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网络犯罪

更新时间:2023-08-06 02:34: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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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青少年网络犯罪

[摘要]时下,网络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了解世界的一种工具。我国的网民人数在不断增加,而青少年以其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和好奇心逐渐成为网络的主力军。然后,伴随着网络而来的不仅是丰富多彩的生活和广阔的空间,更带来许多严峻的问题和挑战。不断上升的青少年网络犯罪便是其一。如何有效的预防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祖国的未来。

[关键词] 青少年,网络犯罪,预防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快速发展,网络已走进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不少人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据统计,2007年我国网民数已达到1.62亿人,青少年网民占85.8%。而在我国的青少年网民中,有13.2%的人上网成瘾,另有13%的人存在网瘾倾向,其中13-17岁的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最高,达到了17.1%。网络在为人们带来美好的生活前景、创造大量财富的同时,也在制造诱惑和罪恶。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90%的青少年上网是玩网络游戏,其余是网上聊天和浏览不健康网站。而浏览不健康网站和网络游戏成为青少年犯罪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因。所谓青少年网络犯罪是指青少年以计算机为工具危害网络中的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利用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青少年网络犯罪和其他社会犯罪一样,都具有社会危害性、行为违法性和应受刑法处罚的基本特征。本文通过分析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探析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各种原因,对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对策作有益的探讨。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与特征

(一)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使用和发展,青少年正成为计算机网络使用的主要人群之一,计算机网络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又一个新现象。由于青少年在心理不成熟的情况下,急不可耐地投身到网络中,过分依赖网络,成为“电子海洛因”的“吸食者”,网络不但吞没了他们的求知心智和原本善良的情感,也吞噬了他们宝贵的青春时光。从近几年的网络犯罪案件的侦破与立案情况看,我国青少年网络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利用网络实施盗窃、绑架、诈骗、抢劫等传统型的犯罪。网络的虚拟性为青少年实施犯罪时提供了伪装空间和便捷的途径。他们很容易将自己的真实身份、地址等隐蔽起来,然后实施犯罪行为。而他们自身的能力所限,往往结成团伙作案。

2利用网络侵犯公共信息安全。青少年思维活跃,接受新技术新技能快,由于争强好胜,青少年常常以黑客身份擅自侵入公共信息系统或侵入国家政治经济及军事等要害部门,盗取国家机密、商业秘密。

3青少年自身没有经济来源,为了筹钱上网,往往铤而走险,犯下大错。部分未成年人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最终因无力支付网络游戏费用动起歪脑筋,铤而走险。一些长期“泡”在网吧里的未成年人,非常熟悉网吧甚至其中出入人员的情况,遂将网吧选为作案点,将出入人员作为犯罪实施对象。

4利用计算机网络制造传播网络病毒。青少年制造病毒和传播病毒的动机各有不同,有的是为了报复、有的是为了一时之兴、有的是为了打赌、有的是被人利用,但造成的危害却都很大。我们还清楚记得,2006年震惊全国的“熊猫烧香病毒案”,该病毒在短短两个月内使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遭受感染和破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而案件的几名主要嫌犯的年龄都在20几岁。

5利用网络制作、传播、出售淫秽物品等,从事网络色情犯罪。青少年一方面成了网络色情的最大受害群体之一。但另一方面,一些青少年不仅自己浏览色情网页,还单独或伙同他人制、传播、出售淫秽物品,由受害者转而变为网络犯罪的行为主体。例如,轰动全国的我国淫秽色情网站第一大案“九九情色论坛”的主犯的年龄仅19岁。

(二)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特征也有独特性。作为一种新兴的犯罪行为,青少年网络犯罪不仅和其它犯罪一样都具有社会危害性、违法性和应受刑法处罚的基本特征,同时它又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1出现了低龄化趋势,并逐渐向高智商化发展。网络犯罪分子的年龄普遍呈现低龄化趋势,大多为16、17岁的青少年。这些人有较高的学历背景,都能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熟悉网络结构、性能、原理,在网络知识方面有一技之长。一些青少年利用自身熟练的计算机专业技术和娴熟的操作技能进行网络犯罪,作

