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注(修订版) - 前言 - 杨伯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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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傳注

楊伯峻

前 言

(一)春秋名義

春秋本是當時各國史書的通名,所以國語晉語七說:「羊舌肸習於春秋。」楚語上也說:「教之春秋。」墨子明鬼篇也曾記各國鬼怪之事,一則說:「著在周之春秋。」二則說:「著在燕之春秋。」三則說:「著在宋之春秋。」四則說:「著在齊之春秋。」隋書李德林傳載其答魏收書也說:「墨子又云:『吾見百國春秋。』」(今本無此文,孫詒讓閒詁辑入佚文中。)

春秋之名,似乎其來已久。據唐劉知幾史通六家篇說:

春秋家者,其先出於三代。按汲冢璅語,記太丁時事,目為夏殷春秋。

由此,劉知幾論定:「知春秋始作,與尚書同時。」但這種推理,很難使人信服。汲冢璅語,現在我們已經看不到。劉知幾看到其中有夏殷春秋之名,而記的是太丁時事,這個不必懷疑。然夏殷春秋之名,是太丁時原有的呢,還是汲冢璅語作者所後加的呢? 則難以肯定。據史記殷本纪,殷商有兩個太丁,第一個是商湯的兒子,殷本紀說:

湯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於是迺立太丁之弟外丙,是為帝外丙。 這個太丁既未曾坐過朝廷,自無時事可記。第二個太丁是紂的祖父。殷本紀說:

武乙震死,子帝太丁立。帝太丁崩,子带乙立。帝匕崩,子辛立,是為帝辛,天下謂之紂。

兩個太丁,後一個太丁,龜甲文實作文丁。王國維所作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和續考未曾考及這個文丁。據後漢書西羌傳和注及通鑑外紀,都引有大丁,或太丁,可能沿襲史記殷本纪把文丁作太丁之誤,唐劉知幾史通也誤把文丁作太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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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人為紂之祖則甚明。但並無夏殷春秋之名。徧考卜辭,確如于省吾歲時起源初考所言,「有春、秋而無冬、夏气更没有「春秋」這一雙音名詞,足見所謂夏殷春秋者,是汲冢璅語作者所加,並不是如劉知幾所云「其先出於三代」。 據墨子,各國的史書都叫春秋,所以左傳昭公二年傳說:

晉侯使韓宣子來聘,......觀書於大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

孟子離婁下也說;

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

那麽,「春秋」既是各國史書的通名,也是魯國史書的專名。因為各國史書,有的各有專名,晉國的叫乘,楚國的叫檮杌,它們和魯國的春秋,是性質相同的書。

為什麽叫「春秋」呢? 根據春秋經,一般在一年四季(古人叫四時)的第一個月,縱是無事可記,也寫「春正月」或「春王正月」,「夏四月」,「秋七月」,「冬十月」。春、夏、秋、冬四時之名,至遲起於西周。以詩而論,我認為豳風作於西周,七月有「春日載陽」;小雅出車也作於西周,有「春日遲遲」。

說文夂部說:「夏,中國之人也。」而朱駿聲說文通训定聲却說:「春、夏、秋、冬四時並本字本義。」林義光文源徵引這一說法,並引右戲鬲「夏」作「■」為證。

秋季本為穀熟季節,所以說文禾部說:「秋,禾穀熟也。」尚書盤庚上「若農服田力穡,乃亦有秋」,「秋」字正是這意義。左傳僖公十五年:「歲云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這個秋字,正是四時的秋。古鈢(璽印之璽)文常見「千秋」字,「千秋」正如詩王風采葛「一日不見,如三秋兮」的「三秋」。古人每年莊稼只收一次,所以「千秋」猶如「千年」,「三秋」猶如「三年」。

冬,說文《(冰本字)部云:「四時盡也。」四季最末一季自是冬季。金文有■字,卽冬字,却假借為終,如頌鼎「頌其萬年眉壽,?臣天子霝冬」,「霝冬」卽「靈終」,和詩大雅既醉「高朗令終」的「令終」同。井(邢)人安鐘云「永冬于吉」,即「永終于吉」。詩唐風葛生∶「夏之日,冬之夜。百歲之後,歸於其居。」「冬之夜,夏之日。百歲之後,歸於其室。」這「夏」和「冬」,才是四季的夏和冬。

古人記事,標明春夏秋冬的,據趙汸春秋屬辭卷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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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或有以書「王」為夫子(孔丘)特筆者,按殷人鐘鼎日「唯正月王春吉日」之文,可見時日稱 「王」,乃三代恆辭。

趙汸說的重點在「王」字,我引他的文字重點在「春」字。陸粲春秋胡氏傳辨疑也說:

商鐘銘日「惟正月王春吉日」,又曰「惟王夾鐘春吉月」,是三代之時皆然。 然而他們所舉商鐘,不曾傳到今天。而在傳世彝器中,樂書缶有「正月季春」的紀載。「正月」是晉用夏正的「正月」,對周正來說就是季春三月。還有商鞅量標有「冬」字,這個商鞅量自己說作於秦孝公十八年冬十二月乙酉,便在春秋之後一百三十多年。古本竹書紀年大半辑自前人所引,引文不但不完全,可能還有修改變動,然而原本既已喪失,現在不能不依靠輯本。而輯本也绝大多數不標春夏秋冬四時。唯初學記二、太平御覽十四、北堂書鈔一五二引西周時一條,說:

夷王七年冬,雨雹,大如礪。

这一條不知道是否紀年作者鈔自西周夷王原始紀載,還是他本人改寫。但這條的「冬」宇,依情理論,後人難以妄加或妄改。如果這個推斷不錯,那麽,古代史書於每季的第一月或者最初記事之月,標明春、夏、秋、冬,從西周已是如此。

古人於四季中,較多的重視春、秋二季,所以經常把「春」「秋」一字連用。如周禮天官宫正說:「春秋以木鐸修火禁。」又地官州長說:「春秋以禮會民。」詩經魯頌閟宫說:「春秋匪解。」(左傳文公二年引有此語)禮記中庸說:「春秋修其祖廟。」其餘如左傳僖公十二年管仲之言「若節春秋來承王命」,周語上「諸侯春秋受職於王以臨其民」,楚語上「唯是春秋所以從先王者」,春秋二字連用的多得很。

這些辭語有些在春秋經文既成以前,而大多寫於春秋經文既成之後,更是寫在韓宣子所見的魯春秋之後,但它反映春秋和春秋時代以前的現象,是不容置疑的。無怪乎杜預春秋左傳集解序說:「故史之所記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時,則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意思是史書之名為「春秋」,卽是節取「春夏秋冬」四字中「春秋」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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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公羊傳隱公元年徐彦疏引春秋說說孔丘以其書「春作秋成,故云春秋」;又引三統曆說「春為陽中,萬物以生;秋為陰中,萬物以成,故名春秋」,恐怕都不足信。

後來别的書也叫做「春秋」,現存的有晏子春秋、吕氏春秋等,「春秋」意義和史書的「春秋」不同,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内。

(二)春秋和孔丘

據史記、漢書和陸德明經典釋文序绿等書,春秋有三種傳授本,也就是三種講解本。三種傳授本,第一種是左氏春秋,它是用秦以前的文字寫的,所以漢書藝文志(以後簡稱漢志)春秋類列它於第一,名之曰「春秋古經十二篇」;其他二種是公羊春秋和穀梁春秋,據漢志說,這兩種本子是口耳相傳,到漠代才用當時文字寫出來,漢志稱之日「經十一卷」,班固又自注說:「公羊、穀梁二家。」詳细情況,可以參看王先謙漢書補注和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二十五史補编本)。古代經自經,傳自傳,各自單行。傳是對經加以講解的,所以有三種傳授本,也就有三種講解本。漠志列有「左氏傳三十卷,公羊傳十一卷,殺梁傳十一卷」。其餘還有鄒氏傳十一卷,夾氏傳十一卷。鄒氏傳没有老師傳授,夾氏傳只見於劉向別绿、劉歆七略的著錄,班固不曾見到書。梁阮孝绪七錄說:「建武(後漢光武帝年號,公元二五——五六)中鄒、夾氏皆绝。」那麼,更不必談它了。

因為公羊和穀梁經、傳是用漢代當時文字隸書寫的,所以稱為「今文」,並且「立於學官」,即在國立大學中有「博士」講授。左氏傳是用先秦文字寫的,所以稱為「古文」,却不得立於學官。左氏傳當西漢時,雖然未能在國立大學開科傳授,却從戰國直到後代,相當盛行。卽在西漢,傳授注解的很多,如漢書儒林傳說:「漢興,北平侯張蒼及梁太傅賈誼、京兆尹張敞皆修春秋左氏傳。」

三種經文,大體相同。自然也有差異很大的。而最重要的差異,一是公羊經於魯襄公二十一年寫道:

十有一月庚子,孔子生。 榖梁經也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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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孔子生。

而左氏經却没有這一條。二是公羊和穀梁經、傳寫到魯哀公十四年「西狩獲麟」,左氏經却繼續寫到魯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孔丘卒」。傳不但寫到魯哀公二十七年出走至越國,而且還大略敘述了趙襄子和韓、魏二家共同滅亡智伯,這是春秋以後幾年的事了。由於三種春秋傳授本,二種紀載「孔子生」、一種紀載「孔丘卒」,左傳還記載了魯哀公弔唁孔丘之辭,又加上孔丘學生手貢的評論。就從這個現象看,不能說春秋和孔丘没有關係。

首先提出春秋是孔丘所修的,是左傳作者。僖公二十八年說:

是會也,晉侯召王,以諸侯見,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日:『天王狩于河陽。』」

根據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後序所引竹書紀年,紀年作「周襄王會諸侯于河陽」,既没有以臣召君的文字,不知魯史原先怎樣敘述的。從史記晉世家「孔子讀史記(當卽魯春秋或者晉乘)至文公,日:『諸侯無召王。王狩河陽者,春秋諱之也。』」那麽,今本「天王狩于河陽」,司馬遷便以為孔子所讀原文如此。紀年記载和春秋不同,紀年是以晉和魏為主的史書,自然可能和魯史不一樣。但左傳强調春秋為孔丘所修,不止一次。又如成公十四年傳說:

君子曰:「春秋之稱,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汙,懲惡而勸善,非聖人,誰能脩之?」

這君子之口的聖人,卽是孔丘,猶如公羊的「君子」。公羊莊公七年傳說:

不脩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脩之日:「星霣如雨。」何以書?記異也。

这是公元前六八七年三月十六日所發生的流星雨現象,並且是世界上最古的天琴流星雨紀事。那麼「星霣(亦作「隕」)如雨」是纪實。流星雨也有不曾達到地面而消滅的現象,那是西漢成帝永始二年,卽公元前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的天琴流星雨,卽公羊傳所謂不脩春秋「雨星不及地尺而復」,而不是公元前六八七年的流星雨。公羊傳作者認為有所謂不脩春秋,大概就是魯國史官所紀載的原本春秋。孔丘曾經脩改它,便是今日的春秋。公羊所謂「君子修之」,王充論衡藝增篇和說日篇都說:「君子者,孔子。」這是一語破的。孟子滕文公下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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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同又)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左傳和公羊傳只說孔丘「脩」春秋,孟子竟說孔丘「作」春秋,越說越遠。孔丘自己說過「述而不作」(論語述而),孟軻硬說他「作春秋」,豈不和孔聖人自己的話矛盾嗎?

