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上半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情况汇报五篇

更新时间:2023-08-22 08:18:02 阅读量: 报告大全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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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某县上半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某县2020年上半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保障情况 (一)完善组织体系。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开展以来,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应省市成立了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工作方案》。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县长牵头协调相关行业部门,紧密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细化工作任务,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有关工作。

(二)严把资金流程。县人社部门强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监督管理,开班前由培训机构提交《职业技能培训开班申请表》、《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名册》、培训课程安排计划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开班,由培训机构先行垫付资金,待培训验收合格后根据合格人数、补贴标准及时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保证鉴定质量。技能培训结束后,组织出勤率达70%以上的学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职业培训合格证,同时将符合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相关科目的鉴定考试,将考试合格人员成绩单和试卷上报市人社鉴定中心,统一发放《职业资格证书》。二是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培训。成立五个稳就业政策指导组,汇同各行业部门深入企业做好政策讲解、业务指导,帮助企业职工自主开展以工代训和线上技能培训或委托线上培训平台开展技能培训。

(四)培训机构设置。xx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共有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和xx县就业服务中心2家公办培训机构。

二、本地开展情况 (一)大力开展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广播电台、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通过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掌握企业需求,帮助企业享受政策,解决困难。利用“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化身企业职工“服务员”,大力支持各类培训机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采用在线问答、热线电话等方式,对线上培训政策进行答疑解惑,全面解读线上培训的最新政。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突出重点群体,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 针对企业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 利待遇。企业职工培训情况纳入守法诚信企业等级评定内容。

针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

针对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开展技能扶贫。采取“岗位+技能+贫困劳动力”模式,开展适合市场需求的技能培训。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

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

调动培训主体积极性,扩大培训供给能力 发挥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鼓励企业与各级地方工会组织合作,利用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场所设施,开展订单式、定向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设立高 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

发挥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基础作用。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按30%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

发挥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要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不断培育壮大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支持各地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师资建设,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规范管 理,提高教材质量。建立全市统一的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实施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实现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信息联通共享,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

一是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过报纸、专栏、微信公众号、“掌上就业”APP和基层人社平台多方位宣传《宿迁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高技能人才政策和《泗阳县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组织人员走小区、进企业发放宣传单、册等4000余份。

二是注重调研摸清企业真需求。先期选定县域内捷锋帽业、千仞岗、恒天化纤、荣马新能源、苏丝集团等近20个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深入调查技能人才现状,了解企业培训需求,牵线搭桥对接培训学校,让有条件的民办培训机构走进来,促进“校企合作”,为实施培训奠定人力支撑。

三是召开会议助力企业知流程。人社部门与企业代表和培训机构就培训政策、培训材料收集、培训办理、台账整理、资金申请等进行交流商谈,对培训流程和补贴政策进行“清单式” 告知,因地因企因人分类帮扶,提高政策落实效率及精准性。

四是分类施策推进工作出成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分期次、分类别参加岗前、安全技能、转岗转业等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对贫困劳动力进行技能扶贫培训时按规定落实补助政策。同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针对就业重点群体持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劳动预备培训、农民工“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家政专项、残疾人就业援助行动等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五是严格监管规范资金保实效。为切实提高企业培训的真实性、实效性,保证培训资金使用规范,企业需准备培训基础台账和申请补贴相关材料两份资料台账,并制作目录清单下发至个培训企业及受企业委托第三方,基本做到政策知晓、流程熟悉、要求明确,为组织员工培训奠定基础。

第二篇: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汇报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培养高质量技能型技校毕业生。不断提高我校职业技术人才培养的水平,出色完成总校下达给我校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我们积极开展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强调职业技能的重要性。在具体实施中,精心组织理论教学和实操训练,使学生真正掌握过硬的职业技能。学校教务科、招毕办相互配合,运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引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目前开展职业培训不仅有在校技校生还有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现将2010年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建设

1、组建职业技能培训班子、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为培训及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及制度保障

学校招毕办和教务科联合成立了强有力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试管理的领导班子,由主管招生分配的副校长和主管教学的副校长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及管理工作。由招毕办负责招生分配、上报注册及鉴定考试的申报工作。教务科负责职业技能的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的管理考核工作。整个职业技能培训、考核机构,管理人员齐备,培训考核及管理工作开展有序。

2、师资队伍建设:

为保证培训师资,学校配备了专兼职培训教师41人,其中双师型教师33人(含外聘教师)。为提高师资水评,学校还选送了1人到劳动部进行专业师资培训;1人参加劳动厅组织,劳动部专门派专家组进行的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考试命题的培训班学习;学校也专门外请专业教师,对我校机械类专业教师进行了为期半月的车工技能培训;同时,为提高专业教师的授课能力,特安排计算机专业教师,利用课

