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上午-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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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T-GGDHHP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Q/ CDT GGDHHP 209 0071—2012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2012-10-15发布

2012-10-15实施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发布 Q/CDT-GGDHHP 209 0071—2012

目 录

前 言 ................................................................................ 2 1 范 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总 则 .............................................................................. 3 4 定义和术语 .......................................................................... 4 5 工作票使用和管理 .................................................................... 7 6 动火作业管理 ....................................................................... 25 7 操作票使用和管理 ................................................................... 32 8 工作票、操作票动态检查 ............................................................. 40 9 “两票”管理系统的管理 ............................................................. 45 10 考核办法☆ ........................................................................ 46 11 附 则 ............................................................................ 47 附 录 A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流程图 ............................................. 48 附 录 B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票样 A3纸) ............................................. 50 附 录 C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票样 A4纸) ............................................. 51 附 录 D 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票样 A3纸) ......................................... 52 附 录 E 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票样 A4纸) ......................................... 53 附 录 F 水力自控工作票(票样 A3纸) ............................................... 54 附 录 G 一级动火工作票(票样 A4纸) ............................................... 55 附 录 H 二级动火工作票(票样 A4纸) ............................................... 56 附 录 I 动土工作票(票样 A4纸) ................................................... 57 附 录 J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票样(票样 A4纸) ....................................... 58 附 录 K 工作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票样 A4纸) ....................................... 59 附 录 L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页(票样 A4纸) ................................. 60 附 录 M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页(票样 A4纸) ................................. 61 附 录 N 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页(票样 A4纸) ............................. 62 附 录 O (热工)保护投退申请单 ..................................................... 63 附 录 P 电气倒闸操作票(票样 A4纸) ............................................... 64 附 录 Q 水力机械操作票(票样 A4纸) ............................................... 65 附 录 R 电气倒闸操作前标准检查项目表(票样 A4纸) ................................. 66 附 录 S 电气倒闸操作后应完成的工作表(票样 A4纸) ................................. 67 附 录 T 水力机械操作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票样 A4纸) ................................. 68 附 录 U 水电厂单人操作票(票样 A4纸) ............................................. 69 附 录 V 月度工作票统计封面 ......................................................... 70 附 录 W 月度操作票统计封面 ......................................................... 71 附 录 X 两票动态检查记录表 ......................................................... 73 附 录 Y 保洁人员必须办理工作票方可清扫的区域 ....................................... 75 附 录 Z 单人操作范围界定 ...........................................................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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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了规范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Q/CDT 101 0001—2007)和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Q/GGEP 101 0001—2007),结合总厂实际,修订本细则。

本细则由大化水力发电总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细则由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 本细则由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安全监察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本细则由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安全监察部于2007年8月份首次起草并发布实施,2012年10月份进行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增加4.59款、4.60款、4.61款、5.2.14款、5.5.5.2.1款、5.5.5.2.2款、5.5.14款、6.6.2.4款、7.2.5款、7.5.2.8.6款、9.13.5款、10.1.2款、10.4.1-7款。

(2)修改5.5.5.2款、5.5.6款、5.5.11款、5.6.2-11款、5.8.1.2款、5.8.2.2款、5.8.3.3款、6.4.2.1款、6.4.4.3.2款、7.9.2-9款、8.2.2款、9.1款、9.9款、9.13.2款、附录V、附录W。

本细则主要修订人:黄仕、林海波、罗善蒙、何建辉、韦月梅、卢敏、韦荣强 本细则审核人:兰世海、杨国献、潘华泉、甘纬、李剑、梁安志、陈开评、程新年 本细则审定人:赖斌、陆杰、骆振业 本细则批准人:容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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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1 范 围

1.1 本细则规定了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工作票和操作票的适用范围、执行程序、使用和管理要求、动态检查、动火作业管理、“两票”管理系统管理以及考核办法。☆ 1.2 本细则适用于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多经总公司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 26860-2011) 2.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热力和机械)(GB 26164.1-2010) 2.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电技[1994]299号) 2.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2007版)

2.5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人员误操作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19号) 2.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18号) 2.7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Q/CDT 101 0001—2007) 2.8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Q/GGEP 101 0001—2007)

3 总 则

3.1 为了规范“两票”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Q/CDT 101 0001-2007)、《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Q/GGEP 101 0001—2007)等规定,结合总厂实际,修订本细则。☆

3.2 电力生产的各项运行操作、检修、维护、试验等工作都必须使用操作票或工作票(以下简称“两票”),任何作业人员都无权无票作业(除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外,如:现场发生人员触电,需要立即停电解救;现场发生火灾,需要立即进行隔离或扑救;设备、系统运行异常状态明显,保护拒动或没有保护装置,不立即进行处置,可能造成损坏)。☆ 3.3 “两票”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积极建立标准操作票和标准工作票票库,标准票的覆盖率要努力达到100%(正常方式下的作业都必须有标准的工作票和操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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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实现标准化作业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克服工作过程中人员行为随意性的重要措施,使用标准操作票和标准工作票后,正确填写和使用两票仍然要作为员工培训的基本内容。 3.5 要加强对“两票”执行过程的管理。现场作业必须做到100%开票,票面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及两票执行环节必须100%落实。

4 定义和术语

4.1 操作指令:值班调度员对其管辖的设备进行变更电气接线方式和事故处理而发布的立即操作的指令(分为逐项操作指令、单项操作指令和综合操作指令)。

4.2 操作许可:电气设备在变更状态操作前,由值长或地调调度员提出操作要求,在取得中调、地调值班调度员许可后才能操作。操作后应汇报。☆ 4.3 操作任务:指对该设备的操作目的或设备状态改变。 4.4 操作要求:该设备在操作前提出的要求。

4.5 调整性操作:负荷增减、不涉及人为就地启停或切换设备(系统),或在DCS上实现顺序控制的操作。

4.6 合上:把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放在接通位置(包括高压熔断器)。 4.7 断开:把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放在断开位置(包括高压熔断器)。 4.8 合环:将电气环路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合的操作。 4.9 解环:将电气环路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断开的操作。

4.10 并列:将发电机(或两个系统)经用同期表检查同期后并列运行。 4.11 解列:将发电机(或一个系统)与全系统解除并列运行。 4.12 自同期并列:将发电机用自同期法与系统并列运行。

4.13 非同期并列:将发电机(或两个系统)不经同期检查即并列运行。 4.14 强送:设备故障跳闸后未经详细检查或试验即送电。

4.15 强送成功:设备故障后,未经详细检查或试验,用断路器对其送电成功。 4.16 试送:设备检修后或故障跳闸后,经初步检查再送电。

4.17 冲击合闸:新设备在投入运行时,连续操作合闸,正常后拉开再合闸。一般线路三次,主变五次,母线一次。

4.18 跳闸:设备(如:开关)自动从接通位置变为断开位置。 4.19 零起升压:利用发电机将设备从零电压渐渐升至额定电压。

4.20 装设(拆除)接地线(或合上,拉开接地隔离开关):用临时接地线或接地隔离开关将设备与大地接通(或断开)。

4.21 带电拆接:在设备带电状态下拆断或接通短接线。 4.22 限电:限制用户用电。

4.23 检查:观察设备的状态如何,如进行正常定期检查和事故检查。 4.24 清扫:消除设备上的灰尘、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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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测量: 测量电气设备绝缘、电压、温度等。 4.26 装上或取下熔断器: 将熔断器装上或取下。 4.27 保护投入:将继电保护投入运行,指投跳闸位置。 4.28 保护停用:将继电保护停止(或退出)运行。

4.29 投入或停用压板:将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压板投入(用上)或停用(解除)。 4.30 信号复归:继电保护动作的信号牌恢复原位。 4.31 开启:把阀门转动至开启位置。☆ 4.32 关闭:把阀门转动至关闭位置。☆