我認為莊子齊物論是莊周自己的筆墨。他也說:

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六合之内,聖人論而不議。春秋經世先王之志,聖人議而不辯。

莊周這裹所謂「聖人」指的是孔丘。天下篇也是莊周自己寫的,他又說:「春秋以道名分。」细玩莊周的文字,似乎也肯定春秋有孔丘的思想意識,卽有孔丘的筆墨。不過只「議」而不「辯」,目的在「經世先王之志」而「道名分」。 那麽,孔丘在什麽時代脩或者作春秋呢?史記孔子世家列之於哀公十四年西狩獲麟以後,而且說:

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没世而名不稱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見於後世哉?」乃因史記,作春秋。

如果這話可信,孔丘作春秋,動機起於獲麟。而孔丘於二年後即病逝。以古代簡策的繁重,筆寫刀削,成二百四十二年的史書,過了七十歲的老翁,僅用兩年的時間,(據第一節所引春秋說,僅用半年的時間。)未必能完成這艱巨任務罷。同樣是司馬遷做的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却說:

是以孔子明王道,干七十餘君莫能用,故西觀周室,論史記舊聞,興於魯而次春秋。

這一段話又和孔子世家相矛盾。世家記孔丘到周王朝,在孔丘三十歲以前,其後未載再去周室。孔丘三十歲以前去周室,在魯昭公之世,如何能作春秋至哀公之世?論語是專記孔丘和他門下弟子言行的書,却没有一個字提到春秋,更不曾說孔丘修或作過春秋。論語中記载孔丘讀過易,而且引用過詩和書,並且自己說:「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子罕)那麽,他確實整理過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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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的雅和頌的篇章。他若寫了或者修了春秋,這比整理雅、颂篇章貢獻還大,為什麽他和他學生都一字不提呢?

春秋經文記載二百四十二年的大事,在魯國經歷十二個君主,尤其是當時形势經過很大的變化。春秋為魯國史書,又不曉得經過若干人的手筆。這些史官(當時叫太史)一方面不得不適應當時的形勢,一方面也有他自己的觀點和文風,這在春秋經文中表現得相當明顯,下文將舉例證明。如果孔丘果真修或作了春秋,為什麽不把文風统一,尤其不把體例统一呢?

以形勢論,春秋初期,黄河下流諸國比較富强,而鄭國以為王卿士之故,稱强稱霸,甚至和周桓王相戰而獲勝。不久,齊桓稱霸,楚也日見强盛,宋襄争霸未成。秦穆霸西戎而晉文、晉襄久霸中原。這是一變。晉國政出多門,吴國突起,越又滅吴。這是後期形勢。因之,魯史紀事便有不同體例,在注中都曾注出。現在我略舉出幾條:

一、隱、桓二公時,若不是魯國之卿大夫,無論盟會、征伐都不寫卿大夫之名。莊公二十二年春秋「及齊高傒盟于防」,這是和外國卿结盟寫出他姓名的開始。文公八年春秋經「公子遂會晉趙盾盟于衡雍」,這是盟會魯國和魯以外之國卿都寫上姓名的開始。

二、征伐,非魯大夫書名(寫出姓名),詳隱公二.九注。 三、諸侯書某人,詳隱公一○.二注。 四、書「帥師」見文公三.七注。

五、楚國君,春秋在文公九年以前都稱「楚人」,文公九年一則書「楚人(實是楚穆王)伐鄭」,一則書「楚子使椒來聘」,書「楚人」「楚子」同在一年。宣公五年以後就都書「楚子」。而且楚大夫書名,也從「使椒來聘」開始,椒是鬬椒,却不寫他的姓氏。

孔穎達疏說:「推尋經文,自莊公以上諸弑君者皆不書氏,閔公以下皆書氏,亦足以明時史之異同,非仲尼所皆貶也。」(見隱四年經、莊十二年經、文九年經孔疏。文九年疏「亦」下衍「不」字,應依校勘記刪正。)孔穎達說「時史有同異,非仲尼所皆貶」,這是確有心得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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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孔穎達有這論點,其他人也有相類似或者更進一步的看法。前文曾徵引趙汸的看法,「王」字並不是孔丘的特筆。陸粲也徵引金文,認為:

今世所傳古器物銘,往往有稱「王月」者,如周仲稱父鼎銘則「王五月」、父己鼎銘則「王九月」,敔 銘則「王十月」,是周之時凡月皆稱「王」,不獨正月也。商鐘銘曰「惟正月王春吉日」,又曰「惟王夾鐘春吉月、是三代之時皆然,亦不獨周矣。以為立法創制裁自聖(孔丘)心者,殆未考於此耶?

彝器銘文標年月時有「王」字,在現今傳世古器物中可以得到證明。而且這「王」字有不同意義,如羋伯敦(王國維觀堂別集補遺羌伯敦跋讀羋為羌)云「唯王九年九月甲寅,王命口公征眉敖」云云,彔伯■敦云「唯王正月,辰在庚寅,王若曰:『彔伯■! 自厥祖考有勞于周邦」云云,這種「王」字,是指周王,卽周王所頒曆法之年月,绝不是如公羊傳所云「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叔夷鐘銘云「唯王五月,長在戊寅,師于淄涶」云云,齊子仲姜鎛(楊樹達先生積微居金文說改稱 堇命鎛)「唯王五月初吉丁亥」云云,也是表明齊用周曆。至于楚王熊章鐘銘之「唯王五十有六祀」,此「王」乃楚惠王自稱,器亦戰國時器。楚王頵鐘銘云:「唯王正月初吉丁,楚主頵自作鈴鐘」云云,楚王頵卽楚成王,文元年春秋「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頵」可證。則春秋時,楚所鑄器物,銘文之「王」,是楚王自稱,楚自用楚曆,非周王之曆,由此兩器可以斷言。我而且懷疑晉姜鼎銘之「唯王九月乙亥」之「王」也不是周王。晉姜乃姜姓女嫁于晉國者。銘有「勿廢文侯頵(顯)命、文侯就是晉文侯仇,周平王東遷得到他的大力支援,現存尚書文侯之命足以為證。晉用夏正,不得稱「王九月」,則「王九月」之「王」是指晉侯。王國维觀堂别集補遺有古諸侯稱王說,舉羋伯敦、彔伯■敦蓋等彝器為證,而不知楚之稱王,明見左傳,彝器中亦有之。晉器亦有稱王的。足見公羊傳所謂「大一統」之說只是秦漢大一統後想像之辭而已。

公羊傳昭公十二年云:

十有二年春,齊高偃帥師約北燕伯于陽。「伯于陽」者何?公子陽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側者日:「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爾所不知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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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休注云:「子謂孔子。時孔于年二十三,具知其事。」依孔子之意,「伯于陽」應作「公子陽生」。姑不論這點的是非。據何休注和徐彦疏,孔丘親見其事,魯史有誤而不改。那麼,明知史文有誤而不訂正,孔丘到底修了春秋没有?這不是不打自招,孔丘只是沿舊史文麽?俞正燮癸巳類稿卷二春秋不告不書義曾經問:「策書參錯,孔子何以不訂正之?」

殼梁傳於僖公十九年云:

梁亡,鄭棄其師,我無加損焉,正名而已矣。

「我無加損焉」,這也是穀梁傳作者偽託孔丘的話的自供狀,說明孔丘對魯春秋原文並没有增減。至于「正名而已矣」,不過為孔子修春秋作一調停之筆罷了。

孔丘作或修春秋之說,到西漢所謂經師之手,越說越神奇。舉一個例子為證。僖公經云: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隕(公羊作「霣」,同)石于宋五。

公羊傳說:

曷為先言「霣」而後言石? 霣石記聞,聞其磌然;視之,則石;察之,則五。

穀梁傳也說:

先隕而後石,何也? 隕而後石也。于宋四竟〔境〕之内,曰宋。後數,散辭也。耳治(猶言聽而知之)也。

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號篇說:

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故名「霣石」則後其五。……聖人之謹于正名如此。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

「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本是孔丘對子路說的話,見論語子路篇。董仲舒就用來贊美春秋,以為春秋真是孔丘所修或所作,一字的先後都有重大意義。殊不知史通惑經篇引竹書紀年也作「隕石于宋五」。竹書紀年難道也是孔丘所修或所作?無怪乎劉知幾於惑經篇對孔子作春秋,提出很多疑問。劉氏真有高見特識!

我還可以從春秋、左傳本身提出春秋本是魯史本文的證據,孔丘不曾修改。左傳文十五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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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華耦來盟……公與之宴。辭曰:「君之先臣督得罪於宋殤公,名在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

宋華督殺宋殤公在魯桓公二年,春秋說:

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華耦說「先臣督……名在諸侯之策」,可見各國史官都是這樣寫的。至於宣公二年春秋「晉趙盾弑其君夷皋」,襄公二十五年春秋「齊崔杼弑其君光」,都本於晉、齊兩國太史的直筆,左傳都有詳细的紀述,孔丘何曾改動?另外再提幾個證據。襄公二十年傳說:

衛甯惠子疾,召悼子曰:「吾得罪於君,悔而無及也。名藏在諸侯之策,曰『孫林父、甯殖出其君』。君入則掩之。若能掩之,則吾子也。若不能,猶有鬼神,吾有餒而已,不來食矣。」悼子許諾。惠子遂卒。

由這段文字看,孫林父、甯殖當初逐出衞獻公,諸侯史書都書「衞孫林父、甯殖出其君」,這是甯殖自己也知道的。他臨死迫切期望他兒子替他洗刷、掩蓋這一醜名,惟有把衞獻公再送回國一法。他以「不來食」(不享受祭祀)要挾兒子這樣做,甯喜(卽悼子)果於魯襄公二十六年殺掉衛殤公,復立衛獻公。現在的春秋于襄公十四年春秋經把「孫林父、甯殖出其君」改為「衛侯出奔齊」,不罪甯殖,而罪衛獻公,就是甯殖的「掩之」。這一定是甯殖把持衞國政權,改行通告諸侯,諸侯太史也依通告照改。孔子若真修或作春秋,為什麼不保留「衞孫林父、甯殖出其君」的原文原事呢?足見孔子未曾修或作春秋。禮記坊記曾兩次引魯春秋,一次說:

故魯春秋記晉喪曰:「殺其君之子奚齊及其君卓。」

這是坊記作者引兩年之事並舉,因而文有省略。春秋僖公九年說:

冬,晉里克殺其君之子奚齊。

十年又說:

晉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苟息。

坊記作者所引為魯春秋,卽是魯史記,而基本上和今日春秋相同。 一稱「殺其君之子奚齊」,一稱「其君卓」,可見魯史原文本來和今日春秋經文同。坊記還引魯春秋「孟子卒」,更和今日哀公十二年春秋經文一樣。由此,更可見孔丘未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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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或作春秋。坊記還曾引論語,足見其作者在論語書名已定之後,他引春秋而稱魯春秋,一種可能是當時他還能看魯史記,更可能是他不認為孔丘曾修春秋,當時所傳的春秋就是魯史本文。

竹書紀年「楚囊瓦奔鄭」(春秋集傳纂例一引劉貺書)和定公四年經「楚囊瓦出奔鄭」,只少一「出」字,可說基本相同。

由此看來,孔丘實未嘗修春秋,更不曾作春秋。後代學者也有不少人對孔丘曾修或作春秋表示懷疑,但他怕背負得罪聖人之名,不敢直說,只能婉曲說出。縱是說得婉轉,他們的真意還是可以看出。今根據朱彝尊經義考引幾條:

鄭樵曰:「以春秋為褒貶者,亂春秋者也。」 朱熹日:「聖人作春秋,不過直書其事,善惡自見。」 劉克莊曰:「春秋,史克之舊文也。」 另外,清人袁穀芳春秋書法論說:

春秋者,魯史也。魯史氏書之,孔子錄而藏之,以傳信於後世者也。

石韞玉獨學廬初稿春秋論也說:

吾則曰,春秋者,魯史之舊文也。春秋總十二公之事,歷二百四十年之久,秉筆而書者必更數十人。此數十人者,家自為師,人自為學,則其書法,豈能盡同?

