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jkljkljkl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09-22 21:42:01 阅读量: 经管营销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www.wordwendang.com

本文由【中文word文档库】www.wordwendang.com 搜集整理。中文word文档库免费提供海量教学资料、行业资料、范文模板、应用文书、考试学习和社会经济等word文档 广东省文化厅

粤文人[2003]149号

关于转发《公开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民主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实施办法》的通知 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公开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民主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1

主题词:文化 转发 人事 管理 通知 抄送:本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

广东省文化厅办公室 2003年11月25日印发 (共印28份) 2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根据本人意愿或者组织要求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市、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及 3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根据本人意愿或者组织要求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 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市、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及其 4

http://www.wordwendang.com 中文word文档库,海量word文档免费下载

www.wordwendang.com

主题词:文化 转发 人事 管理 通知 抄送:本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

广东省文化厅办公室 2003年11月25日印发 (共印28份) 2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根据本人意愿或者组织要求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

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市、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及其 ·2· 3

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直属机构的领导成员;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成员。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二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成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本办法中的有关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因公辞职

第五条 因公辞职,是指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规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六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隋形之一的,应当辞去领导职务: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的; ·3·

2.担任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不担任在政协中的职务的;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的;

4.任期未满达到退休年龄的; 5.其他情况。

第七条 因公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申请。由本人(或者组织建议)书面向任免机关提出申请。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http://www.wordwendang.com 中文word文档库,海量word文档免费下载

www.wordwendang.com

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申请。担任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向政协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申请。

2.审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在接到辞职申请后,及时研究,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3.办理手续。任免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4·

将辞职文书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三章 自愿辞职

第八条 自愿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九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愿提出辞职: 1.领导干部不愿意继续在领导岗位上工作的;

2.领导干部由于个人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能力不济而不适宜在领导岗位上工作的; 4.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定居或到异地定居的; 5.领导干部认为需要自愿辞职的其它原因。 第十条 自愿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申请。干部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任免机关提出辞职申请,填写《自愿辞职申请表》(表样见附表1)。

2.受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八事)部门对辞职申请进行调查审核。审核中应当听取干部所在单位意见和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 ·5·

3.审批。党委(党组)通过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或者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辞职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干部本人。党委(党组)应当在接到干部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审批。逾期未予批复的,视为同意辞职。

4.办理手续。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的决定后,五天内办理辞职手续,由法定程序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自愿辞职:

1,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且不满解密期限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提拔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4.由法定程序产生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

5.正在接受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部门审计的; 6.其他情况。 ·6·

第四章 引咎辞职

第十二条 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http://www.wordwendang.com 中文word文档库,海量word文档免费下载

www.wordwendang.com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1.因盲目决策或违反程序决策,导致国有、集体资产严重流失或者重大工程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因管理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恶劣影响的政治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3.对分管部门或管辖范围内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或重大事故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真相,或压制不查,在社会上产生极坏影响的; 4.违反《条例》,在选人用人方面搞不正之风,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7·

5.因管理监督不到位,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6.配偶、子女等亲属违法犯罪,社会反映强烈,影响干部本人正常执行公务的; 7.自身要求不严,做出有损领导干部形象的行为,社会反映强烈的; 8.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 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申请。干部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党组)和任免机关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引咎辞职申请表》(表样见附表2)。

2.核查。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缘由进行调查核实。 3.审批。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或者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 4.领导谈话。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领导与引咎辞职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

5.公布。党委(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送达辞职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同时,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 ·8·

公布。

6.办理手续。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十天内办理辞职手续,并将辞职文书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由法定程序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立当在接到干部引咎辞职申请的二个月内予以审批。 第五章 责令辞职

第十六条 责令辞职,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责令辞职:

1.在年度考核或届中、届未考察中,被评定为不称职档次,或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连续二年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经组织考察认定不胜任现职的; 2.领导干部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考试考核中,连续二年不合格的; 3.组织纪律性差,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 ·9·

影响班子团结和正常工作,且经组织教育无效的;

4.因违法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群众严重不信任,工作难以开展的; 5.诫勉谈话后,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半年)仍无改进的;

http://www.wordwendang.com 中文word文档库,海量word文档免费下载

www.wordwendang.com

6.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连续二年被评为“差”等次或在三年内受到纪检机关(监察部门)通报二次以上的;

7.属于“一票否决”的工作(如)计划生育、殡葬改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被否决后,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正职和分管这项工作的副职,没有能力解决问题,导致该项工作在次年度被再次否决的;

