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机制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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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GEF

“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CWRC)项目

海南省文昌市野生稻保护点

激励机制设计方案

“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办公室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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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r 摘要:保护点处于热带海岛气候条件下,当地的雨热、光照等都非常适宜野生稻的生长。保护点150多亩土地紧邻东路镇葫芦村,地势低洼常年积水,是村子雨季泄洪区,也是旱季蓄水灌溉的重要调节区域,村内污染物的排放容易在此蓄积,影响野生稻的生长。因为该地块容易积水,不适宜种植作物,村民放弃了对该地块的耕作,为野生稻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随着保护点周边经济大环境的变化,当地农民重新考虑保护点土地的利用,计划开挖鱼塘或者种植其他水生作物增加收入,这对野生稻的生长将是致命的毁灭。按照激励机制建设原则,根据当地的情况,提出如下激励措施:(1)针对农民对野生稻认识的局限性,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纠正农民的思维,引导其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野生稻资源。(2)建设水利设施,改善水体环境。重新修整该村年久失修的水利设施,避免雨季积水和旱季缺水对野生稻生长的影响,整个村庄田地的灌溉和作物收获也得到保障,农民收入得到提高,消除由于经济利益对野生稻原生地的人为破坏。通过沼气建设改善排污环境,避免污水排放对野生稻生长环境的威胁。(3)水稻良种示范推广。保护点农民对水稻的种植不够重视,导致该地区水稻产量与收入徘徊在较低水平。水稻良种的示范推广,将提高水稻的产量和品质,保证土地的利用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从而减少对保护点土地的开发威胁,保证野生稻的正常生长繁殖。总投入173万元,其中GEF投入65.16万元,当地政府配套87.72万元,其余20.12万元由当地农民自筹解决。

前言

作物野生近缘植物是生物多样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栽培植物的祖先,蕴藏着大量高产、优质、抗病虫、抗逆境及其它特殊性状的优异基因,是确保粮食安全、遏制环境恶化、加快品种升级换代和食品、医药、能源、环保等产业创新不可替代的战略性资源。由于人类对于自然资源的破坏性利用,生态环境严重恶化,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由于栖息地和生存环境的破坏以及过度开发利用而首当其冲地遭受威胁,不仅多样性丰富度普遍下降,而且部分作物野生近缘植物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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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正处于濒临灭绝的境地。

为了保护中国重要的作物野生近缘植物,在全球环境基金(GEF)资助下,中国农业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开展了“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在8个省(区)分别选择小麦野生近缘植物、野生大豆和小麦野生近缘植物分布点以“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工作。该项目文件中的成果一明确提出“在8个点的县级层面建立资金或其它激励机制”,实现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一、国内外激励机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应用

激励机制,顾名思义就是采取一定的措施,通过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励人们主动参与某项活动的机制。激励机制最早出现于公司的利益最大化管理,即通过一套人性化的制度来促进公司主管人员与下属职员相互作用,调动所有员工的积极性,为公司创造更大利润。政府部门也早已把激励措施用于调控宏观与微观的经济活动。

由于生物多样性与人类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人类的发展历史就是改良与利用生物多样性的历史,同时由于人口剧增对生物多样性的过分依赖,也是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过程。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与全社会的经济活动有直接的关系,包括起主导作用的政府部门、企业、农户等。人类虽已认识到破坏性的利用就像饮鸩止渴,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下,却很难停止这种短视的行为,保护与利用的矛盾越来越难以找到平衡点。在此背景下,近年来激励机制已被延伸到生物多样性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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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活动中,应用特殊的引导方式,促进政府部门、商业部门、非政府组织以及社区和农民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并在生物多样性利用过程中采取可持续的方式。激励措施常常表现为一项新的政策、法律、经济或者社会程序,因此激励措施不但有直接的鼓励和间接的利益,也同样包括具有限制行为规范的政策法规。

目前在国际上最常用的激励机制执行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1、产权所有与利益分享,即将生物多样性的拥有权、使用权和管理分配措施相结合;

2、市场与管理系统,即对基于生物多样性的产品合理定价,促进市场服务的提高;

3、财政措施,即基于生物多样性的产品和服务,在财政预算时给予税收优惠或生态补偿;

4、保证金,即某些企业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可能会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在项目启动前,需交纳一定的保证经费,如果该经济行为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将用保证金作为补偿;

5、生计支持,即引导生物多性地区的社区和农民寻求更多更先进的生产生活方式,降低对生物多样性的依赖与破坏程度。

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过激励机制的实施取得良好的经济与生态效益,给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起到示范作用。例如,在伯利茨(Belize)的Maya Mountain Marine Corridor,该地区森林覆盖率高,有著名的海域资源,红树林、珊瑚礁以及适合多种动物栖息生活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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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该区域的贫困农民主要依赖低下的农业生产、打猎捕鱼为生,失业率很高。随着鱼存量的不断减少,传统的方法很快变得不可持续。Toledo Institute for Development and Environment (TIDE) 认为区域内社区参与的方式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最有效,并与政府、研究机构甚至大学生都建立了合作关系,还与私人企业达成协议,为资源提供者制定弹性的旅游服务。同时进行社区内的培训,让当地人掌握可持续的渔业、农业发展技能,小规模地开展生态旅游,并为当地居民争取了两个国家公园的合作管理权。用学费作为交换机制,让家长与小孩承诺不用刺网捕鱼并结束刀耕火种的破坏性农业生产方式。通过以上激励措施,该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得到迅速恢复。在玻利维亚(Bolivia)的Vallegrande and Moro Moro,该地区农业生产力低下,灌溉水缺乏,为维持温饱大量开发土地,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劣。Foundation for Fruit Development (FDF)通过培训农民果树栽培技术,提高水果产量与消费市场来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农民种植水果收入提高后,减少土地使用量,在一年生庄稼地重新植树造林,当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以上两例的成功经验说明激励机制在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以及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起到了非常显著的作用。但在国内,虽然国家制定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但除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得到落实外,其它生态补偿机制仍处于摸索阶段,在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方面尚无激励机制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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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励机制设计原则

