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03 20:56:01 阅读量: 经典范文大全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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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x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加强对本局公务员的管理,激励公务员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公务员成长进步,制定本实施试行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

成立公务员考核委员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少锋同志任主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永山同志、副局长张春光同志、中心主任xx同志任副主任,纪检专干xx、办公室主任刘继东、副主任xx、中心副主任xx、xx、党务专干xx等为成员。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xx兼任。

1.考核委员会职责:负责审议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审核考核对象个人工作计划、总结,组织、指导、监督平时考核工作,受理考核结果复核申请,确定考核等次结果。

2.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本单位平时考核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测评、公示、材料分发收集等工作,做好平时考核结果归档备案工作。

二、考核对象

平时考核的对象是局机关及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执行。领导成员的平时考核,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考核工作原则

以被考核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量化评价,注重平时实绩、综合评定,依法实施、简便易行的原则,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情况,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1.“德”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2.“能”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实施每项工作中表现的聪明才智、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等。

3.“勤”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日常出勤情况等表现。

4.“绩”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完成每项工作中的成绩和效果。

5、“廉”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方面的表现。

(二)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一般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个性指标主要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产生的效益等。结合本局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注重制定和使用量化指标,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的权重和考核等次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共性指标权重一般占xx%,个性指标占xx%。

(三)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1.“好”基本标准: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2.“良好”基本标准: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一般”基本标准: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职位要求,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自律意识差。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因主观原因在工作中发生明显失误。

4.“差”基本标准: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平时考核以季为周期。每季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一般掌握在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xx%以内,“好”等次名额应向局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公务员倾斜,未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不能擅自提高“好”等次比例和混用各职务层次“好”等次名额,否则不予审核备案。

(五)平时考核参考评分标准。平时考核参考基准分xxx分,好等次为xx分以上,良好等次为xx-xx分,一般等次为xx-xx分,差等次为xx分以下。参考权重为“德”占x%、“能”占x%、“勤”占xx%、“绩”占xx%、“廉”占xx%,可根据各部门重点工作的调整和变化,调整平时考核指标所占权重比例。对超额完成指标的,工作有创新的,完成指标受到上级表彰的,可设定单项加分,对违犯工作纪律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设定单项扣分。

五、加分扣分值标准事项

(一)加分值标准事项(上限xx分)

根据考核对象获得荣誉的档次、贡献的大小、绩效高低、工作难易程度、工作创新效果,经考核委员会审核,确定不同档次给予不同的分值,实行一事一加分,同项工作在不同档次中表彰奖励的可以累计加分,多位人员参与项目(或同股室、直属单位获得的荣誉)共享同等分值。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获得国家级部门表彰的加xx分。

2.获得省委、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的加x分。

3.获得x市委、市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的加x分。

4.获得x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x分。

5.个人在平时季度考核超额完成任务、工作有创新或取得显著成绩的,经考核委员会评议,适当给予加分。

(二)扣分值标准事项(下限xx分)

1.受到省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扣xx分;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x分;受到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x分;受到本单位内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x分。

2.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不力,给全局利益造成损害的;遇事推诿扯皮,在服务承诺期内不能及时办结的;在对外服务中,不履行首问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群众有意见的;发生各类突发性重大事件不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弄虚作假,虚报成绩,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实的每项扣x分。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完成上级任务的;因疏于管理,在单位或工作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一定损失的;因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每项扣x分。

4.工作态度恶劣,基层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在国家或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时,畏缩不前的;玩忽职守,给国家或集体造成损失,经查实的每项扣x分。

5.组织观念淡薄,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或集体活动,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经查实每项扣x分;纪律松懈,上班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x.x分;有其他过失行为,经考核委员会讨论应该扣分的,可酌情扣分。

六、平时考核程序及方法

平时考核每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全年共进行x次平时考核,最后一次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合并开展。具体考核程序和办法为:

(一)个人工作小结。公务员每季度最后三个工作日,对照年度工作台账、本季度工作计划,就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未完成工作任务及原因进行小结,填写《公务员季度考核备案表》。

(二)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季度结束后的x个工作日内,各股室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上季度的工作情况进行初步评定,报局分管领导进行评鉴,由分管领导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三)民主测评。每季度结束后的x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民主测评。

(四)审定考核等次。考核委员会在季度结束后的xx个工作日内结合分管领导考核等次建议、民主测评结果、加分扣分进行综合研究,确定本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x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及时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当年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组织部相关规定确定。

(二)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要予以鼓励,在公务员职务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及奖励惩戒时充分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三)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差”等次的公务员,下年度不得作为提拔晋职人员和各级各类评比表彰的推荐人选。考核当年被定为“差”等次的,应对其岗位(职务)作相应调整。

(四)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当年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五)平时考核结果记入考核对象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考核对象进行公示时,同时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八、其他事宜

(一)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二)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谈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三)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受党记、政纪处分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办理。

(四)一年内旷工x天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x天以上、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x天(含x天,下同)、请病假(工伤除外)超过xx天(含xx天,下同),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一年累计旷工超过xx天,该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公务员对主管领导的评鉴及平时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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