4.33 运行状态:设备的刀闸及开关均在合入位置,设备带电运行,相应保护投入运行。 4.34 热备用状态:设备的刀闸在合入位置,开关在断开位置,相应保护投入运行。 4.35 冷备用状态:设备的刀闸及开关均在断开位置,相应保护退出运行(属中调、地调所辖的调度范围内的保护,按中调、地调令执行)。☆

4.36 检修状态:设备的刀闸及开关均在断开位置,在有可能来电端挂好接地线,挂好安全标示牌,相应保护退出运行(属中调、地调所辖的调度范围内的保护,按中调、地调令执行)。☆

4.37 工作位置:手车开关本体在开关柜内,且开关本体限定在“工作”位置,一次插件(动、静插头)已插好。

4.38 试验位置:手车开关本体在开关柜内,且开关本体限定在“试验”位置,一次插件(动、静插头)在断开位置。

4.39 检修位置:手车开关本体在开关柜外。

4.40 设备双重名称:双重名称系指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简称:双重编号),以及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

4.41 验电:用校验工具验明设备是否带电。 4.42 放电:设备停电后,用工具将静电放去。

4.43 充电:不带电设备与电源接通,但设备没有供电(不带负荷)。 4.44 核相:用校验工具核对带电设备的两端相位。 4.45 试相序:用校验工具核对电源的相序。

4.46 短接(或跨线):用临时导线将开关或刀闸等设备跨越旁路。

4.47 拆(接)引线:将设备引线或架空线的跨越线(弓子线)拆断(或接通)。 4.48 倒母线:指双母线互相倒换。

4.49 校验:对自动装置、继电保护装置进行预先测试检验是否良好。

4.50 冷倒:开关在热备用状态,先断开×母线刀闸,再合上×(另一组)母线刀闸。 4.51 开机:将水轮发电机组开动。☆ 4.52 停机:将水轮发电机组停下。☆ 4.53 上锁:重要机构用锁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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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除锁:将锁取下不用。

4.55 挂上××标示牌:设备上挂上标示牌(警告牌)。 4.56 摘除××标示牌:设备上摘除标示牌(警告牌)。 4.57 装设(拆除)堵板:法兰装设(拆除)堵板。

4.58 数字称谓:“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在设备名称或编号中的统一称谓分别为“洞、幺、两、三、四、五、六、拐、八、九”。

4.59 单人操作:指当班值长要求单个值班员独立完成的比较简单且危险性较小的操作任务。 4.60 正常方式作业:常规检修作业,包括正常工序流程中必须进行切割或者焊接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动火作业;日常维护工作;定期巡回检查工作;重复出现或者同一类型的作业,如缺陷处理、技改等。

4.61 临时性作业:除正常方式作业以外的工作。 4.62 电气类操作术语规范描述: 操作术语 合上/断开 应用设备 开关 刀闸 开关 刀闸 检查 指示灯 表计 把手 保护压板 保险等 拉出式手车开关 抽出式手车开关 摇出式手车开关 开关二次插头 熔断器(保险) 接地线 装设/拆除 绝缘板 放上/取下 切 投入/退出 绝缘垫 切换把手 保护压板 规范描述 合上×××开关(刀闸) 断开×××开关(刀闸) 检查×××开关在“合闸”位 检查×××开关在“分闸”位 检查×××刀闸合闸到位 检查×××刀闸分闸到位 检查×××开关“红灯”亮 检查×××开关“绿灯”亮 检查×××表计指示正常 检查×××把手在“×××”位 检查×××保护压板已投入(已退出) 检查×××保险已装好(已取下) 拉出×××手车开关至“×××”位 推入×××手车开关至“×××”位 摇出×××手车开关至“×××”位 摇入×××手车开关至“×××”位 拔下×××开关二次插头 插上×××开关二次插头 装上×××熔断器(保险) 取下×××熔断器(保险) 在×××处装设接地线(×××号) 拆除×××处接地线(×××号) 在×××刀闸口处装设绝缘板 拆除×××刀闸口处绝缘板 在×××刀闸口处放上绝缘垫 取下×××刀闸口处绝缘垫 切×××把手至“×××”位 投入×××保护压板 退出×××保护压板 拉出/推入 摇出/摇入 拔下/插上 装上/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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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术语 测量 验电 挂上/摘下 应用设备 测量设备的电气量 对电气设备验电 安全标示牌 规范描述 测量×××对地绝缘电阻为××兆欧 测量×××相间电压为××伏 测量×××电流为××安 验明×××处无电压 在×××处挂上“×××”标示牌 摘下×××处“×××”标示牌 规范描述 开启×××阀门☆ 关闭×××阀门☆ 4.63 机械类操作术语规范描述: 操作术语 开启/关闭 开启到位/关闭到位 应用设备 阀门 阀门 检查×××阀门开启到位☆ 检查×××阀门关闭到位☆ 开启(关闭)×××阀门至×××%位 至×%位/在×%位 阀门 检查×××阀门在×××%位 合上×××电动阀门电源开关 合上/断开 电动阀门 断开×××电动阀门电源开关 在×××法兰处装设堵板 装设/拆除 堵板 在×××法兰处拆除堵板 在×××阀门处上锁 上锁/除锁 重要阀门 在×××阀门处除锁 在×××处挂上“×××”标示牌 挂上/摘下 安全标示牌 摘下×××处“×××”标示牌 4.64 调度术语规范描述:☆ 适用范围 ××值班负责人给××值班员下令 ××值班负责人接××值班员汇报 ××值长接中调××令 接××令 ××值长接××地调××令 ××值班负债人、值班员接××值长令 ××值班员接××值班负债人令 汇报中调 汇报××地调 汇报×× 汇报××部门 ××值班员或班员汇报××值长、值班负责人 规范描述 通知××值班员 接××值班员汇报 接中调××令 接××地调××令 接××值长令 接××值班负债人 汇报中调×× 汇报××地调×× 汇报××部门×× 汇报××值长、值班负责人 通知××班长、值班负责人 接××班长、值班负责人通知 联系方式 调度术语 上级与下级 通知×× 接××汇报 ××值长给××值班负责人、值班员下令 通知××值班负责人、值班员 ××值长接××值班负责人、值班员汇报 接××值班负责人、值班员汇报 下级与上级 平级 通知 接通知 ××班长通知×××班长、值班负责人 ××班长、值班负责人接××班长通知 5 工作票使用和管理

5.1 工作票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5.1.1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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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5.1.1.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5.1.1.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5.1.1.3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做安全措施者,如保护检修、校验等。☆ 5.1.2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5.1.2.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5.1.2.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5.1.2.3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5.1.2.4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5.1.2.5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5.1.2.6 在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低压电动机和照明回路上工作(包括更换灯泡),不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做安全措施的。﹡

5.1.2.7 在变电站、变压器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或在配电间进行粉刷墙壁、整修地面、搭脚手架等工作,不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作安全措施的。 5.1.2.8 电气设备系统的巡回检查工作。☆

5.1.2.9 其他涉及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电气方面的工作。﹡ 5.1.3 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

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5.1.3.1 水轮机、蜗壳、导水叶、调速系统、风洞内、进水口闸门等机械部分及涉及油、水、风等管路阀门的工作。

5.1.3.2 各种送、排风机和冷冻设备的机械部分工作。

5.1.3.3 电梯、门机、桥机、尾水台车、启闭机等机械部分工作。 5.1.3.4 各种水泵的非电气部分工作。 5.1.3.5 各种空压机的工作。

5.1.3.6 水工建筑物及其它非电气工作。

5.1.3.7 需要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对水力设备、水工建筑物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 5.1.3.8 实行机电维护一体化且同一组工作人员在进行上述机械检修维护的同时,需对这些机械的低压牵引电机及其控制器后线路、涉及所检修维护机械范围内的测量、监视、控制、调节、保护等系统进行检查维护时,可以采用同一张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但单独进行电机电气回路、水机控制回路的检修维护工作不得使用该种票。﹡ 5.1.4 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