本项目所涉及的8个作物野生近缘植物分布点都处于比较偏僻的落后地区,农牧民文化程度低、交通闭塞、环境恶劣、经济结构单一是其普遍特点,当地农民主要以农牧业为生,生活相对贫困。为了解决生计和经济发展问题,农牧民要么外出打工,要么依靠扩大种植面积和放牧数量增加收入。由于项目要保护的三种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目前除作为饲草外没有直接利用价值,在农牧民眼里,它们跟山间田野的杂草没有差别,被破坏的几率相对较大,正常的生存繁衍受到巨大挑战。

近年来,中国各级政府在生态保护和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轮牧休牧等措施大大改善了生态环境,村村通工程、户用沼气工程、“三位一体”工程(改圈、改厨、改卫)、新农村建设工程等正在为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发挥重要作用。激励机制设计将在实地调查基础上,参照国际上现有激励措施的实践经验,结合保护点的具体情况,按照下列基本原则进行:

1、以政策法规为先导,通过约束人的行为减少对作物野生近缘植物及其栖息地的破坏;

2、以生计替代为核心,切实帮助农牧民解决生计问题,降低农牧民对作物野生近缘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依赖程度;

3、以资金激励为后盾,引导农牧民逐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充分利用国家灵活的农村金融政策,持续发展家庭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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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提高意识为纽带,通过精神和物质奖励鼓励农牧民主动参与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的保护活动。

同时,在设计每项具体激励措施时,还应把握下列原则: 1、有利于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 2、充分体现农牧民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需求;

3、对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和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均具有可持续性;

4、与现行扶贫、妇女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政策相结合; 5、与各级政府正在执行的工程或项目相结合; 6、鼓励企事业单位的积极参与;

7、因地制宜,每项激励措施应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和被当地政府及农牧民认可。

三、海南文昌激励机制方案

(一)保护点基本情况

海南省文昌市位于海南省东南部,三面环海,属于热带北缘沿海地带,具有热带与亚热带气候特点,光、水、湿、热条件优越,全年无霜冻,四季分明。年平均温度23.9℃,雨量丰富,常年降雨量1721.6毫米,雨季主要集中在5~10月份间的汛期,自然条件优越,为生物繁衍生息提供了适宜的环境,对于发展热带农业生产条件十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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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但是降雨在时空上分布不均,干、湿季明显, 11~4月降雨量仅占全年的20%左右,造成了春旱和秋旱;而8~11月间该市常受到强热带风暴和台风的影响,对早稻的产量影响很大。文昌市海岸线长,天然优良港湾众多,加上地势相对平坦,交通发达,物种丰富,工业、旅游业发展迅速,带动农业从传统的、分散的农业模式向规模化、基地化、集约化发展。

保护点位于文昌市东路镇镇葫芦村经济联合社葫芦村,海拔高17.5m,面积150亩,部分为该村村民承包的责任地,部分为集体自留地。该地段地势低洼常年积水,是村子雨季泄洪区,也是旱季蓄水灌溉的重要调节区域。因为该地块容易积水,不适宜种植作物,村民放弃了对该地块的耕作,只偶尔在此放牛啃食,因此为野生稻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与之伴生的动植物也在此栖息繁衍,维持着和谐的生长环境。

因为春旱秋旱、台风等气候对种植业特别是水稻生产的影响,保护点农民不太重视水稻等作物的种植。保护点距离文昌市23公里,距离东路镇海口至文昌的高速路出口仅有2公里,区位优势非常明显。村民主要种植生育期较短的蔬菜等作物,并利用海南岛四季皆可种植的气候优势种植反季节蔬菜销售,多数家庭兼顾养殖生猪、鸡等,人均收入4320元,生活相对比较富裕。

近年来保护点周围各项产业不断发展,新兴农业园区的建立,道路交通逐渐完善,提升了保护点及周围商品的流动性,土地资源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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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显示出稀缺性。保护点100多亩土地多年闲置,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村民要将这块土地充分利用,根据该地块的地形条件,准备开挖为鱼塘,每年收取土地租金,获得固定的收入。

普通野生稻喜欢浅水潮湿的环境,但是水位过高超出普通野生稻的自我调节能力,也会对野生稻的生长造成很大威胁。当地有半年时间集中降雨并且伴有台风等灾害性气候,保护点地势低洼,经常会出现长期积水的状况,加上周围的水利设施缺乏维护,排灌渠道发生淤积等现象时有发生,积水排灌不畅对野生稻的生长是个很大威胁。村里的生活污水的排放与灌溉设施是相连在一起的,保护点紧邻村庄,并且地势低洼,最后将成为污水排放的沉积地区,对野生稻的生长环境是个很大的威胁。

