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作业《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更新时间:2024-02-02 17:0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

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工商行政执法专题”课程组

2010年5月 兰州

共 16 页 第 1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中 央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法学专业(行政执法方向<开放本科>)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作业1

(完成第一章、第二章学习后进行)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 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执行法律法规的活动。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外部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决定、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合同等。

2.工商行政执法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法采取直接影响工商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以及对工商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目的在于通过行政执法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公共服务、维持社会秩序。

3.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4.工商行政执法主体是行政执法主体中的一部分,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享有国家工商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工商行政执法职权、组织实施工商行政执法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工商行政组织。

5.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依法代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工商行政执法职权、履行工商行政执法职责、实施工商行政执法的人员。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B 2.C 3.D 4.A 5.B 6.A 7.C 8.D 9.A 10.B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ACD 2.ABCD 3.BCD 4.A B 5.BC 6.AC 7.ABC 8.A BCD 9.A BD 10.BC D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工商行政执法的范围。

答:工商行政执法范围具体可以归纳为:

一是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登记(含开业、变更、注销登记)注册。包括各类企业的登记;对广告经营资格进行审批,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 对各类经纪人的经纪资格进行认定;对商标印制单位印制资格进行认定;对企业动产抵押物进行登记。

二是查处违反市场准入及工商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包括各类企业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广告经营者、户外广告发布者未经审批或未经登记擅自从事广告经营的行为;经纪人未取得经纪资格证书擅自从事经纪活动的行为;擅自从事商标印制的行为。 三是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包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 、盗版复制、假冒产地、厂名、厂址、假冒认证标志、过期失效变质掺假、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商品的行为;利用标识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是查处不正当竞争、 侵犯消费者权益、传销行为;违反国家粮食管理行为;广告违法

共 16 页 第 2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行为;有关专营产品(商品)违法经营行为 。

2.工商行政执法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方法。

答:由于工商行政行为的多样性,使得信赖保护原则在工商行政执法中的适用必然表现为不同的形态。

一是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相互信任和忠诚,本着诚实信用的精神,以诚实信用的方法作出工商行政执法行为。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行为时不得进行欺诈、威胁、逼迫,不得以虚假的表示误导相对人。如果不是可归责于相对人明知或应知的情形,行政主体在作出上述行为后,造成相对人损害的,相对人就可以信赖保护原则而要求行政主体给以利益保护。

二是对违法的不利具体行政行为(或称负担行政行为),有权机关可随时依法撤销。基于信赖保护原则,对违法的不利具体行政行为撤销是原则,不撤销是例外。这里的例外情形主要是不撤销该行为的私人信赖利益明显大于公共利益。

三是对合法的不利行政行为,基于信赖保护原则,在下列情况下则不得废止:如果行政机关在废止该行政行为后又有义务作出内容相同的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曾对第三人承诺不废止该行政行为的;按法律、一般法律原则、行政先例或行政行为的特征等要求,不得废止的。对合法的授益行政行为,除非法律上有特别规定,原则上不得废止。

信赖保护原则的运用给工商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提出了要求,不得随意做出、不能任意变更,否则就有可能承担损害公民信赖利益而产生的责任。

3.工商行政执法人员与工商行政执法职务关系。

答:(1)工商行政执法职务关系,是指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基于一定的工商行政执法职务而在任职期间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作为工商行政执法主体,其执法活动是由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的。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是依法代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工商行政执法权力的,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成行政职务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所实施的工商行政执法职务行为的一切后果归属于其所代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公务员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法代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工商行政执法权力,认真履行工商行政执法的职责和义务。 五、案例分析题(10分)

答:(1)定性:本案中的《甲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和《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规定。

(2)本案的焦点:本案涉及到《反不正当竞争法》本身没有规定经营者以合同、协议、倡议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划分市场、限定交易对象、限定商品数量等限制或妨碍公平竞争的联合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但甲省的地方性法规在其《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中认定这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规定是否可以?

