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权力运行流程图

更新时间:2024-05-22 12:0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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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

到审批单位提出申请 邮寄申请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申请人申请

作出不予行政审批的决定,发《驳回通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发《核准通知书》 决定依法当场或在受理后15日内作出审批或不予审批的决定。(以传真、电子邮件申请受理的,自收到原件起计算)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的意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做出具体审批 备注:1. 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的审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调整的审批和本集体经济组

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农村土地的审批,承办单位是镇城建办,服务电话:2766512。 2. 五保对象入乡镇敬老院审批,承办单位是镇社会救助站,服务电话:2766519.

3.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审批,承办单位是镇宣传室,服务电话:2766513.

监督电话:2766505(镇纪委),2766501(镇党政办)、

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

上级交办 有关部门移送 案件来源 举报、投诉 新闻媒体曝光

巡查发现

出示执法证,现场检查 告知法定事项和权利并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

现场制作笔录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 场 送 达

执 行

备 案

归 档

备注:1.对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处罚,承办单位是镇计生办,电话:2766526,相对人可以提

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和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以及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承办单位是镇城建办,电话:2766512,相对人可以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 对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处罚,承办单位是镇人社所,电话:2766512,相对人可以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监督电话: 2766505(镇纪委),2766501(镇党政办)。

行政征收权力运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流程图

立 案 县级或人口计生部门发现违法生育嫌疑的,应在七日之内填写《计划生育案件立案登记表》 调查取证 由两人以上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 调查、取证 告知权利 调查取证结束后,用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作出决定 经查确有违法剩余行为的,由征收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送达决定书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在作出决定后7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当场宣告 执行决定书 当事人在征收决定书送达后30日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 结 案 社会抚养费征缴工作结束后,填写《计划生育案件结案报告单》,一案一卷,连同案卷目录《计划生育案件卷宗》,做好卷宗的归卷和存档工作 备注: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承办单位是镇计生办,服务电话:2766526, 相对人可以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监督电话: 2766505(镇纪委),2766501(镇党政办)。

行政裁决事项流程图

申报材料: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争

3、证据 议纠纷的发生时间、地点、范围;

审查申报材料,依法受理裁决申请,并告知相

对人。不予受理的,送达不予受理通知,并告

知理由。

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意见,调查取

证,拟定裁决决定书,经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

定。

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调解成功,依法下达裁 解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决决定书。

民事诉讼。

相对人履行裁决决定书 向社会公开 备注:行政裁决工作承办单位是镇信访办,服务电话:5766515, 相对人可以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监督电话: 2766505(镇纪委),2766501(镇党政办)。

相对人提出裁决申请。

行政确认权力运行流程图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审查责任:审查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办理意见,现场予以告之后续办事事宜。 决定责任: 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说明。 事后监管责任:登记并留存申请书复印件。

备注:对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生殖保健服务证》以及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行政确认,,承办单位是镇计生办,服务电话:2766526, 相对人可以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监督电话: 2766505(镇纪委),2766501(镇党政办)。

行政规划权力运行流程图

规划目标确定职责:根据规划有关要求明确职责,制定切实可行规划。 前期调研论证职责: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 指导实施职责:切实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规划科学性和有效性。 起草规划草案职责:专项规划草案由编制规划部门与本级人民政府总体规划进行衔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其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涉及其他领域时还应当送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其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备注:对乡镇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承办单位是镇城建办,服务电话:2766512,相对人可以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监督电话: 2766505(镇纪委),2766501(镇党政办)。

行政给付权力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包括申请事实、理由、证据等。 承办单位或科室依法受理给付申请,并告知申请人。 不予受理的送达不予受理通知,并告知理由。 承办部门或科室调查取证,拟定给付意见, 经部门或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行政负责人审定。 行政负责人审定后,报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批准。 按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意见给付。 不予给付的,告知申请人理由并告知其相关权利。

备注:对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及补助生活费的行政给付和对五保供养救济的行政给付,承办单位是镇社会救助站,服务电话:2766519;对节育手术费报销的行政给付,承办单位是镇计生办,服务电话:2766526。监督电话: 2766505(镇纪委),2766501(镇党政办)。

资料存档

行政奖励权力运行流程图

单位或有关组织推荐

不符合 受理 补正材料

是否符合要求 符合 审查 不同意,要求补正 领导审批

办理结束 提出审批意见 同意 公告给予奖励 不同意

归档 备注:对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承办单位是镇综治办,服务电话:2766515;老年人权益维护工作奖励单位是镇老龄办,服务电话2766502。 监督电话: 2766505(镇纪委),2766501(镇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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