(二)海南文昌激励机制设计总体思路

保护点野生稻是在农民长期弃耕的情况下正常生长繁殖,当地村民对野生稻的认识与其他的杂草没有分别,对其保护也没有足够的重视。针对农民对野生稻认识的局限性,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通过宣传教育,纠正农民的思维,提高保护意识,引导其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野生稻资源。保护点所在地为全村重要的水源调节地段,重新修整该村年久失修的水利设施,使得保护点所在地保持一定的水位,避免雨季积水和旱季缺水对野生稻生长的影响,整个村庄田地的灌溉和作物收获也得到保障。由于村子内排灌系统的不完善,野生稻生长点成为污水排放的蓄积区,对野生稻的生态环境是个很大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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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保护点农民对水稻的种植不够重视,导致该地区水稻产量徘徊在较低水平,现有土地的产出维持在较低水平。通过实施水稻良种示范推广试验,提高水稻的产量和品质,保证土地的利用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从而减少对保护点土地的开发威胁,保证野生稻的正常生长繁殖。

(三)海南文昌激励机制设计内容 1、政策激励机制

政策和法律法规一样,是维护现代社会正常运行的工具,是人类社会遵循的行为规则,一旦发布,具有绝对权威而不容侵犯,其限制性属于激励措施中的非鼓励成分,但其中同样规定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与精神与物质的奖励。奖惩分明的政策能够弥补法律法规的不足,引导农民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认识保护的重要性,对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的保护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文昌市人民政府制定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政策 保护作物野生近缘植物是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责任,保护好作物野生近缘植物资源,是有利于国家、有利于地方,有利于人民的公益性事业,县人民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开展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工作,引导群众自觉地保护作物野生近缘植物资源。海南省位于热带海岛,物种类型独特,生物多样性丰富,丰富的野生稻资源曾为解决中国的粮食问题做出了巨大贡献。海南省政府为了保护海南岛独特的生态环境,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例如《森林保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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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管理条例》、《退耕还林》,并建立了35个自然保护区,为维护生态平衡,推动海南环境保护事业提供了法律依据。文昌市政府部门于2008年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野生稻保护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为已建立的野生稻保护点的正常运行提供了保障,也体现了当地政府对野生稻资源的重视。文昌市野生稻资源分布广泛,仅有对保护区野生稻资源的重视和保护措施是不完善的,更重要的是结合各项措施,提高全市人民对野生稻的认识和自觉保护意识。为了更好地保护文昌市丰富的野生稻资源,建议文昌市人民政府出台针对全市野生稻的相关保护政策和措施,建立全面普遍的奖惩机制来提高群众保护意识,激励他们自觉参与保护野生稻等作物野生近缘植物资源,并与现有的保护生态政策相结合,降低执行成本,提高保护效率。(拟出台的政策草稿见附件一)。

(2)修改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

乡规民约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律法规在基层的具体体现,也是村民之间的契约。乡政府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级政府,在执行相关政策的同时,不能忽略乡规民俗对社会的影响力。村民们自古以来有自觉遵循乡规民约的传统,这些规则在当地具有与法律类似的效果,把野生稻等野生近缘植物的保护规定列入当地乡规民约,将规则深入村民的意识形态,指导村民的日常行为,对野生大豆的保护会将起到促进作用。建议东路镇政府在现有乡规民约的基础上,将野生大豆保护作为特别条款列入乡规民约,成为全乡人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共同保护珍贵的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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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稻资源。(拟修改的乡规民约见附件二)。

(3)在中小学开展“双优”学生评选

野生植物的保护关键从意识开始,这一项措施对野生稻的保护尤其重要。青少年对事物的感受与认知能力强,是现在及将来野生稻保护的主体力量,提高青少年的保护知识和保护意识,是野生稻保护的可持续保证。项目将分别与葫芦村小学和东路镇中学合作,设置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课外课程,带领中小学生实地考察野生稻资源,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知识教育,并结合学生的学习成绩,对于积极参与课外活动、保护知识竞赛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好的“双优”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中小学生参与野生稻的保护。

项目拟为此项活动提供2.44万元经费,该项经费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设专帐管理,每年10-11月由学校组织小学四年级和初中二年级学生实地考察野生稻资源。根据目前葫芦村小学和东路镇中学学生人数,每年参加活动的学生和教师约200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负责租赁车辆(约1500元)和购买教师及学生参加活动的午餐和水(约3000元),由地方专家讲解认识和保护野生稻知识,现场进行知识竞赛,竞赛成绩和年度学习成绩总和在年级前10名的学生每人奖励80元等值学习用具或参考书籍,两个年级每年奖金合计1600元。每年约需经费6100元,4年合计2.44万元。通过4年的项目,目前所有在校的中小学生都能够参加一次活动,受教育面广。(“双优”评选及奖励办法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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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计替代

生计替代就是通过帮助当地农民寻求更高效的生产生活方式,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压力,降低对作物野生近缘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依赖,获得更大的经济收入,保证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生计替代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探索保护与发展之间平衡点的有效方式,因此,生计替代是整个激励机制的核心内容。根据海南文昌市保护点的实际情况,生计替代主要围绕重新修整保护点的水利设施,改善保护点野生稻以及整个村庄的水体环境;推广水稻良种种植,提高原有土地的利用效益,让农民获得更大收益的同时认识保护野生稻的重要性,减少野生稻的破坏。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1)建设水利设施,改善水体环境