那磨春秋和孔丘究竟有什麽關係呢?我認為孔丘曾經用魯春秋作過教本,傳授弟子。論語述而曾經說「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在这四者之中,文自包括魯國歷史文獻,卽當時的近代史和現代史。他必然看到魯春秋有闕文,所以又說「吾猶及史之闕文也」。春秋一定有闕文。僖公十四年經「冬,蔡侯肸卒、無月無日,便是闕文。顧棟高大事表列入闕文篇,便是一例。

總而言之,春秋和孔丘有關,僅僅因為孔丘用過魯春秋教授過弟子。仲尼弟子列傳所謂「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弟子,尤其是子夏,受授春秋,有幾分可能。第一,子夏是孔門晚期弟子,少于孔丘四十四歲,晚年為魏文侯師,教授于西河。第二,春秋之傳又多出于子夏。第三,韓非子外儲說右上有明文:「患之可除,在子夏之說春秋也。」至于「孔丘生」「孔丘卒」,當為後人傳春秋者所加,不是魯春秋舊文。加者不過藉以表示春秋和孔丘的關係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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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有人說,孔子修春秋,或者孔子作春秋,自戰國以來,便曾這麽說,難道能輕易否定?那我們可以徵引韓非子外儲說左上篇記晉文公伐原一事來論它。春秋經不載伐原事,左傳僖公二十五年却有這事,韓非子却說「孔子聞而記之」,这樣,左傳也是孔子所記的,難道左傳真是孔子所記的麽?縱是戰國人的說法,也是不可盡信的。

(三)春秋評價

春秋是魯國的一部自隱公元年至哀公十四年(後人又續至十六年)共二百四十四年間的不完備而可信的编年史。

第一,為什麽說它可信呢?以天象而論,春秋的紀載可信。以近代和現代天文學的發展,不但能推測未來的日蝕,遗可以追測古代的日蝕。春秋紀載日蝕三十六次,而襄公二十一年九月朔、十月朔的一連兩次日食,又二十四年七月朔、八月朔的兩次日蝕,相連兩月初一而日蝕,前人叫做「比食」,雖然有這種可能,但在一地兩次都能見到,可能性没有。尤其在前一次是全蝕或環蝕之後,決不能于下一月又發生日蝕。因之襄公二十一年十月初一的日蝕可能是誤認或者是誤記;襄公二十四年八月的日蝕,可能是錯簡。除此二次而外,實三十四次,而三十三次是可靠的。這是古人所不能偽造的。又如春秋紀載有「星隕如兩」(莊公七年經),這是公元前六八七年三月十六日所發生的天琴星座流星雨紀事,而且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次紀載。不是當時人看到,當時史官加以紀載,誰也不能假造。還有文公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这是世界上哈雷彗星的最早纪绿,也是無法假造的。由于春秋有關天象的記載,根據近代和現代天文學家的研究,證明它基本上是真實的,也就證明春秋作為歷史資料是可以相信的。

其次,由于彝器和古代文物不斷地發現,很多能和春秋相印證。這在本書注中引用不少,也就不重複。

又其次,兩晉以至唐宋人所引用的竹書纪年,也有能和春秋相印證的,本書注中都加引用,然而所引不多。為什麽呢?雷學淇於竹書紀年義證卷三十一「八年晉文公卒」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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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為晉、魏之史記,其原本錄晉、魏之事必詳。宋初傳本止記其異於左氏經、傳者,以備稽核;其同者則不錄。而唐以前諸書徵引又皆取春秋經、傳,而不引纪年。故紀年之同於經、傳者多不傳於後。如文公之霸業,紀年豈有不詳記者,而今皆不見,卽此之故。若史通惑經篇、唐書劉貺傳所引,皆其僅存者矣。

我認為這話有一定道理。也足以說明春秋之可信。杜預春秋左傳集解後序說:

會汲郡汲縣有發其界内舊冢者,大得古書。……其紀年篇……大似春秋經,推此足見古者國史策書之常法也。……略舉數條,以明國史皆承告。

劉知幾史通惑經篇也說:

觀汲冢所記(即竹書紀年)皆舆魯史符同。

這些都是確鑿證據。 一則證明春秋史料的可信;二則證明孔子未曾修,更未曾作春秋。

第二,為什麼說它不完備呢?這可以從兩方面來說。一方面,古代史官紀事本來簡略,宣公二年,晉靈公被趙穿所殺,其中有一段經過,而晉太史僅僅寫「趙盾弑其君」五個字,魯太史才根據通報寫作「秋九月乙丑,晉趙盾弒其君夷皋」。而於具體情況,一字不寫。而且實際殺晉靈公的是趙穿,為什麽太史歸罪於趙盾呢?這一道理,春秋也不曾提及。同樣,襄公二十五年,齊崔杼殺掉齊莊公,其中經過更為曲折,也有醜事,而齊國太史也僅僅寫「崔杼弑其君」五個字。魯國史官才根據齊國通告,補上被殺日期和齊君之名,寫為「夏五月乙亥,齊崔杼弑其君光」。我們再用古本竹書紀年相對,如桓公十八年齊人殺鄭國之君子亹,竹書紀年也僅僅寫「鄭殺其君某」六個字。杜預在春秋經傳集解後序論紀年說:「其著書文意,大似春秋經。」可見這樣簡略的記事,是當時各國太史的通例。這種大線條的畫筆,連個輪廓都不完全,無怪乎桓譚新論(此書已佚,嚴可均全後漢文有辑本)說:

左氏傳于經,猶衣之表裏相待而成。經而無傳,使聖人閉門思之十年,不能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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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完全正確。如莊公二十六年經「曹殺其大夫」、僖公二十五年經「宋殺其大夫」,兩條都没有傅來說明補充,則殺者是誰,被殺者又是誰,為什麽被殺,其經過如何,一概無法知道。杜預作注,也只得說「其事則未聞」。

以上是一方面。還有一方面,春秋記事,可能本不完備,又加上後來抄寫有遺漏,因之有不少地方使人難以理解。

以日蝕為例,在春秋自隱公至哀公二百四十二年間,日蝕在魯都可見到的在六十次以上,春秋紀載僅一半。那一半就没紀載。縱使日蝕那天逢密雲或大雨,其中有日全蝕,就是密雲大雨,也不至于不知是日蝕,可見失記的不少。據孟子離婁下,孟軻說:「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那麽,在孟子時代,已經知道推算冬至、夏至的方法,不論那種推算方法是否完全正確,總之,能求其所以然,便有一套推算術。對於日蝕,春秋史官是不是也知其所以然,而有推算術呢?如果說没有,那麽,僖公十五年的那次日偏食,日月合朔在凌晨四時四十一分,日復圓在五點多,接近六點,而魯都曲阜要到七點鐘才見到日出,日蝕在日出以前,魯國境内人都見不到,又如何能够寫入春秋的呢?當時秦國地處西偏,日出晚于曲阜一個多小時,是否由于秦國見到日蝕通報各國,而魯史加以記載呢?這個問題,很難解答。若說有一定的推算術,不但文獻無徵,而且就當時文化水平論,連冬至常常有誤測,更談不上推算日蝕了。何況既有推算日蝕術,哪能漏掉一半而不加紀載呢?

春秋失紀的不僅一雨件事,再略舉出幾點。

春秋歷魯國十二公,除閔公外,其餘在位年数,隱公雖僅十一年,而攝位時年已長大,其餘十公,長者三十多年,短者如定公十五年,然而他是昭公之弟,卽位至少在三十二歲以上。这些魯公,總有不少女兒出嫁。但春秋載魯女出嫁的僅僅七次,可見遣略未紀的很多。尤為明顯的,如宣十六年書「秋,郯伯姬來歸」,她回娘家紀載,她出嫁為什麽不紀載呢?成公五年書「春王正月,杞权姬來歸」,也不寫其出嫁。當然,這兩個女子,都是被夫家抛棄而回娘家,但她們出嫁時,怎麽能知道她們將被離棄而不書呢?如果說,本是寫了的,因其被棄,史官便删去了。那麽,難道二百四十二年間魯國僅有不到十個女公子出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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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時,周室固然已經衰落,但名義尚存,所以僖公二十五年載狐偃向晉文公說:「求諸侯,莫如勤王。諸侯信之,且大義也。」晉文公由此稱霸。而魯為周室之最親近者,並且齊國仲孫湫說魯國「猶秉周禮」,「魯不棄周禮」(見閔元年傳)。既然魯國還實行周代禮制、禮節,為什麽二百四十二年間,春秋書魯大夫到京師去的僅僅七次,聘問者僅僅二次呢?可見一定有漏載的。

其餘明顯失載的也不少。如昭公十八年,邾人入鄅。十九年,宋公伐邾,盡歸鄅俘。由此可以知道鄅國並未被滅亡。哀公三年,魯城啟陽。啟陽卽是鄅國。三傳屢說春秋「重地也」(公羊傳襄二十一年,又昭公五年),重地故也(左傳昭公三十一年)而鄅國為魯所有,為什麽春秋不載一筆呢?到今天一直還不明白鄅國是哪年併于魯,用什麽方法併于魯。又如宣公十年傳說:「凡諸侯之大夫違,告於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失守宗廟,敢告。』所有玉帛之使者則告,不然,則否。」然而文公六年經書「晉狐射姑出奔狄」,那麽,狐射姑應該曾經來魯,作為「玉帛之使者」,但是經和傳都不曾記載。總而言之,春秋失載的事不少,拿輯本竹書紀年來看,就有若干條為春秋所無,也應屬於失載之列。

至于春秋是否有傳寫脱漏,從古今所載春秋字數的差距來看,未嘗無此可能。史記太史公自序集解引張晏說,春秋一萬八千字。公羊傳昭公十二年「其詞則丘有罪焉耳」下徐彦疏引春秋說也謊「春秋一萬八千字」。王觀國學林却說:「今世所傳春秋經,一萬六千五百餘字。」李燾為謝疇作春秋古經序說:「張晏云春秋萬八千字,誤也。今细數之,更缺一千四百二十八字。」張晏為曹魏時人,王觀國和李燾都為南宋初時人。假若張晏的「萬八千字」的數字可靠,則相隔九百年光景,春秋便漏抄一千四百二十八字。據汪伋十三經紀字,依清乾隆甲寅(一七九四年)刻本,春秋為一萬六千五百十二字,較之李燾所细數,又少了六十字。輾轉抄刻,字數難免有脱落。試想,春秋一條,多則二十餘字,少則幾個字;而自張晏以來,幾乎少了一千五百字,至少是脱了一百多條,是不是可以說,這也是造成春秋不完備原因之一。

公扈子曰:「春秋,國之鑑也。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見說苑建本篇)董仲舒春秋繁露滅國上篇說春秋「弑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淮南子主術訓更明白地說:「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亡國五十二,弑君三十六。」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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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遷於史記太史公自序、劉向於所上封事(見漢書楚元王傳)無不如此說。而按之春秋,實際都不够此數,也不知道漢人傳說是這樣,而不論春秋實際紀載;還是漢人所見春秋,遠比今日所傳春秋為多。所以我說,春秋所存史料並不完備。左傳雖然增補了些,卽「無經之傳」,但還遠遠不够,春秋二百四十多年間的史實,有不少是失傳了。

(四)春秋和三傳

漢書藝文志:「春秋古經十二篇。經十一卷。」班固於「經十一卷」下自注:「公羊、穀梁二家。」那麽,春秋古經就是左氏傳的經,因為它原來是古代文字寫的,所以稱它為「古經」。可能它以魯國一公為一篇,魯國十二公,所以它為十二篇。至於公羊經和穀梁經,是到漢朝才寫定的。藝文志說公羊和穀梁於戰國「末世口說流行」,公羊傳何休序徐彦疏引戴弘公羊序說公羊「至漢景帝時,壽(公羊壽)乃共弟子齊人胡母子都著於竹帛」,則公羊寫於西漢有明文可據。四庫全書据要直定公羊傳為公羊壽所撰,而胡母子都助成之。穀梁寫定年代,雖然没有明文,但從藝文志及其内容看,也在西漢。要知道「十二篇」和「十一卷」,主要分別不在數字「十二」和「十一」;十二篇(十二公各一篇)、十一卷(或者以閔公僅二年,與莊公合為一卷),而在于「篇」和「卷」。漢人用此兩字,大有分别。篇指寫在竹簡或木簡上的,每簡很窄,可寫二十多字到一百多(據武威慶氏禮漢簡,木簡容字多,竹簡容字少),用素絲或青絲编聯為篇。若寫在帛素上,則容字多,可能加軸捲起來,所以稱卷。漢書藝文志有篇有卷,篇指竹簡、木簡書,卷指帛書。另外還有紙本書,不過到今天未曾發現過實物。紙不能長久保存,自然不可能還有二千年以上的紙書存在。雖無實物,當時有紙書,不能否定。另外還有石本;如漢石經,只存殘石。長沙馬王堆三號墓所發現的帛書,不曾用軸,也不捲,而是摺疊成方塊,置於盒中。那是殉葬物,應屬特例。現在回到本題。藝文志於春秋古經用「篇」計,於公羊、穀梁經用「卷」計,一則可見古經寫在簡上,公、穀寫在帛上;二則先秦書一般用簡,漢代絲業較發達,大都用帛和紙,由此可以證明左氏古經是先秦物,公、穀是漢代才寫定的。史記吴世家說,「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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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古之春秋」云云,據下文,司馬遷所讀「古之春秋」就是中祕書所藏的古文寫的春秋左氏傳。