8.身体状况不好,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难以履行现岗位职责,在一年中累计六个月不能正常工作的;

9.应当引咎辞职,而拒不辞职的;

10,其他情况,组织上认为不能再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 第十八条 责令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认定。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领导干部有关情况和 ·10·

规定,认为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向党委(党组)提出责令辞职的动议。

2.决定。党委(党组)根据组织(人事)部门陈述的责令辞职的理由,集体研究作出责令辞职的决定。对由法定程序产生的领导干部,事先应当征求任兑机关的意见。 3.领导谈话。在作出责令辞职决定的五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领导进行谈话。

4。复核。被责令辞职的领导干部在接到责令辞职的通知后,如若不服,应在一周内向作出决定的党委(党组)提出复核申请。党委(党组)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并在一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干部本人。 5.公布。责令辞职的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6.办理手续。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有关辞职手续。被责令辞职的领导干部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或者建议任免机关予以罢免。 ·11·

第六章 辞职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领导干部辞职工作,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应由党委(党组)负责,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办理。

地方与部门双重管理干部的辞职,主管方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征求协管方的意见,进行酝酿。 第二十条 党政领导干部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辞职的干部,必要时应当进行离任审计。

对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在审核时,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

对借自愿辞职逃避法律、纪律追究责任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纪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干部,可根据其辞职原因及个人条件等情况,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任用、离岗培训、待岗、提前退休或者自主择业等方式进行安置。并按所任职务确定其工资福利和职级待遇等。

第二十三条 党政领导干部在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 ·12·

令辞职的同时辞左公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职辞职手续。

http://www.wordwendang.com 中文word文档库,海量word文档免费下载

www.wordwendang.com

(二)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的程序和要求 ·2· 23

进行。

(三)客观公正原则。客观公正地组织民主推荐活动和运用推荐结果,

(四)荐责统一原则。坚持谁推荐谁负责,推荐人对推荐人选负责,组织推荐的单位对推荐结果负责。

第二章 民主推荐的形式

第四条 民主推荐党政《夏导干部,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领导班子换届或个别提拔任职,一般应当同时采用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对两种推荐结果要综合分析,互为补充,相互印证。 第五条 根据推荐的职位,民主推荐按照定向推荐或非定向推荐进行。定向推荐是明确具体职位的推荐。非定向推荐是不明确具体拟任职争,只提出任职级别要求的推荐。定向推荐可分为全额定门推荐和个别定向推荐。全额定向推荐是对应领导班子的职位设置,推荐整个班子组成人选。领导班子换届实行全额定向推荐。个别定向推荐是个别提拔任职时,按照拟任的职位进行推荐。

第六条 会议投票推荐,是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会议,以 ·3· 24

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荐领导干部人选。

第七条 个别谈话推荐,是在民主推荐过程中,谈话对象口头推荐领导干部人选。

第八条 个人向党组织自荐或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填写《干部推(自)荐表》(表样见附表1),说明推荐人选的自然情况、主要优缺点、推荐理。由以及推荐拟任职务,并签名以示负责。自荐者和个人推荐的干部,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 第九条 干部交流提拔任用的民主推荐,直接在推荐表上列出符合条件人选名单及其现任职务,推荐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弃权”三项,参加推荐的人员以打勾表达意见(表样见附表2)。

第三章 民主推荐范围

第十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委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的党组成员或全体领导成员; (三)纪委领导成员; ·4· 25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上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成员; (五)下一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的主要领导成员; (六)其它需要参加的人员。

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戈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参加。

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换届个别谈话推荐,原则上参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也可根据需要

http://www.wordwendang.com 中文word文档库,海量word文档免费下载

www.wordwendang.com

适当缩小范围。

领导班子成员个别提拔任职谈话推荐的范围一般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主要领导成员,提任职位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及提任职位听在单位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下一级的党委、政府及提任职位对应单位主要领导成员,提拔对象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及干部群众代表和其他了解情况的人员。

第十二条 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由本部门的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 ·5· 26

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以上人员如少于一百人的,可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第十三条 民主推荐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交流提拔任用,在其工作地或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属地方领导班子成员交流提拔的,参加人员参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执行;属部门领导成员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交流提拔的,参加人员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如参加人数不足三分之二,可采取在会后让应到会而未到会的人员补填推荐票的形式进行推荐。 第四章 民主推荐程序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主持;个别提拔任职,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主持。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须派人参加。