余时间,对全体教师进行了课件制作基本操作及技巧的培训,时间长达一学期,为学校培训工作提供了雄厚的师资力量。

3、强化培训基础设施建设,为培训工作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硬件设施和充足的培训场地。

(1)办公设施配备齐全:学校为每一个办公配置了电脑,便于教师制作课件及新知识的吸收。还配置了笔记本电脑4台、投影仪2台套,购置了齐备的教学用具,保证了办公及教学所需。

(2)对几个实训车间的设备进行了维修改造,新添制更换了损坏的桌凳,保证每一个学生实训中的规范岗位。

(3)对计算机培训教室进行了调整,从一楼搬到了二楼,重新全面维护、修善原有培训电脑,保证了可同时容纳130人的计算机培训教室。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

(4)在教学楼六楼,设立了一个大型形体训练室1个,保证了旅游等相关专业学生形体训练的场地要求,同时,也为其他专业学生素质的培养开辟了训练场所。

(5)目前,我们有钳工实训工位70个;电子实训工位70个;电工实训技术等级专用考核工位40个;普通车床6台,数控车床2台,仿真教学专用电脑工位50坐;计算机培训电脑140台;另外我们还和小天鹅、轻工机械厂、巨鲸、美的空调等公司签订了学生技能培训基地的合同,为学生技能培训开阔了更好更宽的训练基地,为学生技能培训创造了很好的实训条件,确保学生职业技能教学的高质量。

二、教学实施中的规范化管理

1、制定了一系列的教学管理制定,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特别是按照总校制定的《教学事故定级和处理办法》对老师们进行考核,保证教学次序的规范,以及教学任务的完成。

2、按照职业技能专业的要求,根据国家大纲的安排,制定一套完整合理的教学计划,并严格按制定的计划去完成。

3、使用规范教材,保证与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要求同步,为此,我们98%的教材,都是使用劳动部规定的教材,还获得省厅“规范教材使用先进单位”的称号。

4、要求老师在理论或者实习教学中使用多媒体教学,使得专业课教学更加形象生动,通俗易懂,为学生的技能学习提供了更方便的学习。

5、多方面组织学生进行技能竞赛,通过技能比武,使学生看到目标也找到差距,因此会更加努力。我们经常组织学生进行计算机、钳工、电工等技能的竞赛,并将优秀的学生推荐参加荆州市举办的技能竞赛,从参赛情况来看,我们都获得了很好的名次。

三、职业鉴定申报、考试的严格管理

1、学校建立了完善的招生就业保障体系,在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和考试中也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2、去年申报人数 参考人数 参考率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率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各方努力配合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概括如下:

1、招生工作是今后培训最困难的工作:生源竞争越来越厉害,为此,学生素质和文化基础学习习惯越来越差。这给职业技能教学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学校经费十分有限,培训只能按有限的资金安排,很难保证职业技能实训按标准完成,特别是专业性强,技能高的专业,其设备,耗材、场地等,都需要大量资金。而这部分专业大多是人力资源紧缺的行业,例如数控加工技术和电工电子技术等。

3、随着时间的延续,对于我们这样的老学校,由于历史的原因,教师人口老化,知识老化,青黄不接的现象更是相当突出。对于专业技术教师,特别是双师型教师,更是缺乏。

五、今后的工作目标

1、完成总校下达的培训总人数计划,认真进一步做好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2、加强实训设施的添置,进一步完善实训手段。

3、学习吸收兄弟单位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中的好经验好方法。

4、重新规化和调整学校职业技能培训的计划,严格按照新的职业技能等级要求去组织教学。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到达到新的职业技能考试的技能水平,培养出合格的技术工人。

第三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工作情况汇报

巴楚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工作情况汇报

2012年9月开始,根据《关于巴楚县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机构的批复》(喀机编办字[2011]58号),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巴楚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巴楚县职业高中、巴楚县技工学校、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巴楚分校、巴楚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培训中心等五所学校进行了整合,成立巴楚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隶属巴楚县人民政府管理。整合新建的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是由上海对口援建的“交钥匙工程”,总投资11368万元(其中,上海援建资金8248万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拨资金3120万元),基地总面积67亩,建筑面积32429平方米,建有综合教学楼1栋(6层),建筑面积9982平方米;学员宿舍楼2栋(5层),建筑面积11622平方米,可满足1200人的住宿;食堂1栋(2层,局部3层浴室),建筑面积3310平方米;实训车间2座,建筑面积7173平方米。建有400米标准塑胶跑道及标准足球场、5个篮球场。目前,有校领导3名,教职工72名。

