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汇报

更新时间:2023-05-15 10:01: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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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法》情况的汇报

按照鲁府法发 2005 55号和兖政办发 2007 14号文件规定,我局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方面,主要执行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下面,我就执法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基本情况 执法局自正式成立以来,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自身职能,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相对集中的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努力做到学习、宣传、执行三落实。

(一)强化措施,深入学习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一是成立了《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局长具体组织实施,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把《水污染防治法》纳入城管普法教育范围,与其他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法律、法规条文手册、召开座谈会或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按照学习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地进行全面学习,促进执法人员对《水污染防治法》的了解,切实理解法律内涵。三

是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执法信息、设立咨询站、印发明白纸等载体,面向市民群众,广泛宣传《水污染防治法》的法律内容,增强环境意识、遵章守法意识。

(二)依法履行法定职权,严厉查处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的行为。

一是为保持城市河道的清洁卫生,及时制止和查处向城市河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共制止向城市河道排放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为280余起,抓获在河道大小便人员39名,依法立案处罚15人。

二是针对露天洗车场所洗车污水污染道路现象较为严重的实际情况,我们积极建议市政府在城外建设了两处洗车场,坚决取缔城区所有洗车场所,一律到城外洗车场集中规范经营。通过采取发放告知书、实施集中突击治理等措施,将城区62家洗车店全部清出城区。

三是严查侵占河道的违法建筑。07年,对九州西路一处侵占泄洪沟的违法建筑依法立案查处,并通过申请法院,实施了强制拆除。08年,在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对南护城河进行集中治理,强制拆除了34处侵占河道的违法建筑。

二、加强队伍管理,提高执法水平

为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管理,我们以建立一流、正规、高效的管理队伍为目标,强化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队伍整体水平。一是从思想、作风、纪律和业务建设等方面

入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执法人员进行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二是坚持每周学习制度,建立学习档案,定期组织测试,努力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三是强化专业知识教育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及城管专家进行授课、指导。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组织专家讲座、相互交流等形式,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培训、经验交流座谈会、外出考察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三、几点建议

一是加快完善环保设施。通过整合资源,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实施一批以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美化绿化为重点的环保项目,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整治。坚持“突出重点、有堵有疏、管禁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三大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加强河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使我市水环境质量达到各类功能区要求。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全方位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企业等创建活动,大力培植“绿色细胞”,使生态文明理念深植各个社会阶层。同时,加强法制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以上汇报,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iu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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