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木工程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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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制情况说明……………………………….………….… 1 土木工程指导性专业规范 ……………………………………..3 附件一 土木工程专业的知识体系及知识领域、核心知识单元和知识点….9 附件二 土木工程专业实践教育体系中的实践领域、实践单元和知识技能点.24 附件三 推荐的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地下工程、铁道工程方向知识单元…33 “土木工程指导性专业规范”说明………………………………38

“土木工程指导性专业规范”课题研制情况说明

?2007-2008年,在建设部人事司一系列软科学研究项目支持下,土木工程专业

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土木工程专业办学状况及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的调查研究” 进行了详尽的研究,其中包括:

1)我国高校土木工程专业教育现状调查分析

2)国内用人单位对土木工程专业的人才需求和办学要求调查分析

3)国外各层次院校土木工程专业办学情况调查分析(国外境外16所高校) 研究项目最终形成了研究报告,并于2008年10月在南京召开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做了汇报。研究成果作为“土木工程专业标准”制定的依据。

?2008年专指委组织委员对“应用型土木工程专业标准”和“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

业不同类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了专项研究。其中包括:

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研究;应用型土木工程专业标准的研究;对计算机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标准的分析思考;技术应用型本科办学定位的特征分析;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定位的思考;职业资格论证的基本要求等。

研究项目最终形成了研究报告,并于2008年11月1日在南京召开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做了汇报。研究成果作为“土木工程专业标准”制定的依据。

?在以上研究工作的基础上,2008年10月专指委选派苏州科技学院何若全等组

成研究小组,对“土木工程应用型人才专业规范”进行研究,并随后申报了建设部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人事司在2009年初下达项目委托书,确定此课题为住建部教改重点课题。随后在2009年2月、4月、6月,分别在苏州、上海召开多次会议,确定专业规范的框架、重点、表达形式和主要问题等,取得了比较快的进展。

?2009年9月在兰州召开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四届五次会议上,课题组向全体委员

汇报了研究进展和初步成果,指委会把专业规范的研制作为专指委的重点任务,群策群议、出谋划策,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会议做出决定,把专业规范的研制作为专指委2009年和2010年的工作重点。

?2009年8月,课题组在井冈山大学召开课题研讨会,与会人员包括建筑工程、

道路工程、铁道工程、矿山建筑、地下工程等方面的专家。会议重点对各个方向在专业选修知识中的表述形成了十分有价值的意见,会后形成了专业规范的“讨论稿”。

?2009年12月专指委在厦门召开专题会议,邀请部分专家进一步对专业规范“讨

论稿”进行研讨。与会专家部分为土木学院(系)的负责人,部分为基础课和专业课的任课教师。专家们对专业规范的核心知识单元和知识点做了重点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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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形成的新的“讨论稿”吸纳了其中的大部分意见,使知识体系的表达更加科学合理。

?2010年4月在烟台,专指委和建工出版社联合召开专业规范研讨会,进一步听

取各校土木工程专业负责人和主干课教师对“讨论稿”的意见。会议讨论的重点是培养目标、专业知识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结合第一批立项教材编写工作,在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会后,课题组形成了专业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2010年6月,指委会给全体委员和部分高校的土木学院发出征求意见的信函。

一些委员和院校对“征求意见稿”中的表述方式、专业知识的选修部分、课程设置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专指委把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课题组,课题组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2010年6月—12月,课题负责人何若全教授分别在烟台召开的混凝土教学研讨

会、西安召开的教育部中青年教师课程培训班、武汉大学、常熟理工学院、南京工程学院、张家口建工学院、新疆石河子大学、深圳大学、河海大学等地(高校),对专业规范组织了座谈和宣讲。在宣讲过程中进一步征求了各层次高校的教师对专业规范的意见。

?2010年9月26日,专指委在同济大学召开小范围的意见征询会,邀请上一届指

委会主任沈祖炎教授等,对专业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会议对专业规范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

?2010年10月23日,在中南大学召开的土木工程学院(系)院长(主任)会议

上,参会人员对规范“征求意见稿”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进一步提出建议;并行召开的土木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上,委员们原则通过了专业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1年2月,根据土木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上委员们提出的

意见,以及北京交大、西南交大等高校的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并增加了铁道工程的有关核心知识和专业选修知识,并对“说明”中的内容作了相应的调整。最后形成了“结题稿”,经指委会报送住建部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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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指导性专业规范

一、本专业的学科基础

土木工程是建筑、岩土、地下建筑、桥梁、隧道、道路、铁路、矿山建筑、港口等工程的统称,其内涵为用各种建筑材料修建上述工程时的生产活动和相关的工程技术,包括勘测、设计、施工、维修、管理等。

