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型式的定义

更新时间:2023-11-05 17:55:02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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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车身型式的定义

(仅对完整/多阶段制成车辆)

本附件附录I的车身型式,应用下列代码表示: 1. 轿车 (M1 ) AA 轿车

AB 后仓门式轿车AC 旅行车

车身:封闭式侧窗中柱有或没有;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的座位,至少两排; 车门:2个或4个侧门,可以有一个后开启门; 车窗:4个侧窗;

但包括多于4个侧窗的车辆。

车辆后端带仓门的轿车(AA)。

车身:封闭式。车尾外形按可提供较大的内部空间;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的座位,至少两排。座椅的一排或多排可拆除,

装有向前翻倒的座椅靠背,以提供装载平台; 车门:2个或4个侧门,并有一个后开启门; 车窗:4个或4个以上侧窗。

AD 两门式轿车

AE 篷式轿车

AF 多用途车

(客货两用轿车)。

车身:封闭式,通常后部空间较小;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2个或2个以上的座位,至少1排; 车门:2个侧门,也可有一个后开启门; 车窗:2个或2个以上侧窗。

车身:可开启式车身;

车顶(顶盖):车顶为硬顶或软顶,至少有2个位置,位置1:处于关

闭时的位置,位置2:处于开启时的位置; 座位:2个或2个以上的座位,至少1排; 车门:2个或4个侧门; 车窗:2个或2个以上侧窗。

与AA~AC不同,在一个舱内运送乘客及其行李和货物的车辆。然而,如果车辆符合下列条件:

(a) 不包括司机座椅的座椅位数不超过6个。

如果车辆提供了‘可安装的’座椅固定设施,应认为这就是‘座椅位’。

可安装的’指可使用的固定设施。为了避免这些固定设施成为‘可安装的’,制造者应人为地防止它们被使用,例如:用盖板焊上,

或安装不能用一般工具移去的固定装置;以及 (b) P-(M + N × 68) > N × 68 式中:

P = 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装载质量,kg M = 行驶状态下的质量,kg N = 不包括司机座椅的座位数 则此车辆被认为不是M1类车。

2. M2 或 M3类机动车

除驾驶员以外,载客量超过22人的车辆有三种等级:I 级车辆、II 级车辆、III 级车辆。 I 级车辆:指的是具有乘客可站立区域,允许乘客频繁移动的车辆。

CA 单层 CB 双层 CC 铰接式单层 CD 铰接式双层 CE 低地板单层 CF 低地板双层 CG 铰接式低地板单层

II 级车辆:指的是主要运载就座乘客,并在过道和/或在不超过两个座位的区域可以运载一些站立乘客

的车辆。 CI 单层

III 级车辆:指的是专门运载就座乘客的车辆。

除驾驶员以外,载客量不超过22人的车辆有二种等级:A 级车辆、B 级车辆。

A 级车辆:用来运载站立乘客的车辆;这种等级的车辆有座位并且有针对站立乘客的条款。

CU 单层 CQ 单层 CR 双层 CS 铰接式单层 CT 铰接式双层 CJ 双层 CK 铰接式单层 CL 铰接式双层 CM 低地板单层 CN 低地板双层 CO 铰接式低地板单层 CP 铰接式低地板双层

CV 低地板单层

B 级车辆:指的是不运载站立乘客的车辆,这种等级车辆没有针对站立乘客的条款

3. N类机动车 BA货车

指的是N1、N2或N3类机动车,其设计和构造专门或主要用于运输货物。也可以牵引挂车。

指的是车身和驾驶室成一体的货车。

CW

单层

BB 厢式车 BC 半挂式牵引车

指的是设计和构造专门或主要用于牵引除半挂车的牵引车。

BD 挂式牵引车(道路牵指的是设计和构造专门或主要用于牵引除半挂车之引车) 外挂车的牵引车。它可以装备装卸平台。

- 然而,如果定义为BB的车辆,其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不超过3 500 kg: - 不包括司机座椅的座位数超过6个

-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a) 不包括司机座椅的座位数不超过6个,以及 (b) P-(M + N × 68) ≤ N ×68

则此车辆不能认为是N类车辆。

- 然而,如果定义为BA或BB的车辆,其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超过3 500 kg,或BC或BD类车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不包括司机座椅的座位数超过8个,或 (b) P-(M + N × 68) ≤ N × 68

则此车辆不能认为是N类车辆。

‘座位’:如果车辆提供了‘可安装的’座椅固定设施,应认为这就是‘座位’。

可安装的’指可使用的固定设施。为了避免这些固定设施成为‘可安装的’,制造者应人为地防止它们被使用,例如:用盖板焊上,或安装不能用一般工具移去的固定装置;、 P = 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装载质量,kg

M = 行驶状态下的质量,kg N = 不包括司机座椅的座位数 4.

O类车辆

指的是用来与半挂牵引车或垫盘车桥系在一起,并在牵引

车或垫盘车桥上施加显著垂直负载的拖挂车。

指的是至少有两个车轴,其中至少有一个为转向车轴,并且装备了可以垂直移动的牵引装置(相对于挂车),不对牵引车施加明显的静止垂直负载的挂车。

指的是牵引装置不能垂直移动(相对于挂车),其车轴位于靠近车辆重心处(当均匀加载时)的挂车。

DA 半挂车 DB 牵引杆式挂车

DC 中间轴式挂车

5. 专用车 SA 旅居车

指结构上包括起居设备的专用M类车辆,它至少包括以下设备:

- 座椅和桌子,

- 睡眠设施,可以从座椅转换而成, - 烹饪设施,和 SB 防弹车

SC 救护车

SD 灵柩车 SE 拖挂旅居车 SF 移动式起重车

SG 其它专用车

- 储存设施。

这些设备应刚性固定在起居室;但是,桌子可以设计成容易移动的。

指用于保护被运送的乘客和/或货物,且符合装甲板防子弹要求的车辆。

指运送伤病员的M类机动车,为此还具有专门装备。

指运送死人的机动车,为此还具有专门装备。 用于道路使用及提供移动睡具的挂车。 指不作为载货的N3类专用车,装有提升矩不小于400 kNm的起重机。

除以上所指车辆外的专用车。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u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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