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更新时间:2024-05-14 07:5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开创福建跨越发展新局面 第一节 “十一五”发展成就 第二节 “十二五”发展环境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二章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一节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第二节 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节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第四节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第三章 建设东部沿海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 第一节 发展壮大主导产业

第二节 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三节 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第四节 扶持发展大企业大集群 第四章 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第一节 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第二节 大力培育现代物流业 第三节 打造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第四节 壮大提升城市服务经济

第五节 拓宽服务业发展领域 第五章 拓展海洋开发新空间 第一节 发展现代海洋经济 第二节 推进海洋科技创新 第三节 提高海洋管理能力 第六章 着力扩大内需

第一节 积极扩大和活跃消费需求 第二节 充分发挥投资带动作用 第三节 构建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 第七章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第二节 推进重点区域加快发展 第三节 促进区域联动协调发展 第四节 深入开展跨省区域合作 第八章 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 第一节 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 第二节 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第三节 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力 第九章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做大做强港口群

第二节 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三节 打造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

第四节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第五节 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 第十章 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第一节 着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第二节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第三节 推动开发区创新发展 第四节 深化闽港闽澳合作 第五节 充分发挥华侨华人作用

第十一章 建设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 第一节 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 第二节 建设两岸文化交流重要基地 第三节 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综合枢纽 第十二章 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 第一节 建设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示范区 第二节 高标准推进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 第三节 创新综合实验区体制机制 第十三章 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一节 积极扩大就业促进创业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节 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第四节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第五节 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第十四章 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 第一节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节 强化创新平台建设 第三节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第十五章 深入实施教育和人才强省战略 第一节 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第二节 加强人才资源建设 第十六章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第一节 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质 第二节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第三节 打造全国重要文化产业基地 第四节 推动文化改革创新 第十七章 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 第一节 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第二节 全面推进节能减排

第三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 第十八章 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第一节 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第二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三节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第四节 推进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综合配套改革 第十九章 加强社会管理和民主法治建设

第一节 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第二节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第三节 推进“平安福建”建设 第四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五节 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第二十章 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加强政策引导 第二节 深入实施项目带动 第三节 明确实施责任 第四节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机制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福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前三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对于积极适应新变化,妥善应对新挑战,牢牢抓住新机遇,全面落实新要求,加快推进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凸显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为指导,根据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省委《建议》)编制,主要阐明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制定实施各级各类规划和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全省人民为之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开创福建跨越发展新局面

“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我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贯彻国务院《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功克服重大自然灾害不利影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服务全国发展大局的地位作用明显提升。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制

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明确“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对福建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寄予新的期望,省委作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决策,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第一节 “十一五”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福建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就。 ——综合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8%,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实现比2005年翻一番,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突破2.7万亿元,超过1949—2005年的总和。城镇化率五年提高5.3个百分点,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显著增强。

——产业升级步伐持续加快。现代农业稳步发展,闽东南高优农业、闽西北绿色农业、沿海蓝色农业三大特色产业带初具规模;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方案有效实施,工业主导作用日益突出,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相继投产和开工,一批新兴产业基地加快建设;服务业发展水平提升,旅游、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总体规模居全国第4位。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超过250个,连续六年位居全国前列。 ——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加强。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推进,初步建成具有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全国前列。鼓励企业创新政策有效落实,一批产业化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相继建成,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正式成立。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对接平台作用进一步凸显。“数字福建”建设成效明显。

——基础设施建设持续突破。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初具规模,全省铁路在建和运营里程均突破2000公里,福建进入了双线快速运输的动车时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起步,福州地铁1号线开工。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2400公里,90%以上县市已通或在建高速公路,“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提前完成,在实现村村通基础上,向较大自然村延伸。海西港口群加快形成,吞吐能力突破3亿吨,厦门港步入亿吨港行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加快建设,宁德、福清核电站建设全面铺开,一批火电、气电、风电等项目建成投产,电力装机容量达到3480万千瓦,提前建成电网500千伏大环网。通信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水利“六千”工程提前完成,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

——闽台交流合作持续拓展。先行先试政策有效实施,率先开通对台海上直航客滚航线、空中直航定期航班和直接通邮邮路,文化交流日益密切,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功能更加凸显。闽台经贸合作不断加强,五年累计吸引台资71.3亿美元,农业利用台资居全国首位,对台贸易额超过372.6亿美元。我省已有20家企业入岛投资,投资额列大陆各省份

之首。海峡论坛、“5·18”、台交会等涉台经贸文化活动成效显著。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正式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展开。

——改革开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整合组建投资、能源、交通、外贸、华侨实业五大集团,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不断完善。财税、投资、金融、行政管理、社会事业等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资本、土地、人才要素市场加快发展,民间投资领域扩大,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继续提高,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6%。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示范带动作用日益凸显。全方位开放格局进一步形成,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457亿美元,质量明显提高,对外贸易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出口总额比2005年翻一番,贸易结构不断优化,闽港澳侨合作更加密切,侨力资源优势进一步发挥。

——社会事业发展持续推进。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居全国前列,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和每万人口在校生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体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新闻出版业总体规模进入全国前列,广播电视“村村通”提前实现,乡村、社区文化建设明显增强,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竞技体育成绩不断突破。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省建设全面推进,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循环经济加快发展,节能减排完成国家下达目标。污染综合整治取得实效,省控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实施在线监控。主要水系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保持优良。城市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每个市县分别建成一座以上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连续实现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达39个,生态环境质量名列全国前茅。

——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惠民举措逐项落实,率先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民工失业保险、劳务派遣新模式。就业规模持续扩大,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31万人,全社会创业活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增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9.5%、8.3%。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住房、汽车、旅游、教育、保健等新兴消费持续升温。“平安福建”建设持续深入,人民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稳定。 第二节 “十二五”发展环境

未来五年,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城镇化成为发展两大驱动力量,保障和改善民生成为宏观政策重要取向,改革进入全面攻坚阶段。我省既面临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从国内外看,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来闽考察发表重要讲话,希望福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殷切希望,带来了难得机遇。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有利于促进闽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互利共赢。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产业转移和区域间经济合作不断深化,创造了有利条件。科技创新孕育的新突破,有利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从省内看,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经济社会面貌发生历史性巨变,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广阔的市场潜力、逐步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能力,奠定了持续繁荣的坚实物质基础。一批新兴发展区域和产业集聚区加快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型基地加快培育,一批新型服务业态和消费热点加快涌现,增强了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思路更加明确,社会更加和谐,民生更加改善,合力不断增强,推动跨越发展具备蓄势待发的巨大潜能和良好氛围。 二、面对的挑战

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人才、技术、标准的竞争更加激烈,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加剧。国际、国内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重要性日益突出。国内社会矛盾明显增多,自然灾害影响加剧。国内区域竞相发展,态势强劲。所有这些问题对我省调整经济结构、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自身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消费拉动较弱,投资结构有待进一步提升,产业规模不大、层次较低、集聚度不高。山区与沿海差距较大,城乡区域发展仍不协调。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社会保障不够健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创新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缺乏,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的有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难度加大,政府职能转变有待加快。社会矛盾和问题仍然不少,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因素更趋复杂。

总的来说,我省面临更加开放、与国际经贸联系更加紧密、受国内外影响更加明显的宏观环境,经济社会进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时期,必须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勇于先行先试,敢于改革创新,善于开放开拓,切实解决加快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开创具有时代特征和福建特色的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建议》,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全省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对台交流合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又好又快发展,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提前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二、基本要求

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体现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符合中央精神,符合福建实际。加快转变是跨越发展的必由之路,顺应福建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必然要求;跨越发展是加快转变的必然结果,体现人民群众共同愿望。在转变中实现跨越、在跨越中促进转变,基本要求是:

——坚持先行先试和深化改革。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加快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改革,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坚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把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建立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促进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动三次产业在更高层次上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强化产业群、城市群和港口群支撑,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坚持科技进步和创新引领。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强化科技与人才对发展的重要支撑。

——坚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目标任务,加大推进力度。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坚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生态省建设,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增强生态发展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坚持实施全方位大开放战略。把握国内外市场需求新变化,拓展开放空间,提高开放质量,在更高层次上融入国际经济发展,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5年,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赶超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超过2.5万亿元,力争比2010年翻一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6.6万元以上;财政总收入超过3623亿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达2029亿元以上,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8%以上,比2010年翻一番,五年累计突破7万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4%。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贡献率进一步提升。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调整为7∶51∶4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5%,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2%。城镇化率达60.1%。

——人民生活全面改善。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总人口控制在3801万人以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国家下达任务。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参与国际经济合作能力显著增强,年均实际利用外资80亿美元,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9%以上。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基本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60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00万人。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21%,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3.3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0%。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文化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生态环境继续优化。生态省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生态文明理念不断增强,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森林蓄积量达5.22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国家下达的指标;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

力争到2020年,经济总量进一步壮大,向更高更好目标迈进,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超过4万亿元,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更加完善,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富裕,建成科学发展之区、