野生稻保护点位于所属村子的低洼地段,常年积水,与周围农田的排水灌溉沟渠互相连接,雨水过多时可排水泄洪,天气干旱时是重要的灌溉水源,对农田水资源的分配利用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普通野生稻是喜温湿植物,适当的积水量也给野生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栖息环境。该地区降雨时间主要集中在5-11月,其间常有台风暴雨袭击,容易出现高水位淹没野生稻,春秋季节的干旱也可能出现过度利用保护地水源而导致野生稻缺水。保护点农民有种植蔬菜的传统,冬季反季节蔬菜也是农民获得收入的主要来源,对灌溉用水的需求量也会有所增大,也将加大保护点水源利用的矛盾。

作为该村农业发展命脉的农田水利设施多修建于上个世纪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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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年久失修,淤积、堵塞等情况时有发生,简易开挖的渠道没有经过水泥硬化,常会发生渗漏等现象,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也增加了村民的用水费用负担。绕村而过的水库用水因为灌溉渠道的不通畅而难以引流到需要灌溉的田地,雨季大范围降水因为泄洪渠道承受不了过大的水量常出现农田被淹没的状况,落后的灌溉渠道已不能适应现有种植规模的需要,对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以及农民的收入产生很大的影响。近年来当地政府对农田水利的基本建设非常重视,但是各项工程都是按计划、分区域进行,并且需要当地农民配套部分费用,整个工程才能如期进行,这将给小成本经营,不是非常富裕的保护点农民增加了一定的投资成本和生活负担。

野生稻原生地在种植的利用上虽然没有很强的吸引力,但是村民在其他生产难以有大的收入提高的情况下,将重新考虑原生地大片面积的重新利用,例如开挖鱼塘或者种植一些水生植物,例如莲藕、荸荠等,对野生稻原生地是个很大的威胁。现有排灌设施的缺陷和不合理在各种极端气候情况下有可能超过野生稻原生地蓄水和供应水量的自我调节能力,直接威胁野生稻的生长繁殖。因此重新修建该村的水利设施,促进当地生产的发展,在提高原有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减低了对野生稻保护点的危害,消除了人为以及自然条件对野生稻所构成的威胁。

示范点所在的葫芦村是海南省生态文明村,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后多数农村生活垃圾难以处理的问题在葫芦村得到了较妥善的解决,但是对环境存在着很大威胁的粪便及污水处理还存在欠缺。保护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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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饲养生猪和家禽等在年收入中占有很大比重,这些污染物的排放与村子的沟渠系统是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不经处理任意排放,最终会流入低洼地带的野生稻原生境保护地,并且富集于此,对野生稻的生长起到负面影响。在农村清洁工程中,沼气池的修建是解决农村粪便污水处理,提供清洁能源的一项重要措施。沼气池可以囤积人畜粪便,解决基本家庭燃料问题,粪渣作为优质肥料可返回农田,从整体上缓解农村污染物处理困难的局面。

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和生产状况,项目将投入扶持资金帮助村民改进现有的水利设施,当地政府从农田基本建设项目中配套经费,经过文昌市水务局进行合理规划与科学设计,由农民投入劳动力,建设高效的排灌设施,提高村民的生产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维持现有土地数量也能提高产出量,增加收入。建立人畜分离的沼气池和饲养小区,让养殖户集中饲养家畜,集中处理污水粪便,保护整村的生态环境,也保护了野生稻原生地的生态环境。

技术支持单位:文昌市水利局,

推荐组织协调单位:文昌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文昌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于为正局级事业单位,设有“六站一室”,即推广站、植保站、测报站、土肥站、能源站、种子站和办公室,现有在编干部职工36人,中高级职称10人。中心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及粮作、热作、水果、瓜菜等科研生产基地和标准病虫观测场,承担着全市重大和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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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监测、预报、防治与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疫,土壤地力监测、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法律法规授权的农业执法和技术管理,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民教育培训等职能,在农业技术支持、管理日常执法上具有雄厚的实力。

具体任务:(1)在保护点与灌溉设施的主沟渠相连处修建拦截水坝一处,水坝长3米,宽2米,坝底宽0.8米,坝面宽0.6米,保证保护点内的水源维持在一定的高度,旱季积水不易流失,雨季过高的水量可沿主渠排到泄洪沟。(2)修建引水灌溉渠道1000米,并在主沟渠配以简易机耕道300米,利于村民生产出行,提高生产效率。引水渠把水库渠道与全村的灌溉渠道连接起来,形成完整的灌溉体系。(3)下游泄洪沟300米,在暴雨季节及时排泄野生稻所在地以及其他田地汇集的洪水,保证野生稻的正常生长(以上工程概算费用组成和计算标准根据执行海南省水利局琼水利基[2000]103号文,《海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4)沼气池一期修建56口(10米3)并配以养殖小区(2×3米),逐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野生稻生长环境以及野生稻的正常生长。引水渠的建设将给全村800亩耕地提供灌溉用水保障,泄洪沟可为给全村1700多亩耕地排除洪水提供保障。

