坡面上,应配合填筑面的上升,将表层不合格松土和污染料铲除。

(5)为保证坝体的压实干容重达到设计要求,铺填上、下游坝坡应留足够余量,以保证岸坡坡面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在铺填护坡和混凝土面板施工前按设计要求进行削坡、坡面保护,其削坡后临近坡面压实干容重不得低于设计值98%。

(6) 雨季施工应防止坝面受到污染,对进出车辆轮胎应进行冲洗。 4.6层厚质量控制

(1) 层厚误差控制在设计层厚±10%;

(2)每一填筑层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对层面高程进行测量,据此检查填筑层厚,每个单元工程不少于20个测点; 4.7 碾压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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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压应分区进行,卸料、推、平作业工序未完成前不得进行碾压施工。在每一填筑层的区段碾压实施前,应报经现场监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碾压施工,避免欠碾和漏碾现象发生。

(1)层面碾压前或碾压中填料洒水应充分、均匀。

(2)碾子行驶方向应平行轴线方向,错距为碾压宽30㎝,在进退方向上一次延伸整个单元边线。

(3)填料分区的接合部位或分段填筑的接缝处,碾子的行驶方向平行于界面,将接缝一同压实;靠岸坡碾压不到的部位,碾子可以顺坡方向行驶或采用其他有效措施加强压实。

4.8 当采用分段碾压时,相邻的两段交接带碾迹应彼此搭接,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不小于1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长度不小于1~2m。 4.9 施工作业凡出现漏碾、欠碾、裂缝和层间超径面等不良现象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4.10上游压实后垫层坡面乳化沥青坡面保护施工作业14天前,承建单位应沥青乳剂、配比、喷洒层数、碾压方式和遍数等试验,并将试验成果及坡面保护施工专项施工组织措施报经监理部审批,经监理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1)上游垫层坡面经18t振动碾碾压6至8遍后,应进行取样检测,检测地点由现场监理人员指定,现场监理人员对其取样过程进行见证。 (2)坡面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立即理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及时进行乳化沥青坡面保护施工作业。

(3)严格乳化沥青喷洒施工工艺流程(喷-撒砂-碾-喷),加强作业工序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保护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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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粉煤灰、粘土铺盖及石渣盖重区

(1)1A区料(粘土铺盖区)由左岸坝包土料场或右岸董箐土料场获取,1B区料(石渣盖重区)由左岸阴河渣场或右岸坝坪沟渣场的弃渣获取。粉煤灰由业主提供。所用料源需经监理工程师认可。要求430m以下面板上游侧均设置粉煤灰铺盖、粘土铺盖和石渣盖重。485m高程以下周边缝部位均设置粉煤灰铺盖,同时430~485m高程粉煤灰铺盖上游侧采用袋装垫层料压实保护。

(2)粉煤灰宜采用I级粉煤灰或经批准的II级粉煤灰。 (3)石渣盖重料石料含量应不小于70%。 4.12现场检测有关规定

(1)承建单位按规定的检测项目、频率和数量对每一填筑单元进行现场取样检测,其检测地点由现场监理人员指定,现场监理人员对其取样过程进行见证。

(2)通知检测监理机构按规定的频率和数量进行抽检和针对性检测相结合。

(3)根据其检测成果结合层面其他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时对单元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监理人员将以采取口头、书面形式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直至满足设计要求。

4.13 下游护坡

(1)石料由料场开采或坝体填筑区域的大块石拣选获取,主块石粒径为不小于40cm。

(2)块石护坡从下游混凝土挡墙项高程至坝顶高程,块石护坡厚1.0m。 (3)下游块石护坡应随坝体上升逐层堆砌,施工时应要求错缝堆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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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误差应满足设计公差要求。完成后的坡面应有均匀的颜色和外观。 。

5 其 它

5.1 大坝填筑施工过程中,中途料源至填筑区的距离发生变化引起填筑单价的变化时,应报经业主和监理机构核准,并经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阶段收方计量。

5.2 为确保大坝工程填筑质量,承建单位应及时进行运至填筑施工面的超径石的处理工作,因处理引起的机械台班应及时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其发生费用按合同文件相关规定办理。

5.3每一填筑单元工程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填报填筑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组织质检员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以作为评定本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按有关规程、规范和有关监理文件执行。

5.4 工程计量支付按合同文件和监理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5 本细则未列之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验标准,按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附表1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工序)检查验收申请表 附表2 堆石坝体填筑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 附表3 面板堆石坝体填筑料检测成果报告表 附表4 大坝填筑高程测量数据 附表5 堆石坝体填筑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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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yo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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