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检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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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建造现场检验基本项目检验指南

广东省船舶检验局

2009年

目 录

前言 ??????????????????????????????2 第一章 开工前检查????????????????????????3 第二章 船体装配检验???????????????????????6 第三章 船体装配焊后检验?????????????????????9 第四章 下水前检验(船体)????????????????????15 第五章 倾斜试验?????????????????????????18 第六章 锚泊及系泊设备完整性检验?????????????????21 第七章 救生设备检验???????????????????????23 第八章 防火结构和消防用品检验??????????????????25 第九章 吨位丈量?????????????????????????27 第十章 轴系及螺旋桨制造检验???????????????????29 第十一章 下水前检验(轮机)?????????????????? 31 第十二章 主辅机安装及轴系对中检验 ??????????????? 33 第十三章 船舶管系及动力管系检验 ???????????????? 36 第十四章 防污染设备检验 ???????????????????? 41 第十五章 电缆缚设检验 ????????????????????? 44 第十六章 电气设备安装检验 ??????????????????? 50 第十七章 系泊试验 ??????????????????????? 55 第十八章 航行试验 ??????????????????????? 65 附表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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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把好建造船舶检验关,落实部海事局强化源头管理的要求,加强船舶建造检验现场检验管理,明确建造检验各项目的检验要求,进一步提高船舶建造检验质量,促进广东省船舶检验局建造检验工作规范化,我局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船舶建造现场检验基本项目检验指南》(以下简称《检验指南》)。

《检验指南》包括了开工前检查、船体装配等18个船舶建造现场检验基本 项目的检验条件、检验内容、检验要求及标准、检验记录,涵盖了船舶建造检验全过程的各个重要节点。其各章节的检验依据是:《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及政府相关规定、船级社相应规范、批准图纸、我局接受的相应标准、我局的有关规定。

《检验指南》由李劲波担任主编,谭成英、李伟强担任副主编。陈梦霖编写第一章,陈刚编写第二章,谢泳编写第三章,谭磊明编写第四章,侯建军编写第五、六、七、八、九章,江永坚编写第十章,陈广建编写第十一章,赖建成编写第十二章,刁学明编写第十三章,伍志坚编写第十四章,韦海文编写第十五章,童剑青编写第十六章,谭广信、伍志坚、张甫编写第十七、十八章。

《检验指南》的项目内容及框架由胡卓、余灵、羊少刚及部分编写人员确定,此外王沛仕、余灵、胡卓、陈新辉、王立文、赵国文等对《检验指南》初稿及送审稿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对此深表感谢。

由于水平有限,如有疏漏和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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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开工前检查

1 检验条件

1.1在建造(改建)船舶开工前。

1.2图纸已审批或已办理《同意申请船体建造(改建)检验的通知》。 1.3开工前准备工作已完成。 2 检验内容 2.1书面资料检查。 2.2现场检查。 3 检验要求及标准 3.1书面资料检查。

3.1.1在船厂等级证书未核发前,该项目不核查。此时,核查船厂的工商登记执照。

3.1.2 船厂焊接工艺需经广东省船舶检验局或其分支机构或CCS认可,核查认可证书。

3.1.3船厂必须具备船体、轮机、电气通用工艺文件,包括:船体装配工艺文件、主机及轴系安装工艺、螺旋桨安装工艺、锅炉安装工艺(如有时)、电气设备安装及电缆敷设工艺等。

3.1.4船厂应提交船台(坞)能适应本次拟建造船舶的证明。

3.1.5焊工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焊工合格证书,证书所载级别应包含所建造船舶的焊工工作。收取焊工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3.1.6船厂应已建立质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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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船厂应已建立材料管理制度。

3.1.8无损检测人员合格证应符合要求,如是外协,合同应有效。 3.1.9 船厂编制的《建造检验报验项目表》应满足要求。每艘建造船舶应编制符合规程要求的《船舶建造检验项目表》并须送验船师审查。验船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适当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

3.2现场检查。

3.2.1船台(坞)场地尺度应与建造船舶相适应。 3.2.2 应具备船台下沉测量设施。

3.2.3坞墩(或胎架)设置应确保船底与地面净空高度不低于0.8m。 3.2.4应具备是次船舶建造所需的加工场地(如是外协,合同应有效)、设备。

3.2.5是否具备是次船舶建造所需的设备。

3.2.6船厂应已建立焊条使用前的焙烘制度,具备焊条烘箱。 3.2.7焊工应熟悉本厂焊接施工工艺。 3.2.8焊工焊接抽查验证应满足要求。

3.2.9型线放样是否与图纸相符(可在后续检验完成)。

3.2.10胎架与船体贴合部位的表面线型是否与放样相符(可在后续检验完成)。

3.2.11钢板是否有CCS的船用产品证书和印记,不能仅有CCS的船用卷板证书(可在后续检验完成)。

4 现场检验记录

4.1《广东省船舶检验局开工前检查记录》。 4.2《焊工抽查考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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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xr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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