公羊、穀梁因為都寫於漢代,自用漢代通行文字,所以稱為今文。左傳一則出於屋壁,二則傳於民間,未得立學官。在西漢哀帝時,劉歆力争,而被「今文家」所否定。否定理由之一,是「左氏不傳春秋」。

左傳是否傳春秋,只有就左傳本身來考察。上文徵引過桓譚新論的話,「左氏傳於經,猶衣之表裹相待而成。經而無傳,使聖人閉户思之十年,不能知也」。反過來,若有傳無經,也有許多費解處,還有更多史事闕文。先舉費解的例子。

成十七年經云:「夏,公會尹子、單子、晉侯、齊侯、宋公、衛侯、曹伯、邾人伐鄭。」傳云:「公會尹武公、單襄公及諸侯伐鄭,自戲童至于曲洧。」傳僅云「諸侯」,若没有經所紀載的「晉侯、齊侯」等,離開經,不知道「諸侯」是哪些國君。同樣,襄十年經云:「春,公會晉侯、宋公、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世子光會吴于柤。」襄十年傳云:「春,會于柤,會吴子壽夢也。」(下略)若没有經文,誰知道哪些人在柤地相會。桓譚說,經不能離開左傳,其實,左傳也不能離開春秋經。不過左傅的解經,不像公羊和穀梁。據漢書藝文志,春秋家有「公羊董仲舒治獄十六篇」,現存董仲舒春秋繁露,也足以窺見公羊學說之一斑。何休公羊解詁和唐人徐彦的疏都曾採用或徵引嚴彭祖、顏安樂的遺說,有所謂「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輔、二類、七缺」之義(詳見公羊傳「隱公第一」徐彦疏),現在看來,不是穿鑿附會,便是迂腐迷信。試想,用春秋來判斷訴訟,來救旱、止雨,難道不是愚蠢之至麽?清代凌曙是通人,他著有公羊禮疏。他在公羊禮疏序中批評漢人講公羊者說:「公羊至漢,始著竹帛。鄒、夾無傳,嚴、顏最盛。然是非不明,句讀亦失。」無怪乎北史儒林傳說:「其公羊、穀梁二傳,儒者多不措懷。」隋書藝文志也講過:「晉時公羊、穀梁,但試讀文,而不能達其義。」穀梁傳大多同於公羊,所以前人以兩傳並論。清人陳立作公羊義琉、鍾文烝作穀梁補注,近人柯劭忞還專用「九旨」為全書綱領作春秋穀梁傳注。這些書,我都讀過,真是越讀越糊塗。不是這些學者糊塗,我認為是公羊傳、穀梁傳本身糊塗。柯劭忞縱然費盡苦心,不惜改動原文,使他通順,但究竟是「可憐無補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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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直接解釋經文的話比較少,但基本上是必要的。如隱公「元年春王正月」,左傳不像公羊傳,把「元年」、「春」、「王」、「正月」、先截成幾段,加以無謂的解釋,又综合起來,從詞的順序加以臆測。左傳僅說:「不書卽位,攝也。」所以司馬遷作史記,在魯世家中,用左傳,而不用公羊和穀梁。没有必要,左傳不但對經文不加任何解釋,而且連春秋經本文都不寫。所以左傳有不少的無傳之經。杜預很懂得左傳體例,假若經文和傳文相類,如文公元年傳「夏四月丁巳,葬僖公」,和春秋「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好像無所增加和說明,而杜預却注云:「傳皆不虚載經文。」那麽,為什麽这裏「虚載經文」呢?杜預認為後文「穆伯如齊始聘焉……」這條傳文應在「葬僖公」下,就是孔穎達疏所說的「既葬除喪,卽成君之吉位也」。我則認為這是表示下一傳文「王使毛伯衛來錫公命。叔孫得臣如周拜」。若不寫僖公已葬,周王既不能使人錫命,文公也不得接受,並且使人答謝。正如宣十年經「公孫歸父帥師伐邾,取绎」。傳僅云:「師伐邾,取绎。」實際為下文「冬,子家如齊,伐邾故也」作伏筆。因為最初春秋自春秋,左傳自左傳,各自為書,古人叫「別本單行」。把春秋經文和左傳分年合併,杜預春秋序自認是他自己「分經之年與傳之年相附,比其義類,各隨而解之」。若在經、傳未合併以前,作傳者於與其他傳文有關之經,不能不也寫一筆。這不叫「虚載」。

左偉還有時把幾條相關的經文,合併寫成一傳,如僖公三十二年「冬十有二月己卯晉侯重耳卒」,三十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夏四月辛巳,晉人及姜戎敗秦師于殽」、「癸巳,葬晉文公」,一共四條經文,左傳寫成一傳,不過今本左傳因三十二年和三十三年之間,插入經文,因而隔斷,文氣實際是相聯的。這又是左傳一種條例。

左傳有更多的無經之傳。因此魯史官雖然未必記載那事入春秋,而左傳作者却認為不能不寫出來。讀者隨時可以發現,不再舉例。這又是左傳一種條例。

左傳有和經矛盾的,一般是左傳對經的糾正,如昭公八年左傳說「夏四月辛亥,哀公(陳哀公)缢」,辛亥為四月二十日,而經文作「辛丑」,則為初十日,兩者相差十天。孔琉說:「經、傳異者,多是傳實經虚。」就是傳文實在,經文虚假。又如一般日食,傳文不述。可是襄公二十七年經「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傳文却作「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按今法推算,這是當時公曆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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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全蝕,丁亥朔日應在十一月,日食也應在十一月。經寫成「十二月」是錯誤的。作左傳者大概掌握了更可靠的史料,才寫這一條傳文,以糾正經文。但他自己並不懂曆法,說什麽「辰在申」等等外行話。但他所掌握的日食日期的資料是比春秋還可靠的。

總而言之,公羊傳、穀梁傳,不是空話,便是怪話,極少具體的有價值的歷史資料。但偶然發現一兩點全經體例,為漢人所重視,所抄襲,甚至加以附會。這種地方,還應該加以表彰和說明。

如公羊傳宣公十八年說:

甲戌,楚子旅卒。何以不書葬?吴、楚之君不書葬,辟(避)其號也。

禮記坊記因而附會說:

子云:气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家無二主,尊無二上,示民有君臣之别也。春秋不稱楚、越之王喪。」

鄭玄注說:

楚、越之君僭號稱王。不稱其喪,謂不書葬也。春秋傳曰:「吴、楚之君不書葬,辟(避)其僭號也。」

我對春秋全部經文作過各種統計,以書「葬」而論,除葬周王、魯君、魯國夫人、魯國女公子以外,外國之君書「葬」的,一共八十四次,還不算定公四年經的「葬劉文公」,因為劉文公是周王室大臣,並非諸侯。當然也有不書葬的,如左傳成公十年云,「冬,葬晉景公」,春秋經,卽魯史官便不書。據左傳的解释是魯成公親去送葬,而其他諸侯没有一人親自去的,魯人認為這是奇恥大辱,不但不記载魯成公去晉國,甚至連晉景公的葬也不寫。可見非魯國諸侯的葬,由于各種原因,魯國太史不紀載的不少。吴、楚、越三國國君自稱王,若寫他們的葬,一定要出現「葬某某王」諸字,如左傳襄公二十九年書「葬楚康王」。這便違反坊記所說「土無二王」的原則了。春秋全經的確没有寫過楚、吴、越君之葬,公羊加以總结,成為全經義例,還是有道理、有參考價值的。

穀梁傳也總结一條經例,也為坊記所竊取、附會。穀梁哀公十二年傳說: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孟子者何也?昭公夫人也。其不言夫人何也?諱取同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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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記因而說:

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以此坊民,魯春秋猶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

其實,這事論語述而篇有記载:

陳司敗問昭公知禮乎。孔子曰:「知禮。」孔子退,揖巫馬期而進之,曰:「吾聞君子不黨,君子亦黨乎?君取於吴,為同姓,謂之吴孟子。君而知禮,孰不知禮?」巫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

左傳也有類似說明:

夏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書姓。

同姓不婚,雖是周禮,「猶秉周禮」的魯國也不遵守,各國早不理會了。晉獻公以驪姬為夫人,晉文公的母親也姓姬,鄭國叔詹公開地說:「晉公子,姬出也。」(僖二十三年傳)正如齊國的盧蒲癸娶同宗女為妻,别人說他:「男女辨姓,子不辟宗,何也?」盧蒲癸答說:「宗不余辟,余獨焉辟之?賦詩斷章,余取所求焉,惡識宗!」(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坊記雖然竊取論語和穀梁傳,並假託孔子的話來加說明,實是「孟子」之稱,在她為昭公夫人時便已如此,魯國國君先和宋國通婚,桓公以後,多和齊國通婚,到昭公才和吴國通婚。可能這是第一次和同姓女子通婚,魯又是著名的遵守周禮的國家,才羞羞答答地不敢直稱「吴姬」,改稱「吴孟子」。魯太史寫其「卒」,連「吴」字都去掉,因為吴為太伯之後,自然也姓姬,存一「吴」字,還是表明同姓通婚,所以僅寫「孟子卒」。穀梁傳這一總结,並没有多少意義,衹是表明魯國一些人的保守觀念而已。

除此之外,公羊、穀梁兩傳也偶有說得對的。如莊公七年經「夜中,星隕(公羊作「霣」,同。)如雨」,二傳解「如」字便作像字解,和恆星雨天象符合。左傳解「如」為「而」說成是「與雨偕」,便錯解了。

然而左傳以具體史實來說明或者補正以至訂正經文。行文簡勁流暢,自東漢以後更為盛行,自魏晉以後便壓倒公羊、穀梁二傳。

最後引日本學者島田翰古文舊書考春秋經傳集解(卷子本)一段,補充說明春秋古經和左氏傳的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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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時最多不過一萬八千字,為什麽「為王不能盡觀」?春秋和左傳近二十萬字,才「為王不能盡觀」。孔穎達在春秋左氏經傳集解序疏中引劉向別錄也說:

鐸椒作抄撮八卷,授虞卿。虞卿作抄撮九卷,授荀卿。

別錄的二種抄撮,就是司馬遷的鐸氏微和虞氏春秋。漢書藝文志有鐸氏微三篇,班固自注說:「楚太傅鐸椒也。」又有虞氏微傳二篇,班固自注說:「趙相虞卿。」那麽,鐸椒、虞卿節錄左傳成書,不但武帝時司馬遷看過,劉向、劉歆整理西漢末皇家藏書時,並曾整理過,這是十分可信的。而且,戰國策楚策四並有下列一段文字:

虞卿謂春申君曰:「臣聞之春秋,『于安思危,危則慮安』。」

「于安思危」二語,實際就是對左傳襄公十一年「居安思危,有備無患」的引意。古人引書,一般不拘泥於文字,只是大意相同便够。

鐸椒為楚威王太傅,因作這書。楚威王元年為公元前三二九年,末年為前三二九年,鐸椒作鐸氏微或抄撮,不出這十一年之間,足見戰國時代的上層人物都喜愛左傳。虞卿的年代大概在公元前三○五——前二三五年。從這以後徵引左傳的更多。劉師培羣經大義相通論中有左傳荀子相通論,其中雖不免有附會之處,但荀子徵引左傳,實無可疑。現在僅舉二條為例。荀子大略篇:

送死不及柩尸,弔生不及悲哀,非禮也。

這和隱元年傳「贈死不及尸,弔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禮也」基本相同。而且荀卿還怕後人誤會尸體為未經入棺之尸,又加以「柩」字表明它,足見這是荀卿引左傳,不是左傳用荀子。又致士篇說:

賞不欲僭,刑不欲濫。賞僭則利及小人,刑濫則害及君子。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與其害善,不若利淫。

襄公二十六年傳也有此文:

善為國者,賞不僭而刑不濫。賞僭則懼及淫人,刑濫則懼及善人。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與其失善,寧其利淫。

兩者只有幾個字的差别,所以盧文弨說荀子致士篇「此數語全本左傳」。

其後戰國策(如魏策三用僖公二年和五年左傳,稱左傳為春秋)、吕氏春秋、韓非子無不徵引左傳文字。吕氏春秋、韓非子二書徵引尤多。劉師培有詳细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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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讀左劄記。至于西漢,從漢高祖賜韓王信書用左傳哀十六年語以至淮南子、賈誼新書,文帝作詔書(見史記文帝紀二年),武帝制令(見史記三王世家並索隱)也曾徵引左傳;司馬遷作史記,徵引更多。其後哀帝封册(見漢書王嘉傳)以至劉向作說苑、新序、列女傳,都用左傳故事。左傳從成書一直到今天,流行於世,未曾斷绝。

晉武帝咸寧五年(公元二七九年)汲郡人不準盜掘魏國古墓,發現不少竹簡古書。其中有一種叫師春的,據晉書束皙傳和杜預的春秋左氏經傳集解後序說,完全抄錄左傳的卜筮事,連上下次第及其文義都和左傳相同。杜預和束皙都認為「師春」是抄集者人名。師春不知何年代人,但汲郡魏墓很多人說是魏襄王(就是孟子粱惠王上的梁襄王)墓。墓中另一種書叫竹書紀年,紀载魏史只到今王二十年。今王就是魏襄王,當時還活着,在王位,所以稱為「今王」。魏襄王在位二十三年死去,那麽,師春的抄集左傳卜筮事至遲在魏昭王元年以前,卽公元前二九五年以前。左傳在戰國的流行更獲得實物證明。雖然師春其書已不存在,而杜預、束皙二人是親自看到那批竹簡才記述下來的。以上只是證明左傳在戰國時卽已流行,還不能肯定左傳成書於何年。自然,成書在流行以前。

顧炎武日知錄卷四有左氏不必盡信條,說:

昔人所言興亡禍福之故不必盡驗。左氏但記其信而有徵者爾,而亦不盡信也。三良殉死,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復東征。至於孝公,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其後始皇遂併天下。季札聞齊風以為國未可量,乃不久而篡於陳氏;聞鄭風以為其先亡乎,而鄭至三家分晉之後始滅於韓。渾罕言姬在列者,蔡及曹、滕其先亡乎,而滕滅於宋王偃,在諸姬為最後;僖三十一年狄圍衛,衛遷於帝丘,卜曰三百年,而衛至秦二世元年始廢,歷四百二十一年。是左氏所記之言亦不盡信也。

後人因此,認為左傳作者每每借他人之口作預言。預言被證實的,是作者所親見的;預言不靈驗的,是作者所未及聞見的。由此可以測定左傳成書年代。預言不靈驗的,主要有下列諸項。

一、文公六年傳說:「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為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為之賦黄鳥。……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復東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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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史記秦本纪說:「周室微,諸侯力政,争相併。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這是秦孝公以前的情況,也是左傳作者所見到的「不復東征」的情況。然而自秦孝公卽位「於是乃出兵,東圍陝城,西斬戎之獂王。二年,天子致胙」,這是左傳作者所不及見的。這時已是公元前三六○年。

二、莊公二十二年傳說:「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凰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末又說:「及陳之初亡也,陳桓子始大於齊;其後亡也,成子得政。」陳成子專姜齊之政,正是左傳筮者之言「此其代陳有國乎」。當時晏嬰也私自對晉國叔向說「此季世也。吾弗知齊其為陳氏矣」(昭公三年傳)。然而不能肯定陳成子之曾孫太公和竟託人向周王請求,立他為齊侯。所以卜辭只說「八世之後,莫之與京」;不言十世之後,為侯代姜。昭公八年傳史趙的話也僅說陳之「繼守將在齊,其兆既存矣」。就是當時人多看到陳氏有代齊的苗頭,是否果真代齊為侯為王,誰都未敢作此預言。田和為齊侯在公元前三八四年,這是左傳作者所未及知道的。

哀公十五年還有一段紀載:

秋,齊陳讙如楚,迥衛。仲由見之,曰:「天或者以陳氏為斧斤,既斲喪公室,而他人有之,不可知也。其使終饗之,亦不可知也。」(下略)

子路對齊國前途的推測,還不及晏嬰的肯定。他肯定姜齊的被陳氏斲喪,這是當時人所共見的,却是否终為陳氏所享有,或者另外鑽出第三者(他人)攫取果實,都在「不可知」之列。由此表明,左傳作者未及見到陳氏篡齊。

三、宣公三年傳:「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這裹有個問題:周的世數和年數,應從文王計算起,還是從武王滅紂後算起,還是根據遣段文字從成王定鼎算起。我認為,「成王定鼎于郏鄏」,只是說明卜世卜年的時間和背景,而卜世卜年應該包括周王朝所傳之世、所得之年,至遲應該從武王計算起。晉書裴楷傳說:「武帝初登阼,探策以卜世數多少。」也是從西晉初開國計算起,正和成王卜世相類。漢書律曆志說:「周凡三十六王,八百六十七歲。」西周自武王至幽王共十二王,但年數多少則各說不同。 史記匈奴傳說自武王伐紂至犬戎殺幽王凡四百餘年。這說得最長。史記周本纪集解引汲冢紀年說:「自武王滅殷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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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也。」通鑑外紀三引汲冢紀年也說:「西周二百五十七年。」這說得最短。介於兩者之間的,有漢書律曆志引劉歆世經說自伯禽至春秋凡三百八十六年。劉恕通鑑外紀載西周凡三百五十二年。鄭玄詩譜序說,「夷、厲以上,歲數不明;太史年表,自共和始」,則無怪乎前人對西周年數無定論。東周自平王至赧王,不計哀王和思王,共二十二王。西、東周總共三十四王。律曆志說三十六王、可能是把哀王、思王計算在内。若說「卜世三十」,到安王便已三十王。平王元年為公元前七七○年,安王末年(二十六年)為公元前三七六年,近四百年。加上西周約三百年,左傳成書年代很難到周安王時代。

四、閔公元年傳說:「賜畢萬魏。……卜偃日:『畢萬之後必大。萬,盈數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賞,天啟之矣。天子曰兆民,諸侯日萬民。今名之大,以從盈數,其必有衆。」又說:「初,畢魏筮仕於晉,……公侯之卦也。公侯之子孫,必復其始。」「復其始」就是恢復為公侯。這樣,左傳作者一定看到魏斯為侯。那時是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四○三年。但看不到魏文侯後代稱王。昭公二十八年傳說:「魏子之舉也義,其命也忠,其長有後於晉國乎!」晉國就是魏國,作者行文避免「魏」字重複出現,因改「魏國」為「晉國」。晉國本是魏國又一稱號,猶如孟子梁惠王上,梁惠王(卽魏惠王)自稱其國為晉國。他曾對孟軻說:「晉國,天下莫强焉。」由此足見左傳作者只見到魏文侯為侯,見不到魏後稱王,更看不到它的日益衰弱,「東敗於齊,西喪地於秦七百里」。

綜上所論,足以推測左傳成書在公元前四○三年魏斯為侯之後,周安王十三年(公元前三八九年)以前。離魯哀公末年约六十多年到八十年。和崔述的論斷相較,相距不遠,只是具體得多。

公羊傳和穀梁傳的成書在後,古人早有明文。詳玩史記及漢書儒林傳自然知道。陳澧東塾讀書記卷十說,穀梁傳僖公二十二年說:「故曰禮人而不答,則反其敬;愛人而不親,則反其仁;治人而不治,則反其知。」這是用孟子離婁下語,可見穀梁傳作於孟子流行之後。陳澧還舉出一些證據,認為穀梁出於公羊傳之後。章炳麟春秋左傳讀敍錄後序說,公羊宣十五年傳:「上變古易常,應是而有天災。」何休解詁曰:「上謂宣公。」六國時尚無直稱人君為上者。以「上」之名斥人君,始於秦并天下以後,公羊遂用之稱宣公。若依陳澧之說,公羊寫於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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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以後,穀梁傳又在公羊傳後。據漢書藝文志「末世口說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鄒、夾之傳」,那麽,除左氏傳外,無論公羊傳、穀梁傳以及鄒氏傳、夾氏傳,都只是口耳相傳授,原本没有寫本。公羊傳注疏卷首有戴弘序,說公羊傳到漢景帝時,公羊壽「乃共弟子胡母子都著於竹帛」,則公羊傳的寫定在西漢了。穀梁傳更在其後。

(七)左傳和國語

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說:「魯君子左丘明懼弟子人人異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記(卽春秋),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司馬遷所說的左氏春秋,就是今天的左傳。他又說:「左丘失明,厥有固語。」依司馬遷之意,左傳和國語都是左丘明一人所作。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說:「於是譜十二諸侯,自共和訖孔子,表見春秋、國語」云云,可見司馬遷是根據春秋(實指左傳)和國語作十二諸侯年表的。漢書律曆志下引國語楚語下「少昊之衰」及周語下「顓頊之所建」等語都稱春秋外傳。因此許多人便把左傳稱為春秋内傳,國語稱為春秋外傳。甚至班固在漢書司馬遷傳贊便說:

孔子因魯史記而作春秋,而左丘明論輯其本事以為之傳,又纂異同為國語。

三國吴國韋昭作國語解序也同意这一說法,並且還解釋說:

其文不主於經,故號曰外傳。

論衡案書也跟着說:「周語,左氏之外傳也。」 而最可笑者莫如康有為。他著新學偽經考,說:

左傳從國語分出,又何疑焉?