第四篇: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汇报

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汇报

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汇报 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上半年,我县以新型农民教育工程为载体,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实现农村适龄富余劳动力充分转移为主线,以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6月份,全县共举办服装缝纫、数控机床、电焊工、电脑、电子电工等各类技能培训班130期,培训农村劳动力645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其中持农民培训券参加培训人数3200人,培训合格率95%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85%以上。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成

立了县委、县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县劳动保障、扶贫、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专设办公室,对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务输出和就地转移实行统一规划、扎口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小组,并依据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办公室,形成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年初,县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扶贫、农业、农工办等部门将培训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相关培训机构,实现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有计划地开展转移培训工作。

2、发展培训载体,夯实基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500万农民大转移”和“百万农民大培训”的目标,大力发展培训载体,建立健全转移培训体系。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已发展到32家,年培训能力达到万人,

其中有17家培训机构被认定为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初步形成了以县级培训机构为龙头,乡镇培训机构为主体,民办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培训网络,有力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结合本地特色,创新转移培训模式。积极创造学校与学校、学校与企业、学校与中介机构联合协作的转移培训新模式,大力推行转移培训、职业介绍和跟踪服务“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新机制,努力打造培训专业、培训学校和外出劳务新品牌。有效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并将转移培训的重点逐步下移到乡镇、村,培训机构按照“统一执行转移培训政策、统一建立学员管理档案、统一教学计划、统一考核发证”的要求,在乡镇、村设立培训点,就近就地组织农民参加技能培训,既方便了农民,降低农民的培训成本,又扩大了培训生源。

4、强化就业服务,开展培训就业对接。认真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

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抓好县级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利用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镇镇通”工程信息网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信息服务。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南北挂钩、对口交流的工作部署,定期举办劳务输出专场招聘活动,为经过转移培训的学员牵线搭桥,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5、加强培训监管,提高转移培训效果。全面推行培训券制度,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实行减免费培训。县劳动保障、扶贫、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并建立培训前备案制度、培训中核查制度、培训后验收制度和培训补助申报制度等四项转移培训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行为,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认真做好培训券发放工作,根据不同培训工种,对参

培学员发放不同面额的培训券。补贴标准为一般工种每人200-300元,技术含量高的培训工种每人400-500元。为防止培训券流失,采取到培训班现场发放的办法,确保培训券发放到确实参加培训和最需要补贴的农民手中,并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和未能升学的应属初、高中毕业生优先发放。严格执行省文件规定,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整的培训券发放、管理、审核和兑现工作程序,确实提高培训券的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1、定点培训机构少。我县农村劳动力有培训愿望的有1万余人,而经认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难以完成培训任务。乡镇无一个定点培训机构,农民无法就近就地参加培训。

2、高技能工种培训费补助标准偏低。贫困农民难以参加技术含量高的工种培训。

3、部分农民对参加技术培训积极性不高。原因是用人单位对就业准入制度执

行不到位,农民个人存在急于就业取得收入的想法,不愿花过多时间参加培训。

4、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不到位。乡镇劳动保障所为自收自支事业性质,人员工资、工作经费没有保障,人员兼职,基础设施落后,大多数劳动保障所没有临街工作场所,和省市创建星级劳动保障所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农村劳务输出的统计、调研和宣传发动工作缺乏有效载体,严重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输出工作的开展。

5、经费困难。我县为省级贫困县,财政十分困难,由于县乡财政困难,劳务输出和技能培训的政策性补贴难以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难以落实,影响劳务输出和培训规模的扩大。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农民自觉参加技能培训,认识到技能培训对提高就业竞争、就业能力,实现长远更大利益作用,提高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2、促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发展。按照方便农民培训原则,合理增加定点培训机构数量,并督促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扩大培训规模,增加培训工种。

3、进一步完善培训券制度。加强与扶贫办、阳光办、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培训券发放、管理、审核与兑付等项工作,提高培训券的使用效益。

4、切实抓好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以镇镇通工程为依托,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管理信息化步伐,年内努力实现乡镇和市县之间网络互通、资源共享。

5、加大政府培训经费投入力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安排县级配套培训经费,使培训农民受益,主动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6、鼓励发展民办培训机构。督促各类培训机构努力加大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交培训质量,提升培训层次,扩大培训规模,努力打造就有特色的劳