土木工程的主干学科为结构工程学,岩土工程学,流体力学等学科;重要基础支撑学科有数学、物理学、化学、力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土木工程的主要工程对象为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地下建筑与隧道工程、铁道工程等。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经过工程师基本训练,能胜任房屋建筑、道路、桥梁、隧道等各类工程的技术与管理工作,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宽广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能面向未来的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能够在有关土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管理、教育、投资和开发、金融与保险等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

三、本专业培养规格

1.思想品德

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科学素质、工程素质和人文素养,能体现哲理、情趣、品味等方面的较高修养,具有求真务实的态度以及实干创新的精神,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愿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服务。

2. 知识结构

具有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熟悉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掌握工程经济、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了解数学、现代物理、信息科学、工程科学、环境科学的基本知识,了解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要趋势和应用前景;掌握力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掌握工程材料的基本性能和选用原则,掌握工程测绘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工程制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工程结构及构件的受力性能分析和设计计算原理,掌握土木工程施工的一般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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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和过程以及组织和管理、技术经济分析的基本方法;掌握结构选型、构造设计的基本知识,掌握工程结构的设计方法、CAD和其他软件应用技术;掌握土木工程现代施工技术、工程检测和试验基本方法,了解本专业的有关法规、规范与规程;了解给水与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等相关知识,了解土木工程机械、交通、环境的一般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相邻学科的一般知识。

3. 能力结构

具有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查询资料、获取信息、拓展知识领域、继续学习的能力;具有应用语言、图表和计算机技术等进行工程表达和交流的基本能力;掌握至少一门计算机高级编程语言并能运用其解决一般工程问题;具有计算机、常规工程测试仪器的运用能力;具有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的能力;经过一定环节的训练后,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或技术研究、应用开发等创新能力。

4. 身心素质

具有健全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从事土木工程专业从业人员的职责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有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有充沛的精力承担专业任务;养成良好的健康和卫生习惯,无不良行为。心理健康,认知过程正常,情绪稳定、乐观,经常保持心情舒畅,处处事事表现出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对生活充满热爱、向往、乐趣;积极工作,勤奋学习。意志坚强,能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有奋发向上的朝气。人格健全,有正常的性格、能力和价值观;人际关系好,沟通能力强,团队协作精神好。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在自然和社会环境变化中有适应能力,能按照环境的变化调整生活的节奏,使身体能较快适应新环境的需要。

四、专业教学内容

土木工程专业的教学内容分为专业知识体系、专业实践体系和大学生创新训练三部分,它们由有序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课外活动完成,目的在于利用各种环节培养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具有符合要求的基本知识、能力和专业素质。

(一)土木工程专业知识体系

1、土木工程专业的知识体系由四部分组成

(1)工具性知识体系 (2)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体系 (3)自然科学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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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知识体系

每个知识体系所包含的知识领域见附表1-1和附表1-2。

2、土木工程专业的专业知识体系

(1)专业知识体系的核心部分分布在6个知识领域内: 1)力学原理和方法 2)专业技术相关基础 3)工程项目经济与管理 4)结构基本原理和方法 5)施工原理和方法 6)计算机应用技术

这六个知识领域涵盖了土木工程的所有知识范围,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掌握了这些领域中的核心知识及其运用方法,就具备了从事土木工程的理论分析、设计、规划、建造、维护保养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基础。上述知识领域中的107个核心知识单元及其422个知识点的集合,即构成了高等院校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的必修知识。遵循专业规范内容最小化的原则,本规范只对上述知识领域中的核心知识单元及对应的知识点作出了规定。

附件一列出了对这些核心知识单元的学习要求。为了方便教学需要,还列举了21门核心课程以及每个知识单元的推荐学时。

(2)专业知识体系的选修部分

考虑到行业、地区人才需求的差别,以及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专业规范还在核心知识以外留出选修空间。如果教学计划的课内总学时控制在2500学时,选修部分的640学时由学校自己掌握。选修部分可以在上述6个知识领域内增加(相当于加强专业基础知识),也可以组成一定的专业方向知识,还可以两者兼而有之。选修部分反映学校办学的特色,根据学校定位、专业定位、自身的办学条件设置。高校应注意行业和地方对人才知识和能力的需求,根据工程建设的发展趋势对专业选修部分做适时的调整。

为了对部分学校加强指导,本专业规范推荐了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地下工程、铁道工程四个典型方向的专业知识单元和每个方向264个推荐学时,供学校制定教学计划时参考(见附件三)。

(二)专业实践体系

专业实践体系包括各类实验、实习、设计和社会实践以及科研训练等形式。具有非独立设置和独立设置的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每一个实践环节都应有相应的知识点和技能要求。

实践体系分实践领域、实践单元、知识与技能点三个层次。它们都是土木工程专业的核心内容。通过实践教育,培养学生具有实验技能、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能力、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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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领域。实验领域包括基础实验、专业基础实验和专业及研究性实验三个环节。 基础实验实践环节包括普通物理实验、普通化学实验等实践单元;