(3)分析依据:分析这一问题就涉及到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优先原则是指所有行政活动,包括行政立法、行政行为均不得与法律相违背,法律具有效力上的优先性。它强调即使某个行政行为已经有了行政法规的依据,但如果行政法规本身违反法律,该行政行为也属违法。法律保留原则是指行政活动必须获得法律的授权,没有法律的授权进行的行政活动即属违法。这一原则强调即使没有明显违反法律,但只要法律没有规定,即属违法。

共 16 页 第 3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4)结论:本案中甲省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规定的行为。从《立法法》的角度分析,地方性法规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行政处罚具有设定权,因此《甲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将《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定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纳入其调整范围,并不违反《立法法》相关规定,就法律保留原则的设定权来说,《甲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没有问题。但如果从法律保留原则的实施权方面来说,《甲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该款规定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本身并没有将经营者联合起来划分市场、限定交易对象、限定商品数量的行为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地方性法规的《甲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将一个法律没有纳入不正当竞争范畴的行为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显然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确立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范围内加以规定的要求,因此从《行政处罚法》这个角度上,该地方性法规违反了法律优先原则。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个角度讲,由于没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授权,《甲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作业2

(完成第三章、第四章学习后进行)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5分)

1.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2.工商行政许可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照等形式,依法作出准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 3.工商行政检查调查,是指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权力,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强制性地管理,监督检查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的行政执法活动。

4.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许可权,对行政相对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行政决定,并进行事后监督的行政执法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5.工商行政许可的基本程序,是指实施工商行政许可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它是影响行政效率和申请人的一个重要因素,也直接影响相对人权益的得失。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分) 1.B 2.A 3.B 4.D 5.C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ABCD 2.BCD 3.A BD 4.A CD 5.ABCD 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工商行政许可的特征。 答:工商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

(1)工商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工商行政许可是在特定的行政相对人符合相关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所设定的禁止内容的解除,允许其

共 16 页 第 4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从事某项特殊的活动,使其享有特定权利和资格。

(2)工商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必须以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为前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审查申请人的请求,并确定其具备了相应的条件后,才能授予许可。

(3)工商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工商行政许可行为必须有特定的形式要件,这种特定的形式要件主要是许可证、执照等,如广告许可、营业执照的批准。

(4)工商行政许可的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界限。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行政许可的范围。

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行政许可的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市场主体申请准入、申请退出的行政许可。这主要包括: 第一,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的行政许可。

第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第三,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第四,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营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第五,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第六,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第七,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第八,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歇业登记的行政许可。 第九,企业年度检验的行政许可。

(2)申请广告经营的行政许可。申请广告经营的行政许可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店堂广告的行政许可。 第二,房地产广告发布的行政许可。 第三,广告显示屏的行政许可。 第四,户外广告的行政许可。 第五,化妆品广告的行政许可。 第六,酒类广告的行政许可。 第七,临时性广告的行政许可。 第八,食品广告发布的行政许可。 第九,印刷品广告的行政许可。 第十,医疗广告的行政许可。 第十一,烟草广告的行政许可。

(3)其他方面申请的行政许可。主要有以下几点规定: 第一,经纪人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 第二,申请开办商品展销会的行政许可。 第三,开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行政许可。 3.工商行政许可权的实施机关。

答:在我国,行使工商行政许可权的实施机关是:(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省辖市、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都是法人行政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后,地(市)和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为直属于省工商局的法人行政机关,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成

共 16 页 第 5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管理的分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实施工商行政许可权力,履行行政许可的职能。(2)经法律、法规授权而具有工商行政许可主体资格的行政机构。主要有二类: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如工商行政管理所。二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内设机构,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设的商标局依商标法授权取得了以自己名义对外实施商标行政许可的权力。

4.工商行政检查调查的内容。

答:工商行政检查调查所实施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生产经营实行监督。各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按照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生产经营范围进行,不得擅自变动。二是对市场监督。通过监督,保护合理竞争,消除竞争中可能出现的某些消极现象和违法行为。具体来说,工商行政机关检查调查的主要任务是:

(1)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检查调查; (2)对市场的检查调查; (3)对合同的管理 (4)对经济的检查 (5)对商标注册的管理 (6)广告管理

5.工商行政检查调查的步骤。

答:一般认为,工商行政执法检查调查可以分解为七个主要步骤:常规检查了解情况→线索整理→方案拟定→调查取证→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定性处罚。现具体分述如下:

(1)常规检查了解情况

对经营者的市场准入、经营行为以及退出市场每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是工商行政机关每天都要履行的职责。从检查的方式和起因看大体有五种情形:一是对市场主体、市场行为的例行普遍检查;二是专项整治的检查;三是怀疑检查,即执法人员对某一事物有怀疑而进行检查;四是有因检查,即根据举报对特定相对人的检查;五是既有例行检查、抽查,又有突击检查,还有反复多次检查等。

(2)线索整理

线索整理就是通过对收集、反馈来的各种信息进行统一分析、梳理从而排查出违法嫌疑的活动。其目的在于锁定嫌疑对象和违法行为类型,从而启动办案工作。

线索来源的途径主要有:一是执法人员主动发现。二是从由消费者检举、申诉中发现。三是从有关部门转来。四是上级交办。五是当事人投案,自述。

各办案单位所掌握的线索,应由专人集中登记管理,根据轻、重、缓、急应于当时、当日或次日交办案单位负责人直接初审,其中重大线索应及时向局领导报告。线索管理要求做好线索初查及案前调查。

(3)方案拟定。在排查出违法嫌疑后,执法人员要根据违法嫌疑人的特点和违法行为特征,确定调查取证的方向和操作方法,这就是方案拟定。方案拟定的任务是寻找突破口,选准切入点,是从现场检查入手,还是先从外围取证开始,执法人员必须有一个整体的思路和详细的计划。

(4)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办案的核心步骤,它包括发现证据和固定提取证据两个部分。工商部门的案件调查指的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据工商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等要求,采取法律授予的手段、措施对管辖的经济违法行为搜集证据,证明当事人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而进行的一项专门性执法工作。

共 16 页 第 6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5)证据审查。审查判断证据,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办案人员,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鉴别真伪,确定其与案件事实的联系状况,进而根据全案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结论的活动。证据审查就是对证据的来源、内容、形式及其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和鉴别的活动,目的在于确定证据的资格(证据力)、真实性和证明效力。

(6)事实认定。从总体上讲,事实认定应做到主体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具体而言,就是既要查清案件的主体事实、行为事实和结果事实,又要掌握违法行为发生的动态过程。案件进入办案调查的证明阶段后,需要调查什么、证明哪些内容,是办案工作中首先需要从总体上搞清楚,同时针对个案的具体情况仔细研究的问题。

(7)定性处罚。定性处罚就是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已认定的违法行为作出性质判断和处罚的过程,具体包含两项内容,即性质认定和给予处罚。定性处罚涉及法律适用的问题,执法人员因此必须具备相当的法理知识,才能做到认定科学、适法准确。

以上步骤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有的线索只有经初查才能整理出头绪;对于一些突发性或遭遇性案件,无需线索整理也来不及制定方案,便应依法直接开展检查、调查;再如对已拟定的调查方案还需要根据案情不断作出调整。此外,在办案过程中,还要不时地对案情和证据进行分析、判断,特别在证据审查之后,更需要进行综合分析。 五、案例分析题(10分)

答:(1)定性:县工商局不予登记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

(2)本案的焦点:本案涉及工商行政许可中的企业登记许可问题。甲某申请设立的“湘菜餐馆”位于居民楼内,对楼内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居住安全及环保势必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会引起相邻关系矛盾,是否具备必要的经营条件成为关键问题,县工商局以此为由对甲某的“湘菜餐馆”不予登记是否合法?

(3)分析依据:企业登记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许可事项,是登记式许可的种类。我国对各种企业均采取法定登记的原则,任何性质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只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能从事工商经营活动。

(4)结论:本案中,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负责该县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具有工商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县工商局在收到甲某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后,于次日作出企业驳回通知,并说明了具体理由,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对于程序的规定,执法程序合法。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了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甲某申请设立的“湘菜餐馆”位于居民楼内,不具备必要的经营条件,县工商局以此为由对甲某的“湘菜餐馆”不予登记是合法的。 六、文书练习写作(10分)

答:现场检查笔录的主要内容:

检查情况:8月28日下午,市工商局经检处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会同成都市兽医卫生监督检查所,对地处丰收乡双林村四组的金城肉联厂进行检查(出示检查证)。