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不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措施的机械设备及水工建筑物定期维护、清扫、巡检及观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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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水力自控工作票

水力自控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5.1.5.1 水力机械设备的控制电源、通讯、测量、监视、控制、调节、保护等系统的工作。 5.1.5.2 水力自控工作票与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区分:☆

5.1.5.2.1 以工作内容所涉及的设备或所被控制的设备进行区分:工作对象为水力机械设备的工作回路则用水力自控票,工作对象为电气设备则使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如压油泵的工作,进行压油泵控制回路的检修维护工作使用水力自控票,进行压油泵电机检修维护工作使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进行水泵控制回路的检修维护工作使用水力自控票,进行水泵电机检修维护工作使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其他类似工作(如公用系统工作)遵循此原则。

5.1.5.2.2 以被控制设备(对于监控系统)进行划分:如闸门现地控制单元和机组现地控制单元的工作使用水力自控工作票,上位机单元的工作使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5.1.5.2.3 以工作票所做安全措施进行区分(如按以上1、2点仍难以区分情况下):所做安全措施涉及机械设备则使用水力自控工作票,涉及电气设备则使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5.1.6 一级动火工作票

5.1.6.1 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48小时。

5.1.6.2 一级动火区系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详见6.2.2款)。 5.1.7 二级动火工作票

5.1.7.1 二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二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7天。

5.1.7.2 二级动火区系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重点防火部位系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详见6.3.2款)。

5.1.8 动土工作票

动土工作票适用于以下工作:

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内动土作业(包括草皮、树木的移种作业),目的是防止动土后造成地下电缆、光缆、管道以及其它设施遭到损坏,影响安全生产。﹡ 5.1.9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适用于以下电气工作: 5.1.9.1 需拆开或恢复二次接线的工作。

5.1.9.2 需对二次回路进行短接或接线改动的工作(无论临时的还是长久的)。 5.1.9.3 由于配合其他工作需对二次回路做临时措施的。 5.1.9.4 其他重要的二次回路及直流系统现场工作。 5.1.9.5 按调度部门规定执行的工作。☆

5.2 工作票的使用

5.2.1 工作票应统一使用规定的票样格式(详见附录B-T),一式两份(通过“两票”管理系统流程办理的工作票,一份为纸质工作票,一份为电子工作票),由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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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与签发,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多字需要修改的,按照5.2.2款规定执行。工作票可以采取电子签名,但纸质工作票在许可步骤及之后步骤所涉及的内容(如签名、时间、接地线情况、备注及关联操作票编号等)必须手签。☆

5.2.2 每份工作票原则上要求不能修改,如有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工作票中的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时间、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错、漏、多字修改应遵循以下方法,并做到规范清晰:填写时写错字,在写错的字上划两道水平线,接着写正确的字即可;审查时发现错字,将正确的字写到空白处圈起来,将写错的字也圈起来,再用线连接;漏字时,将要增补的字圈起来连线至增补位置,并画“∧”符号;多字时,圈掉即可。不得采用将错字刮除后修改法修改。禁止使用“??”、“同上”等省略词语;修改处要有运行人员签名确认。☆

5.2.3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时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 5.2.4 紧急情况下的故障排除工作,如使用标准工作票,且涉及标准工作票的主要安全措施没有改变,可不经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经值长批准后即可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2.5 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5.2.6 同一部门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内(或班级之间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一般应由部门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工作的正确配合,各班组的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工作完成后在运行记事上交待清楚。

5.2.7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5.2.8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 5.2.9 生产区域范围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同时执行动土工作票。﹡

5.2.10 外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于临时性、工期较短的的外包项目,由本厂监护人员填写、办理工作票,承包方人员作为工作班成员,必要时承包方的负责人也作为工作负责人,执行双工作负责人制。作业前必须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中双方各自应承担由于本方原因造成的差错、事故等安全责任。☆

5.2.11 对于长期外委、工作量大、工期较长的外包项目,由承包方提出申请,承包方人员经本厂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三种人”的培训、考试、审批、公布及具备相关权限后,由承包方单独填写、办理工作票,本厂指派项目监理人员并协助办理工作票事宜。作业前,必须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承包方必须制定并经本厂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5.2.12 对于机组大、小修中的对外发包项目,承包方是系统内发电厂检修队伍的,由承包方填写、办理工作票,所办理工作票的人员必须是经过本厂培训、考试、审批、公布且具备相关权限的“三种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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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 其它《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必须办理工作票的对外承包工作,由本厂监护人员办理工作票手续。承包方必须制定在施工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经厂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工作 5.2.14 保洁人员必须办理工作票方可清扫的区域

保洁人员进入设备室、开关站进行保洁工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保洁人员担任,工作范围仅限于地面清扫,盘柜、墙壁、天花板等清扫由检修维护部负责。保洁人员必须办理工作票方可清扫的区域详见附录Z。 5.2.15 手写工作票的有关要求如下:☆

5.2.15.1 由于“两票”管理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等无法通过流程办理工作票时,确实需要进行工作的,可以手写工作票。☆

5.2.15.2 外来作业人员经“三种人”的培训、考试、审批、公布后,未在“两票”管理系统上开放相关权限的,经安监部许可,可以手写工作票。☆

5.2.15.3 手写工作票应统一使用规定的票样格式(详见附录B-U)。☆

5.2.15.4 手写工作票必须一式两份,一份由运行部门持存,一份工作部门持存。☆

5.2.15.5 手写工作票的编号可以不跟流程办票的工作票编号连贯,但必须保证在本厂内的唯一性,如在正常办票的工作票编号上再加上顺序号(示例:BD01-2010-01-004-01)。☆ 5.2.15.6 手写工作票也要参与月度工作票的统计。☆

5.2.15.7 手写工作票应严格履行填写、签发、许可等程序,并及时在运行记事上做好记录。☆ 5.2.15.8 手写工作票的工作地点、内容、安全措施及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等内容可以机打,但在许可步骤及之后步骤所涉及的内容(如签名、时间、接地线情况、备注及关联操作票编号等)必须手签。☆

5.2.15.9 手写工作票时,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填写后,仍有空余行的应填写“以下空白”或盖“以下空白”章。﹡

5.3 工作票的编号

5.3.1 工作票必须编号,确保每份工作票在本厂内的编号唯一,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 5.3.2 工作票的编号由“两票”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分为两种,一种为工作票的自身顺序号,在票面左上角标示,标示为“No.×××”;一种为工作票的执行编号,在票面右上角标示。☆ 5.3.3 工作票的编号原则:☆

工作票自身顺序号为:№+票种代号+年度(4位阿拉伯数字)+顺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工作票执行编号为:票种代号+年度(4位阿拉伯数字)+月份(2位阿拉伯数字)+顺序号(3位阿拉伯数字)。

5.4 工作票的填写

5.4.1 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名词术语、设备的双重名称。

5.4.1.1 标准的名词术语:系指国标、行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范的标准称谓。

5.4.1.2 设备的双重名称:系指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断路器(以下称开关)、隔离开关(以下称刀闸)、保险、阀门等,在工作票的内容中,凡涉及到的设备都要写上;在设备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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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中,都要一并使用。不具有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线路、主变等,可以直呼其名。票面需要填写数字的,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母线可以使用罗马数字)。