项目可行性分析:引水渠把绕村而过的水源与保护点的灌溉系统联系在一起,相应的泄洪设施消除了耕地以及野生稻原生地洪水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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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危胁,起到相互调节的作用,把村民困扰多年的降水不均衡及暴雨侵袭的难题解决,不但保护了野生稻的生长环境,也为农民的生产提供了保障,得到保护区村民的踊跃支持。致力于改善农田水利的设施条件,保证农业增产增收是当地水利局的职责所在,水利局作为技术与相关项目实施的主要单位,给与了勘察设计修建等技术保证,同时投入项目费用支持当地农田水利的修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为项目的组织协调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给与合理的建议,并且在沼气池、养殖区等涉农项目上投入相关支持经费,为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预算金额及经费分配:项目总投资124万元,其中水坝建设费用约1万元;引水灌溉渠道的造价约为382.8元/米,1000米全程38.28万元,建设单位监理费、设计费、基本预备费等费用合计4.72万元,总费用43万元;下游泄洪沟300米,造价52万元;56口沼气池造价为3000元/口,养殖区造价2000元/个,总造价28万元。GEF项目投入小水坝及1000米引水渠的费用44万元,下游泄洪沟52万元由东路镇政府及当地水利部门配套,沼气池及养殖区28万元由市农技推广中心配套投入。

资金投入方式:政府配套经费到位后,项目投入80%;工程完成验收后拨入剩余20%。

效益分析:引水渠建成后可保证800亩耕地的灌溉用水,如将该土地全部利用冬季种植蔬菜,冬季缺水的状态得到缓解,按每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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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可在原来3000元基础上增加10%,即增加300元/亩,800亩地土地每年可增收24万元。800亩耕地种植单季水稻,配以良种推广,在水源充足并可适当调节的情况下,按每亩增收稻谷50公斤计算,800亩耕地可增收稻谷4万公斤,市场价格2.1元/公斤,每年增加收入8.4万元。保护点150亩土地按照村民最直接的利用方式——统一出租开挖鱼塘,每亩年收入600元,共9万元,远低于种植业收入的提高量。台风袭击的年份如果没有通畅的泄洪沟尽快排出污水,将造成粮食的大幅度减产甚至绝收,通畅的排灌设施也为当地的粮食的稳定提供了保障。

项目在原有引水渠的基础上进行硬化和防渗透修建,并加设水闸控制,可以更高效的利用水资源,对周围的生态环境没有造成影响。通畅的排灌及泄洪措施对野生稻原生地乃至整个村庄的生产和生态环境都起到了保护的作用,保护了野生稻原生地的同时也为生产的发展提供了保障。沼气池的修建使得整个村庄的水体环境污染降到最低,保证了野生稻生长环境的原始状态。该项目的实施在充分保护生产需要的基础上,也保护了野生稻赖以生存的小湿地环境,各种野生动植物可以自由栖息生长,这也为该村保持“生态文明村”提供了非常有意义的评判条件。

风险分析:该项目不对原来的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得到相关单位在技术管理和资金上的支持,不存在实施风险。

(2)水稻良种示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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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村现有农田面积1760亩,耕作模式为“稻-稻”、“稻-菜”、“稻-薯(花生)”等,常年水稻平均单产260-272公斤。这样的产量在以水稻为主要粮食作物的地区属于低产水田,造成低产水平的原因是当地村民不重视水稻生产,在水稻耕作水平日新月异的时代,仍然沿用传统的耕作方式和水稻品种。另外当地的气候条件为旱季雨季集中,并在8-10月伴有台风袭击,对早稻的生产造成严重影响,而当地的水利设施由于常年失修,多数失去调节水量供应和泄洪排洪的功能,因此水稻种植产量低而收益小,仅能维持家庭的温饱不能产生盈余,村民多数依靠冬季种植瓜果蔬菜,错开气候条件的极端影响来增加收入。随着保护点周围经济地位的提升,在市场大环境的影响下,保护点农民对原本抛荒的土地计划进行重新利用,目前最直接和有效的方式为开挖鱼塘,以租赁的方式转让给承包户,每年收取固定的租金。如果该项协议达成,开挖鱼塘后对野生稻将是毁灭性的破坏,对保护野生稻是个极大的威胁。粮食和蔬菜等农产品价格有上涨的趋势,在产量和种植水平不能提高的情况下,会促使农民开挖更多的土地改造成水稻田或种植附加值相对较高的瓜果蔬菜,这些举动将会破坏野生稻原生地,威胁野生稻的繁衍生长。当地农业部门为了调动包括保护点在内农民种植水稻的积极性,提高粮食的产量和品质,增加农民的收入,计划进行水稻良种示范推广技术,帮助农民掌握现代农田种植技术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由于当地政府经费预算的局限性,较大面积的示范推广超出了财政预算,如果种植面积太小,则起不到示范作用,带动不了村民的生产积极性。经过与当地政府的协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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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F项目出资与地方配套共同促进水稻良种示范技术的推广。该方案将通过推广高产量的品种以及先进的种植技术,采用技术培训班的形式,从实际生产效果和生产技能等多方面给予农民示范作用,提高现有土地的产出和品质,保证粮食安全,增加农民的收入,以此消除开挖保护点土地,威胁野生稻生长的不利因素。

项目计划在保护点推广良种示范田800亩,推广面积占整个保护点水稻田面积的一半,在数量上对种植效果可以起到比较好的示范作用。在种植的过程中配以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日常管理技术指导,使当地农民尽快掌握最新的水稻高产栽培技术,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可以迅速在保护点地区推广和应用,提高水稻的产量和农民的收入。

推荐组织协调单位:文昌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具体任务:在保护点所在村庄推广示范面积800亩,采用优质良种和新技术种植水稻,早造示范400亩,晚造示范400亩;目标产量为450~500公斤/亩。示范要求集中连片种植,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备耕、统一播种、统一施肥、统一排灌、统一防治病虫害。通过实施水稻良种示范,带动良种推广面,到项目结束时,该村水稻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单产提高35%以上,农民的种田技能和自我发展能力比项目实施前大大提高。通过示范推广使农民对野生稻保护的认识也上升到新的高度,野生稻的威胁因素得到很好的控制。

