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05-28 10:5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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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矿井地质工 .................................................................................................................................... - 1 - (二)水文地质观测工 ............................................................................................................................ - 6 - (三)测量工 .......................................................................................................................................... - 14 - (四)井下钻探工 .................................................................................................................................. - 23 - (五)矿井注浆工 .................................................................................................................................. - 37 - (六)无线电波坑道透视工 .................................................................................................................. - 43 - (七)探放水工 ...................................................................................................................................... - 45 -

(一)矿井地质工

一、上岗规定

1.必须经过培训, 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矿井地质规程》及其实施细则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有关规定。

3.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二、安全规定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及其实施细则和《矿井地质工作手册》中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2.地质观测应做到及时、完整、统一。

(1)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记录簿上;记录簿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2)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3)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4)矿井地质观测要把现场和室内,宏观和微观观测结合起来。

(5)地质记录簿中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在上井后2天内整理完毕,并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或素描卡片。

(6)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 3.严禁在地质观测、资料汇总、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4.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必须经地质主管技术人员或科长把关确认。原始地质资料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

三、观测准备

1.地质观测人员应根据工作面的位置、进度及相邻区的地质资料等情况,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2.地质观测人员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如工具包、记录本、铅笔、放大镜、地质锤、皮尺、罗盘、坡度规、条痕板、钉子、线绳等。

3.观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4.现场的观测记录必须采用《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中所规定的符号。 5.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 四、观测

(一)岩巷的地质观测(沉积岩的观测与描述,本矿区为沉积岩) 1.内容和要求: (1)要正确描述沉积岩的颜色,要取其新鲜断面所显示的颜色;单色岩石先鉴定岩石基本颜色,再观察其色度的深浅。描述时要把主要颜色放在后面,次要颜色放在前面,如深紫红色、浅黄绿色等。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的岩石,首先鉴定出岩石主要颜色,再确定次要颜色。

(2)要逐一观察沉积岩的结构类型,根据碎屑的矿物成分及含量确定岩石类型;当某一矿物成分含量达25%以上时,要对其进行详细描述,并参加岩石的命名。

(3)要观察、描述沉积岩碎屑的粒度大小,并按岩石粒度分级标准和岩石粒度命名原则进行岩石命名。碎屑粒度含量达50%以上者构成基本名称;粒度含量为50%~25%者,以“质”表示;粒度含量为25%~5%者,以“含”表示;含量少于5%则不参与命名。如含粉砂细砂岩,砂质泥岩等。

附表:碎屑岩石名称及粒度分级标准 级 别

碎屑大小(mm) - 1 -

备 注

粗砾>100 砾 石英、长石、岩屑砂岩 砾>10~≤100 细砾>2~≤10 粗砂>0.5~≤2 砂 中砂>0.25~≤0.5 细砂 >0.1~≤0.25 粉砂 >0.01~≤0.1 石英为主,长石次之,岩屑少见 粘土 <0.01 主要是高岭石,块状 泥岩 粘土类矿物,块状 页岩 粘土类矿物,以水云母为主,页理,打击后可裂成薄片 (4)对于中砂粒级以上的碎屑岩要观察、描述碎屑颗粒的滚圆度和分选性。 (5)要观察、鉴定胶结物的成分,描述其胶结状态、类型。

(6)要描述沉积岩的层理类型。区分水平、斜交、交错、波状、透镜状层理类型。岩层的厚度(层系的厚度)要按三类观察记录:厚层(2.O~0.5m);中厚层(0.5~0.1m);薄层(0.1~O.01m)。对于岩石中的结核,要观察、描述其形态大小和成分。

(7)要尽可能地鉴定化石的种属,重点观察、描述其特点、数量、大小及产状。

(8)用锤击法或用小刀、指甲刻划来确定岩石的摩氏硬度(以岩石强度分级表进行比较,小刀硬度:5.0~5.5;指甲硬度:2.0~2.5),并描述其断口形状和条痕色调。

(9)观察、描述岩石的吸水性(遇水变软或膨胀)等物理性质。

2.粘土岩应注意观测描述岩石的颜色、物质成分、固结程度、滑腻与干燥程度、可塑性、吸水性、发育程度以及有无结核、包体结构及页理发育程度。

3.沉积岩的观测方法及注意事项:

(1)观测描述工作必须随着井巷工程的掘进及时进行,并须敲开岩石,观测描述其新鲜断面。 (2)观察描述岩石颜色和条痕时,要在统一的自然光线和岩石湿度下进行。

(3)一般情况下用放大镜和肉眼在现场进行观察、描述;若有特殊需要,可采取岩样在室内磨片,用显微镜或化学方法进行鉴定。例如可用浓度为5%的稀盐酸试剂滴在岩石标本上,若发生气泡,即可确定碳酸盐成分的存在。

(4)靠近露头受风化影响的岩石,应沿其倾向每隔10m选一个点观测描述。

(5)要采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岩石作为标本,放在标本箱内妥善保存。标本上要贴标签,注明岩石名称、标本的形状特征、取样地点、层位及取样时间。

(二)火成岩(岩浆岩)的观测与描述 含煤地层中的火成岩应进行以下观测描述:

(1)颜色、结晶程度及矿物成分,并确定火成岩的名称。 (2)侵入体的位置、产状、宽度及其形态。 (3)侵入体周围的煤层变质范围及其变质程度。 (4)观察火成岩的内生节理及含水性。 (三)煤层的观测与描述

1.井筒、石门等穿层巷道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可采,均应按《矿井地质规程》的要求进行观测、描述。

2.沿煤层掘进的巷道(包括工作面切眼),其煤层观测点的间距,根据煤层的稳定程度分别为:稳定煤层大于50m不小于100m;较稳定煤层大于25m不小于50m;不稳定煤层大于10m不小于25m;极不稳定煤层不大于10m。

3.稳定和较稳定煤层,两观测点的煤厚之差大于0.25m或倾角之差大于 5°时,在两测点间必须增加一个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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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两观测点间有构造时,必须测量其产状,并绘制素描图。

5.各煤层观测点的描述内容包括煤层结构、煤层厚度、煤层顶底板岩性、煤质、煤层含水性等。 6.当煤层变薄、分叉尖灭时,应着重观测煤层的结构、煤质、厚度及煤岩层的接触关系、煤层顶底板的变化情况、围岩岩性特征等,为分析煤厚变化原因,预测变薄带、可采边界、分合区界积累资料。

7.当煤层受古河床冲刷时,应着重观测冲刷带的冲刷标志、延展方向、岩性、宽度、深度以及煤厚和煤质,系统收集供判明冲刷类型、推断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的基础资料,并采取定向标本。

8.当煤层受褶皱、断层、岩浆侵入及喀斯特陷落破坏,并引起煤厚变化时,应着重观察煤质、煤岩层接触关系、煤层结构及煤厚。

9.煤岩特征的观测、描述应包括煤的光泽、颜色、断口、硬度、脆韧性、内生裂隙数量及发育特征,以及宏观煤岩组分、煤的碎裂特征、煤的名称等。

10.煤层结构的观测应包括煤层的各个分层和夹矸层的层数、厚度、稳定性,夹矸的形态、岩性特征及其接触情况。对复杂结构的煤层,对各分层和厚度大于0.05m的较稳定的夹矸,均应进行分层丈量。

11.煤层厚度观测应遵守的规定: (1)直接丈量煤层的真厚度。在不能直接丈量真厚度时,可丈量煤层的伪厚,再换算成真厚度。观测精度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对于分层开采的厚煤层,在回采第一分层时必须探煤厚;对于分层开采的特厚煤层,在回采倒数第二分层时必须探煤厚。

12.煤层顶底板的观测内容:

(1)煤层顶底板的岩性、厚度及与煤层的接触关系,顶板裂隙的发育程度以及岩石的坚硬程度等,并需绘制小柱状图。

(2)伪顶、直接顶板的岩性如有变化或不稳定时,需观测其厚度变化范围和尖灭点的位置。 13.煤质观测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的变质程度、灰分的变化,以及后生变化对煤质的影响等。 14.煤层含水性的观测内容主要是煤层的出水情况。一般分干燥、潮湿、滴水、淋水、涌水等。 (四)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1.顺层巷道中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1)煤层顶板较平整时的操作程序:

①用半圆仪(罗盘或坡度规)的直边在顶板层面上移动找平。 ②沿直边方向划一条线段。

③用矿灯照此线段,在罗盘保持水平的条件下转动罗盘,使罗盘玻璃镜中的长线与走向线在镜中重合。

④磁针所指的方位刻度值即为煤层走向方位角。

⑤将半圆仪直边贴在层面上,垂直走向即可测出煤层倾角。 ⑥顺倾斜方向可用罗盘测出煤层倾向。

⑦用产状符号在草图上标定煤层的倾斜方向。

(2)煤层顶板不平整时,可在上、下帮的稳定夹矸或底板面上挂半圆仪拉线,找出最大倾角,并用罗盘测出其倾向。利用走向与倾向的夹角为90°的关系,求出煤层走向。

(3)当巷道内的金属支架、铁轨、电缆对罗盘有干扰时,不得使用罗盘。煤岩层产状可采用几何丈量法求得。

2.穿层巷道中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1)一般穿层巷道中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①在巷道两帮选同一层面,用绳挂半圆仪并拉平。 ②用罗盘测出煤层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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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与走向垂直的层面上,用半圆仪测出倾角。 ④按走向与倾向夹角90°的关系,求出倾向。

(2)在与岩层走向夹角较小的巷道中观测产状时,可在巷道中间测得两组视倾向、视倾角,也可以在掘进工作面及一帮分别测得视倾角,用作图法间接求出产状。

(五)煤层顶底板的观测与描述

1.描述煤层顶底板的岩性、厚度及与煤层的接触关系、顶板裂隙的发育程度以及岩石的坚硬程度等。并需绘制素描图。对特殊类型的顶板(如坚硬、易冒落顶板等),要详细描述。

2.伪顶、直接顶板的岩性如有变化或不稳定时,尽可能观测其厚度变化范围和尖灭点的位置。 (六)褶曲的观测、描述 1.观测描述的内容:

(1)褶曲的位置、倾伏方向和倾伏角。 (2)褶曲两翼煤岩层和褶曲面的产状要素。 (3)褶曲与煤层变化、顶板破碎关系。

2.顺层的水平巷道,当其走向变化大时,应加密产状观测来控制褶曲的形态。 3.倾斜巷道及石门、大巷遇褶曲时,可用巷道剖面图结合岩层产状观测来控制。 4.根据产状和同一层面标高的变化,可确定褶曲的几何尺寸。 (七)节理的观测、描述

1.节理的观测、描述内容包括节理位置、岩性层位、产状要素、节理名称、节理面的形状及充填物的性质、含水性及瓦斯情况,测定单位面积平均节理条数,做素描图等。

2.在井巷及采煤工作面测定节理时,首先应测定测区的长、宽,然后按上述内容逐一观测,并填入规定的记录格式内。

(八)断层的观测、描述 1.断层的观测、描述内容:

(1)断层面的形态、擦痕和阶步特征,断层面的产状要素和擦痕的倾伏角。

(2)断层带中断裂构造岩的成份和分布特征,断层带的宽度、充填物和胶结情况。

(3)断层两盘煤岩层的产状要素,煤岩层的层位和岩性特征,断层旁侧的伴生和派生小构造及断层的含水性。

(4)断层间的相互切割关系,断层、褶曲组合特征,断层与煤层厚度变化的关系等。 (5)判别断层性质。

2.断层的观测、描述方法:

(1)确定断层位置。测量巷道已知标志点到断层的距离和方位,每当断层面成组出现时,则需分别测出各断裂面的位置,并确定出主要断裂面。

(2)测量断层面产状与断煤交面线。断层面产状与岩层产状测量方法相同,当断层面产状变化较大时,要掌握其变化特点和原因。实测断煤交面线时,先从巷道两帮上断层迹线向同一盘煤层的顶板或底板的交点拉线绳,然后用罗盘测量出线绳的倾伏方向与倾伏角。此方向即为断煤交面线方向。

(3)确定断距。断层落差小于巷道高度时,可在巷道一壁实测各种断距;断层落差大于巷道高度,且地层出现重复或缺失时,可据测得的水平断距或铅垂断距,并用换算或图解量的方法推算其他断距。也可根据钻探、巷探所获得的断层两盘岩层层位进行地层对比,求出两盘同层位之间的距离,即地层断距,并据此换算其他断距。

(4)描述断层。一般以素描为主,再配合一些必要的数据和简要的文字描述。主要有巷道剖面图加注数字;巷道平面图加注数字;巷道平面图加小断面图;巷道平面图加巷道剖面图等。

(5)断层两盘煤层和岩层必须进行详细对比,确定其所属层位。

(6)回采工作面的断层应每隔10~30m跟踪观测一次,观测方法及要求与一般的断层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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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陷落柱的观测、描述 陷落柱的观测、描述内容:

(1)陷落柱的形状、大小、陷落角及位置。 (2)陷落柱与正常煤、岩层的接触关系。

(3)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

(4)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大小和层位时代。 (5)陷落柱周围煤、岩层的产状变化。

(6)按观测煤层含水性的内容观测陷落柱的含水性。 五、观测注意事项

1.必须随着采掘工程的推进及时收集现场地质资料,确保资料完整统一。

(1)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2)一般情况下用放大镜和肉眼在现场进行观察、描述。若有特殊需要,可采取岩样在室内磨片,用显微镜或化学方法进行鉴定。

(3)靠近露疛受风氧化影响的岩石,应加密详细观测、描述。

(4)当巷道内的金属支架、铁轨、电缆对罗盘有干扰时,不得使用罗盘观测,煤岩层产状可采用风何丈量法求得。

(5)要采取具有典型特征岩石作为标本,放在标本箱内妥善保存。标本上要贴标签,注明岩石名称、标本的形状特征、取样地点层位及取样时间。

(6)矿井地质工作要做到现场和室内相结合、宏观和微观相结合、钻控和物探资料相结合,综合分析利用。

2.原始资料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3.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4.现场的原始记录必须采用《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中所规定的符号。 六、收尾工作

1.观测过程中发现地质变化异常或危及现场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2.及时整理观测资料,上井后必须当天完成上表、填图、两天内整理完成各种台账、卡片的归档。

3.认真进行地质预测预报和月度地质预报验证分析,不断提高预报的准确性,以便及时正确指导采掘生产,确保矿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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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文地质观测工

一、上岗规定

1.必须经过培训, 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有关技术规定。 3.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二、安全规定

l.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2.必须掌握矿井水文地质的观测、分析方法,以及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3.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必须经技术主管或科长把关审核。水文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4.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编录、汇总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5.发现重大水害隐患,必须及时汇报,紧急情况应直接向矿调度室或矿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6.对小煤矿、老窑、采空区积水区的观测,必须有两人以上,严禁单人进行观测。严禁擅自进入通风不良或空顶区域内观测水情。

