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音乐学院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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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音乐学院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

艺术硕士(舞蹈135106)

一、实践类课程与实践环节

我院在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过程中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以实现培养高层次、应用型舞蹈人才的教学目标。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51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实践环节占60%以上,是我院艺术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中极其重要的内容。学院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一)实践类课程 1.主科

根据舞蹈编导研究方向而定,对不同创作主题进行舞蹈结构、舞蹈形象提炼、舞蹈风格形式等内容的创作训练,教学方式为个别课。开课三学年,2学时/周,共(204学时)12学分。

2.舞蹈剧目表演与排练,进入舞蹈剧目实践课程,培养表演及排练实践操作能力。教学方式为集体训练。开课二学年,2学时/周,共(136学时)8学分。

3.编舞技法,包括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的动作编创技术训练,教学方式为集体训练。开课一学年,2学时/周,共(68学时)4学分。

(二)专业实践环节 1.艺术实践

(1)校内艺术实践:由学院组织的公开演出,以及校外基地的艺术实践,3次以上,获得3学分。

(2)校外艺术实践:学生本人在校外参加的各类舞蹈演出、比赛或社会舞蹈活动,3次以上,获得3学分。

2.教学实践

学生根据各系或导师安排完成一学期(17周)的本科教学(助教)工作,获得2学分。 3.学术报告

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十次以上专业学术报告活动,每次学术报告结束后,研究生本人应手工填写学术报告登记表,获得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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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能力展示

专业能力展示须体现一定的历史意义或现实意义,以及一定的创新性;应体现出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人良好的技术驾驭力、想象力和艺术诠释力;能产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

舞蹈创作类(编导方向):

1.创作完成舞蹈作品6至8个,以独立创作为主,也可与他人合作,合作中个人承担70%的比重。

2.作品中须包含民族民间舞蹈为素材的作品创作。 3.作品累计总时长不少于40分钟。

4.须提供完整作品视频,可申请完成相应作品的现场演出。 三、学位论文

1.硕士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开题报告。

2.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要求达到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数据可靠、文句简练、图表清晰、层次分明,能体现硕士生具有相关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

3.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可以采取研究报告、案例分析等不同形式。 4.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 5.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谱例、图表)。根据自己舞蹈创作、表演或其它舞蹈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影音资料光盘。

6.学位论文必须采用计算机编辑和输出,具体格式参照《宁夏大学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

7.用于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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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ve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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