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矛盾分析法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更新时间:2024-01-20 20:3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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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矛盾分析法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摘要】: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必然选择和客观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帆风顺的,建设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风俗民情,不能照搬照抄其他地方建设经验,新农村建设需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抓住重点和主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关键词】:矛盾分析法 新农村 建设

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联结的属性、趋势,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既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是同时存在,不可分割的。这就要求我们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粮食连续两年较大幅度增产,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形势,对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然而新农村建设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村庄规划不够科学,不能有效发挥引领指导作用;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强,存在政府包办代替的现象;基层干部对新农村建设在认识上存在误区;新农村建设当前存在政策﹑资金﹑土地等瓶颈制约要素。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新农村建设的速度明显减慢,解决这些问题将有效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

矛盾具有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形成了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三是同一事物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它构成这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矛盾的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我国各地农村差异很大,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必须符合当地实际、符合群众意愿,不能搞一刀切,不能强求一律,盲目攀比。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使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相协调,与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相衔接。

矛盾分析法之所以是认识事物的根该方法,这是由对立统一规律在客观世界中的地位以及在辩证法体系中的地位所决定的。矛盾分析方法是“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两点论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法:在研究复杂事物矛盾发展

过程中,既要研究主要矛盾,又要研究次要矛盾,既要研究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矛盾的次要方面,二者不可偏废。即是说,要从矛盾双方的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分析问题,既要在诸多矛盾关系的对立中把握它们的统一、渗透、转化,又要在复杂的矛盾群中把握二者的差异、排斥甚至对立,全面的研究矛盾双方的复杂关系。同时,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不是均衡的两点论,而是有重点的两点论。它要求把握矛盾的不平衡性并把它贯穿于矛盾的分析之中,不能主次不分、轻重不分,采取折衷的、中庸的态度。重点论与两点论是相统一的。在研究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之间的辩证关系时,特别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在坚持两点论的前提下,坚持重点论。这是唯物辩证法必须牢固坚守的一个基本的理论阵地。矛盾分析法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又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坚持两点论和重点的统一。

广大农民群众是推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的创业潜能,尊重农民的物质利益,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是确保新农村建设成功的关键。要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取消一切束缚农民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营造鼓励农民干事业、帮助农民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让亿万农民创造社会财富的潜能得到充分释放,让广大农村丰富的资源、资本和劳动力的活力竞相迸发。要鼓励广大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好家园。动员和组织农民建设新农村,要注重运用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的方法,用好“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的机制,项目决策要经过农民民主讨论,实施过程和结果要接受农民监督,不能包办代替,不能超越农民承受能力,更不能强迫命令。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推进村务公开,使农民成为建设新农村、管理新农村的主人。要把全面提高农民素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农业技术培训,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的同时,也必须落实好党的农村政策,深化农村改革。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要长期稳定和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要在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把中央近年来出台的扶持“三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策对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效力。

温家宝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农村全面进步。要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第一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繁荣农村经济,特别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改变农村面貌需要进行村庄建设和环境治理,但不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简单理解为就是村庄建设。村庄建设必须建立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要防止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也要防止违背群众意愿随意并村。

温家宝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解决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要统盘考虑城镇建设和农村发展,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科学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从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突出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着力解决农村基础设施滞后和农民上学难、看病难等突出问题,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一个良好开局。 【参考文献】: 1.《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闻金华;《现代农业科技》2010年第21期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新华社; 2005年12月31日

3.《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08月01日

4. 《温家宝: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国新闻网;2006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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