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在区域竞争中赢得主动,在全国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为全局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章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重要基础。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完善强农惠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用工业的理念谋划农业发展,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建设闽东南高优农业、闽西北绿色农业、沿海蓝色农业产业带。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50万吨以上。

一、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立健全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保障粮食安全,切实加强“米袋子”、“菜篮子”工程,落实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任务,强化粮食储备设施和副食品基地建设。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复垦,高标准建设旱涝保收农田,提高土地产出率。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组织实施高优农林作物和养殖动物良种创新、高效种养技术创新、高值农副产品加工创新和农村科技优先发展示范支撑工程,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扎实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推动农业“五新”进村入户,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二、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完善农业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新品种,推动良种繁育产业基地建设,做大做强现代种业。优化提升四大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十大特色农产品。园艺业重点发展茶叶、水果、花卉、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品,建设种苗繁育基地和标准化生产基地;林竹业重点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丰产竹林、珍贵树种、大径材、种苗与花卉、名特优经济林、森林食品、森林药材、生物质原料林等,加快示范基地建设;畜牧业重点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快生猪生产,加快发展草食动物和禽业生产,推进蛋禽、肉兔、乳牛产业化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肉牛、肉羊生产;水产业重点拓展浅海湾外和内陆大水面养殖,建设生态型健康养殖基地,发展深水海域底播养殖和以贝藻类海水养殖业为主体的碳汇渔业,强化主要养殖品种原良种保种、选育以及苗种繁育生产基地建设。力争十大特色农产品产值占农林牧渔总产值85%以上。

三、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流通业,加快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经营。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延长产业链,提高

附加值。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打造现代农业基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大力推广“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力争全省60%以上农户参与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成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培育特色明显的专业村、专业乡镇。大力发展品牌农业,鼓励争创知名品牌。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发展一批影响力大的品牌企业和农产品。力争形成15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龙头企业,主要农产品深加工率达到45%,大宗农产品优质率达到80%。 第二节 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按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要求,推动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面貌。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幅度增加投入,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工程,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农田节水灌溉工程、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标准池塘、烟田基础设施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3。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全面完成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继续推进农村公路网络化建设,实现较大自然村通硬化公路。积极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快建设乡镇、村公交站点,增设农村客运线路,提高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水平。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加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因地制宜推广清洁能源技术。完善农村邮政服务,推进农村通信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流通设施,发展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加强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建设布局,以中心村和农村社区为重点,科学引导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生态修复和环境美化,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灾后重建,引导农民建设安全节能节地环保型住房。

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加快形成污染土壤修复机制。控制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开发应用适合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新技术,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农户分类堆放、村庄集中收集、乡镇中转、县级处理为主的垃圾收集清运与处理体系。防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深入开展“新农村试点示范”建设、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和生态家园富民工程。 第三节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持续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继续实施农民增收“八大工程”,多措并举增加农民收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同步。

一、巩固提高经营性收入。合理开发农业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投入产出效率,优化种养结构,拓展延伸农村生态、文化、旅游和休闲功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

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稳步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

二、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科普惠农工程,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开展劳务输出对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外出务工,五年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力争达到200万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结合新农村建设,扩大以工代赈规模,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劳务收入。积极引导农民自主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三、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落实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增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报销标准,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投入,加快推进扶贫开发。 四、创造条件增加财产性收入。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民分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和收益权。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探索迁入城市定居的农民工承包地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拓宽租金、股金、红利等财产性收入增长渠道。 第四节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一、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发展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加快生产要素向农村合理流动配置,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有序流转。推进水域滩涂使用权改革。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和农村水利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县乡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拓展和创新农村金融体系,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

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支持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建设一批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构建农副产品绿色通道,实现农副产品无障碍流通。完善覆盖全省的农业综合信息网络与平台。建立以省级为中心、市级为骨干、县级为依托,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强化从生产源头到餐桌消费的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

三、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创新服务“三农”长效机制,完善干部驻村任职、农村“六大员”、科技特派员等制度。稳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工作者队伍。整合乡村服务力量,加强乡镇“三农”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服务场所等公共服务基础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健全村民自治制度,保障农民参与政治事务、公共管理和公益事业的合法权益。 专栏3: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相关概念

1.农业“五新”: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 2.四大优势产业:园艺、林竹、畜牧、水产。

3.十大特色农产品:茶叶、花卉、蔬菜、水果、食用菌、笋竹、烤烟、中药材、畜禽、水产品。

4.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以农村垃圾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同时积极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逐步实现管网通、沟渠通、道路通和集中收集垃圾、集中汇集污水、集中无害化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5.“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加快非规划林地造林、创建园林式乡村为抓手,以绿化促美化、促文明、促致富,推进全省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6.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以沼气建设为核心,以农户庭院为依托,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农村节能技术、生态农业技术,实施“改厕、改圈、改厨、改院”等配套工程,实现农户“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态无害化”。

7.农民增收“八大工程”:粮食生产“一稳两高”、经济作物提升、畜牧水产健康养殖、林竹产业挖潜、农村服务拓展、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民就业创业、扶贫开发到户。

8.农村“六大员”:确保每个建制村有农民技术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乡村医生、文化协管员。

第三章 建设东部沿海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

建设东部沿海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有力支撑。围绕构建产业群,建设大项目、培育大企业、发展大产业、打造大基地、塑造大品牌,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努力打造福建“制造与创造”的双重优势。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发展壮大主导产业

继续推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链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环节延伸,提高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发挥更大的带动效应。 一、电子信息。重点推进新型平板显示、计算机及外设、新一代网络及高端通讯设备、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产业发展壮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由加工组装为主向集研发、生产、服务、应用为一体转化。以福厦沿海国家信息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做强厦门光电显示、福州显示器件、厦漳半导体照明、泉州微波通信等国家级产业园区,壮大马尾物联网、泉州光伏、漳州和莆田光电等一批新兴特色产业园区,培育平潭综合实验区信息产业园,形成海西计算机和通信、新型显示、半导体照明和光伏、物联网等千亿元级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产业集群。

二、装备制造。重点推进船舶修造、汽车制造、工程机械、电工电器、环保设备、飞机维修等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发展壮大,大力发展轻纺、电线电缆、建材、冶金、石化等机电一体化产业装备和海洋工程装备、大功率风机、港口机械等,推动基础装备、基础工艺、基础零部件技术提升,增强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竞争力强的工程机械制造基地。加快建设省汽集团汽车工程研究院,开发新车型和新能源汽车,扎实推进福州汽车、厦门汽车、泉州轨道客车、漳州汽车汽配产业基地和龙岩、三明商用车基地等建设,加快建设竞争力强的汽车制造基地。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发展大型船舶、特种船舶、游艇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加快建设船舶产业集中区,推进国家级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推动兴化湾南岸、罗源湾南岸等装备制造业后备基地规划建设。

三、石油化工。坚持炼化一体化、园区化、集约化发展,引导炼油乙烯、重油裂解等龙头项目合理布局,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加快建设;进一步延伸发展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及其后加工、新型化工材料、新型纺织原料等石化中下游产业,打造大石化产业链。做大做强湄洲湾和古雷石化产业基地,推进福建联合石化改扩建、中化(泉州)炼化、古雷炼化一体化、三都澳海西宁德工业区、福州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等项目建设,力争到2015年形成年加工3000万吨以上炼油、200万吨以上乙烯生产能力,建设国内领先的大型石化基地。

第二节 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大力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海洋高新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抓好17个领域,主攻新型平板显示、新一代网络和高端通信设备、生物医药、半导体照明(LED)和太阳能光伏、节能环保技术及装备5个重点,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培育形成新的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力争产值年均增长20%,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0%以上。

一、推动重点领域加快发展。推进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快规模化和集聚化,统筹技术开发、标准制定、市场运用等环节,组织实施若干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点发展新型平板显示、新一代网络和高端通信设备、物联网、生物工程、新医药、新型光电材料、功能稀土材料、新一代轻纺化工材料、半导体照明(LED)和太阳能光伏、动力与储能电池、新一代生物质能、节能环保技术及装备、智能化装备、专用装备、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综合利用等领域,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突破性发展。

二、打造新兴产业集聚基地。以引进大项目、培育大基地为导向,发挥福州、厦门、泉州国家级和一批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载体作用,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布局,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向优势企业、产业园区和基地集中。突出区域特色,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性相对集聚平台。发挥骨干企业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专业化配套协调,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实现企业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集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和集群。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新兴科技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融合。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规模,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向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全面落实自主创新税收激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融资,积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 专栏4: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17个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1.新型平板显示产业:薄膜场效应晶体显示(TFT-LCD)、新型显示器制造及配套的背光模组、触控屏、导电玻璃等,有机发光柔性显示(OLED)、电子书(E-paper)、背光源(FED)、三维图形(3D)等新一代显示器产业。