5.4.2 工作票填写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刮改,使用微机办票时,要采用宋体五号字。票面上填写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表示,时间按24小时(制)计算,年度填写四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两位数字。如:2006年11月03日18时18分。 5.4.3 对于设备编号用数字加汉字表示,如:4号机组1号压油泵,或#4号机组#1压油泵。 5.4.4 每份工作票必须附有一份针对该项作业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对于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在“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栏填写具体的控制措施即可,不必再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5.4.5 “工作负责人”栏:工作负责人即为工作监护人,单一工作负责人或多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填入此栏。

5.4.6 “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则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部门)。

5.4.7 “工作班成员”栏:工作班成员在10人或10人以下的,应将每个工作人员(包括实习、试验、厂家技术指导人员)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员”栏,超过10人的,只填写10人工作姓名,并写明工作班成员人数(如***等共 人)。“共 人”的总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配合工种人员和生产用工人员可直接填写其姓名;工作负责人的姓名不填写在工作班成员内。 5.4.8 “工作地点”栏:写明被检修设备所在的具体地点。 5.4.9 “工作内容”栏:描述工作内容,要求准确、清楚和完整。

5.4.10 “计划工作时间”栏: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填写预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时间。 5.4.11 “安全措施”栏:

安全措施是指需运行人员操作进行电、油、水、气等隔离措施和悬挂标志牌、装设遮拦等,包括要求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以及检修、维护人员自理的隔离措施等。安全措施要求周密、细致,做到不丢项、不漏项。☆

以下安全措施应填入安全措施栏中:

5.4.11.1 要求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或配合工作。

5.4.11.2 要求运行人员采取隔断的安全措施。如:断开设备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油、水、气系统等隔离措施,以及悬挂标志牌、装设遮拦等。☆

5.4.11.3 检修、维护人员自理的隔离措施要写明具体的隔离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每项具体的隔离措施后面注明“检修自理”,水力自控工作票中工作负责人执行的措施栏应为检修、维护人员自理的隔离措施。﹡☆

5.4.11.4 对于接地线装设地点及接地线编号应填写具体明确。﹡ 5.4.11.5 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则在相应栏内填写“无”,不得空白。 5.4.12 “工作票签发人”栏:填写该工作票的签发人姓名。 5.4.13 “点检签发人”栏:填写该工作票的点检签发人姓名。

5.4.14 “工作票接收人”栏:填写接收该工作票的值长或值班负责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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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5 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根据“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中的要求,需要运行人员执行的,由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在相应栏内做“√”记号,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许可人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中填写“无”;需要检修或维护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相应的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工作负责人完成该项安全措施后,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内填写“检修自理”。

电气第一、二种工作票“安全措施”中“下列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栏由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按照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所填写的安全措施逐一填写,并在“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栏注明工作地点带电部位或需补充的安全措施,没有则填写“无补充”,不得填写“无”或空白;操作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在检查、核对无误后,分别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安全措施”中“下列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栏的“工作许可人”和“值班负责人”处签名。☆ 5.4.16 “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包括: 5.4.16.1 由于运行方式或设备缺陷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5.4.16.2 运行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运行设备安全的措施。 5.4.16.3 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5.4.16.4 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烫伤、机械伤害、触电伤害等)。

5.4.16.5 如无补充措施,应在该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或只填写“无”。工作许可人还要在对应的“补充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中填写“无”。﹡

5.4.17 “批准工作结束时间”栏:由值长根据机组运行需要填写该项工作结束时间。

5.4.18 “许可工作开始时间”栏: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核对安全措施落实无误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开始时间”并签名,然后,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5.4.19 “工作负责人变更”栏: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负责人变更情况和变更时间并签名,工作许可人确认签名。☆

5.4.20 “工作票延期”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值长或值班负责人确认签名。

5.4.21 “允许试运时间”栏: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工作许可人根据设备试运需要恢复安全措施后,填写允许试运时间并签名,工作负责人确认后签名。☆

5.4.22 “允许恢复工作时间”栏:设备试运后,还需继续工作的,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按照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重新执行后,工作许可人填写允许恢复工作时间并签名,工作负责人确认后签名。☆ 5.4.23 “工作终结时间”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点检员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确认。 5.4.24 使用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或使用水力自控工作票时,需要退出(热工)保护或自动装置的,工作负责人在“需要退出(热工)保护或自动装置名称”栏填写退出保护或自动装置名称,并根据技术监控的有关要求,按照附录O格式填写(热工)保护投退申请单,履行审批手续,并将申请单附在工作票后;不需要退出(热工)保护或自动装置的,在“需要退出(热工)保护或自动装置名称”栏填写“无”,不得空白。☆

5.4.25 “备注”栏填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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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5.1 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安全措施要求所使用电气倒闸操作票或水力机械操作票的编号,如:使用电气倒闸操作票或水力机械操作票编号的编号为××××××;操作票编号也可填写在“关联操作票编号”栏内,不需使用操作票配合工作的,该栏填写“无关联”,不得空白或只填写“无”。☆ 5.4.25.2 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说明的交待事项,如该份工作票未执行以及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未拆除的原因等。

5.4.25.3 中途增加工作成员的情况。 5.4.25.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5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5.5.1 工作票的生成

5.5.1.1 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 5.5.1.2 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及所需安全措施选择使用工作票的种类,调用标准票。

5.5.1.3 针对工作场地、工作环境、工具设备、技术水平、工艺流程、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思想情绪、不安全行为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工作负责人要组织分析制订预防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发生频率较高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机组强迫停运、火灾等事故的控制措施,补充和完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或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的“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5.5.2 工作票的签发

5.5.2.1 当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时,应交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由工作票签发人对票面内容、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执行点检定修的,电气第一、二种工作票和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还要交给点检签发人审核进行签发。

5.5.2.2 签发工作票的同时,还要签发《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不得签发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的工作票;对于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的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要审核是否填写危险点和控制措施、分析是否到位后才能签发。☆

5.5.2.3 危险点系指作业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点、部位、场所、工器具和行为动作等,分为静态危险点和动态危险点。静态危险点系指某个施工环节或作业点自身存在的危险因素;动态危险点系指由于管理上的混乱和操作麻痹滋生出来的不固有的危险点。进行危险点分析及采取控制措施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5.5.2.3.1 工作场地:如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容器内、井下、邻近高压管道、邻近带电设备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5.5.2.3.2 工作环境:如高温环境、大风、易燃、易爆、有毒、缺氧、邻近或相关班组作业、照明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5.5.2.3.3 工具、设备:如电动工具、起重设备、安全工器具等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危险或设备异常。

5.5.2.3.4 操作程序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失误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5.5.2.3.5 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不适、思想情绪波动,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及能力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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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都应填写入《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5.5.3 工作票的送达

计划工作需要办理第一种工作票的,应在工作开始前,提前一日将工作票送达值长或值班负责人处,临时工作或消缺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送值长或值班负责人处。 5.5.4 工作票的接收

5.5.4.1 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值班负责人应及时审查工作票全部内容,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5.5.4.2 值班人员接收需退出保护的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和水力自控工作票时,应同时接收(热工)保护投退申请单,审查申请单上保护名称是否与工作票相同,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值班人员不得接收没有保护投退申请单而需退出保护的工作票。﹡

5.5.4.3 值班人员接收需动土的工作票时,应同时接收动土工作票,审查动土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值班人员不得接收没有动土工作票而需动土的工作票。﹡

5.5.4.4 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工作票存在以下问题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5.5.4.4.1 工作票使用种类不对。 5.5.4.4.2 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遗漏。

5.5.4.4.3 安全措施中的动词被修改,设备名称及编号被修改,接地线位置被修改,日期、姓名被修改等。

5.5.4.4.4 错、漏、多字修改不符合规定。 5.5.4.4.5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空白。

5.5.4.4.6 没有附带《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没有填写危险点和控制措施。☆ 5.5.4.4.7 在易燃易爆等禁火区域进行动火工作没有附带“动火工作票”。 5.5.4.4.8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不符合规定。 5.5.5 安全措施的布置