现场发现:

1.在该厂大门左侧内3间近200平方米的杀猪房内,有7头未剥皮的生猪在地上,腹部肿大,旁边有4根连接自来水龙头的近10米长的腹管正在流水。

2.有4头已剥皮剖腹的生猪躺在案板上,肉显苍白,内有大量积水。

3.杀猪房的肉架上用铁钩悬挂有67片猪肉,正在滴水,且有大面积的淤血斑,地上淌

共 16 页 第 7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着大面积血水。

4.猪圈内有37头活猪待杀。

5.检查人员从该厂冻库内任意提取部分分割猪肉,发现4号冻猪后腿肌肉塑料包装内,有大量显而易见的块状血冰,冻猪大排塑料包装内有印有“CHINAINSPTECEDNANKING”的标识,并在其保管室内发现大量上述标识,另发现印有“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字样的外包装箱。

6.经现场查实,现库存5308件(132225公斤)冻肉。在检查过程中,该厂负责人陈某承认厂内的冻猪肉及现场发现的宰杀猪肉均注过水(除有约60余吨购入的干猪肉外)。

检查人员现场抽样并查封了该厂猪肉。 该笔录由该厂负责人签注“属实”并签名。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作业3

(完成第五章、第六章学习后进行)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 工商行政处罚是指工商行政机关对违反工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

2.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3.工商行政强制是工商行政机关为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以及实现行政目的依法强行处置特定行政相对人的财产、人身的活动。即工商行政机关为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处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4.工商行政强制措施,指工商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和实施工商行政管理秩序,预防与制止社会危害事件与违法行为的发生与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针对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行为及财产进行约束与处置的限权性强制行为。

5.工商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工商行政机关对拒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义务的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方式,以迫使该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的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A 2.B 3.D 4.B 5.D 6.D 7. C 8.C 9.D 10.C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ABCD 2.ACD 3.ABC 4.ABCD 5.BCD 6.CD 7.ABCD 8.CD 9.AC 10.AD 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工商处罚法定原则的含义和基本要求。

答:处罚法定原则,是指行政处罚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它是行政活动合法性要求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体现。处罚法定原则包括三个基本要求:

(1)处罚依据必须法定。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在确定相对人是否构成违反行政法规范的

共 16 页 第 8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行为,决定是否给予处罚,给予何种处罚时,必须要有法定的依据,而且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规范本身应合法。违背法定设定权的法律规范,不能作为实施处罚的依据。

(2)实施处罚的主体必须法定。享有处罚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只能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实施处罚,不得超越权限,否则处罚行为无效。

(3)处罚程序必须法定。作出处罚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做到程序完备、合法。因而“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解。

答: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论是同一个行政机关还是几个机关都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里的一事,指的是同一违法行为,即符合同一行政违法构成要件的行为。

这一原则的适用对象仅限于两次以上罚款。即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

在适用这个原则时要注意:

(1)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者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同一个法律规范给予两次罚款;一个处罚主体或者多个处罚主体也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同一种类的处罚。

(2)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一个法律规范,该法律规定实施处罚机关可以并处两种处罚,如可以没收并处罚款、罚款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等,这种并处不违背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3)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不同的法律规范,各有权处罚机关可同时给予不同种类的处罚。这种处罚也不违背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如某商店卖假酒,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罚8000元,几天之后工商局检查,发现商店仍然在卖假酒,工商局进行了没收假酒和营业执照的处罚。

(4)行为人有数个违法行为,但这些行为之间具有手段与目的或原因与结果的关系,而且行为人只追求一个违法意图,那么直接实施违法目的是主行为,为实现这一目的的创造条件或进行辅助的是从行为,这就是牵连违法行为,对于这种牵连违法行为,在处罚时以一事处理,就是从一重事处罚,即根据相对人违法情节,选择处罚较重的那部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罚,并在该处罚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3.工商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

答: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的规定:凡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营业、责令停止广告业务等;

(2)吊销、收缴或者扣缴营业执照、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撤销商标注册、撤销特殊标志登记等;

(3)对公民处以三千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

(4)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达到第(三)项所列数额的行政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所列罚没数额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4.工商行政强制设定的法律规定。