康有為的所謂新學,换句話說,就是王莽之學,因為王莽逼漢孺子嬰讓位,國號新。而劉歆為王莽國師,康有為接受劉逢禄左氏春秋考證的論點,更加以穿鑿附會,因此指左傳等書為「偽經」。他寫了新學偽經考、孔子改制考等書。這些書在當時政治上起的作用,自然應該另行論定。至于在學術上,却毫無是處。章炳轔作春秋左傳讀敍錄,一條一條地駁斥劉逢禄,讀者無妨把這兩部書大致翻看一遍。至于康有為的書,既不必看,更不值得駁斥。崔適作史記探源和春秋復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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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康有為之說同,同樣不值一駁,因為他們只是臆測,不舉可靠的證據,不依合理的邏輯。這是某些今文經學者的通病,我們在這裏只提一下,若詳细剖析,便可能寫出一本相當厚的專書。

左傳和國語是兩書,國語更不是一人所作。過去有不少學者加以論定,我只不過加以編排整理,而插以自己心得,寫成此章罷了。

晉書束皙傳云:「初,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盗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書數十車。……國語三篇,言楚、晉事。」汲郡所出的國語,應該就是今天的楚語和晉語的一部分。據荀勗穆天子傳序,所發現竹簡,為古尺二尺四寸,當晉時通用尺二尺。每簡四十字。但不知道多少簡為一編,因而也無從知道這三篇竹簡國語究竟多少字。總而言之,汲郡所發現的,師春是抄襲左傳的卜筮書,國語另是一部書。在戰國時,左傳自左傳,國語自國語。自然,這還不足以證明左傳取材於國語,更不能證明左傳作者先寫了左傳,「又纂異同為國語」。因為這時,左傳和國語都已經同時流行。

要研究這問題,唯有從現存左傳和國語本身作分析。

第一,我已經說明,左傳是一人手筆,取材雖然豐富,但行文風格完全一致,並無後人添加的字句。國語却不同。首先,他的文風與左傳不能相比。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引陸淳的話說,國語「舆左傳文體不倫,定非一人所為」。李燾也說,國語「其辭多枝葉,不若内傳之簡單峻健,甚者駁雜不類,如出他手」。崔述洙泗考信錄餘錄說得更透澈:「左傳之文,年月井井,事多實錄。而國語荒唐誣妄,自相矛盾者甚多。左傳紀事簡潔,措詞亦多體要;而國語文詞支蔓,冗弱無骨,斷不出於一人之手明甚。」這是從文章風格以左傳和國語相比。

其實,國語也不是一人之筆。崔述又說:「且國語周、魯(卽周語和魯語)多平衍,晉、楚多尖穎,吴、越多恣放,卽國語亦非一人之所為也。」這又是從文章風格上論國語各國語言和文風的不同。

第二,左傳雖然在舊的分類中列為經書,國語却列為雜史。若從兩書體例分類,左傳應屬於编年史,國語應屬於國别史。其不同於其他國別史的,一是言多事少;二是各國史實互相間很不相稱。鄭語只是一段文章,所敍自鄭國始封君桓公,而于其後僅敍晉文侯(非晉文公)定天下,齊僖公小霸,楚蚡冒始啟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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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這些事或者在春秋以前,或者在春秋初期。而齊桓公、晉文公之事却一字不提。以鄭國而論,鄭莊公在春秋初期亦是一霸,也不提及。而且據左傳襄公三十年,鄭子產引鄭書「安定國家,必大焉先」,又昭公二十八年傳,叔游引鄭書「惡直醜正,實蕃有徒」。然而這幾句鄭書語,不但不見於今之鄭語,也無從在今鄭語中安插進去。若說鄭語成書在前,不及見齊桓公、晉文公,更不及見子產。若 今鄭語「芈姓夔、越,不足命也」,「閩芈蠻矣」(原作「蠻芈蠻矣」,今從汪遠孫國語發正據周禮職方氏鄭玄注引文訂正),足以證明鄭語作者看見楚成王伐越,殺王無疆,而越以此散(詳史記越世家)諸事。楚威王滅越,在公元前三二九年,則鄭語作於這年以後。尤其是鄭語又說「曹姓鄒、莒,皆在釆衛」。漢書韋賢傳說:「韋賢,魯國鄒人也。其先韋孟家作諫詩曰:『王赧聽譖,實绝我邦。』這麽,鄒國實在於王赧時被滅。王赧後人都作周赧王,實誤。「赧」非謚號,其人名「延」,音轉為「赧」,朱希祖汲冢書考有周赧王周隱王考言之甚詳,可信。韋詩云「王赧」,不云「赧王」,又可為朱說添一證據。王赧卽位於公元前三一四年,則鄭語之作,又在此後。不但鄭語内容與左傅無關,卽鄭國大政治家、外交家子產,鄭語亦無所記載,難道左傳作者竟對鄭事,不别「纂異同」麽?

左傳很少記載越事,可能左傳作者離越國很遠,看不到越國史料。今存越語上下二卷,都敍越王勾踐和范蠡、大夫種謀報吴仇事。二篇文風又大不相同。越語下專敍范蠡,又多排體韻文。越滅吴,據左傳,在哀公二十二年。史記六國年表與左傳同。而據越語下,越滅吴在魯哀十年(依王引之經義述聞說),相差十二年。左傳作者既把越滅吴事詳盡地編纂於國語中,為何不用其滅吴年代?更為何連大夫種(或文種)、范蠡一字不提?

周語有三卷,自周穆王征犬戎至萇弘被殺。萇弘被殺在魯哀公三年。其他關於春秋時期史事,幾乎都不合於左傳。尤其是齊語一卷,完全敍齊桓公事,也和左傳不相同。而魯語二卷,晉語九卷,偏偏又多和左傳重複。只是左傳言簡意賅,國語囉囌蕪穢,使人讀他產生厭倦。左傳作者為什麽既不去共重複,又不採其異聞,使自己的兩種著作起互相配合的作用呢?

我現在徵引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卷六上一條以為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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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之學為從來作書與註書者所難。予嘗謂作國語之人便不如左氏, 何況其他?或者怪其說。予曰:左氏昭十一年傳,「楚子城陳、蔡、不羹。」杜註云:「襄城縣東南有不羹城,定陵西北有不羹亭。」十二年傳,「今我大城陳、蔡、不羹。」對曰:「是四國者,專足畏也。」杜註云:「四國:陳,蔡,二不羹。」予考之漢地理志,穎川郡有東不羹,在定陵;有西不羹,在襄城。恰列為二,杜氏之言蓋是也。作國語者不通地理,認不羹為一,謂之城三國。(見楚語上)……以知左氏之作,杜氏之註,皆精於地理如此。或曰:「國語與左氏竟出二人手乎?」予曰:「先儒以其敍事互異,疑非一人。予亦偶因不羹事,頗有取其說云。」

最後,徵引葉適習學記言卷十二國語總論代替我的结論:

以國語、左氏二書參校,左氏雖有全用國語文字者(伯峻案:應作「左傳舆國語相同者」),然所採(伯峻案:「所採」二字可商)僅十一而已。至齊語不復用,吴、越語則採用绝少,蓋徒空文,非事實也。左氏合諸國記載成一家之言,工拙繁簡自應若此。惜他書不存,無以遍觀也。而漢、魏相傳,乃以左氏、國語一人所為,左氏雅志未盡,故别著外傳。餘人為此語不足怪,若賈誼、司馬遷、劉向不加訂正,乃異事爾。

(八)左傳在西漢的流傳

左傳的成書年代在公羊、穀梁之前,而在西漢却没有「立學官」。雖然没有「立學官」,但有兩種傳本。一種是孔壁藏本,一種是民間私傳本。先說孔壁藏本。這事見于漢書楚元王交傳劉歆移讓太常博士書。這封信,對學術史說,是件重要文獻,可是不少人誤解了,因為劉歆在這信中加了些插句。我們若用破折號把插句標出,這封信的原意便顯露出來了。現在我先把移讓太常博士書有關文字抄錄重新標點於下:

及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宫,而得古文於壤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書十六篇——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舊書,多者二十餘通,臧於祕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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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而未發。……或懷妬嫉,不考情實,雷同相從,隨聲是非,抑此三學:以尚書為備,謂左氏不傳春秋,豈不哀哉!

張心澂偽書通考把這段文字讀懂了。他說:

所云「得古文於壞壁之中」,卽逸禮、書及春秋左氏。下文云「皆古文舊說,多者二十餘通,臧於祕府,伏而未發」,皆指此三書。故下文云「得此三事」也。因「書十六篇」之下加「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數語,以說逸禮及書(或專指書——原注)之經過,與下文「丘明所修」一語為「春秋左氏」之說明同。但「天漢……」數語較長,讀者不察,以為文氣已斷,下文乃另一事,與孔壁無關。然下文「及春秋左氏」之「及」字,卽表示上之逸禮、書及此春秋共三書。此猶可謂舆上文「及魯恭王」之「及」字用法同,為另一段之證。但下文「皆古文」之「皆」,明指三書。若專言春秋左氏,何來一「皆」字乎?……惟其辭頗閃爍,讀者易誤會。故班固漢書藝文志不言春秋左氏傳出孔壁,而王充論衡言之, 許慎說文敍則言春秋出孔壁,皆對歆移書讀法不同之故也。

這段話說得很明白。王充論衡案書篇說:

春秋左氏傳者,蓋出孔子壁中。孝武皇帝時,魯共王壞孔子教授堂以為宫,得佚春秋二十篇,左氏傳也。

这裹要說明一點,古人用對古書「佚」和「亡」有分别。「佚」就是劉歆讓博士書「逸禮」的「逸」,正和論語微子篇的「逸民」,而許慎說文作「佚民」一樣。逸禮和佚春秋意卽未立於學官的禮和春秋,西漢時只是公羊、穀梁得立學官,左傳未得立,所以王充稱左氏傳為佚春秋。亡是亡失,書已無存。這是漢人用「佚」或「逸」和「亡」的區别。後人則把「佚」和「亡」混同起來,不能用以解釋兩漢之書。孔子壁中所發現的左傳,司馬遷曾採以作史記,吴世家說:「余讀春秋古文,乃知中國之虞與荊蠻、句吴兄弟也。」司馬遷所說「春秋古文」,就是這壁中書。王國维觀堂集林卷七也曾論及此事。到劉向、劉歆整理古書時,在中祕書(意卽皇家圖書館)發現这書,更加重視。劉向作說苑、新序和列女傳,採用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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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左傳故事和文字,足為堅强的證據。劉歆尤其愛好左傳,在移讓太常博士書中可以看出。劉向父子一家人喜愛左傳,見於馬總意林所引桓譚新論:

劉子改、子駿,子駿兄弟子伯玉,俱是通人,尤重左氏,教授子孫,下至婦女,無不讀誦。

王充論衡案書篇也說:

劉子政玩弄左氏,童僕妻子皆呻吟之。

子政是向之字,子駿是歆之字。足見父子和其全家都熟讀左傳。自然,孔壁中的左傳是用作者當時文字,所謂「古文」寫的。劉氏全家要誦讀它,不能不改寫為漢代通行的隸書。這是左傳孔壁本的下落。

左傳還有民門傳讀本,上文已經說過。就是在戰國末年,不但韓非子採用了不少左傳文字,就是陷害韓非的李斯,也用左傳。他在上韓王書說:「且臣聞之,『唇亡則齒寒』。」(附見韓非子存韓篇)這明明是用左傳僖公五年文。至于西漢,引用左傳者不勝數,劉師培左盦集有左氏學行於西漢考,可惜引用並不完備。吴承仕經典釋文序錄疏證說:「蓋當高帝之時,故漢廷謨誥,皆引其(左傳)文。」可見左傳自成書後一直有誦讀引用者。至於其傳授、訓詁,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錄曾經採擇兩漢有關記載,加以敍述。吴承仕為之疏證。下文所引括弧内的都是吴承仕疏證文字:

左丘明作傳以授曾申,申傳衛人吴起(魏文侯相),起傳其子期,期傳楚人鐸椒(楚太傅),椒傳趙人虞卿(趙相),卿傳同郡荀卿名況,況傳武威張蒼(漢丞相、北平侯),蒼傳洛陽賈誼(長沙王太傅),誼傳至其孫嘉,嘉傳趙人貫公(漢書云,賈誼授貫公,為河間獻王博士),貫公傳其少子長卿(蕩陰令),長卿傅京兆尹張敞(字子高,河東平陽人,徙杜陵)及侍御史張禹。禹數為御史大夫蕭望之言左氏,望之善之,薦禹,徵待詔。未及問,會病死。禹傳尹更始,更始傳其子咸及翟方進、胡常。常授黎陽賈護(字季君,哀帝時待詔,為郎),護授蒼梧陳欽(字子佚,以左氏授王莽,至將軍)。漢書儒林傳云:「漢興,北平侯張蒼及梁太傅賈誼、京兆尹張敞、太中大夫劉公子皆修春秋左氏傳。」始劉歆(字子駿,向之子,王莽國師)從尹咸及翟方進受左氏(哀帝時,歆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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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鳳、王龔欲立左氏,為師丹所奏,不果。平帝時始得立),由是言左氏者,本之賈護、劉歆。(下略)