务品牌。

第五篇: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政办发〔2019〕71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政办发〔2019〕114 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我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等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落实“工业立县、产业强县”发展战略持续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2019—2021 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3.5 万人次以上,其中 2019 年培训 5000 人次以上,2020 年培训 1.35 万人次以上,2021 年培训 1.65 万人次以上。

(三)培训对象。本轮职业技能培训主要针对以下群体:

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等就业重点群体;经济薄弱村的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和创业致富带头人;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的直系亲属;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计划

1.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围绕我县规模以上制造、服务贸易、新兴主导产业等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在岗培训等,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开展境外、省外、县外培训。计划三年开展职工培训 8600 人次以上。其中,县经发局牵头组织职工培训 6500 人次以上,县财政局(国资办)牵头组织国有企业职工培训 200 人次以上,县总工会牵头组织工会职工培训 1400 人次以上,县工商联牵头组织职工培训 500 人次以上。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三年培训 200 名新型(现代)学徒。(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国资办)、总工会、商务局、工商联、人社局、科技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2.实施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计划。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农民工“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城市下岗失业职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保安员培训、家政专项培训、“求学圆梦行动”、残疾人就业援助行动、劳动预备培训等培训计划。开展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三年完成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 1.15 万人次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 1000 人次以上、退役军人就业技能培训 300 人次以上、保安员技能培训 1800人次以上、家政专项培训 700 人次以上、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 200 人次以上。(责任单位:人社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局、妇联、残联、各镇(街道)、开发区)

3.实施贫困劳动力技能提升计划。深入推进技能脱贫行动,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三年培训 1000人次以上。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教育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4.实施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计划。将化工、矿山、电力、金属冶炼、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环境保护、建筑、交通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纳入补贴培训范围,严格执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三年考试考核 4500 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应急管理

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经发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5.实施高素质农民技能提升计划。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新型农民培育基地、农业农村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高水平农科教示范基地。依托涉农院校、科研单位、农技推广机构等,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三年培训 2700 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教育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6.实施创业培训计划。对具备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应往届高中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开展创业培训,三年培训 2500 人次以上。加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责任单位:人社局、教育局、商务局、财政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7.实施技能人才竞赛成长计划。组织参加“职工技能大比武”和“彭城工匠”职业技能大赛系列活动,以技能竞赛为抓手,培育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着力推动各行业(企业)开展技术练兵,积极引导广大职工钻研业务、提升技能。(责任单位:人社局、总工会、各镇(街道)、开发区)

(二)激发培训主体活力

1.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并将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范围。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

学工厂等,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可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可依托 1—2 家龙头企业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责任单位:人社局、教育局、经发局、交通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总工会、供电公司、财政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2.发挥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作用。培育发展壮大一批社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机构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

3.创新培训内容。将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健康卫生等内容贯穿于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坚持需求导向,大力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等就业技能培训,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等创业指导培训,循环农业、旅游产业、智慧农业、智慧城市建设等新产业培训,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责任单位:人社局、经发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公共数据中心、各镇(街道)、开发区)

4.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推进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建立劳动就业训练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师资全员培训制度。完善培训统计工作,实施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支持企业、培训机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责任单位: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三)健全培训补贴政策

1.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特困职工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和乡土人才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以及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的直系亲属参加培训的,享受同样补贴政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基地、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职工家庭中的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 500 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

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 6 个月。(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总工会、经发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扶贫办、各镇(街道)、开发区)

2.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县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按照“谁出资、补贴谁,先垫付、后补贴”的原则,对个人出资的直补个人,对企业或培训机构垫资的直补企业或培训机构,对自主实施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直补企业。对使用技能提升专项资金的实行“获证后补”,按规定落实补贴。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 3 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对企业开展培训或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 50%的培训补贴资金。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开展的培训,原来有补贴标准的,按原有补贴标准执行;原来没有补贴标准的,按照每人每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 40 学时或不低于 80 学时两个档次,分别给予每人每次 500 元或 1000 元补贴。对培训职业(工种)属于我县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在对应等级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 30%。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按每人不超过 10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

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各镇(街道)、开发区)

3.加大资金多元投入。2019—2021 年,从我县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 2609 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优化整合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不断增强培训实效。企业应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确保 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责任单位:财政局、经发局、人社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4.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每年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管理,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挪用、占用、截留培训资金或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要求,突出正向激励,保护培训工作中干事担当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职责落实。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

行动有效开展。人社、教育、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培训职责,工会、妇联、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培训工作,经发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财政部门要确保技能提升、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审计部门要结合审计项目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其他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好本系统、本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做好培训组织和资金审核工作。(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和典型事迹宣传,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o9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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