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区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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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区第三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教体艺?2014?1号)为指导,认真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坚持以人为本,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中小学生、幼儿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充分展现中小学校、幼儿园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促进全区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活动主题

中国梦〃我的梦〃艺术梦 三、活动内容

艺术节的各项活动应围绕主题,展现我区中小学生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展示我区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青春风采。内容上要紧扣时代脉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式上要突显校园特色,符合学生特点。

四、活动项目

共13个项目,分艺术表演、艺术作品、艺术教育论文、展板四类进行。其中,艺术表演类设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曲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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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项目;艺术作品类分教师组和学生组,教师组设美术、书法、电脑制作3个项目,学生组设绘画、书法、剪纸、电脑制作5个项目。除展板外,所有项目以现场比赛形式进行。

五、组织机构

成立湘东区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组委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于区教育局教育股。 六、参加对象

艺术表演节目类、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区中小学生、幼儿、在职教师。艺术教育论文类的参加对象为在职教师及艺术教育管理人员。展板类的参加对象为各发文单位。

七、活动步骤

艺术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校园艺术活动(2014年11月—2015年4月中旬) 1.各校开展活动(2014年11月—2015年4月上旬),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

2.各校选拔,完成区级比赛项目申报(2015年4月中旬)。 第二阶段:区级艺术活动(2015年4月下旬—5月) 1.区级各项比赛活动(2015年4月下旬—5月中旬); 2.艺术作品类比赛(2015年4月24日);

3.区级艺术表演类比赛(2015年4月27日—4月30日); 4.举办“湘东区第三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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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下旬)。

第三阶段:推荐参加市级艺术展演活动(2015年6月)。 八、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

1.艺术表演节目设表演奖、指导奖、优秀演员奖和优秀主持人奖(奖项设置详见附件1);艺术作品类按比赛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艺术教育论文、展板各分设一、二、三等奖。

2.指导教师奖:凡获奖的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学生类)的指导教师均可获得同一级别指导奖(若同一指导教师同时获得多个奖项,在同一类别中取最高奖项颁发荣誉证书)。

3. 展板编辑奖:凡获奖的展板编辑者均可获得同一级别的展板编辑奖。

(二)团体奖

按各项比赛得分情况,参考各地各校校园活动开展情况,设一、二、三等奖。

团体奖计分:凡参加的单位基分为60分,然后按各个单项得分相加计算,单项计分按一等奖至三等奖分别得分为7分、5分、3分(指导奖、编辑奖不纳入其中),艺术表演节目、展板项目双倍计分。未进行校园艺术活动的学校,未按要求上交《艺术节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等材料(附件7)的学校取消团体奖评选资格。下列情况扣减团体总分:未按要求上交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论文、展板报送表的扣除团体总分10分;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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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名额报送,每少报多报一项每项扣5分;参赛时不服从指挥、不遵守纪律、组织松散,扣减团体总分10分。

九、注意事项

1.为确保艺术节活动顺利开展,各地各校务必在2015年4月17日前报送有关参赛节目(选手)报送表。报送表要求填全各项目信息,其中,艺术表演节目(6人及以上)指导教师可上报2-3名指导教师,其他项目指导教师限报1人。

2.小学参赛节目(选手)报送表以中心校为单位报送,乡(镇、街)小学个别上报不予受理;各初级中学、区直学校(园)直接报送。超名额上报节目(选手)的学校以序号顺序录取节目(选手)参赛。

3.艺术节要求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切实起到通过艺术节活动推动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的。各单位要在校园艺术节结束后(2015年4月17日前),将艺术节活动方案、艺术节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到区教育局教育股。

4.各参赛学校务必确定专人负责艺术节各项工作,学校带队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区级艺术活动的各项现场比赛,务必做好学生乘车、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参赛、安全返回。

附件:

1.艺术表演节目比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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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绘画、书法、剪纸、摄影、电脑制作、艺术教育论文比赛规程

3.展板比赛规程

4.湘东区第三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绘画、书法、剪纸、摄影、电脑制作、艺术教育论文、展板比赛名额分配表

5.湘东区第三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 6.湘东区第三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艺术作品现场比赛参赛选手报送表

7.湘东区第三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艺术表演节目比赛规程

一、项目设置

艺术表演类有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曲艺4个项目,其中戏剧曲艺可以是戏剧、曲艺、小品、相声、快板、对口词、课本剧或校园剧等,每个项目均为集体节目(6人以上)。

二、参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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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x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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