左傳作者不是左丘明,但它的作者傳给曾申,再傳给吴起,未嘗没有可能。曾申是曾參的次子(見禮記檀弓上),曾參和他父親曾點(也叫曾皙)先後作孔丘學生,史記仲尼弟子列傳說曾參「少孔子四十六歲」,那麽,孔丘死時,曾參年二十七。假若曾申為曾參晚年所生兒子,孟子公孫丑下說魯繆公尊禮賢人,其中有子思,子思為孔丘孫,曾申為曾點孫。魯繆公立於公元前四○七年,死于前三七六年,當時左傳已經寫成,曾申得到作者傳授,是完全可能的。韓非子和氏篇說:「悼王行之朞年而薨矣,吴起枝解於楚。」楚悼王死于公元前三八一年,吴起卽死於此年,接受左傳的傳授也是可能的。而且說苑建本篇曾載「魏武侯問元年於吴子」,吴子自是吴起,不久便由魏至楚。魏武侯卽位於公元前三九五年,死於公元前三七○年,那麽,吴起接受左傳的傳授,很可能在去楚以前。關於西漢時左傳的傳授,漢書有更多的證據。劉歆一方面得到孔壁本左傳,又從尹咸和翟方進學習民間私傳本左傳,甚至兩本並没有什麽歧異,於是兩種本子合為一了。

(九)從左傳看春秋時代

西周,范文瀾中國通史簡编說是封建社會。郭沫若在青銅時代、奴隸制時代諸書中,則認為:「依據史記,把绝對的年代定在周元王元年,卽公元前四七五年。在這之前的春秋作為奴隸社會的末期,在這之後的戰國作為封建制的初期。」(奴隸制時代一九七三年版第四十頁)李亞農則說:「中國古代的奴隸制,從周宣王的時代起,開始轉入封建制。」(西周與東周,一九五六年上海版一一五頁)

我認為,從春秋左傳等書考察,奴隸制和封建制的交替,在各國間是不平衡的;卽在同一國家中,也未必能一刀截。奴隸制向封建制的過渡,必然是由量變到質變的過渡。到農業生產者——當時主要的生產者——不再是奴隸或者農奴,而是佃農、僱農或者自耕農,上層建築也有相適應的變革,這個過渡才算完成。

以魯國而論,宣公十五年,卽公元前五九四年,宣布「初税畝」。按田畝抽税,便是承認土地私有的合法。以前是,如詩小雅北山所詠「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那麽,天下土田的所有權,一概屬於天子或周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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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甚至任何人,只要他在中國土地上生存,也都是他的臣屬,非聽他的擺佈不可。然而由左傳看,有不少矛盾現象,一種是諸侯居然抗拒周王的軍隊,公元前七○七年,魯桓公五年,鄭莊公的臣子祝聃竟射中周桓王的肩膀。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周王還擁有虚名,諸侯利用它能起作用。隱公四年傳,衛國州吁殺掉衛桓公而自立,想要得到國内人的公認,石碏替他出主意,叫他朝覲周王。意思便是,得到周王的接受朝覲,便取得合法地位。僖公四年傳述齊桓公伐楚,表面理由,其一,不向周王纳貢;其二,周昭王征伐楚國而溺死於漢水。僖公二十五傳,「狐偃言於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諸侯信之,且大義也。』」對抗周王和擁護周王,同時都有,這種矛盾現象,正表示奴隸制社會正在向封建制過渡中。

在奴隸制社會,天子分封諸侯以土地和奴隸,並且附有寶物,甚至命以治理大綱。這在定公四年傳說得很清楚。在西周彝器銘文中,凡賜予田的,連同種田的奴隸一同賜予。如克鼎「錫女井家■田于■,以(舆也)厥臣妾」。彝銘中單身奴隸稱若干人,或若干夫;有妻室兒女的奴隸稱若干家。如曶鼎「曶則拜稽首,受兹五夫」、「昔饉歲匡衆厥臣廿夫」、「用卽曶田七田人五夫」,都以一人為一夫。矢令簋,「姜賞令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若把某幾塊地方聚居的奴隸賜人,則稱若干品,並說明地名。如周公 ,「錫臣三品,州人、■人、郭人」。而東周彝器却不見此等文字。左傳宣公十五年,「晉侯賞狄臣千室」,變「家」言「室」,這是以落後民族的俘虜為奴隸。至於定公十三年傳,「歸我衛貢五百家」,这五百 家是不是奴隸,尤其是農業奴隸,很難確定,只能存而不論。

在紀述春秋時代的文獻中大量出現的是自耕農,甚至小地主,或者僱農。奴隸也有,但不是從事農業生產的奴隸,而是各種工匠甚至樂師。大夫以上家庭中有服務奴隸,甚至從事戰鬬的奴隸。因為他們不是當時生產的主要力量。所以不能因此斷定春秋是奴隸社會。僖公二十三年傳述晉文公「出於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這野人應是有自由身份的農民。論語微子篇,孔丘使子路同津於長沮、桀溺,這兩人有文化,有自己的人生觀,至少是自耕農。子路所碰到的「丈人」,能留子路住下,並且「殺雞為黍」招待子路晚餐,可能還是小地主。襄公二十七年傳述齊國申鮮虞奔魯,「僕賃於野,以喪莊公」,那所僱的人或是僱農。襄公九年傳楚國子囊說晉國「其庶人力於農穡」,似乎此時在晉國的農業生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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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自由民。襄公二十三年傳趙宣子的斐豹,才是家族中的奴隸。哀公二年傳的「人臣隸圉免」,被免者自是作戰的奴隸兵卒。成公二年傳所述魯賂楚的「執斲、執鍼、織紝皆百人」,這是從事手工業的奴隸。襄公十五年傳所述鄭賂宋的「師筏、師慧」,是奴隸而為樂人者。

魯國雖然於宣公十五年就承認了田土私有制,但仍然不能完全廢棄奴隸制。昭公五年(公元前五三七年)三分公室、四分公室,還未必能完成封建所有制。可能要到哀公十二年(公元前四八三年)「用田賦」才完全解放農業奴隸,這已近春秋末期了。

一個國家刑法公佈與否,和奴隸制、封建制很有關係,而這種鬬争也相當激烈。若農業生產者奴隸多於自由民,奴隸根本没有人生自由可言,他們的主人可以任意處置他們,自然談不上有什麽成文刑法應該公佈。尚書有呂刑,可能是中國最早的成文刑法(昭公七年傳引有周文王之法,不知可信程度如何),却不是為奴隸作的。若農業奴隸少了,自由民多了,那麽,那些從事農業經濟的自由民,不但要求有人身安全,還要求有其他保護規定,不管他們是小地主、自耕農甚至僱農。於是统治者不得不適應社會潮流,公佈刑法。鄭國子產於魯昭公六年(前五三六年)鑄刑書,晉國的所謂賢能之人叔向便给子產一信,表示失望。子產簡單地回信說:「吾以救世也。」這正和王安石答復司馬光的信相類似。到昭公二十九年(前五一三年),晉國趙鞅、荀寅等又鑄刑鼎。這就是表示晉國的農業生產已由奴隸制過渡到封建制了。孔丘是個保守派,發了一通反對的議論,怎麽能阻攔住社會潮流的趨勢?

在奴隸社會,最大奴隸主稱為「天子」,意卽上帝之子。而天象和人事有密切相關。這種天人關係兩種觀點的鬬争,從春秋時代便開始,因為春秋時代是兩種社會制度的過渡。子產是當時進步派的代表,不但是位政治家、外交家,也是一位思想家。昭公十七年和十八年傳,鄭國裨竈請求子產禳火災,子產不肯,鄭國果然大火。裨竈又請求禳火災,說「不用吾言,鄭又將火」鄭國人都請求聽用裨竈之謀,連鄭國人望所歸的子大叔也勸說子產。子產堅持不肯。子產說:「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竈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豈或不信?」子產不禳火災,鄭國也没有再發生火災。子產堅持真理,以一人之力排斥幾乎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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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朝廷的議論。從當時的科學水平看,的確是「天道遠」;就從今天的科學而論,天體距離我們不可想像的遠,而我們固然能够知道天文學、氣象學,但還是子產那個结論:天道和人事,非所及也。這種科學論點,也足以說明自殷商奴隸社會流傳下來的天人觀念還很盛行,就是到了漢代,早已是封建社會了,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漢書五行志引劉向說,還紛纷議論天人關係。春秋繁露玉杯篇說:「春秋之法,以人隨君,以君隨天。」這足以表示奴隸社會的上層意識並没有隨奴隸制的消滅而消滅,奴隸主的尸體還在發臭。然而在封建社會初期,不但有子產,其後更有荀卿。如果不是奴隸制完全為封建制所代替,荀子天論這種唯物主義的文章是不可能產生的。一部戰國策,任何人都不講天人關係,也不迷信鬼神,只談形勢和政治、戰略,更多地談外交政策。足見戰國遊說者的思想,和當時形勢相適應。

左傳雖然講「怪、力、亂、神」,一方面是真實地反映當時社會和一些人的思想情況;另一方面,可能也是作者喜歡這一套。為什麽全書所載卜筮,除偶然幾次外,都是很靈驗的?不能不使人懷疑,左傳作者於其中有些添枝畫葉。但左傳對於各種有關上層建築的鬬争,還是如實地反映出來。譬如僖公十六年傳,宋國有隕石,又六鷁退飛過宋都。宋襄公問周内史叔興「是何祥也」。内史叔興預言靈驗,但他自己認為他的預言是由人事觀察得來,和隕石及六鷁不相干。因之「退而告人曰:『君失問。是陰陽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

在奴隸社會,祭祀是國家一件大事,這固然從殷商和最近發掘的西周初年的龜甲卜辭可以看出。左傳成公十三年傳引劉康公的話說:「國之大事在祀舆戎。」襄公二十六年傳載衞獻公謀回國復位,和甯喜談判,條件是「政由甯氏,祭則寡人」。衞獻公寧肯放棄政權,却不放鬆主祭權。這也是奴隸制社會遺流下來的一種現象。在全部左傳中,講「禮」的次數比講「仁」的次數多得多。甚至因為某一人在行禮儀中有所過失,便斷定他不會得好结果。到春秋末期,奴隸制已近尾聲,孔丘這位哲學家、教育家,雖然在政治上是保守派,但他的某些思想,還是比當時一般人較為進步,反映封建制初期一些觀念。他重「仁」,昭公十二年傳引孔丘的話說:「古也有志,克己復禮,仁也。」而在論語顏淵篇中,「克己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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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仁」,便是孔丘自己的中心觀點。八佾篇,孔丘甚至說:「人而不仁,如禮何?」認為仁是實質,是核心;禮僅僅是條文,是形式。這種概念,也只能在封建制初期才能出現。

總而言之,左傳一書,是今天研究春秋時代一部最重要而必讀的書。它搜集了不少原始史料,雖然不免攙雜着一些迷信和作者個人的增飾,但是,研究任何一部史書,都應該「去粗取精、去偽存真」(毛澤東選集一九六六年直排本二八○頁)。我只是在校勘中對底本略有訂正;在注解中,搜集並且考慮了前人成果,有所取捨,有所增補,或者提不同意見和自己的心得,以供讀者參考而已。

關於左傳的整理工作,周恩來同志曾經關心。周恩來同志的關心给我以莫大力量,使我日夜以赴,現在雲霧已散,日月重輝,我謹把這部稿子作為黨的六十誕辰獻禮,並藉以表示對周恩來同志的懷念和敬意。

同時,沈雁水先生為本書題簽,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何樂士同志曾通看全書,並给我奔走借書;中華書局張忱石同志在工作上也替我借書還書,魏連科同志给我補充了幾條金文材料,還有史樹青、周紹良同志或借或赠我罕見書,都應在這裹表示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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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傳注