5.5.5.1 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启停计划和值长意见,由值班负责人安排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的要求填写操作票,依据操作票做好现场安全措施。

5.5.5.2 属于“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应对其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5.5.5.2.1 “检修自理”安全措施的执行

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携带工作票到工作现场,在开工前,执行“检修自理”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票上的该项“检修自理”安全措施后打“√”,然后组织工作班成员进行“三讲一落实”,且工作班成员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上签名后,方可开始工作。 5.5.5.2.2 “检修自理”安全措施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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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会同管辖该设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检修质量进行验收,确认无问题后,恢复“检修自理”安全措施,履行工作终结手续;如果需要设备试运,则按5.5.11款要求进行设备试运,再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5.5.6 工作许可

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爆炸和触电危险等,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纸质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随身携带,电子工作票保存在“两票”管理系统上。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工作许可开工后,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船闸变母线以下的设备(不含船闸变)的检修、维护或者巡回检查工作由水工部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许可。☆ 5.5.7 开始工作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针对危险点分析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将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以及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班成员交代清楚,确认熟知、掌握,并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或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的“作业成员声明”栏上签字承诺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5.5.8 工作监护

5.5.8.1 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 5.5.8.2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5.5.8.3 工作期间,如果需要增加(变更)工作班成员,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学习、接受安全措施交底并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上签名后,方能加入工作。由工作负责人分别在随身携带的纸质工作票和电子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增加(变更)原因、人员姓名、时间并签名。☆

5.5.8.4 工作负责人变动时,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记事。

5.5.8.5 运行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本细则以及擅自改变工作票内所列安全措施,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收回工作票。 5.5.9 工作间断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须通过工作许可人,但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针对危险点分析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将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以及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班成员交代清楚,确认熟知、掌握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5.5.10 工作延期

5.5.10.1 工作票的有效期,以值长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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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0.2 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两小时向工作许可人(值长或值班负责人)申明理由,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5.5.10.3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5.5.11 设备试运

5.5.11.1 试运设备范围及项目

5.5.11.1.1 对于不能直接判断的检修设备的性能及检修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的,工作终结前必须进行试运。

5.5.11.1.2 所有保护、连锁回路检修后,必须进行相关联锁试验。 5.5.11.1.3 所有辅机的控制回路检修后,必须进行相关联锁试验。

5.5.11.1.4 所有泵、风机、电机、开关、阀门(电动阀门)等设备机械检修(本体部件分解、移位、调整轴线、压力或转动部件分解)后,需通过运行检查确认其振动、声音、密封或工作效果的,必须进行试运。

5.5.11.1.4.1 机组辅助设备的油泵及电机:压油泵、漏油泵、轴承油泵、油系统管路上的电动阀。 5.5.11.1.4.2 机组辅助设备的水泵及电机:顶盖排水泵、技术供水泵、相关水系统管路上的电动阀。 5.5.11.1.4.3 高压、低压气系统的空压机及电机。

5.5.11.1.4.4 公用供水、排水系统的水泵及电机:备用供水泵、渗漏排水泵、深井泵、检修排水泵、消防水泵、消防稳压泵、雨淋阀。

5.5.11.1.4.5 厂房通风设备的风机、管路及电机:中央空调系统、分体空调器。

5.5.11.1.5 油、水、气管路上法兰、滤芯、阀门、密封等部件检修、更换后,需确认其工作效果或密封情况的,必须进行试运。

5.5.11.1.6 变压器冷却器检修后需试运确认其工作效果或密封情况的。

5.5.11.1.7 桥机、固定启闭机、门机、溢流坝闸门检修后需试运确认其工作效果或密封情况。 5.5.11.1.8 开关、刀闸二次回路改动后,必须进行试运,确认其动作的正确性。 5.5.11.1.9 计算机监控流程、开出回路改动后,必须进行试运,确认其动作的正确性。

5.5.11.2 检修设备试运工作由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收回工作票,在不变动其它工作组安全措施时,进行试运工作。在试运前,工作负责人负责将全体工作班成员撤离工作地点,运行人员恢复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履行试运许可手续后,方可试运。

5.5.11.3 如果需要变动其他工作组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应同时将相关工作票全部收回,经其他工作组的工作负责人同意,并且工作成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变动安全措施,履行试运许可手续,开始试运。试运后,应及时恢复变动安全措施。

5.5.11.4 试运结束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仍应按“安全措施”执行栏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工作。如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5.5.11.5 运行值班人员应将拆除安全措施的原因以及相关工作票的收回、试运情况和重新布置安措、许可继续工作等内容详细记录在运行记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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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2 工作终结

工作结束,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会同管辖该设备的点检员对检修质量进行验收确认,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验收,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在纸质工作票和电子工作票办理工作结束手续,对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存在的问题、有无设备变动和当前设备状况等工作情况在“两票”管理系统上进行详细的作业交待。最后,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工作负责人、点检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工作方可终结。☆ 5.5.13 工作票终结

5.5.13.1 运行值班人员拆除临时围栏,取下标示牌,恢复安全措施,汇报值长或值负责人。对未恢复的安全措施,汇报值长或值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在工作票右上角加盖“已执行”章,工作票方告终结。 5.5.13.2 对于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在履行上述检查、交待、确认、双方签字手续后,运行人员应将接地线(接地刀闸)拆除情况详细填写在“接地线共 组,已拆除 组,未拆除 组,未拆除接地线的编号 ”栏,值班负责人确认后签字,在工作票右上角加盖“已执行”章,工作票方告终结。 5.5.14 可执行“检修自理”安全措施的设备范围

5.5.14.1 主变、线路开关、电抗器保护屏内各装置直流电源(控制、保护、信号、联络开关除外)、交流电压开关。

5.5.14.2 水情自动测量装置屏内上的交、直流电源开关。

5.5.14.3 直流系统整流屏内充电模块、蓄电池监测装置的控制电源小开关。 5.5.14.4 机组机调柜、电调柜内的交直流电源开关、控制把手/切换把手。 5.5.14.5 向量测量装置屏、故障录波装置屏内的电源开关、电压开关。 5.5.14.6 各漏油箱、温控装置、油混水装置屏内的控制电源开关。

5.5.14.7 励磁调节柜、灭磁柜内的二次交、直流电源开关、保险、控制把手及功率柜内的脉冲开关、变压器保险。

5.5.14.8 机组保护屏、现地单元控制屏、同期屏内的电源开关、电压开关。 5.5.14.9 排水系统各控制屏内控制电源开关。 5.5.14.10 通讯系统设备屏内上的电源开关。 5.5.14.11 消防火灾报警系统上的电源开关。 5.5.14.12 机组在线监测装置屏内的电源开关。 5.5.14.13 五防微机主站及各基站电源开关。 5.5.14.14 各盘柜内的加热器电源开关。 5.5.14.15 船闸各闸室内电动葫芦控制电源开关。

5.5.14.16 门机、桥机、尾水台车、左冲、右冲、船冲等启闭设备控制盘柜内控制电源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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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4.17 水厂水源泵、增压泵控制盘柜内控制电源开关。 5.5.14.18 工业电视系统主机盘柜内及各光端机柜内控制电源开关。 5.5.14.19 监控系统上位机UPS装置盘柜内电源开关。

5.5.14.20 照明系统除400V照明Ⅰ、Ⅱ段配电屏之外的各级照明开关。 5.5.14.21 各检修配电屏内的电源开关、刀闸。

5.5.14.22 桥机、启闭机、门机上的一、二次电源开关、刀闸。 5.5.14.23 5.5.14.24 5.5.14.25 5.5.14.26 5.5.14.27 5.5.14.28 5.5.14.29 5.5.14.30 5.5.14.31 5.5.14.32 5.5.14.33 5.5.14.34 5.5.14.35 5.5.14.36 5.5.14.37 5.5.14.38 5.5.14.39 5.5.14.40 5.5.14.41 5.5.14.42 5.5.14.43 5.5.14.44 5.5.14.45 5.5.14.46