三、观测准备

1.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观测项目及有关规定,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2.水文地质观测工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

3.观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4.水文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四、水文地质观测

(一)地面水文地质观测

1.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包括水文气象及地面水文地质点的观测。地面水文地质调查与观测的内容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

2.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需要进行观测。 3.对地面气象观测的要求:

(1)凡距离气象台(站)较远的矿井,应在设立的气象观测站内进行观测。距离气象台(站)较近的矿井,应在设立的雨量观测站内进行观测。

(2)矿井气象观测项目,与气象调查内容相同。

4.地表水观测。观测项目与地表水调查内容相同。观测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5.地下水动态观测应在下列地段网点进行观测: (1)对矿井生产建设有影响的含水层。

(2)影响矿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迳流带(构造破碎带)。 (3)可能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 (4)矿井先期开采的地段。

(5)在开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的地段。 (6)人为因素可能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段。

(7)井下主要突水点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胁的地段。 (8)疏干边界或隔水边处。

6.观测点的布置,应尽量利用现有的钻孔、井、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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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观测内容主要是水位、水温和水质,对泉水还应观测流量。

8.观测点应统一编号,设置固定观测标志,测定坐标和标高。观测点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如有变动,应随时补测。

9.观测降水量常用的仪器为直径20cm的雨量器,或与雨量器口径相匹配的雨量杯。雨量器、自计雨量计应保持清洁。要经常清除盛水器内的淤杂物,擦洗自计雨量计的虹吸管。需每日调整自计钟、换自计纸、添加墨水、观测仪器运转情况。冬季要及时清除储水器内的冰霜,防止仪器冻裂。观测要求:

(1)观测降雨量记至0.1mm,不足0.05mm时可不作记载。历时记至分钟。

(2)每日降水量以早8时为每日分界,从本日8时至次日8时的降水量为本日的降水量。 (3)观测降水量应采用定时分段观测制。

(4)非雨季可只分一段,每日8时观测。但降雨量大的地区或雨季高峰时,则应根据矿区(井)防洪需要规定观测时间。

(5)降水间隔等于或小于15分钟可看作一次降水,间隔15分钟以上可看作两次降水。 10.降水量的量法:

(1)将储水瓶内的水倒入量杯,量杯呈垂直状态,使视线与量杯水面平齐。 (2)观测量杯中水面的凹下面,记至0.1mm。每次观测后应立即记入记录簿中。 (3)如降水量较多,不能一次量完,可分次量,将总数记入记录簿内。 (4)每次水量待复测后方可倒去。

(5)自计雨量计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使用。 11.降水量观测记录的统计:

(1)每日观测完毕后,应检查观测记录簿各段(或各次)水量记录是否正确、齐全。发现有错误或不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正。

(2)月终时应在降水量统计表中填写月、旬、日最大降水量及出现日期。

(3)自计雨量计的记录还要作时间订正、虹吸订正和虹吸记录纸倾斜订正等工作。必须查清井田范围内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包括塌陷积水区)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对渗漏情况,要在井下设点定期观测,并对地面相关水体水量等进行监测。必要时,取水样作全分析、放水试验与连通试验等工作。

12.地表水位观测站的建立,应符合以下要求:

(1)观测站应建立在地基牢固、观测方便并具有代表性的地点。

(2)实测测站基面坐标、高程,测定不同高程的断面积,以便计算不同水位的过流量。 (3)实测水位标尺的零点标高。

(4)根据水位标尺的零点标高,重新计算水位,并用红墨水填在“水位”栏内。

13.对地面井、泉、水文钻孔、河流、渠道、湖泊、水塘、水库及塌陷积水区等设立的观测站,要统一编号,所设置的固定观测标尺及测量坐标和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发现有变化应随时补测。

14.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若达不到同步,则应按顺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15.地表水体的水位观测,必须使用水位标尺或自计水位计。

(1)水位标尺读数应读至cm,记载以m为单位。直接观测读数时,应使视线尽可能地接近水面,读取水面截于水位标尺上最近的一个读数。当水面落到水位标尺零点以下时,使用标尺量取的水面到水位标尺零点的距离为负数。

(2)在有风浪的情况下,应将波浪的峰顶和谷底在水位标尺上所截取的最大和最小值读数都记下来,取其平均值。

(3)必须保证测得关键地形点的最高洪水位,如发现漏测,应立即在断面附近找出两个以上的可靠洪水痕迹,及时测下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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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在断面附近找不到洪水痕迹,则应在断面上游及下游各找出一组洪水痕迹记录下来。 16.使用自计水位计观测水位,应在每日8时或经指定的其他固定时间进行检查和校正。性能良好的长期自计水位计,在水位变化不大时,可改为每2~5日检查校正一次。自记纸应按其周期记录形式,每个周期结束时及时更换。检查和校正依次按以下步骤进行:

(1)将携带的时钟对准。

(2)观测校对水位标尺的水位。

(3)在纪录纸上记录准确的时间和水位。 (4)调整自计水位计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17.井、泉和钻孔水位观测需遵守下列规定:

(1)在使用铅钟、电极、水位计或自计水位计等器具测量水位时,严禁使用标志不准或滑动的测绳和电线。

(2)当测绳和电线标记与标准钢尺的比长误差超过1/1000时,应重新标定或更换。水位遥测仪每半年要用测绳实测检校一次。

(3)每个测点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不得随意更换。必须更换时,要用新旧测量工具同时各观测一次,并进行误差改算。

(4)每次水位观测要进行两次实测和读数,读数读至cm。以m为单位时,估读至小数点后二位。水准观测取二次平均值为采用值。

(5)水井或水文钻孔水位观测结束后,必须妥善保护井口装置,切实防止钻孔被破坏和堵塞。 (6)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水井和钻孔的深度测量,发现淤堵应提请领导采取清扫措施。

18.观测井、泉、钻孔涌水量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分别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浮标法、喷水钻孔法、流量计(水表)法等不同方法。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水位观测,只准使用测绳、铅钟(或电极接头)和自计水位计、水位遥测仪等测量工具。

19.用水堰观测涌水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堰要坚固,槽(箱)内壁要光滑,不易变形。水堰要安装在平直、坡度不大于0.5%的水流平稳的水沟内,安装时要用水准尺找平。如必须安置在水流湍急的地点时,则必须采取消能整流措施,使流过水堰的水流保持平稳。

(2)观测前应检查水堰是否变形、倾斜、漏水,堰根外侧通气带是否堵塞等。

(3)水堰内及其附近如有杂物沉积,必须清理。读数标尺应设在堰板的迎水方向,与堰板的距离应不少于3倍的堰口高度。每次观测至少测量两次水头值,取其平均值。

20.用流速仪测定涌水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水流速度、水深状况,选择不同型号的流速仪(旋杯式流速仪的测速范围为0.2~3.5m/s;旋浆式流速仪测速范围,一号浆适用于O.07~1.5m/s,二号浆适用于0.3~O.5m/s)。井下水沟内测流速和计算流量也可使用电子式防爆流速、流量仪。

(2)流速仪一般应每年校正一次,并重新标定流速参数。

(3)测流速时断面的位置应选择在河流(水沟)平直、河底比较平坦、水流平稳的地段。根据河段(水沟)实际情况布置测速垂线,然后在各测线断面上实测数点的点流速,取其平均值即为测线断面的平均流速。

(4)流速测定时,首先应确定流速垂线的数目,一般视河宽及断面的形状而定。在流速有很大变化的转折点处必须测定流速。

21.在特殊条件下,如需采用浮标法测定涌水量时,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在难以使用流速仪或缺少测速仪器的情况下采用。

(2)浮标法的实测断面应选在顺直且比较规则的地段,其长度为井下水沟的5~10倍:水沟水流应均匀平稳,无旋涡及回流,无阻碍水流的杂物等。

(3)实测时按下述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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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选定实测地段后,按相等距离布设2~3个断面,即上断面、基断面(中断面)、下断面。 ②对每个断面进行横断面测量,水深点距应为0.3~1.Om,并用坐标纸绘出横断面图。井下水沟横断面测量水深不得少于3个点。

③根据实测地段水的深浅选择浮标种类,从上游断面以上5~20m处投放,以便使浮标在接近上断面时,已具有同行水流的速度,测出浮标从上游断面至下游断面的时间,求出流速。

④浮标可采用水面浮标及浮游浮标。井下可用木片、乒乓球、纸片等代替水面浮标。

22.地下水温度的观测,应根据地下水的深度、温度、井(孔)口径及要求测量的精度,选用不同的观测仪器,温度计放在水中的时间不少于3~5min,读至0.1℃。使用高灵敏测温仪时,需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和记录。

23.对塌陷积水区和水库,除观测水位外,还应在地形图上圈出积水范围,用求积仪分段计算不同水深的面积,求得塌陷积水区、水库的总积水量。同时,要根据地形图和地表水系的分布情况圈定和计算该塌陷积水区或水库、塘坝的汇水面积,以便预计不同降水强度下的可能汇水量和水位上升情况。

(二)井下水文地质观测 1.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任务:

(1)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 (2)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和防探水。 (3)提供防治水工程中的水文地质资料。 (4)为钻探、堵水注浆提供观测资料。 2.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内容:

(1)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观测。

(2)井巷及采面的突、涌、淋、渗、滴水点的水量、水质、水温观测。

(3)井下各类水文地质钻孔、地质孔的水量、水位(压)、水质、水温的动态观测。

(4)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导(阻)水断层、陷落柱、涌砂点等的水文地质调查及编录。 (5)矿井可能的充水通道的水文地质编录。 (6)定期检查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情况。

3.井下涌水量的观测,应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要求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他先进的测水方法。

4.井下涌水量的观测在下列情况下可用容积法测量:

(1)涌水量较小且有管状引水设备的井(孔),或备有水箱、水池等容积较大的容器时,应设置便于测量的标尺和放水用的闸阀。

(2)在井下可利用井筒、巷道作为容积时。

(3)顶帮的淋、流水可用塑料薄膜将水汇集到容器内。

5.观测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的含水层时,要确定含水层的名称,详细观测、记录含水层的产状、厚度、岩性、成分、颜色、构造、裂隙发育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坐标、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及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必要时应进行水中环境同位素,比值及特殊元素的测定。

6.井筒或穿层石门揭露含水层时,要绘出顶及左、右或底及左、右三面1:100—1:500的展开图,应较全面地反映含水层及顶底板的地质特征,导水裂隙及有意义的构造等在空间的展布情况。绘制展开图时,两壁应采用同一起点、同一方位、同一坡度的观测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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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观测含水层裂隙,较密集裂隙可取l~2m,稀疏裂隙可取4~10m的范围内进行,观测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应测定其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测定岩石的裂隙率。

(2)充填程度及充填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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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观察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等。 (4)测定面积。

8.开采受地下水威胁的煤层所揭露断层,在其出水或有出水征兆时应记明断层的位置,确定其坐标、标高,并观测以下内容:

(1)断层的产状及落差。

(2)断层带的宽度及其力学性质。

(3)断层两盘含水层的岩性、厚度、破碎程度、顶底板承受的水头压力。 (4)断层带充填物的胶结程度,判断其含水性、导水性及隔水性。

(5)出水情况、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测定其出水量,并观测变化趋势。

(6)水的物理性质(温度、颜色、气味等),必要时取样进行水质分析或环境同位素比值的测定。

9.对于井下揭露出的出水或有出水征兆的小型褶曲构造,其观测内容如下: (1)褶曲的产状及力学性质,记录观测点位置,确定其坐标、标高。 (2)裂隙的产状、发育程度及充填情况。

(3)出水状况、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测定水量、观测变化趋势。

(4)水的物理性质(温度、颜色、气味等),并取样进行全分析,必要时应测定环境同位素比值。

10.井下探到或揭露陷落柱时,应进行下列观测:

(1)陷落柱的位置(坐标及标高),尽量圈定其范围。 (2)详细观察陷落柱内充填物的岩性、胶结程度等。

(3)涌水的陷落柱要测定涌水量,并要取水样做水质分析。 (4)必要时要取样进行特殊项目分析,以判断涌水水源。

(5)用钻孔探到陷落柱时,要做出钻孔柱状图或剖面图。孔内如有出水现象,则要测定水量、水压、水温等。

11.井下突、涌、淋、滴、渗水点的观测内容如下: (1)出水时间(年、月、日、时、分)。

(2)出水地点以巷道最近的导线点控制其位置,以便算出准确坐标、标高;突、涌水点填绘在采掘工程图和充水性图上。

(3)出水层位、厚度、岩性,喀斯特裂隙发育情况,出水形式、出水点顶底板围岩压力的显现变化情况。

(4)出水点水的颜色、温度、透明度、口感、气味等物理性质,并取样进行水质分析。 (5)周围出水点和观测孔的水量、水位(水压)变化情况,判断出水水源及影响范围。

12.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连同其他有关的水文点应每天观测一次。对溃入性的突水点,1.2小时观测一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的间隔时间,涌水量稳定后,按正常要求进行观测。

13.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富含水层、穿过与富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窖积水区时,应每天观测充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

14.井下疏水降压(疏放采空区水)钻孔涌水量、水压观测,在涌水量、水压稳定时,应每小时观测1~2次;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正常观测要求进行。

15.对井下水文钻孔进行水量、水位、水压观测的方法和要求,与地面水文钻孔基本相同,但应注意以下几点:

(1)测压用的压力表要校验合格,反应灵敏,最好用专用的高精度压力表或高精度压力传感器进行观测,并根据孔口标高及时换算出水位标高。

(2)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记录初见涌水的孔深、水量水位(压)等,且每进尺5~10m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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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测定水量、水压或水位。发现水量突变时,应停钻测算孔深和进行水量、水位观测,以了解相对隔水层的渗透性。

16.喷水钻孔水量观测方法只适用于井上、下自流钻孔(由于喷水高度不易准确测量,故精度较差)。其方法是用量尺测出水头上喷高度、套管内径,计算其涌水量。

17.水压观测应根据水头压力的大小和观测条件,选用水头测量方法、压力表法等:

(1)用压力表观测水压时,应将压力表拧紧在测压管上,不得漏水,压力估至O.01兆帕。 (2)观测水位时,其方法步骤依次为: ①选用适当量程。

②检查工作电压,不得低于1.32伏。

③将传感器接在测压管上,插头插入“输入”插座,调零。

④开测压管阀门,待数字稳定后读数,如为高精度压力计应读至98.0帕; ⑤关闭闸门,关机拆除传感器。

⑥审核原始记录,并填写台账、绘制图纸,发现资料错误时应重新观测。 (三)小煤矿、老窑及采空区积水区的水文地质观测 1.小煤矿、老窑、采空区积水区的观测要求:

(1)对小煤矿、老窑、采空区积水区的观测,必须安排两人,严禁单人进行观测。 (2)严禁擅自进入通风不良或空顶区域内观测水情。 (3)必要时应取水样,并作全分析。

2.对于矿(井)区范围内的小煤矿,应及时调查以下情况: (1)井口坐标、标高。 (2)井深和到达煤岩层位。

(3)小煤矿的开采范围、充水特征,出水点、采空区充水区、充水巷道的位置。 (4)开采的上下限、涌水量及排水设施等情况。

3.当井田及其邻近范围内有小窑时,应调查了解因小窑开采而引起的危害矿井的可能的充水因素,如小窑采掘矿井防(隔)水煤柱、越界向矿井掘进贯通、小窑向矿井排放水、报废小窑井口未做封填处理等。

4.汛期或暴雨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观测地面陷落、干裂、塌陷,特别是向井下充水的情况。 5.小煤矿开采结束后,要收集报废井筒的封闭日期、封填材料及深度等资料。 (四)放水试验与连通试验中的观测

1.放水试验中井上下观测点的水位、水压、水量的观测,要严格按照设计所规定的时间和经过校测的量具、仪表进行操作。

2.放水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地面观测孔,其内的淤积物必须低于观测层底面,导水应畅通,否则要注水冲洗或用液体二氧化碳洗井。

(2)检校观测水位、水压、水量的仪表器具,使之符合精度及安装要求。 (3)备齐原始记录表:

①地面钻孔观测记录表,内容包括孔号、孔口标高、观测时间(年、月、日、时、分)、水面埋深、水位标高、观测者、水位变化、累计降深等。

②井下钻孑L水压观测记录、水量表观测记录表,内容包括堰号(注明规格尺寸)、观测时间(年、月、日、时、分)、水头高、水量、观测者和备注。

3.放水试验期间的井上、下水动态观测,必须按设计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

4.放水试验中的水位恢复观测,放水试验结束时要按设计规定的时间和次序关闭水门,观测其水位、水压直至稳定。

5.放水试验开始前,必须按设计规定进行观测孔水位、出水点水量、相关井巷涌水量背景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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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观测。放水开始后,应每天填绘水位、水量历时曲线图等。

6.连通试验必须有试验设计,建立简易试验室,配备化验人员,以便及时测定示踪剂的含量。示踪剂的选择和用量的确定,既要考虑连通试验的需要,又不能对地下水质产生有害的影响,且必须按照设计所规定的方法、时间和地点进行。

7.对连通试验的准备、投放和接收监测工作的要求: (1)投放示踪剂前的准备:

①投放示踪剂前,必须采集投放点、接收点以及溶解示踪剂用水的水样,进行本底值测定。 ②投放方法和投放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溶解示踪剂的容器或设备必须进行清洗,预防污染。 ③采用比色法时,要提前调配不同浓度的标准溶液,并分别装入比色管待用。用光度计及检测仪时,要事先检测仪表并测定本底值。

④取水容器每次取样前均应洗刷清洁,并用蒸馏水刷洗干净后待用,严防污染。 ⑤试验前应备齐取样用的容器、标签及检测用记录纸和计算纸。 (2)投放示踪剂的要求:

①根据投放方法选择投放容器,先加入一定量的清水,后按规定量加入示踪剂。如采用染色剂,则需加入一定量的促溶剂,随加随搅动,直到全部溶化。

②向钻孔内投放试剂溶液时,必须用导管下到受试含水层段的设计深度,确保试剂准确送至设计层位。

③向孔内注入示踪液前,要预先用清水冲洗钻孔;向孔内投放示踪剂溶液时,必须下入投注溶液管,以便准确送至设计层位。然后向孔内注清水,抬高水头,促使示踪剂全部进人试验层。

(3)接收示踪剂:

①设专人在接收点值班,按设计规定时间取样,取样前需用接收点的水刷洗容器三次后,方可取样。

②每取一个样后,应封严容器,及时填写标签。水样标签的内容包括取样编号、取样地点、取样时间(月、日、时、分)、化验项目及要求、取样人。

③必须及时依据各接收点的水样检测结果,填制历时曲线图、表(填全绝对值),分析示踪效果。

(五)水样采取

1.应根据水样采取的目的和要求,选择水质分析的项目,如:简分析、全分析、特殊项目分析等。各类水样采取的容量要求为:

(1)简分析样1~1.5升。 (2)全分析样2.5~3升。 (3)细菌检验样0.5升。

(4)特殊分析样:视化验项目要求确定。

2.细菌检验样一般由职业卫生部门人员配合,并提前与检测单位预约送检时间。取样容器事先必须经过消毒灭菌处理,取样后立即严密封口,送往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检测完毕。

3.由孔口管接取水样时,需稍离孔口管接灌。从地表水体取样时,容器必须在水面以下采集。 4.长期观测孔如需取水样,应先进行抽水,抽水的体积应大于孔(井)中水柱体积的1.5~2倍,然后在出水口中心处灌取水样。也可用取水器下人所需含水层一定深度取样。

5.做侵蚀性二氧化碳分析的水样,其数量为O.5升,采取后应立即加入3~5克碳酸钙粉末。 6.对含有机物的水样,为控制脱硫作用,取样时必须在每升水中加入1毫升三氯甲烷或甲苯。 7.如需采取特殊水样,应与化验单位联系,并按其要求采取水样。

8.采取水样时,应在现场初步鉴定水的颜色、气味、透明、水温等物理性质。取样后立即封闭装好,并填贴标签,送样前应登记送样序号。

9.抽水试验中的水文地质观测,按《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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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始记录及资料成果整理

1.必须使用专用的记录本填写水文地质观测试验记录,并分页编码,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及编号。

2.必须同时记录影响观测试验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3.每项测试所用记录本要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注明目录索引后,存档保存。

4.测试资料应在当天进行计算整理,并将计算前结果和计算公式填写在专用台账上。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核实或补测。汇总表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

5.填写各类台账、图表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的各种因素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6.填写以下各类水文地质观测台账: (1)矿井涌水量成果台账。 (2)气象资料台账。

(3)地表水文地质成果台账。

(4)钻孔水位及井泉动态观测台账。 (5)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6)矿井突水点卡片或台账。 (7)井下水文地质钻孔台账。 (8)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9)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10)水源井(孔)台账。 (11)封闭不良的钻孔台账。 (12)其他专门项目台账。 7.填绘以下各类水文地质图纸: (1)矿井充水性图。

(2)综合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3)综合水文地质图、水文地质柱状图、水文地质剖面图、主要含水层等水位线图、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

(4)专门水文地质图,如区域水文地质图、岩溶图、地下水化学图等。

8.每一种成果表或台账、图表填写后必须进行校对,并需经技术负责人签字。 9.各矿井水文地质观测台账、图表应按标准化规定的内容填写。 六、收尾工作

1.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2.认真完成观测结果的计算、校对、分析研究工作。

3.必须做好观测仪表、工具的清点、擦拭、整理、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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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测量工

一、上岗规定

1.必须经过培训, 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掌握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熟悉仪器性能,掌握其操作办法,熟悉现场工作情况和有关的作业规程,了解工作地点的具体要求。

3.必须掌握测绘资料整理计算方法、图纸填绘及对算等项工作。 4.掌握矿井应急避灾知识。 二、安全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照《测绘法》、《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2.应根据工程精度要求确定施测等级,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3.不得在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汇总、图纸填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4.测量人员应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没有施工设计或任务通知单、或与设计或规程要求相违背的,有权拒绝作业。

5.在高空或井筒中设点观测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保险带。仪器上下搬运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仪器箱和其他用具须放置牢靠,严防坠落,确保仪器和人身安全。

6.用于煤矿井下的所有测量仪器、设备等必须防爆。 7.观测时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主要运输大巷及运输石门等运输繁忙地段,必须提前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在测量作业区段内禁止车辆通行、机械运转。其他巷道和工作面的运输设施影响观测时,亦应立即停止运行。作业中应加强前后瞭望,做好监护,保证人员与仪器安全。

(2)在有架线巷道和电力设施的地点施测时,应特别注意人员和仪器的安全,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3)在上、下山等坡度较大的巷道内作业时,应事先联系禁止斜巷绞车运行,必要时停止工作面施工,然后方可施测。

(4)严禁擅自进入盲巷、独头、独巷或已失修巷道进行测量。

(5)在特殊地点进行测量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6)井下工作面标定放线需打眼固定中腰线的,应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二)仪器管理及使用规定

1.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校和维修。各种新购置的仪器,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校。在生产中使用的仪器每年必须定期进行全面检校、计量。重要工程施测前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进行全面的检校。

2.仪器下井或外出作业前必须检查仪器箱的背带、提手、搭扣是否牢固,锁扣是否完好,三角架各部螺丝有无松动、损坏,否则应及时加以修理。

3.背着仪器行走、乘车或上下罐笼时,应注意仪器安全。仪器从箱内取出或用后装箱时应双手把握仪器,做到轻取轻放。仪器架设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

4.夏季在地面使用仪器,应避免阳光暴晒,必须要时使用遮阳伞。使用光电测距仪不准将测距镜头照准阳光和反光较强的物体,以免损坏仪器。

5.在测点下进行仪器对中时,应防止所挂的垂球突然滑下损坏仪器,仪器安置好后,应及时将垂球取下,再进行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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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移动测站时,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箱。如测站距离较短,可以不卸下仪器,但必须怀抱仪器,用手托住架腿。行进时,不得跳跃或快跑。

7.井下作业时,若仪器上凝结有水珠,切忌用手或毛巾擦拭物镜、目镜,必须用专用擦镜纸将水珠擦干,也可销等片刻,待水分蒸发后再开始工作。

8.仪器箱不准坐人,不得将仪器箱、三角架腿、标尺等作“脚手架”使用。

9.各种仪器应按规定操作,用力要轻,制动螺丝不要拧得太紧,微动螺丝的旋转速度要均匀。 10.仪器使用结束后,须将仪器及其附件及时装箱,并将各个部分固定装置锁好。上井后必须及时打开仪器箱,将仪器晾干、擦净,然后存入仪器柜。

11.测距仪(全站仪)一般应每月定期充放电一次,陀螺仪、激光指向仪每三个月充放电一次。 三、测量准备

1.观测前,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不同级别的测绘仪器,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2.工作前必须准备好测量仪器、工具及记录本等。现场施工测量、搬站运输、上下井时应切实保证仪器设备安全,完工后及时清点、擦拭,整理好使用过的工具和记录本,严防损坏和丢失。

3.在有矿车或其他机械运输的巷道内测量作业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在测量作业区段内禁止车辆通行、机械运转。测量作业中应加强前后嘹望,做好监护,保证仪器与人员安全。

四、经纬仪观测

按使用说明书,并参照下述方法进行导线(高程或距离)测量。

1.在搬运、测量时,必须妥善保护仪器、工具,不得磕碰;观测时,仪器架设后,测站(和镜站)不准离人;测站搬家时,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盒。如测站距离较短,可以不卸下仪器,但必须怀抱仪器,用手托住架脚。行进时,不得跳跃或快跑。

2.测量外业观测应选择在通视良好、成像清晰稳定的时间内进行。晴天的日出、日落和中午前后,如果成像模糊或跳动剧烈,不应进行观测。三角高程测量还须选择大气折光比较稳定的时间观测。

3.在高标和建、构筑物上设点观测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保险带。仪器上下搬运应采取有效措施,仪器箱和其他用具须放置牢靠,严防坠落,确保仪器和人身安全。

4.观测时,要按以下要求进行: (1)仪器转动要平稳,用望远镜垂直丝照准目标时,应将目标置于水平丝附近;并按观测顺序,依次观测其他目标。

(2)每次照准目标,不得过分拧紧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微动螺旋应尽量使用中间部位。 (一)地面三角测量和精密导线测量

1.观测前应清除觇标、脚架周围杂草,并根据土质情况采取打脚桩或其他措施,使脚架稳固。观测时应避免日光照射,以便于操作和保证测角精度。

2.方向观测要选择一个距离适中、通视良好、成像清晰,并与测站大致等高的方向作为零方向。 3.观测时的补测、联测、重测和取舍及观测限差、记录格式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4.三、四等三角测量水平角的观测,一般应采用方向观测法。其操作程序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使盘中不出现“b”,即可认为仪器已整平。

(2)经纬仪望远镜置于左盘位置,照准零方向目标,读数置于“HR”(即测右角,包括以后均如此;也可测左角而均置于“HL”位置),读取水平角度读数。

(3)旋转照准部,精确照准第一个方向目标读数,然后再依次照准第3、第4、?、第n个方向进行观测读数,最后归位到零方向。

(4)纵转望远镜置于右盘位置,逆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后,精确照准零方向目标,按本条第3款读数。

(5)旋转照准部,依次观测其余各方向目标,最后归零(方向数不超过3个时不归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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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为一个测回。

5.精密导线测量的水平角观测,其方法和操作程序与三角测量相同。只有两个方向时,应测左、右角。在总测回数中,以奇数测回和偶数测回(各为总测回数的一半),分别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左角和右角。

(二)井下导线测量

1.在井下观测时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主要运输大巷及运输石门等运输繁忙地段,须提前和有关单位联系停止运输;其他巷道和工作面的运输设施影响观测时,亦应立即停止运行。

(2)在有架线巷道和电力设施的地点施测时,应特别注意人和仪器的安全,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3)在倾斜巷道等坡度较大巷道作业时,应事先联系停止工作面施工、禁止行车,然后方可施测。

2.井下导线水平角观测,应按规程的规定选用测回法或复测法。 3.测回法一个测回操作步骤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采用左盘,照准后视目标,读数置为HR(即测右角,包括以后均如此;也可测左角而均置于“HL”位置),读取后视水平角度读数。

(3)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水平角度读数。

(4)纵转望远镜置于右盘位置照准前视目标,读取水平角度读数。 (5)旋转照准部照准后视目标,读取水平角度读数。

4.风速过大,对中困难的地段,可采用镜上光学对中,或采用挡风措施以确保对中精度。 5.设点困难或边长过短时,为保证测角精度,可采用三架法施测。 (三)三角高程测量

1.地面三、四等三角高程测量垂直角的观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使盘中不出现“b”,即可认为仪器已整平。出现“SET0”时沿竖直方向转动望远镜,使望远镜轴水平置“0”。

2.垂直角观测的照准部位,须按规范规定的有关符号记入手簿。

3.将望远镜的中间水平丝照准目标,读取竖直角度读数。纵转望远镜,照此观测读数。 4.垂直角观测的限差与重测应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5.观测结束,必须量取觇标和仪器水平轴至中心标石上标志面的高度。