隱 公

春秋以魯國舊史為據,故以魯君紀事。自孟子萬章下言有公、侯、伯、子、男五等諸侯爵位,禮記王制、白虎通爵篇相繼言之,然考之兩周彝器銘文,知銘文國君之名稱不但與春秋歧異,卽在彝銘本身,雖同一國名,彼此互殊者仍甚多。楊樹達先生積微居小學述林古爵名無定稱說言之鑿鑿有據。魯有四器稱魯侯,一器稱魯公。尚書費誓為魯侯伯禽誓師之辭,開首卽云「公曰」。考之春秋經,於諸侯之葬皆稱「公」,左傳於諸侯亦嘗稱「公」,則「公」為當時對諸侯之通稱。魯國姬姓,文王子周公旦之後。周公輔佐周王朝,成王封其子於曲阜,定四年倦「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嗥之虚」是也。龔景瀚謂魯都一為曲阜,一為奄城,古奄國都也。二城相距僅三里。曲阜在東而稍北,今山東曲阜縣北三里之古城村。奄城在西而稍南,卽今曲阜縣治。初都曲阜,煬公遷奄;春秋時又遷曲阜,蓋在僖公時。詳澹静齋文鈔魯都考。 一九七七年曾於魯都進行勘探發掘,測得魯都城平面大致呈不規則横長方形,城東西最長處三點七公里,南北最寬處二贴七公里,面積約十平方公里。周圍有城壕,西北兩面城壕利用古洙水河道。今日曲阜縣縣城僅佔魯故城西南角之一小部份。故城城門十一座,東、西、北各三座門,南兩座門。魯宫殿在城中。在東北部城牆下與城内西北、西南部有魯城以前之居民區,或卽商奄遗址。依史記魯世家,伯禽至隱公凡十三君。隱公名息姑,魯世家作「息」,然詩魯颂疏、文十六年左傳疏及释文、穀梁首篇疏證並引魯世家俱作「息姑」,則唐時史記魯世家作「息姑」明甚,且史記十二諸侯年丧亦作「息姑」,年表及魯世家索隱均引世本謂隱公名息姑,則今本魯世家無「姑」字,蓋唐以後史記或本脱「姑」字。隱公為伯禽七世孫,惠公弗皇子,聲子所生,於周平王四十九年卽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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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公元妃孟子。 惠公,史記魯世家謂名弗湟,索隱引世本作「弗皇」,又引年表作「弗

生」,隱公及桓公之父。惠公在位四十六年卒。據文二年傳「凡君卽位,娶元妃以奉粢盛」,宣三年傳「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則元妃為第一次所所娶正夫人。金文亦作「元配」如陳逆簠鉻云「■(擇)氒(厥)吉金,以乍(作)氒元配季姜之祥器」。周代,卽在春秋,女子生三月,命以名,如襄二十六年傳載宋平公嬖妾名棄,昭二十七年傳載齊景公夫人名重,禮記檀弓下載孔丘之母名徵在。至許嫁而笄(參胡培翬儀禮士昏禮正義及禮記内則注疏),則不稱名,惟介绍婚姻時用名,由禮記曲禮上「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知之。其稱謂如「孟子」,孟是排行,卽老大,所謂「孟、仲、叔、季」或作「伯、仲、叔、季」是也;子則母家姓。宋國姓子,則孟子乃宋國女。此及下文「仲子」,皆是以排行冠姓上,亦有變「季」稱「少」者,如少姜。其它則有以本國國名冠姓上者,如齊姜、陳媯;有以丈夫之國冠姓上者,如韓婧、秦姬;有以丈夫之諡冠姓者,如莊姜、宣姜;有以夫家之氏冠母家之姓者,如樂祁;有別為諡冠姓者,如下文聲子及厲媯、戴媯之類。魯自文姜後,夫人多不從夫諡,別為諡以尊夫人。尚有因再嫁而改稱者,如秦穆公以女嫁晉懷公,因謂懷赢;後又改嫁晉文公,乃改稱辰赢。周王之女稱「王姬」。孟子卒,繼室以聲子,左傳凡四用「繼室」,皆作動詞語,續娶之意。昭三年傳載晉平公娶齊之少姜,少姜有寵而死,齊請繼室於晉。少姜非晉平公嫡夫人,而所續娶者反是嫡夫人。魯世家謂聲子為賤妾,或有所據。哀二十四年傳云:「若以妾為夫人,則固無共禮也。」似魯未曾以妾為妻者,則聲子不能視為正室夫人矣。僖公九年穀梁傳及孟子告子下均載葵丘盟約,有云「毋以妾為妻」,是必先有以妾為妻者,然後載於盟約以禁止之。但左傳無此言,或未必可信。生隱公。隱公非太子,十一年傳「公之為公子也」,不言「為太子」,可證。 宋武公生仲子。 宋,國名,子姓,成湯之後裔。及周武王滅紂,封其子武庚。武庚企固恢復殷商王室,與管叔、蔡叔聯络舉兵,而為周公旦所敗,改封紂父帝乙之長子微子啟為宋公。或稱殷,或稱商,皆仍其舊稱。都商丘,今河南商丘市。傳至穆公七年,卽魯隱公元年。昭公得之元年,卽魯哀公二十七年,左傳止于此年。自昭公傳六世, 一百七十年,據史記宋世家及漢書地理志下,為齊、魏、楚三國所滅。但吴師道注戰國策曾疑之,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列國爵姓及存滅表則直云「滅於齊」。依宋世家,微子至武公凡十二君。武公名司空,微仲九世孫。傳世彝器有宋公?鐘。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云:「宋武公十八年生魯桓公母。」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文卽字而先秦書未有言字者。周禮外史、儀禮聘禮皆言名,左傳、論語、中庸並言文。以字為文,始於史記秦始皇瑯邪臺石刻曰「同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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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詳顧炎武日知錄及段玉裁說文解字敍注。手,手掌。論衡雷虚篇、紀妖篇並改作「文在掌」可證。自然篇仍作「手」,則用左傳原文。疑左傳本作「曰魯夫人」,舆於成季「有文在其手曰友」(閔公二年、昭公三十二年傅)、於唐叔「有文在其手曰虞」(昭元年傳)同例。故仲子歸于我。杜注:「婦人謂嫁曰歸。」孔穎達疏云:「石經古文『虞』作「■」,『魯』作『 』,手文容或似之。」據孔說,不以其手掌真有文字為可信,蓋手紋有似「魯夫人」三字或似「虞」字者,當時人或後世人因而附會之。宋仲子之嫁於魯,蓋附會其手紋有似「魯夫人」三字耳。據下傳文,歸于我卽嫁於惠公為嫡妻。而魯世家云:「公賤妾聲子生子息。息長,為娶於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奪而自妻之。」索隱云:「不知太史公何據而為此說,譙周亦深不信。」生桓公而惠公薨,杜注:「言歸魯而生男,惠公不以桓生之年薨。」孔疏申杜注,理由有三。 一謂元年傳云「惠公之薨也,有宋師,大子少」,大子卽桓公,言其少,則非初生之稱。又謂本年冬十月改葬惠公,隱公弗臨,則桓公為喪主。若其年不足二歲,不堪為喪主。且羽父殺隱公,與桓公同謀。若桓年僅十二,未堪定殺君之謀云云。孔疏此說,甚有理。再考之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及宋世家,宋武公生仲子在其十八年,宋武公亦死于此年,此時尚未入春秋,周平王之二十三年,卽公元前七四八年。魯隱公元年為周平王四十九年,此時仲子虚歲已二十七,其出嫁固早于此時,生子亦當早于此時。是以隱公

立而奉之。 杜注:「隱公追成父志,為桓尚少,是以立為大子,帥國人奉之。為經元年春不書卽

位傳。」然據下文傳「公攝位而欲求好於邾」,「公立而求成焉」等句,是隱公行國君之政,而實奉桓公為君,非立之為太子。桓公之被立為太子,惠公未死時已如此,不待隱公再立之。桓公雖非初生嬰兒,其年亦甚幼小,不能為君,故隱公攝政焉耳。孔疏極力申杜,駁鄭衆、賈逵二說。鄭、賈之說亦謂立桓為太子,與杜則同一謬誤。訖隱公之世,不稱卽位,惠公之葬弗臨,于桓公母仲于之死則用夫人之禮;于己母則僅稱「君氏卒」,是不用夫人禮,處處皆足以明之。攝位稱公亦猶周公攝位稱王,固周禮也。此與下傳二元年春王正月不書即位,攝也」為一傳,後人分傳之年,必以「某年」另起,故將此段提前而與下文隔绝。杜注云「為經元年春不書卽位傳」,則所見本已妄為分割矣。左傳中此種例子不少,俞樾左傳古本分年考與楊樹连先生讀左傳、楊向奎論左傳之性質及其與國語之關係,均曾先後指出,本注亦將隨時論證之。

元年,己未,公元前七二二年。周平王四十九年、齊僖公禄父九年、晉鄂侯郄二年、曲沃莊伯鮮十一年、衛桓公完十三年、蔡宣公考父二十八年、鄭莊公寤生二十二年、曹桓公终生三十五年、陳桓公鮑二十三年、杞武公二十九年、宋穆公和七年、秦文公四十四年、楚武王熊通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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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春王正月。 漢書律曆志引南書伊訓有「太甲元年」,則元年之稱,起源甚早。舀鼎(吴

闓生吉金文錄稱曶鼎)銘云「隹(惟)王元年六月既望乙亥,王才(在)周穆王大[室]」,此西周亦以第一年為元年之實證。劉師培春秋左氏傳時月日古例考元年例自注云:「隱公以攝位稱元年者,說詳隋書李德林傳德林復魏收論齊書起元書。又漢書律曆志下引劉歆世經有『周公攝政五年』之文,則攝位得紀年,自係古文說,天子與諸侯一也。」春秋紀月,必於每季之初標出春、夏、秋、冬四時,如「夏四月」、「秋七月」、「冬十月」。雖此季度無事可載,亦書之。考之卜辭、西周及春秋彝器銘文與尚書,書四時者,彝銘無一例。然詩小雅四月「四月维夏,六月徂暑」,「秋日淒淒,百卉具腓」,「冬日烈烈,飄風發發」,豳風七月「春门載陽,有鳴倉庚」,則四時之記,西周早已有之,且以建寅為正,與實際時令相合。春秋之四時,則不合於實際時令。相傳有「三正」,夏以建寅之月(今農曆正月)為正,殷以建丑之月(今農曆十二月)為正,周以建子之月(今農曆十一月)為正,而仍以正月為春,則殷、用之春皆今之冬。漢書五行志亦云:「劉向以為周春,今冬也。」論語衛靈公載孔丘之言,主「行夏之時」。以詩經考之,民間之四時,皆夏時也。以傳文考之,晉即行夏時者。相傳周王朝于每年末頒明年曆書於諸侯,諸侯奉而行之。考之兩周彝銘,四周彝器大抵為王朝卿士所作,記月日多言作(唯)王某月某日,如晉姜鼎銘云「隹王九儿乙亥」,悉用王曆。但東周彝器多為列國諸侯或巨族所製,則有用本國之曆者,如鄀公簋銘云「唯鄀正二月初吉乙丑」標明「鄀正」,以别於「王正」;鄧國器有「鄧八月」、「鄧九月」。鄀、鄧皆小國,俱不奉阅曆,或者以其阈小而不頒曆歟?抑或内行共是歟?魯為周最親近之國,奉周曆唯謹。自隱公訖哀公歷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皆用王正,甚至哀公十二年經僅云「春用田賦」,傳必申明之曰「春王正月用田賦」。然當時修曆者不密,觀測亦難準確,雖曰「建子」,有時實非建子。本年實建丑,以冬至之日在去年十二月十二日癸亥也。大致春秋初期,誤算者多,其後日益密確,誤算者遂渐罕見矣。商鞅量云:「十八年,齊?卿大夫眾來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積十六尊五分尊壹為升。」則秦孝公時紀事亦標四時。陳騂壺銘云「隹王五年奠口螴■立事歲孟冬戊辰」云云,孟冬,則十月也。越王鐘銘云「隹正月孟春吉日丁亥」云云,既言正月,又言孟春。則戰國時器,有不僅言四時,且分孟、仲、季,如吕氏春秋及禮記月令所云矣。董作寅殷曆譜下编卷一云:「殷代之稱正月,始自祖甲,則無可疑。本譜所舉祖甲二年之曆版,首稱『月一正』(後编下一.五),即在改制之初稱正月,並列舉一月之舊名。」愙齋集古錄有叔皮 鼎為「隹一月」。■鼎「正月」作「征月」,極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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