2.新一代网络和高端通信设备产业:微波通信、移动通信系统、关键配套件、移动通信基站、直放站设备等;应用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核心网设备、接入设备、终端设备、测试仪器、面向三网融合应用的终端产品等。

3.物联网产业:电子标签、传感器、智能识读机、智能卡、核心芯片等;视频监控终端、智能控制系统等安防监控产业。 生物与新医药产业

4.生物工程产业:酶工程、发酵工程等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工业催化、生物改性、生物转化等酶产品;高端生物保健食品、药品、生物基础材料、粮食作物、畜禽生物育种等。 5.新医药产业:活性蛋白、人源化治疗抗体、药用聚乙二醇(PEG)重组等;预防、诊断重大传染病的新型疫苗、诊断试剂和器械;心脑血管、抗肿瘤、抗乙肝病毒、抗艾滋病等药物;治疗肿瘤、免疫功能性疾病、病毒性疾病和老年性疾病的中成药。 新材料产业

6.新型光电材料:微电子、光电子、半导体照明、平板显示、柔性显示等材料及器件;晶体、有机导电、发光和光伏、光刻胶和高纯化学试剂等精细加工材料;封装材料、光纤材料、电子陶瓷材料、微电子互连材料、集成电路板材等。

7.功能稀土材料:稀土冶炼分离技术及稀土金属、合金;稀土磁性材料及稀土电机、稀土贮氢材料及应用产品、稀土荧光粉及照明器件、稀土功能助剂、稀土转换膜、超大磁致伸缩材料、稀土硫化物涂料及颜料等。

8.新一代轻纺化工材料:新型工程塑料、工程纤维、无纺布等;电子电工、汽车与机械、造纸与包装等各类特种用途的化工新材料;陶瓷纤维材料、氧化铝纤维、竹纤维、新型差别化纤维或功能化纤维等。 新能源产业

9.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LED上游衬底材料、外延、芯片及大功率、模块化封装工艺研发;照明、背光源、屏幕显示产品等;太阳能级多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及发电系统。 10.动力与储能电池产业:动力聚合物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器等;风能、太阳能储能电池。

11.新一代生物质能:生物质气化和液化系统设备、生物质液体燃料原料。 节能环保产业

12.节能环保技术及装备:高效节能型电机、变压器、锅炉及电站锅炉、烧结机脱硫技术与装备、紫外C消毒、废水膜治理回用等;高效节能照明产品、节能电器;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及污泥资源化处理、噪声与振动治理技术设备等。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13.智能化装备:高档数控机床,钢铁、石化、建材、轻纺、食品、包装等行业智能化控制系统和装备以及大型工程施工设备等。

14.专用装备:超高压输变电设备,燃料电池、混合动力、太阳能等新能源汽车,民用航空维修,遥感及导航系统终端等。 海洋高新产业

15.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海洋糖工程、蛋白工程、海洋生物毒素和海洋微生物高特异活性物等。

16.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上储油设施及海上钻井与海洋重型装备制造。 17.海水综合利用:海水淡化利用设施、海水化学元素的提取及深度利用等。 第三节 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广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技术装备更新、工艺优化和新产品开发,推进企业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增强品牌创建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轻工。支持食品、制鞋、工艺美术、塑料等产业调整和振兴,加快发展绿色照明、包装等产业,鼓励沿海传统轻工产业向山区有序转移,支持优势品牌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或并购重组做大做强,着力培育区域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轻工业产业集群。

二、纺织。突出品牌服装带动面料发展,加快化纤纺丝、织造、印染等关键环节技术改造升级,发展高档服装面料;应用高性能新型纤维以及纺粘、水刺、针刺及复合非织造等新型技术,拓展产业用纺织品新领域;加快建成集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等为一体的我国纺织服装中心。推进湄洲湾大型粘胶纤维项目建设。加快晋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做大做强泉州、长乐等纺织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南平、三明、长汀等纺织产业集群。

三、冶金。科学开发省内金属矿资源,积极利用国内外矿产资源,推动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争取建设沿海千万吨级钢铁基地;加快推进罗源湾、漳州等不锈钢项目,建设500万吨以上大型不锈钢生产基地;发展南平等铝制品生产加工;推进上杭铜业循环经济园和长汀稀土产业园建设,发展铜和稀土精深加工。

四、建材。重点发展新型节能节材的墙体材料、建筑陶瓷和节能节水高档卫生洁具、特种玻璃及深加工产品等,建设漳州光伏玻璃及新材料产业基地。提升泉州等石材、建筑陶瓷、水暖卫浴基地发展水平。加快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优化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重

点扶持大型水泥生产企业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生产线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线的建设。

五、建筑。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调增资质、晋升等级,拓宽业务领域和范围,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企业拓展省外、境外市场。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六、林产。重点提升木竹加工、林产化工、制浆造纸、家具制造等发展水平,整合闽西北、闽东南林产业,形成若干林产业集群。推进林浆纸和林板一体化,加快建设临港大型浆纸项目,加快莆田木材加工区建设,形成全国重要的木材加工、贸易中心和进出口基地。 第四节 扶持发展大企业大集群

以产业链条为纽带,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培育一批专业特色鲜明、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劳动力素质高的现代产业集群,打造50家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建成10个以上产值超千亿元产业集群或基地。

一、培育大公司大集团。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总部经济,以福建为总部跨区域发展,支持优势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支持企业加大投入,盘活存量资产,通过参与国内外大企业合作、嫁接央企、改制上市或发行债券等方式实现快速扩张。支持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装备技术加强改造、创新管理,推广集成制造、敏捷制造、柔性制造、精密制造等先进制造方式。鼓励制造业向现代服务业延伸,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从提供设备向提供设计、承接项目、实施工程、项目控制、设施维护和管理运营等一体化服务转变,支持大型装备企业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鼓励企业加强工业产品设计和创新设计,大力发展自主品牌,塑造区域品牌,培育国际名牌,力争到2015年中国驰名商标200件以上。 二、壮大重点产业集群(基地)。加快推进传统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提高协作配套能力、原材料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扩大发展规模。加快新增长区域和园区产业集聚,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带动配套、发展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高标准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企业加速向专业园区集聚、沿海劳动密集型企业向山区转移。 专栏5:重点产业集群(基地)

超千亿元产值产业集群(基地):1、福州光电显示产业集群;2、厦门光电产业集群;3、厦门计算机及通信产业集群;4、湄洲湾石化产业基地;5、漳州古雷石化产业基地;6、福州金属及深加工产业基地;7、漳州金属及深加工产业基地;8、泉州纺织服装产业集群;9、长乐纺织化纤产业集群;10、泉州体育用品产业集群。

500-1000亿元产值产业集群(基地):1、漳州光伏玻璃及新材料产业基地;2、福州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3、厦门汽车及工程机械产业集群;4、龙岩工程机械及专用设备产业基地;5、泉州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集群;6、三明机械装备产业集群;7、闽东电机电器产业集群;8、福州江阴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9、三明金属及深加工产业集群;10、龙岩铜和稀土深加工产业基地;11、莆田纺织鞋服产业集群;12、漳州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13、泉州休闲食品产业集群;14、泉州建陶及水暖器材产业集群;15、莆田木材加工及浆纸产业集群;16、南平林产加工及浆纸产业集群。 第四章 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战略重点。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研发创新和物流销售两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协调发展,不断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把旅游和现代物流业培育成为带动国民经济发展新的主导产业。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14%以上,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2%,服务业就业比重达40%以上。

第一节 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延伸旅游产业链,加强旅游、文化、科技融合,构建大旅游格局,努力建设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到2015年,全省国内外旅游人数累计突破2亿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2600亿元,均比2010年翻一番。

一、塑造海峡旅游品牌。突出“海峡旅游”主题,整合、保护、开发滨海、生态、文化、红色四大优势旅游资源,形成连线成片、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大旅游格局。树立培育大项目、塑造大品牌、形成大产业的观念,加快建设四个十大精品旅游项目,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温泉旅游、森林旅游、体育休闲旅游和海上旅游,精心培育旅游新业态,加快形成以厦门、福州、武夷山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发展的旅游经济区域。优化提升武夷山、厦门鼓浪屿、泰宁丹霞、妈祖信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国内知名品牌,完善丰富福建土楼、古田会址、漳州滨海火山、宁德世界地质公园、连城冠豸山等日趋成熟的品牌,培育壮大福州三坊七巷和温泉古都、泉州和漳州海丝文化、平潭海坛景区、东山生态旅游岛等新兴发展的品牌。 二、提升旅游设施开发水平。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精品旅游项目,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全面推进A级景区创建提升,建设一批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打造一批中国最佳城市旅游和中国最佳乡村旅游目的地。加强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和管理,加大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到2015年,实现重点旅游景区通高速公路,全省所有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及A级景区形成比较完善的旅游交通、旅游标识和游客服务体系。

