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宣传横幅标语等管理的若干规定

更新时间:2023-05-11 04:42:02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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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宣传横幅标语等管理

的若干规定

为适应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需要,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人文环境,提高校园文化品味,营造美观洁净、高雅和谐的校园环境,我校将对横幅悬挂、宣传栏海报张贴等各种宣传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横幅(标语)管理

1、学校教学楼、公寓楼等主建筑、校园主干道等主要公共区域(信息大道除外)可以悬挂以下宣传横幅(标语):国家法定节假日、党和国家重大活动、全校性重大活动及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横幅(标语)。其他宣传横幅(标语)只能在相关的活动场所或指定地点悬挂。

2、横幅(标语)的管理实行党委宣传部主管,各部门协管的办法。学校教学楼、公寓楼等主建筑、校园主干道等主要公共区域(信息大道除外)可以悬挂的横幅(标语)须由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悬挂。

3、相关的活动场所或指定地点悬挂的横幅(标语)内容由相关部门审核内容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加强对悬挂横幅(标语)工作的管理,将责任落实到人。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各学院及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等悬挂横幅的申请。

4、室内会议性横幅由各主办方负责。

5、下列性质的宣传横幅(标语)原则上不准在校园内悬挂,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党委宣传部批准并报宣传部王部长同意:商业性宣传横幅(标语);答谢活动赞助单位或以经营单位名义悬挂的祝贺性广告宣传横幅(标语);不在指定地点悬挂的横幅(标语)。

6、个人不得在校内任何地方悬挂横幅(标语)。

7、宣传横幅(标语)的内容应健康向上,制作和悬挂应符合要求,统一规范;严禁在校区内悬挂包含反动、淫秽、邪教等违反法律和道德内容的横幅。横幅(标语)用语准确,用字规范,无语法错误;幅面大小要与悬挂空间相协调;悬挂方式规范、端正。

8、横幅(标语)悬挂期间,使用单位要保持横幅(标语)的完好性,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要及时撤除。

二、宣传栏、海报等管理

9、宣传栏的设置根据职能和需要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安排,各单位不允许在校园公共区域内随意设置和制作各类宣传栏。

10、校园内设置的宣传栏,必须统一规格、规范内容、确保质量,对内容庸俗、质量低劣、有碍观瞻的宣传栏坚决取缔。归口管理的宣传栏由相应使用和管理的单位负责更新,并定期清理和清洁。

11、宣传资料必须在规定的宣传栏、布告栏内张贴,宣传栏以外的其它任何地方严禁随意张贴。严禁在建筑物墙面、路灯柱及树木等非指定区域张贴各种印刷品。

12、外单位或商业性广告不准在校内张贴。确因实际工作需要张贴的必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批,确定张贴内容,指定张贴位置,方可张贴。

13、海报(通知)统一张贴在海报栏内;大小符合栏框要求,不得张贴在栏框外。

三、检查与责任追究

14、校园所有室外公共场所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的标语、横幅、彩旗、广告、海报、喷绘等宣传品的悬挂、张贴,均纳入校园宣传管理的范畴,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管理。

15、党委宣传部牵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校内悬挂横幅(标语)情况进行巡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责成限期整改,如不改或整改不力的则追究部门责任。

四、本规定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丘工学院党委宣传部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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