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工伤-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精品资料

更新时间:2023-12-04 14:3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支 付 渠 工伤保险待遇 项 目 挂号费 医 疗 康 复 待 遇 停 及 工 康 留 复 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 原工资福利待遇 不 变 用 人 单 位 医 疗 待 遇 住院费 医疗费 药 费 交通食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辅助器具费 标 准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因工出差标准 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国家规定的标准 基 数 道 按照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按标准报销 70% 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基金 按标准报销 薪 待 期 遇 经 一 劳 次 动 性 伤 残 待 遇 伤 津 残 贴 一级 二级 三级 生 护 90% 85% 80% 生活不能自理的 护 理 待 遇 按实际需要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24个月 22个月 20个月 18个月 16个月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14个月 12个月 10个月 8个月 6个月 本 人 工 资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能 伤 力 残 鉴 补 定 助 金 本人受伤前收入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工资的300%计算;低于60%的,按60%计算。 四级 五级 六级 75% 70% 60% 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执行 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五六纺是指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工伤保险基金 50%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理 活 费 生活大部不能自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0% 30% 平均工资 丧 葬 补 助 金 死 亡 待 一 次 性 工 亡 补 助 金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供 养 亲 属 抚 恤 金 丧葬补助金 供 养 亲 属 抚 恤 金 6个月 配偶每月40%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50个月 (成办发[2003]48号) 6个月 配偶每月40%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同 上 本人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用 人 单 位 本 人 工 资 工伤保险基金 遇 留薪期后死亡待遇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医疗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 60个月 48个月 川府发[2003]42号 ①以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②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六级 12个月 五级 14个月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36月 26月 16月 10月 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③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 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 ④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所抚恤金由省劳动保障厅行文调整;保留劳动关系人的五六级伤残津贴随用人单位工资增长幅度调整;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ybt.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