三、大力拓展旅游市场。积极发展入境旅游,规范发展出境旅游,努力拓展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国内市场和台港澳及日韩、东南亚等境外市场,精心策划特色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培育和壮大一批旅行社、旅游饭店等大中型骨干旅游企业,完善营销服务。大力开发特色旅游商品。推进旅游信息化工程,提升旅游数字化水平,发展智能旅游。强化旅游宣传,借助电视、网络、平面等媒体平台和各类旅游节庆活动,全面提升海峡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推动香港(澳门)—台湾—厦门邮轮航线开通,实现两岸“一程多站”旅游,全力打造海峡旅游共同市场。 专栏6:四个十大精品旅游项目

1.十大生态旅游精品:武夷山、泰宁、冠豸山、宁德世界地质公园、永安桃源洞、福州鼓山、厦门园博苑、漳州花博园、仙游九鲤湖(九龙谷)、德化石牛山。

2.十大滨海旅游精品:鼓浪屿风景旅游、平潭岛国际旅游、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惠安崇武滨海旅游、东山生态旅游岛、漳州滨海火山地质公园、嵛山海岛生态旅游、英雄三岛(大嶝、小嶝和角屿)旅游、三都澳海上渔城旅游、环马祖澳旅游。

3.十大文化旅游精品:武夷山“双世遗”、福建土楼、泉州清源山(海上丝绸之路)、湄洲妈祖、宁化世界客家始祖文化园、三坊七巷文化历史街区、马尾船政文化、福州昙石山遗址、南安郑成功史迹文化旅游、福建茶文化。

4.十大红色旅游精品:上杭古田会议旧址、省革命历史纪念馆、龙岩红色旅游系列景区、三明红色旅游系列景区、漳州红色旅游系列景区、闽北红色旅游系列景区、闽东红色旅游系列景区、中共闽粤边区特委旧址、闽浙赣游击纵队闽中支队司令部旧址、长汀红色“小上海”。 第二节 大力培育现代物流业

依托综合运输枢纽,运用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培育物流龙头企业,建设连接两岸的现代物流中心,力争物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左右,占服务业比重达到20%以上。

一、着力抓好现代物流载体建设。依托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区、货物集散地、综合运输枢纽和港口资源,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厦门、福州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其他设区市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化等产业聚集区和纺织、煤炭、钢铁、重要矿产品、建材、粮食、水产等专业化及规模经营优势突出的地区,建设一批现代化专业物流中心、大型专业批发市场、配送中心,推进和完善“物流节点-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三级物流运作设施网络,大力发展甩挂运输、集装箱、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 二、大力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充分发挥跨国公司、央属物流企业品牌和网络优势,加强与国际知名物流企业和央属物流企业的合作。引导物流企业采取参股、控股、兼并、联

合、合资、合作等形式,与省内外物流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规模大的物流企业集团,提高市场集中度和占有率。积极发展冷链物流。引导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大力推动制造业与现代物流业联动发展,在重点地区、重要产业集群和重要工农业产品生产基地,扶持一批第三方物流示范企业。

三、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全省性、区域性和行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动建立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的交换共享机制和物流信息数据中心。加快物联网技术在物流业的推广和运用,逐步实现物品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鼓励物流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物流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工作,积极开展现代物流业标准化试点,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物流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推动物流企业在关键环节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运作。

第三节 打造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推进闽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打造集聚辐射能力强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力争到2015年金融业达全国中上水平,增加值2000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2010年提高2个百分点。

一、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支持现有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合理增加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扩大地域覆盖面;大力吸引省外、境外各类金融机构来闽设点展业,升格分支机构;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组成农村商业银行或合作银行,扶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争取设立若干个注册地在我省的保险、证券等新的金融机构或地区总部。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金融控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支持兴业银行向金融控股集团发展。鼓励创办并规范发展法律、审计、融资担保、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各类金融中介机构,发展典当、证券投资咨询、保险经纪代理、专业理财服务。规范与促进民间金融发展。加强金融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金融现代化电子支付系统。

二、着力推进金融业务创新。积极支持商业银行通过信贷运作,创新银行贷款品种、担保方式,促进信贷规模稳定增长。加快鼓励个人消费、科技创新和绿色经济发展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银行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组合化的一揽子融资服务。有效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发行企业债券和资产证券化,力争直接融资比“十一五”末翻一番。推动信用保证保险发展、创新出口信保产品和服务发展,探索保险业介入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途径,积极开发新的保险品种,拓宽保险资金应用渠道。支持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依法开展资金募集和投资活动。发挥信托融资平台功能,加大信托品种开发和创新。积极利用新型金融机构的融资功能,加强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吸引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直接投资业务。探索发展区域性企业股权融资、股权交易平台。

三、推进闽台金融紧密合作。争取开办包括新台币在内的离岸金融业务,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扩大两岸货币双向兑换范围,推动两岸银行卡联网通用和结算。加快两岸金融合作,推动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双向互设,适当降低台湾金融机构来闽执业准入条件,支持台资企业上市融资,引进台湾金融服务中介来闽设立机构。推动两岸合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争取设立两岸股权柜台交易市场。 第四节 壮大提升城市服务经济

加快培育服务业核心功能区域,推动福州、厦漳泉大都市区和区域中心城市、城市新区加快发展高端及特色服务业,实行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对鼓励类服务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倾斜,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逐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就业结构。 一、加快三大中心城市高端服务业发展。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要着力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服务模式升级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和会展经济,引进结算中心、会计中心、票据中心和交易中心。推进城市中央商务区、金融街、商业街和城市综合体建设。调整城市用地结构,城市黄金地段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工业企业从城区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高端服务业。

二、着力推进区域中心城市服务经济发展。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区域中心城市要加快发展面向城乡的服务经济,形成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产业。加快规划和建设便民商业网点、维修点、停车场和再生资源回收站,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引导发展面向民生的交易场所,形成与城市定位相匹配的服务产业格局。

三、扎实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厦门市和福州鼓楼区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选择部分经济基础较好、总量规模较大、服务业优势明显、发展特色鲜明的市(县、区)作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构建一批主体功能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区域服务业中心和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服务创新示范区。争取通过5年努力,各试点市(县、区)生产服务功能明显增强,生活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业空间布局明显优化。

第五节 拓宽服务业发展领域

大力发展信息服务、商务会展、服务外包、商贸流通、家庭服务等服务业,开发新的增值环节,丰富消费服务产品类型,满足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多样化需求。

一、信息服务。重点发展软件与数字集成、数字媒体内容、网络游戏、设计创意、数据加工等数字内容服务业,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动漫网络游戏、网络安全、计算机应用系统设计及系统集成。加快信息技术服务推广应用,完善和提升信息传输网络,发展网络增值服务、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网上购物、远程医疗等新兴业态。支持信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软件产业、电子商务基地建设和行业优势骨干企业发展,打造国家软件出口基地。提升咨询服务水平,规范咨询机构,发展营销策划、工程咨询和投资咨询等信息咨询服务。 二、商务会展。重点发展管理咨询、工程设计、资产评估等商务服务,大力发展法律仲裁、会计税务、广告设计等中介服务。降低中介服务业准入条件,引进境内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承接国际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整合会展资源,打造一批全国性品牌,提升以工艺美术、茶叶、花卉、林业、旅游、鞋帽、石材、机械、机电等为主题的各类博览会影响力。加强与台港澳会展业合作。

三、服务外包。重点发展软件研发外包、信息技术研发外包、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信息技术外包,动漫创意、网络游戏设计研发、工程设计、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工业设计、产品技术研发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以及供应链服务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等,提高服务外包比重。依托国家级软件园和有条件的软件开发基地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区,打造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对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国家软件出口基地。

四、商贸流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做强做优一批知名连锁经营企业。改造提升百货、批发市场、餐饮住宿等传统流通业态,做大做强一批全国性和区域性批发市场和闽台农产品交易市场。合理布局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网点,改造提升集贸市场、其他商贸服务业网点和设施,进一步完善社区商贸服务网络。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促进城乡流通一体化。推进农业生产、生活资料流通向集团化、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

五、家庭服务。围绕便民利民,推进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逐步建立比较健全的惠及城乡居民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因地制宜地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满足家庭的特色需求。鼓励各类资本创办家庭服务企业,培育家庭服务市场。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统筹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市场秩序和执业行为,切实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第五章 拓展海洋开发新空间

拓展海洋开发新空间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坚持陆海统筹,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建设,打造海洋经济强省,培育一批海洋产值超百亿的海洋经济强县(市),力争到201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28%,海洋经济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第一节 发展现代海洋经济

围绕“海峡、海湾、海岛”,合理开发海洋资源,优化空间布局,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开发基地。

一、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统筹推进海岸、海岛、近海、远海开发,促进港口岸线资源合理利用,协调推进海岸带开发,打造海峡蓝色产业带。推动建立闽台海洋合作的长效机制,构建两岸海洋经济合作圈。加强海洋经济聚集区域建设,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特色海岛。 二、壮大提升海洋优势产业。加快海洋产业集聚发展、优化发展,推动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着力优化提升临港工业,推动形成东南沿海重要的临港重化产业基地。推动临港工业与运输、金融、保险、商贸等产业联动发展。加快现代海洋渔业、船舶修造、海洋运输、滨海旅游等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技术含量,培植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