案手段十分高明 表现出高智商犯罪的特点。

2网络犯罪隐蔽性高、匿名性强,侦破难度大。网络是一个虚拟的数字化世界,网络犯罪是通过操作程序等实施的,参与者的身份被虚拟化为一个个的数字,时间和空间范围都难以限制,工作人员很难取证把握住罪证事实,侦破难度大。

3犯罪手段多种多样,社会危害性大。一些青少年利用自身掌握的计算机知识和技术,实施多种多样犯罪,例如:网络诈骗、网络盗窃、侵犯隐私、发布网络虚假信息等,使得案件扑朔迷离,侦破起来费时费力。另外,由于计算机普及率的不断提高,国家和公民对计算机和网络的依赖越来越大,青少年网络犯罪目标往往直指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造成的损失比传统犯罪危害更大。

二、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网络犯罪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呢?青少年时期正处在青春期,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由于个体生理和心理上存在着种种矛盾和冲突,加上现实生活中不良因素的影响,青少年在个体的社会化过程中容易发生偏差和扭曲,从而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青少年成长中的孤独感和强烈的交往需要产生矛盾,而在网络中能找到补偿的空间,网络的开放性、平等性,正好符合了青少年的需要,使得青少年成为网络的主要人群。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和自由性使青少年对网络聊天的言论缺乏约束传播淫秽之物,道德和责任感减弱,法律意识淡化,犯罪感缺乏,严重的甚至触犯刑律。

(二)当前的网络法制体系不健全,使得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缺少法律制约。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网络安全和惩治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如修改后的现行《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但现有的法律远远不能适应计算机网络发展的状况,尤其是许多新出现的网络问题使得法律无法约束,出现法律空白。

(三)网络上的不健康内容为青少年犯罪埋下了隐患。网络上充斥的色情、反动、暴力信息以及充满陷阱、管理乏力的网络聊天室的泛滥为青少年网络犯罪埋下了诱因。一些无序经营的黑网吧也是诱发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罪魁祸首。一些网

吧经营者唯利是图,不顾不良信息对任由青少伤害,任由青少年浏览各种色情、反动、暴力网站,甚至还提供色情、反动、暴力网站和资料供青少年浏览。同时血腥、暴力的网络游戏成为滋生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温床。研究表明,青少年长期玩血腥、暴力的网络游戏会诱使玩游戏的人将自己定位为攻击者的角色,增强攻击性行,从而滋生了犯罪的冲动,埋下了犯罪的种子。

(四)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因素也是诱发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一些道德败坏的不法之徒在网上肆意散布色情、暴力等各种影像资料以及网络游戏的盛行使部分青少年过分痴迷其中,无力自拔,由于无法支付网络游戏费用而铤而走险。学校在教育中对学生道德教育和网德教育不足,对差生的消极评价,对不良行为的学生反感和歧视,导致一些学生自我放弃,痴迷网络,在网络中寻找自信和快乐。而家庭教育不当,对子女电脑监管不严,甚至一些家长的不良言行也影响了子女。

三、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对策

面对网络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峻态势,面对网络科技对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的挑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防:

(一)进行网络道德教育

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开展青少年“网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增强抵制有害信息的自觉性和免疫力,规范网络行为。在 无序的网上世界,网络安全立法尚不健全的今天,提倡网络道德尤其必要。“我们应提倡一种‘电脑道德’。这是一种典型的现代道德观念,也是一种科技与社会相 互融合、相互交叉的全新的伦理观念。”(雨秋:《少年黑客莫尼柯》,《法律与生活》1999年第8期,第59页)首先,我们要加强青少年网民的道德、伦理 和法律教育,重点培养青少年的自律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在他们的思想上建立起一道防止网络犯罪的“防火墙”,让青少年在多元 化价值体系下,学会鉴别和选择,不随意浏览黄色网页或向网上投放垃圾信息,不相信、不传播反动言论。其次,加强青少年的性教育,增强抵制网络“黄毒”的侵 蚀。再次,加强青少年的心理教育和心理咨询,矫正不良心理,增强抵制有害信息的自觉性和免疫力,规范网络行为,做有正义感、责任心的合格网民。