6.井下三角高程测量采用中丝法施测。观测方法与地面三角高程测量相同。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可与水平角观测同时进行。

7.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同时要测量仪器高和前视高,并量测该点至底板高度。 (四)施工测量

1.用经纬仪施工放线,标定次数和其他限差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确定;每次必须采用两个镜位标定,取其平均位置;严禁用一个镜位标定。

2.土建施工中,用经纬仪以及坐标法、支距法或交会法等放样后,应对各轴线间的几何关系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3.用经纬仪标定巷道中腰线时,必须采用两个镜位进行。 五、水准仪观测

1.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在观测前,圆水准器应严格校正,观测时必须严格置平。 2.作业过程中应经常对仪器i角进行检验。当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作业开始一周内每天应测定i角一次,i角稳定后每隔15天测定一次。

3.观测之前将仪器整平。

4.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的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3个位置,应尽可能接近一条直线,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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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要求前后视距尽量相等。

5.工作间歇时,应尽量在水准基点上结束观测,否则应选择两个坚稳可靠、光滑突出、便于放置标尺的固定点作为间歇点,并作出标志。

(一)地面水准测量

1.地面等级水准测量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水准导线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三脚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而第三脚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2)同一测站上观测时,不得两次调焦。

(3)每一测段的往测与返测,其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根标尺必须互换位置,并应重新整置仪器。

(4)晴天观测时,须用测伞遮蔽阳光;转点应选择稳固岩石或固定物体(如树桩、轨面、墙角等),如在松土地上,必须踏实并用尺垫。

2.三等水准测量应采用中丝读数法,并进行往返观测。当使用有光学测微器的水准仪和线条式铟瓦水准标尺进行观测时,也可采用光学测微法进行单程双转点观测,两种方法每测站观测顺序均为:后——前——前——后。

3.四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当两端点为高等级水准点或自成闭合环时,可只进行单程测量,由已知点起测的四等水准支线,必须进行往返或单程双转点法观测。四等水准测量每站观测顺序可为:后——后——前——前。

4.采用双面标尺中丝读数法的观测步骤如下:

(1)整置仪器竖轴至垂直位置(望远镜绕竖轴旋转时,水准器泡两端影像分离不大于1cm)。 (2)将望远镜对准后视尺黑面,再用视距丝和中丝精确读定标尺读数。 (3)照准前视标尺黑面按(2)款进行操作。

(4)照准前视标尺红面按(2)款进行操作,此时只用中丝进行标尺读数。

(5)照准后视标尺红面,按(4)款进行操作。当四等水准测量采用后——后——前——前的观测顺序时,在(2)款操作结束后,紧接着进行(5)款的操作,然后进行(3)、(4)款的操作。

5.采用单面标尺法观测步骤如下: (1)整置仪器竖轴至垂直位置。 (2)按第4一(2)款进行操作。

(3)照准前视标尺按(2)款进行操作。

(4)变换仪器高度至10cm以上,整置仪器与(1)款同。

(5)照准前视标尺,按(2)款进行操作,此时只用中丝进行标尺读数。

(6)照准后视标尺,按(5)款进行操作。当四等观测采用后——后——前——前的观测顺序时,变换仪器高度后,可先进行后视标尺的读数。

6.等外水准测量操作程序采用中丝法后——后——前——前的观测顺序,与四等水准测量操作相同。

(二)井下水准测量

井下水准测量一般采用两次仪器高方法观测,其操作程序如下: (1)用圆水准器将仪器粗略整平,前后标尺距离大致相等。

(2)将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旋转倾斜螺旋,使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精密重合,用中丝读取后视标尺读数。

(3)照准前视标尺,转动倾斜螺旋使水准气泡精密居中,用中丝读取前视标尺读数。 (4)变换仪器高,依上述步骤重新进行操作。 六、光电测距仪观测

1.本矿采用组合经纬仪和光电测距仪,用于煤矿井下测量的测距仪和电池必须具备防爆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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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业前,要根据需要的充电时间为电池充电,并按规范规定的项目,对测距仪及其主要附件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作业。

3.要选择良好的气象条件和有利的观测时间进行测距作业。操作要求如下:

(1)测距应在大气稳定和成像清晰的气象条件下进行,雾、雨、雪天和大气透明度很差以及井下烟尘雾气较大的情况下不应作业。

(2)在测距过程中,如遇大风或大气湍流影响严重时,应停止观测。

(3)在平原或丘陵地区,晴天无云雾时,各等级测距的最佳时间是上午日出后半小时至一个半小时,下午日落前三小时至半小时。而在山地沟谷地区则应选在下午日落前的时间观测。阴天、有微风以及井下作业时,均可以全天观测。等外各类边长的测距作业,无须严格限制观测时间。

4.测距仪操作要求:

(1)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测距仪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中的规定操作仪器。

(2)测距开始前,应使测距仪与作业温度相适应。测量时,光强信号应在保证测距精度的情况下进行测距作业。

(3)在晴天作业时,应给测距仪、反射镜打伞,严禁将照准头对向太阳,测距仪的主要电子附近应避免曝晒。

(4)测距仪与反射镜必须配套使用。若更换反射镜时,必须重新测定仪器的加、乘常数,检查经纬仪望远镜光轴和测距仪光轴间的距离,与反射镜中心到视标中心间的距离是否相等,如不相等时,应进行校正或考虑测距结果的修正。

(5)测距时,宜根据测程范围采用规定的反射镜个数。

(6)测距作业时,避免有另外的反光或发光体位于测线或测线的延长线上,否则应采取措施。 (7)测距时应暂停无线电通话,以免干扰。 (8)架设仪器后,测站、镜站都不准离人。

(9)测距作业时,一般应用检定测距仪时所用的温度计和气压计。测距作业前应预先打开温度计和气压计,待10分钟后方能正式读数。在测量前后,应在测线两端点上测定温度和气压数据。等外控制各类边长,可只在测站上测定。

(10)测量气象元素时,气压表应平置,读数时要防止指针搁滞。温度计应悬挂在与测距仪和反射镜近似同高,不受阳光直射,受辐射影响小和通风良好的地方。在使用通风干湿温度计时,应按其使用说明书上所规定的通风时间测记温度。

5.测距仪操作程序如下:

(1)在测站上安置测距仪,应严格仔细地进行对中整平。对于分离式或组合式测距仪,需将测距头、控制器(箱)与经纬仪有机地组合成为一个整体。接好电缆线,并检查接装是否牢靠,接触是否良好,防止测距仪晃动。

(2)精确对中、整平反射镜,反射镜面与测线要近似垂直。 (3)接通电源,进行仪器自检,待运行正常后即可开始测距。

(4)照准反射镜可采用“电子照准”的方法,使光强信号适当时再进行读数。

(5)按测距键,根据所测边的等级,按照规范所规定的测回数及读数次数进行读数。 (6)按第4-(9)条款中的规定测记温度和气压。

(7)观测垂直角(如用水准测量方法测定两端点高差,可不观测),并量取仪高和镜高。 (8)测量边长的结果必须经过气象、加常数、乘常数修正后变成斜距,才能化算为水平距离。气象修正和加常数修正两项,可按不同的测边精度要求和测距仪的性能,在仪器内预置或手算。可在具有自动归算水平距离和高差以及坐标增量的测距仪上进行所需的自动计算。

七、全站仪观测 1.注意事项。

(1)作业前,要根据需要的充电时间为电池充电,并按要求对仪器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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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2)作业开始前,应使全站仪设置与作业要求相适应。

(3)全站仪与反射镜必须配套使用,若更换反射镜时,必须重新测定仪器的加、乘常数。 2.观测程序:

全站仪的具体观测程序视各仪器而定,一般有如下程序: (1)在测站上安置全站仪,严格进行仪器整平。

(2)打开电源键,正镜上下转动望远镜,屏幕为基本测量屏幕后,进行精确对中。

(3)正镜瞄准后视点,归零或输入起始度数,再精确瞄准后视,读水平角HA,按导线级别线级别需要读垂直角VA,按测量键,读斜距SD。

(4)顺时针转动仪器,瞄准前视,分别从屏幕读HA、VA、SD。

(5)倒镜,瞄准前视。读HA、VA、SD,逆时针转动仪器,瞄后视点,读数,一测回完成。 (6)重复(3)、(4)、(5),完成另外测回,根据需要读温度和气压或提前将观测值输入以自动改正。

(7)一测站结束后按电源键,再按回车键关机。 八、特殊操作

1.严禁擅自进入盲巷、旧巷或已停止作业的掘进工作面进行测量。

2.在有架空线的巷道中进行测量或挂线时,要有防止触碰架空线的措施;需要在巷道顶作业时,必须断电后再进行作业。

3.在特殊地点搞测量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措报总工程师批准。 4.延线需打眼应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测量工不得违章操作。

5.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其他巷道相距30m前,必须下达贯通预透通知单,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签字,下发,并必须留底备查。

九、司尺

1.司尺操作一般指用钢尺丈量井上、下各种边长,以及水准测量、地形测量的立尺工作。 2.钢尺比长应遵守下列规定:

(1)尽可能在无风和接近作业温度的阴天进行。

(2)测回数不得少于两个。每尺段丈量以不同起点读数3次,估读至0.1mm,长度互差应小于1mm。

(3)用温度计测量温度时应贴近钢尺,每尺段丈量时均须读记温度一次。 3.基本控制导线边长丈量应遵守以下规定:

(1)分段丈量时最小尺段长度不得小于10m,定线偏差应小于5cm。 (2)对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拉力,应悬空丈量或托平丈量,并注记温度。 (3)丈量时,钢尺两端各应有一人拉尺,司尺由二人负责读数;每尺段应以不同起点读数3次,读至mm,长度互差应不大于3mm。

(4)量边时精力要集中,通过信号联络按规范要求进行读数。 (5)丈量时钢尺不得扭曲和触及障碍物。

(6)边长必须往返丈量,其精度要求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4.一般导线边长丈量操作方法:丈量一般导线边长时,可凭经验拉力,不测记温度,采用往返丈量或错动尺位(1m以上)的方法丈量两次,其互差不应超过规程要求。

5.量边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在井上量边时应注意行人和往返车辆,以免折断钢尺。量尺点和量尺托架不能被碰动,必要时由专人看护。

(2)在井下有架空电线的地段,更应注意安全。 6.地形测量立尺操作应遵守以下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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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尺操作应在测量前检查塔尺接头是否准确可靠,在作业过程中亦应经常进行检查。 (2)立尺操作必须了解测图主要内容。在施测过程中立尺操作应根据地物、地貌特征,确保立尺点的连续性,并及时将地物、地貌的变化告诉技术负责人。

(3)迁站前应主动与技术负责人共同检查有无漏测以及与实际不符之处。 7.水准测量立尺应遵守以下操作规定:

(1)应首先检查水准尺的完好状况,对于塔尺应检查接头是否准确可靠。 (2)立尺时一定注意将尺立直,不倾不倒,保持标尺气泡居中。 (3)等级水准测量应用尺垫进行作业。

(4)在井下施测顶板及随帮上水准点的高程时,应特别注意保证水准尺的竖直。 (5)井下水准测量的转点应作出标记。 十、记录

1.外业观测记录必须做到记录真实、注记明确、整洁美观、格式统一。

2.各种观测都必须有专门负责记录人员,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记录,不能自测自记。

3.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铅笔或钢笔记录在规定格式的外业手册中(井下宜用铅笔)。严禁凭记忆补记。外业手册中每一页都须编号,任何情况下都不许撕毁手册中的记录纸。

4.手册中各记事项目,每一测站,每一时间段或每一测段的首末页都必须记载清楚,填写齐全。测站或测段的名称、等级、天气或成像情况、仪器类型及编号、观测者及记录者、作业日期、观测开始及结束时间等均按各类手册要求内容填写,并绘制必要略图。要求如下:

(1)水平角观测还应填写觇标类型、方向号数、名称及照准目标。 (2)垂直角观测还应填写仪器高、觇标高、照准点名及照准部位。

(3)水准观测还应填写测段水准起、止点点名(或点号)、后视及前视水准标尺号。

(4)光电测距还应填写边名、仪器高、反射镜高、觇标高、反射镜个数、风力、信号强度、测站及镜站的温度、气压。

(5)井下导线测量根据需要还应填写工作地点、钢尺尺号、量边时的温度、拉力以及碎部测量数据等。

5.一切数字、文字记载应正确、清楚、整齐、美观。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字整齐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涂改、擦改、转抄。对超限划去的成果,须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所在的页数。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的名称必须记载正确,同一点名在各种资料中应严格一致。书写时的简化汉字均以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为准。

6.应熟知作业规范的有关规定和限差要求,严格按记录与计算取位的规定要求进行记录和计算。 7.对原始观测数据更改的规定:

(1)水平角和垂直角的观测,其秒值不得做任何涂改,秒值读错、记错应重新观测。原始记录的度、分,确属读错、记错,可在现场更正,但同一方向两个镜位不同时更改同一常数。垂直角观测中“分”的读数各测回不得连续更改同一数字。

(2)距离测量和水准测量中,cm以下数值不得更改。确属读错、记错可在现场更改;但在同一测站、同一距离、同一高差的往、返测或两次测量的相关数字不得连环更改。

8.在记录过程中,要耐心、认真、细致、精力集中。采用复述方法记录,能及时发现观测中产生的错误(如对错度盘,看错方向等)和超限情况。掌握好重测及取舍原则,合理地进行重测、补测,确保记录、计算正确无误,使观测成果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9.作业观测结束后,应对观测手簿进行全面检查。记录、计算正确无误,各项限差及检验项目均符合规范的要求后方可迁站。

10.采用电子记录器记录,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ZBA76003—87《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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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计算

1.内业计算前必须对野外观测记录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无误且精度符合规程要求后,方可进人下一阶段工作。

2.计算时,首先应对观测成果进行整理,加入各项改正,并按要求填人计算成果表,进行平差计算。

3.观测成果计算必须坚持对算。计算、对算或检查者都应在计算成果表上签字。

4.计算成果表上都要有草图。计算后的最终成果必须及时填入专门的成果表,并建立台账。 5.用计算机进行内业计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计算机程序必须经过验证,可靠后方可使用,并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或其他有关规程的要求。

(2)所有的计算过程的检验结果都要妥善保存。

(3)用于计算机的观测数据和计算成果等都必须备份,同时进库。 十二、绘图

1.绘图操作前应熟知规程、规范、图式、图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绘图的内容、精度、比例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的规定。

2.手工绘图:

(1)操作应在保证图纸精度、图面清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宽敞明亮的绘图室中作业。 (2)绘图时必须熟练掌握各种直线笔、点规、单双曲线笔等的修磨和保养,以及各种规格的格网尺、线纹m尺的使用和检校。

(3)绘图前必须准备好所需的绘图用具,绘图材料应选用存放一年以上裱糊好的绘图纸或0.1mm以上并经过定型处理的聚酯薄膜片基。

(4)方格网可采用对角线法、弧度法、斜方格网绘制法或用展点仪绘制。 (5)绘制方格网应注意下列事项:

①坐标方格网须用鉴定合格的格网尺和校验过的直尺。 ②经处理的绘图片基必须平整、干净。

③绘制坐标方格网时,一套图纸最好一次绘完。 ④先绘图廓线,后绘图内格网。 ⑤用线纹米尺严格检查、修正。 (6)铅绘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注记方格网的坐标值。

②精确展点检查其正确性并注记名称、点号和高程。

③按照规定的有关内容,先地面后井下,在图面上从上到下、从左至右的顺序绘制。 ④进行拼接和修整。

⑤依台账和资料以及与不同图种比较,检查图面内容是否有漏绘现象。 (7)着色上墨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着色按图例、图式规定颜色先地面后井下着色。色相要正确,着色要均匀。 ②画出各种独立符号,每种独立符号一次画完。 ③注记一般都应先数字后文字。

(8)纸基原图着色应注意下列事项:

①了解色彩的性能,没有胶质原料应在调色时加入少量胶水。 ②了解着色量,一种颜色的需用量要一次调够。 ③着色前要认真推敲色调,避免盲目涂颜色。 ④着色要一种颜色一种颜色地进行。

⑤两色相接部分,一种颜色未干时不宜马上又涂另一种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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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着色后作全面检查,漏染的要及时补上。 (9)图廓整饰工作应遵照下列要求进行:

①坐标方格网的坐标值应注记在内、外图廓线之间。 ②方格网与图廓线斜交时,注记应沿着方格网排列。

③方格网与图廓线平行时,注记为水平字体,字头向上。数字一般写在图的右边和下边。 ④图签格式内的内容应填写齐全。

(10)图线复制时不允许直接用原图晒图。 (11)描图注意事项:

①描图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需要选择质量好的描图纸或聚酯薄膜、专用工具、颜料、油墨及其他物品。

②使用聚酯薄膜描图时,要首先对薄膜表面进行清洁处理。

③如采用光面薄膜,要在下面衬一张普通描图纸,以减低其透明度,使图面清晰、不易弄错。 ④防止图面污损、折叠。

⑤描图时应注意握笔姿势正确、运笔速度均匀一致,起、落笔要快而轻,保证接头圆滑。

⑥描绘方格网等较长线段时,所用钢板尺或直尺的直边应保持方向一致,由上至下、从左到右,且不可将尺面倒置过来,更不准对头画线。

⑦描绘矿图所用墨汁(油墨)应不变色、不扩散,色泽鲜艳、浓度适宜、附着力强。 ⑧描错的地方当即修改,描完图纸要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使用。 3、微机制图:

按规定要求选择适合的图框和比例进行CAD制图,出图后便读图。微机制图要保留电子版资料。 十三、收尾工作

1.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在室内对使用过的仪器、工具用软布或毛刷擦拭外部灰尘,通风凉干然后装箱。

2.仪器应定期擦拭、检校、鉴定,维修,确保测量仪器各精度指标符合要求。 3.认真填写仪器、工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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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井下钻探工

一、上岗规定

1.必须经过培训, 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井下钻探需要熟悉以下知识:

(1)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经专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悉钻机的工作原理。掌握各种钻机的操作要领,维护保养及排除故障的技术知识。 (3)掌握瓦斯抽放、防灭火、防突、防治水等各种钻孔的封孔和施工方式。 (4)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对瓦斯抽放、防突、防治水等的有关规定。 (5)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的爆炸知识。 (6)熟悉预防各种灾害的措施和矿井避灾路线。

3.掌握井下打钻、注浆、封孔、煤层注水、防灭火、瓦斯抽放、防突、探放水等各种钻孔的施工方法。

4.针对不同规格型号的钻机,严格按其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5.掌握矿井应急避灾知识。 二、安全规定 (一)一般规定

1.井下钻探施工前,必须了解钻探工程的设计目的、任务,施工措施要做到传达、贯彻、签字,并严格按照各种规程措施施工。

2.作业地点要保证风量可靠,无风地点施钻必须采用专门安设局部通风机或风障、导风筒等方式通风,施钻过程严禁停风、停电、停水。

3.必须对现场进行加固支护,钻场要符合设计要求,不得相互拥挤,设备、钻具要摆放有序。 4.钻进时要严格按照工程技术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孔径等进行施工,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5.严禁使用非煤安标志的钻探设备及大于25度以上倾角的钻孔人工起、下钻。 6.施工地点必须有专用电话,保持正常的通讯联系。

7.煤矿用液压钻机既是一种生产机器,又是一种安全设备。在工作时一定注意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工作面(碛头)瓦斯浓度一定要低于《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瓦斯浓度,超过瓦斯浓度,要停止作业,退出人员。打钻过程中要有专职安全员、瓦检员跟班作业。

(二)几项具体操作的安全规定

1.硬质合金钻进操作中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保持孔内(底)清洁,孔内残留岩芯在0.5m以上或有脱落时,不得再下入新钻头,以免硬质合金崩落影响钻进。如孔内崩落的合金较多,必须捞尽磨灭。

(2)钻头下入钻孔至孔底时应慢速、轻压扎到底,严禁采用单纯加快转速的做法。

(3)正常钻进时,应保持压力均匀,不得无故提动钻具,如发现孔内有异状,如糊钻、蹩泵或岩芯堵塞时,应立即处理,无效时应立即提钻。

(4)合理掌握回次提钻长度,每次提钻后要检查钻头的磨损情况。 (5)采取岩芯时严禁猛蹾钻具,以免崩落和礅坏硬质合金。 (6)拧卸钻头时要严防管子钳夹伤合金或夹扁钻头。 2.钢粒钻进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粗径钻具上部应带取粉管(器),提取钻具时要冲洗干净,孔底残留粉若超过0.4m(无残留岩芯),应专门捞粉。钻进时应根据孔底情况适当提动钻具或改变冲洗液,以保持钻头唇面有一定数量的钢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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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岩石可钻性及钻孔直径相同的条件下,三班作业投砂量、投砂方法、钻进技术参数应一致。

(3)每个回次提钻后必须严格检查钻头的磨损情况、取粉的粒度和岩芯形态。 3.复合片钻进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保持孔内干净,无残留岩芯、合金、钢料等。

(2)根据岩石等级选用复合片钻头,钻进中合理调节冲洗液,下钻时严禁猛蹾钻具以防复合片受冲击脱落。

(3)经常起钻检查钻头磨损情况,如发现复合片掉入孔内,应采取措施打捞干净后方可继续钻进。

4.金刚石钻进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拧卸钻头与扩孔器时要用专门型号的自由管子钳。不得使管子钳的牙咬住钻头或扩孔器胎体,以免压碎(裂)胎体和金刚石。

(2)提放钻具时不允许钻头在地下拖拉,下钻具时不得使钻头碰在钢管及其他物品上,以防碰坏金刚石。如发生礅跑钻事故时,必须提钻检查钻头,不准盲目钻进。

(3)换径钻进前应将孔底残留岩芯冲碎,并用磨孔钻头将孔底磨平,然后采用孕镶钻头或旧的表镶钻头导向钻进。凡采用金刚石钻进的钻孔,禁止用钢粒钻进。

(4)当孔内掉块、岩芯脱落、金属碎屑、金刚石颗粒及胎块在孔内时,要立即采用冲、捞、粘、套、磨、吸等方法消除。残留岩芯长度超过0.2m时应专程捞取或磨碎,严禁用金刚石钻头套扫。

(5)下钻时钻头不准直接到孔底,应在距孔底0.5m处开大泵量冲孔,再轻压慢转至孔底,待钻进正常后,再逐步加大压力和转速。

(6)钻进中不得随意提动钻具,钻压、泵量要均匀,转速要稳定,以防岩芯堵塞影响进尺。发生堵塞后必须立即提钻处理。

(7)钻进中要随时观察冲洗液量的大小和泵压的变化。当泵压或泵量突然变化时,必须查明原因立即处理,以防烧钻。

三、操作准备

1.设备的检修、保养、及维护:

(1)新的钻探设备进来后应首先对照说明书对设备加注所需的液压油、齿轮油等。新设备应先期在地面进行安装调试,待钻探人员经厂方的技术培训达到熟练掌握该机性能后,方可下井使用。

(2)每台设备必须建立档案(包括出厂日期、使用期限、大中小修状况、易损部位、施工孔数、累计进尺等)。

(3)经常使用的钻探设备应定期进行更换卡瓦、液压油、齿轮油、黄油等,及时检查维修压力表、操纵阀、密封圈、油管路、多向换路阀等,使钻探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4)钻探设备应经常清洗、保养、除锈蚀、长期不用时将运动部位涂抹黄油并包好。 2.操作前准备:

(1)入井前应检查机械、液压、操作(纵)阀、泥浆泵等是否完好可靠,不得带故障下井。 (2)检查钻杆、丝口(扣)、岩芯管、螺丝头、变异接头、接箍等磨损是否超限,钻杆是否弯曲,钻(杆)具是否有微小裂隙(缝),水泵的钢套、柱塞、密封图、钢球、球座是否完好。

(3)根据设计要求带足本项钻探工程所需的器材、工具、材料等。 3.设备的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钻机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

(2)在钻机底部安装自制轮在轨道上运输时,要重心平稳,不得前倾后仰,不得超高、超宽,两头做好防碰撞设置,尽量使用人工推车。

(3)钻机在车盘上运输时,必须捆绑结实,不得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否则应解体装车并符合井下运输的有关规定。高瓦斯矿井井下运输时,车盘两头应设置软垫,以免碰撞产生火花。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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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零件要用有盖的箱子装好,容易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

(4)运输超长管材时,必须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5)设备解体分装、分运时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要保护好油管接头、操作(纵)、调速阀、离合器操纵杆、液压缸柱塞等易损部件。

(6)斜巷中运输或搬运设备时,作业地点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不得在斜巷下方不同地段同时作业,严禁在斜巷中向下滚入任何物品。

(7)设备装卸严禁摔、滚、碰、撞、击。

(8)短距离整体移动钻探设备时,必须断掉电源,严禁带电整体移动。

(9)人工搬运设备时,绳子要系牢,并轻抬轻放,要由有经验的专人统一指挥和协调,起落行动一致。

(10)地面用吊车、行车、铲车装设备时,设备下及周围严禁站人。 4.设备的安装必须遵守下列程序和要求:

(1)施工钻场必须符合钻探技术要求,并检查和加固钻场及周围支架,三、四角门处要采取特殊支护,防止倒棚、冒顶、片帮。清理各种杂物、障碍物,挖好水池和水沟,必要时在低洼处建立相应的排水系统。

(2)按方向线将钻机立轴导管中心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整平底板,设置地梁机台木。用水泥打基础,应先埋设地基底固螺丝固定,或卧入底板一定的深度,用锚杆作为底固螺丝,孔内应灌满水泥。机座、机台木与底固螺丝连成一体,机座与螺帽加弹簧垫圈拧紧。

(3)钻机安放平稳,在平时机台木下可垫木料衬平,按四压两戗固定。使用木柱时木料直径不小于18cm,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优先使用单体液压支柱。

(4)钻机及其动力设备等都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在容易积水处施工时,设备要适当垫高,并备泵排水,以防水淹。

(5)天梁材质及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天梁和天车必须安装牢固,天梁两端插入梁窝深度不得小于500mm,并用水泥砂浆浇灌填实梁窝。

(6)在倾斜巷道中安装钻机,应铺设基台木和台板,并用扒钉将钻机与基台木或台板牢固地连接成一体,且打一排密集的点柱,使整个基台稳固,以防钻机下滑,上山施钻时应经常检查迎头浮矸,防止落下伤人。

(7)打直立钻孔时,安装天轮要保证水平,然后由天轮吊线,使钻机的立轴置于铅直线上。 (8)施工水平孔时,导轮拉环必须安装得牢固可靠,且拉环至少要有两个固定点。

(9)施工具有承压水的钻孔时,钻机安装位置与钻孔口之间距离应适当加大,钻机要敷设反压装置,孔口要安装防喷器具。必要时应用钢丝绳将钻机与孔口管连接一起,以防高压水冲倒钻机伤人。

(10)对钻机的传动部分如传动皮带、传动链条以及天轮等,要安装防护装置。

(11)钻探设备安装完毕,应及时与附近作业采区约定好停、送电时间,提出停电申请并经审批,以便接通电源。钻场的动力设备应与局部风机联锁,确保停风即停电。

(12)接通电源之前应首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电机的额定电压相符,电缆没有漏电现象。 (13)在安装、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不得带电作业,作业必须有2人以上在场。

(14)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程的规定。安装完毕、无关人员远离动力设备后,方可送电、试车。

(15)电源接好后,先用手盘车试转,判明无卡阻后再送电试运转,并检查电机的正反转及运转情况。

(16)电缆要用电缆钩吊挂整齐。电缆接头必须使用接线盒连接,严禁采用“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等连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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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开钻前,必须由负责人(队、班组长)亲自检查立轴的方位、倾角是否与设计相符,检查钻机各部件安装是否稳固,并进行试运转。

5.安装钻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钻杆应不堵塞、不歪曲、丝口未磨损,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②接钻杆时要对准丝口,避免歪斜和漏水。

③卸钻头时,应严防管钳夹伤硬质合金片、夹扁钻头和岩芯管。 ④装钻杆时,必须一根接一根依次安装。 6.井下钻场必须具有下列安全设施和条件:

①在上山工作面或独头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及安全撤离措施。 ②有照明及专用电话。

③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钻场的动力设备应与风机实现风电闭锁。 7.开钻前的准备工作:

①检查有害气体含量。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不得开钻。

②工作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及其周围的安全状况,如支护、防水、防火、通风设施等,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开钻。

③检查机械设备安装质量及安全设施情况,经试车合格后,方可开钻。 四、一般钻探操作 1.打钻时要做到:

(1)按地质技术人员所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所规定的方位、角度和钻孔防斜措施施工,不经地质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2)钻探工人穿戴要整齐、利落,衣襟、袖口、裤脚必须束紧。

(3)启闭开关时,注意力要集中,做到手不离按钮,眼不离钻机,随时观察和听从司机命令,准确、及时、迅速地启动和关闭开关。

(4)禁止用手、脚直接制动机械运转部分;禁止将工具和其他物品放在钻机、水泵、电机保护罩上。

(5)扶把时,要站在立轴和手把一侧,不得紧靠钻机;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打伤人;给压要均匀,根据孔内情况及时调整钻法及压力。