三、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综合利用、邮轮游艇、海洋环保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漳州诏安、厦门海沧、泉州石狮等海洋生物医药和保健品研究开发产业基地。促进海洋生物育种、海洋活性物质提取、海洋药物、海水淡化等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应用。 第二节 推进海洋科技创新

坚持科技兴海,加强海洋科技研发及能力建设,开展重大海洋科研攻关,进一步增强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海洋科技进步综合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先进行列。 一、加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海洋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促进与国内外及台湾海洋科技交流与合作,推进厦门国家海洋研究中心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中试工程化技术平台和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建立海洋碳汇研发基地。加强海洋科研装备。建设海水淡化技术和设备研发基地。构建海洋公益事业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健全海洋产业创新平台。支持中小海洋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的扶持力度,推动海洋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促进企业成为海洋科技创新主体。

二、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支持开展海洋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建立健全促进海洋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机制。加强海洋生物医药及功能产品技术的研发和转化应用。开展海洋能开发利用技术的国内外联合攻关。实施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及海上风能、潮汐能等发电示范工程,开展浓海水制盐技术攻关。充分利用技术转化交流平台,加强海洋科技信息、技术转让等服务网络建设。鼓励企业组建创新中心,提高核心技术开发能力,针对行业重大科技需求,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第三节 提高海洋管理能力

深化海洋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法规体系,重点解决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日常管理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形成协调、高效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

一、强化海域和海岛管理。集中集约利用海域资源,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行动态管理和规划定期评估制度。加快有居民海岛开发建设与保护,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推进无居民海岛的保护性开发,允许单位和个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申请使用权。加强资源调查,重视海域使用论证、审批和监督,健全海域、海岛使用权市场机制。

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促进近岸海域、陆域和流域环境协同综合整治,控制陆源污染向海洋转移,控制近海资源过度开发。充分利用“海湾数模”,严格控制湾内围填海,引导和推动湾外围填海。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快实施近岸海域及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建立健全海洋污染源溯源追究制度,提高污染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立健全海洋生态补偿和渔业补偿机制。实施“碧海银滩”工程,率先建成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宜居区。

三、加大海洋执法监察力度。完善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法规,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工作,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强化海监执法,完善海洋执法协调合作机制,理顺涉海管理部门间的职责关系,形成海洋执法合力,加强海洋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建设近海地区及台湾海峡动态监测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海洋资源、环境监测、经济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探索解决争端新途径,加强闽台海洋事务磋商,夯实维权基础。 第六章 着力扩大内需

扩大内需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正确处理扩大内需与拓展外需、增加投资与扩大消费关系,充分挖掘内需潜力,形成内需外需双向并举、投资消费协调拉动的经济增长格局。

第一节 积极扩大和活跃消费需求

把扩大消费需求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努力激活即期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充分释放居民消费潜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提高居民消费率,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一、提高消费能力。通过鼓励创业和充分就业、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在职职工工资、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稳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的比重。加大就业和创业政策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工资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和企业利润增长相匹配。深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区域性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优抚对象待遇和城乡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形成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的分配机制,切实扭转城乡、区域和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二、改善消费预期。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加快教育、医疗等改革的步伐,确保改革的公平性,提高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方面改革的透明度,降低预防性储蓄。继续实施鼓励消费的财税、金融政策,完善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农机、节能产品的消费优惠政策,增加即期消费。支持和鼓励生产、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增强居民消费意愿。

三、拓宽消费领域。巩固发展优势特色消费,增加消费有效供给。激发消费潜能,积极培育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休闲旅游、老龄消费、家政服务等发展型消费,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大力推进网上消费、通讯信息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进一步促进网络信息消费大众化。加快发展新型消费业态,鼓励个性化消费和文化创意消费。 四、优化消费环境。加快商贸流通等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大型商贸中心和超市等商业网点,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商业街区,形成10个年交易额超300亿的大型市场。加强流通服务,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商品价格。全面推进信用消费,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促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开发完善各类消费信贷产品,建立消费贷款抵押担保体系,扩大消费信贷规模,逐步实现消费支付终端多元化、便利化,尽快实现安全化。健全消费者权益维护机制,畅通消费者申诉渠道,强化消费市场监测监管,规范商品与服务消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市场交易中的欺诈、垄断、歧视、暴利、倾销和假冒伪劣等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第二节 充分发挥投资带动作用

进一步强化产业支撑,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投资持续较快增长,力争投资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超过40%。 一、增强投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企业的投资主体作用,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拓展项目来源,加强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投资,提高项目投资规模和技术水平,增强重大项目建设对全社会投资的带动作用。创新项目管理运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策划生成、储备管理、协调推进、滚动建设、联手督查和考核通报制度,推动形成重大项目滚动建设、投资持续较快增长的态势。鼓励央企来闽投资建设区域总部、专业园区和产业基地,着力引进一批新兴产业项目。吸引更多跨国公司来闽投资布局,促进多元资本投入。

二、优化投资结构。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导各类投资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加强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的投入,有效扩大最终需求。加强重大产业项目投资,提高产业投资比重。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明确界定政府投

资范围,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注重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中央和省扩大内需项目顺利完成并发挥效益。

三、改善投资环境。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完善项目服务配套,打造务实、高效、有吸引力的投资软环境。建立项目实施动态跟踪服务制度,促进重大项目引进、落地、建设和投产。落实和完善鼓励社会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加大投资、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努力创造公平、公正、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增强环境吸引力,激发全社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面向全社会建立公开透明的投资政策和投资项目信息服务系统,引导社会资金合理流向。

第三节 构建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

加强投资与消费有效结合,强化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健全有利于内需潜力不断释放、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投资和消费协调互动的扩大内需长效机制。

一、健全和完善内需持续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住房、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政策,逐步消除城市化进程的制度约束,促进农村劳动力加快向非农产业转移以及农民转为市民。探索对消费税等税目和税率进行调整,增强税收调节功能对扩大内需的效应。引导金融机构贷款向有利于内需的消费和投资领域倾斜。创新政府投资管理方式,完善政府投资及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培育和打造功能完善的消费市场。全力拓展闽货市场,创新产品推广方式,拓展闽货内销渠道,支持企业组团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和产销对接会,完善闽货营销服务网络,打造闽货营销联盟。推进耐用消费品制造业的优化升级,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发展社区连锁超市、便利店、专卖店及各类新型业态,营造多元化、多层次的居民消费服务网络。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完善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和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保障机制,健全产销衔接、跨区调运、储备投放、稳定价格、保障供应等机制,探索建立居民生活必需品商业代储体系。新建和改造一批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开拓农村消费市场。 三、促进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协调互动。立足省情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需要,探索并逐步形成相对合理的投资消费比例关系。促进投资与消费紧密结合,以消费引导投资,以扩大投资需求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投资和消费需求规模扩张、结构优化。

第七章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培育新兴重点发展区域,促进区域联动,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空间结构高效合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按照全省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效率,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优化生产力布局,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推进福州、厦门和泉州等中心城区的优化开发,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成为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推进沿海城镇密集带和内陆产业集中区的重点开发,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成为支撑未来全省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进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适度开发,通过集中布局、点状开发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强化农业功能,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环境建设,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实施强制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二、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配套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等政策。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加大生态建设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开展差别化财政政策试点。实行按主体功能区与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按主体功能区安排的投资主要用于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发展,按领域安排的投资要符合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根据国家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

三、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研究制定各类主体功能区开发强度、环境容量等约束性指标并分解落实。完善覆盖全省、统一协调、更新及时的国土空间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跟踪评估。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对优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着重实行经济结构、科技创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评价。对重点开发地区,突出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质量效益、节能减排和吸纳人口等绩效评价。对适度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发展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对禁止开发的自然保护区域,强化对自然文化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的评价。 专栏7:主体功能区

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确定主体功能定位,合理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适度开发、禁止开发区域,统筹谋划经济布局、人口分布、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城镇化格局,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国土开发格局。 第二节 推进重点区域加快发展

坚持重点突破、整体带动,培育发展环三都澳、闽江口、平潭综合实验区、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古雷-南太武新区、武夷新区、三明生态工贸区、龙岩产业集中区等重点发展区域,使之成为跨越发展的新增长点、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区,支撑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创业创新重要基地。

一、环三都澳。着力打造溪南、赛江、漳湾三大临港工业片区,优化产业布局,发展装备制造、能源、冶金和油气储备等临港产业,积极培育海洋高新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港口建设,加快发展特色文化、生态、滨海旅游产业。主动承接长三角产业及各生产要素转移,深化与周边地区合作,加强两岸产业对接,建设成为连接长三角的前沿区域、内陆地区便捷出海口、海峡西岸东北翼富有竞争力的新增长极。努力构建海西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