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保护点地处热带海岛气候,雨热同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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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无霜,雨水、光热等条件都为水稻1年两熟提供保证。粮食生产是国家一项长期战略措施,在技术、经费给予支持,在粮食收购价格上提供最低收购标准,保证农民粮食种植的积极性。推广示范面积达到800亩,占该村全部水田面积约一半,通过统一的技术指导及备耕种植,种植效果可以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新修建的水利设施解决了长时间困扰村民的灌溉和洪水排泄的难题,可充分调节水分的分配和利用,为大面积的推广种植提供了水源的调配保证。推广良种“天优2168”、“琼香两优1号”等新组合具有丰产性好、熟期适中、抗性强、米质优、适应性广等特点,其抗倒伏性状可以很大程度上减轻早稻在台风季节的损失。文昌市农技中心作为该项目的组织单位,熟悉当地的气候条件,在农业生产和管理上有丰富的经验,在种植过程中给与技术与管理的上的全面支持,为示范推广的顺利进行提供技术保障。土地的产出是农民获得收入的最重要方式之一,示范推广项目可在原有基础上大大提高农民的土地产出量同时对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也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得到当地村民的积极响应。

预算金额及经费分配:项目总投入40.76万元。推广示范面积800亩,每亩投入约509.6元,其中种子2公斤,每公斤22.1元共44.2元;化肥85公斤,每公斤2.24元共190.12元;农药0.3公斤,每公斤50.3元共15.09元,农家肥100.64元,劳动力150.96元;培训费用每亩投入8.68元。GEF项目投入12.92万元用于种子、肥料、农药的购买,文昌市政府配套解决7.72万元的培训费,农家肥及劳动力合计20.12万元由当地农民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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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方式:当地政府配套经费到位后,GEF项目拨入经费80%,项目验收后投入剩余20%。

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以亩产450公斤稻谷估算,每公斤稻谷2.1元,亩产值为945.2元,800亩总产360吨,总产值为75.89万元。每亩前期投入费用为509.6元,800亩共投入40.76万元,扣除成本后,每亩纯收入435.6元,800亩共获纯利34.85元,投入产出比为1:1.86,效益可观。保护点面积约150亩,如按保护点农民预期出租开挖鱼塘,每亩每年固定的收入为600元,150亩年收入为9万元,水稻高产推广面积的收入是该收入的4倍,完全可弥补原生地闲置的损失。

(2)社会效益:实施良种示范,一是以推广杂交水稻和综合高产栽培技术为重点,通过专项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了该地区农民种植水稻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在实施过程中,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会,带动和辐射周边村庄农民种植杂交水稻的热情,对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提高文昌市粮食产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生态效益:示范推广在原有低产田的基础上实行,不需要占用更多的耕地,并且在种植过程中采取统一管理的方式,肥料的撒施和病虫害的防治都统一进行,避免了个人独立管理时杀虫剂等有害物的重复利用,对减轻环境危害,保护野生稻的生长环境起到积极作用。该示范工作也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了一个新的理念:保护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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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是可持续生产发展的途径,对进一步加强野生稻的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风险分析:保证粮食的产量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措施,为此国家对粮食的收购给予了最低保护价,农民的收益得到保证。每年8-10月间台风的袭击对早稻收获产生一定影响,通过抗性好的良种种植,以及良好的水利排灌系统,可把该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到最低。日常水肥管理以及病虫害的防治也是推广示范的重点内容,文昌市农技推广中心经验丰富,除日常管理的监督外,还将对整个推广区域进行监测预警,保护包括野生稻在内的区域安全,保证粮食的丰收。

(3)替代生计技术培训

保护点有良好的气候资源和地理优越,适合种植各类作物,通过发展种养殖业以及结合当地在交通运输和销售市场上的有利环境,当地农民的生活有了很大提高。海南总体是个欠发达省份,面对农产品商品率高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农业持续快速增长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低、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资源优势明显和农业经营方式相对落后这三个并存的突出矛盾,因此,提高保护点农民的劳动技能和知识水平才能与现代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种植业的水平提高后,保护区周边将有大量劳动力脱离农业生产,从事其它产业,对这些劳动力的出路应做一定的指导,进行配套的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市场竞争力,也可减少对土地的依赖,减轻野生稻原生地破坏的压力。

根据保护点的具体情况,将对激励机制中生计替代内容采取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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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与农民田间学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三期培训,一期为种植技术,主要培训水稻、反季节蔬菜的种植,并对文化层次高,有一定基础的农民进行温室大棚基础设施建设、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室内种植管理等技术培训,适应现代高新农业发展的需要;二期为实用养殖业,以生猪、土鸡等的养殖技术为主,特别是针对当地特产文昌鸡的养殖技术,这将是该村养殖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再配以沼气池等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技术,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保护野生稻的生长环境;四期为非农产业的培训,主要以农产品的简单加工、计算机、汽车驾驶等职业技能为主,为促进当地农业产品的产销结合以及农民的外出谋生技能提供支持。

每期培训班聘请市级以上(含)既具有理论知识又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相关理论和技术,同时聘请乡级技术员、村级种养专业户或具有丰富经验的种植业和养殖业能手现场传授相关知识和经验。所有聘请的授课教师在项目期内都需承担随时为农民提供咨询和指导的义务。