(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加强对网络的管理,网络信息污染的过滤和自身安全的防范也不容忽视。建立健全的网络管理组织是堵塞不良信息传播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公安机关必 须建立高素质的“网络警察”队伍,强化网吧日常监督和安全管理,加强计算机安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保障网络安全。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制 定统一的网络信息技术安全标准,采用最新网络安全技术,主要是信息加密、防火墙、身份识别、访问限制、网上监控、安全审计、入侵检测、案件跟踪、灾难恢复 等网络安全技术。对一些有可能成为犯罪目标的网络系统,还可以利用黑客技术对自己的网络系统进行测试,找出漏洞尽快修补,进一步完善系统的安全性。同时, 政府应该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宣传工作,鼓励成立防控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民间公益性团体,如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等,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更加有效地抵御青少年网 络犯罪行为。

(三)传播网络先进文化

我们要加强青少年网络建设,办好主流网站,传播网络先进文化,占领网上思想教育阵地,提供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网络信息系统,满足他们对信息的渴 求。我们要鼓励各有关部门或个人开辟更多更好的、为青少年所喜爱的网站,加快青少年网络体系的建设步伐。一是要重视校园网建设,充分发挥校园网育人的作 用,成为网络思想教育的主阵地,引导健康的网络主流文化。二是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让学生组织和社团开办自己的网站,要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作用。 三是各类互联网站都要认识到肩负的社会责任,提供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网络信息资源,满足青少年对信息的渴求。

(四)依法规范网吧经营

加强网吧安全管理,依法规范经营。公安机关要督促指导网吧经营者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网络规章制度。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经营场所必须依法 登记,对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该认真贯彻执行。要坚决查处打击经营网络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放任、引诱或恶意唆使青少年浏览有害信息的经营者,给予停 业整顿或查封,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工商、公安、文化部门要加强沟通,联手行动,逐步规范和严格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及时清理藏污纳垢和传播犯罪的 场所。网吧的经营者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要求对在校学生 限时服务,禁止通宵营业,并积极引导青少年从单纯的上网聊天和游戏中摆脱出来,收集有利的学习资料和信息。还可以借鉴我国对烟草的管理办法,在网吧明显易 见的位置标示出网络游戏的害处,给进出网吧的青少年以警醒。

(五)完善网络法律体系

建立和完善网络法律系统,为有效的打击青少年网络犯罪提供法律依据。要尽快建立健全有关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专向法律法规,切实保护青少年不受网络犯罪的侵害,并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

具体而言,应制定出专门的《网络犯罪预防法》,使该法成为防范网络犯罪的基本法,将青少年网络犯罪作为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内容。同时,针对现行 网络立法滞后的问题,应根据实际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司法解释,修改现有的网络规章,并对新出现的网络犯罪如何定罪量刑进行必要的补充,使现行法规得 到及时的修订和完备,以此提高现有立法的效力层次,形成防范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科学立法体系。

四、结语

网络社会已成不可阻挡之势而至,青少年是网络社会中的主力军,我们应当积极引导和鼓励青少年正确运用网络,提高青少年道德自律水平,使他们在网络世界和现实生活中能够明辨是非,分清善恶,遵守网络规则,善于用理性去思维。积极铲除网络陷阱、电子海洛因等赖以生存的土壤,使我们的网络世界变得文明、高尚,使我们青少年一代在网上健康、快乐地成长。

参考文献

1.《网瘾与青少年犯罪》,王道春,邵阳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2.《迷恋网络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及对策》,樊春芳,现代教育科学,2007年第2 期.

3.《网络的负面作用与青少年犯罪》, 王志红,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 3月.

作者系重庆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iu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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