工业电视控制装置的电源开关及摄像头电源开关。

通风、空调系统设备端(包括其独立配电装置)一、二次电源开关、刀闸。 各分体空调设备端电源。 除湿器本体上的电源开关。

各盘柜的照明、打印机、插座、电加热器电源开关。 电梯控制电源及其配电屏电源开关。 维护定期试验各排水泵,操作控制把手。 水车室电动葫芦电源开关。

设备间通风设备电源开关、操作控制把手。 监控网络柜内网络控制器电源。 机组检修排水阀电源开关。 坝顶照明系统电源开关、控制保险。 空调系统管路阀门。

机组调速器双切滤芯检查处理工作。 机组润滑回油箱排油工作(操作×144阀)。

机组润滑回油箱充油工作(操作×164阀、操作×175阀)。 机组集油槽充油工作(操作×162阀)。 机组膨胀水箱补充冷却水工作(操作×201阀)。 机组油质检验工作(操作×116阀)。 充油变压器本体冷却器连接阀门。

高压风机、低压风机出口阀以前不涉及系统管网的阀门。

顶转子油泵、滤油机管路阀门及控制屏(柜)内电源开关、保险、把手等。 厂区生活用水阀门。

除油压装置外,其他油、水、气系统的压力表、压力传感器前三通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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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工作票管理

5.6.1 工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5.6.2 设备技术部作为工作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作票的检查、统计、分析、考核等工作。检修维护部、水工部、多经总公司是工作票的责任部门,对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负责。安监部是工作票的监督部门,对工作票的管理(是否合格、是否有效执行等)进行复核,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考核。☆ 5.6.3 厂领导对工作票的正确实施负管理责任,并对各职能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5.6.4 厂领导、安监部、发电部、设备技术部、检修维护部、水工部、多经总公司要对工作票执行的全过程进行动态检查,及时纠正不安全现象,规范工作人员的作业行为。☆

全过程是指从工作任务提出、制定方案、人员安排到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制定、建票、接票、许可、开工、监护、验收、终结、恢复等全过程中的每一执行环节。

5.6.5 设备技术部负责全厂,检修维护部、水工部、多经总公司负责本部门,每月对已经执行工作票进行审核、统计、分析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明确责任及整改期限,于每月5日前将结果报安监部。安监部复查,开展综合分析,对责任部门提出考核意见和改进要求,监督整改。标准工作票使用率的统计,应区分正常方式的作业或临时性作业,分别对此两种方式下的工作票进行统计。☆ 5.6.6 厂领导每月安全分析会要对工作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工作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闭环管理。

5.6.7 已终结的工作票在右上角,用红色印泥盖“已执行”印章,印章规格为1×2cm。

5.6.8 已执行的工作票由各班组每月按照附录V的要求进行审核、统计、分析,将检查结果报部门,并按工作票类型、编号装订成册,送部门审核并保存三个月。☆

5.6.9 为实现标准工作票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各班组每月应对已办理结束的工作票进行检查、完善,按标准票库的管理流程,修改或录入,各级管理人员要履行职责,每月检查、审核、审批,对标准票库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充实标准工作票库。

5.6.10 安监部、发电部、设备技术部、检修维护部、水工部、多经总公司及各生产班组要建立工作票检查记录薄,规范检查记录。记录薄包括的主要内容:检查日期、时间、检查人、发现的问题、责任人。 5.6.11 安监部每月重点按以下原则检查本厂无票作业情况:工作票数量必须与生产任务系统、缺陷管理系统、定期工作、技改等检修维护工作量相符;每张(电气或水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操作票;对无票作业的情况,应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并对有关部门予以考核。 5.6.12 对于缺陷处理办理工作票的有关要求:

5.6.12.1 任何设备缺陷进行检查、确认、消缺处理工作均要按规定办理工作票,任何作业人员不得无票工作。夜间设备消缺处理,如符合本细则5.2.4款规定的,可按此条款执行。☆

5.6.12.2 消缺工作完成后,在缺陷管理系统及时录入相关消缺信息,在备注栏注明所办理的工作票票号。如是结合机组(设备)检修进行消缺的,应注明“何年何月何日,结合XX设备检修消缺”字样,并注明工作票票号,还应在工作票“工作交待”栏中写入相关的消缺内容;对于不属于缺陷的解释性消缺,应注明“不属缺陷问题”字样。☆

5.7 对于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点检签发人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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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工作负责人必须熟炼掌握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相关专业的工作任务。☆ 5.7.2 工作许可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炼掌握所辖运行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运行情况,必须是所辖设备的运行、管理人员。☆

5.7.3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熟悉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必须具备工作负责人及以上的资格。☆

5.7.4 点检签发人必须熟悉设备点检定修各项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管理标准,必须具备工作票签发人及以上的资格。☆

5.7.5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点检签发人必须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知识。☆

5.7.6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点检签发人必须经部门进行的专业知识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由部门申报,厂部审核确认后,方可具备相关资格。☆

5.7.7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点检签发人的定期培训、考试、考核每年11月底前应进行一次,经部门申报,厂部审批后,以书面文件方式予以正式公布。☆

5.8 工作票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5.8.1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5.8.1.1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是否按规定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

5.8.1.2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包括“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和危险点防范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5.8.1.3 审查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人数和技术力量是否适当,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5.8.1.4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5.8.1.5 对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填写、执行方面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考核。 5.8.1.6 在工作许可人签字前,工作票签发人是该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责任人。 5.8.2 点检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5.8.2.1 审查检修工作内容是否正确。

5.8.2.2 审查工作票所写的安全措施(包括“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5.8.2.3 检查工作票是否附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水力机械第二种票是否认真分析、填写危险点和控制措施。☆

5.8.2.4 审查计划检修工期是否合理。 5.8.2.5 对检修质量进行验收,并签名。 5.8.3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5.8.3.1 在工作票签发人签字前,工作负责人是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责任人。

5.8.3.2 对危险点分析的全面性、控制措施的正确性及有效落实负责。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工作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开工前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危险点控制措施并签名;开工后,负责落实。

5.8.3.3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包括“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得以落实,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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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4 负责工作所需工器具的完备和良好。

5.8.3.5 工作前认真检查核实控制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8.3.6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安全和技术指导。 5.8.3.7 监护和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措施和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

5.8.3.8 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5.8.3.9 工作票办理终结后,对本工作的危险点控制措施进行总结。 5.8.4 工作票接收人的安全责任

5.8.4.1 对工作票签发人(点检签发人)是否正确执行工作票管理标准进行审查。 5.8.4.2 审查检修工作是否可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全面,并对安全措施进行补充。 5.8.4.3 审查工作票是否合格、审查危险点分析的正确性和控制措施的针对性。

5.8.4.4 不得接收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的工作票,水力机械第二种票是否认真分析、填写危险点和控制措施。

5.8.4.5 将工作票移交值长。 5.8.5 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5.8.5.1 不得许可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的工作票,水力机械第二种票是否认真分析、填写危险点和控制措施。

5.8.5.2 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包括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应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5.8.5.3 正确执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并对所做的安全措施负责。 5.8.5.4 确认安全措施已正确执行,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5.8.5.5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电压、压力、爆炸危险和工作场所附近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

5.8.5.6 对检修或维护自理的安全措施,组织运行人员做好相关的事故预想。

5.8.5.7 对检修工作负责人提出设备试运申请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拆除以及重新工作时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恢复的正确性负责。