考虑到保护点农户人数较多,将适当增加授课教师人数以及培训的期数,拟聘请教师8人,每人授课费6000元(含业务指导费),加上培训材料印刷、复印等费用,共需经费约5.8万元。 3、资金激励机制

保护点的农民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生存状态,与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之间还存在着很大的障碍。在没有市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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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没有经济支持的情况下,农民既缺乏进入市场的勇气,也没有自主发展其他产业的资金途径。因此,在项目实行的初期,以贷款或者风险准备金的形式,有偿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多少?)。该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与生计替代等相关项目中,并且与贷款人或资金收益人签订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的相关合同,如有违反者,取消其享受资格,并受到相应条款的惩罚。资金激励机制不但能够带动保护点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还可以通过法律条款的形式,更进一步约束获益人的行为规范,对保护作物野生近缘植物起到积极的作用。

保护点在气候和地理环境上的优越条件为当地农民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和其他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但是当地农民长期以来都是依照传统的生产方式进行农业生产,虽有发展但没有大的突破,各项产业进展缓慢,这既有技术的缺乏,也与资金的不到位关系密切。项目与当地金融机构达成协议,给与当地农民在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野生稻保护的项目优先贷款,例如蔬菜大棚的建立,沼气池及养殖小区的联合建设等。农民在申请小额信贷时容易得到信贷机构的支持,不但解决了农民资金窘迫的困境,也把农民的发展意识与金融领域结合起来,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4、关于激励机制的特别说明

该项目为农业类项目,基于更好的处理各单位间的关系,项目倾向于以农业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结合其他相关单位,协调项目进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激励机制将在本项目所有项目点(包括8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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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点和50个推广点)实施,对于各项目点具有共性的激励机制方案,将由项目办统一组织实施。例如,青少年基金的设立,评选野生稻保护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也是项目激励机制内容之一,但各项目点都将开展此项活动,因此,在项目结束时,项目办公室将组织所有项目点进行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进一步促进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工作。

关于项目监管和验收:

文昌市已成立GEF项目指导委员会,负责项目的指导和监督,项目指导委员会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日常事务。水利设施建设、水稻良种推广等建设项目是GEF项目的一部分,因此,市项目指导委员会应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定期检查项目进展,向国家和省级项目指导委员会提交进展报告。各项任务完工后,由项目指导委员会委托文昌市质量监督部门按程序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验收,并由审计部门对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向国家和省级项目指导委员会提交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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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海南文昌市野生稻保护工作方案

海南文昌市位于中国南部的海南岛,气候湿热多雨,非常适合野生稻的生长。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以及当地民众对野生稻认识的局限性,原生地面临开挖开垦,重新加以利用的危机。加上当地干湿季明显,台风等自然灾害常有侵袭,自然生态环境随时会遭到破坏的危险,如果不及时进行保护,野生稻的生长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为有效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农民的生产发展,达到保护与发展相结合。结合文昌市野生稻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国农业生物多样性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将野生稻保护工作与农民利益相结合,明确各级部门职责,保护野生稻栖息地生态环境,增强野生稻保护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保护野生稻的积极性。

二、遵循原则

1、通过保护点激励机制建设和生态建设确保野生稻的持续生长繁殖,促进社会经济与保护有效结合。

2、宣传教育与法律措施相结合。

3、实行政策优惠、项目带动和科技服务重点支持的原则。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增加认知度,提高保护意识

宣传培训活动要先从市级相关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开始进行,通过学习文件及会议讨论等方式加深领导干部认识野生稻,了解野生稻等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强化保护野生稻等野生植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宣传教育的方式要灵活多样,从群众喜闻乐见的、容易接受的艺术形式来体现保护野生稻的重要性;更要借助现代化网络媒体传播野生稻的保护知识、保护法规和保护机制,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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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意识。各相关单位及当地党委政府要抽调专人深入相关中小学、村、组进行宣讲与培训,让保护野生稻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到具体了解,最后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保护行为。

(二)组织机构的建立及目标责任管理

由文昌市人民政府牵头,已从各有关部门中抽调领导,组成项目建设指导委员会、示范点日常管护委员会、技术指导委员会等机构,上下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项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并且为研究制定与野生稻保护活动相关的政策方针和措施、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筹措地方配套资金。保护机构还将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在保护活动中的责任关系,切实加强对野生稻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相关乡镇对野生稻保护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者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领导、乡村干部也要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确保野生稻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要与各行政村、各行政村要与各自然村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做好本辖区的保护工作,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整合资源,政策措施多方并举

1、根据海南文昌市“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实施策略,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科学制定项目区发展规划,消除盲目开挖及其他农业生产对野生稻的生存环境的威胁。深入开展农村清洁工程,确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保护者收益、损害者赔偿、受益者补偿;坚持循序渐进、重点保护,确定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参与,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的补偿基本原则,让退耕还林、沼气建设等各项补贴经费落到实处,帮助和鼓励农户建立舍饲圈养,学习掌握养殖新技术,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有效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对野生稻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2、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农田水利设施的重新修建和改善并合理调整灌溉系统的布局,避免水利设施的建设对野生稻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为野生稻的生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水体环境。

3、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采用“稻—菜”、“稻—稻”或者“稻—薯(花生)”等生态生产种植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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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与海南省打造全国优质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的发展方向紧密结合,利用当地在地理位置以及气候资源上的优越性,大力发展绿色蔬菜,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态保护意识。