答:(1)工商行政强制由法律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共 16 页 第 9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对涉嫌违法的场所、设施和财物的查封或者对涉嫌违法的财物的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及除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对存款、汇款、有价证券等的冻结、强行进入住宅以外的其他工商行政强制措施。

(3)不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对涉嫌违法的场所、设施和财物的查封或者涉嫌违法的财物的扣押的工商行政强制措施。

(4)法律已经设定行政强制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以及方式的范围作出扩大规定。已经制定了法律,但法律中没有设定行政强制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增设行政强制。

(5)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任何行政强制措施。

(6)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违反权限设定的行政强制无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撤销。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强制无效,由国务院予以撤销。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强制无效,由国务院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撤销。

5.工商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

答:(1)工商行政强制执行主体是工商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主体在我国有两种形式,即行政机关自力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商行政强制执行是工商行政机关自力执行的行为。

(2)工商行政强制执行是以已生效的工商行政管理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或法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3)工商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行政相对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工商行政管理秩序的实现。

(4)在执行条件上,工商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或法定的义务为前提。 五、案例分析题(10分)

答:(1)首先确定被告行为的性质。被告扣押原告药品的行为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两种。行政强制执行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采取强制手段,强迫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维护和实施行政管理秩序,预防与制止社会危害事件与违法行为的发生于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针对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行为及财产进行约束与处置的限权性强制行为。本案中被告扣押原告药品的行为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其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假冒制剂的出现,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从而针对原告采取了扣押的强制性措施,该措施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限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法院可以受理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强制措施不服的行政诉讼,因此原告的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确定被告的行为是否超越职权。被告的行为超越职权。行政强制法定原则要求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享有采取限制强制措施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否则就是超越职权的行为。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及其他相关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药政机构主管所辖行政区德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本案中对原告制剂的管理,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而工商局对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范围为“城乡贸易市场”和广告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因此本案中被告扣押原告的药品的行为属于事项上的越权,违反了行政强制法定原则。

共 16 页 第 10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3)确定被告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定程序。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依法需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或者扣留、封存当事人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扣押、封存的财务,必须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关系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封存措施,发给当事人启封、解除扣留通知书。而被告在扣押原告药品后,一直未作任何处理,违反了法定程序。 六、文书练习写作(10分)

×× 工商行政管理局唐河分局

当场处罚决定书

编号:×工商××字〔2008〕45号 当事人:

(单位)名称: 唐河县河道管理所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

住所(住址): ××市×区×路31号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执法人员:钱×× 、孙××

经查,你(单位)未经登记,擅自于××××年×月×日从事房屋租赁经营,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本施行细则所规定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行为,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营业;2.罚款 8000元。

罚款按下列第 2 项规定方式缴纳:1.当场缴纳;2.自即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罚款代收机构。(代收机构名称: 地址: 。)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六十 日内向×× 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 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唐河分局(印章)

二00八 年 四 月 八 日

本处罚决定作出前已依法告知你(单位)办案人员的身份,出示了执法证件,并告知你(单位)作出本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赵 ××2008 年 4 月 8日 唐河县河道管理所 (印章) 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钱××2008 年 4 月 8日

钱××2008 年 4 月 8日

共 16 页 第 11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作业4

(完成第七章学习后进行)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 工商行政复议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商行政主体在行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工商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核,工商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2.工商行政复议和解指的是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被申请人出于自愿,就自由裁量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互谅互让、达成一致,从而解决行政争议并终结行政程序的活动。 3.工商行政复议调解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当事人在行政复议机关办案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依法就有关行政争议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合意、解决行政争议所进行的活动。 4.工商行政复议终止是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后,出现了使复议不可能进行或进行下去已无必要的情形,由复议机关决定结束对案件审理的制度。

5.一级复议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原则。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A 2.B 3.D 4.A 5.B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ABC 2.ABCD 3.BC 4.CD 5.ABCD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工商行政复议的特点。 答:工商行政复议有如下特点:

(1)工商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为。申请人是作为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申请人是工商行政主体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工商行政复议只能向特定的复议机关提出。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或者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工商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3)工商行政复议的对象是具体的工商行政管理行为。对于工商行政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只能是针对某些特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求附带审查,不能是全部抽象工商行政行为。