二、闽江口。以福州中心城市为核心,拓展江阴、罗源湾南北两翼,推进城市、港口和产业联动发展,提升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纺织服装、冶金化工、能源等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先进制造业体系和现代服务业中心。推进省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国际航运枢纽港。加强闽江流域综合整治和近岸海域的环境保护,加快建设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生态示范区,形成山水相融的生态宜居宜业环境。

三、平潭综合实验区。积极探索两岸同胞合作发展新模式,推进两岸经济社会文化融合发展综合实验。加强平潭与周边地区发展布局的统筹,形成产业配套、功能互补、相互促进的区域发展格局。加快培育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突出对台产业合作,吸引台湾高端产业转移,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海洋产业、旅游业。遵循绿色、生态、低碳、科技的要求,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建设两岸合作综合实验的先行区、两岸同胞共同家园的示范区。

四、湄洲湾。加快发展港口经济,建设现代化临港重化工基地、能源基地,大力推进泉港、泉惠、枫亭石化园区建设,开发建设莆田石门澳、东吴、东峤产业园区,打造千亿元石化产业基地和临港重化工业的核心区。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推进港口联动发展,加强南北岸合理布局和协调开发,发展成为主枢纽港。强化生态环境建设和海域污染防治,打造世界妈祖文化中心和滨海旅游度假胜地。

五、泉州湾。围绕海湾型都市区建设目标,统筹环泉州湾产业、港口、城市发展,加快泉州台商投资区、泉州总部经济区域开发建设。巩固提升纺织鞋服、食品饮料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光电信息、装备制造等成长型产业及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两岸产业对接示范区、产业转型提升引领区和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推进以港口为依托的现代化集疏运体系建设,扩大海港、空港开放功能,拓展海西东出西进综合通道。加强自然生态景观和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六、厦门湾。以厦门经济特区为龙头,以漳州为发展翼,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电子、机械等先进制造业,打造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自主创新基地、国际航运物流中心、文化休闲旅游中心和金融商务中心。以漳州中心城区、龙海为主体,加快形成台商投资集聚区,重点发展特殊钢铁、电子信息、汽车汽配、食品加工和港口物流业,建成对台产业对接集中区。强化陆海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重点环保工程,建设良好人居环境。 七、古雷—南太武新区。以招商局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古雷石化产业园区为龙头,以海岸沿线及港区后方陆域为依托,重点发展石化和现代装备制造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港口物流业、滨海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临港新城,建成国家级千亿元石化产业基地和临港装备制造业基地、滨海自然与文化旅游目的地。

八、武夷新区。充分发挥“双世遗”品牌优势,构建大武夷旅游经济圈,建设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我国重要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加快构建现代立体交通体系,打造服务周边地区发展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海西重要交通枢纽和人流、物流、信息流集散中心。着力发展节能低碳的资源加工、机械装备、光电、电子信息、轻纺、生物、环保、旅游养生、创意等产业,建设海西新兴产业基地。努力打造史蕴丰富、生态和谐、与武夷山“双世遗”相匹配的海西新兴中心城市。

九、三明生态工贸区。依托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和尼葛园、三明经济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载重汽车城、梅列和三元经济开发区、积善和金古工业园等平台,拓展汽车与机械、冶金及压延、林产加工、纺织等主导产业,改造提升化工、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生物及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业,建设海西先进制造业重要发展区域、现代服务业集聚地、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十、龙岩产业集中区。主动承接沿海产业转移,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稀土、冶金及压延、农产品精深加工、环保、建材、能源等产业,建设有较强竞争力的工程机械产业、全国重要的稀土产业、金铜产业、环保设备研发生产、绿色农产品基地。创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产业示范基地。以龙岩中心城市为核心,以交通枢纽和资源优势为基础,以生态产业为支撑,建设闽粤赣边连接沿海的生态型经济枢纽。以革命历史胜地和客家聚居地为依托,建设全国重要的红色旅游和客家文化基地。 第三节 促进区域联动协调发展

立足区位和资源特点,发挥比较优势,推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内陆地区竞相发展和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推进沿海内陆互动联动发展。提升沿海一线综合实力,增强创新和开放活力,加强产业集聚,开展区域合作,突出重要港湾和临港产业集中区建设,吸引国内外高端产业落地

布局。支持内陆地区加快开放开发步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升产业承接水平,强化要素集聚能力,增强发展活力,推进建设港口和交通枢纽沿线经济发展带,支持沿线城市和小城镇建设,促进内陆地区城镇带、产业带建设发展,努力形成支撑区域一体发展的重要腹地,形成海西联动中西部的先行区域。发挥闽东北、闽西南等经济技术协作区作用,建立更加紧密的区域合作机制。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沿海地区产业向内陆有序转移,运用市场手段,形成山海合作长效机制,促进沿海内陆联动开发、共同发展。

二、促进苏区老区加快发展。坚持“老区优先,适当倾斜”,在项目、资金、物资、信息和人才等方面加大向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的倾斜支持力度。落实好国家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分别参照执行西部、中部地区投资政策,选好选准项目争取国家进一步增加对苏区老区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产业振兴、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建设投资支持,加大以工代赈等资金扶持力度。推进原中央苏区振兴规划编制实施,促进经济全面振兴和社会全面发展。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强化民生保障、加快特色产业发展等措施,促进老区村面貌明显改观。

三、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积极扶持少数民族集聚区、偏远山区、贫困地区、海岛、水库库区等欠发达地区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增加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改善欠发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扩大农村危房改造、沿海岛屿供水工程等实施范围。持续实施造福工程,对规模较小、生存环境恶劣的农村群体有序推进异地扶贫搬迁。加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力度,改进和加强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挂钩帮扶工作。发挥欠发达地区土地、矿产、旅游、劳动力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加强欠发达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经济协作,拓宽对口帮扶渠道,推进共建产业园区,扶持培育一批协作示范工程和重点骨干项目,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第四节 深入开展跨省区域合作

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融合发展,拓展服务周边地区对外开放的综合通道,加快建设福建沿海城市群、港口群、产业群,与长三角、珠三角紧密相连,形成我国的黄金海岸和经济、科技的高速发展区。

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以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为切入点,推进跨省行政区的铁路、公路、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统筹规划布局和协同建设,促进跨省交通通道的贯通衔接,构筑以沿海港口为枢纽向周围地区辐射的综合交通网络,畅通沿海港口与腹地的连接。统筹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域内电力、天然气供应网络。统筹规划建设信息基础网络,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二、加强产业对接合作。探索建立跨省区域合作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加强电子、机械、旅游、物流等产业对接,合理布局产业转移承接地,积极承接长三角、珠三角及其他地区产业转移。发挥沿海港口优势,积极发展公铁海空等多式联运,吸引周边地区及内陆省份在连接沿海港口的通道沿线规划布局产业项目,培育发展沿线产业带。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

合力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建设无障碍旅游区。深化闽浙赣皖、闽粤赣经济协作,拓展海西港口群腹地,支持闽浙、闽赣、闽粤边贸市场发展壮大,促进双边贸易和经济协作。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快发展区域性商品物流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畅通流动。

三、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和参与西部大开发工作。认真落实中央新一轮援疆工作部署,做好对口支援新疆昌吉州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经济、干部、人才、教育、科技等援疆工作。继续做好对口支援西藏、宁夏、三峡库区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改善群众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增强受援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坚持互利共赢、市场运作,引导我省企业参与西部地区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企业参加西博会、东博会等在西部地区举行的重大经贸活动,提升我省与西部地区间的经贸合作水平。落实闽川、闽桂、闽琼等经济社会战略合作协议,完善长效合作机制。 第八章 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

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政策,优化城市布局,加快发展城市群,以新型城市化带动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大都市区为依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力争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 第一节 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

实施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城市联盟,适时调整行政区划,拓展城市空间,壮大中心城市综合实力、辐射带动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宜居宜业的城市综合体。 一、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着力构建福州大都市区和厦漳泉大都市区,加快城市联盟进程和同城化步伐,推进轨道交通、机场、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增强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等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提升区域次中心城市发展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县级城市率先向中等城市发展。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运行效率和人居环境,积极预防和治理城市病。稳步推进“城中村”、棚户区和城乡结合部改造。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交通、供水供气供电、防洪排涝、污水、垃圾处理及救灾避险等市政基础设施,科学布局建设城市公共管线走廊。加快建设面向大众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完善邮政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城市人防设施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二、提升中心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管理部门联动,推进数字城市建设,建立现代城市综合管理系统。抓好景观整治、立面再造、缆线下地、道路改造、广告规范、城市保洁、公厕、停车场和景区提升。加快改造完善城市道路,形成干线、支线、循环线和广域线等主次分明、顺畅便捷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系统,倡导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强化公交配套设施,优化换乘中心站功能和布局,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效率,逐步形成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紧密衔接的城市公交体系。鼓励发展绿色建筑,实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加强城市各类公园、中心绿地和重要地段、江河湖海沿岸绿化建设,适度扩大城