第十七条 民主推荐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6· 27

(一)召开推荐会,进行推荐动员,说明推荐意图和基本程序,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任职资格、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并提供干部名册。 (二)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

(三)由推荐组织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推荐票。

领导班子换届或个别提;发任职,推荐票一般分为领导班子成员、其他人员两个层次进行统计,综合分析;工作部门领导提拔任职推荐票可先一进行统计分析,也可分层次进行统计分析。负责民主—准荐统计的人员,要在统计出的推荐结果上签名。 (四)向上级党委(党组)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八条 组织会议投票推荐,要创造良好填票环境,会场相邻座位应保持一定的宽度,如果会广场较小,集中动员后,可设多个填票投票点 保证充裕的填票空间。要给与会推荐者足够的时间,独立思考和填写选票。与会参加推荐人员可离场填写推荐票、在规定时间内投票。未到会者,不能委托投票。 ·7· 28

第五章 民主推荐结果的运用

http://www.wordwendang.com 中文word文档库,海量word文档免费下载

www.wordwendang.com

第十九条 民主推荐的结果是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得票数多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少者,一般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相近者,需参考平时掌握的其他情况及领导班子的结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再确定其是否可以列为考察对象。对不是得票数多者列为考察对象的,须做出专门的说明。注意科学分析把握民主推荐的结果,做到不简单地以票取人。

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换届,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票达50%以上的,现班子成员可作为续任考察对象人选。对提拔人选推荐票达30%以上的,可作为拟新进领导班子成员考察对象人选;推荐票都未达到30%的,在得票靠前的人选中进行再推荐或确定。 一个人同时被推荐为两个职位人选时,两种票应加权计算。 第二十一条 个别提拔任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赞成票靠前的,可作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拟提拔任职人选,在其本人所在单 ·8· 29

位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赞成人数在前3名的,才能列力考察对象初步人选。 第二十二条 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二十三条 民主推荐的结果视情况可向单位党委(党组)或干部本人反馈。 第二十四条 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经民主推荐已列为考察对象,但未得到提拔使用的,在一年内可不经民主推荐,再次按有关程序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属定向推荐,推荐结果在确定该任职考察对象时一年内有效。如果拟任职位变了,原推荐结果一般不再有效。 第二十五条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在呈报干部任职请示时,必须附有民主推荐的情况。民主推荐的情况应包括:进行民主推荐的时间,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推荐对象的得票数和占实到人数的比例,以及在推荐中得票排名情况。没有按规定进,行民主推荐或呈报请示未附民主推荐情况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一律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条 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 30

的领导成员人选,可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 第六章 民主推荐的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建立干部推荐工作责任制。民主推荐组织单位要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推荐工作人员要遵守干部工作纪律,共同对推荐结果负责。 民主推荐票的统计要有监票员、唱票员和计票员。 第二十八条 民主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

《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民主推荐组织单位和工作人员:

l、不准擅自改变民主推荐程序和推荐范围; 2、不准暗示、引导推荐者推荐;

3、不准泄露民主推荐情况或通风报信; 4、不准封官许愿;

5、不准敷衍了事或搞形式主义; 6、不准更改推荐结果。 (二)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

http://www.wordwendang.com 中文word文档库,海量word文档免费下载

www.wordwendang.com

1、不准进行非组织活动,用非正常手段为自己或他人拉票; ·10· 31

2、不准借民主推荐之机打击报复, 中伤诽谤他人; 3、不准于预、影响民主推荐的正带秩序; 4、不准句民主推荐组织者和工作人员行贿。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文法规定的程序、要求和纪律的民主推荐结果无效。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条 对个人凭自己地位、权力和影响,向有关单位施加压力,干预民主推荐,导致用人失误的;个人自荐或推荐他人中弄虚作假,材料不属实,故意欺骗组织的,一律从严查处。 第三十一条 加强民主推荐工作的监督。 (一)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对民主推荐工作实施监督,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对有关责任者做出处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三)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察部门)认真受理下级机关、干部、群众对民主推荐的 ·1l· 32

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四)组织部门要结合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检查,检查分析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民主推荐省直党政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市、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干部。

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省、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非领导职务的民主推荐,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2· 33

附表l:

干部推(自:荐表(表样) 34

http://www.wordwendang.com 中文word文档库,海量word文档免费下载

www.wordwendang.com

http://www.wordwendang.com 中文word文档库,海量word文档免费下载

www.wordwendang.com

http://www.wordwendang.com 中文word文档库,海量word文档免费下载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mc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