(4)工商行政复议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复议参加人的构成,参加人的权利义务,复议活动的步骤、过程、方式、方法,都由行政复议法加以规范,不得偏离法定程序。

(5)工商行政复议是一种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复议机关对作出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制度,所以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审查制度。这种制度具有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的性质,对行政相对人来说则具有救济的性质。

2.可以申请工商行政复议的范围。

答: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权划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提请复议的案件范围有:

(1)对工商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共 16 页 第 12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对工商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工商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认为工商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5)认为工商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6)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工商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工商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工商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7)认为工商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3.申请工商行政复议的条件。

答:一般来说,申请人申请复议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人符合资格

复议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工商行政复议;如果有权申请工商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工商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工商行政复议。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在工商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工商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②工商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③工商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④下级工商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工商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⑤工商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根据不同的情况,工商行政复议请求主要有四种情况:第一,请求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第二,请求变更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第三,请求工商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第四,请求确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责令被申请人赔偿损失。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可以提出一项复议请求,也可以提出多项复议请求。

申请人在提出具体的复议请求时,还必须提出支持自己请求的事实根据。这些事实根据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事实,以及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事实等。

(4)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申请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复议案件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

(5)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申请工商行政复议只能是针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之内的具体行政行为。

共 16 页 第 13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6)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五、案例分析题(10分)

答:(1)本案中的复议机关应当是该市的工商局。《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行政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对甲某进行1000元的罚款是王某作出的,王某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工商所是区工商局的派出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受委托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有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复议机关。区工商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是市工商局。因此,对1000元罚款行为不服的复议机关是市工商局。

(2)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区工商局和市工商局为共同的赔偿义务主体。王某所实施的罚款行为,属于受区工商局的委托而为,本案中区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市工商局的复议行为都是错误的,而且复议机关的决定又加重了对甲某的损害。因此,对罚款所造成的损害,区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吊销营业执照所造成的损害,市工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对王某和李某的违法行为,应当由区工商局和市工商局分别进行追偿。 六、文书练习写作(10分)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张华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镇新源村 邮政编码:×××××× 电话:××××××

被申请人: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住所:长沙市芙蓉南路 邮政编码:××××××

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于1997年12月17日对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登记及该日期后的各次注册变更登记。

事实和理由:2008年8月26日,申请人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查询中心查得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由此,申请人获悉,在1997年12月17日至2006年6月22日间,被申请人对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进行了企业注册登记及数次注册变更登记。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对该公司进行工商登记并多次办理注册变更手续的具体行政行为,严重违法。

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非法占用和进行破坏。高尔夫球场和高档别墅类房地产,不符合

共 16 页 第 14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是被明令限制和禁止的项目。对此,中发[1997]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有明确的规定。

二、经营高尔夫球场等项目的企业不符合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的条件。

1994年6月2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 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三、申请人是本案所涉公司建设高尔夫球场用地的承包人,与本案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被申请人批准涉案公司注册并办理登记注册及变更手续,导致申请人的承包地被该公司违法侵占。被申请人没有对该公司相关情况依法进行审查和告知、征求申请人的意见,违反了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原则。

据此,申请人特提出复议申请。敬请受理并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附件:

1.申请书副本 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 8 份 5.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请人:张华(签名或者盖章) × 年 × 月 × 日

共 16 页 第 15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行政复议受理案件通知书

( × )工商复字〔 ××× 〕 × 号

张华:

本局于 ××× 年 ×× 月 ×× 日收到你不服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日作出的《××企业注册登记》(×工商××字〔××〕××号)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局经审查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决定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自收到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本局将自受理之日起60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将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局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 年××月××日

共 16 页 第 16页

工商行政执法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行政复议受理案件通知书

( × )工商复字〔 ××× 〕 × 号

张华:

本局于 ××× 年 ×× 月 ×× 日收到你不服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年××月××日作出的《××企业注册登记》(×工商××字〔××〕××号)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局经审查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决定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自收到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本局将自受理之日起60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将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局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 年××月××日

共 16 页 第 16页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nvw.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