5.8.5.8 对检修设备试运工作结束后试运状况评价的真实性负责。 5.8.6 值班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5.8.6.1 对工作票的许可至终结程序执行负责。 5.8.6.2 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全部、正确执行负责。

5.8.6.3 对工作结束后的安全措施拆除与保留情况的准确填写和执行情况负责。 5.8.7 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

5.8.7.1 工作前认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和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要求。

5.8.7.2 积极参加本作业班组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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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3 熟知并严格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中的控制措施,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和设备安全。 5.8.7.4 监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本细则和现场安全措施、控制措施的实施。 5.8.8 值长的安全责任

5.8.8.1 负责审查检修工作的必要性,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5.8.8.2 对批准检修工期,审批后的工作票票面、安全措施负全部责任。

5.8.8.3 不得批准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的工作票,水力机械第二种票是否认真分析、填写危险点和控制措施。☆

5.9 动土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

5.9.1 动土工作票的填写和执行程序

5.9.1.1 “项目名称”是指申请动土工作的工程项目名称。 5.9.1.2 “建设单位”是指申请动土工作的部门。 5.9.1.3 “施工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动土工作的单位。

5.9.1.4 “动土工作负责人”由申请动土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指定,由本单位土建人员或由外包人员担任,具体负责动土作业,承担动土工作票中工作负责人的职责。应服从有关人员的监督、指导(外包人员必须经过本厂考试,合格后经批准才具备工作资格)。

5.9.1.5 设备技术部各专业负责人提供动土区域内、本专业范围内的设施状况和保护措施。 5.9.1.6 “动土区域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I)”填写需动土区域与相邻设备的位置关系、动土范围和深度、工作内容。

5.9.1.7 “土方量”填写预计开挖的土方量。 5.9.1.8 “弃土地点”填写打算放置弃土的地点。

5.9.1.9 “安全措施”填写动土作业中防止造成地下电缆、光缆、管道以及其他设施受损坏的措施,包括防止塌方的措施,也包括防止塌方的措施。﹡

5.9.1.10 “动土工作票签发人”分别由设备技术部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发,承担工作票签发人的责任。☆

5.9.1.11 “动土许可人”是设备技术部负责人以及运行值长或值班负责人,承担动土工作票中工作许可人的责任,具体协调各方关系,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5.9.1.12 “动土许可人及其他签字人的意见及建议(现场卫生符合文明生产标准)”为设备技术部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安监部负责人对本专业范围内的设施状况和保护措施、安全措施的要求。☆ 5.9.1.13 动土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5.9.1.13.1 办票:工作负责人填写如下内容: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计划开工时间和完工时间、动土区域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I)、土方量、弃土地点、安全措施、关联工作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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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13.2 签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发人审核动土区域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I)、安全措施和计划时间是否符合现场实际要求后分别在“建设单位”栏、“施工单位”栏签名;如果改动较大,返回工作负责人重新填写。﹡

5.9.1.13.3 审核:设备技术部电气、土建、机务、通信专业负责人以及安监部负责人审核动土区域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I)、安全措施后签名,如需补充意见或要求,在“动土许可人及其他签字人的意见及建议(现场卫生符合文明生产标准)”栏填写补充意见和要求。﹡

5.9.1.13.4 许可:设备技术部许可人许可签名,最后由运行许可人填写批准开工时间、许可签名后进入动土作业执行状态。动土工作票作为辅助工作票,必须与该工作内容的主工作票同时进入执行状态。﹡

5.9.1.13.5 申请结束:动土工作结束,动土工作负责人填写作业交待、动土结束时间并签名。﹡ 5.9.1.13.6 确认结束:设备技术部许可人、运行许可人确认动土工作确已结束,分别在“动土工作许可人”栏签名,办理结束手续。﹡

5.9.1.14 动土工作票一式两份(纸质工作票和电子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持纸质工作票,动土许可人持电子工作票。☆ 5.9.2 动土工作票的管理

5.9.2.1 动土工作票只能用于生产区域的动土工作。

5.9.2.2 动土工作票作为辅助工作票,不能单独使用,必须与电气第二种工作票或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配合使用,运行许可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没有得到许可动土工作票而需要动土的工作票。﹡ 5.9.2.3 检修维护部、水工部、行政后勤问罪是动土工作票的责任单位。 5.9.2.4 安监部具有动土作业的知情、建议、同意权。

5.9.2.5 动土工作票的管理同其它工作票,安监部履行同工作票相同的监督职能。 5.9.2.6 动土工作票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保存3个月以上。﹡

5.10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执行和管理

继电保护检修工作要按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定规程》以及所在电网的要求执行《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5.10.1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执行

5.10.1.1 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组织工作班成员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制定预控措施,然后填写安全措施内容,交签发人签发。

5.10.1.2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严格审查“安全措施内容”与“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是否与现场、图纸相符和正确完备,同时要严格审查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的安全技术是否符合本次工作要求。 5.10.1.3 工作负责人在办理5.1.9款涉及的工作内容、范围内的工作票时必须同时办理《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和《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运行许可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没有《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和《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的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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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查动火现场的安全措施正确和完善,消防设施配备充足,明火试验完毕合格后,方能办理允许动火手续。

6.4.4.7 动火现场的监护:

6.4.4.7.1 在一级动火区域内作业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6.4.4.7.2 在二级动火区域内作业时,动火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队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6.4.4.7.3 外单位进入生产区内动火作业时,应由本厂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6.4.4.7.4 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6.4.4.8 动火间断、延期、终结:

6.4.4.8.1 动火工作间断后、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和灭火等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6.4.4.8.2 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手续。

6.4.4.8.3 动火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组织清理工作现场,不得遗留火种,检查确认无误后,带领工作班成员撤离现场,由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办理动火工作票终结手续。

6.4.4.9 动火工作结束:

动火工作终结时,应清理现场,仔细检查现场的残留火种,确认彻底消除后,方能办理终结手续;对于动火的设备或管道,必须待温度冷却至正常温度后方可接通,以防复燃。

6.5 动火作业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6.5.1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6.5.1.1 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5.1.2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6.5.1.3 保证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正确和完备。

6.5.1.4 向工作班成员布置动火工作内容和范围,交待防火和灭火等安全措施。 6.5.1.5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并给予必要的指导; 6.5.1.6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保证现场无残留火种。 6.5.2 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6.5.2.1 审查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6.5.2.2 审查工作是否安全。

6.5.2.3 审查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 6.5.2.4 在动火期间,检查现场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6.5.3 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6.5.3.1 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 6.5.3.2 审查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6.5.3.3 审查现场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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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4 向工作负责人交待现场所做安全措施情况,以及注意事项。 6.5.4 消防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6.5.4.1 审查动火现场是否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6.5.4.2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

6.5.4.3 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或粉尘浓度是否符合要求。 6.5.4.4 始终监护现场动火作业的全过程,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6.5.4.5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保证现场无残留火种。 6.5.5 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责任:

6.5.5.1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6.5.5.2 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6.5.5.3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6.5.5.4 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6.6 动火作业的管理

6.6.1 动火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6.6.1.1 有条件拆卸下来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卸下来移至安全场所进行动火后再回装。☆ 6.6.1.2 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是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6.6.1.3 尽可能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6.6.2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6.6.2.1 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严禁动火。

6.6.2.2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严禁动火。 6.6.2.3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严禁动火。

6.6.2.4 悬挂有灭火弹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区域(如百龙滩电厂4号厂变室、5号厂变室、电缆竖井等)禁止动火。

6.6.2.5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6.6.2.6 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6.6.3 未受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不能担任动火执行人。☆

6.6.4 动火作业中的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厂部组织考试、考核合格,由副总工程师以上的厂级领导批准,并下文公布;不具备动火工作票签发人资格者,无权签发动火工作票。☆ 6.6.5 动火执行人的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并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6.6.6 动火作业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应完好,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工具和设备。☆

