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征集提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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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育才学校第五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征集提案通知

各位科室、年级部代表:

聊城育才学校第五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2016年12月中旬召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地共同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将在代表中广泛开展征集提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提案范围

1、关于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完成我校“创新育才、诚信育才、活力育才、和谐育才”近期目标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方案。 2、关于规范办学、制度办学、职普结合,特色定位,规范管理的建议方案。 3、关于坚持以学生为本,强化学生工作,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建议方案。

4、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建议方案。

5、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水平的建议方案。 6、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创建节约型校园及构建和谐校院的建议方案。

7、关于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建议方案。 二、征集提案要求

1、代表应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提案。提案要有针对性、代表性,建议和措施要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内容要实际,要具体,具有可行性。

2、按一事一案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以上的代表附议的要求,填写《聊城育才学校第一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每份须有提案人和附议人亲自签名方为有效。提案表于2016年12月13日前,由各级部主任、科室负责人将征集的提案统一交到校工会(教学楼C-303室)。 三、提案的办理

1、提案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

案要求或是否立案。

2、凡属立案的提案,及时分转各有关科室、年级部或领导进行承办,承办科室、年级部或分管领导应尽快将处理措施及方案报校分管校长、校长批示。凡不属立案的提案,将作为工作意见或建议分转到相关科室、年级部进行处理。 3、经分管校长批示后的提案,承办科室、年级部要认真负责地抓紧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提案人回复;对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提案,应向提案人作出解释。

4、对立案的提案,无论是已落实的或暂未落实的,各科室、年级部或分管领导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后的提案表返回校工会。

5、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在本次教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提案的征集情况。努力做到件件有交代,案案有着落。 四、教师代表名额分配。教师代表人数按各级部上课人数60%的比例选举产生(包括各科室、年级部办公室成员),选举出的教师代表认真填写提案,并将代表名单交到学校工会(电子版)。 五、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强

副组长: 黄聚雪、李勇 王志学 赵虹 康学信 邱培英 郭伯一 组 员:刘孝辉 闫兆旭 陈同华 张磊 赵含雷 尹寒松 白雪荣 宋金霞 姜晶 刘大旺 张长全 孟庆荷

聊城育才学校

2016年12月6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ru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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