(6)采用清水钻进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水量,不准打干钻;为防止埋钻,钻具下至距孔底1~2m时,立即开泵送水,见返水后,才能钻进。

(7)钻进过程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8)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压、水量。

(9)若发现煤岩松动、片帮、来压;见水或孔内水量、水压突然加大或顶钻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不得直对或任意跨越钻杆,迅速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派人监视水情。

(10)透采空区后,需经瓦检员检查有无有害气体溢出,并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对钻孔进行处理。

(11)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两听”、三看“,即听机器运转声音,听孔内震动声音,看操作把手震动、给进压力和钻进速度,看压力表及回水情况,看胶带及接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钻处理。

(12)取芯钻进时每回进尺不得超过岩芯管有效长度。

(13)钻进过程中若发生机械故障或突然停电,应立即断开开关,用人力将钻具提到安全高度。 (14)执行“四检查”:起下钻具检查、孔内事故后检查、加尺检查、准备钻具时检查;“三不下”:丝扣不合格不下、钻具磨损严重不下、钻杆弯曲超标不下;“三看”:看压力表、看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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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钻孔返水情况;“二听”:听机器声、听孔内震动声;“一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孔口不返水时严禁钻进进尺。

2.安置孔口管:

(1)套管要下在坚硬的岩层中,套管下置深度、固结方法及耐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棉丝、铅油严加密封,防止漏水。 (3)下套管漏水时,禁止猛墩套管。

(4)套管固结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导管不松动、不漏水为合格,然后安装止水闸阀。揭露高压水的钻孔,还要装好防喷装置,方可钻进。

3.上、下钻具时要按下列要求施工:

(1)提钻前,准确丈量机上余尺,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装置以及拧卸工具是否安全完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下钻前,除上述检查外,还要认真检查钻具接头、接箍、丝扣加工是否合格,钻杆有无弯曲、磨损等。凡钻杆直径单边磨损达2mm,或均匀磨损达3mm,每m弯曲超过3cm及各种钻具有微小裂隙,丝扣严重磨损、松动或其他明显变形时,均不得下入孔内。

(2)在提、下钻具的过程中,操纵升降机人员必须与其他岗位工人紧密配合,互相关照。操作要轻而稳,不得猛刹、猛放,不得超负荷作业,不得用手脚去扶摸钢丝绳。其他人员要注意钻具起落,在完成摘挂作业后,必须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岩芯管提出孔口后,应立即盖好孔口,不准用手探摸、伸头观看管内岩芯。

(3)孔口人员抽插垫叉时,禁止手扶垫叉底面或用脚勾垫叉。 (4)升降钻具时,必须使用垫叉,禁止用管钳、链钳代替。

(5)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各种数据,包括加尺、残尺、孔深、分层厚度、涌漏水情况、岩芯采取率、套管下置深度、耐压试验数据、班报表等。提出的岩芯必须清洗干净并编号,按序次摆放在岩芯箱中。

4.砂浆封孔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砂浆封孔需下套管,套管可采用钢管或外端用钢管里端用塑料管,煤层注水孔的套管也可采用钢丝编制的高压胶管。

(2)封孔部分需扩孔时,孔径一般不小于100mm。煤层注水钻孔封孔深度一般应大于5m,承压水钻孔封固套管接《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

(3)封孔时先把套管牢固地固定在钻孔内。固定方法可采用木塞或在套管上缠麻丝、海带等方法。套管一般要露出孔口10~15cm。

(4)套管下入孔口后,可用人工或用封口注射器、泥浆泵,将按规定配制好的水泥砂浆送入管套壁外的钻孔内。

(5)人工送砂浆封孔,要边送砂浆边用力捣实;用泵送砂浆封孔时,灌浆管要固定于钻孔内,孔口要密封,工作结束时要用水把泵内砂浆清洗干净。

5.封孔器封孔时的注意事项: (1)封孔器应完好。

(2)仰角钻孔装封孔器时,操作人员不得正对封孔器,以防封孔器下滑伤人。 (3)安装封孔器时,一人用管钳固定封孔器外套,另一人用管钳拧紧丝扣;连接气门与支管时,必须把支管总气门关闭。

(4)使用液压或机械加压封孔器时,给压要均匀,应先小后大,速度不要太快,待封孔器外壁与钻孔壁接触后再加压。

6.防止出现导水钻孔的措施:

(1)各类钻探孔达到勘探目的后,应立即全孔封闭,包括四系潜水含水层以下各含水层组。 (2)封孔要用高标号纯水泥。

(3)严重漏水段,应先下木塞止水,然后注浆,防止水泥浆在初凝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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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按照封孔设计,进行分段封孔并分段提取固结的水泥浆样品,实际检查封孔的质量,由上向下边检查边封闭,作好记录。

(5)需要长期保留的观测孔、供水孔或其他专用工程也必须下好止水隔离套管。 (6)已下套管的各类钻孔,不用之前,也应按(1)、(2)、(3)的要求封孔。 (7)所有钻孔的孔口均应留设标志,一旦需要时,便于采取措施。 五、钻孔防斜操作

1.在打垂直孔时,首先下好孔口导管,其长度4m左右。孔口导管中心必须与钻机立轴、天轮中心线一致。孔口管上下端必须用砂浆封闭。

2.在倾斜或急倾斜地层中钻进,应以环状平底钻头为主,以粗径加重钻具为导向管。粗径钻具长度大于20m,钻具与钻孔的环状间隙应小于5mm。

3.在钻进中遇有老窑、溶洞、纵向发育的岩层时,应加长粗径钻具。

4.软硬岩石互层时,要减小孔底压力,待钻头全部进入下层岩石时,再正常压力钻进。 六、岩、煤芯采取

1.为保证岩、煤芯采取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芯管有效长度。

(2)不使用弯曲的粗径钻具,以减少对岩芯的震动、破碎、堵塞及磨损。 (3)采取岩芯时,应根据岩性和岩芯长度确定卡料的规格和数量,并充分冲孔,保证卡取牢固。提升钻具要稳。

2.为保证煤层质量,防止打丢、打薄煤层,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在见煤通知书预告的孔段内,司钻人员应认真操作,并做到准确判层。 (2)在煤层顶板中钻进,必须严格执行“见软就提钻,不准试试看”的制度。 (3)采取煤层顶板样时,禁止用金属卡料卡取岩芯。 (4)煤层顶板松软、破碎时,可采用双管钻进。 (5)取煤管以双管单动和三管单动为好,下入孔内前要认真检查,内管应转动灵活、水路畅通,钻头高差合适,内外管间隙配合适当。

(6)在煤层中钻进,应适当控制第一个回次进尺的长度,以便及时调整钻进参数,确保煤芯质量。

3.煤芯长度应在煤管内原状丈量,对于半合管取煤器则应打开取煤管丈量。煤芯直径不得小于45mm,所取岩、煤芯应按顺序排列、编号、清理、填写岩芯回次票,将岩芯装入岩芯箱。

七、特殊操作

(一)探放水操作

1.在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进行探放水时,必须根据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钻孔直径首次不能超过60mm,如果钻孔过大,出现涌水难以堵塞。未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2.在采掘工作面探放水时,遇到下列情况,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规定,经工程技术员确定的探放水线进行探放水操作: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采空区或相邻煤矿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连通的断裂构造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7)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3.煤系底层有强承压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进行探放水,必须严格按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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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施工。

4.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场前、后10m范围内的巷道支护,并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安全通道畅通。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做到出水时可随时开泵排水。

(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工程技术人员和探放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放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5.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前,安设探放水钻孔孔口管及其固定的方法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

6.操作钻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打开立轴箱时,横、立轴齿轮应加防护罩。合立轴时,应待齿轮停止转动后进行。 (2)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

(3)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脚踏绝缘垫。

(4)在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伤人。

(5)探水钻机施工时应有预防电机受潮的措施。

7.下置的孔口管及下级套管,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压力,安装闸阀后,方准继续钻进。 8.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取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9.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探放采空区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探放采空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采空区水体的位置、积水量和水压,采空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

(2)放水孔必须打中采空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采空区水放完为止。 (3)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放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如有水仓要考虑水仓容量),控制放水量。

(4)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 (5)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

11.透采空区后,如孔内无水流出,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有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用木塞或黄泥封闭。

12.疏通钻孔时,操作人员不准直对钻杆站立操作。

13.探放采空区水钻孔接近采空区,预计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二)探放瓦斯等气体和防突操作

1.探放气体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加强附近巷道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施工地点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施工,风筒必须跟到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所在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3.施工地点必须安设专用电话。

4.施工地点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监护,否则严禁施工。

5.注意首次钻孔不能过大,孔径首次不能超过60mm,防止煤层和瓦斯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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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探放气体时,必须思想集中,边钻进边观察孔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停钻处理。

7.钻孔透采空区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要停钻加强通风,并用黄泥封孔,同时向矿有关部门汇报。

8.钻瓦斯抽放孔、防突孔出现瓦斯急剧增大、瓦斯浓度超标、顶钻杆等现象时,要立即停钻,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待恢复正常后,再进行钻探。

9.“石门揭煤”钻孔时,随时掌握瓦斯浓度和瓦斯压力释放情况,切忌盲目钻进。

10.钻孔打到设计位置时,必须检查孔内气体含量,确定无有害气体溢出后,方可拔出钻杆。 (三)采煤工作面两巷全煤厚孔、煤体注水钻孔操作

1.全煤厚孔及煤体注水孔孔间距严格按设计施工,全煤厚孔以见煤层顶底板为准。

2.煤层注水钻孔钻入顶板或底板岩石中时,要停钻,该孔报废,并将废孔封死,不得注水。 3.根据现场条件,全煤厚孔及煤体注水孔用岩石电钻施工,底煤厚用煤电钻施工,若因煤层中夹矸较厚、钻孔较深时,也可用岩石电钻施工。施工全煤厚孔(顶、底)时,若因巷道高度不够2.6m以上,必须用坡度规放出施工角度,每一巷的煤厚施工方位应一致。

4.用煤电钻施工全煤厚孔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必须有2人以上同时握紧煤电钻手把后,方可启动煤电钻进行施工,以免因配合失误伤人。

5.严格按照现场点孔位置施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前后移动孔位时,必须丈量与原孔的距离,填写在班报表内,并注明影响原因。

6.钻孔施工结束后,须用清水将孔内煤岩粉冲净再提钻。

7.在运输巷道施工期间,每班必须在刮板输送机机头、尾或带式输送机机头、尾各安排专人进行监护,以便在需要开、停刮板输送机或带式输送机时能及时协调联系。

(四)采煤工作面分层煤厚孔操作

1.用煤电钻或风钻施工分层煤厚孔时,所有施工人员应相互配合,必须有2人以上同时握紧煤电钻手把后,方可启动进行施工,以免因配合失误伤人。

2.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首先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空顶作业。

3.必须准确丈量探测点至测量点的距离及施工孔间距,认真填写在班报表上。

4.分层煤厚孔随工作面的推进施工,应视煤层的稳定程度确定间距,原则上每推进20m施工一次。

5.一般应在工作面整修时间进行施工,与工作面整修平行作业,必须做好相互协调联系,并做到自主保安及相互保安。

6.严禁在工作面移架时或支护不完整区段进行施工。

7.每次施工结束后,必须将工作面煤电钻及电缆收回整理并吊挂整齐。 (五)采煤工作面两巷及终采线附近防火注水、注浆孔操作 1.在采煤工作面材料道、输送机道以及终采线附近分别向上分层采空区或周边采空区施工注水、注浆孔,可采用岩石电钻施工。

2.施工地必须清理浮煤和杂物,施工前必须由跟班负责人首先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加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3.严格按照拴线方位、角度摆放钻机,并及时用8号双股换丝扎紧钻机架子,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杜绝弄虚作假、虚报进尺现象。

4.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有班长以上管理人员跟班,认真填写班报表,将施工地点、钻孔类别、孔号、孔深、透水封孔情况、出勤人员、施工日期及班次填写清楚。

5.施工期间必须注意来往车辆,并协调好与平行作业单位的联系。 (六)水文孔、注浆孔钻探操作

放水孔的钻进除执行钻探操作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执行以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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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水孔及观测孔孔径原则上不大于58mm,套管不小于二级,末级套管尽量靠近含水层,套管壁厚不小于5mm;水门要安设在末级套管上,其承受压力不小于孔口压力的1.5倍。

2.注浆孔终孔孔径不得小于73mm,注浆孔可根据现场地质条件只下一级套管,深度尽量靠近含水层,孔口要安设与注浆孔、注浆终孔压力相匹配的闸阀。

3.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4.开孔直径应比孔口管的外径大15~30mm。 (七)瓦斯抽放钻孔的操作规定

1.高位钻场瓦斯抽放钻孔特殊施工规定。

(1)钻场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杜绝失爆、失保,高位钻场探头实行瓦斯、电闭锁装置。

(2)设备进入钻场时,必须使用吊挂锚杆吊拉设备时,锚杆锚固力要达到5t以上,操作时应避免铁器撞击,吊点下方严禁站人。

(3)设备进入钻场后,应立即在高位外场的起坡口设一“天档”,确保下山处行人安全,并在钻场上口设置棚栏,防止操作人员失足滑落伤人。斜巷段应设置扶手或绳索以便上下人员。

(4)钻场内按有关规定加强通风,禁止随意停风,必要时装设压风辅助通风,以确保供风安全,钻场内上方挂瓦斯便携仪,瓦斯检查员要经常检查孔口及其附近的瓦斯含量,当瓦斯含量≥1%时应停止作业,≥1.5%时停电撤人。孔口附近瓦斯及其他气体涌出异常时,瓦斯检查员和班长要将本班人员全部撤出到安全地带并切断电源,向调度室汇报,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5)孔内瓦斯出现“喷孔”现象消失后,方可继续钻进。

(6)孔口设置防喷橡塑档板,防止孔内喷出石块及岩粉伤人。钻机卡瓦松动或磨损超限时,严禁用铁丝插入,要及时更换卡瓦。

(7)采用聚氨酯封孔加固孔口管,操作人员应戴胶皮手套、防护眼镜等劳保用品,以防原材料溅入眼内,一旦进入眼内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8)非施钻入员不得进入作业点,不得接触封孔材料及钻探工具、设备等。

(9)禁止使用铁锺敲击钻具等物品,以免产生火花。如确需使用,只能用铜、木、橡胶锺。 (10)因故临时停钻,应将钻头退离孔底一定距离,以防煤岩粉“抱钻”现象发生,如使用风动排水泵冲洗,可以继续向孔内供水。