6.6.7 各级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应立即指明并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及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6.6.8 动火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作业的安全规程和本细则。☆

6.6.9 对明显无易燃易爆介质的场所(如安装间等介质为自然空气的场所),不需进行可燃气体、粉尘含量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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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0 动火工作票作为辅助工作票,不能代替工作票,动火工作票负责人由需动火工作面负责人担任。☆

6.6.11 动火工作票的管理等同于其它工作票,对已经执行的动火工作票按要求按月统计、分析、装订和保存。☆

6.6.12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由安监部、总工室、设备技术部、发电部、检修维护部、金达总公司、行政后勤部等单位共同实施,安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7 操作票使用和管理

7.1 操作票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7.1.1 电气倒闸操作票

电气倒闸操作票适用于以下操作: 电气设备的状态转变以及位置改变的操作。 7.1.2 水力机械操作票

水力机械操作票适用于以下操作:

机械设备、水工建筑物及金属结构等系统及其控制电源、通讯、测量、监视、控制、调节、保护等系统的操作。

7.2 操作票的使用

7.2.1 操作票必须使用规定的统一格式,电气倒闸操作票、水力机械操作票的票面格式详见附录P、Q和U。

7.2.2 机组的启、停操作,为便于系统操作的连贯性,防止发生疏漏,可以按照系统操作的流程,将涉及电气一次、二次和水力机械设备的所有操作整合成一张操作票。

7.2.3 运行的调整性操作、自动开停机以及程控实现的操作,可不使用操作票,按照运行规程执行,但要在运行记事上做好记录;事故处理要按照运行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 7.2.4 发生以下紧急情况可以不使用操作票: 7.2.4.1 现场发生人员触电,需要立即停电解救; 7.2.4.2 现场发生火灾,需要立即进行隔离或扑救;

7.2.4.3 设备、系统运行异常状态明显,保护拒动或没有保护装置,不立即进行处理,可能造成损坏的。

7.2.5 单人操作必须填写单人操作票,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并在MIS系统“运行记事”上做好记录,单人操作票应使用标准票,单人操作票票样格式详见附录U(新增票种格式),单人操作范围界定详见附录Z。☆

7.2.6 在操作中发生疑问时,操作人和监护人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应立即报告当班值长,弄清楚后再继续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对微机防误系统机械锁万能钥匙和跳步操作钥匙的使用,要严格遵守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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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 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均应带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7.2.8 除不需使用操作票的规定外,凡是需要使用操作票进行操作的,必须先填写操作票,严禁先操作后补票或有票先操作后补签名的做法。☆

7.3 操作票的编号

7.3.1 操作票必须编号,操作票的编号在票面右上角标示。 7.3.2 由微机管理的操作票,打印操作票时,编号由微机自动生成。

7.3.3 操作票的编号要确保每份操作票在本厂内的唯一性,不能有重复编号,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

7.3.4 操作票的编号规则:年度(4位阿拉伯数字)+月份(2位阿拉伯数字)+值别(1位阿拉伯数字)+顺序号(3位阿拉伯数字)。☆

7.4 操作票的填写

7.4.1 操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名词术语、设备的双重名称。

7.4.1.1 标准的名词术语:系指国标、行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范的标准称谓。

7.4.1.2 设备的双重名称:系指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断路器(以下称开关)、隔离开关(以下称刀闸)、保险等,在操作票的内容中,凡涉及到的设备都要写上;在设备标示牌中,都要一并使用。不具有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如线路、主变等,可以直呼其名。

7.4.2 操作票填写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刮改,使用微机办票时,要采用宋体五号字。票面上需要填写数字的,应用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表示,母线可用罗马数字表示,时间按24小时(制)计算,年度填写四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两位数字。如:2006年11月03日18时18分。

7.4.3 对于重要开关操作时间以时、分、秒记录,如18时20分20秒。 7.4.4 对于设备编号用数字加汉字表示,参照5.4.3款规定执行。

7.4.5 每份电气倒闸操作票由《电气倒闸操作前标准检查项目表》、《电气倒闸操作票》和《电气倒闸操作后应完成工作表》三部分组成。

7.4.6 每份水力机械操作票必须附有一份针对该项操作任务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7.4.7 每份操作票原则上要求不能修改,如有修改不得超过两处。操作票中的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错漏字修改应遵循以下方法,并做到规范清晰:错字时,将正确的字写到空白处圈起来,将写错的字也圈起来,再用线连接;漏字时,将要增补的字圈起来连线至增补位置,并画“∧”符号;多字时,圈掉即可。☆ 7.4.8 操作票严禁并项,不得添项、倒项。

7.4.9 填写错误作废的操作票以及未执行的操作票,应在操作任务后及其余每张的操作任务栏内右侧盖“作废”或“未执行”章,印章规格为1×2cm。

7.4.10 操作票按操作顺序依次填写完毕后,在最后一项操作的下空格中间位置注明“以下空白”字样或加盖“以下空白”章,印章规格为1×4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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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1 每份操作票必须在页脚注明“第××页、共××页”。

7.4.12 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认真审核后分别(多页操作票,在最后一页)签名,须经值长审核签字的应由值长审核后签名,若操作票已由上一个班填写好时,接班人员必须认真、细致地审查,确认无误后,在原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值长处签名后执行。

7.4.13 “操作开始时间“和“操作终结时间”的填写:从接到值长或值班负责人下达操作命令后填写开始时间,对多页操作票,开始时间填在第一页,全部操作完毕并汇报后填写终结时间,多页操作票,终结时间填在最后一页。

7.4.14 “操作任务”的填写:每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任务应准确、清楚、具体并使用设备的双重名称(名称和编号)。

7.4.15 “操作项目”的填写必须与“操作任务”相符,严禁扩大或缩小操作范围。

7.5 电气倒闸操作票的执行

7.5.1 电气倒闸操作票的执行要求

7.5.1.1 电气倒闸操作必须有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比较熟悉者作监护。对于两个电气系统和发电机的并列操作,应由主值班员担任操作人,值班负责人或值长担任监护人。 7.5.1.2 一份电气操作票应由一组人员操作,监护人手中只能持有一份操作票。

7.5.1.3 为了同一操作目的,根据调度命令进行中间有间断的操作,应分别填写操作票。特殊情况可填写一份操作票,但每接一次操作命令,应在操作票上用红线表示出应操作范围,不得将未下达操作命令的操作内容一次模拟完毕。

7.5.1.4 电气倒闸操作中途不得换人,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监护人自始至终认真监护,不得离开操作现场或进行其它工作。

7.5.1.5 严格按照操作顺序操作,不得跳项。

7.5.1.6 操作过程中因调度命令变更,终止操作时,应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后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说明“调度命令变更,自××条起不执行”。对多页操作票,应在次页起每页操作票操作任务栏内右侧盖“未执行”章。

7.5.1.7 操作过程中发现操作票有问题,该操作票不能继续使用时,应在已操作完项目的最后一项后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说明“本操作票有错误,自××条起不执行”。对多页操作票,应在次页起每页操作票操作任务栏内右侧盖“作废”章,然后重新填写操作票再继续操作。 7.5.2 电气倒闸操作票的执行程序 7.5.2.1 接受操作预告

值长在接受操作预告时,应明确操作任务、范围、时间、安全措施及被操作设备的状态,并向发令人复诵一遍,在得到其同意后生效,并通知巡检组、操作组值班负责人。 7.5.2.2 查对模拟系统图板,生成操作票

巡检组、操作组值班负责人根据操作预告或电气工作票的要求指定操作人和监护人,并向操作人和监护人交待清楚,由操作人从标准票库调出该份标准操作票,检查核对无误后签名。如果该操作任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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