4、加强有关部门的配合配套服务工作,推进野生稻资源的有效保护。农业部门要以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特色农业,提高农户社会生活能力。林业、财政、交通、科技、扶贫、工商、民政、水利、畜牧等涉农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为全市野生稻的保护创造条件,对野生稻保护区实施惠农政策、资金倾斜。金融部门加大信贷扶持力度,扩大小额贷款规模,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种植、养殖中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民办专业协会组织、农民经纪人队伍的引导,充分发挥民间流通组织的作用,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增加农民的收入。

5、农业、教育、文化和劳动人事等部门结合开展阳光工程、百万农村党员、千万农民大培训等活动,广泛宣传野生稻基本特征特性及保护知识和基本意义,增强人们的保护信心,提高保护的自觉性。通过培训使每个农户能够掌握1-2门新技术。

6、建立与完善野生稻保护的地方法规和措施,加强野生稻及其他农业野生植物的保护。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制定保护野生稻资源的村规民约;向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提案,通过保护野生稻资源的相关议案,使保护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保护活动的正常开展。

7、利用海南本身在国际与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重要地位,与国内外自然保护机构及组织建立良好关系,深入研究野生稻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各项课题,挖掘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各项潜能,为野生稻等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四)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

有了保护野生稻的法律法规及工作措施,结合文昌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及奖惩指标,把野生稻的管理与保护列入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指标之一。在年度内,野生稻的生长如有受到破坏或损害,视危害方式及程度,追查相关部门的责任。野生稻的主管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及管护人员也相应作出责任处罚。由成员单位组成的野生稻的保护管理督察组。以不定期的督促检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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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有危害到野生稻生长的现象发生,将追究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督查组要将野生稻的破坏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终双文明考核的主要依据,每发现一次,按“双文明”考核标准扣减相应分值;凡被连续三次通报的相关单位,取消其年度评选先进资格,乡镇主要负责人向县委、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凡是在野生稻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破坏野生稻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农业部《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文昌市《关于切实加强野生稻保护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厉查处,决不姑息迁就。管护人员要积极配合督查组查处毁坏野生稻的违法行为。各成员单位要采取监督、管护和举报相结合的方式,与执法部门密切联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护野生稻的正常生长。

对各类项目建设需要侵占野生稻栖息地,影响野生稻生长的,必须先按照《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此做出评价;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征求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如有违反规定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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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东路镇乡规民约

1、认真学习、宣传、执行、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响应政府号召。

2、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严格履行经济合同,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3、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赡养老人,教育子女,邻里和睦,团结互助,照顾孤寡老人,帮助五保户、困难户和残疾人,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4、绿化、美化环境,搞好家庭和个人卫生,防止疾病流行,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

5、学科学、学文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搞好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

6、禁止偷盗、赌博、打架斗殴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健康民俗,搞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维护农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证村民的权利和利益。

7、保护生态,爱护林木,积极参加植树造林等公益活动,合理利用林木资源。

8、认识野生稻等农业野生近缘植物的重要性,保护野生稻及其生态环境,不得任意破坏野生稻资源,严禁非法采摘和交易野生稻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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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路镇葫芦村野生稻原生境保护村民公约 野生稻是栽培稻的祖先,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为有效保护好野生稻资源,制定本村民公约,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让全体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1、全体村民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并掌握农业科学技术,走勤劳致富之路。

2、保护野生稻及其生长环境是广大村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3、遵守保护野生稻资源的法律法规,敢于同一切破坏野生稻资源的不法行为作斗争。

4、禁止在野生稻保护区内打猎、捕鱼、开荒、放牧、养禽、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及其它污染物。

5、严禁破坏保护区的围栏、道路、警示标志牌及界碑,严禁随意改变野生稻原生地环境。禁止非法交易采摘和交易野生稻资源。对破坏野生稻种质资源的行为,广大村民应及时制止或控告,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了望塔等公共设施。 7、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共事业、公共事务建设,共同保护好野生稻种质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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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中小学生“双优”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目的

青少年是未来野生稻资源保护的主体,提高青少年的保护知识和保护意识,是野生稻保护的可持续保证。为了将野生稻保护工作从学生抓起,本项目将在东路镇中学和葫芦村小学开展中小学生“双优”评选活动,提高青少年的保护知识和意识。 二、参评资格

凡在东路镇中学和葫芦村小学就读的学生均具有资格参加。 三、活动安排

每年9-10月由学校组织小学4年级和初中2年级学生实地考察野生稻资源,由地方专家讲解认识和保护野生稻知识,现场进行知识问答,并结合知识问答开展其它相关活动,根据问答和参加活动情况给每个学生评分。该次活动成绩与学年学习成绩总分位于年级前10名的学生为“双优”学生。 四、组织单位

活动由东路镇中学和葫芦村小学学校统一组织,活动时间和具体安排由东路镇中学和葫芦村小学提出并报县项目办公室批准。优秀学生评选由东路镇中学和葫芦村小学负责。

五、活动经费管理和奖励办法

项目拟为此项活动提供2.44万元经费,该项经费由市项目办公室设专帐管理,农技推广中心负责租赁车辆(约1500元)和购买教师及学生参加活动的午餐和水(约3000元),竞赛成绩在年级前10名的学生每人奖励80元等值学习用具或参考书籍(由市项目办公室与学校确定并负责购买),两个年级每年奖金合计1600元。每年约需经费6100元,4年合计2.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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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yi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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