(11)每个钻场内钻孔施工结束后要及时下套管并上好闷盘,以防瓦斯溢出超出规定而影响下一孔施工。

2.顺层(本煤层)瓦斯抽放孔特殊施工规定。

顺层(本煤层)瓦斯抽放孔施工除按高位钻场规定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孔干打湿喷。压风排渣式钻进钻孔时,施工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和防护眼镜,避免孔内压风混合煤流喷射伤人。

(2)钻孔施工前必须准备足够量的黏土哉木锥,以备孔内冒烟。如孔内冒烟,应立即关闭压风,快速使用黏土或木锥堵实孔口,消除孔内着火现象。

(3)钻进过程中遇到“喷孔”情况应暂停进尺,但不得停机。为避免“喷孔”对人员的伤害,事先在孔口煤帮悬挂一块中间有孔径的胶皮档板。

(4)当压风压力小于额定值或孔口不返渣时应停止进尺,钻具后退一定距离并来回拉动旋转后方可停钻,查明原因。

(5)为彻底消除钻进中孔内或喷出的煤粉,必须在孔口上方设置喷雾一个,在钻场下风口20m内设置二道喷雾净化。在施工中应保持喷雾完好使用。

(6)施工人员应及时清孔内或喷出的煤粉。

(7)使用压风严禁管头对人,防止管接头脱落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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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岩巷探煤操作规定

1.在岩巷探煤时,钻孔的方位和角度尤为重要,一定要有专业和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孔位。

2.钻深孔时(超过30m) ,按不同直径岩芯管、钻头分段钻进,形成外大内小的钻孔,减少阻力和磨擦。

3.钻探岩层一定要保存岩芯完好,并依次前后排列整齐。 4.根据不同的岩芯情况,确定煤层位置。

5.在钻探过程中,如感觉手轮由重变轻,钻孔内向外溢流黑水即遇到煤层(岩层孔内溢出的是灰色渣液)。

(九)处理钻具折断与脱落事故时应按以下要求操作

1.钻进中发现钻杆折断、脱扣后,应立即停机丈量残(余)尺,起钻检查钻杆断头形状。 2.根据断头形状选择合适的公(母)丝锥进行打捞,工具准备好后要迅速处理,减少事故钻具在孔内停留的时间,防止事故复杂化。

3.钻杆如系多头断脱,应先下打捞器查明情况,先捞活头后捞死头。

4.钻进中发生钻具折断或脱落事故,用丝锥对上后人工拧紧,不准继续钻进,应立即提钻。 5.使用管子钳拧紧钻具时,要防止管子钳打滑脱落伤人,并注意钻杆及管子钳反弹伤人。 6.采用掏心方法处理岩芯管事故时应使用比事故钻具小二级的钻具。 八、各类钻机操作

各类钻机的操作方法必须按其使用说明书执行,严禁盲目开钻。 (一)ZDK系列液压钻机的操作方法:

该系列钻机主要用于煤矿探放水、探放瓦斯、钻孔抽放瓦斯(特别是 “石门揭煤”)、防突和探煤找煤(找矿)以及地面房屋基础勘探、水文地质勘探和架桥修路钻孔等。

1.使用前首先擦洗油管接头,然后按照油管连接示意图,连接所有的油管。连接时不得将脏物混进液压系统内,油管必须排列整齐。

2.开机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检查液压泵站(油缸)是否加足液压油。 (2)检查钻机各部紧固件是否松动。

(3)主机安装是否牢固。固定安装,将钻机活动撑板放平,并在机座底部塞入硬质枕木垫平。在井下可借钻机机座和活动支撑板上前后左右四个圆环孔用木柱与巷道顶部(板)或横梁支撑,在地面可用机座上的四个螺栓孔用螺栓与基础固定,同时,在机座的左右和后部都应支撑,防止机体左右摆动和钻机受力后向后移动。

(4)检查各油管连接是否正确无误,安放是否妥当。

(5)检查各操作手柄、给进机构和手轮是否放置正确位置。

(6)接通电源,观察点动试转电动机转向是否符合油泵要求(注意,在油管未连接完,不得点动试转)。

(7)在各需润滑部位加注润滑油,特别是蜗轮箱内的机油不能少于最低要求。

(8)检查与之配套的水源,有一定压力(钻头处不低于0.55MPa即5kg的水压)和流量(100升/分)。钻进时正常供水,确保排碴,并达到防尘降温作用。

3.电动机启动后,应做以下检查:

(1)开钻前,先不要锁紧钻杆,先试旋转方向(主轴应顺时针方向),待方向正确后,再锁紧钻杆。

(2)观察液压泵站(油缸)运转是否正常。 (3)检查各部件有无漏油。

(4)检查回转器运转是否正常、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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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查卡盘和夹持器开合是否灵活,动作是否准确。

4.升降钻具时,司钻人员要精力集中,操作手把位置要准确到位,严防误操作。

5.钻进时要由司钻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扳动操作手把和手轮。司钻不得远离操纵台,钻进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观察各压力表的压力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6.钻孔方位和角度的调整:

钻进前,须确定钻孔的方位、角度。方位是靠移动机体来确定的,角度则是在蜗轮箱支承座上正反面四个M16螺帽松开后再上下搬动主轴获得,调至所需角度后,再紧固蜗轮箱支承座上正反面的四个M16螺帽。

7.操作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不允许电动机反转。使用地质钻杆时,不要开反转,以免钻头、岩芯管和钻杆脱落,无法钻进。钻进后,更不能开反转,那会将钻头、岩芯管和钻杆等脱落在岩石或煤层内。如使用的是螺旋钻杆,由于接头结构是四方体的快速接头,则可以反转,也不会脱落。

(2)孔内有钻具时,除按规定程序卸钻杆外,绝不允许回转器反转。 (3)停止钻进时,要及时打开截止阀使夹持器夹住钻杆,防止跑钻。

(4)机械拧、卸钻杆时,为保护钻杆丝扣、卡盘和夹持器,不得夹住钻杆丝扣部分。 (5)液压系统的油温过高(一般规定不得大于55℃)时,应立即接通冷却水。

(6)升降钻具时,夹持器如不能完全打开,则应检修夹持器,不许调整系统安全阀,防止钻具震掉岩芯。

8.钻杆和钻头选择、使用:

根据所钻岩层或煤层以及深度,确定何种钻杆、岩芯管、规格、数量和钻头形式。

(1)如果使用地质钻杆、岩芯管和通用地质钻头,那前卡盘体离钻孔点(挡头)至少保持1.2m的距离,以便地质钻杆插入后有空间来连接岩芯管、钻头。先将二根地质钻杆连接后,将前后卡盘体顶丝松开至能放入钻杆,将连接好的二根钻杆(带接头的朝后)从后卡盘体插入至前卡盘体出头至0.1m,将前后卡盘体顶丝对中固定钻杆后,在前端连接岩芯管和通用地质钻头,在后端地质钻杆接上给水器(待需加装地质钻杆后,可将给水器拆下,接上所需钻杆后,再接给水器)。接上水源,即可开机钻进作业(注:将钻孔点用手镐凿一小孔,以便钻头归中)。

(2)如果使用地质钻杆,二翼钻头、三翼钻头或扩孔钻头以及瓦斯抽放钻头直接钻孔,则不用岩芯管。可将二至三根钻杆连接后,从后卡盘体直接插入前卡盘体,对中锁紧钻杆后,装上所需钻头,在钻杆后部装上给水器,连接水源即可开钻。

(3)如果使用螺旋钻杆煤层钻孔(探水和防突)则不用岩芯管和给水器。将连接后的辅助钻杆(为便于携带和运输分成二段),带快速接头(小四方体或锥丝接头)朝前从后卡盘体插入前卡盘体出头至100mm(注意:落机前考虑使用哪种类型螺旋钻杆、钻头),前卡盘体与钻孔点(挡头)至少要保证使用螺旋钻杆、钻头的长度距离,为便于安装钻杆、钻头。将前后卡盘体顶丝对中固定辅助钻杆后,连接螺旋钻杆和钻头就可开机钻孔。

在一至二行程内,螺旋钻杆还未完全进入煤层,可松开两端卡盘顶丝,调节辅助钻杆来继续钻进。待螺旋钻杆钻进于煤层内后,停机,松开卡盘体顶丝,后退主轴。辅助钻杆能自由调节至装连下一根螺旋钻杆,再进行自由钻进,如此反复即可。如遇卡钻顶钻,可反转调整后,再钻进(带锥丝接头的不能反转)。如遇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停钻。

(二)ZY-650系列全液压钻机的操作方法:

该系列钻机主要用于煤矿井下钻进瓦斯抽(排)放孔、注浆防灭火孔、煤层注水孔、防突卸压孔、地质勘探孔及其他工程孔。适用于岩石坚固性系数f≤8的各种煤层、岩层。

1.地面试车:

(1)将泵站、机架(出厂时已将动力头安装在机架上)放在适当位置,按液压系统图连接各油管。连接油管时应检查快换接头的动作灵活性和清洁度,连接应正确、牢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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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空气滤清器油网加入46#抗磨液压油至油位计上标位。开机试车后油位会降,应及时补油至上标位。

(3)接通电源,电动机接线电压等级应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380V或者660V) ,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应与油泵标注的箭头方向一致。

(4)调定工作压力:将动力头和推进油缸的2对快换接头拔下,松开泵站上的溢流阀,旋紧多路换向阀组上的各过载阀(3个)。开机后将旋转手把往前推至正转位置,缓慢调节泵站上油泵的溢流阀,使油压逐渐上升,当操纵台右边压力表指示为13MPa时,锁紧该溢流阀,此压力为液压系统总压力;调节旋转阀体上方的过载阀,当操纵台右边压力表指示为llMPa,锁紧该过载阀,此压力为动力头正转工作压力;将旋转手把向后拉至反转位置,慢慢调节多路换向阀组右边第二片阀体上方过载阀,当操纵台右边压力表指示为12MPa时,锁紧该过载阀,此压力为动力头反转工作压力;将旋转手把打回中位,此时旋转油路上各工作压力调定完毕。将正常进退手把向前推或向后拉,调节多路换向阀组右边第二片阀体下方过载阀,当操纵台左边的压力表指示为10.5MPa时,锁紧该过载阀,此压力为推进油路压力。

(5)试车:接上全部油管,开机空载运转,操作旋转手把,动力头正反转各5min;操作正常进退手把,推进油缸往复运动10次;操作节流阀,调节推进油缸往复运动速度;操作快速进退手把(旋转手把应置于中位),推进油缸快速往复运动5次。观察操纵台上压力表压力情况,动力头正反转压应小于4MPa,油缸往复运动压力小于 2MPa,总回油压力小于0.4MPa。钻机各部运转应平稳,不得有异常声响和异常现象,否则应停机检查。

(6)将立柱竖立,加载手把内四方端插入三用阀一端上下摇动,立柱逐渐上升;将加载手把扁方端插入三用阀另一端,上下搬动,立柱慢慢下降。立柱上下运动应平稳。

2.下井运输:

(1)为了正确完成钻机的拆卸和井下安装,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应根据技术文件,熟悉本机结构,详细了解并掌握各连接部位的连接和拆卸方法。

(2)钻机下井前可根据井巷和运输设备的大小将钻机解体成若干部件。钻机可解体成泵站、动力头、机架、操纵台、立柱框架和钻具等部件,泵站油箱内的液压油放置于干净的容器内,单独运输。

(3)解体时各胶管应卷成圈,固定在相应的部件上,弯曲不要过大,所有外露孔要包裹或加帽罩,防止脏物进入元件和胶管内。拆下的各紧固件和连接件应带在相应的零部件上,以免丢失或混淆。

(4)解体后的各部应牢固地固定在运输设备上(内),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各部件碰撞和跌落。 3.井下安装试车:

(1)钻机安装前,首先清理好钻场,钻场周围的岩层应安全可靠,且具有足够的空间,通风良好。

(2)配有与钻机相适应的水源,电源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冷却水量Q>50L/min,0.3MPa≤ 冷却水供水压力≤1Mpa;用压风排渣时,风压≥0.5MPa。钻机在使用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冷却器的冷却效果,冷却水应和钻机钻孔使用的排渣水分开,不能使用一根水管。

(3)将泵站和操纵台安放在既安全又利于操作和观察钻机工作情况的地方,泵站电机一侧应置于进风侧。按要求加油,接上电源。

(4)根据钻孔的方位角将立柱框架牢固地锚固在顶底板之间。为适应不同的钻场高度,可用初定立柱伸缩套管长度,用立柱上端丝杆调节高度并预紧,立柱下端可用内注式单体液压支柱加载锚固。在锚固立柱框架时,立柱与顶底板之间加木垫。

(5)将动力头装在机架土,一起吊装在机架座上或先吊装机架再安装动力头。

(6)确定钻孔高度、方位角、倾角的操作:通过横梁两端的抱箍调整横梁的位置,即可调整钻孔的高度;通过机架座下面的抱箍调整钻孔的倾角;通过转盘调整钻孔的方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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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钻机安装好后,进行调压试车。试车后接上冷却器和水辫水管。 4.钻机钻孔操作:

(1)安装钻杆和钻头操作:动力头退至机架后端,打开夹持器卡板,将钻杆旋接在水辫轴上,动力头旋转,慢慢前进,当钻杆前端外螺纹通过夹持器后停机,将钻头旋接在钻杆上。

(2)开孔操作:修平开孔处的煤岩,保证钻头接触平稳。打开供水阀门给冷却器和水辫供水,动力头慢转,并慢慢推进,当钻进一定深度且钻机、钻具运转平稳后,方可用正常旋转和进给速度钻进。

(3)加接钻杆操作:钻机钻进到钻杆四方处时停止推进,关闭水辫供水阀门。动力头慢转,钻杆上四方对准夹持器卡板时停止旋转,将卡板卡住钻杆,再操作动力头反转并慢慢后退(特别注意:卡板未卡住钻杆时,动力头不能反转,防止钻杆丢在孔内),当螺纹完全松开后,停止旋转,可将动力头正常后退(需快速后退时,旋转手把置于中位,停止旋转,将快速进退手把向后拉至快速后退位置,使动力头快速后退至机架的后端),退至可放入一根钻杆后,停止后退,搬动机架上的手把,压缩弹簧,水辫后退一定距离,放入加接的钻杆并对准前一根钻杆中心,松开手把,打开夹持器卡板。打开水辫供水阀门,动力头正转并前进,即可接上钻杆,钻机正常钻进。