专业基础实验实践环节包括材料力学实验、流体力学实验、土木工程材料实验、混凝土基本构件实验、土力学实验、土木工程测试技术等实践单元;

专业实验实践环节包括按专业方向安排的相关的土木工程专业实验单元。 研究性实验实践环节可作为拓展能力的培养,不做统一要求,由各校自己掌握。 2.实习领域。实习领域包括认识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四个实践知识与技能单元。

认识实习实践环节按土木工程专业核心知识的相关要求安排实践单元,可重点选择一个专业方向的相关内容。

课程实习实践环节包括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及与专业方向有关的课程实习实践单元。 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实践环节的实践单元按专业方向安排相关内容。 3.设计领域。设计领域包括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两个实践环节。 课程设计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实践单元按专业方向安排相关内容。

每个实践单元的学习目标、所包含的技能点及其所需的最少实践时间见附件二。

(三) 大学生创新训练

土木工程专业人才的培养体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特别强调大学生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培养方案中要运用循序渐进的方式,从低年级到高年级有计划的进行创新训练。各校要注意以知识体系为载体,在课堂知识教育中进行创新训练;以实践体系为载体,在实验、实习和设计中进行创新训练;选择合适的知识单元和实践环节,提出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能力的训练目标,构建成为创新训练单元。提倡和鼓励学生参加创新活动,如土木工程大赛,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等。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创新训练的专门课程,如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本学科研究方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等,这些创新训练课程也应纳入学校的培养方案。

五、本专业的课程体系

本专业规范是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导则。各校构建的土木工程专业课程体系应提出达到培养目标所需完成的全部教学任务和相应要求,并覆盖所有核心知识点和技能点。同时也要给出足够的课程供学生选修。

一门课程可以包含取自若干个知识领域的知识点,一个知识领域中知识单元的内容按知识点也可以分布在不同的课程中,但要求课程体系中的核心课程实现对全部核心知识单元的完整覆盖。

本专业规范在知识体系中推荐核心课程42门,计1818个最少课内教学学时数(附表1-1和附表1-2);以及44个最少课内实验学时数(附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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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规范在实践体系中推荐62个最少实验学时和35个最少实践周数。它们分别是:军训3周(附表1-1),物理实验和化学实验62个学时,实习10周,设计22周(附表2-1和2-2)。

课内教学和实验教学的学时数(周数)分析如下: 工具、人文、自然 科学知识体系学时数(周数) 专业知识体系(按2500学时统计) 专业实践体系(按40周统计)

1110学时 44.4% 62学时+3周 选修学时数 专业知识体系学时数(周数) 712+44学时 30.2% 32周 约90.0% —— 推荐的专业方向选修学时数(周数) 264学时 25.4% 4周 约10.0% 剩余学时 (周数) 370学时 六、本专业的基本教学条件

(一).教师

1、有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教师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 2、承担本专业主干课程的任课教师不少于2人/每门;专业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40%,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不低于70%。毕业设计(论文)阶段1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应多于10名。

3、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带头人,具有一定比例的有工程实践经历的专兼职教师。对于2000年以后新办本专业的学校,应有业务能力较强、教学经验较为丰富的教师主持教学管理工作,并有一支胜任本专业各主干课程教学任务的骨干教学队伍。

4、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应能够在数量和教学能力上满足土木工程专业教学的需要。

(二).教材

1、要选用符合专业规范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教材内容应覆盖所有的核心知识。专业方向的教材或讲义应形成系列,满足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并符合学校的办学特色。

2、基础课程教材应尽量选用适合学校办学特色的规划教材。

(三).图书资料

1、学校图书馆中应有与土木工程专业学生数量成比例的本专业图书、刊物、资料,应具有数字化资源和具有检索这些信息资源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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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专业资料室并能满足学生在各类教学环节中查阅所需的资料。图书、资料的利用率比较充分。

(四).实验室

1、基础课程实验室的设备应满足土木工程专业的教学需要,并满足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生分组实验的台套数要求。计算机的数量和管理应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

2、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满足所开设实验的条件,并根据各校的专业方向和具体情况有所侧重。专业实验室生均仪器设备费需达到0.4万元以上。

3、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应有具备高级职称的实验人员,数量应满足要求。管理应规范有序。

(五).实习基地

1、要有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应符合专业实习的要求。

2、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应有规章制度、相对稳定的兼职指导教师和必要的资料档案。

(六).教学经费

1、学费收入用于四项教学经费(本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教学仪器维修费、体育维持费)的比例需大于25%,并逐年有所增长。其中本科业务费和教学仪器维修费需占四项教学经费的80%。

2、新设的土木工程专业,开办经费一般不低于生均1万元(不包括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场所等)。

七、专业规范的附件

附件一 土木工程专业的知识体系、知识领域、核心知识单元和知识点 附件二 土木工程专业实践教育体系中的实践领域、实践单元和知识技能点 附件三 推荐的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地下工程、铁道工程方向知识单元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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