市绿地面积,净化绿化美化城市环境,多种树,种大树,加快城市森林建设。加强风景名胜、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保护,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人文环境,努力建设宜居城市。加强城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疏散基地、防空防灾应急避难所建设。

三、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中心城市间的分工协作,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福州市要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龙头带动作用,按照“富民强市,和谐宜居”的发展定位,深入实施“东扩南进、沿江向海”的城市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一区三轴八新城”的城市发展空间结构,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生活舒适的宜居城市、环境优美的山水城市、人文和谐的文化名城。

厦门市要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龙头和示范作用,加快岛内外一体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构筑对外开放大通道,延伸辐射城市服务功能,打造现代服务业和科技创新中心、低碳示范城市、两岸同胞融合示范城市、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

泉州市要充分发挥支撑和带动作用,围绕建设海湾型中心城市,实施“一湾两翼三带”城市发展战略,突出环湾区域规划建设,统筹石狮、晋江、南安、惠安、城市发展,强化同城效应,拓展城市规模,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推进泉州环湾沿江发展,着力构建海峡西岸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和文化旅游强市。

漳州市要着力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加快跨江拓展,推动滨海城市组团式发展,加快推进龙文新区、桥南新城、角美新城、古雷和南太武新港城建设,创新城市发展格局,打造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前沿区域和海峡西岸生态工贸港口城市。

莆田市要积极实施“以港兴市、工业强市”战略,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加快推进滨海新城建设,大力弘扬妈祖文化,提升城市品位,努力建设产业集聚强劲、配套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湄洲湾港口城市和世界妈祖文化中心。

三明市要优化三明市区-沙县-永安城市主轴发展布局,推进三明市区、沙县同城化及与永安市的一体化,建设北部和南部新城,统筹产业、交通和社会事业发展,共同打造联合中心城区,构筑海西生态型综合枢纽和宜业宜居中心城市。

南平市要统筹推进南平中心城市和武夷新区发展,建设组团式山水园林城市,积极承接符合环保要求的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拓展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空间,打造海峡西岸绿色腹地、南接北联战略通道、连片发展前锋平台。

龙岩市要强化中心,拓展新城,培育组团,将高坎、雁白、古蛟三个新城纳入中心城市一体化加快发展,推动城市“南移西扩”集约式、组团式发展,持续推进商务、物流、人居三大板块建设,打造海峡西岸生态型经济枢纽。

宁德市要按照“临海、环海、跨海”城市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港口、产业、城市与生态互动发展,优化提升蕉城区、东侨新区开发布局,规划建设滨海新区、铁基湾新城,构建海峡西岸东北翼中心城市,打造绿色宜居海湾新城。 第二节 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增强县级加快集聚、特色发展、创新提升、富民强县的能力,加快县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一、加强分类指导。总结借鉴晋江等县市发展经济的经验,坚持市场导向,立足县域区位和资源优势,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发展模式,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沿海及中心城市周边县市,要积极参与区域产业分工,以发展临海产业和为中心城市生产生活服务的配套型产业为重点,建设一批新型城市和卫星城。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市,要实施大城关战略,增强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力。支持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率先发展成为区域次中心城市。力争更多的县(市)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 二、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加快解决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科技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突出问题,扶持县域加快建设重大社会公益设施。加强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引导和服务,促进从以管理为主向以服务为主的转变,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积极推进扩权强县改革,继续实施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稳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试点。扩大县城和中心集镇规模,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县域重点开发区功能,合理布局建设产业发展基地,促进产业园区集中,引导人口向城镇集聚,提高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

三、强化特色产业支撑。依托产业园区,增强大型企业、民营龙头骨干企业对县域发展的带动作用。支持县域特色资源开发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对地方支柱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形成县域主导产业。积极融入中心城市发展,做好与中心城市产业发展的协作配套,承接中心城市产业转移。大力建设服务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的副食品基地,发展绿色食品种养加工、生态旅游。建立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推进市、县(区)联合建设产业园区、开展招商引资,共享产业发展成果。

第三节 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力

坚持以规划为龙头,以产业为支撑,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小城镇发展,提升小城镇功能,发挥小城镇在联接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和拉动内需中的重要作用。

一、深化小城镇改革建设试点。按照“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要求,充分发挥小城镇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中的载体作用,把小城镇建设与农村社区和中心村建设、灾后重建有机结合起来,带动新农村建设,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抓好小城镇规划设计,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提升建设发展水平。夯实小城镇经济基础,强化产业支撑,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并逐步向周边农村延伸拓展。大力实施镇容镇貌综合整治,大幅度提高小城镇绿化水平,积极引导农村人口与产业向中心镇集聚,促进小城镇向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加强小城镇与城市的有序分工、优势互补,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生态优美的小城镇发展格局。

二、推进强镇扩权改革。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和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县级行政管理权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小城镇单独设立综合执法、行政审批等管理机构。探索机构设置综合、管理扁平高效、人员编制精干、运行机制灵活的基层政府新型管理架构。推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服务。明晰县镇事权划分,坚持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完善试点镇财税管理体制,探索“一级政府一级财政”。

三、完善小城镇扶持政策。探索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积极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提高集约用地水平。加大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政府投入力度,构建投融资平台,推广建设移交、建设转让移交和代建制等模式,探索建立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完善小城镇金融服务。探索企业所得税减免、城市建设资金切块支持等更加优惠的政策。探索灵活多样的户籍管理制度。 第九章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构建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体系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口岸、交通、能源、市政公用、信息网络和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增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一节 做大做强港口群

充分发挥港口优势,加强港口资源整合,打造面向世界、服务周边及中西部地区的现代化港口群,到2015年全省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到1500万标箱。

一、推进三大港建设。完善港口发展布局,推进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加快形成定位明确、布局优化、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海峡西岸北部、中部、南部三大港口发展格局。 1.厦门港。推动以集装箱运输为主、散杂货运输为辅、客货并举的国际航运枢纽和国际集装箱中转中心建设,发挥厦门集装箱干线港、保税港区和特区政策优势,推进“同港同策”,

实施“集装箱突破千万箱工程”,着力发展国际集装箱干线运输,积极开拓外贸集装箱中转和内陆腹地海铁联运业务,强化对台贸易集散服务功能,加快建立新型的第三方物流体系和航运交易市场。加快港区功能优化调整,东渡港区重点发展国际邮轮、对台客运、滚装和高端航运服务,打造邮轮母港;海沧和嵩屿港区重点发展集装箱运输;招银港区加快通用泊位建设;后石港区重点加快30万吨矿建泊位开发;古雷港区重点发展大型液体化工泊位和通用泊位。加快厦门10万吨级主航道、30万吨级后石航道和30万吨级古雷航道以及锚地建设,实现大型散货船、集装箱船全天候进出港。到2015年,厦门港货物吞吐量突破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000万标箱。

2.福州港。积极推进福州、宁德港一体化整合,加快主要港区的专业化、规模化开发建设,加快大宗散装货物接卸转运中心建设,积极拓展集装箱运输业务,提升临港产业配套服务水平,建成集装箱和大宗散杂货运输相协调的国际航运枢纽港。配套完善江阴港区,培育江阴港区集装箱干线运输,积极发展罗源湾大宗散装货物接卸转运业务。加快平潭港区建设。推动宁德港区与临港产业协调发展,建设三都澳1000万吨原油商业储备、矿石中转储备基地、15万吨煤储运码头和LNG接收站配套码头。加快三都澳和罗源湾30万吨级、江阴、福清湾、沙埕湾、兴化湾10万吨级航道建设。到2015年,福州港货物吞吐量达到1.5亿吨。 3.湄洲湾港。加快开发湄洲湾港,建设大宗散装货物接卸转运中心,将湄洲湾港建成以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相协调的主枢纽港。加快建设湄洲湾罗屿作业区深水泊位矿石散货中转基地、东吴港区1500万吨煤炭中转储备基地、成品油储备基地和秀屿港区木材加工基地。积极推动肖厝作业区整体连片开发。加快石湖、秀涂支线集装箱运输发展,有效整合部分港区多用途泊位功能。加快湄洲湾30万吨级航道建设。到2015年,湄洲湾港货物吞吐量超过1.5亿吨。

二、加强港口协作配套。立足三大港现有基础和潜在优势,统筹协调各港口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促进各港区的联动互动发展。大力发展“陆地港”,重点建设晋江、龙岩、沙县、武夷山等“陆地港”,建立具有报关、报检、出口退税、签发提单等港口口岸服务功能的物流节点。支持内陆省份来闽建设“飞地港”。配套完善疏港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港区水电、通讯、环保和口岸联检等配套设施,促进沿海港与干线道路、各类开发区的快速顺畅连接。鼓励和支持河海联运、海陆联运和多式联运,拓展纵深腹地,拓宽服务领域。加强数字口岸建设,提高港口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闽江航道建设和内河航道综合整治,畅通内河航运。