(4)拆卸钻杆操作:拆卸钻杆时,动力头正转并后退,当第二根钻杆四方对准卡板时停止后退,关闭水辫供水阀门。将卡板卡住钻杆,动力头反转并后退,即可松开钻杆一端螺纹,另一端则需人工用管钳卸下第一根钻杆。此后动力头正转并前进与第二根连接后,停止转动松开夹持器卡板,再按上面的操作即可卸下第二根、第三根直至最后一根钻杆。

(5)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①钻机在钻孔过程中,动力头禁止反转。只有在加接或拆卸钻杆时,卡板卡住钻杆后才可反转。 ②注意各运动部件的温升情况。钻机表面温升≤40℃,钻机表面最高温度≤75℃。液压泵油箱出油口液压油的最高温度≤60℃。否则应停机检查并加以处理。

③观察各压力表所指示的压力,判断钻机是否过载。出现过载现象应调节节流阀,降低推进速度,减少负荷;当发现回油压力超过0.8MPa时,应停机清洗或更换精过滤器滤芯。

④观察钻机在钻进过程中的运动状态,若发现有异常声响、动力头振动过大、机架有摆动、立柱框架有晃动,应停机检查并加以处理。

⑤各操作手把应按规定的标识和规定的程序操作。换向不能过快,以免造成液压冲击,损坏机件。

⑥观察油箱的油位,当油位下降到标定位以下时、应停机加油。 5.保养及维修:

(1)钻机在使用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完好、功能齐全、灵活可靠、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 (2)交接班时,检查各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可靠、各压力表指针是否能正确指示压力、各油管连接是否完好、有无漏油现象、水辫是否漏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钻机正常运转3个月后要对油质检查一次。若不合格,应将油全部放出,并清洗油箱,注入新的液压油。

(4)定期对运动件结合处、润滑点、外露的丝杆、导轨、轴加注润滑油。

(5)实际工作中应结合具体情况,对故障进行综合分析、准确判断、及时处理。 (三)ZF系列风动钻机的操作方法:

1.操作旋转部和推进部的操作手柄,即可以改变主轴的转动方向和使动力头的前进或后退,实现方向控制。

2.要改变旋转和推进速度,实现速度控制时,可通过油雾器调节流阀的大小来实现。 (四)XU-75型钻机的操作方法:

1.电源接好后,先用手盘车试运转,再送电试运转,扳动各操作手柄,检查各旋转件转动、各油管接头、压力表的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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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上、卸顶丝时,严禁钻机挂空档或带电进行。

3.操作钻机和停送电必须由一人操作,先停电后上卸钻杆和加水龙头。 4.升降钻具时必须站着操作升降机,双手不准离开升降机手柄,严防跑钻。 5.待提引器与钻具接好后方可提升。 (五)岩石(煤)电钻的操作方法: 1.停关电必须由一人操作。

2.施工仰角钻孔时,根据孔深和角度大小合理加减压。 3.管钳卸接钻杆时,两人要协调一致。 4.提下钻具时,应站在钻杆两侧提送钻杆。 九、收尾工作

1.钻孔结束后应清理钻机等设备。

(1)所有液压油缸的活塞杆都应缩回缸内,不能缩回的活塞杆应用油纸包好,以防划伤。 (2)卸开的油管接口处必须用堵头堵住,严防污物进入管内。 (3)不需拆下的钻机油管应堵好管口并牢固盘扎在运输钻机的平车上,严禁在运输过程中松散、损坏。拆下的油管应在堵好管口并经盘扎或捆绑后装入箱内。

(4)排除冷却器中的全部冷却水。

(5)将清点后的钻机零部件、工具及配套设备等装箱,不能装箱的大件也应捆扎好,不得丢失任何器件。

2.钻孔竣工后,应做好各种善后处理工作。其中包括:钻机的撤除、搬迁、检修、存放;钻杆及接头、接箍的更换;钻孔质量验收和封孔;场地中脏杂物的清理及有关资料的移交等。

3.钻孔资料的整理,每个班都必须填写班报,包括钻孔角度、进尺、导管下置深度、岩芯采集、设备运转、钻程记录、作业时间、交接班记录等原始资料。记录要真实地反映生产情况,做到全面、准确、详细和整洁。记录需经当班班长审核并签字。

4.钻机应经常清扫擦洗、保养,以防锈蚀。长时间不用时,须在清洁后将运动部位涂以黄油包好。

5.钻机工作500小时以上时(或者在阶段工程之间),必须出井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修;需要更换备件时,应写明名称、型号、数量报请有关部门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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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井注浆工

一、上岗规定

1.必须经过培训, 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田地质钻探规程》等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掌握注浆技术和施工工艺。

3.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煤矿的防灾、避灾知识。 4.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各类矿井注浆工。 二、安全规定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按照注浆设计和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搅拌地点应加强通风和降尘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口罩,配比人员要戴防腐橡胶手套。在立井或高处施工必须佩戴保险带。立井注浆管路除下口连接部分外,均采用钢管并固定于井壁,防止摇动,在操作中严禁水、风枪对人,禁止不卸压拆卸注浆管路。

3.熟悉注浆设备原理和各种注浆材料的性能和成分,掌握各种浆液的配置操作过程,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要领,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对井下施工现场支护应采取专门支护,防止震倒棚或锚喷体脱落伤人。

4.因井下空间狭小,所以各种设备要有序摆放,管路、线吊挂要整齐,浆池要设防护网以防人员掉入伤人,工作地点要经常用清水冲洗,以防施工人员滑倒。

5.应对注浆管路、闸门连接处进行检查和耐压试验,不合格应重新更换。注浆站与注浆点要保持信息畅通。

6.井下施工现场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严禁失爆,并应加强注浆站的照明。

三、操作准备

1.首先对所需注浆材料进行检查,查看其是否符合本次施工标准,将浆池清理干净,关闭下浆孔、进(水)浆闸阀。如需双液浆要事先按规定比例在调配池调好。

2.检查各种注浆设备、注浆、供水、供风管路、待一切完好后开动注浆泵对管路、闸阀进水耐(压)试验,试压时要有安全措施。

3.井下应根据用浆量确定制浆池的大小。用直径25~50mm高压胶管作注浆管,用快速接头与注浆设备及注浆孔连接。

4.掌握本次注浆的目的、要求和任务。 四、制浆操作

(一)各工种的主要职责

1.值班员(现场负责人):认真检查各个环节,贯彻安全技术措施,熟悉各种设备的性能和联系信号,随时掌握注浆动态变化,及时指导泵压、泵量和浆液浓度的调整,认真做好工作记录。

2.上料工:上岗时必须戴好一切防护用品,听清信号,点清数量,放料均匀,先加水和附加剂。然后加入水泥,加灰时随时注意三不加(搅拌机未开动、水泥结块、池内水少均不加灰)。

3.搅拌工:负责搅拌机的正常运转,一次搅拌不得随便停止,二次搅拌要防吸浆窝沉淀;按指定浓度放水上料,及时清理下灰漏斗等;正确记录造浆次数和用料。

4.放浆工:经常清理放浆阀门,放好龙头窝隔板,经常清理滤浆筛和摇动龙头,一次搅拌不均匀不放浆,二次搅拌时搅拌池内有灰浆不能停止运转。

5.司泵工:保持泵、三通、安全阀、压力表运转正常,反应灵敏可靠,备足拉杆、活塞、阀球、盘根等易损材料和检修工具,及时调整泵压、泵量,注意泵的运转动态,回浆阀应及时放浆,防堵塞,泵压升高时,注浆安全阀应打开,防止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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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管线路巡视工:要在注浆或压水时经常巡视注浆管路,认真检查管路、快速接头、销子等,发现漏、跑浆要及时通知注浆站停泵,待消压后方可更换和修理。

7.孔口观测工:要认真观测注浆孔及四周的变化情况,定时记录孔口压力,孔口装置要连接牢固,发现孔口压力变化和孔口周围出浆时要及时汇报,人员观测要在两帮进行。

(二)地面制(造)浆操作 1.制作黄泥浆的操作。

(1)用水枪冲土时,水枪操作人员要不断地摆动水枪,使冲下土充分湿润,采土要均匀,防止大块土进入泥浆池,采土结束后,将水枪及管路中的水放干净。

(2)开动搅拌机进行搅拌的同时用比重计测量泥浆浓度,浓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3)下浆孔要提前设置好箅子。灌浆过程中要随时清理草根、树皮、石子及其他杂物,防止下浆孔及管道堵塞。

2.制作矸石浆的操作。

(1)制作矸石浆时,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配合好,各环节之间必须有联络信号。

(2)机器开动后,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密切观察机器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发出停机信号,其他人员接到信号后应立即停机处理。

(3)带式输送机不准带负荷启动或停机。破碎机、球磨机的给料要均匀,加水要适度。球磨机出口矸石的最大直径不得超过6mm。

(4)输送机司机发现输送带上有大块矸石、木料、杂物时,就立即停机清除,以防堵塞或损坏破碎机、球磨机。

(5)球磨机司机要注意掌握给料速度和轴承温度、供水大小等,不得长时间开空车或超负荷运转。

(6)搅拌机司机要注意控制搅拌料量,保证搅拌机负荷均匀。 3.制作黏土(粉煤灰)水泥浆的操作。

(1)设备系统运转正常后,首先启动供水系统。水流进入制浆机后再开动制浆机,然后开动带式输送机,按比例上黏土(粉煤灰),造出的浆液进入粗浆池,注意及时清理带式输送机上的碎石、树根等杂物。

(2)粗浆经泵抽(流)出并通过旋流除砂器进入精浆池。

(3)精浆经泵送进搅拌池的同时按比例添加水泥搅拌,再通过注浆泵、注浆管路将混合浆送入受注层(段)。

4.制作水泥与水玻璃浆的操作。

(1)造浆系统的各种设备的启动应集中控制与管理,启动顺序如下:首先启动中压泵,输送清水,再启动胶带运灰机或螺旋运灰机、搅拌机,最后启动储灰仓开始上料,如需加入添加剂,则可在搅拌池内按比例加入,造浆系统的停止与启动顺序相反,首先关闭储灰仓,等胶带上或螺旋槽中的灰料全部进入搅拌机后再关闭清水泵及上料机,最后关闭搅拌机。

(2)注浆系统至少应配有厂内两台可调注浆泵,其中一台备用,两台可调水玻璃泵,其中一台备用,一个清水池、一个水玻璃调配池。注浆泵龙头应包有过筛网。注浆系统尽量采用双管路,管路可采用直径为50mm或42mm的钻杆。通向各个注浆孔口装置的管路要用直径为25~50mm的高压胶管,胶管之间用快速接头连接。选用的胶管能承受的最大压力应为最大泵压的两倍以上。

(三)井下制浆操作。

1.井下制浆,适宜建简易或移动式制浆站,适用对小范围灭火、工作面预注浆、洒浆、壁后注浆等。

2.制浆时,可采用人工、风动、电动搅拌,浆液搅拌要均匀。

3.制水泥浆时,先放水后再把水泥倒入制浆池,采用人工、风动、电动搅拌,注浆量大时,可多设几个搅拌系统,同时用浓度计检查水泥浆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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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井下注浆操作

(一)井下注浆前准备。

1.注浆工要了解注浆工作目的、注浆工作量、工作范围内的管路系统(包括管径、接头方式、阀门型号及安装地点等),配齐管钳、扳手、丝锥、钳子、铁丝等工具、材料。

2.注浆工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检查注浆地点的顶、帮支护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处理。然后检查注浆设备及管路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注浆前,首先用水冲洗管路(或钻孔),进行打压试验,压入水量为钻孔体积与管路体积之和的3~5倍。检查注浆孔是否畅通、有无堵塞现象,有问题应立即处理,以利注浆。

4.压水结束后,如压水情况符合要求,可根据单位吸水量按设计选择合适的浆液开始注浆。 (二)一般操作。

1.注浆过程中要观察井下是否跑浆,其他钻孔水位是否异常,有无串浆现象。

2.要根据注浆中的情况随时调整浆液配比及注浆延续时间。如钻孔属于连续升压,则应连续注浆,直至达到结束标准。

3.当设备运转出现异常(如压力突然增大、注浆管跳动剧烈等)时,要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处理。

4.一般在连续注浆收效不大甚至起副作用、注浆孔之间相互串浆、注浆孔距出水口很近、跑浆严重时,可改变注浆方法,如采用间歇注浆法注浆,每次间歇要扫孔及压水冲孔,以利下次再注。

5.注浆时如发生设备、管路意外事故,应启动备用设备续注,不能注时要立即停止注浆,卸下钻具冲洗钻孔,排除故障后再进行注浆。

6.注浆系统要与造浆系统一起集中管理。注浆时,司泵工应注意观察泵压,发现异常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注浆过程中,龙头要一直摇动,以免堵塞,注浆管路要有专人来回巡视。

7.制浆系统的各种参数、显示仪表须有专人记录,在注浆过程中要定时记录上灰量、水量、泵量、泵压、浆液流量、浆液浓度、孔口压力、添加剂量、水玻璃量等,作为注浆原始资料存档。

8.在注水泥—水玻璃双液浆时,一定要先注水玻璃数分钟后再注水泥浆,注浆结束时应先停水泥浆泵,后停水玻璃浆泵。

9.每次注双液浆都要现场做水泥一水玻璃双液浆凝结时间试验,以便确定合适的混合浓度,一般以双液浆刚进入受注层位发生胶凝为宜。

(三)火区、采空区注浆操作。

1.注浆前应先同瓦斯检查员现场检查,再进入工作地点,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注浆作业。

2.注浆前,先冲洗钻孔,水量应逐渐加大,每孔冲水时间一般不少于20min。水流畅通后接上注浆管,打开各处闸阀并记下流量计的读数,然后通知制浆部送浆。

3.注浆期间,注浆工应密切注意管路及各处阀门的情况。发现堵孔或管路漏浆时,应首先通知停止送浆,同时派人关闭上一道阀门,卸压后再进行处理,正在注浆的钻孔,如发现进浆不正常,应暂停注浆,用清水冲洗管路。

4.注浆时,不要在高压胶管附近停留,以防止管子崩坏伤人。

5.尽量在无浆水的情况下拆管子,在有浆水的情况下拆管子时,平接的管子先松下方螺丝、吊挂的管子先松靠帮的螺丝,并用胶皮等盖住法兰盘,防止喷水伤人。

6.注浆过程中要做好下列检查:

(1)检查出水处出水量的大小、水温的高低、有害气体等,并做好记录。 (2)检查观测孔出浆、各孔间串浆情况。

(3)检查泄水闸门完好情况、水沟的畅通情况等。

7.停止注浆前,必须先通知制浆站停止送浆,要延续15~20min闭浆,将管内存浆全部注入钻孔内,先关闭注浆孔阀,然后立即向孔内压清水冲洗,冲洗时间般不少于20min(先小水、后大水),冲孔后将各处管路、阀门等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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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r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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