第二节 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围绕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加快建设以大型海、空港、综合运输枢纽为依托,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为骨架的“两纵三横”综合交通格局,打造服务周边和中西部地区发展、拓展两岸交流合作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建设“三纵六横九环”铁路网。按照建设高标准、大容量、大通道的现代化铁路要求,加快实施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海西铁路网规划的铁路建设项目,构建快捷出省的“三纵六横九环”海峡铁路网。加快新建干线铁路和支线铁路建设,积极推进铁路功能整合和扩能提速改造,完善铁路网,拓展铁路通道。建成京福高铁、龙厦、厦深、向莆、赣龙铁路和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以及福州至平潭、福州至长乐机场、漳州港尾等铁路;开工建设浦建龙梅铁路、长(汀)泉(州)铁路、衢宁铁路、宁德至漳州高速铁路;加快推进杭广线南平至丽水和龙岩至广州铁路、永(安)长(沙)铁路前期工作,开展台湾海峡铁路和南平至宁德铁路规划研究;建设一批连接全省主要港口、重要工业基地的铁路支线,建成湄洲湾南北岸、罗源湾南北岸、福州江阴、宁德白马、泉州秀涂、漳州古雷等港口支线铁路;逐步实现沿海铁路货运、城际客运、高速客运分线运行,形成连接海峡西岸经济区与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中西部地区的大运力快捷运输通道。到2015年,实现各设区市通快铁,铁路覆盖90%以上县市,全省铁路通车里程达5000公里,铁路进出省通道增至10个以上。 二、建设“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加强纵深推进、南北拓展的高速公路建设,全面建成国家公路网的(北)京台(北)线、厦(门)蓉(成都)线、泉(州)南(宁)线、长(春)深(圳)线和宁(德)上(饶)线福建段高速公路,以及海西网莆田至永定等高速公路。加快建设沈海高速公路复线、厦门至沙县、古雷至武平、湄洲湾至重庆等高速公路。加快建设绕城高速公路,基本建成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绕城高速公路。加快推进联络线建设,提高网络化水平和通达深度。到2015年全省高速公路里程突破500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

三、完善普通公路网。积极推进干线公路网络化建设,全面完成“两纵两横”国道和“八纵九横”省道改造,适时开展省道网调整,加快县道改造步伐,形成主干线、干线、支线相连接、高效便捷的公路交通网络,实现与重要城镇、重大产业基地、主要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和海陆口岸相连通。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硬化向300人以上自然村延伸,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公路安全工程,完善公路安保设施。继续推进撤渡改桥、危桥改造、陆岛交通工程,改善提升500人以上岛屿的交通条件。加快农村客运站等建设,实现每个县城有1-2个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和1个二级以上货运站,农村客运站点达到700个以上。2015年基本完成主要国省道和重要县道的二级路以上标准改造,全省公路网通车总里程突破10万公里。 四、加快民航发展。统筹规划建设现代化民航基础设施,完成5个既有机场扩能工程,加快推进厦门新机场、三明沙县机场、福州机场二期、武夷山机场迁建等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宁德、莆田、漳州机场军民合用工程,认真开展平潭机场前期研究,形成以福州、厦门国际机场为主的干支结合的空港布局,逐步实现各设区市均有一个机场。拓展航空网络和民航市场,拓展国际国内航线航班,扩大厦门机场开放航权,争取福州机场开放航权,逐步引入航空运输和旅游服务合作机制。创新民航发展体制机制,壮大民航运力、队伍和产业,重点支持厦门航空公司发挥主力作用,增加引入基地航空公司,促进民航运输与多元化运输方式相协调。积极发展通用航空,加快发展航空物流,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到2015年,全省民航旅客吞吐量超过44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超过70万吨。

五、积极发展城市(际)轨道交通。加快推进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建成福州地铁一号线,加快推进二号线开工建设;启动建设厦门、泉州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积极推进海峡西岸城际轨道交通系统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以有效利用既有铁路和新建城际轨道交通相结合,率先启动建设厦漳泉等城镇密集地区的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提高城际轨道交通辐射覆盖能力。

六、培育发展综合交通枢纽。坚持统筹规划、有效衔接、一体化发展原则,按照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要求,以海港空港、铁路公路、城市交通的中心场站为重点,加快推进福州、厦门两大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以及其他区域性交通枢纽的规划建设。客运枢纽建设重点加强铁路、公路、机场、城市公共交通等一体化高效接驳换乘;货运枢纽建设重点加强铁路、公路、机场、水路的有机衔接。加快智能交通服务网络建设,创新服务模式,着力优化运输组织,强化客票一体联程、货物多式联运,推进各类交通运输方式高效衔接、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各主要客运枢纽和城市核心区、货运场站和产业聚集区的快速衔接。到2015年基本形成人便其行、货畅其流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新格局。 专栏8:现代综合交通网络

1.“两纵三横”综合运输大通道:“两纵”为南北沿海上海—福州—厦门—深圳综合运输大通道和杭州—南平—三明—龙岩—广州综合运输大通道;“三横”为北京—福州—台北综合运输大通道、拉萨—重庆—湄洲湾—台中综合运输大通道和昆明—厦门—高雄综合运输大通道。

2.“三纵六横九环”铁路网:建成后总里程达6000公里。沿海铁路通道(即已开通运营的温福、福厦铁路及在建的厦深铁路、规划沿海高速铁路和沿海货运铁路)、杭闽广铁路通道(以南三龙铁路为主骨架)、浦(城)建(宁)龙(岩)铁路等“三纵”;北京—合肥—福州—台北、昆明—赣州—漳州—厦门—高雄、衢州—宁德、横峰—福州、向塘—莆田、长汀—泉州等“六横”;形成连接海峡两岸的9个环状铁路。

3.“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建成后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三纵”:沈海高速(福鼎—诏安)、沈海高速复线(福鼎沙埕—诏安)、长深高速(松溪—武平)。“八横”:京台高速(浦城—福州)、宁上高速(宁德—武夷山)、福银高速(福州—邵武)、泉南高速(泉州—宁化)、厦门—沙县高速、莆田—永定高速、厦蓉高速(厦门—长汀)、古武高速(古雷港—武平)。

第三节 打造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

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优先利用国外资源,调整能源流向;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稳定高效的能源产业体系和供应基地。到2015年清洁能源比重提高到47.8%。

一、加强电源建设。以清洁、低碳为发展方向,合理布局电源建设,优化电源结构,在更大范围配置能源资源,为福建及周边地区提供安全可靠、适度超前的电力保障。加快建设宁德、福清核电站,做好三明等核电项目储备建设,积极参与国家核电前沿技术研发和示范。合理布局大型燃煤电厂,推进超超临界火电建设,加快列入规划的大型燃煤火电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和冷热电联供。规范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到2015年省内发电总装机容量达5200万千瓦。

二、完善电网建设。加快推进与华东联网第二通道及与南方电网联网前期和建设工作,构筑“纵向贯通、横向延伸、交直互济、三省环网”的1000千伏特高压电网,形成多通道、大容量的跨省联网,实现电网升级、扩容;加强省内500千伏超高压电网建设,构筑“省内南北双环网、沿海东西双廊道”的500千伏主干网络;加强220千伏、110千伏及以下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提高配电网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形成以1000千伏特高压为支撑、500千伏超高压为主干,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高效的海西智能电网。 三、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发。加强资源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优先开发技术比较成熟、可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前景比较好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继续加快陆上风能的规模化开发和管理;积极推进莆田平海湾、宁德霞浦、漳州六鳌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启动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推动生物质能、太阳能、海洋可再生能的开发利用研究和项目建设。推进南靖、屏南、德化等绿色能源县建设。加快建设新能源技术研发平台,加大对新能源前沿、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整合海峡两岸优势科研资源,推进闽台新能源合作。

四、加强能源储备。积极推进煤炭储备中转基地建设,加大煤炭进口,拓展煤炭下游产业链,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优化煤炭流向,加快形成煤炭跨区平衡通道,增强对内陆地区的服务和辐射能力。积极推进大型石油储备基地及输油管道等项目建设,扩大石油储备周转的市场覆盖范围。按照“覆盖全省、对接两洲、辐射内陆、清洁安全”的目标,加快完善天然气接收站和全省主干管网建设,加强液化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增强天然气储备调峰能力;延伸液化天然气产业链,建设冷热电联供、冷能利用、汽车加气等示范产业园区和项目;积极推进与周边地区天然气输气主干线对接。加强台湾海峡油气资源合作勘探开发。 第四节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风险管理,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高重大灾害预警预报、快速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升防灾减灾应急水平。建立健全防灾减灾综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完善监测网络及预警预报、快速反应和救援的应急机制。健全灾害评估与减灾预案体系,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灾情收集网络,完善和强化地方及部门自然灾害灾情快速评估、上报和发布制度,做到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健全防灾减灾社会综合保障体系,建立快速高效的军地抢险救灾联动机制;建立自然灾害数据库,完善防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vi97.html

Top